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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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地下管廊专项规划

潮州市城市地下管廊专项规划

潮州市城市地下管廊专项规划(2017-2035)文本2018年2月第1章总则 (1)第01条编制目的 (1)第02条规划期限 (1)第03条规划范围 (1)第2章规划依据 (1)第04条规划依据 (1)第3章规划可行性分析 (3)第05条建设必要性 (3)第06条政策可行性 (3)第07条技术可行性 (3)第08条经济可行性 (3)第4章规划目标及规模 (4)第09条规划目标 (4)第10条规划原则 (4)第11条规划规模 (4)第5章建设区域 (4)第12条建设区域 (4)第6章系统布局 (4)第13条管廊系统布局 (4)第14条老城片区管廊布局 (4)第15条韩东新城片区管廊布局 (4)第16条凤泉湖片区布局 (4)第17条高铁新城片区布局 (5)第18条潮安片区布局 (5)第7章入廊管线 (5)第19条电力管线 (5)第20条给水、直饮水、再生水管线 (5)第21条通信管线 (5)第22条燃气管线 (5)第23条排水管线 (5)第8章管廊断面选型 (5)第24条干线管廊断面 (5)第25条支线管廊断面 (6)第26条缆线管廊断面 (6)第9章三维控制线划定 (6)第27条平面控制 (6)第28条竖向控制 (6)第10章重要节点控制 (6)第29条管廊与河流、铁路、高速公路交叉 (6)第30条管廊与地下通道交叉 (6)第31条管廊与城市轨道交通交叉 (6)第32条管廊与地下空间交叉 (7)第33条管廊与海绵城市 (7)第34条多规融合 (7)第11章配套设施 (7)第35条控制中心及管理用房 (7)第36条变电站所 (7)第37条支管线设计 (7)第38条投料口 (7)第39条通风口 (7)第40条人员出入口 (8)第12章附属设施 (8)第41条智慧管廊系统 (8)目录潮州市城市地下管廊专项规划(2017-2035)·文本第42条消防系统 (8)第43条通风系统 (8)第44条供电系统 (8)第45条照明系统 (8)第46条监控及报警系统 (8)第47条排水系统 (8)第48条标识系统 (8)第13章安全防灾 (8)第49条抗震 (8)第50条防火 (9)第51条防洪 (9)第52条安全 (9)第53条人防 (9)第14章投资估算 (9)第54条投资估算 (9)第55条投融资模式 (9)第56条收费与运营模式 (9)第15章建设时序 (10)第57条建设时序 (10)第58条入廊时序建议 (10)第59条地下综合管廊与廊外管线协调 (10)第16章保障措施 (10)第60条组织保障 (10)第61条政策保障 (10)第62条资金保障 (10)第63条技术保障 (10)附表1:地下综合管廊投资估算一览表 (I)附表2:分期建设投资估算一览表 ....................................................................................................................................... I II潮州市城市地下管廊专项规划(2017-2035)·文本1第1章 总则第01条 编制目的为引领城市发展,规范和指导潮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避免管廊的盲目、无序建设,依据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潮州市城市地下管廊专项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粤府函〔2023〕246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6号潮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批〈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的请示》(潮府报〔2023〕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潮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潮州市建设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特色产业发展高地、中小城市美的典范。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潮州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东部门户城市、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增长极。

发挥比较优势,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参与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治理能力,增强潮州市在粤闽浙沿海城市群中的重要节点功能。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潮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7.70平方公里(26.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20平方公里(22.68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06.11平方公里(60.9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96.05平方公里(59.41万亩)以内。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潮府[2011]15号【发布部门】潮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22【实施日期】2011.03.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潮府〔201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业经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并做好与本地区、本行业规划的衔接,促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各县区要将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及时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牵头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于2011年5月底前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与《规划纲要》形成完整的“十二五”规划体系,以指导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潮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发展环境第二章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要求第三节发展重点第四节发展目标第三章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第二节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第三节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四节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第五节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第四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第一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第二节加强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第三节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第四节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第五章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第二节完善区域产业布局第三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第四节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第五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六章加快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一节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二节构建清洁能源保障体系第三节巩固提升水利基础体系第四节完善现代信息网络体系第七章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第一节引导消费需求有效增长第二节切实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第三节积极拓展内销市场第四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第八章提升潮州文化软实力第一节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第二节推进文化与经济融合第三节促进文化事业繁荣第四节推动文化创新发展第九章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第一节全力开辟潮州港对外开放和合作新领域第二节务实推进区域间合作与交流第三节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第四节加快提升外经贸发展水平第十章致力建设生态潮州第一节加强宜居环境综合整治第二节推进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第三节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第四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第十一章促进社会事业繁荣发展第一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第二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第三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第四节促进人口健康发展第五节完善社会管理体系第十二章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第一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第二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第三节创新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运营模式第四节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第五节稳妥推进农村综合体制改革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第二节强化重点项目支撑第三节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建设第四节定期开展城乡规划执法监察第五节建立规划实施监测检查机制本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主要依据,是“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1600年潮州城变迁,2.33平方公里古城之外发展规划

