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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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液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贮存、运输、销售、使用液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设施和监测设备。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进行液氨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液氨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液氨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工作。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液氨事故处理情况。

第二章液氨存储和贮运管理第十一条液氨存储和贮运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

第十二条液氨存储和贮运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液氨存储和贮运设施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对液氨压力、液位和泄漏等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四条液氨存储和贮运设施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靠近。

第十五条液氨贮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防静电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

第十六条液氨贮运过程中严禁接触明火和其他易燃物品,禁止使用金属容器进行存储和贮运。

第十七条液氨贮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并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液氨贮存和贮运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三章液氨使用管理第十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使用流程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防爆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

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

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

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

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门关闭封锁及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

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

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

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

(1)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

(2)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2)液氨是一种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化学品,其在高压下易燃易爆,接触到人体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和中毒。

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需要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液氨安全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液氨安全管理的目标1. 确保液氨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

2. 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责任部门和岗位1. 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 液氨安全管理的主要岗位有液氨储存、运输、操作和维护人员。

三、液氨安全管理的要求1. 确保液氨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包括液氨罐体、管道、阀门等。

2. 严格执行液氨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程,禁止私自改动和操作液氨设施。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避免和降低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液氨生产企业、液氨使用单位、液氨运输单位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加强对液氨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并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液氨的特性与危害第五条液氨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具有易挥发、易燃、有毒等特性。

第六条液氨的主要危害如下:(一)燃烧和爆炸:液氨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会发生燃烧和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毒性:液氨对人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毒性,接触后可引起皮肤、黏膜损伤,严重时可导致窒息、死亡。

(三)环境污染:液氨泄漏后,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液氨使用安全。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加强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储存:液氨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储存安全。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运输:液氨运输车辆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使用:液氨使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液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四)处置:液氨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范围包括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液氨输送管道、阀门、流量计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以及液氨罐区内的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液氨罐区的运维人员、监测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六条液氨罐区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等。

第八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输送管道等设备的运维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等。

第九条液氨罐区内的监测人员负责设备的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和数据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罐区的清洁人员负责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洁,保持罐区内外的干净整洁,防止杂物和易燃物进入液氨储存区域。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应设有可靠的防火防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

第十二条液氨输送管道应具备耐腐蚀、耐压力的特性,确保输送的液氨不泄漏,每年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

第十三条液氨输送管道上的阀门、流量计等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液氨的性质、危害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装备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应穿戴正规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服、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并且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戴化纤衣物和金属配饰。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一)目的为加强脱硝储氨区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广大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脱硝液氨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脱硝氨区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该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____号)(三)GB18218-____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四)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五)GB/T21509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六)DLT335-____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七)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八)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九)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灌区设计规范三、一般注意事项(一)进入氨区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进入后应随手关闭,但不能上锁,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逃生。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离开后应随手关闭并上锁。

(二)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并将手机、火种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

进入氨区前应先用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身上的静电。

(三)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在氨区内进行作业的人员,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装置(护目镜,防护手套,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等)并定期维护。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一、液氨的安全管理责任(1)生产部对液氨安全管理负总则,对公司负责管理,督促合成车间搞好液氨的贮存及充装。

(2)生产部主管工艺的部长每天要对氨流程是否畅通作检查,确保按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办事,并以液氨的充装作督促,指导操作工充氨。

(3)生产部主管安全的部长每天要对液氨、管线和贮槽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作检查,并确保无地方泄漏。

(4)生产部主管设备的部长工每天要对氨、贮槽、管线、阀门、液位计及仪表作检查。

(5)仪表车间要不定期地对液位计、仪表作检查。

(6)合成车间主管是搞好本车间液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7)合成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期地对氨槽、管线、仪表、阀门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检查。

