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一、制度背景瓦斯抽采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作,如果不加严格的管理和规范,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瓦斯抽采工作,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和行业的标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内容1.抽采设备要求:(1)抽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抽采设备必须具备防爆、防火等安全保护措施,并定期检修和维护。
(3)抽采设备应当设计合理,能够高效抽采瓦斯。
(4)抽采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并接受过足够的培训。
2.抽采过程要求:(1)在进行抽采工作前,必须对抽采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确定瓦斯生成和分布的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2)抽采工作必须按照既定的工艺流程进行,包括抽采周期、抽采方式、抽采量等。
(3)在进行抽采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瓦斯和有害气体。
(4)抽采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瓦斯浓度测试,并记录结果。
(5)在抽采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抽采达标评判标准:(1)瓦斯抽采工作达标的基本要求是瓦斯浓度低于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
(2)根据抽采区域的特点和瓦斯生成量,制定相应的瓦斯抽采工艺及达标要求。
(3)定期进行瓦斯浓度检测,若发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抽采量或者改变抽采方式。
(4)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应公开透明,有明确的评判标准和程序。
四、制度实施1.对于新建瓦斯抽采工程:(1)在进行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包括安全措施的设计和瓦斯抽采工艺的制定。
(2)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对于已建成瓦斯抽采工程:(1)必须进行定期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包括瓦斯浓度检测和工艺的调整。
(2)存在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的问题,必须采取改进措施,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二零一二年三月煤业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第一章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第一条瓦斯抽采系统应有专项设计,设计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等要求。
瓦斯抽采泵抽采能力不小于90m3/min,且配备用瓦斯抽采泵。
抽采泵采用软化水为介质,并有停水断电保护装置。
第二条泵房设备冷却水宜采用闭路循环。
水池容量、给水管路、水量及水质(软化水处理装置)满足瓦斯抽采泵安全连续运行的需要。
软化水药剂至少每六个月添加更换一次。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泵站、主管、干管、支管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参数、环境瓦斯浓度、循环供水、供电、设备开停状态等,同时对泵站设备运行异常、环境瓦斯浓度超限和供水系统故障报警,并进行断电控制。
抽采瓦斯监控系统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区域分支及钻场设置人工测量装置,对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
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的观测孔,对每个钻孔抽采参数进行计量。
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
第四条抽采泵站有专人值班,负责每小时巡检一遍设备运行状况和抽采参数,并做好记录。
当泵站抽采负压超过73kPa或低于20kPa 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处理。
停泵有汇报、有记录,严禁私自停泵。
第五条抽采泵站配专用电话、消防器材、抽采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高低浓光学瓦斯测定器、水银柱计、水柱计、人工观测记录等。
消防器材配置要求:灭火器不少于两台、砂箱不小于0.2m3、消防水桶不少于2个、消防铁锹不少于2把、软管不小于20m等。
第六条地面抽采系统主管路直径不得小于325mm,干管直径不得小于300mm、支管直径不得小于200mm。
瓦斯抽采管路系统按设计要求选材安装,管路安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m。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权威版)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第一节总则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二节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一、未按《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进行瓦斯抽采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 /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 /min。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 /min;4、矿井年产量为1.0Mt~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 m3 /min;5、矿井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25 m3/min;6、矿井年产量0.4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25 m3/min;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15 m3 /min。
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三)瓦斯抽采系统未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未建立相关措施、记录的,则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1)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2)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3)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4)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5)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6)瓦斯抽采泵房安全防火措施等。
2、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1)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2)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3)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4)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5)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6)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7)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安装、维护记录;(8)瓦斯抽采管路检查、检测记录等。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实施细则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
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XXX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2.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方法抽采达标评价细则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建立各矿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细则。
