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标(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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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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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 (3)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5)2。

1 一般安全要求 (5)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7)2。

3 倒闸操作 (7)2。

4 高压设备工作 (10)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1)3。

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1)3。

2 工作票制度 (11)3。

3 工作许可制度 (15)3.4 工作监护制度 (16)3。

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6)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7)4。

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8)4。

2 停电 (18)4.3 验电 (19)4.4 接地 (19)4。

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0)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22)6 带电作业 (23)6.1 一般规定 (23)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4)6。

3 等电位作业 (26)6。

4 带电断、接引线 (28)6.5 带电短接设备 (29)6.6 带电水冲洗 (29)6。

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31)6.8 感应电压防护 (31)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31)6.10 保护间隙 (32)6。

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32)6.12 低压带电作业 (33)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3)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37)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0)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42)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43)11 电气试验 (47)11.1 高压试验 (47)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48)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49)11。

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49)12 电力电缆工作 (50)12。

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50)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50)13 一般安全措施 (53)附录 (55)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55)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56)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61)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67)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69)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71)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73)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75)附录I 标示牌式样 (76)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77)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79)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80)附录M 紧急救护法 (81)1 总则1。

(完整word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2011)

(完整word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2011)

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基本安全要求 (2)5安全管理措施 (4)6安全技术措施 (5)7高压试验工作的开始、间断与结束 (8)8其他安全措施 (9)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杨迎建、蔡崇积、张曦。

GB 26861-2011是以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DL 560-199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为基础,保留了DL 560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按本标准要求形成试区的变电站、发电厂现场高压试验”,在安全管理中吸收了近10余年的实践经验,在技术内容中增加了“安全距离”对应的试验电压等级。

DL 560-199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由原电力工业部武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压试验室的基本安全要求、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工作程序和试品准备时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试验室(包括高压试验厅、高压户外试验场)及其工作人员。

也适用于按本标准要求形成试区的变电站、发电厂现场高压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2900.19 电工术语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试验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2900.1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高压试验室high voltage lab采用高于1000V的工频、直流和冲击电压对电器设备、绝缘材料(件)、空气间隙等进行各种电气特性试验的试验室(包括高压试验厅、高压户外试验场)。

GB26860-201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word

GB26860-201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word
GB/T 9465-2008 高空作业车
GB/T 18857-2008 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GB 50060-2008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
GB/T 2900.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断路器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开关。
操作票填写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用,其格式参见附录A。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66、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750
7.20a
1000
8.70
±50及以下
1.50
±500
6.00
±660
8.40
±800
9.30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
e)阀冷却、阀厅消防和空调系统的投退、方式变化等操作。
f)直流输电控制系统对断路器进行的锁定操作。
操作基本条件
具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系统操作、维护、管理及其他有关工作的人员,旨在确保电业安全工作的实施。

安全管理体系1.电业安全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对电力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确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2.电力系统负责人应当对本系统的安全性负有直接责任,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计划,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

3.电力系统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操作1.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应当在操作之前了解设备的基本性能、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时,应按照规程要求检查电气设备的机件完整性和接地情况,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持机器间隔和安全距离。

3.操作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确认电气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电线电缆操作1.操纵室内应当清晰标注电线电缆编号及通道,防止短路、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2.在拆卸电线、换线、维修时,应断开相应的开关,并代替设备通行证上的操作流程,用标准工具和器材进行操作。

3.工作任期中,电线电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安全性能。

电能计量设备操作1.在测试设备前,检查检测仪器和线路的正常性能和耐电压能力。

2.测试时应严格遵守测试规程,切勿过于自信或随意操作。

3.测试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并将仪器归位,防止二次污染或扰动。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1.建筑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会审制,确保施工安全和现场管理。

2.施工人员应当参加需求的安全教育和实训,自觉放弃“三违”行为,了解安全责任和工作安排。

3.质量检查部门应当对电力工程施工负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应急预案和处理1.各级应急预案应当建立较完善的电气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发现并排除故障。

