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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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核算处理的说明

关于对“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核算处理的说明

关于对“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核算处理的说明第一篇:关于对“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核算处理的说明关于对“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核算处理的说明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计提的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报酬事项。

应付职工薪酬依据职工所属的部门进行分配计提。

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计提但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1.计提工资时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五险一金/养老其他应付款/代扣五险一金/医疗其他应付款/代扣五险一金/失业保险其他应付款/代扣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3.计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保(单位承担部分)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医疗保险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伤保险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生育保险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失业保险4、缴纳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医疗保险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伤保险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生育保险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失业保险其他应付款/代扣五险一金/养老其他应付款/代扣五险一金/医疗其他应付款/代扣五险一金/失业保险贷:银行存款5、计提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住房公积金6、缴纳公积金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住房公积金其他应付款/代扣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7、计提工会经费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会经费8、缴纳工会经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9、计提福利费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福利费10、支付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银行存款第二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第十二章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本章涉及主要科目:①应付职工薪酬第一节职工薪酬及其构成1、职工薪酬包括以下内容:(简答,必须背下来)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②职工福利费;③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④住房公积金;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⑥非货币性福利;⑦辞退福利,即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⑧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有关的支出。

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职工薪酬会计处理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06〕3号)的定义,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范围,但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加以规范。

会计处理: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一般分为货币性职工薪酬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其会计分录如下:1.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 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贷方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借方根据职工提供劳务的受益对象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收益对象,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定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其第二款将工资、薪金定义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推荐】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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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1.货币性职工薪酬(1)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2)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3)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应向工会部门缴存的工会经费等,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2)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浅谈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摘要: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虽然企业并不直接与合同下雇佣的人员订立单项劳动合同,也不任命这些人员,但通过劳务用工合同,这些人员在企业相关人员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提供与本企业职工类似的服务。

笔者讨论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三个步骤:计提,发放及缴纳社保、个税等。

关键词:会计准则;应付工资;薪酬;核算会计准则当中职工薪酬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定义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而企业年金基金及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不适用于职工薪酬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章职工薪酬中内容:(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比如,企业通过与一些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让这些中介机构提供人员为企业工作,这些员工并不是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这个过程中企业也不会提供劳动合同给这些人员,不会对这些人员予以任命,但是他们通过劳动用工合同,并在企业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工作。

因而,按照准则讲解的内容,可以判定其实这是劳务用工人员同样是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该公告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小企业(外商投资) 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1. 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文章来源:乐上财税网。

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务处理的制度要求

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务处理的制度要求

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务处理的制度要求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在现代企业中,职工薪酬是一项重要的管理任务,其账务处理的规范与合理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转和员工的积极性。

为了确保职工薪酬的准确、公正和安全,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薪酬账务处理制度。

首先,薪酬账务处理制度应具备明确的操作指引和规范。

在制定制度时,应明确各种薪酬项目的定义、计算方法和相关政策,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接受。

同时,制度应规定薪酬核算的时间周期、处理流程和责任人,避免因为操作不当导致薪酬错误或延误。

其次,薪酬账务处理制度需强调准确性和信息安全。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薪酬数据管理和保密制度,确保薪酬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所有的薪酬信息应进行科学妥善的备份和存储,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部分,应加强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泄漏和滥用。

此外,薪酬账务处理制度还应强调公平和透明原则。

企业在制度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权益和公平性,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薪酬差距或歧视。

同时,对于薪酬计算和发放过程中的任何调整或变动,应及时向员工进行沟通和解释,确保薪酬处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最后,薪酬账务处理制度需要持续更新和完善,与企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保持一致。

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信息共享,以及对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提醒。

只有构建完善的薪酬账务处理制度,企业才能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员工薪酬,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组织结构和内容安排。

在本文中,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首先是引言部分,该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要探讨的主题——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务处理的制度要求。

在引言的概述中,将对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务处理的意义和重要性进行简要介绍,引起读者的兴趣。