一、组织领导各矿成立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成员:通风科长、安监处长、地测科科长、生产部通风副部长、生产部部长、防突办、通风组、采掘组、调度等。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已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对预期抽采效果进行会审,并作出评价,评价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出现假评价,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组长职责:对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全面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采掘工作面实施的区域防突措施能否达到预期抽采效果进行评价,对效果评价结果作出结论性的审批意见。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
防突办公室职责:提供区域防突设计及钻孔设计图,并监督和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
地测科职责:及时更新瓦斯地质图,掌握采掘区域内地质构造情况,搞好超前物探等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评价区域内的地质图、地质说明书等相关地质资料。
生产部采掘组职责:提供进行效果评价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图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安监部职责:对采掘工作面区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调度室职责:对采掘工作面区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协调调度。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XXXXX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02颁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附录9为规范性附录。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图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瓦斯抽采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2 、未卸压抽采瓦斯抽采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卸压抽采瓦斯抽采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4、本煤层抽采瓦斯抽采开采煤层的瓦斯。
5 、邻近层抽采瓦斯抽采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煤邻近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6 、采空区抽采瓦斯抽采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1. 引言矿井瓦斯是在煤矿、金属矿山等矿井中产生的一种危险气体。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提高矿井生产效率,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必不可少。
本文将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旨在确保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符合相关规定标准,降低矿井瓦斯爆炸的风险。
2.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制定一套客观、准确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用于评判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是否达标。
通过评判细则,可以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3. 评判细则内容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瓦斯抽采设备•瓦斯抽采设备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定;•瓦斯抽采设备的性能是否稳定,能够满足矿井瓦斯抽采的要求;•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完善。
3.2 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定;•瓦斯抽采系统的管道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死角;•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稳定,抽采效果是否良好。
3.3 瓦斯抽采效果•矿井瓦斯浓度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限值;•矿井瓦斯抽采效果是否达到矿山安全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过程中是否发生瓦斯事故的记录。
3.4 安全管理措施•矿井瓦斯抽采过程中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矿井瓦斯抽采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矿井瓦斯抽采作业现场是否进行了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
4. 评判方法为了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可以采用以下评判方法:•检查瓦斯抽采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情况,核对其与设计方案是否一致;•测量矿井瓦斯浓度,与国家标准限值进行对比;•跟踪记录矿井瓦斯抽采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行安全巡检,对矿井瓦斯抽采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5. 结论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对于矿山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可以规范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提高矿山生产效率,降低矿井瓦斯爆炸的风险。
同时,评判细则的实施还需要配合相应的检测和监管机制,确保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XXXXX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02颁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附录9为规范性附录。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图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瓦斯抽采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2 、未卸压抽采瓦斯抽采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卸压抽采瓦斯抽采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4、本煤层抽采瓦斯抽采开采煤层的瓦斯。
5 、邻近层抽采瓦斯抽采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煤邻近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6 、采空区抽采瓦斯抽采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附件2:宣东二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加强我矿瓦斯抽采技术管理,提高瓦斯抽采效果,预防瓦斯事故发生,严格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编制而成。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3 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范围规定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或井下临时及移动瓦斯抽采系统的范围规定3.1 宣东二号煤矿是高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
3.2矿井的单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 m3/min或单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4 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4.1 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设计内容4.1.1 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4.1.2 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采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4.1.3 抽采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采工艺参数;4.1.4抽采设备:抽采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4.1.5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暖、避雷系统;4.1.6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资金概算;4.1.7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4.1.8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业公司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矿井煤层瓦斯能达到预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煤业公司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具体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抽采防突部、通风部、调度室、安监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地测办的部门负责人和科室相关领导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组责职:1、组长负责协调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总体工作。
