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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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特殊物品管理制度特殊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合用范围为加强特殊物品管理,确保办公环境、员工生命安全及信息安全,本制度制定。

合用范围:公司所有工作场所。

二、特殊物品定义特殊物品是指危(wei)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生物危(wei)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物品等,具有极大的危(wei)险性和潜在危(wei)险性。

三、特殊物品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应流程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采购前需进行详细的调研和评估,获取多种报价,并综合考虑采购价格、品质、服务等方面的因素。

四、特殊物品保管1. 特殊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保管室内或者单独的密闭储存柜中,并应每天进行检查、清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特殊物品的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品保管规定、放射性物品保管和使用规定等。

3. 特殊物品保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保持相关证书的有效性。

4. 特殊物品保管人员应按照保密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进行管理。

五、特殊物品使用1. 特殊物品使用前应制定严格的使用方案和操作规范,涉及员工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有关证书。

2. 特殊物品使用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严格遵守使用规范,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特殊物品使用后,应当安全处理。

对于具有危(wei)险性或者达到规定的限值的特殊物品,处理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六、特殊物品消耗量1. 特殊物品的消耗量应定期统计、分析,控制和采购人员应根据消耗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不得过量采购和储存。

2. 特殊物品采购需求应提前预估,通过专业的客户反馈和技术支持等手段,制定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批。

七、特殊物品使用记录1. 特殊物品使用记录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业务流程的规定,记录消耗数量、使用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

2. 特殊物品使用记录应遵循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情况的,应重点加强记录保密措施。

八、应急预案制定特殊物品使用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因此应急预案制定是保障特殊物品安全工作的必要条件。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严格管理危险品,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管理人须有高度责任心,熟悉各类危险品的特性。

二、化学危险品必须根据存放要求用密封的玻璃或金属容器安装存放,容器要防破损防盗窃,放置于安装两道锁的危险品橱柜里。

三、严格执行化学品及危险品存放规定,不乱放、混放;各类物品均需有名称及识别标志区别。

四、危险品管理人须经常检查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牢靠,做到物品存放安全,万无一失。

五、危险品存放点必须挂双锁,锁的钥匙分别有两人分别保管,领用危险品需有关领导批准,领用时须两人同时到场开锁、两人收发、两人领用,并要登记领取危险品的用途及数量,做好库存量登记工作。

任何人不准私自保管危险品。

六、使用危险品须两人以上在场,做好防毒、防爆、防火工作。

七、危险品的存放地必须门窗坚固,通风良好,有明显的标记,有报警装置,并在醒目处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一定要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的使用有效期,保证灭火器材能随时正常使用。

八、对危险品要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负责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品进行检查。

任何人违反本制度将受到严肃处理为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根据____《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一般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由使用课程教师和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提出计划,购买量以一学期(最多一学年)的实际使用量为准。

购买计划由总务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将购买计划分别存放实验室。

购买时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1.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立即在购买人、任课教师、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验收并签字,合格后交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进行储存与管理。

2.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并按化学危险物品性质建立严格的分类档案和领、使用记录,做到“一品一案一记录的三个一”管理制度。

特殊教育物品管理制度

特殊教育物品管理制度

特殊教育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教育物品的管理,保障特殊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机构的特殊教育物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殊教育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用具、辅助器具、体育器材、实验设备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物品。

第四条物品管理应遵循"合理使用、精心保管、严格监控"的原则,确保物品的完好和安全。

第五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物品管理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第六条物品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擅自挪用或私自处置物品。

第二章物品的申领和调拨第七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教学和实践需要,制定合理的物品申领和调拨计划。

第八条物品的申领应当经过核准,确保申领数量和用途合理合法。

第九条物品的调拨应当严格按照机构的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禁止私自调拨或变卖物品。

第十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当建立物品领用登记制度,对领用情况进行归档和备案。

第三章物品的验收和登记第十一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当对入库的物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数量、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物品的验收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验收记录需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当建立物品登记台账,对入库的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和归档,确保物品的追溯和查询。

第四章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四条物品的使用应当依据教学和实践需要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

第十五条物品的使用人员应当爱护物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物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物品的清点和检查,记录并分析损耗和报废情况。

第十七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当建立物品维修和更新制度,对损坏和老化的物品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新。

第十八条物品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物品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物品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物品管理档案,对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归档备案。