1600年潮州城变迁,2.33平方公里古城之外发展规划

1600年潮州城变迁,2.33平方公里古城之外发展规划编者注:晋初潮地设置“海阳县”,县城位于今天的归湖镇,也是潮汕地区唯一发现晋代古墓的地方。

《海阳县志》记载海阳县城在归湖。

隋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首设立“潮州”,公元607年罢州复称义安郡。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第二次称潮州,府治迁至现潮州古城位置,号称“三山一水绕城郭”,目前依然保存着城垣、城门等古城遗迹,东临韩江,当闽广之冲,上控漳汀,下临百粤,右连循赣,左瞰汪洋,广袤四五百里,固岭东第一雄藩也。

北宋、南宋、明朝多次修复城墙,明宣德十年(1435)知府王源修复广济桥,对堤城再加修复,东门更名为广济门。

此时潮州古城的格局已经基本确定,即至今2.33平方公里范围。

归湖江岸曾发现明代砖窑群,其烧制的砖条铭刻“潮阳县造”、“海阳县造”字样,经研究为明代洪武筑城及其后城垣维修专用砖。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是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法定依据。

各类涉及城乡发展和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都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二古代潮州府城的建城史《周礼·考工记》所载王城规划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

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

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市朝一夫。

“古代的建城规制对潮州古城的发展建设影响深远。

宋代以前潮州有子城,但现无从考证。

大规模的筑城始于宋代,宋绍兴十四年,濠流旧址(即在原有旧城基础上)开始筑城;到绍定端平年间知军州事王元应等继续筑城,有十一座城门。

到了明代,潮州城日臻完善,明洪武三年明将俞长辅把原有的土筑城墙西南段改为石筑,并减城门为七座。

潮州城总体规划概况

潮州城总体规划概况

一、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概况潮州市地处粤东,扼闽粤而临南海:位于东经116°15′—117°11′,北纬23°27′—24°14′,地域东接福建诏安,南连汕头、澄海,西通揭阳、揭东,北毗大埔、丰顺。

全市总面积3613.9平方公里,总人口253万人,其中市区建成区人口45.15万人。

潮州市自然条件十分优越,地处低纬度,四季常绿,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

冬短夏长,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差异不明显,无霜期全年达347天,多台风和暴雨。

潮州市地处韩江三角洲平原向山地过渡地带,地势由北向南倾斜,陆地平均海拔(黄海高程)10米。

市区内的地形地貌为:北面及东北面少部分低丘、残丘,其余大部分是河口三角洲冲击平原,地势北高南低。

城市用地规模进一步扩大。

城市建成区面积在1990年以前仅有11平方公里,自1992年市升格为地级市以来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市区建成区面积2006年已扩大到41.68平方公里。

北片工业区已具规模;城市南部和西南部建设了一批新型的居住小区;城东片初步形成教育文化区。

由于新版总规中心城区跨江向东拓展,形成“一江两岸,依山环洲,四轴三片区”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由原来44平方公里扩大为90平方公里。

潮州市是国务院1986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有“岭海名邦”、“海滨邹鲁”的美誉。

全市现有文物古迹728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县两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是粤东文物荟萃之地。

根据《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潮州市的城市性质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

二、潮州市消防历史沿革(一)潮州市消防支队的历史沿革潮州市的消防队伍有比较悠久的历史。

早在民国初期,潮州成立了一支专职民间消防队--潮安县商会消防队,队址设于开元寺内西廊下观音阁门口,有正副队长各一名,队员二十名,主要装备是手摇泵浦。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一.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一)概述于2005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潮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新版总规”)的编制工作。