其次,文章结构部分还需要说明本文的组织结构,即本文大纲的三个主要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最后,文章结构部分还需要明确本文的目的,即通过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务处理的制度要求,为企业提供实施该制度的指导和借鉴。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实务与操作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徐经余
摘要: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政府会计制度都有详细论述,但实际应用中还是有所区别,本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理 解、结合的实务处理的基础上,通过会计实务操作,提出探索性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财政统发工资;资金结存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 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 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 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 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计代扣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业务。本科目借方登记国库支 付中心扣缴的存入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贷方登记单位 代支付个人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期末余额为单位在支付
中心的结存数。“资金结存一待结算资金”明细科目,主要是指
涉及单位预算资金代扣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业务,本科目 借方登记单位为职工个人代付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
36000.00
4.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含个人缴纳)、从支付中
心存款中支付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20000元,余下为财政直接
税,贷方登记单位在统发工资时扣缴的个人社会保险费、预提
个人所得税,期末余额为单位预算资金待结算数
例:事业单位月工资25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00元、 提租补贴10000元、基础性绩效40000元。当月单位为职工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40000元、公积金36000元,代缴个人社保费 20000元、公积金36000元。扣缴预提个人所得税5000元。
如某事业单位本月预提内聘人员工资4000元,工资由财
政集中支付系统申请发放、本月缴社会保险1120元、单位负担 800元、个人320元。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1通用.doc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1通用.doc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1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统计、核算及管理,准确反映人工成本,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员工第三条员工类型(一)合同化员工:指与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包括在岗职工、不在岗职工。

1、在岗职工:指合同化用工中,在岗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各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不在岗职工:指内退内养职工、停薪留职员工等。

(二)市场化员工:指除合同化员工外,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和放弃人事代理人员。

(三)借聘员工:指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互相借聘,或从其它单位借聘到各单位工作,但劳动合同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员工。

(四)劳务派遣用工:指未与各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各单位直接管理并组织生产的人员。

(五)外籍雇员:聘用的非中国籍雇员。

(六)非全日制用工: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人员。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规定,聘请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只能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通过劳务公司聘请的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也应当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七)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返聘到各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退休返聘人员:分为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和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

1、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原为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返聘人员。

2、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指公司聘用的外单位退休人员。

(九)临时用工:指为突击完成短期的、临时的工作任务而临时雇用的人员。

第三章职工薪酬第四条职工薪酬的范围职工薪酬是指各单位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财务制度关于应付职工薪酬

财务制度关于应付职工薪酬

财务制度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管理和财务管理,保障员工薪酬按时足额发放,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结构1. 公司将根据员工所属岗位、资历、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薪酬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调休等。

2. 薪酬标准将根据公司规模、行业、地区等因素进行调整,确保员工薪酬与市场水平基本相当。

第三章薪酬发放1. 公司将按月发放员工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将提前发放。

2. 员工可选择工资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领取,公司将根据员工选择的方式进行发放。

3. 员工如有延误或漏发工资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并进行核实处理。

第四章调薪及奖金1.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岗位变动等因素进行调薪,调薪幅度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奖金发放标准将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表现决定。

3.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表彰活动,给予优秀员工奖金和荣誉称号,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

第五章其他福利待遇1.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福利待遇,具体标准将根据公司政策和员工需求确定。

2. 公司将定期为员工进行身体体检,并提供健康保险等福利待遇,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1. 公司将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薪酬发放的正常进行。

2. 公司将加强对员工薪酬的审计工作,定期进行薪酬核算和检查,确保薪酬的合法合规。

3. 公司将积极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提倡员工自律和奉献精神,确保员工薪酬的稳定和持续。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办法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办法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中交三公局贵州六六高速二标项目部,以下简称“本项目”,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2、参照中交股份《会计核算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核算内容1、职工薪酬包括: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2、职工薪酬的确认: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情况处理:,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上述1和2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职工薪酬的计量1、货币性职工薪酬~国家规定有计提基础和比例的~按规定标准计提。

2、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3、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向工会部门缴纳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比例的~如奖金、职工福利费等~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的应付职工薪酬.6、非货币性职工薪酬,1,以自身产品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视同销售~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2,将拥有或租赁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根据受益对象~将资产折旧或租金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3,向职工提供公司支付补贴后的商品或服务.如提供支付补贴后的商品或服务时约定职工至少服务年限~则在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如未约定服务年限~应当立即确认当期损益。

四、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或称辞退福利,1、本项目在职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2、按照四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最全)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最全)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最全)会计核算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统一核算方法,为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提供明确依据。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财务部及其他部门专职或兼职相关会计核算岗位。

2.引用文件:本制度引用的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3.术语和定义:本制度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包括期末、前期、账面余额等。

4.职责:财务部经理负责审核会计核算制度并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负责修订和维护《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5.会计核算的原则:本制度规定了记账本位币、会计期间、统一核算、坏账损失核算、存货记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待摊费用摊销、所得税会计处理、固定资产计价等原则。

在会计核算时,公司应遵循基本原则,即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确须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并在附注中说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所有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均按照实际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账。

若资产发生减值,则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公司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确保不会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会少计负债或费用。

会计核算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应与相关成本和费用相匹配。

所有已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收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所有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计入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公司采用电算化形式进行会计核算,使用用友U8+系统作为会计核算软件。