2.应急预案应根据设备类型、事故情况等因素进行分类,建立取舍措施,制定中断电力供应、疏散人员、增援等应急处理措施,以减轻事故损失。

(完整word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013年6月修订)

(完整word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013年6月修订)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的通知(2013年6月修订)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现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为2005年修订版本(简称2005年版《安规》),经过近四年的实践,执行情况良好。

但随着电网生产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区±500kV直流输电工程、750kV交流输电工程、1000kV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投入运行,2005年版《安规》在内容上已经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实际需要。

为此,公司组织对2005年版《安规》进行了修编,形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简称新《安规》,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发行),现予以印发,并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原2005年版《安规》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近期要认真组织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增强执行《安规》的严肃性。

《安规》是电力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重要规程,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最基本要求。

公司系统一切工作人员以及在公司系统所属设备上工作的一切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安规》,确保《安规》明确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掌握本次《安规》修编的重点。

2005年版《安规》在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上有较大突破,明确了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间接验电、计算机开操作票等重点内容,得到了公司系统的普遍认可和生产实践的有效检验。

本次修编重点增补了±500kV及以上直流输电部分、750kV交流部分、1000kV特高压交流部分等相关内容,同时对2005年版《安规》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修改、完善及详述,保持《安规》的适时性、实用性、全面性。

三、做好新《安规》培训宣贯工作。

组织做好新《安规》的证订工作,使之尽快普及到基层单位及生产一线;开展新《安规》的宣贯培训,使各级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掌握本次修编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要求,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规程;按照新《安规》的内容要求,梳理完善现场有关规程。

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完整WORD格式整理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006年1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为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须认真遵照执行: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操作一切机电设备,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性能、构造、保养规程并经试用合格后,方准进行工作。

第二条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上班。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第三条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工作。

第四条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能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第五条各种机电设备上的信号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保持齐全有效,不准任意拆除或挪用配套的设备。

第六条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非电工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线路。

第七条所有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假如电气部分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

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

第八条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需停电挂标志牌,标志牌必需谁挂谁取。

合闸前必需检查确认无人前方可合闸。

第九条所有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泄电断路器、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管,必需坚持齐备、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同时要求配电箱必需按装锁具,有专业电工卖力责使用。

第十条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需将盖好灭弧罩。

第十一条移动所有的电气设备(不论固定设备还是移动设备)时,专业进修参考资料WORD格式整理版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

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电缆及pvc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第十二条使用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注意如下事项:1.必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2.使用单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热力与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热力与机械部分)