第五章物品的保管和安全第二十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物品保管制度和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物品的保护和防范。

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特殊物品管理制度特殊物品管理是一种对部分特殊物品的登记、审批、监管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管理的制度。

这些特殊物品可能包括机密文件、珍贵文物、稀有化石、珠宝首饰等。

在许多组织和机构中,特殊物品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以确保这些物品的安全、保密和持久价值。

特殊物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登记和分类特殊物品应该进行登记,并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

登记的目的是确保对特殊物品的监管和记录,以便随时查阅和核实。

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根据特殊物品的特性和难易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在登记特殊物品时,应该记录物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编号、规格、数量、价值等。

同时,还要记录物品的来源、存放地点、存放条件等,以便管理人员随时查阅和核实。

二、审批和管理特殊物品的管理应该建立一个严格的审批制度。

在使用特殊物品时,必须事先经过审批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审批的目的是确保特殊物品的使用符合规定,并且有合理的理由和必要性。

审批的过程应该包括评估使用风险、审核申请材料、决策批准等环节。

审批人员应该对申请人的身份和需求进行核实,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

审批过程应该留有记录,以备后续审计和审查。

在特殊物品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应该确保物品的安全和保密。

物品应该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

例如,机密文件应该设立特殊的保管室,珍贵文物应该进行专门的展示和保护,稀有化石应该进行专门的研究和保管等。

三、监管和追踪特殊物品的监管和追踪是特殊物品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人员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以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监管和追踪的方式可以包括安装视频监控、使用电子标签、建立防盗系统等。

这些措施可以提供物品的实时位置和状态,以便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和追踪。

同时,还可以设置报警机制,一旦物品出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处罚和追责特殊物品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违反制度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

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员,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特殊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毒品、违禁品等。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1.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特殊物品的统一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特殊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管理。

3. 学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

四、特殊物品的采购与验收1. 特殊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采购物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应详细了解特殊物品的规格、性能、安全要求等信息,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 采购到的特殊物品应进行严格验收,确保物品符合要求,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特殊物品的储存与保管1. 特殊物品应按照其性质、类别进行分类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储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潮、防盗等条件。

3. 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确保储存安全。

4. 储存人员应定期检查特殊物品的储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特殊物品的使用与领用1. 特殊物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使用安全。

2. 使用特殊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办理领用手续,明确领用数量、用途、责任人等信息。

3.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特殊物品归还,并做好记录。

七、特殊物品的废弃与处理1. 特殊物品的废弃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废弃物品的安全处理。

2. 废弃特殊物品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防止污染环境。

3. 废弃特殊物品的处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BD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BD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BD一、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特殊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确保不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全程监管原则:对特殊物品必须实行全程监管,确保物品在出入境过程中安全可控。

(三)责任明确原则:对特殊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风险评估原则:对特殊物品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五)信息共享原则:各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特殊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情况。

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特殊物品运输管理:制定特殊物品运输的具体要求,包括包装标识、托运程序、运输工具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在特殊物品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监控措施,确保物品不泄露、不损坏、不被盗窃。

(二)特殊物品储存管理:明确特殊物品的储存地点和储存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盗等方面的规定。

特殊物品的储存区域必须进行严格的进出管理,确保安全可控。

(三)特殊物品使用管理:对特殊物品的使用必须进行授权和监管,只有具备特定资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才可以使用特殊物品。

特殊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数量。

(四)特殊物品监管和执法:建立特殊物品的监管和执法机制,加强对特殊物品的监测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特殊物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要严肃,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共同开展特殊物品安全管理的交流和合作。

加强与国内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共同掌握特殊物品的动态和安全状况。

三、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一)建立专门机构:成立专门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制度和措施,进行监管和执法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加强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特殊物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1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保管及使用1.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立专人负责,入库应建立品名、数量、购进日期、有效期、存放要求等管理档案,发放使用应建立出入库、数量、使用单位,并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收。

有毒、放射性物品按其相应制度执行。

1.2 对库存物品应做到定期盘点,帐物相符。

除保障实验室正常使用外,严格控制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购置,尽量做到零库存。

2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存放、卫生消防安全2.1设立特定区域存放,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物品排放整齐,方便识别,防止相互污染。

2.2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低温通风、干燥处(如通风橱下或专柜内),并根据专业消防安全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防爆器材,并做到对器材的定期检验更新,确保有备无患。

