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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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讲解

合同法案例讲解

合同法案例讲解案例一:1999年11月,甲商店与乙电器公司通过电话联系,达成了购买电视的协议。

该协议要求乙电器公司于12月5日向甲商店交付500台电视,甲商店则在收货后20天之内付款。

双方还约定,于同年12月1日签订书面合同以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但双方并未于约定时间签署书面合同。

乙于12月5日将电视交付给甲商店。

但是,顾客在购买后反映电视有质量问题,图像不清晰。

甲商店经过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发现电视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正常使用,遂将电视退回,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向乙电器公司付款。

乙电器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商店支付货款。

甲商店则提出双方并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合同并没有成立,自己没有付款义务。

法院则认为乙电器公司交付的电视质量不合格,甲商店没有付款,属于双方违约,判决,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请问:(1)甲商店与乙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已成立?为什么?v(2)甲商店拒绝付款是否属于违约行为?为什么?v(3)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v分析:1、已经成立。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v2、不是。

因为乙交付的电视根本无法正常使用,致使甲不能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甲有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vv 3、不完全正确。

第一,甲乙之间并非双方违约,而是乙违约,甲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第二,甲乙之间并非互不承担责任,而是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甲则不需向乙承担责任;第三,因乙已构成根本违约,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是正确的。

案例二: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则听课笔记(一)一、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

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

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

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合同法讲解

合同法讲解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历史沿革 (三)我国合同立法 (四)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五)我国《合同法》的适用
(一)合同法的概念
1、广义 2、狭义
(二)合同法的历史沿革
1、古代合同制度(特点) 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合同法 (基本原则) 3、现代西方国家的合同法基本原 则的变化
(二)构成要件
1、缔约人主观上有过错。 2、缔约人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3、造成了相对方的损害。 4、缔约过失行为和相对人的损害之间有 因果关系。
(三)缔约过失行为表现与责任承担
1、表现。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 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责任承担。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七)迟延承诺
合同的成立
一、成立的时间 二、成立的地点 三、特别规定
一、成立的时间
1、承诺生效时(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最后一方签字时 间); 3、签订确认书时。
二、成立的地点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 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 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 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 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 成立的地点。
1、古代合同制度(特点)
(1)诸法合体,未形成独立的合同法(习惯、 习惯法、成文法) (2)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 (3)注重合同形式 (4)合同责任带有人身性(以刑罚手段制裁 违约行为)

会计继续教育合同法讲解3

会计继续教育合同法讲解3

会计继续教育合同法讲解篇一:会计继续教育合同法下面不是合同法基本原则的为(从属原则)2. 人身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3. 下列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是(去面馆吃面)。

4.合同法共分三编二十三章,总计条款数量为(428条)5. 下列选项中不是合同生效要件的是(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6. 承诺就是(同意要约)7. 要约又称(报价)8. 下列不是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的是(报价不同)。

9.表见代理是指(表面可以看见的代理)。

10.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有一些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还必须登记,方为有效)。

11.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原则,一般认为有(5个)12. 下列选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的是(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13. 合同解除程序的种类不包括(公证解除程序)14. 下列选项不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责条件的是(政府或部门的有关规定)15. 我国《合同法》将违约责任形式分为(5类)。

16. 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17. 王某与李某两人是好朋友,一两人吃饭,王某见李某新换台手机很是喜欢,李某见状对王某说可以送给他,王某表示不信,李某当即立据为凭,则李某与王某订立的是(赠与合同)。

18.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采取的履行方式不包括(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不能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9审查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时,下述说法不正确的是(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违约金要和定金同时使用)。

20. 审查合同时,下列做法不对的是(看到对方在合同上签有公章,即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21. 很多精心设计的合同纠纷从实质上看都是合同诈骗,都涉嫌构成犯罪。

对于涉嫌经济诈骗的受害人,应首先选择(去公安局报案)22. 审查合同的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时,下述说法正确的是(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还要选择多个仲裁机构)23.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24. 一般约定违约金的比例不超过标的物价款或造成损失的(30%)25. 一般而言,定金约定的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26合同的产品质量或工程质量所涉及的是(质保金)27. 下列选项中不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须债务人愿意行使权利)28.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常验收后立即结清余款。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法教案》课件