2、副组长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审批抽采措施等。
3、调度室负责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协调。
4、安监部对抽采达标安全措施进行把关。
5、抽采防突部负责抽采达标的具体实施工作。
6、通风部负责矿井、采区瓦斯涌出量统计。
7、生产技术部负责将采掘工作面作业时的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
8、机电部负责抽采实施工作时的供电设计和施工。
9、地测办负责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
二、评价条件对抽采效果评价的基本条件:1、必须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
2、必须有采煤面、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测资料。
3、必须有工作面开始掘进行以来的瓦斯抽采量统计。
4、定期对掘进工作面风排瓦斯量统计。
三、评价工作程序1、审查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抽放工程竣工报告、钻孔施工图纸、看是否有抽放空白带。
2、审查瓦斯抽放量台帐、抽放工程台帐,看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3、检查测风报表、抽放报表,看抽放率是否达到标准。
四、评审要求1、按照规定必须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并进行审批。
2、必须制定抽放工程验收制度及抽放相关管理制度。
3、抽放管路无漏气、无积水现象。
4、抽放设备必须满足抽采要求,并按要求进行管理。
5、按规定完成每月的抽放量和钻孔量。
6、瓦斯抽放量、抽放率、钻孔覆盖率符合要求。
7、按规定安设瓦斯计量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8、钻孔孔口负压不小于13Kpa,预抽时间不得少于设计的要求。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富源县营上镇海扎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02颁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为规范性附录。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图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瓦斯抽采gas drainage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3.2 未卸压抽采瓦斯gas drainage without pressure relief抽采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3 卸压抽采瓦斯gas drainage with pressure relief抽采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3.4 本煤层抽采瓦斯gas drainage from extracting seam抽采开采煤层的瓦斯。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文家坝一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瓦斯抽采管理,规范瓦斯抽采,有效预防瓦斯事故,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文家坝一矿井下所有的瓦斯抽采地点。
第三条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经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
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二章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第四条未按《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进行瓦斯抽采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min。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4、矿井年产量为1.0Mt~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5、矿井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25m3/min;6、矿井年产量0.4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25m /min;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15m3/min。
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三)、瓦斯抽采系统未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未建立相关措施、记录的,则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某某煤矿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xxx分公司xx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xxx分公司xxxx煤矿2012年10月目录矿井概况.................................................................. - 3 -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 4 - (一)、未按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 4 - (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达到下列条件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 5 - (三)、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以下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 5 - (四)、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 7 -(五)、没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 8 -(六)、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 8 - (七)、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 - 10 - (八)、矿井抽采瓦斯管路系统所需监测设备,能对出现瓦斯浓度过低、负压波动较大时自动报警。
瓦斯抽采评判细则
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矿井瓦斯抽采达标指标,细化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流程,规范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股份公司所辖矿井(含托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适用本细则。
突出矿井采用瓦斯抽采作为采、掘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时的效果检验技术要求及流程,按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关于局部防突措施的规定审批。
第三条原煤公司必须制定瓦斯抽采技术管理制度,对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抽采钻孔设计、抽采钻孔施工、抽采钻孔验收、抽采钻孔封孔、联网抽采、抽采计量、抽采钻孔施工安全管理、抽采系统管理、抽采技术资料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基本要求第四条凡是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七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第八条必须抽采瓦斯条件之一的矿井,均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第五条所有未开采保护层的突出煤层未经区域预测或区域预测具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均必须预抽瓦斯,实现抽采达标,消除突出危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掘工作面采掘前均必须预抽煤层瓦斯,实现抽采达标:(一)日产量为1000吨及以下的采煤工作面煤层可解吸瓦斯量超过8m3/t;(二)日产量超过1000吨的采煤工作面煤层可解吸瓦斯量超过7m3/t;(三)绝对瓦斯涌出量超过3m3/min的掘进工作面;(四)绝对瓦斯涌出量超过5m3/min的回采工作面。