(8)合成车间主管要教育并督促本车间人员搞好本车间的液氨安全管理。

(9)当班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迅速上报。

(10)与液氨系统无关的人员要坚决制止进入界区。

二、液氨系统的维修及保护(1)液氨系统的阀门和螺丝必须涂黄油,以便开关及下次拆除。

(2)液位计及压力表必须有现场和远传仪表两套同时运行,以防失灵。

(3)对有问题的管线、阀门、仪表要坚决更换和修理。

(4)对可能有问题(即使是怀疑)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也必须先让其停止工作,直至查清,并确认可以使用。

(5)液氨系统的动火必须由主管部长同意在场,并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

(6)正常情况下,不得对氨槽界区从事维修或其它工作。

三、氨槽的管理(1)氨槽的编号:合成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1#氨贮槽;铜洗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2#氨贮槽合成车间48M3氨槽命名为3#氨贮槽;(2)氨槽的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齐全。

(3)严禁超温、超压生产。

(4)严禁高液位贮存。

(5)生产槽最高液位不能超过6T,计量线。

(6)严格作好液位交接班记录和氨槽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设专人充氨(1)合成车间各班必须安排专人(主操)充氨,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2024年液氨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液氨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液氨充装安全管理制度1、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与本制度相关的文件、制度主要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产品销售发货管理规定等。

3、液氨储槽属密半中压容器,操作压力应小于1.6Ma,充装量不得超过被充装容器的____%或____吨/米3。

4、液氨充装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检修器材,防护器具,以及足够的消防器材。

5、液氨充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必须熟悉充装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正确处理应急事故。

6、运氨槽车到达现场后,充装人员首先进行下列工作:6.1看运输车是否按销售发货有关规定,由本公司销售人员引领到充装点;灌装手续是否符合公司关于液体化工产品销售规定的要求;6.2查看运输车的危险化学品准运证明是否完备;6.3查看车上搭载的物品,静电接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装好阻火器;6.4检查液氨充装胶管。

必须是有合格证的耐压胶管。

在以上问题无疑问后方可开始充装。

8、充装时必须注意:胶管和进料管接头处必须有倒牙,并装有紧箍铁板,并用螺栓将其紧固。

7、充装过程中,充装人员不得离开充装现场,槽车内的气氨不得向大气中排放,要严格控制充装流速的流量,周围严禁明火作业。

8、雨、雾、雷电天气不得灌装。

9、充装过程中如发生跑料等意外情况,充装人员要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停止充装,进行安全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处理。

10、充装完毕后,充装人员要立即封口,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将运输车与系统断开。

此时车辆方可启动离开充装点。

11、充装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随车复称,填写充装记录,主要内容包括购货单位、车牌号、危险化学品准运证书号、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等,并有充装人员、复核人员、押运人员、安全检查人员的签字。

充装记录应保存____年以上。

12、充装岗位人员要定期检查充装系统的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静电接地、报警装置、专用工具、防护器具等装备的情况,使其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液氨的安全性和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液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液氨的安全管理原则:预防为主、整体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到岗。

第四条液氨的安全管理目标:确保液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液氨的安全管理职责:1. 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液氨安全管理系统,制定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2. 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液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液氨的安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

3. 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液氨安全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或停产整改。

4. 涉及液氨安全重要岗位的人员应依法办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液氨生产管理第六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生产工艺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2. 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管道,设有完善的监控和报警系统。

3. 有专业的液氨生产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1. 制定液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 检测液氨的质量,确保液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定期检修和维护生产设备和工艺管道,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建立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建立液氨生产安全档案,包括液氨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台账、操作规程、维修记录等内容,并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

第三章液氨贮存管理第九条液氨贮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液氨贮存设施符合建设标准和安全规定。

2. 配备液氨贮存容器和保温设施,设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报警系统。

3. 有专业的液氨贮存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液氨区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液氨区包括液氨储罐区、液氨装卸区、液氨使用区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是液氨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职责,共同做好液氨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区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熟悉液氨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液氨区的安全管理负责,确保液氨区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防护第八条液氨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液氨的储存、使用、运输等注意事项。