.目录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总则43.1 通则43.2 厂区布局及工作场所43.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个人防护63.4 设备的维护63.5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73.6 工具的使用74 工作票94.1 工作票种类94.2 工作票的使用94.3 填写工作票104.4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114.5 工作票管理124.6 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125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135.1 基本规定135.2 厂内铁道135.3 储煤场145.4 各式运煤机145.5 运煤皮带155.6 原煤斗165.7 储煤筒仓166 燃油设备的运行和检修166.1 基本规定166.2 卸油工作176.3 燃油的储存管理186.4 燃油设备的检修186.5 燃气设备﹙燃机系统﹚的运行与检修197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197.1 基本规定197.2 吹灰207.3 排污207.4 除焦207.5 除灰、渣217.6 煤粉制造设备的维护228 锅炉设备的检修228.1 基本规定228.2 燃烧室的清扫与检修238.3 烟道、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的检修238.4 煤粉仓248.5 受热面的清洗和汽包内部的检修248.6 转动机械的检修258.7 水压试验25.8.8 安全门的校验259 环保设备检修269.1 基本规定269.2 电除尘器运行与检修269.3 气力输灰系统运行与检修279.4 袋式除尘器运行与检修279.5 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运行与检修289.6 水力除渣系统运行与检修289.7 锅炉烟气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299.8 尿素法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2910 汽<水>轮机的运行与检修3010.1 基本规定3010.2 汽轮机的检修3010.3 凝汽器的清洗3210.4 热交换器的检修维护3210.5 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3210.6 喷水池、冷水塔及空冷塔的维护3210.7 水轮机的检修3311 管道、容器的检修3411.1 汽、水管道和瓦斯、油管道的检修3411.2 地下管道3511.3 容器内的工作3512 化学工作3612.1 基本规定3612.2 取样工作3612.3 水处理药品的使用3712.4 强酸强碱性药品的使用3712.5 磷酸酯抗燃油的安全措施3812.6 液氯设备的运行和检修3912.7 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运行3913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4013.1 基本规定4013.2 制氢设备的运行与维护4113.3 储氢罐与气瓶4113.4 发电机氢系统4114 电焊和气焊4214.1 基本规定4214.2 电焊4314.3 气焊气割4414.4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使用4414.5 减压器4514.6 橡胶软管4514.7 焊枪4614.8 氩弧焊4615 高处作业4615.1 基本规定4615.2 脚手架4715.3 移动式脚手架4915.4 脚手架的拆除4915.5 炉膛内脚手架4915.6 悬吊式脚手架、炉内升降平台与吊篮4915.7 斜道与跳板5015.8 梯子5015.9 悬崖陡壁上工作的特殊规定5116 起重和搬运5216.1 基本规定5216.2. 各式起重机5216.3 钢丝绳、纤维绳、吊钩、滑车、千斤顶和手拉葫芦的使用5616.4 扒杆、缆索起重机、绞磨5716.5 人工搬运5816.6 车辆和船舶运输5816.7 码头工作5916.8 卸船机和推扒机6017 土石方工作6017.1 基本规定6017.2 挖土6117.3 打眼工作6217.4 爆破工作6218 水银和潜水工作6318.1 水银工作6318.2 潜水工作6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 部分热力和机械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目录1 总则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2.1一般安全要求2.2 高压设备的巡视2.3 倒闸操作2.4 高压设备上工作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2 工作票制度3.3 工作许可制度3.4 工作监护制度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2 停电4.3 验电4.4接地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6 带电作业6.1 一般规定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6.3 等电位作业6.4 带电断、接引线6.5 带电短接设备6.6 带电水冲洗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6.8 感应电压防护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6.10 保护间隙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6.12 低压带电作业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10二次系统上的工作11 电气试验11.1 高压试验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11.3 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11.4 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12 电力电缆工作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3 一般安全措施附录1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附录2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3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4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5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6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附录7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附录8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附录9 标示牌式样附录10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11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附录12 登高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13 紧急救护法《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microsoft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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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圈子类别:低压电器 (未知) 2008-2-18 20:22:00[我要评论] [加入收藏] [加入圈子]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1 总则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2.2 现场勘察制度2.3 工作票制度2.4 工作许可制度2.5 工作监护制度2.6 工作间断制度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3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3.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3.2 停电3.3 验电3.4 装设接地线3.5 使用个人保安线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4 线路运行和维护4.1 线路巡视4.2 倒闸操作4.3 测量工作4.4 砍伐树木5 临近带电导线的工作5.1 在带电杆塔上的工作5.2 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5.3 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5.4 临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6 一般安全措施6.1 一般规定6.2 高处作业6.3 坑洞开挖与爆破6.4 起重与运输6.5 杆塔施工与检修6.6 放线、紧线与撤线7 配电线路上的工作7.1 配电线路上工作的一般规定7.2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7.3 装表接地8 带电作业8.1 一般规定8.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8.3 等电位作业8.4 带电断、接引线8.5 带电短接设备8.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8.7 带电爆炸压接8.8 高压绝缘斗车臂作业8.9 保护间隙8.10 带电检测绝缘子8.11 低压带电作业8.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9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9.1 一般规定9.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9.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9.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10 电力电缆工作10.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10.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附录附录A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B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C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D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E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附录F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附录G 电力线路倒闸票格式附录H 标示牌式样附录I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K 登高工器具试验表标准表附录L 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附录M 紧急救护法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第一部分:基本安全要求1. 安全培训与教育所有从事电力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应包括电力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2. 安全防护装备电力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合适的安全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这些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3. 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1)在进行电力工作时,必须确保断电状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进行电力设备检修和维护时,必须使用专业工具,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3)在进行电力线路敷设和维修时,必须确保线路的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安全检查与维护电力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检查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注意发现并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5. 应急处理措施电力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如触电急救、火灾扑救等。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第一部分:基本安全要求1. 安全培训与教育所有从事电力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应包括电力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2. 安全防护装备电力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合适的安全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这些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3. 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1)在进行电力工作时,必须确保断电状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进行电力设备检修和维护时,必须使用专业工具,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3)在进行电力线路敷设和维修时,必须确保线路的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安全检查与维护电力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范本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范本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力工程施工人员、运维人员、检修人员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第四条本规程的内容包括电气作业前的准备、作业时的安全措施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电气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一条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条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进行相应的培训,熟悉作业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和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没有故障和隐患。