《合同法教案》课件

《合同法教案》课件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的定义解释合同法的概念和定义强调合同法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1.2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介绍合同法适用的范围和对象解释国际合同法与国内合同法的异同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阐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这些原则的应用和意义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方式讲解合同订立的口头方式与书面方式分析不同方式合同的优缺点和法律效力2.2 合同订立的程序介绍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要约、承诺、履行等阶段通过案例分析订立程序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2.3 合同条款的内容讲解合同中必备的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强调条款的明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合同争议和纠纷第三章:合同的履行3.1 合同履行的原则阐述合同履行中的原则,如全面履行、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这些原则的应用和意义3.2 合同履行的期限和方式讲解合同履行期限的计算方法和延长条件介绍合同履行的方式,如一次性履行、分期履行等3.3 合同履行的障碍和解决方法分析合同履行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如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介绍相应的解决方法和补救措施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讲解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形式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4.2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阐述合同解除的条件,如违约、履行不能等介绍合同解除的程序,如通知对方、办理解除手续等4.3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讲解合同变更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强调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5.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解释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这些要件的应用和意义5.2 违约责任的形式和承担方式讲解违约责任的形式,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介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违约金、赔偿损失等5.3 免责事由和减轻责任的情形阐述合同法中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对方过错等分析减轻责任的情形和具体应用第六章:特定合同类型6.1 买卖合同解析买卖合同的定义、要素和基本规则分析常见的买卖合同争议和解决方法6.2 租赁合同讲解租赁合同的概念、种类和基本条款探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6.3 融资租赁合同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和作用阐述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解除和违约责任第七章:担保合同7.1 担保合同概述定义担保合同及其种类解释担保合同的法律地位和作用7.2 抵押合同分析抵押合同的设定条件、程序和效力探讨抵押权的实现和消灭7.3 质押合同讲解质押合同的设定条件、程序和效力阐述质押权的实现和消灭第八章:合同纠纷的解决8.1 协商解决强调协商解决的优势和原则分析协商解决的具体步骤和技巧8.2 调解解决介绍调解解决的方式和程序探讨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执行问题8.3 仲裁解决解析仲裁解决的优势和原则阐述仲裁申请、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执行第九章:合同法与竞争法的关系9.1 合同法与竞争法的协调探讨合同法与竞争法的关系和协调机制分析竞争法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9.2 反垄断法对合同的影响讲解反垄断法对合同的限制和禁止规定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反垄断法在合同纠纷中的应用9.3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合同的影响阐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合同的约束和保护措施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合同纠纷中的具体应用第十章:合同法的国际私法适用10.1 国际合同法的适用原则介绍国际合同法适用的原则,如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原则等分析不同原则在适用国际合同中的具体操作10.2 国际合同法的冲突规范解释国际合同法中的冲突规范,如履行地点、适用法律等探讨冲突规范在解决国际合同纠纷中的作用10.3 国际合同法的实践和趋势分析国际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和实践经验强调学习国际合同法的重要性和建议重点解析本文档为《合同法教案》课件,共包含十个章节。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一、合同的订立。