第九条液氨储罐、装卸设施、管道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条液氨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液氨区应设置通风设施,确保氨气排放达标,防止氨气积聚。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液氨区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发生液氨泄漏、火灾等事故时,操作人员应迅速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疏散人员。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检查与考核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液氨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定期对液氨区操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一、液氨特点:(1)理化性质分子量:17.03危害类别:第2.3类有毒气体。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味,易溶于水、乙醇、乙醚,相对密度(水____1):0.63(5℃),熔点-77.7℃,沸点-33.35℃,氨的水溶液呈碱性,____%水溶液PH值为11.7左右。

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V/V):15.7-27.4。

遇高热、明火易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危险性氨属低毒类。

氨随呼吸道吸入后,通过肺泡除少部分为二氧化碳中和外余下吸收至血液。

被吸收的氨,在肝脏中解毒形成尿素;又可随汗液、尿和呼气排除体外。

氨对人的毒性,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低浓度液氨对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浓度过高时,直接接触部位可引起碱性化学灼伤,组织呈溶解性坏死,并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的损伤,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

高浓度吸入,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增强,引起痉挛,并可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搏和呼吸停止。

周边地区工作、居住人员较多,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后处理不及时,会造成大量氨弥漫到空气中,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严重者死亡;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____%-____%),遇到明火会发生爆炸。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____)储存区液氨的临界储量为10t。

我公司液氨站内拥有容积150m3卧式储罐____个,按有效容积(____%)计算:150____2____%____0.63=132.3t(5℃时)。

超过临界储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对操作人员、运输车辆和灌区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及体检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液氨管理规定(3篇)

液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液氨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液氨安全管理,提高液氨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生产与储存第七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生产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安全生产设施和人员。

第八条液氨储存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储存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储存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储存设施和人员。

第九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储存操作规程;(二)加强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设施、设备完好;(三)定期检测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气体浓度,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四)建立健全液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对液氨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经营与运输第十一条液氨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经营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经营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经营设施和人员。

第十二条液氨运输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运输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运输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运输设施和人员。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液氨罐区的安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适用于群众防灾减灾、救援、抢险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液氨罐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液氨罐区安全。

第四条液氨罐区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液氨罐区应根据液氨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罐区基本要求第六条液氨罐区应选址合理,远离居民区、工矿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域,应与周边建筑物、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七条液氨罐区应设置围墙、划定安全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防范措施显眼、易于识别。

第八条液氨罐区应设立出入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限制无关人员的进入。

第九条液氨罐区应设有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罐区的运行状况,并配备报警装置。

第十条液氨罐区的罐体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涂漆等工作,防止罐体老化或发生漏氨、渗漏等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氨罐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液氨罐区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安全设备和应急装置。

第十三条液氨罐区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监测、维护制度,定期进行罐区内部、外部的安全巡查和设备设施的检修,确保罐区的安全。

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罐区的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液氨罐区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4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4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包括化工企业、农业生产单位、冷库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液氨的特性和危险性,建立液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

并根据生产、存储等使用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措施。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报警、疏散、救助等。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液氨的危害性、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对液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液氨检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液氨泄漏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在液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明确警示颜色、形状和标志图案,警示标志应当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储存设施,确保液氨的安全存储,并建立储罐、管道等设施的防止漏氨的措施。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泄漏监测系统,通过监测设备和仪表,及时发现液氨泄漏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购买液氨责任保险,为液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相应的保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对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液氨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可以对液氨使用单位的涉及液氨安全的重要设施进行抽查检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液氨储存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储存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储存区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储存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储存区内液氨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液氨储存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四条储存区负责人为液氨储存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液氨储存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储存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氨储存区的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储存区操作人员负责液氨的接收、储存、运输、使用等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液氨储存区应设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内,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区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储存区应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三)储存区地面应平坦、排水良好;(四)储存区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八条液氨储存区应配备以下安全设施:(一)液氨储罐应具有防泄漏、防腐蚀、防静电等性能;(二)液氨储罐应配备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三)储存区应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四)储存区应设置通风设施,确保空气流通。