第五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第三章电气作业时的安全措施第一条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二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作业,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第三条在进行高压电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程序进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隔离和封锁,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五条作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作业状态,严禁在疲劳、酒精影响或药物作用下进行作业。

第六条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入内标志,并进行必要的警示。

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在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一条任何作业事故的发生都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确保人员的安全,严禁出现二次事故。

第三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供电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电力设施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供电工作的人员,包括供电调度人员、线路检修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供电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供电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并持有相关工作证件。

第五条供电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条供电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单位的供电设备和线路的特点和运行状态。

第七条供电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演习,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第八条供电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岗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供电线路操作规范第九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线路操作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等。

第十条供电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检查供电线路是否处于停电状态,若发现有电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第十一条供电工作人员在线路操作过程中,禁止用金属工具直接接触电缆,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或绝缘套管。

第十二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线路检修或设备维护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随意更改设备接线。

第十三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线路接地时,必须先确认线路是否处于停电状态,然后使用专用接地棒进行接地。

第十四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线路接地时,必须保持接地棒和自己的手干燥,并使用绝缘手套操作。

第三章供电设备操作规范第十五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眼镜、防护服等。

第十六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停电状态,若发现有电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第十七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或维护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随意更改设备设置。

第十八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开关操作时,必须先确认设备处于断开状态,并按照正确的顺序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开关操作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禁止用手直接触碰开关。

第四章供电事故应急处理规范第二十条供电工作人员在发生供电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损失最小化。

一般电工作业安全规程范文

一般电工作业安全规程范文

一般电工作业安全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电工作业行为,根据《电工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电力维修人员、电器安装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电工作业人员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保证电工作业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进行。

第四条本规程由本单位电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电工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前,应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电工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保持良好的体能健康。

第七条电工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眼镜等。

第八条电工作业人员应检查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修。

第三章电工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九条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前,应确认电源已切断并采取有效的断电措施,以确保操作区域没有电源供电。

第十条电工作业人员应使用可靠的绝缘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防止电流通过人体,以避免触电危险。

第十一条电工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地操作,保证电气设备的接地良好,预防静电积聚引发火灾等事故。

第十二条电工作业人员应保持清醒和良好的操作状态,不得在疲劳、饮酒、用药等情况下进行电工作业。

第十三条电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确保作业区域的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

第四章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第十四条电工作业人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五条电工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场所的紧急通道和逃生设施,发生火灾、短路等情况时,应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第十六条电工作业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易燃、易爆地点附近,以便进行火灾的初期扑救。

第五章电工作业后的安全保障第十七条电工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归还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确保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一般安全措施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一般安全措施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一般安全措施一、挖坑1. 挖坑前,必须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实位置,做好防护措施。

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

2 .在超过1.5m 深的坑内工作时,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3.在松软土地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