现新版总规编制完成,已由市政府审查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规划成果完善后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

实施年限为2008-2020年。

新版总规明确了中心城区潮州市未来发展方向跨江向东拓展,形成“一江两岸,依山环洲,四轴三片区”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由原来44平方公里扩大为90平方公里。

原城区消防规划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扩大而不适用,因此应依据城市新版总体规划重新进行编制。

把中心城区消防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制,建立一个完善的消防体系势在必行。

(二)城市性质粤东经济次中心;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地方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

(三)城市规模规划远期末(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

(四)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以江(韩江)、河(北溪)、山(笔架山)、洲(仙洲岛)、城(潮州古城)为城市空间结构核心,以跨江交通干道为发展主轴,带动中心城区跨越韩江向东发展,营造一江两岸的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可概括为“一江两岸,依山环洲,四轴三片区”。

一江两岸韩江及其两岸地区。

韩江是潮州最重要的城市自然景观轴线,韩江两岸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和形象塑造地区。

依山环洲依托桥东组团内大量生态山体建成深入城市中心的绿肺,环绕仙洲岛和江东北洲形成一江两岸发展的城市核心景观。

四轴四条主要的城市轴线,其中又包括两条城市意象轴和两条滨水公共空间轴。

两条城市意象轴是火车站广场——枫溪广场——潮州行政中心——开元寺——湘子桥——笔架山;潮州东大道(韩江东岸)——潮州大桥——潮州大道(韩江西岸)城市意象轴。

两条滨水公共空间轴是韩江滨水公共空间轴;北溪滨水公共空间轴。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潮府规〔2021〕12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潮府规〔2021〕12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潮府规〔202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现将《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3日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三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动态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潮州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总体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未按本规定要求程序进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均视为无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规定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实施主体】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五条【职能分工】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

潮州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精选.)

潮州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精选.)

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2018年0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4)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4)第四章城市五线控制 (5)第五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5)第六章土地使用强度 (6)第七章道路交通控制 (6)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10)第九章市政基础设施控制 (12)第十章绿地与开敞空间控制 (17)第十一章附则 (17)附录A 术语 (18)附录B 用词说明 (18)附录C 规划用地平衡表 (19)附录D 法定图则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规范潮州市中心城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提升中心城区的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保证中心城区D02单元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顺利实施《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单元),特制定本法定文本。

为使工艺美术产业焕发新活力,将“艺术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提升潮州“中国工艺美术之都”的影响力,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对《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管理单元部分规划内容进行局部调整。

经研究,本次规划调整内容如下:一、将D02-01-21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1A与D02-01-21B两个地块,D02-01-21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0278㎡,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二、 D02-01-23地块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7711㎡,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三、D02-01-25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5A与D02-01-25B两个地块,D02-01-25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7144㎡,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四、D02-01-26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6、D02-01-26B与D02-01-26C三个地块,D02-01-26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0671㎡,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D02-01-26B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632㎡,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五、D02-01-28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8A与D02-01-28B两个地块,D02-01-28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2407㎡,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100m;六、D02-01-29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9A与D02-01-29B两个地块,D02-01-29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3831㎡,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100m;七、本次调整对片区道路进行调整优化;八、原用于意溪中学扩建用地调整至东大道与汕汾高速引道交界处D10-06-15地块。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图集潮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3)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3)第二节城市性质和职能 (6)第三节城市规模 (6)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第一节区域协调 (7)第二节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 (8)第三节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11)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 (17)第五节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23)第六节市域市政基础设施 (26)第七节城乡综合防灾减灾 (29)第四章中心城区规划 (33)第一节空间布局 (33)第二节居住用地 (35)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9)第四节工业和仓储用地 (43)第五节绿地系统和水系 (44)第六节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 (49)第七节城市交通 (52)第八节市政基础设施 (59)第九节综合防灾减灾 (69)第十节环境保护 (74)第十一节城市特色和景观风貌 (78)第十二节旧城更新 (80)第十三节地下空间 (82)第五章规划实施 (84)第一节规划实施政策和措施 (84)第二节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85)第六章附则 (87)附表2-1 城市发展分目标指标体系表 (88)附表3-1 市域空间管制要素表 (89)附表3-2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92)附表3-3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93)附表3-4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94)附表3-5 镇(街道)、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 (95)附表3-6 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览表 (1)附表3-7 市域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名录 (2)附表3-8 市域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3)附表3-9 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 (5)附表3-10 市域传统村落与古村落名录 (7)附表3-11 市域自来水厂建设规划表 (8)附表3-12 市域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表 (9)附表4-1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1)附表4-2 中心城区居住分区表 (12)附表4-3 中心城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12)附表4-4 中心城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13)附表4-5 中心城区快速路一览表 (17)附表4-6 中心城区骨架性主干路一览表 (17)第一章总则第1.1条编制目的为指导潮州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规,编制《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潮安拆迁工程方案最新