第九条液氨储存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液氨储罐的完好情况;(二)安全附件的完好情况;(三)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四)通风设施的性能。

第十条液氨储存区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液氨的性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知识。

第十一条液氨储存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规程:(一)液氨储罐的充装、排放、倒罐等操作应在两人以上人员监护下进行;(二)液氨储罐的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静电手套等;(三)液氨储罐的操作人员应掌握液氨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发生液氨泄漏、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依法维护公民、公司和环境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设、维护、运营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贯穿于液氨罐区的整个生命周期,从设计阶段开始,直到运营结束。

第四条罐区的负责人应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和落实本制度,确保管理流程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改进。

第五条液氨罐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六条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应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液氨罐区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液氨罐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的责任和权力,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液氨罐区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和记录制度,及时记录重要安全信息和数据。

第十条液氨罐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事前预警和事后处置能力。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十一条液氨罐区的设计、建设和改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液氨罐区的设计应合理布置罐区内的设施和设备,防止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

第十三条液氨罐区的设施和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进行严格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液氨罐区的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相关规划和专业标准进行,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安全鉴定和试运行,确保其满足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液氨罐区的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按照厂商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液氨罐区的维修和修理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禁止使用未经授权或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八条液氨罐区的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的特点和影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经营充装液氨,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生产经营充装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及时年审,确保资质在有效期内。

公司领导负责相关资质办理组织领导工作;生技科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和换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复审、换证;办公室具体负责营业执照年检审核。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照也应及时申办。

二、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充装设施,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管理,认真维护保养检验检修,确保安全可靠。

1、液氨充装应配备专用输氨管线、回收管线、液相管线,设置具备现场和远程紧急切断功能阀门,配备电子衡器进行计量,罐车上方配置水喷淋装置,周围设置回收围堰、回收管道、回收池,岗位配备防护面具、呼吸器等个体防护器材,有防止车辆滑动设施。

管线、阀件、仪表、防护器材设置应符合压力容器管道设计规范,符合安全、环保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双包机工每班至少巡回检查两次以上,定时、定点、定线检查管线、阀件、仪表,检查其是否完好,发现缺陷隐患及时消除,严-1-禁管线、阀件、仪表带病运行。

3、维修车间建立完善仪器、仪表、设备台帐,并按规定校验,对充装用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管道、阀件应进行在线检验,水压试验和在线检验应有试验结果记录和实验检验人员签字,填入设备管理挡案。

4、维修车间电器仪表维修人员应经常检查泄漏监测仪器、现场监控探头,防雷防静电设施,保证灵敏可靠。

5、一车间应保管好现场配置的个体防护器材和消防设施,不得挪用损坏,应经常清扫擦拭,保持干净清洁。

生技科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处于备用状态。

三、保持充装场地和车辆进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地面程度能够承受车辆重量。

四、公司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工艺流程控制业务,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任职资格证书,压力容器管理及充装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对管理人员、充装人员应按公司教育培训制度要求经常进行教育培训,促使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安全技能。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管理,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液氨的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理等环节,适用于所有液氨使用单位。

1.3 责任分工1.3.1 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全面组织和领导职责。

1.3.2 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整改工作。

1.3.4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熟悉液氨的危害性及应急处理方法,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

第二章液氨储存管理2.1 储存条件2.1.1 液氨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区域内,禁止与易燃易爆物质混储。

2.1.2 液氨仓库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储存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2.1.3 液氨仓库内应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标注液氨的危险性和注意事项。

2.2 储存容器管理2.2.1 液氨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验和保养。

2.2.2 容器上应标明液氨的品名、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定期检查和更新贴标。

2.2.3 容器应设有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装置,并配备液位报警装置。

第三章液氨运输管理3.1 运输手续3.1.1 液氨的运输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运输许可、备案等手续。