第六条原煤公司应当每年组织各矿井根据矿井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煤层瓦斯基本参数、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选择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艺,编制或修订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应当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抽采巷道、抽采钻场、抽采钻孔、抽采管网、监测计量、放水、排渣和施钻除尘等)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及预期抽采瓦斯量和效果等。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抽采瓦斯系统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
1、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设计内容(1)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2)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采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3)抽采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采工艺参数;(4)抽采设备:抽采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5)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暖、避雷系统;(6)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7)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2、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1)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设计应体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2)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精查地质报告为依据,并参照邻近或条件类似生产矿井的瓦斯资料。
(3)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设计应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合理安排掘进、抽采、回采三者间的超前和接替关系,保证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及抽采时间。
3、矿井瓦斯储量、可抽瓦斯量、瓦斯抽采率、年抽采量及抽采年限(1)矿井瓦斯储量应为矿井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不可采煤层及围岩瓦斯储量之和。
(2)矿井可抽瓦斯量是指矿井瓦斯储量中的在当前技术水平下能被抽出来的最大瓦斯量。
(3)设计瓦斯抽采率,可根据煤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来源等因素综合确定;也可参照邻近生产矿井或条件类似矿井的数值选取。
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
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 m3/t 、瓦斯压力降到0.74 MPa以下。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矿井瓦斯抽采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提高矿井瓦斯抽采的效率和标准化水平,在矿山管理中需要有一套标准的评判细则,以评估矿井瓦斯抽采的达标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
本文将对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进行详细讲解。
一、抽采效能抽采效能是衡量矿井瓦斯抽采效果的重要指标。
抽采效能指的是单位时间内抽采的瓦斯量与实际排放的瓦斯量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抽采效能达到70%以上的可以计算为符合要求,同样的情况下,达到85%以上的可以认为抽采效果非常好。
二、瓦斯抽采设备运行效率瓦斯抽采设备是保障矿井瓦斯抽采效率的关键,运行效率直接影响抽采效果。
因此,在对矿井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评判时,首先要考虑设备的运行效率。
设备的运行效率达到80%以上就可以认为是达标的。
三、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对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寿命有着重要的影响。
瓦斯抽采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设备的维修次数和维修费用。
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
四、设备安全生产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矿井瓦斯抽采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性是衡量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指标之一。
瓦斯抽采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标准来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
评判时要考虑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性,设备的安全性要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才能得到达标的认证。
五、数据监控和管理工作矿山瓦斯抽采设备的数据监控和管理工作是保障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的关键因素。
在评判矿井瓦斯抽采的达标情况时,需要考虑矿井的数据监控和管理工作是否够完善。
这包括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分析和分享等方面。
监控和管理数据信息需要实时更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设备使用寿命和维修费用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维修保养费用也是评估矿井瓦斯抽采设备的重要指标之一。
设备的使用寿命需要能够满足实际使用的需求,能够达到设备所设定的寿命时间。
《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
附件1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瓦斯抽采管理,规范瓦斯抽采,有效预防瓦斯事故,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境内煤矿井下所有的瓦斯抽采地点。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瓦斯抽采达标。
(一)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min的。
(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1.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2.生产能力100-150万t/a年的矿井,大于30m3/min;3.生产能力60-100万t/a年的矿井,大于25m3/min;4.生产能力40-60万t/a年的矿井,大于20m3/min;5.生产能力30-40万t/a年的矿井,大于15m3/min;6.生产能力21-30万t/a的矿井,大于10m3/min ;7.生产能力9万t/a 以上21万t/a以下的矿井,大于8m3/min;8.生产能力9万t/a及其以下的矿井,大于6m3/min;9.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第三条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配备足够的瓦斯抽采工和至少1名煤矿主体专业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采工作。
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第四条抽采瓦斯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第五条抽采瓦斯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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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第一节总则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二节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一、未按《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进行瓦斯抽采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 /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 /min。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 /min;4、矿井年产量为1.0Mt~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 m3 /min;5、矿井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 /min;6、矿井年产量0.4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 m3/min;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15 m3 /min。