进销存方面采用时空ERP系统进行核算,并通过数据接口将财务数据导入用友U8+系统。

会计科目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辅助核算,如“部门、供应商、客户、项目”等。

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

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

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在处理职工薪酬会计方面面临着许多挑战。

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会计准则,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管理水平,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应运而生。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详细阐述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的要点和应用,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指导和启示。

首先,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作用不可忽视。

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将职工薪酬作为一项重要的负债进行会计核算。

这意味着企业在支出职工薪酬时,需要始终保持透明度和准确性,及时记账并进行相应的财务报表披露。

这对于企业来说,既是一种财务责任的体现,也是一种法规合规的要求。

因此,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流程,确保职工薪酬的准确计量和及时披露。

其次,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新准则的要求,企业需要将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薪酬和长期薪酬两部分进行核算。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长期薪酬包括股权激励、离职补偿等。

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薪酬制定相应的核算方法和核算准则,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此外,企业还需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对职工薪酬进行预测和估计,以便提前做好财务预算和资源调配。

这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管理者具备更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对企业的财务报告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按照新准则的要求,企业需要对职工薪酬进行详细的披露,包括招聘政策、薪酬结构、薪酬福利、薪酬调整等方面的信息。

这对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来说,是一种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重要参考。

同时,企业还需对职工薪酬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这对企业来说,既是一种管理和经营的压力,也是一种机遇和挑战。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增强市场竞争力。

最后,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指南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完整版)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完整版)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统计、核算及管理,准确反映人工成本,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员工第三条员工类型(一)合同化员工:指与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包括在岗职工、不在岗职工。

1、在岗职工:指合同化用工中,在岗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各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不在岗职工:指内退内养职工、停薪留职员工等。

(二)市场化员工:指除合同化员工外,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和放弃人事代理人员。

(三)借聘员工:指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互相借聘,或从其它单位借聘到各单位工作,但劳动合同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员工。

(四)劳务派遣用工:指未与各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各单位直接管理并组织生产的人员。

(五)外籍雇员:聘用的非中国籍雇员。

(六)非全日制用工: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人员。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规定,聘请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只能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通过劳务公司聘请的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也应当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七)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返聘到各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退休返聘人员:分为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和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

1、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原为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返聘人员。

2、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指公司聘用的外单位退休人员。

(九)临时用工:指为突击完成短期的、临时的工作任务而临时雇用的人员。

第三章职工薪酬第四条职工薪酬的范围职工薪酬是指各单位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一、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概念:依据政府会计制度第三部分2201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其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二、按月计提应付职工薪酬1、计提X月份工资: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服务补贴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服务补贴预算会计:不进行会计核算2发放X月份工资:(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服务补贴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失业保险(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其他应付款-工会会费其他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工行新华支行预算会计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服务补贴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工行新华支行(实际支出金额)注意:预算会计的基本工资科目比财务会计的基本工资科目金额要少,具体差额金额为代扣各项目核算的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业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规定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企业和职工的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以及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应当建立该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的薪酬管理。

三、薪酬构成公司职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组成。

1.基本工资:指职工根据其所在岗位、工作性质、工作条件以及企业制定的工资政策所享受的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以企业实际业绩和职工贡献为基础,计算职工当期绩效,将职工个人表现与企业业绩相统一的绩效激励制。

3.奖金:指企业针对促进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以及鼓励创新等目的所设立的额外激励性报酬。

4.津贴:是按岗位特殊要求发放给相应职工的固定额度报酬。

5.补贴:是在职工工作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导致其产生的特殊费用得到公司的补贴。

四、薪酬计算1. 基本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所在岗位、工作年限、学历和技能等条件计算,经过上级审核后确认工资标准,向财务部门报备并在制定的发薪期内支付。

2. 绩效工资:运用经济效益等指标评定评测职工绩效,结合岗位性质、工作要求和个人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计算,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折算成现金,财务部门在制定的发薪期内支付。

3. 奖金:按照奖励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备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制定的发薪期内支付。

4. 津贴:按照制度规定根据岗位要求和职工工作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备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制定的发薪期内支付。

5. 补贴:根据特殊情况和制度规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备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制定的发薪期内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1. 社会保险:企业应为职工购买五险一金及其他必要的商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支付完整保险费做到应缴则缴。

2. 住房公积金:企业应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政策执行,每月应将员工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存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一、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会计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内容☐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辞退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1)包括在职和离职后提供给全体职工的(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劳务用工合同人员)☐2)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薪酬。

☐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和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3)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4)包括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的保险待遇。