3.1.2 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3.2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3.2.1 运输途中应严禁接打电话、吸烟和玩手机等危险行为。

3.2.2 运输车辆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保持安全的行驶速度,避免急刹急转。

3.2.3 运输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液氨罐体、接头和管路的完整性,确保无泄漏情况发生。

第四章液氨使用管理4.1 使用操作规程4.1.1 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液氨的使用条件和操作步骤。

4.1.2 使用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安全,根据《液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液氨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检测等环节,适用于液氨相关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液氨生产、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四条基本要求液氨生产、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制定和执行液氨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安全培训液氨生产、使用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开展液氨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液氨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液氨的生产、运输和储存第六条生产液氨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生产过程,确保液氨生产的安全。

第七条运输液氨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和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运输工具的安全性和运输过程的安全。

运输过程中应加强液氨的泄漏预防和事故处理能力。

第八条储存液氨储存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储存许可证和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建设和管理液氨储存设施,确保储存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液氨的使用第九条使用方法液氨使用单位应按照液氨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正确使用液氨,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使用设备液氨使用单位应采用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设备和装置,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使用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监测与检测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液氨泄漏监测与检测设备,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液氨泄漏风险。

第四章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第十二条安全预防液氨生产、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包括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预防措施等,并加强巡检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三条应急处理液氨生产、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组织、人员、装备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液氨泄漏事故。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液氨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责。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区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液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涵盖了液氨站、液氨仓库以及液氨管线等液氨区的相关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液氨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液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液氨区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液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防止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液氨区的设计、建设、改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设施设备的稳定可靠。

第六条液氨区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液氨的性质、危害以及紧急处理措施等知识,确保能够正确处理突发情况。

第七条液氨区的设施和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液氨区的进出口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通道和防火防爆措施,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九条液氨区的场地应当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液氨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报警系统的故障及时报警。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液氨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危险。

第十二条液氨区应当配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通风系统、泄漏报警装置、气体分离装置等,确保液氨的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十三条液氨区的设备和设施应当配备完善的紧急处理装置,包括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应急喷淋系统等,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

第十四条液氨区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第十五条液氨区应当建立健全的排查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液氨区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液氨区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级别的事故情况下的处置措施、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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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推荐为了确保液氨安全使用与储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我今天为你整理了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一1、液氨在常压下是气体,因此对其储存由于量较大,所以要用密闭的压力容器,管道要用压力管道。

2、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齐全,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要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测,作好记录。

3、机房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有防雷检测中心检测,作好记录。

4、液氨属易燃物品,机房内、设备周围严禁烟火及电气焊操作。

5、机房内电器线路布置合理,所有线路必须走穿线管;照明用具、电机接线为防爆型;防静电装置符合规定。

6、所有电线架设必须与液氨系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设备上方有架空线。

7、操作过程中加强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机房内加强通风,确保室内氨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外。

8、操作岗位应配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在处置泄露、维修设备时,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9、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操作岗位配置8Kg干粉灭火器4个,设消防栓及消防带一套,以防液氨泄露时紧急处理。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六安全检查制度;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八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九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十特种设备防雷设施等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十一应急管理制度;十二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十三防火、防暴、防中毒、防泄露管理制度;十四动火、临时用电、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六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劳保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十七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十八作业环境氨浓度监测制度;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三第一条为加强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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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85981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Liquid ammonia are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一)目的为加强脱硝储氨区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广大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脱硝液氨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脱硝氨区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该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三)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四)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五)GB/T21509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六)DLT335-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七)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八)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九)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灌区设计规范三、一般注意事项(一)进入氨区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进入后应随手关闭,但不能上锁,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逃生。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离开后应随手关闭并上锁。

(二)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并将手机、火种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

进入氨区前应先用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身上的静电。

(三)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在氨区内进行作业的人员,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装置(护目镜,防护手套,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等)并定期维护。