2.3 对有毒、放射物品,严格按照保管及发放此类物品的存放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及发放,加强管理。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2)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质的物质,对人体、环境或财产带来潜在危险。

针对这些物品的特殊性质和危险性,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安全使用和储存,并减少可能的事故风险。

以下是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法律法规和标准:各国都制定了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危险物品的管理进行规范和约束。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包括对这些物品的定义、分类、安全要求、储存和运输规定等。

2. 许可证和审批程序:对于生产、储存、使用和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危险物品的企业和个人,通常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经过审批程序。

这些许可证和审批程序旨在确保相关人员和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标识和包装要求: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危险物品需要进行明确的标识和适当的包装,以便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识别和处理。

标识通常包括标志、警告标签和说明,以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危险性质和防范措施。

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殊物资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理、高效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殊物资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腐蚀性物品等。

第三条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殊物资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特殊物资安全教育和培训;3. 监督检查特殊物资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4. 调查处理特殊物资安全事故;5. 建立特殊物资安全档案。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殊物资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特殊物资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和处置;2. 确保本部门特殊物资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3. 定期对本部门特殊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三章特殊物资的采购与验收第七条特殊物资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选用合格的产品。

第八条采购部门在采购特殊物资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安全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第九条特殊物资验收应由验收部门负责,验收内容包括:1. 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2. 产品标识是否齐全;3. 产品说明书是否完整;4. 产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章特殊物资的储存与使用第十条特殊物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特殊物资的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十二条特殊物资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使用特殊物资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第五章特殊物资的运输与处置第十四条特殊物资的运输应选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遵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

海关AEO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海关AEO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海关AEO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1. 特殊物品的定义特殊物品指的是那些具有特殊性质、特殊用途或者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风险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武器弹药、爆炸物品等。

2. AEO认证要求根据海关的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经认证的经济运营者)制度,对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有以下要求:- 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和内审。

- 企业必须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特殊物品入库、出库和运输环节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安全封存、监控设备等。

- 企业必须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提供特殊物品的相关信息和报告。

- 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特殊物品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3. 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为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详细的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 定期进行特殊物品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 建立健全的特殊物品的入库、出库和运输记录,确保物品的安全可追溯性。

- 加强特殊物品的安全检查,包括对物品本身和包装的检查,确保没有违规物品存在。

- 设立专门的特殊物品存储区域,确保特殊物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4.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特殊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海关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AEO认证等,严重情况下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5. 审核和监督海关将定期对经过AEO认证的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以上是海关AEO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在进行特殊物品的进出口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特殊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物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殊物品的管理,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与合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殊物品,是指具有较高的危险性、感染性、生物活性或放射性等特征,需要在特定条件下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生物制剂、放射性物质等。

第三条特殊物品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合规、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设立特殊物品管理小组,负责特殊物品的统一管理工作。

特殊物品管理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仓储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特殊物品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制定、更新和完善特殊物品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组织特殊物品的分类、标识、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培训与演练;(三)对特殊物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四)定期对特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领导。

第六条使用特殊物品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特殊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七条特殊物品的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特殊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安全数据表、合格证明等文件,并进行审查。

第九条特殊物品的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和产品安全数据表的要求进行,确认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合同规定。

第四章储存与运输第十条特殊物品应储存于专门的仓库或区域,并根据物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柜存放。

第十一条特殊物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关于储存特殊物品的安全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理设施。

第十二条特殊物品的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公司,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使用与处置第十三条使用特殊物品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使用特殊物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特种物资的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物资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物资的管理,确保特种物资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物资是指具有特殊性质、使用条件和危险性的物资,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物资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采购特种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特种物资时,应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

第六条采购的特种物资到货后,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七条特种物资应储存在符合国家规定和安全要求的专用仓库内。

第八条仓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物资的名称、性质、储存条件等信息。

第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物资的性质和储存条件,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确保物资安全。

第十条仓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通风设备等。

第十一条特种物资的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腐蚀。

第四章使用与运输第十二条特种物资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三条使用特种物资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运输特种物资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报废与回收第十五条特种物资达到报废条件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六条报废的特种物资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七条严禁将报废的特种物资出售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十八条单位应定期对特种物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应包括特种物资的性质、安全使用、事故预防与处理等。