☐职工薪酬包括两部分:☐(二)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科目设置☐设置负债类科目“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反映已分配计入成本费用项目应付但未付给职工的薪酬,☐借方反映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纳所得税时应调增)☐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核算与纳税调整☐(一)工资的会计核算:☐分配工资计入成本费用并确认负债(计提)☐提取现金☐实际发放☐1、计提:期末按职工工作岗位将应发放的工资分配计入成本费用项目同时确认为负债:☐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基本生产车间工人)☐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辅助生产车间工人)☐制造费用(车间、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销售费用(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管理费用(厂行政管理人员及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在建工程(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研发支出(从事无形资产研发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提取现金(用银行卡发放的没有这个)☐借:库存现金☐贷:银行存款☐3、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库存现金☐4、没有领取的:☐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暂收款***☐5、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二)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核算与税法的差异☐会计准则规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应由当期负担的职工薪酬按职工工作岗位分别确认为当期的成本费用☐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制度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制度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制度一、概述职工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既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随着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职工数量不断增加,职工薪酬的核算工作也日益复杂和繁琐。

因此,建立健全的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分类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可能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

从会计角度看,应付职工薪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定金额的报酬,是职工的主要收入来源。

在会计核算中,基本工资是最基本的薪酬支出。

2. 奖金在企业业绩好的情况下,可能会发放奖金来激励员工。

奖金根据不同的原则分类,比如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在核算时需要细分。

3. 津贴津贴是为了弥补特定工作条件带来的成本而支付的额外费用,比如住房津贴、餐费津贴等。

4. 补贴补贴是为了弥补员工在工作中的损失而支付的费用,比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为了准确、规范地核算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基本工资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工资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最基本的薪酬,其会计处理方法也相对简单。

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实际出勤天数和工资水平计算应付工资,并在工资发放日前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2. 奖金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发放奖金时要明确奖金的种类、比例、金额等,以便于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在发放奖金时,企业应按照奖金种类、个人绩效等因素进行计算。

奖金支出应当在支出月份确认。

3. 津贴的会计处理方法津贴是为了弥补特定工作条件带来的成本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其会计核算方法和奖金类似。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的津贴金额,按照不同的津贴种类进行统计,并在支出月份确认。

4. 补贴的会计处理方法补贴是为了弥补员工在工作中的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其会计核算方法也类似。

企业在支付补贴时应根据实际支付的补贴金额,按照不同的补贴种类进行统计,并在支出月份确认。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一套形式严格的、普遍采用的准则,规定会计核算、记账和报表的规范要求,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是会计准则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它既有利于准确确定薪酬费用,也有利于按时偿还薪酬费用,保护职工的利益。

1、薪酬会计应按照责任会计原则进行责任会计原则是会计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它要求会计人员要尽职尽责,对所处理的会计工作负全责。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工作也是如此,应以责任会计原则为指导,做到记帐准确、实时付款。

具体来说,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准则精准地计算职工薪酬,并按时一次性发放。

2、薪酬会计应按照现金流量原则进行现金流量原则规定,会计记账应保证会计账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及时性和精确性。

因此,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工作,除了要遵循责任会计原则,还要按照现金流量原则,要保证职工薪酬的及时发放。

实际上,职工薪酬是企业的流动资金,在新的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需要在其发放日期,体现到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

3、薪酬会计应按照实物贷借原则进行实物贷借原则是会计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它要求在记账时,必须将资金支出、贷款偿还,以实物来记载,以保证记账准确性。

而应付职工薪酬,正是实物贷借原则体现得最淋漓尽致的内容。

因此,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工作,要按照实物贷借原则,将职工薪酬的支出与实物对账,并准确地记载职工薪酬的发放情况。

4、纳入职工薪酬的项目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要求纳入职工薪酬的项目有:职工的工资、服务费、假期工资、补贴、奖金、加班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公积金、生活补助等;还包括抗震救灾补助和政府政策性补贴等。

这些职工薪酬在发放时,都要把支出记录在会计账册上,并且要按照责任会计原则、现金流量原则和实物贷借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以保障职工薪酬的及时发放和准确核算。

总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是会计准则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既有利于更准确地计算职工薪酬费用,也有利于及时偿还薪酬费用,保护职工的利益。

应付职工薪酬新规..

应付职工薪酬新规..