(五)未经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严禁操作氨区内的任何阀门、开关和其他设备。

(六)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并对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和堆放杂物。

(七)氨区内必须保证通风良好。

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

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八)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材质的配件。

(九)氨区应设置风向标。

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十)氨区内应配有洗眼、快速冲洗装置和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劳动防护用品等。

(十一)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生产运行人员的安全疏散。

(十二)氨区周围道路必须通畅,未经批准,任何车辆及设备不得在氨区道路停留和堆放,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十三)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经安全监察部与武装保卫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十四)氨区半径25m范围内严禁明火,氨区内严禁带电作业。

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

(十五)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移作他用。

(十六)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

四、液氨储罐及设备(一)液氨储罐应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并建立档案。

(二)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三)液氨储罐应设有围堰和污水收集池。

(四)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低温储存;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

(五)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

(六)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

五、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一)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事故消防喷淋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二)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内温度或压力高报警等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三)氨区应设有氨气检测器,当检测器测得大气中氨浓度过高时,运行控制室会及时发出警报。

(四)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喷淋水与消防喷淋水保护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工业水喷淋装置,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有微量氨气泄漏时可启动自动消防喷水装置。

(五)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

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水喷淋系统,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六、运行管理(一)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定期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一次,每班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紧急状态时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

(二)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温度记录一次。

(三)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并应加入防锈剂,防锈剂浓度不得低于300mg/L。

(四)氨蒸发器投运后当温度升至设定的工作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

(五)在温度低于0℃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气化器冻裂,应在气化器水中为口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

(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防锈剂后方可启动)(六)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接触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

(七)氨区的设备阀门操作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的排送,防止因摩擦而引起爆炸。

(八)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1、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2、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2%。

3、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箱。

4、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

5、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2%。

6、置换结束后隔绝点应加装堵板并松开法兰。

七、检修维护(一)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

在氨区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进入氨罐内检查和检修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执行《GDQB/ZD-07-40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填写“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并加装堵板。

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三)氨区设备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设备。

对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

(四)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用氨气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

(五)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

(六)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要求运行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2%。

(七)氨区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型设备和工器具,如铜制工具。

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八)氨区设备系统中的缓冲罐、蒸发器、液氨储罐及管道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一般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确保可靠。

(九)在进行氨区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十)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十一)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

(十二)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十三)氨区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

八、卸料安全管理(一)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有危化品运输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

(二)运送液氨的槽车到达现场后,卸氨前运行值班人员应核准票据(数量和质量)和有关证件(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三)卸氨准备工作1、卸氨操作前,要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及进入卸氨区域。

2、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均应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以及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

3、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否则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4、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灭引擎。

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加以固定。

(四)卸氨操作1、槽车押运人员必须服从氨区运行值班人员的指挥,押运人员只负责车上的连接,不准操作氨区内的任何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正确连接装卸台气相管和液相管与槽车的气相管和液相管。

并检查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漏气,并应排尽空气。

如有泄漏,应处理后再进行卸氨。

2、卸氨时所用的气相管和液相管必须使用金属万向节。

3、卸氨操作时应经常观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

4、卸氨时应时刻注意储罐和槽车的液位变化,严禁储罐超装(超过最大储氨量)和槽车卸空,槽车内应保留有0.05MPa以上余压(槽车应至少留有100kg余量),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5、液氨卸料时,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

液氨卸料时,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

6、液氨卸料时,速度不应太快,当储罐液位达到安全高限时,禁止往储罐强行卸料。

槽车卸料完毕后,立即关闭切断阀,收好卸料导管及支撑架。

7、若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7级以上)天气,或卸氨区周围25米范围内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料操作。

8、卸氨结束由运行值班人员和槽车人员共同确认安全后,槽车方可启动离开装卸台。

9、严禁在氨区内进行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不能用氨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九、应急处置(一)应急处置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迅速撤离现场。

(二)发生液氨泄漏时,处理决策依据是氨监测器检测的氨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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