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11•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 套内空间•5.1 套型•5.2 卧室、起居室(厅)•5.3 厨房•5.4 卫生间•5.5 层高和室内净高•5.6 阳台•5.7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5.8 门窗• 6 共用部分•6.1 窗台、栏杆和台阶•6.2 安全疏散出口•6.3 楼梯•6.4 电梯•6.5 走廊和出入口•6.6 无障碍设计要求•6.7 信报箱•6.8 共用排气道•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10 附建公共用房•7 室内环境•7.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7.2 自然通风•7.3 隔声、降噪•7.4 防水、防潮•7.5 室内空气质量•8 建筑设备•8.1 一般规定•8.2 给水排水•8.3 采暖•8.4 燃气•8.5 通风•8.6 空调•8.7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 套内空间•5.1 套型•5.2 卧室、起居室(厅)•5.3 厨房•5.4 卫生间•5.5 层高和室内净高•5.6 阳台•5.7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5.8 门窗• 6 共用部分•6.1 窗台、栏杆和台阶•6.2 安全疏散出口•6.3 楼梯•6.4 电梯•6.5 走廊和出入口•6.6 无障碍设计要求•6.7 信报箱•6.8 共用排气道•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10 附建公共用房•7 室内环境•7.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7.2 自然通风•7.3 隔声、降噪•7.4 防水、防潮•7.5 室内空气质量•8 建筑设备•8.1 一般规定•8.2 给水排水•8.3 采暖•8.4 燃气•8.5 通风•8.6 空调•8.7 电气。
住宅设计 规范要求
住宅设计多种规范要求(合集)1、<住宅设计规范>1.1住宅的层数:1-3底层;4-6多层;7-9中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高层。
1.2卧室应有直接的采光和通风,其使用面积要求如下:双人卧不小于10平方米单人卧不小于6平方米兼起居的卧室不小于12平方米1.3起居室(厅)应有直接的采光和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
起居室(厅)内家具布置长度不小于3米。
1.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及过厅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方米。
1.5厨房一二类不小于4平方米1.5.1厨房应有直接的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的靠近入口处。
1.5.2厨房应布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的流程排列操作台净长不应小于2.1米。
1.5.3 单排布置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米双排布置的厨房其两排设备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0.9米。
1.6 卫生间1.6.1 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
1.6.2设便器洗浴器两件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1.6.3 设便器洗面器两件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1.6.4 设便器面积不小于1.1平方米。
1.7 套内应考虑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1.8 经济技术指标1.8.1 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1.8.2 套内使用面积1.8.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1.8.4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1.8.5 住宅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1.8.6 套型建筑面积1.8.7 套型阳台面积注:a、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b、住宅标准层的而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活相临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保温层时,按保温层的外表面计算。
)c、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相邻走中心线计算)+套内阳台的建筑面积由上条反推:套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的阳台建筑面积d、套型阳台面积=套内各部分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e、跃层建筑中,套内楼梯按自然层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f、烟道、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最新住宅规范标准
最新住宅规范标准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活需求的提高,住宅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最新的住宅规范标准,旨在确保住宅的安全性、舒适性和环保性。
一、住宅设计原则1.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满足居住者的日常生活需求。
2. 应充分考虑居住者的安全、健康和隐私保护。
3. 应遵循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二、住宅结构安全1. 住宅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结构安全标准。
2. 应采用抗震、防火、防风等安全措施。
3. 住宅的承重墙、柱、梁等结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三、住宅室内环境1. 住宅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
2. 室内装修材料应选用环保、无毒、无害的材料。
3. 室内空间布局应合理,避免过度拥挤。
四、住宅设施配备1. 住宅应配备完善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
2. 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防盗系统等。
3. 住宅应预留足够的空间以适应未来可能的设施升级。
五、住宅节能标准1. 住宅应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备。
2. 应合理设计住宅的保温隔热系统,减少能耗。
3. 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六、住宅智能化1. 住宅应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居住的便捷性。
2. 应配备智能家居系统,实现远程控制和自动化管理。
3. 智能化系统应保证信息安全,防止隐私泄露。
七、住宅绿化与景观1. 住宅区应合理规划绿化空间,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2. 应注重住宅区的景观设计,创造美观、和谐的居住环境。
3. 绿化植物的选择应考虑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
八、住宅无障碍设计1. 住宅区应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2. 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方便特殊群体的居住和出行。
3. 住宅内部设计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行和使用。
九、住宅施工与验收1. 住宅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
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住宅完工后,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确保住宅符合规范标准。
十、住宅后期维护1. 住宅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住宅建筑规范最新版
住宅建筑规范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住宅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1.0.3 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1.0.4 本规范的规定为对住宅的基本要求。