潮安拆迁工程方案最新

潮安拆迁工程方案最新概述潮安县位于广东省潮汕地区,是中国南方重要的地理位置,也是南海经济发展带上的中心市场。

潮安县的发展速度很快,城市化进程也在迅速加快,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都变得越来越紧张。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加强土地利用率,提高建设效益,进行潮安县的拆迁工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潮安拆迁工程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现有区域的土地使用和利用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并且合理规划土地资源,为城市建设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

拆迁工程还可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增强城市的宜居性。

一、潮安拆迁工程的现状分析1.建设规划的不合理目前潮安县的建设规划并不是很合理,有些地区的土地利用率比较低,有些地区的建筑物老化严重,对城市的整体形象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2.土地使用率较低在潮安县,有些地区的土地使用率相当低,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不够合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3.城市环境需要改善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潮安县的城市环境已经出现了相当大的问题,包括垃圾处理、交通拥堵、绿化不足等问题,需要进行改善。

4.地下设施老化潮安县的地下管道、电缆等城市基础设施大都已使用了较长时间,已经老化,需要进行更新和改造。

5.城市结构需要优化潮安县的城市结构并不是很好,过多的老旧建筑和地块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也降低了城市的经济效益。

二、潮安拆迁工程的目标与原则1.拆迁工程的目标潮安拆迁工程的总体目标是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增强城市的宜居性,改善城市环境,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

2.拆迁工程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保护好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保护好生态环境,在拆迁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合理规划,合理安排拆迁后的土地利用;做好社会稳定,避免拆迁引发社会问题。

三、潮安拆迁工程的具体方案1.拆迁项目的选择首先需要对城市建设规划进行调整与优化,选择合适的拆迁项目,对城市进行整体规划。

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一、调整目的 (2)二、指导思想 (2)三、调整原则 (3)四、调整依据 (4)五、调整完善范围与期限 (6)六、调整完善基础数据 (6)第二章土地利用状况 (7)一、农用地 (7)二、建设用地 (7)三、其他土地 (7)第三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8)一、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 (8)二、规划修改情况 (9)三、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11)第四章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12)一、潮州市下达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12)二、潮安区规划控制指标调整 (12)三、镇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 (13)第五章空间布局调整情况 (18)一、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18)二、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 (19)三、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调整 (23)四、2014年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说明 (24)五、建设用地复垦区调整情况 (25)六、已审批和已预审的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25)七、预留建设用地规模情况 (26)八、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26)九、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情况 (27)十、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落实情况 (27)第六章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30)一、耕地调整情况 (30)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30)第七章中心城区规划调整情况 (34)一、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34)二、建设用地情况 (34)三、中心城区空间和用途管制 (35)第八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38)一、与现行规划的协调衔接 (38)二、与上级规划的协调衔接 (38)三、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 (38)四、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39)五、与矿产资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39)六、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 (39)七、与其他部门规划的协调衔接 (40)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一、健全规划实施制度 (41)二、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42)三、提高规划实施社会公众参与程度 (42)第十章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44)一、听证情况 (44)二、公示情况 (44)三、市、区两级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 (45)四、专家评审情况 (52)附表:附表1 潮安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 潮安区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附表3 潮安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4 潮安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附表5 潮安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6 潮安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7 潮安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8 潮安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9 潮安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10 潮安区禁止建设区域一览表附图:附图1潮安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附图2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潮安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4潮安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5潮安区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6潮安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7潮安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附件1听证公告、公告情况说明、听证会纪要、听证笔录附件2规划公示、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附件3市、区部门意见及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附件4专家论证意见前言《潮州市潮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9年开始编制,201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1。

潮州潮安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潮州潮安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潮州市潮安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18年**月**日在潮州市潮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培辉各位代表: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安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我区决战2017年重点项目攻坚战决胜之年,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粤东西北县域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关键之年。