第二十条对特种物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一条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特种物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定期对特种物资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特种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特种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特种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种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本公司制定本《特种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特种防护用品的选择、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特种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服、呼吸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四条特种防护用品的选择、管理、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特种防护用品的选择第五条特种防护用品的选择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根据工作场所的环境和特殊要求合理选择。

2.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并随时关注产品的变化和更新。

3.确保特种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六条特种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员工的工作任务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工作任务需要特殊要求的,应购买单独适用的特种防护用品。

第七条特种防护用品的选择应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并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

第三章特种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八条本公司应建立特种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

第九条特种防护用品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特种防护用品的管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编制特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清单,并及时更新。

2.建立特种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制度,核实使用人员的身份和需求。

3.对特种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并具备使用价值。

第四章特种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十一条员工使用特种防护用品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员工在没有领取到特种防护用品或特种防护用品损坏时,不得擅自使用非标准的特种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员工在特种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缺陷或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章特种防护用品的维护第十四条特种防护用品的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特种防护用品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特种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六条特种防护用品维护人员应妥善保管维修记录,及时进行记录和归档。

危险物品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

化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离不开特殊作业,而开展特殊作业尤其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统计,约有40%以上的化工生产安全事故与从事特殊作业有关。

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多发主要是由于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业前风险识别不清,作业过程中风险管控不到位以及监护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原因。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特殊作业。

3、高处作业3.1作业分级3.1.1 作业高度按照 GB/T3608分为四个区段:2m≤h≤5 m;5m<h≤15 m;15m<h≤30m;h >30m.3.1.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主要分为9种: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 m/s)以上:b> 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C的作业环境;c)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C的作业;d)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e)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f)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表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g)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 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 mm 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资势;h)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体积分数)的作业环境;i)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3.1.3不存在3.1.2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3.1.2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表2高处作业分级3.2作业要求3.2.1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及符合GB 24543要求的安全绳,30 m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信联络工具。

3.2.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特殊物品的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特殊物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

第三条企业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气体等危险物品。

第四条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的宗旨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使用,并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六条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要做到法制管理、科学管理、全员管理、综合管理。

第七条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企业设立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九条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条企业设立特殊物品安全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特殊物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监督安全生产、协助处置事故等。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企业负有对特殊物品进行严格管理的责任,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合理规划特殊物品的存放位置,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企业必须对特殊物品进行严格的进出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爆设备、通风设备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特殊物品的安全培训,掌握特殊物品的安全使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特殊物品的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特殊物品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特殊物品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特殊物品的管理程序。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水平。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1. 背景海关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安全认证制度,旨在加强海关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提高物品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在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尤为重要,以确保这些物品在进出口过程中的安全性。

2. 特殊物品的定义特殊物品是指那些具有特殊性质或特定风险的物品,例如危险品、高价值物品、易腐烂物品等。

这些物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需要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

3. 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在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运输安全管理- 特殊物品的运输应符合相关国际和国内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 运输过程中应有专门的监控和跟踪系统,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特殊物品的运输应有专门的包装和标识,以便海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识别和处理。

3.2 储存安全管理- 特殊物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包括储存环境、设备和防火措施等。

- 特殊物品的储存应有专门的区域或仓库进行管理,确保其与其他物品的隔离和安全性。

- 特殊物品的储存区域应有专门的监控和报警系统,以及专人负责监管和管理。

3.3 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针对特殊物品的特点和风险,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 特殊物品的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有专门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例如安检、封条等。

- 特殊物品的相关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特殊物品的安全性和管理要求。

4. 结论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是确保物品安全性和减少风险的重要要素。

通过运输安全管理、储存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提高特殊物品的安全性和顺利通关的便利性。

以上是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随着科技和工业的进步,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这些物品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一旦使用不当或泄漏,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为了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规范,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最重要的,任何操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2. 防范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降低风险。

3. 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制度。

4. 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全过程监控和管理机制,从采购、储存、使用到废弃等环节都必须有严格的控制。

五、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1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使用单位必须提供详细的用途和用量等信息,确保合理使用。

1.2 采购物品必须来源于合法渠道,并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的安全标志和说明书。

2. 储存管理:2.1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与其他物品隔离,储存区域必须设有明显的标识。

2.2 储存区域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

2.3 储存容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密封性能良好。

3. 使用管理:3.1 使用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必要时应戴上防护设备。

3.2 使用单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3.3 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