当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
2.0.2 老年人住宅house for the aged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
老年人住宅以套为单位,普通住宅楼栋中可设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3 住宅单元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2.0.4 套dwelling space由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2.0.5 无障碍通路barrier-free passage住宅外部的道路、绿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内的适合老年人、体弱者、残疾人、轮椅及童车等通行的交通设施。
2.0.6 绿地green space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各种形式绿地的总称,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及垂直绿化。
2.0.7 公共绿地public green space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
2.0.8 绿地率greening rate居住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是指在建造或改建住宅时,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这些规范主要涉及住宅的结构、功能、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证住宅的舒适性、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的结构应当符合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规定的要求。
住宅的结构要能够承受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确保住宅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住宅的结构还应符合环保要求,遵循绿色建筑的原则,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其次,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的功能布局合理。
住宅的功能布局应能满足居住者的基本需求,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区域的合理划分和布置。
此外,住宅的通风、采光条件也要得到重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良好,为居住者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三,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的安全设施完备。
住宅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燃气管道、电气线路等,这些设施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住宅的安全性。
此外,住宅还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适应其需求的安全设施。
第四,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的环保性能达到一定的标准。
住宅的环保性能主要包括水、电、能源的使用效率,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
住宅设计应尽量采取节能、节水和环保材料,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此外,住宅的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也要得到合理规划和设计,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最后,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还要求住宅的可持续发展。
住宅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与城市规划的协调、社区规划、交通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住宅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满足社区的需求,同时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等不利影响。
总之,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包括结构、功能、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旨在建造或改建住宅时确保住宅的舒适性、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这些规范为住宅设计者提供了指导和标准,指引他们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到不同方面的要求,为居住者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住宅设计规范GB1介绍
住宅设计规范GB1介绍住宅设计规范GB1是中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一项重要的建筑设计标准,旨在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功能性。
该规范涵盖了住宅建筑的各个方面,包括总平面、单体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消防设计、安全疏散等。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总体布局和室外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范要求建筑规划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简洁,避免干扰。
同时,要求室外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高,活动设施丰富,满足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单体设计进行了规定。
要求建筑造型简洁大方,符合当地的建筑风格和城市规划要求。
建筑立面要美观大方,色彩协调,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
同时,要求建筑内部空间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要求结构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采用安全可靠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结构设计要考虑到地震、风载、雪载等自然因素,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机电设计也进行了规定。
要求机电设备配置合理,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同时,要求机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消防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同时,要求建筑内部的装修材料符合消防标准,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也进行了规定。
要求建筑内部的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安全出口明显易见。
要求建筑内部的应急照明设施齐全有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引导居民安全疏散。
住宅设计规范GB1是住宅建筑设计的重要标准之一,旨在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功能性。
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住宅建筑的设计水平和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
压力表上的读数可以用来直接计算出压力的大小。
()温度计上的读数可以用来直接计算出温度的大小。
()如果一个压力表的读数为0,那么它一定没有压力。
《住宅设计规范》(室内部分)