1. 要约与承诺。

咱先说说要约哈。

比如说,你去市场上卖苹果,你对着人群大喊:“又大又甜的苹果,10块钱一斤,快来买啊!”这就是一个要约。

你明确地表示了商品(苹果)、价格(10元一斤),这就是给别人一个订立合同的邀请,只要有人说“行,给我来一斤”,这就可能形成一个合同了。

但是要注意哦,如果你的吆喝是“我这苹果可能10块钱一斤,也可能更便宜,看情况”,这就不是一个有效的要约,因为内容不明确呢。

2.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很重要哦。

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时候合同就成立了。

还是苹果的例子,如果是面对面交易,你听到对方说要一斤苹果的时候,合同就成立了。

如果是信件或者电子邮件呢?假如你发了个卖苹果的要约,对方收到邮件后回复同意,那这个回复到达你邮箱的时候(以你能看到为准),合同就成立了。

合同成立的地点也有讲究。

要是面对面订立合同,那就在订立合同的那个地方呗。

要是通过信件订立合同,一般是承诺生效的地点。

比如说你在北京发的要约,对方在上海收到后回复同意,那合同成立的地点就是上海。

这就好比两个人写信定约会地点,最后确定的地方就是约会开始的地方(合同成立的地方)。

二、合同的效力。

1. 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就是那种完全合法、大家都得按照合同办事的合同。

比如说,两个成年人,神志清醒,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里写了租金多少、租赁期限多久、房子的使用范围啥的,都很清楚,这就是有效合同。

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双方自愿签订的,那就是有效的。

这就像两个人正常谈恋爱,互相约定好一些事情,只要不违法不违背道德,那就得遵守约定。

2.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可就麻烦了。

比如说,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这合同就是无效的。

就像有人拿着枪指着你,让你把房子卖给他,这合同肯定不行啊。

还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经济法 第7章 合同法讲解

经济法 第7章 合同法讲解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由于 A公司的业务员小新对钢材型号不太熟悉,因 此,在签订合同时,将A公司原先想买的普通 低合金钢写成了普通碳素钢。但市场上普通 碳素钢销售情况看好。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 货并支付了货款。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请问: (1)小新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Fra bibliotek么行为? 其效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撤销权的行使
撤销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行使撤 销权
有下列情形,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 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或者 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2000年5月8日,谢小全在金星珠宝店购 买了一条项链,标签标明该项链为24K纯 金,但第二天谢小全让专人检测该项链含金 量却为18K。2000年5月10日到2 001年6月1日,谢小全一直与该珠宝店 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2001年6月2 日谢小全一纸诉状把珠宝店告上法院,要求 撤销该买卖合同。
• 2.3. 基本原则 •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
3. 合同的种类
• 3.1.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3.2.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3.3.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3.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3.5. 主合同与从合同 • 3.6. 格式合同与商议合同
祥云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 张某借给李某1万元不要利息; 李某把价值5万元的柑橘交给铁路部门运输; 铁律部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0条长椅。 以上四种合同中() A、第一个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是实践合同

合同法实务要点

合同法实务要点

合同法实务要点学习合同法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首先呢,我理解合同的订立是超级重要的。

这里面要约和承诺两个环节得搞清楚。

要约就好像你去菜市场买菜,你跟摊主说“我出5块钱买你这把青菜”,这就是一个要约,明确地表示出你要买的东西以及价钱。

摊主要是说“行嘞”,这就相当于承诺,那这买卖的合同就在这个时候订立了。

不过我之前老是混淆要约邀请和要约,后来我总结,像商场发的宣传单那就是要约邀请,只是吸引人来买东西,但并不是一定想要订立合同的那种明确表示。

合同的效力也很让人头疼。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还有效力待定合同,这几个概念真让人头大。

拿无效合同来说,比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就无效。

就像小偷偷了东西,然后低价卖给别人写的那个买卖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偷来的东西本身是不合法取得的,不可以用来买卖。

我理解有效合同就是符合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呢,像一方欺诈另一方订立的合同,被欺诈方就可以选择撤销。

我记得我一开始学习效力待定合同的时候,真的很懵,后来发现主要是主体能力的问题,像未成年人订立的与其年龄能力不符的合同,这种就是效力待定的,等他的法定代理人来确定到底有效还是无效。

还有合同的履行问题。

在履行过程中得遵循全面履行原则。

打个比方,你订了个做蛋糕的合同,要求里面加草莓果酱,蛋糕店就得按照要求去做,不能随便改成别的果酱。

当然了,还有不安抗辩权这个点。

我理解就是如果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有无法履行合同的可能,自己这方可以暂停履行。