4. 废弃物处理:4.1 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禁止随意倾倒和放置。

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特殊物品的储存和领用的管理,为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对此类物品的零用与储存。

三、职责
1、清洗组负责此类物品的储存与领用
2、清洗组负责对使用者进行登记造册并保存记录
四、公司特殊物品的基本构成
公司的特殊物品有碱片、工业酸和清洗剂。

五、特殊物品的储存
1、此类物品入库时必须登记并配有专门仓库存放、仓库门的钥匙分别交于两人保
管,两人同时在场才能开门,登记记录保存2年备查。

2、保存在荫凉通风的常温环境下,保存周期在6个月以下,原料受过污染或超过
周期的由清洗组统一收集报废并记录。

3、储存时不同物品不得混放,不得靠的太近,不同种类物品必须保持0.5m以上距
离,各类物品必须明确标识清楚。

4、所有记录必须有电子存档以方便查询
五、特殊物品的领用
1、使用者凭单领用,领用和发放者必须带好防护用品,发放者登记领用者的信息
和领用的物品信息。

2、使用此类物品时由组长监督,记录使用量,并将每天剩余的碱片、工业酸
酸和清洗剂收回存放至专用仓库。

3、物品领用实行先进先出原则,但未使用完收回的优先发放出去使用。

特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XXX小学特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所指的特种品包括汽油、煤油、酒精、液化石油气、氧气、电石、液氧、保险粉、盐酸、醋酸等物品。

2.对危险物品的管理。

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管理”的原则。

3.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有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4.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

(1)性质相抵触的,不准存放在一起;(2)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2)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4)露天不准存放。

5.仓库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6.仓库区域内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

7.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施压和倾倒;不得使用非防电梯。

气瓶、油桶应保持直立,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留或散落的危险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在通风、无易燃物和搬动方便的地点存放。

1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严格做到“六个不准”。

(1)不准将钢瓶存放在露天;(2)不准用铁器敲钢瓶或开启阀门;(3)不准用明火、热水加温钢瓶;(4)不准将钢瓶倒放或卧倒;(5)不准乱倒残液或排放液化气;(6)不准将液化气灶具与煤饼炉或柴灶放在同一室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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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发现液化气灶具、橡皮管、减压阀等漏气时,应立即关闭气阀,打开门窗,切断电源,通知管理人员检修,检修或自查时,禁止用火。

13.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按期检查,凡逾期不检查,阀门不完好、外壳存有裂缝、严重腐蚀或无标记(包括缺少染色标记)的钢瓶,一律不得充气。

进口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进口特殊物品的监管,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防止生物安全风险,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至我国境内的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人体组织、器官、血液及其制品;2. 微生物、病毒、细菌、真菌等病原体;3. 动物及其制品;4. 其他可能存在生物安全风险的物品。

三、管理职责1.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全国进口特殊物品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监督实施进口特殊物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2. 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口特殊物品的监督管理,具体执行检验检疫工作。

3. 进口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进口特殊物品的申报、检验检疫和后续监管义务。

四、管理措施1. 进口申报:进口企业应当向海关申报进口的特殊物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商、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等信息。

2. 检验检疫:进口特殊物品入境时,应当接受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a. 实施现场查验;b. 检测样品;c. 实施隔离观察;d. 抽取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

3. 风险评估: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口特殊物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检验检疫的重点和措施。

4. 监管档案:进口企业应当建立进口特殊物品的监管档案,记录进口物品的详细信息,包括生产厂商、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等。

5.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口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进口、没收违法物品、罚款等。

五、信息化管理1. 建立进口特殊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进口特殊物品的申报、检验检疫、监管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2.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验检疫效率,缩短检验检疫周期,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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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 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 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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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本公司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 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 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4.6 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 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 办公室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 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环境的污染。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 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 理。
4.1.2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 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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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
染,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3 职责 3.1 管理部辖下安全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 仓库负责保管。 3.3 实验室、生产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 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
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 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 GB190 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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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 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0.8m,垛与墙、柱的 间距不小 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 1.8m。 4.3.5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 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 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 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 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 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3.12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 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 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4.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4.1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 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 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 潮措施。 4.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 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 案。 4.5.2 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4.5.3 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安全环保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 登记表。
4.1.3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 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 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 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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