《住宅设计规范》(室内部分)3.2 卧室、起居室(厅)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1 双人卧室为10m2;2 单人卧室为6m2;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 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3.3.1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3.3.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3.4.1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
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3.5.1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套内使用面积(m2/套);——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套型建筑面积(m2/套);——套型阳台面积(m2/套)。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篇一: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
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1、5.3.3、5.4.4、5.5.2、5.5.3、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6.4.1、6.4.7、6.5.2、6.6.1、6.6.2、6.6.3、6.6.4、6.7.1、6.9.1、6.9.6、6.10.1、6.10.4、7.1.1、7.1.3、7.1.5、7.2.1、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8.1.7、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
现将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对应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 于650 ㎡,或任一住户德户门至 安全出的距离大于15m时,该 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个。
注:《住宅建筑规范(同)
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 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条十 八层及十八层一下,每层不超过 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 ㎡时且 设有一座方言楼梯间和消防电梯 的塔式住宅。
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
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
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
的使用要求。
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
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要求。
住宅设计必须满足节能要求,住宅建 筑应能合理利用能源。宜结合各 地能源条件,采用常规能源与可 再生能源结合的供能方式。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 炉灶几排油烟机等设施或 为其预留位置。
面积减小了。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
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
户的卧室、起居室(厅)、
)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
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
(厅)和厨房上层;并均
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
注:《住宅建筑规范(同)
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前室和楼梯间的 门均应为乙及防火门,并 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注《住宅建筑规范(同)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 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5 m 。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 向开启。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是指在住宅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安全、舒适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要求。
以下是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的内容:一、总则1. 建筑设计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相关规范的要求。
2. 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结构、空间布局、装修材料和设备设施等要素的协调性。
3. 设计应依据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筑形式和结构类型。
二、功能布局1. 设计应根据使用人数、年龄结构、职业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房间数量和大小。
2. 设计应满足住宅对厨房、卫生间、储藏空间等功能的需求。
3. 设计应合理设置阳台、露台、庭院等户外休闲空间。
三、空间布局1. 设计应合理分隔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确保居住者的生活秩序和私密性。
2. 设计应合理设置通风、采光和使用面积等要求,确保居住舒适度。
3. 设计应充分考虑楼梯、电梯、走廊等公共通道的设计和布置。
四、结构设计1. 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地质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2. 设计应合理设置墙体、楼板、梁柱等结构构件的尺寸和布置。
3. 设计应确保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震性能。
五、建筑保温1. 设计应根据气候条件和能源消耗等要求,合理选用保温材料。
2. 设计应合理设置外墙保温层、屋面保温层等防护措施。
3. 设计应确保建筑的热阻和隔热性能。
六、建筑安装1. 设计应合理设置供水、供电、供暖等系统,并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设计应设置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通道,确保居住者的安全。
3. 设计应合理设置门窗、防盗门、安全防护网等设备。
七、室内环境1. 设计应合理设置室内采光和通风设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2. 设计应合理设置室内空调、供暖等设备,确保室内舒适度。
3. 设计应考虑室内装修材料的环保性,并采取相应的防水、防潮等措施。
八、景观设计1. 设计应合理布置绿化带、停车场、儿童游乐区等公共景观设施。
2. 设计应合理设置围墙、栏杆等边界设施,确保居住者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最新
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最新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统一住宅建筑设计的技术及质量要求。
以下是最新的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的要点:一、设计原则:1. 人性化和适用性原则:住宅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人的需求,满足不同人群的居住要求。
2. 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则:住宅建筑应保证结构的安全可靠,防止发生灾害事故。
3. 经济性和环保性原则:住宅建筑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控制造价,并符合环保要求。
二、建筑结构设计:1. 结构材料:住宅建筑的主要结构材料应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标准,并具有一定的抗震性能。
2. 结构设计荷载: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荷载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计算,确保结构安全稳定。
3. 抗震设计:住宅建筑应采取一定的抗震措施,确保在地震中具有一定的安全性能。
三、照明设计:1. 照明布局:住宅建筑应合理设置照明设施,保证室内光照均匀,光线柔和。
2. 照明配光:住宅建筑的照明配光应符合人眼对光线的视觉需求,避免眩光和阴影。