比如说你跟一家工厂订了货,结果发现这个工厂已经欠了很多钱,设备都被抵押了,那你就有权利不安抗辩,暂停付款或者拿货。

对了还有违约责任。

这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方面。

如果一方不按照合同做,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我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规定了装修的时间、质量等,要是他们延期或者装修质量不达标,就得赔偿。

我总结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像有约定赔偿金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定之类的。

合同法宣讲

合同法宣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站在这里,为大家宣讲一下我国的合同法。

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我将从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为大家做一个简要的讲解。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

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形式表达当事人意愿的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交流达成的协议;其他形式的合同是指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合同,如行为表示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对方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

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

公平原则是指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体现公平,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变更、解除合同。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或者惯例。

那么,如何订立一个有效的合同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 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 合同的目的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还需要满足一些特殊要求,如房地产买卖合同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那咱就开始合同法的经典案例讲解啦。

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话说有个小张,他想租个房子住。

然后他就找啊找,终于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房子,房东是老李。

小张和老李就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里写明了租金每个月1500元,租赁期是一年,而且小张要先交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

刚开始的时候呢,大家都相安无事。

小张每个月按时交租,在房子里住得也挺舒服。

但是过了几个月,房子的屋顶开始漏水了。

小张就跟老李说:“李哥啊,你这房子漏水了,你得修修啊。

”老李呢,就不太愿意,他觉得这可能是小张自己不小心弄坏的,不应该他来修。

这里就涉及到合同法里关于租赁物维修义务的规定啦。

按照合同法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出租人也就是老李,有义务保证租赁物符合居住的基本条件,像这种房子漏水影响居住的情况,老李是应该负责维修的。

但是老李拒绝维修,这就是老李违约啦。

小张呢,就很生气。

他觉得自己每个月交那么多钱,却住在一个漏水的房子里,于是他就自己找了个维修师傅来修,花了500元。

然后他就跟老李说:“李哥,你看这修屋顶的钱得你出啊,我可是按照合同办事,你得保证房子没问题的。

”老李还是不认账。

小张就更火大了,他觉得老李太不讲道理了。

他想,既然你老李这样,那我也不想租你的房子了。

于是他按照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老李他要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老李退还他的押金。

老李这下可就不愿意了,他觉得小张没权利解除合同,还说押金不能退。

可是按照合同法呢,因为老李没有履行他的维修义务,小张是有权利解除合同的,而且老李还得退还小张的押金。

如果老李因为这个事给小张造成了其他损失,像小张自己修屋顶花的500元,老李也得赔偿呢。

小张通过法律途径,成功地要回了自己的押金,还让老李赔偿了修屋顶的钱。

案例二:买卖合同中的质量问题。

再来讲一个买卖合同的例子。

有个小王,他是个小老板,开了个小餐馆。

他需要经常买一些新鲜的食材,就和一个蔬菜供应商老赵签了一个买卖合同。

《合同法》电子教案

《合同法》电子教案

《合同法》电子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 让学生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法律程序。

3. 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2. 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形式(口头、书面)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承诺)3.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适当)合同履行的规则(期限、地点、方式)4.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效力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和规则。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合同法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合同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四、教学资源1. 教材:《合同法》相关教材或法律文档。

2. 案例库:收集各类合同法案例,用于教学分析和讨论。

3. 网络资源:查找相关合同法法律法规、案例判决书等,丰富教学内容。

五、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提问和互动情况。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能力和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期末考试:测试学生对合同法概念、原则、程序和规则的掌握程度。

六、教学安排1. 课时:共计32课时,每课时45分钟。

2. 教学计划:第1-4课时: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第5-8课时:合同的订立第9-12课时:合同的履行第13-16课时: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17-20课时: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第21-24课时:合同法在实际应用中的案例分析第25-28课时:合同法与商事交易的关系第29-32课时:期末复习和考试七、教学注意事项1.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法。

2. 鼓励学生提问和发表意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 注意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确保学生掌握合同法的各个方面。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咱先来说一个特别有趣的合同法案例。