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三)瓦斯抽采系统未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未建立相关措施、记录的,则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1)、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2)、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3)、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4)、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5)、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6)、瓦斯抽采泵房安全防火措施等。
2、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1)、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2)、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3)、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4)、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5)、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6)、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7)、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安装、维护记录;(8)、瓦斯抽采管路检查、检测记录等。
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一)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二)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三)矿井应当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
(四)煤矿企业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审查。
三、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选择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艺,设计瓦斯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实现瓦斯抽采达标。
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
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应当部署抽采采动卸压瓦斯的配套工程。
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程,确保抽采达标。
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时,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2、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3、敷设抽采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采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
(二)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三)卸压瓦斯抽采的工艺方案应当根据邻近煤层瓦斯含量、层间距离与岩性、工作面瓦斯涌出来源分析等进行,采用多种方式实施综合抽采。
(四)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应当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瓦斯量和效果等。
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五)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四、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应当进行验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二)瓦斯抽采工程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三)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及时封孔、连接抽采,并确保钻孔封孔严实和准确记录钻孔接抽时间。
五、没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或建立但不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六、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矿井瓦斯抽采期间或在瓦斯抽采设备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采量和最大抽阻力的要求,且应有不小于15%的富裕能力。
矿井抽采系统的总阻力,必须按管网最大阻力计算,瓦斯抽采系统应不出现正压状态。
1、瓦斯抽采泵的选型应根据下列公式(1)、(2)计算,且所选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1)瓦斯抽采泵额定流量的计算:ηx kq q z 1000=式中:q --- 瓦斯泵的额定流量,m 3/min ;qz --- 矿井瓦斯最大抽采总量(纯量),m 3/min ;x --- 瓦斯泵入口处的瓦斯浓度,%;η --- 瓦斯泵的机械效率,一般取η=0.8;k --- 瓦斯抽采的综合系数(备用系统),取K=1.2。
(2)瓦斯泵压力计算:H = (H入 + H出)·K= [(h入摩 + h入局+ h钻负) + (h出摩 + h出局 + h出正)] ·K = (h摩 + h局 + h钻负 + h出正)·K式中:H ---瓦斯泵的压力,Pa;H入---井下负压段管路全部阻力损失,Pa;H出---井上正压段管路全部阻力损失,Pa;K ---备用系数,取K=1.2;h入摩---井下负压段管路摩擦阻力损失,Pa;h入局---井下负压段管路局部阻力损失,Pa;h钻负---井下抽采钻场或钻孔孔口必须造成的负压,Pa;根据经验,对于非卸压煤层可取h钻负≥13 kPa;对于卸压煤层可取h钻负≥6.7 kPa;对于采空区瓦斯抽采,孔口负压不可太高,以免引起采空区煤的自燃;h出摩---井上正压段管路摩擦阻力损失,Pa;h出局---井上正压段管路局部阻力损失,Pa;h出正---用户在瓦斯出口所需的正压,Pa;h摩---井上、下管路最大总摩擦阻力损失,Pa;h局---井上、下管路最大总局部阻力损失,Pa。
2、瓦斯抽采管路的选择:(1)抽采管路管径可根据主管、干管、分管、支管中不同的瓦斯流量,按下式分别计算:21)(1457.0V Q d = 式中 d ——管路内径(m );Q ——管路内混合瓦斯流量(m 3/min );各类管路的流量应按照其使用年限或服务区域内的最大值确定,并应有1.2~1.8的富余系数;V ——经济流速(m/s ),可取5~12m/s 。
(2)、瓦斯抽采管路壁厚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采用负压抽采时,可不计算管材壁厚。
当采用正压输送时,管材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采用聚乙烯类管材时,壁厚应按公称压力选择。
当采用金属管材时,壁厚可按下式计算:][2σδdP •=式中 δ——管路壁厚(mm );P ——管路最大工作压力(MPa );d ——管路内径(mm );[σ]——容许压力(MPa ),可取屈服极限强度的60%;缺少此值时,铸铁管可取20MPa ,焊接钢管可取60MPa ,无缝钢管可取80MPa 。
管路管材应符合抗静电、耐腐蚀、阻燃、抗冲击、安装维护方便等要求。
3、瓦斯抽采管路阻力计算根据管径、流量的不同应分段计算阻力,每段管路摩擦阻力可用下式计算:25081.9Q d K L h f ∆=式中: hf ——某段管路的摩擦阻力,Pa ;L —— 管路长度, m ;Δ—— 混合瓦斯对空气的相对密度;Q ——某段管路的混合瓦斯流量,m 3/h ;K0——系数,根据管径由表1查得;d —— 管路内径,cm 。
式中混合瓦斯对空气的相对密度Δ按下式计算:22211ρρρn n •+•=∆ 式中 ρ1 ——瓦斯密度,取0.715kg/m 3;n1 ——混合瓦斯中瓦斯浓度;ρ2 ——空气密度,取1.293kg/m 3;n2 ——混合瓦斯中空气浓度表1 不同管径的系数K 值4、瓦斯抽采管路局部阻力计算(1)基本公式法h1=Σξ·21ρv2式中h1——瓦斯管路的局部阻力,Pa;ξ——局部阻力系数,见表2;ρ——混合瓦斯密度,kg/m3,见表3;v——瓦斯平均流速,m/s。
表2 各种管径的局部阻力系数表3 不同瓦斯浓度时瓦斯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密度(2)折算法实际计算时,可把各种管件局部阻力折算成相当于一定管路长度所产生的阻力,即阻力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