四、通风与空气品质:1. 通风设计:住宅建筑应合理设置通风口和排风设施,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2. 空气品质:住宅建筑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健康要求。
五、给排水设计:1. 饮用水设计:住宅建筑的饮用水供应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水质安全。
2. 排水设计:住宅建筑的排水系统应合理布置,确保室内污水和雨水顺畅排出。
六、建筑外立面设计:1. 外立面材料:住宅建筑的外立面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污染性能,易于清洁和维护。
2. 外立面颜色:住宅建筑的外立面颜色应符合当地的环境规划和相关要求。
七、室内设计:1. 空间布局:住宅建筑的空间布局应合理,满足居住功能需求。
2. 装修材料:住宅建筑的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以上仅为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最新的主要内容,设计人员在进行住宅建筑设计时应参照国家标准进行,以确保住宅建筑的设计质量达到国家要求,并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舒适感。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2022 年3 月10 日...........................................................................3.1 套型 (3)3.2 卧室、起居室(厅) (3)3.3 厨房 (4)3.4 洗手间 (4)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6)3.7 阳台 (7)3.8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 (8)3.9 门窗 (8).....................................4.1 楼梯和电梯 (9)4.2 走廊和出入口 (11)4.3 垃圾采集设施 (12)4.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3)4 .5 附建公共用房 (13)....................................5.1 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 (14)5.2 保温、隔热 (15)5.3 隔声 (16)....................................6.1 给水排水 (16)6.2 采暖 (17)6.3 燃气 (18)6.4 通风和空调 (19)6.5 电气 (20)6.6 综合设计 (21)1.0.1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泛博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资金资源,以满足泛博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合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原《住宅建造设计规范》GBJ96-86 是国家计委于1986 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 年。
原规范是在1983 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修改不合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住宅是每个人最为依赖的栖息之所。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最新的住宅设计规范也应运而生。
这些规范旨在为我们创造更加舒适、安全、便捷和环保的居住环境。
首先,安全是住宅设计的重中之重。
在最新的规范中,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从地基的稳固到墙体的承重能力,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精心的考量和计算。
这不仅能够抵御常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还能在长期的使用中保持稳定,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火设计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规范明确规定了防火分区的设置、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以及消防设施的配备。
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居民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同时,对于住宅内部的装修材料,也有严格的防火等级要求,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速度。
在采光与通风方面,新规范有了更人性化的规定。
充足的自然采光不仅能够让室内明亮舒适,还有助于节约能源。
窗户的面积和位置都经过了科学的计算和设计,以确保每个房间都能享受到足够的阳光。
通风同样重要,良好的通风系统可以有效排出室内的湿气和异味,保持空气清新,减少霉菌和细菌的滋生,为居民的健康提供保障。
噪音控制也是新规范关注的焦点之一。
现代城市生活中,噪音污染日益严重。
为了给居民提供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规范对住宅的隔音性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墙体、楼板的隔音材料选择到门窗的密封性,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这使得居民在室内能够免受外界噪音的干扰,享受宁静的生活。
节能环保是当今社会的重要主题,在住宅设计规范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建筑材料的选择倾向于环保、可再生的资源,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同时,对于能源的利用也更加高效,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具等设备的使用,降低能源消耗。
在给排水方面,采用节水器具和合理的水回收利用系统,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
对于住宅的空间布局,最新规范更加注重灵活性和实用性。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总则1.0.1 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制定本规范。
▲ 收起条文说明1.0.1 城镇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镇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以下简称原规范)自1999年起施行至今已超过10年,2003年版完成局部修订,执行至今也已有7年,在我国住房商品化的全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快速发展,住宅品质有了很大变化,部分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情况,需要修改并补充新的内容;近年来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规,在表述和指标方面有所发展变化,需要对本规范的相应条文进行调整,避免执行中的矛盾;为落实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本规范也应进行修订,正确引导中小套型住宅设计与开发建设。
本次修订扩充了原来各章节的内容,修改了部分经济技术指标的低限要求和计算方法,以便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收起条文说明1.0.2 目前我国槭镇住宅形式多样,但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本规范对这些设计的基本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故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规定。
▲ 收起条文说明1.0.3 住宅建设关系到民生以及社会和谐,国家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在人们追求更高生活品质的当下,住宅设计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这些规范的变化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更关系到居住的安全性、舒适性和便利性。
首先,在空间布局方面,最新的住宅设计规范更加注重人性化和灵活性。
以往那种千篇一律的房间划分方式逐渐被摒弃,取而代之的是能够根据住户需求自由调整的空间设计。
比如,客厅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大空间,而是可以通过灵活的隔断,在需要时分割出一部分作为临时的书房或者工作室。
卧室的面积和形状也有了更合理的规划,以适应不同家庭结构和生活习惯的需求。