案例一:演唱会门票风波。

有这么个事儿,甲是个超级明星的超级粉丝。

乙呢,手上有一张这个明星演唱会的内场前排超级VIP门票。

甲得知后,兴奋得不行,就和乙商量着买这张票。

甲和乙达成了口头协议,甲给乙1000元,乙把票转让给甲。

甲当场就把钱转给了乙,乙也答应第二天就把票给甲。

结果呢,第二天乙说:“兄弟,这票我不能给你了,我有个特别铁的哥们也想去看,我得给他。

”甲当时就懵了,心里想:“你这不是坑我吗?”这里就涉及到合同法的好多知识点。

虽然甲和乙只是口头协议,但这在合同法里也是一种合同形式,叫口头合同。

这个口头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双方就门票转让达成了一致意见,而且甲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

乙这时候拒绝给票,那就是违约了。

甲要是较真起来,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把票给他,因为他已经付了钱,而且合同是有效的。

要是乙实在给不出票,甲还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呢。

比如说甲因为相信能拿到票,已经拒绝了从其他人那里购买高价票的机会,现在他只能花更高的价格去买其他票,这个差价就是他的损失,乙得赔。

案例二:租房的那些事儿。

再讲一个租房的案例。

丙是个房东,丁是个租客。

他们签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丁租丙的房子一年,每个月15号交房租,租金1500元。

前几个月呢,都相安无事。

但是到了第五个月的时候,丁15号那天没交房租。

丙就打电话催丁,丁说:“哥啊,我这个月工资晚发了,过几天就给你。

”丙也算是个好人,就答应了。

可是过了几天,丁还是没交。

这时候丙就有权利按照合同来办事了。

因为合同里规定了交租的时间,丁逾期未交租,这就是违反合同约定了。

丙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给丁发一个书面的通知,告诉他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还不交租,就解除租赁合同。

要是丁一直拖着不交,丙把丁赶走也是合理合法的。

不过呢,丁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说他之前和丙关系很好,一直都是按时交租的,这次是因为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困难,像突然生病花了很多钱,一时周转不开。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6篇篇1一、前言本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旨在帮助学习者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通过本大纲的学习,学习者应能够全面了解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并在实际生活中合理运用。

二、大纲内容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2. 合同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 合同的成立条件3. 合同的形式与实质要件4. 合同的订立过程及效力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 合同的主要内容2. 合同的解释与履行3. 合同的形式要求与证据保全四、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的条件2.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3.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合同履行的原则2.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3.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4.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负担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 合同的变更2. 合同的转让与承受3. 第三方权益的保护七、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形式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与减轻责任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赔偿原则八、合同的解释与纠纷处理1. 合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2.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3. 诉讼中的合同证据规则九、特殊合同类型介绍与分析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承揽合同篇2一、前言本教学大纲旨在提供关于合同法学习的全面指南,帮助学习者深入了解合同法的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本大纲遵循严谨的法律逻辑框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本学习资料,学习者将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为将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二、教学大纲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功能2. 合同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3. 合同的基本原则二、合同的成立1. 合同成立的要素a. 当事人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一致c. 合法目的2. 合同成立的方式与程序3. 合同成立的瑕疵与救济三、合同的效力1. 合同的生效要件2. 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效力待定的合同c. 无效合同d. 可撤销的合同3. 合同的履行原则与规则四、合同的履行1. 履行规则a. 适当履行b. 同时履行c. 先后履行2. 履行抗辩权3. 履行不当的救济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a. 协商一致变更b. 法定变更2. 合同的解除a. 协议解除b. 法定解除c. 约定解除六、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类型2.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救济措施七、合同的终止1.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方式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清理八、特殊类型的合同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委托合同等常见合同的特殊规定与实践应用。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一、合同的订立。

1. 要约与承诺。

咱先说说要约。

要约就像是一个人很认真地在说:“我想跟你做个交易,具体是这样这样的……”比如说,你去商店,售货员说:“这个手机2000块,配置是啥啥啥的,你买不买?”这就是一个要约。

它得内容具体确定,而且表明一旦对方接受,就受这个要约的约束。

2.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也有讲究。

如果是面对面交易,那就是交易发生的地点。

要是通过信件、数据电文这些,一般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没有主营业地,那就是经常居住地。

