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单元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1、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民法的始终,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有:

⑴平等原则。(是首要原则,核心原则)⑵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

⑶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⑷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⑸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⑹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

3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⑴民事主体:

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⑶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回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1、人身权的含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分类: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3、我国民法通则在保护身份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荣誉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

为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4、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三、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1、法律保护财产权

第七十三条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七十四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3、物权法中所讲的“物”是指人体之外,能够为人类所需要并能加以控制和利用的“物质财富”,包括土地、森林、山岭、建筑物、水库等不动产和生活用品、牲畜、货币等动产。

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财产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侵害财产权所适用的民事责任方式,主要有:返还财产、恢复原

状、赔偿损失

四.依法订立有效合同

1、什么是合同?合同有哪些形式?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任何一份合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到接受条件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要约和承诺。

2.依法订立有效合同

订立合同的程序: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调成立,但由于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因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3、履行合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情事变更原则。

4、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

合同的变更需要以下条件:原合同已经生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需要协商一致并约定明确,遵守法定程序。

合同转让,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

5、合同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五、维护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

1.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

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即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分为申请、审查、批准三个步骤。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结婚时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行为。

结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男方22岁,女方20岁,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结婚的情形: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