安全性一直是住宅设计的重中之重,新规范在这方面更是下足了功夫。
楼梯的宽度和坡度有了更严格的标准,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防火设施的配置也更加完善,不仅增加了烟雾报警器和灭火设备的数量,还对其安装位置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严格的防火标准,以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在采光和通风方面,新规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窗户的面积和位置都经过精心计算,以保证每个房间都能获得充足的自然采光。
通风系统的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不仅能够有效地排除室内的污浊空气,还能引入新鲜的空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这对于居住者的健康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如今人们越来越关注室内环境质量的情况下。
无障碍设计在最新规范中也得到了强化。
这意味着无论是老年人还是行动不便的人士,都能够在住宅中自由行动,不受障碍的限制。
比如,出入口设置了平缓的坡道,电梯内部的空间足够宽敞以容纳轮椅,卫生间也配备了专门的无障碍设施。
这种设计理念体现了对社会各类人群的关爱和尊重,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舒适的居住环境。
随着智能家居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住宅设计规范也对相关设施的预留和布线做出了规定。
比如,在墙壁和地板中预留足够的管道和线槽,以便日后安装智能照明、安防系统和家电控制系统等。
这不仅为住户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也为未来住宅的智能化升级打下了基础。
住宅设计规范标准
.住宅设计规总则1.0.1 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1.0.3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规定。
1.0.4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折叠术语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unit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卧室、起居室(厅)的统称。
2.0.4 卧室 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 0.6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的面积。
2.0.9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0 室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阳台 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空间。
2.0.12 平台 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3 过道 passage住宅套使用的水平通道。
2.0.14 壁柜 cabinet建筑室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5 凸窗 bay-window凸出建筑外墙面的窗户。
2.0.16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套空间跨越两个楼层且设有套楼梯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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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塔式高层住宅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通廊式高层住宅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以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走廊gallery住宅套外使用权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3、套内空间3.1 套型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1双人卧室为10m²;2单人卧室为6m²;3兼起居的卧室为12m²。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²。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²。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²;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²;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²。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²;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²;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²;4、单设便器的为1.10m²。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
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²);--套内使用面积(m²/套);--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²);--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²);--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套型建筑面积(m²/套);--套型阳台面积(m²/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3.6 层高和室内净高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6.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3.6.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3.6.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3.7 阳台3.7.1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7.4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
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3.7.5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3.8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3.8.1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俱。
3.8.2套内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0m;壁柜净深不宜小于0.50m;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壁柜内应平整、光洁。
3.8.3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0m。
3.8.4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
3.9 门窗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3.9.2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3.9.3面临走廊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
向走廊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
3.9.4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3.9.5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9.5的规定。
表3.9.5 门洞最小尺寸注:1 表中门洞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
2 洞口两侧地面有高低差时,以高地面为起算高度。
4.1 楼梯和电梯4.1.1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4.1.2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