一年来,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并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抢抓省振兴粤东西北发展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全区各项规划建设,扎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在新常态下保持缓中趋稳、稳中向好。

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8.58亿元,增长7.2%;人均生产总值45975元,增长7.0%;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4.0:58.6:3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亿元,增长6.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主要特点如下:(一)农业稳定发展,产业化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稳定生产,打造新业态,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农业生产稳定增收。

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切实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加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力度,提升农民科学种养水平,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有效稳定全区农业生产。

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31.38亿元,增长5.1%。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一、规划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 (2)二、规划编制依据 (2)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4)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4)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5)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 (8)一、土地利用战略 (8)二、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 (8)三、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1)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18)一、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18)二、县(区)级土地利用调控 (20)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一、允许建设区 (24)二、有条件建设区 (25)三、禁止建设区 (25)四、限制建设区 (26)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27)一、控制范围与用地规模 (27)·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空间布局 (27)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8)四、土地用途分区 (29)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2)一、建设用地复垦 (32)二、三旧改造 (33)三、园地山坡地改造 (34)四、其他土地开发 (35)五、现代标准农田建设 (36)六、围海造地 (37)第九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8)一、交通运输工程用地 (38)二、能源电力工程用地 (39)三、水利工程用地 (39)四、环保工程用地 (39)第十章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40)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0)二、保护基础生态用地 (40)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41)四、促进生态功能区、生态廊道的建设 (42)第十一章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措施 (43)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 (43)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3)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一、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45)二、合理运用经济手段 (46)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47)四、加大规划监察执法力度 (47)·目录·附表:附表1潮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潮州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潮州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潮州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7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8潮州市中心城区用途分区表附表9潮州市各县(区)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附图1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2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4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5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6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7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8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9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10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前言·前言潮州市地处广东省东部,东与福建省交界,南接汕头市,西连揭阳市,北通梅州市,濒临南海,是广东省东部沿海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对外开放旅游城市,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之称。

潮州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潮州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2018年0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4)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4)第四章城市五线控制 (5)第五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5)第六章土地使用强度 (6)第七章道路交通控制 (6)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10)第九章市政基础设施控制 (12)第十章绿地与开敞空间控制 (17)第十一章附则 (18)附录A 术语 (18)附录B 用词说明 (19)附录C 规划用地平衡表 (19)附录D 法定图则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规范潮州市中心城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提升中心城区的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保证中心城区D02单元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顺利实施《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单元),特制定本法定文本。

为使工艺美术产业焕发新活力,将“艺术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提升潮州“中国工艺美术之都”的影响力,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对《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管理单元部分规划内容进行局部调整。

经研究,本次规划调整内容如下:一、将D02-01-21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1A与D02-01-21B两个地块,D02-01-21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0278㎡,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二、 D02-01-23地块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7711㎡,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三、D02-01-25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5A与D02-01-25B两个地块,D02-01-25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7144㎡,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四、D02-01-26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6、D02-01-26B与D02-01-26C三个地块,D02-01-26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0671㎡,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D02-01-26B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632㎡,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五、D02-01-28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8A与D02-01-28B两个地块,D02-01-28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2407㎡,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100m;六、D02-01-29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9A与D02-01-29B两个地块,D02-01-29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3831㎡,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100m;七、本次调整对片区道路进行调整优化;1八、原用于意溪中学扩建用地调整至东大道与汕汾高速引道交界处D10-06-15地块。

潮州城总体规划概况

潮州城总体规划概况

潮州城总体规划概况⼀、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概况潮州市地处粤东,扼闽粤⽽临南海:位于东经116°15′—117°11′,北纬23°27′—24°14′,地域东接福建诏安,南连汕头、澄海,西通揭阳、揭东,北毗⼤埔、丰顺。

全市总⾯积3613.9平⽅公⾥,总⼈⼝253万⼈,其中市区建成区⼈⼝45.15万⼈。

潮州市⾃然条件⼗分优越,地处低纬度,四季常绿,属亚热带季风型⽓候。

冬短夏长,⾬量充沛,⽓候温和,四季差异不明显,⽆霜期全年达347天,多台风和暴⾬。

潮州市地处韩江三⾓洲平原向⼭地过渡地带,地势由北向南倾斜,陆地平均海拔(黄海⾼程)10⽶。

市区内的地形地貌为:北⾯及东北⾯少部分低丘、残丘,其余⼤部分是河⼝三⾓洲冲击平原,地势北⾼南低。

城市⽤地规模进⼀步扩⼤。

城市建成区⾯积在1990年以前仅有11平⽅公⾥,⾃1992年市升格为地级市以来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市区建成区⾯积2006年已扩⼤到41.68平⽅公⾥。

