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
《社会保险法》社保基数
![《社会保险法》社保基数](https://img.taocdn.com/s3/m/5eba0747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c3.png)
《社会保险法》社保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职工在上一年的收入有所波动,其社保基数将反映出这种波动的平均值。
社保基数是计算社会保险费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影响着职工将来领取的社保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部分费用将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或其他相关情况来确定应缴数额。
总的来说,社保基数的确定对于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职工个人的福利,也是社会保险制度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体现。
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当对社保基数的确定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依法履行相关的申报和缴纳义务。
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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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有什么关系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有什么关系,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来的。
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为:你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源按下限基数缴纳。
如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工资缴纳。
新百进员工为第一个月工资度为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问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纳基答数。
最低工资,社平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之间有什么关系?第一,最低工资,是根据劳动法规定,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奖金,抄以及福利待遇,但是包括缴纳的社会保险。
第二,社会平均工资,是指在统计区域范围袭内(比如全国,省,市,县),全体职工的月均工资收入,包括国企,私企,外企,等用人单位,由国家统计局根据规定进行统计公布。
用于核定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三,1,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原则上,是根据本人月均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月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月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2,个体缴费的,因为本人没有工资,无法核定月均工资收入,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不同的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道择。
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算?社保缴费基数是按应发工资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十一》规定,缴费基数是本人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单位申报社保,基本工资与每年缴费基数有关系吗缴纳社保基数和工资总额不相等,但与工资总额有关。
缴纳社保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zhidao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
社会保险计算方法缴费基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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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计算⽅法缴费基数怎么算社会保险计算⽅法缴费基数算法如下:⼀般以上⼀年度本⼈⼯资收⼊做为缴费基数。
第⼀种情况为职⼯⼯资收⼊如果⾼于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的300%为缴费基数;第⼆种情况为职⼯⼯资收⼊如果低于当地上⼀年职⼯平均⼯资60%的,以当地上⼀年职⼯平均⼯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计算⽅法缴费基数怎么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计算:⼀般以上⼀年度本⼈收⼊为缴费基数。
(1)职⼯⼯资收⼊⾼于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资收⼊低于当地上⼀年职⼯平均⼯资60%的,以当地上⼀年职⼯平均⼯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资收⼊⽆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职⼯平均⼯资为缴费⼯资确定。
每年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或者7⽉,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上年度的⽉平均⼯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资表这些证明。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是什么(⼀)实施⽅式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为,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则是⼀种经营⾏为,保险⼈与投保⼈之间遵循平等⾃愿原则,⾃主投保。
(⼆)实施⽬的不同: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以营利为⽬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活,维护社会稳定;商业保险是⾦融企业的经营活动,根本⽬的是获取利润,在此前提下按照给予经济补偿。
(三)特征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商业性保险具有⾃愿性、赔偿性和盈利性。
(四)资⾦来源不同: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政府规定的统⼀缴费⽐例进⾏筹集,⾏政强制实施;商业保险费视险种、险情⽽定,由投保⼈承担。
(五)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职责主要是依法对商业保险进⾏监管,保护投保⼈的利益。
25项工资福利不作为社保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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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25项工资福利不作为社保的基数(不管在工资里核算还是福利费里核算,不管缴不缴个税,都不算社保的基数)
1.探亲路费
2.冬季取暖补贴
3.防暑降温费
4.独生子女补贴
5.工作服洗补费
6.托儿补助
7.独生子女费
8.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
9.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10.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11.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12.出差补助
13.误餐补助
14.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5.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6.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7.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8.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9.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20.运动员取得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1.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22.献血员营养补助
23.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不属于工资福利)
24.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25.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2024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详细解释
![2024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详细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9053ae03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0b.png)
2024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详细解释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
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修改版]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6977461ee009581b6ad9eb20.png)
第一篇: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目前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现根据《社会保险法》、《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如下方法确定:一、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二、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三、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第二篇: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本文是由本人编辑,通过这些年从业的经验,以及网上百度百科,百度知道等多个相关知道平台,问答平台整理总汇而成,都是社保相关的常见问题,可以做到基础知识普及的作用。
试论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试论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2290947f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46.png)
试论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基础,也是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的重要保证。
在实际操作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存在着一些问题,给参保人员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存在着缺乏公平性的问题。
一些高收入人群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缴纳高额社保费用,而低收入群体则承担了不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和扭曲。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导致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不稳定和不可持续发展。
