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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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二O一五年七月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浙江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浙政办发〔2014〕6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现参考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工作要求,特制定《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以指导台州市轮胎制造业外的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及环境管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当本规范与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要求有冲突时,以新颁布的要求为准。

本规范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起草,由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企业的具体整治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

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本规范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目录

1 整治目标 (1)

2 术语和定义 (1)

2.1 橡胶制品业 (1)

2.2 塑炼 (2)

2.3 混炼 (2)

2.4 打浆 (2)

2.5 浸胶(涂胶) (2)

2.6 压延 (2)

2.7 硫化 (2)

2.8 再生胶 (3)

2.9 脱硫 (3)

2.10 捏炼 (3)

2.11 精炼 (3)

2.12 挥发性有机物 (3)

3 整治要求 (4)

3.1 加强源头控制 (4)

3.2 完善废气收集 (4)

3.3 提升末端治理 (6)

3.4 强化监督管理 (7)

4 信息公开要求 (8)

4.1 信息公开流程 (8)

4.2 企业信息公开内容 (8)

4.2.1 VOCs相关监测报告 (8)

4.2.2 文字及图件资料 (9)

5 相关责任和职责 (9)

附件1 浙江省橡胶制品业VOCs整治标准 (10)

附件2 适用处理工艺一览表 (13)

附件3 信息公开表 (15)

1 整治目标

通过污染整治,基本解决台州市橡胶制品业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滞后、部分区域VOCs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

根据《台州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及台州市环境保护厅分年度整治目标,按时、有序地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通过实施VOCs 污染整治行动,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和周边环境质量达标。

——至2015年底,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50%。

——至2016年底,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VOCs污染排放水平有效降低,建立健全的VOCs污染监管体系,完成橡胶制品业VOCs污染整治示范区建设,橡胶制品业呈现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态势。

——至2018年底,全面完成橡胶制品业整治,形成完善的橡胶制品业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橡胶制品业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橡胶制品业(C291)是指以天然及合成橡胶为原料生产各种橡胶制品的活动,还包括利用废橡胶再生产橡胶制品的活动(不包括橡胶鞋制造)。包括:轮胎制造(C2911),橡胶板、管、带制造(C2912),橡胶零件

制造(C2913),再生橡胶制造(C2914),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C2915),其他橡胶制品制造(C2919)。本规范所述的橡胶制品业是指除轮胎制造(C2911)外的其它橡胶制品业。

2.2 塑炼

俗称轧炼,指采用机械或化学的方法,降低生胶分子量和粘度以提高其可塑性,并获得适当的流动性,从而满足混炼和成型等进一步加工需要的过程。

2.3 混炼

将塑炼后的生胶与配合剂混合,放在炼胶机中通过机械拌合作用,使配合剂完全、均匀地分散在生胶中的一种过程。混炼后得到的胶料被称为混炼胶,俗称胶料。

2.4 打浆

用溶剂将混炼胶溶解成流体状物的一个过程,所得产品俗称胶浆。

2.5 浸胶(涂胶)

浸胶是将织物或线绳浸入胶浆中,使织物或线绳附上胶膜的过程。浸胶可提高织物、线绳与橡胶的粘着力,增加制品的耐剥离及多次压缩变形性能。

涂胶是将胶浆涂复于织物表面以获得一定厚度胶层的工艺过程。它可以作为压延前的底涂加工,也可作为胶布的加工。

2.6 压延

即利用压延机或压出机将橡胶预先制成形状各种各样、尺寸各不相同的过程。

2.7 硫化

把塑性橡胶转化为弹性橡胶的过程。它是将一定量的硫化剂

加入到由生胶制成的半成品中,在规定的温度下加热、保温,使生胶的线性分子间通过生成“硫桥”而相互交联成立体的网状结构,从而使塑性的胶料变成具有高弹性硫化胶的过程。

2.8 再生胶

橡胶生产中的废料和废旧橡胶制品经过粉碎、化学与物理加工,去掉硫化胶的弹性而恢复塑性和粘性,使其重新获得与生胶混合和硫化的能力,从而重新应用于橡胶工业中的一种橡胶原材料。再生橡胶是一种替代生胶使用或部分与生胶并用的塑性材料。

2.9 脱硫

脱硫主要使用在再生胶生产工艺中。即用不同加热方式或其它传能及其相应设备,使胶粉在再生剂/软化剂参与下,获得具备有类似生胶性能的化学物理降解过程。

2.10 捏炼

对脱硫后的胶料进行捏炼,增强橡胶塑性的过程。

2.11 精炼

对捏炼后的胶料进行再加工,除去塑化后胶粉中的颗粒,使胶料进一步增塑并改善再生胶加工性能的过程。

2.12 挥发性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指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国家环保部最新发布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将VOCs分为烷烃、烯烃、芳香烃、炔烃的C2~C12 非甲烷碳氢化合物,醛、酮、醇、醚、酯、酚等C1~C10 含氧有机物,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几类152 种化合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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