北⽚⼯业区已具规模;城市南部和西南部建设了⼀批新型的居住⼩区;城东⽚初步形成教育⽂化区。

由于新版总规中⼼城区跨江向东拓展,形成“⼀江两岸,依⼭环洲,四轴三⽚区”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建设⽤地规模由原来44平⽅公⾥扩⼤为90平⽅公⾥。

潮州市是国务院1986年公布的第⼆批国家历史⽂化名城。

历史悠久,⼈杰地灵,有“岭海名邦”、“海滨邹鲁”的美誉。

全市现有⽂物古迹728处,其中国家级重点⽂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物保护单位11处,市县两级重点⽂物保护单位55处,是粤东⽂物荟萃之地。

根据《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潮州市的城市性质为以⾼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历史⽂化名城。

⼆、潮州市消防历史沿⾰(⼀)潮州市消防⽀队的历史沿⾰潮州市的消防队伍有⽐较悠久的历史。

早在民国初期,潮州成⽴了⼀⽀专职民间消防队--潮安县商会消防队,队址设于开元寺内西廊下观⾳阁门⼝,有正副队长各⼀名,队员⼆⼗名,主要装备是⼿摇泵浦。

《潮州市全域规划(草案)》公示

《潮州市全域规划(草案)》公示

《市全域规划(草案)》公示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我市委托省城乡规划研究院开展了《市全域规划》编制工作,现已完成规划成果(草案)编制。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成果(草案)(含文本及相关图件)于9月2 1日至10月20日在网上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公众查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Email:czqygh163.传真:0:0联系人:先生1、市全域规划文本.doc(下载地址:/eweb/UploadFile/467 5.doc)2、相关图件(以下为缩略图,欲查看原始大图请点击:. cn/infolist.asp?id=687&big=4&small=4)政务动态发帖235回复144积分1310注册时间2014-05-05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0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00平方公里。

2030年,市域常住人口为340万人,城镇化率约达到75%,城镇人口为255万人左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4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55平方公里。

二、发展愿景与战略(一)发展愿景愿景1:潮人家园。

营造世界潮人的文化中心和交流中心。

愿景2:海丝重镇。

打造面向海丝战略的重要节点。

愿景3:绿色之凤。

积极开展新一轮绿化大行动,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区”。

愿景4:创业之都。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区域发展的创新高地。

(二)发展战略战略1:人文宜居战略。

通过文化挖掘、特色塑造、生活提质的策略实现人文宜居。

战略2:协同发展战略。

通过区域协调、空间集聚、平台联动的策略实现协同发展。

战略3:绿色建设战略。

通过生态优先、健康城市、绿色品牌的策略实现绿色建设。

战略4:创新驱动战略。

通过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城市提升的策略实现创新驱动。

三、总体空间格局(一)区域发展格局向西强化同城纵深合作:重点依托潮汕高铁站、揭阳潮汕机场的“双港”联动效应,形市增长极,集三市合力共同打造粤东城镇群专业性服务中心。

潮州市古巷镇西山片区规划

潮州市古巷镇西山片区规划

潮州市古巷镇西山片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我区组织编制的《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古巷镇公共设施用地及大岭山产业园留用地)》,方案征求了潮安区相关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由我局组织各相关股室于2022年2月9日进行会审审批,现已获批准,批准文号:44510320220001,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告:(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做出一系列的重要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古巷镇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着力解决涉及农村征地留用地处置问题。

根据潮安区政府召开的关于古巷规划片区地块征地工作协调会,拟在古巷镇古巷五村和永安寨村按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安排留用地,保障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改善古巷镇投资环境,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古巷镇拟在古巷四村和横溪村对大岭山产业园周边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并建设一个集党性素质培育、绿色生态养成、文娱休闲健身于一体的党建文化主题公园。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保障‘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的要求,本方案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要求。

《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潮安区剩余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公顷(省内预留规模)。