就好比你在网上订了个东西,商家的发货地不是合同成立地,而是你填写收货地址所在的你的经常居住地(如果符合条件的话)。

二、合同的效力。

1. 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就像一个健康的宝宝,各方面都符合要求。

首先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合同。

比如说,一个成年人去买东西签合同,这一般没什么问题。

要是一个5岁小孩去买个大彩电,签的合同可就不算数了,因为小孩没有订立这种大额合同的能力。

然后呢,意思表示得真实。

不能是被强迫或者被欺骗的。

要是有人拿枪指着你让你签合同,那这个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你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是被胁迫的。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就像你不能签个合同说要去偷东西,这显然违反法律,是无效的。

2.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就像是个坏了的东西,没有法律效力。

像前面说的5岁小孩买彩电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还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比如说,两个人商量好了把属于国家的东西偷偷卖掉,然后分钱,这种合同肯定不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比如有人表面上签个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上是为了洗钱,那这个合同就无效。

3. 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有点像个有小毛病的东西,可以被修改或者取消。

比如说,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劳动合同法讲解

劳动合同法讲解

劳动合同法讲解1.1 合同主体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 合同标的本合同旨在确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从事[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具体工作地点]。

1.12 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列举主要工作职责]。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1.2 权利义务1.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监督,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1.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法定权益。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有权对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工作机密。

乙方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培训和学习活动。

合同法法律讲解

合同法法律讲解

合同法小白解析
嗨,大家好,今天我想跟大家聊聊合同法这个话题呢。

有一次,我打算买个二手手机,就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卖家,我们联系了一番,商量好了价格和交易地点,然后就商定了一个交易时间。

我挺高兴,也挺期待的,结果等到了交易当天,那卖家……呃,不是关键,反正这件事情让我对合同法有了更直
观的了解。

合同法嘛,就是规定了人们之间来往买卖、服务等等方面的协议要遵循的一套规矩。

就好像我们在网上聊天商量买二手手机的那个场景,其实这个聊天记录已经构成了一个口头合同。

虽然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但最好还是有书面的更保险一些。

比如,对方让你等到交易日去的时候,却消失不见,这时候你就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因为合同是双方都要遵守的。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咱们再举个例子,比如租房合同。

就好像我朋友租房子,中途突然房东说要涨价,这时候,法律保护了租户的权益,房东不能随便涨价,需要提前通知,并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才能进行调整。

那么,合同里面有哪些内容呢?总的来说,就是要有标的物、价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履行地点等信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清晰明了。

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总之,合同法就是为了保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交易安全,让双方都能够依法享有自己的权益。