一些地区和行业的社会保险基数远低于实际收入水平,导致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无法实现保障水平的提高。
必须认真分析当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存在的问题,找出导致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以确保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处字数不足,还需继续补充内容】1.2 问题现状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缴费基数不合理。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一方面导致了高收入人群的缴费过低,另一方面也使得低收入人群的负担过重。
这种不合理的现象造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受到质疑。
2. 缺乏灵活性。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较为僵化,缺乏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个性化调整机制。
这导致了一些特定群体的缴费基数过高或过低,不能有效地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
3. 缺乏科学依据。
在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更多地是基于政策方面的考虑和经验积累。
这导致了一些决策偏离了实际情况,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予以解决。
2. 正文2.1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存在的问题1. 缴费基数过低导致保险待遇不足:当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常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这导致高收入群体的实际缴费金额远低于其应缴纳的金额,从而影响了他们享受到的社会保险待遇。
上海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规则
![上海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8ed62e6d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84.png)
上海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规则
上海市是中国的经济中心和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全国首批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的试
点城市之一。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社会保险权益,上海市对社保缴纳基数进行了规定。
本
文将详细介绍上海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的规则。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社会保险费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应纳税所得额的 60%。
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上
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即 4276 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国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 300%,即 21272 元/月。
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 4276 元/月。
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的应纳税工资总额。
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人
员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缴费基数与实际收入无关,而是以一个固定的基数为计算依据。
2、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基数的规定有所不同,企业职工的基数计算方式与个体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不同。
3、不同类型的保险的缴费基数有所不同,最高缴费基数上限的规定也不同。
4、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参照工资制管理的企业职工的政策与企业职工的政
策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
总之,上海的社保缴纳基数规则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参保人员的身份和个人情况进行
具体计算,建议大家在缴纳社保时仔细核对,以免出现差错。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https://img.taocdn.com/s3/m/f5358a6f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e47e2e0.png)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社保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在我国,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都需要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一、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1.一般情况下,社保缴费工资总额指的是企业缴纳社保费用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绩效工资等各项收入。
2.一般员工的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应按照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3.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许多企业会将他们的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另一部分作为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
4.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企业的员工相对较少,或者员工的薪资水平较高,企业可以进一步按实际情况和地方规定,与社保机构进行协商,确定社保缴费工资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工资总额不包括一些不应计入社保缴费的收入项,比如住房公积金、其他非正常性补贴等。
二、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指的是社保缴费的计算基数,也就是以该基数为基础来计算社保费用的金额。
缴费基数的确定对于社保缴费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1.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社保政策、国家规定和地方规定来确定的。
2.对于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一般是企业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和相关政策要求,与员工进行协商确定的。
3.在一些地方,缴费基数是由社保机构根据各种因素来确定的,比如地区的经济水平、企业规模、职工人数等。
4.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缴费基数,一般会得到一定的调整,具体的调整方式可以根据企业和社保机构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总结起来,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是根据各种因素来确定的,包括企业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工资水平、地方政策要求等。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缴纳社保费用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和口径来计算,并与社保机构进行协商,确保社保费用的正确缴纳。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17f01ac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25.png)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社保缴费基数,又称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社会保险缴费基点,是指用于计算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的基准数额。
缴费基数的规定是社会保险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于保障职工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政策,确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
一般来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会根据职工的工龄、职务等因素进行细化,以确保养老保险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政策,确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数。
一般来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会根据职工工资水平、职务等因素进行细化,以确保医疗保险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政策,确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的基数。
一般来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会根据职工工资水平、职务等因素进行细化,以确保失业保险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规定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政策,确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的基数。
一般来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会根据职工工资水平、职务等因素进行细化,以确保工伤保险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此外,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也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社保制度改革等因素进行的,一般会定期进行调整。
总之,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保障职工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重要制度之一,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调整。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881be80ec3a87c24028c497.png)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881d1b20b4c2e3f56276327.png)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下面是赠送的几篇网络励志文章需要的便宜可以好好阅读下,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
”这是我妈常说的一句话,每当我面临困难及有畏难情绪的时候,我妈就用这句话来鼓励我。