潮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汇总说明

潮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汇总说明

潮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汇总说明为更好保障潮州市“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粤国土资规划〔2016〕12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2017〕5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市各县区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完成公示、听证、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上报稿。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全市规划指标调整情况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省方案》),对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15项指标进行调整,各项指标调整情况如下:1、总量指标根据《省方案》,我市耕地保有量由原65.70万亩调整为47.9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由原56.07万亩调整为40.77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63.60万亩调整为67.30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70万亩。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相应增加3.70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原45.00万亩调整为48.70万亩,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原18.60万亩调整为22.30万亩。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仍为18.60万亩。

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结合城市扩容提质的需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原11.64万亩调整为11.90万亩。

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根据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确定,园地调整为61.05万亩,林地调整为213.64万亩,牧草地调整为0万亩。

2、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相应增加3.70万亩,由原18.30万亩调整为22.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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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
潮州,位于广东省东部,韩江中下游,东与饶平接壤,西与揭阳毗邻,南临汕头、澄海,北与丰顺交界。

1、城市性质
潮州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业发达的以轻型、高效、外向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门类为重点的现代化滨江城市。

2、城市规模
潮州市区现状城市(常住)人口35.21万人(1999年末),其中非农人口28.90万人。

规划远期(2015年),规划城市常住人口为55万人,流动与暂住人口为14万人。

潮州市现状(1999年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5.6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72.84平方米。

规划远期(2015年),潮州市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应控制在44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建设用地确定为人均80平方米。

3、城市发展方向
(1)规划保持原规划确定的城市总体向西发展,适当向桥东地区发展的大方向。

(2)在城市的近中期发展中,以发展充实潮州大道两侧(枫溪区和湘桥区之间)地区为主,重点完善该地区的城市形态和城市功能。

改变城市现状两大区片(枫溪区、湘桥区)的松散格局,使城市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3)城市中远期的发展以城市的西向外延扩展和沿滨江发展为主,火车站站区亦会有较大规模的开发建设。

同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向韩江东岸发展。

(4)远景城市发展以西南、西北向为主。

主要发展形态由圈层式拓展向轴带状发展演进,并基本形成具有滨江特征的城市景观与环境。

4、规划布局和分区
(1)名副其实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将古城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分区和居住分区,重点控制在城区东、北、西三面的自然景观环境。

将古城区和自然景观环境作为潮州市最重要的旅游资源加以保护。

(2)建设山水园林城市。

保留自然地形地貌和河渠水系,并将东、北、西侧的自然山林组合入城市的形态结构中,形成城中有山水,山水绕城区的城市总体布局形态。

(3)充分利用城市南面滨江、北部靠山的自然环境优势,以及东古西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形成“北居、南商、东游、中贸、西产”的城市布局结构。

(4)城市空间形态疏密相间、错落有致。

将绿地、保护耕地、山林地、河渠以及防护绿地联成系统,为密集的城区留出可呼吸的空间。

在新区规划滨江绿带和大、中、小型城市公共绿地,形成富有特色的网状城市绿化系统构架。

(5)掌状放射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构与环状内伸的道路绿化系统相结合,成为城市公共空间布局结构的一大特色。

(6)主要工业用地迁移至城市北部、西部和江东意溪东北,减少工业生产活动对城市居住、旅游环境的影响。

(7)规划建成数个围绕中心布局的规模适中、配套完善的综合区,成为城市生活和服务业发展的基本单元。

(8)桥东片区沿韩江两岸在韩江大桥和北桥之间南北向发展,最终形成一城两岸的城市布局形态。

(9)城市各部分依据其功能的不同,可分为六个分区。

1、古城分区;2、湘桥分区;3、
枫溪分区;4、中心分区;5、站前分区;6、桥东分区。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包括古城自然环境体系保护、古城传统平面布局保护、古城空间轮廓保护、古城区建筑物高度控制、古城人文环境体系保护、文物保护、景观节点与景观带保护、韩江自然景观风貌区保护、金山景观风貌区保护、西湖景观风貌区保护、古街坊景观风貌区保护、传统商业街景观风貌区保护、古城文物古迹景观风貌区保护等内容。

6、相关图纸
●用地工程条件评价图
●土地使用现状图
●城镇体系规划图
●土地使用规划图
●近期土地使用规划图
●古城区高度控制规划图
●古城区保护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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