目录正文一、修订概况(一)财政部发布的修订文件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财政部2014年1月27日(二)修订背景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主要规范了短期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实施至今已逾7年,对于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不断丰富,尤其是离职后福利计划日益发展,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同时,修订前准则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关于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规范尚不完整,导致会计实务中离职后福利适用的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等都有所不一致,这客观上亟需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职工薪酬制度的发展,完善职工薪酬准则;(2)缺乏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估计和折现、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调整等,需要对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说明,以提高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准则的正文过于原则,只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基本原则,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的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散见于准则的应用指南和讲解中,需要对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充实和完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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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统计、核算及管理,准确反映人工成本,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员工第三条员工类型(一)合同化员工:指与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包括在岗职工、不在岗职工。

1、在岗职工:指合同化用工中,在岗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各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不在岗职工:指内退内养职工、停薪留职员工等。

(二)市场化员工:指除合同化员工外,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和放弃人事代理人员。

(三)借聘员工:指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互相借聘,或从其它单位借聘到各单位工作,但劳动合同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员工。

(四)劳务派遣用工:指未与各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各单位直接管理并组织生产的人员。

(五)外籍雇员:聘用的非中国籍雇员。

(六)非全日制用工: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人员。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规定,聘请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只能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通过劳务公司聘请的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也应当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七)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返聘到各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退休返聘人员:分为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和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

1、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原为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返聘人员。

2、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指公司聘用的外单位退休人员。

(九)临时用工:指为突击完成短期的、临时的工作任务而临时雇用的人员。

第三章职工薪酬第四条职工薪酬的范围职工薪酬是指各单位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货币性薪酬及非货币性薪酬;在职薪酬及离职后薪酬;常规性薪酬及以权益工具为计量基础的新型薪酬(认股权等);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及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物资性薪酬及教育性福利等。

具体包括:(一)工资薪酬总额1、工资薪酬总额包括工资薪酬;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技术奖酬金及业余设计奖。

2、对于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贴、其他补贴规定如下:“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各项补贴”的相应明细科目第3 页共27 页进行核算,至于工资总额的考核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3、计入工资的交通、通讯、节日、误餐等补贴原则上不作为计提工资性附加费用的基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职工福利费用1、内容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2、管理要求各单位职工福利费用原则上控制在工资提取数的14%以内。

(三)工会经费按在国内单位工作的合同化员工及市场化员工工资提取数的2%计提。

境外单位不计提工会经费,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第5 页共27 页(四)教育培训经费按在国内单位工作的合同化员工及市场化员工工资提取数的2.5%计提。

境外单位不计提教育培训经费,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五)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六)商业人身险: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统筹保险等。

(七)住房费用(不含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等。

(八)其它劳动保险:指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

(九)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十)劳务费:包括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返聘劳务费、离退休返聘人员的薪酬、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等。

(十一)非货币性福利:是指各单位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十二)辞退福利:反映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

(十三)其他人工费用:除上述薪酬以外的其它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

公司人工成本由上述职工薪酬项目组成。

第五条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一)职工薪酬的确认在职工为各单位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各单位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承包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工程成本等。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核算,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除上述1、2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职工薪酬的计量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包括: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各单位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第7 页共27 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按上年工资总额的5% 计提,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

(三)非货币性福利的确认和计量1、各单位以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和职工薪酬的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2、各单位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和职工薪酬的金额;3、各单位将拥有的房屋或租赁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自有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或租赁住房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难以分清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4、各单位以低于取得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职工提供资产或服务的,价格差额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提供资产或服务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获得资产或服务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年限的,各单位应将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合同或协议中没有规定职工在获得资产或服务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年限的,各单位应将差额在当期根据受益对象全部确认为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1、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发生时直接在管理费用列支,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2、各单位制定并即将在一年内执行正式辞退计划、且各单位不能单方面撤回的,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计划产生的负债。

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各单位应使用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该项金额和实际支付的辞退福利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时计入财务费用。

3、各单位如存在内退计划,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规定的辞退福利计划确认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将自职工停止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第四章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第9 页共27 页第六条科目设置各单位所有人工成本方面的支出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按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商业人身保险”、“其他劳动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务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第七条会计核算(一)应付工资1、对国内单位,该二级科目核算应付给合同化员工及市场化员工的工资总额。

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以及按照规定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的各项补贴,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2、公司收到集团公司拨入以及公司拨给所属各单位的各种工资奖金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上级拨入工资和奖金”科目进行核算。

3、境外中方人员工资应根据工资承担主体不同进行划分。

由境外单位承担的境外中方人员的工资也在本科目核算,但不占用工资总额;由境内单位承担的境外中方人员工资占用工资总额。

4、各单位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工资等级等,编制“工资单”(亦称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计算表等),计算各种工资。

5、支付工资时,财务部门根据劳资部门提供的“工资汇总表”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发放的工资-发放本企业提取的工资-按明细”,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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