很多人有一样的困惑和吐槽,比如在自己的小家乡多么压抑,感觉自己的一生不甘心这样度过,自己的工作多么不满意,不知道该离开还是拔地而起去反击。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你应该怎么选择,人生都是自己的,谁也无法代替你做怎样的选择。
有一个和我熟识的快递员,我之前与他合作了三年。
最开始合作的时候,他负责收件和送件,我搬家的时候,他帮我安排过两次公司的面包车,有时候他送件会顺路把我塞在他的三蹦子里当货物送回我家。
他时常跟我提起在老家农村种地的生活,以及进城之前父母的担忧及村里人为他描绘的可怕的城里人的世界。
那时候的他,工资不高、工作辛苦、老婆怀孕、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住在北京很郊区的地方。
一定有很多人想说:“这还在北京混个什么劲儿啊~”但他每天都乐呵呵的,就算把快递送错了也乐呵呵的。
某天,他突然递给我一堆其他公司的快递单跟我说:“我开了家快递公司,你看得上我就用我家的吧。
”我有点惊愕,有一种“哎呦喂,张老板好,今天还能三蹦子顺我吗”的感慨。
之后我却很少见他来,我以为是他孩子出生了休假去了。
再然后,我就只能见到单子见不到他了。
某天,我问起他们公司的快递员,小伙子说老板去上海了,在上海开了家新公司。
我很杞人忧天地问他:“那上海的市场不激烈吗,新快递怎么驻足啊~”小伙子嘿嘿一笑说:“我们老板肯定有办法呗~他都过去好几个月了,据说干得很不错呢~”“那老婆孩子呢,孩子不是刚生还很小吗,”“过去了,一起去上海了~”那个瞬间,我回头看了一眼办公室里坐着的各种愁眉苦脸的同事,并且举起手机黑屏幕照了一下我自己的脸,一股“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的气息冉冉升起。
哪些收入不属于社保缴费基数
![哪些收入不属于社保缴费基数](https://img.taocdn.com/s3/m/7613347e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1e.png)
哪些收入不属于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以下25项工资福利不作为社保的基数(不管在工资里核算还是福利费里核算,不管缴不缴个税,都不算社保的基数)
1.探亲路费
2.冬季取暖补贴
3.防暑降温费
4.独生子女补贴
5.工作服洗补费
6.托儿补助
7.独生子女费
8.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
9.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10.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11.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12.出差补助
13.误餐补助
14.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5.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6.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7.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8.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9.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20.运动员取得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1.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22.献血员营养补助
23.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不属于工资福利)
24.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25.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哪些收入不应该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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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收⼊不应该包括在⼯资总额范围内⼀年之计始于春,开年后,各个单位都会统计职⼯上⼀年度的⼯资总额,作为新的⼀年各类保险等的缴费基数。
那么哪些收⼊不应该包括在⼯资总额范围内?现在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收⼊不应该包括在⼯资总额范围内所谓⼯资是指⽤⼈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定时期内直接⽀付给本单位全部职⼯的劳动报酬总额。
⼯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资;(⼆)计件⼯资;(三)奖⾦;(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资;(六)特殊情况下⽀付的⼯资。
⽽以下收⼊是不包括在⼯资总额之内的1.单位⽀付给个⼈的社会保险福利费⽤,如独⽣⼦⼥补贴、计划⽣育补贴、托⼉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丧葬抚恤救济费、死亡职⼯遗属⽣活补助费、职⼯病伤假期救济费、职⼯⽣活困难补助费等;2.离休、退休、退职⼈员待遇的各项⽀出;3.劳动保护⽅⾯的费⽤,如⼯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等;4.按规定未列⼊⼯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奖、⾃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奖、⽀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5.职⼯出差伙⾷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6.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付的股息(包括股⾦分红)和利息;7.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付的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等。
单位为员⼯缴纳的保险算员⼯⼯资收⼊吗单位为员⼯缴纳的保险是⽤⼈单位为员⼯的社会福利应尽的义务,这个不算员⼯⼯资收⼊。
⼯资总额除了与各类保险相关,在⼀些赔偿纠纷中,也会以此作为基础来进⾏赔偿,因此也是⼀个⽐较重要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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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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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解释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每个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或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
社会保险费是指为覆盖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成本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而由参保人和单位缴纳的费用。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实现社会公平、保障人民权益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它是保障个体和社会的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参保人或单位的收入、工资所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的上限或下限。
根据国家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一般分为上限和下限。
上限是指每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其收入或工资限制在一个上限范围内。
下限是指每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其收入或工资限制在一个下限范围内。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制定是为了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即使是高收入者也不能逃避缴费,而低收入者也能够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设置一般是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民平均工资水平、社会保险制度的需要以及社会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会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设置对于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设置可以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高收入者按照高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能够保证他们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时得到相应的回报,而低收入者按照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能够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
其次,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设置可以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险制度需要通过参保人和单位的缴费来维持正常的运行,只有确保缴费基数的合理设置,才能够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设置也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通过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促使某些单位和个人提高工资收入,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
在具体实施中,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一般由参保人和单位共同确定。
二十五项工资福利不列入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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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项工资福利不列入社保基数
●1.探亲路费
●2.冬季取暖费
●3.防暑降温费
●4.独生子女补贴
●5.工作服洗补费
●6.托儿补助
●7.独生子女费
●8.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
●9.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10.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11.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12.出差补助
●13.误餐补助
●14.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生活补贴费,以及一次性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15.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6.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8.国务院发布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19.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20.运动员取得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1.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22.献血员营养补助
●23.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