希望大家都能在和他人签订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内容,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喔!
就这样,小白解析合同法告一段落啦,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想要了解更多法
律知识,还是得多多钻研,经验是最好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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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可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三)无效合同(★★★) (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撤销 对已经生效但未获得承诺的要约消灭其约束力 须在要约到达之后,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到
达受要约人
注:要约不可撤销的3种情况:规定了承诺期限、明示不可撤销、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 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注:如果受要约人因此遭受信赖利益损失,要约人应承担缔 约过失责任。可见,所谓“不可撤销”并非真的不能撤销,而只是可能为撤销付出代价。
(Ⅱ)合同成立的地点 1.原则上,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承诺的:①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②当事 人没有约定的,接收承诺一方的主营业地为合同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接收承诺一 方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 ①双方约定了签订地点的:(a)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b)约定的地点与 实际签订合同的地点不一致的,以“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这是《合同法 解释(二)》第4条新增加的规定,目的在于方式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通过改变合同的实际 地点来规避我国法院的管辖和规避我国法律的适用。例如:甲与乙约定在北京签订合同, 但实际在纽约签订该合同,其合同的成立地点应当认定为“Beijing”,而不是“NY”。 ②当事人没有约定签订地点的:(a)双方会签的,以会签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b) 双方异地签字、盖章的,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三、缔约过失责 任 缔约过失责任 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 合同义务,因而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区别: (1)目的不同;(2)内容不同
常见的要约邀请: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关于商业广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原则上为要约邀请,但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是 为要约。
3、要约的生效
(1)生效时间:到达主义
到达:是指到达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可控制的区域范围内,至于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是否 看到,在所不论。
.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履行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 行为。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 . ( (一)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履行 合同法61条: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 易习惯确定------推定当事人的意图 合同法62条:(始终是在最后出现的) 1.质量: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3.履行地点:标的 a货币------送钱上门 b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c其他------上门取货
对话要约---了解为到达
书面要约---进入受约人所控制的地方为到达 数据电文---进入系统为到达 (2)效力 A.要约人自此有接受承诺的义务,不得随意撤回、撤销、变更要约。 B.受要约人取得了承诺的权利而非义务。
4、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1)撤回 对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起生效的意思表示 撤回须在要约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承诺的期限 (1)在要约确定的期间到达要约人。 (2)未确定期间的,对话方式下应及时作出。 (3)未确定期间的,非对话方式下,合理期间内到达。 3、承诺的生效:到达主义 (1)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不需通知的,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4、承诺的撤回 (1)撤回的对象是已经发出但尚未生效的承诺。 (2)撤回的意思表示应在承诺到达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3)与要约不同,承诺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 ( 一、合同效力概述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对合同的当事人甚至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 合同效力产生的前提不是合同成立,而是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要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合同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实现。 合同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合法。 4.合同形式、程序符合规定。
4.履行期限: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 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二)合同订立后价格变动的处理办法 . 遇价格上涨时 遇价格下跌时 准时交货的 逾期交货的 逾期提货的 逾期付款的 按交付时价格计价 按原价格执行 按新价格执行 按新价格执行 按原价格执行 按新价格执行 按原价格执行
(三)合同的分类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 区分意义:双务合同履行中有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无此权利。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代价 区分意义:(1)当事人责任不同;(2) 意思能力的要求不同;(3)对善意取得的作用 不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第一节 合同的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 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协商的协议。 不适用《合同法》的合同:没有财产内容的身份合同,如收养合同、离婚协议、监护合 同
区分意义: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要以特定形式为要件 区分意义:要式合同须符合特定要求才能成立,不要式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5、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区分意义: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从合同成立与效力。
6、确定合同和射幸合同-----根据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确定。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合同的提示性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要约 要约也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的有效要件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受要约人)发出。 (3)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2、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Ⅱ)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反协助、照顾、保护、忠 实、通知、保密等先合同义务。②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具有过错。③给另一方信造成 合理的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a)缔约费用及利息。(b)为准 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利息。(c)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遭受的损失。 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例一〗甲向乙借钱10万元盖房,乙不愿意,碍于面子假装答应。为了表明自己很够哥 们,乙对甲说:“十五天后你到我家去取,钱没问题。你抓紧时间动工,不要耽误。” 甲信以为真,立即开挖地基,购进部分原材料。十五天后,甲前往乙家取钱,乙留下信 件曰:“我已于昨日赴美留学三年,因学费昂贵,暂无钱可借,请海涵!”甲四处借钱 未果,盖房之日遥遥无期。 此例中:①自然人甲、乙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乙交付金钱后借款合同成立, 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尚未成立。②乙因过错违反了忠实义务,不讲实话,违反了先 合同义务。③甲善意相信借款合同将会成立,并因此信赖造成了“合理的”信赖利益的 损失(盖房遥遥无期,开挖地基、购买原材料会产生部分沉没资本)。④乙违反先合同 义务的行为与甲的信赖利益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甲有权请求乙承担缔约过失 责任。
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
. 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 1、成立要件 (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之分。
. 效力待定的合同 1、概念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欠缺有效要件,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尚未确定,有待有权人 追认或拒绝来确定是否有效的合同。 法律特征: (1)合同虽已成立,但欠缺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的要件,合同效力不确定, 既非无效,也非有效。 (2)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有权人的行为。 有权人追认---合同有效;不予追认---合同无效。 2.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被代理人追认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权利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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