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4 .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围栏,夜间挂红灯。

5 .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基脚同时挖坑。

6 .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子。

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带手套,扶钎人应带安全帽。

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更换修理。

7 .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得同时挖坑。

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

使用铁杆时,注意上方导线。

二、立杆和撤杆1 .立、撤杆塔等重大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由供电局决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

开工前,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

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2.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3.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

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在远离杆下1.2 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4 .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5.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轻的单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用。

立杆前,应开好“马道”。

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6 .利用旧杆立、撤杆,应先检查杆根,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绳。

7 .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8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9 .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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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一、填空1.新版《安规》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2.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4.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5.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调试,以及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和试验的各级人员,应掌握本部分的全部或有关部分。

6.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7.厂区选址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总平面布局合理。

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竣工验收。

8.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

9.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应及时清除,以防掉落伤人或压垮构建筑物。

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

10.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

11.厂区的道路应随时保持畅通。

室外设备的通道上、厂区主要道路有积雪时,应及时清扫,室外作业场所路滑的地段应铺撤防滑砂或采取其他防滑措施。

12.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

13.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

主控制室、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

高度低于2.5 m的电缆夹层、隧道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14.室内的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应保持清洁。

15.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

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16.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17.当过道中存在高度低于2m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地面有油水、泥污等,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18.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9.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 mm高的脚部护板。

离地高度高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应低于1200mm。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并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

原有高度1000mm或105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20.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

21.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

22.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23.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时,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相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24.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防护装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以及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

25.消防设施和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

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严禁放置杂物妨碍消防设施、工具的使用。

26.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

运行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使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27.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含有毒有害工业油品的废弃擦拭材料,应设置专用箱收集,定期清除。

28.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当环境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宜超过50℃。

29.油管道不宜用法兰盘连接。

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

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保温层外必须再包上金属皮。

如检修时发现保温有渗油,应更换保温。

30.油管道的法兰、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

如有漏油现象,应及时修好, 漏油应及时拭净。

31.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并沿两侧一定长度上涂以防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

32.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

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

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必须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

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33.冬季室外作业采用临时取暖设施时,必须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高处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疏散通道。

34.进入煤粉仓、引水洞等相对受限场所以及地下厂房等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作业,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并测量氧气、一氧化碳、可燃气等气体含量,确认不会发生缺氧、中毒方可开始作业。

作业时必须在外部设有监护人,随时与进入内部作业人员保持联络,进出人员应登记。

35.在高温场所工作时,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对温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必须增加通风设备。

36.主控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7.应根据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分别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8.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

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

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39.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应经过身体检查合格。

工作人员至少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

40.企业必须对所有新员工进行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部分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调整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学习本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1.对外来参观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

对外来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本部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2.与热力和机械相关的工作人员应按本部分每年考试一次。

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43.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应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44.使用易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天然气、煤气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物质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45.使用有毒危险品(如氯气、氨、汞、酸、碱)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物质的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防止不当施救。

46.使用有放射性物质(如钴、铯)的人员,必须熟悉放射防护及应急处理常识。

47.作业人员的着装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和可能卡住的部分,进人生产现场必须穿着材质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穿着长衣服、裙子。

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作业接触高温物体,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穿着专用的手套、防护工作服。

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

48.油漆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戴口罩或防毒面具,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

49.任何人进人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50.冬季室外作业,应做好防寒措施。

51.工作服、专用防护服,个人防护用品应根据产品说明或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换。

52.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

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53.禁止在转动中的机器上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品。

54.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维修工作。

维修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DCS系统操作画面也应设置“禁止操作”),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汽源、油源;与系统隔离的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必要时,应加装堵板,并上锁;上述闸板、阀门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脾。

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确认措施到位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55.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

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将抹布缠在手上使用。

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56.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57.应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附近;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附近;除氧器、热换器、汽包的水位计以及捞渣机等处。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58.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必要的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5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使用中不应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60.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61.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执行标准DL 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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