●24.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25.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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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你知道吗?你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
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几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三、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1。
计时工资,包括:(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约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包括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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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包括哪些项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包括哪些项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工资总额,包括标准工资和非标准工资,而在薪资总额里面还有一部分叫做非工资福利,和社保缴费是没有关系的,所以我们该用多少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呢?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包括哪些项目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1、计时工资、包括:(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作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包括:(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将、外轮速遣将、年终奖(劳动分红)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应当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1214)
![应当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1214)](https://img.taocdn.com/s3/m/dde59c64915f804d2b16c171.png)
应当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之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特殊项目工资等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应当纳入到计算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中。
各项目具体构成如下:一.计时工资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二.计件工资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四.津贴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津贴、教练员培训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责任目标津贴、领导职务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技术等级岗位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普通工人作业津贴及其他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津贴。
应当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1214)
![应当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1214)](https://img.taocdn.com/s3/m/dde59c64915f804d2b16c171.png)
应当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之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特殊项目工资等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应当纳入到计算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中。
各项目具体构成如下:一.计时工资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二.计件工资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四.津贴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津贴、教练员培训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责任目标津贴、领导职务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技术等级岗位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普通工人作业津贴及其他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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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年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第第1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和收入分配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前一些地区在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的整体效应。
为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与稽核工作,现就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
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几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三、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1.计时工资,包括:(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约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包括:(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4.津贴,包括:(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摈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津贴、教练员培训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责任目标津贴、领导职务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技术等级岗位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普通工人作业津贴及其他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津贴。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包括:公安干‘警值勤津贴、警衔津贴、交通民警保健津贴、海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税务人员的税务征收津贴(包括农业税收)、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外勤津贴、人民法院干警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干警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监察、纪检部门力、案人员补贴、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监狱劳教所干警健康补贴等。
(2)保健性津贴。
包括: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发放的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以及其他行业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
包括:特级教师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高级知识分子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
包括:工龄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护龄津贴等。
(5)地区津贴。
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等。
(6)其他津贴。
例如: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单位按月发放的伙食补贴、补助或提供的工作餐等)、上下班交通补贴、洗理卫生费书报费、工种粮补贴、过节费、干部行车补贴、私车补贴等。
5.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粮、油、蔬菜等价格补贴,煤价补贴、水电补贴、住房补贴、房改补贴等。
6.加班加点工资;7.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8.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1)发放给本单位职工的“技术交易奖酬金”;(2)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
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帐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文)〕;(3)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1998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1998〕120号)〕;(4)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不合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通讯费,如不能明确区分公用、私用均计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5)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6)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帐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7)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8)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9)商业部门实行的柜组承包,交通运输部门实行的车队承包、司机个人承包等,这部分人员一般只需定期上交一定所得,其余部分归已。
对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采取全部收入扣除各项(一定)费用支出后计算〔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劳动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制司字〔1992〕39号)],(10)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
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4〕48号)];(11)企业销售人员、商业保险推销人员等实行特殊分配行式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由各地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补助、误餐补助。
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