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doc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完整版2024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298-20181 总则1.0.1 为预防地铁火灾、减少地铁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一条线路、一座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防火设计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1.0.4 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安全出口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并能直接通向室内外安全区域的车站出口、楼梯或扶梯的出口、联络通道的入口、区间风井内直通地面的楼梯间入口。
2.0.2 点式换乘车站transfer station by cross-platform站台与站台之间以点式相交形式换乘的车站。
2.0.3 路堑式车站、区间open cut station,track浅埋地下一层,外墙上方或顶板开窗、具备自然通风和排烟条件的车站、区间。
2.0.4 联络通道cross-passageway连接相邻两条单洞单线载客运营地下区间、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通道。
2.0.5 消防专用通道fire access供消防人员从地面进入站厅、站台、区间等区域进行灭火救援的专用通道和楼梯间。
2.0.6 纵向疏散平台longitudinal evacuation walkway在区间内平行于线路并靠站台侧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纵向连续走道。
3 总平面布局3.1 车站与区间3.1.1 地上车站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车站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1.2 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风亭、电梯和消防专用通道的出入口等附属建筑,地上车站、地上区间、地下区间及其敞口段(含车辆基地出入线)、区间风井及风亭等,与周围建筑物、储罐(区)、地下油管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地铁设计防火规范
地铁防火设计一、国内地铁迅猛发展二、地铁火灾的特点三、总平面布置四、防火分隔五、安全疏散六、建筑构造七、救援灭火的配套设施八、问题思考九、关于“地铁设计规范”2014版与2003版主要差异、关于车站建筑设计注意点、关于现代有轨电车的适应性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中国工程设计大师俞加康一、国内地铁迅猛发展1二、地铁火灾的特点1.地铁的火灾源1)地铁自身电器设备故障产生火源。
2)列车运行中碰撞、出轨等引发火源,列车自身电器设备故障产生火源。
3)车站内设置的易燃品(如商铺、广告灯箱、装修材料等)引发的火源。
4)自然灾害引起火源(如地震、雷击等)。
5)乘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品产生的火源。
6)人为纵火。
2.地下车站是人流密集并设有大量机电设备,一旦发生灾害将会涉及国家财产的严重损失和乘客生命的安危。
由于地下车站和地下区间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发生火灾后,产生的骤增高温,大量浓烟和夹杂着有害气体将很快充满空间,不易立即消散和排除,造成扑救困难。
再则乘客多容易造成拥挤,给安全疏散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消防人员与站内疏散人流进、出方向不一致,地面常用的大型灭火设备无法进入地下车站和地下区间等因素,给地下车站和地下区间的灭火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3.由于地下车站区间内空间有限,火灾产生的大量烟雾不能够及时散发出去,因而会遮挡人员逃生的视线,且烟雾中的有害气体使得人产生窒息甚至死亡。
1995年10月28日发生在阿塞拜疆巴库地铁火灾事故的调查发现,死亡的558名乘客中大多数不是由于大火的直接作用,而是死于烟气造成的窒息或中毒。
随着材料技术的发展,从列车到地铁内的设备、结构材料,可以完全不用那些易燃和着火后会散发出大量烟雾的材料,这样地铁内发生火灾时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要小的多,但人员伤亡仍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尤其对于深埋地下车站,人员逃生所需的时间较多,面临的危害更大。
4.火灾发生在区间隧道时,其造成的危害要比在车站更大。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新版)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新版)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防火分区(一)一般规定1.地下车站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
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上车站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
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
(二)防火分隔措施1.防火分区间分隔地铁车站面积大都在5000㎡~6000㎡,一旦发生火灾,如无严格的防火分隔设施势必蔓延成大面积火灾,因此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并把防火墙在站台有效长度各端延伸10mm。
2.设备用房分隔地铁车站内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水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地铁建筑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规定适用于地铁建筑的设计、施工、维护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基本原则1. 灭火优先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消防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尽量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2. 防火分区原则:地铁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划分防火分区,严格控制火灾扩散范围。
3. 疏散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4. 防火门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防火门,以防止火灾蔓延和烟雾扩散。
5. 防烟排烟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防烟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通畅和人员的安全。
三、设计要求1. 结构防火要求:(1)地铁建筑的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材料。
(2)结构构件的尺寸、材料及连接方式应满足相应的耐火要求。
2. 防火分区要求:(1)根据地铁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划定不同的防火分区。
(2)各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完整的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
3. 疏散通道和楼梯要求:(1)地铁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以确保人员迅速有序地疏散。
(2)楼梯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包覆,保证其耐火性能,并设置防烟门。
4.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要求:(1)地铁建筑的出入口、疏散通道和防火分区的间隔等位置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2)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应具备耐火、隔热、隔烟的性能,并能自动关闭。
5. 防烟排烟系统要求:(1)地铁建筑应设置相应的防烟设施,包括排烟口、排烟风机等,以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人员的安全。
(2)防烟能力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和疏散通道的长度、宽度等要素进行设计。
四、施工要求1. 施工期间应采取临时的防火措施,包括设置临时防火墙、防火覆盖材料等,以确保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1 总则1.1 为预防地铁火灾、减少地铁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1.3 一条线路、一座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防火设计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1.4 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5 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并能直接通向室内外安全区域的车站出口、楼梯或扶梯的出口、联络通道的入口、区间风井内直通地面的楼梯间入口。
2.2点式换乘车站 transfer station by cross-platform站台与站台之间以点式相交形式换乘的车站。
2.3路堑式车站、区间 open cut station,track浅埋地下一层,外墙上方或顶板开窗、具备自然通风和排烟条件的车站、区间。
2.4联络通道 cross-passageway连接相邻两条单洞单线载客运营地下区间、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通道。
2.5 消防专用通道 fire access供消防人员从地面进入站厅、站台、区间等区域进行灭火救援的专用通道和楼梯间。
2.6纵向疏散平台 longitudinal evacuation walkway在区间内平行于线路并靠站台侧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纵向连续走道。
3 总平面布局3.1 车站与区间3.1.1 地上车站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车站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1.2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风亭、电梯和消防专用通道的出入口等附属建筑,地上车站、地上区间、地下区间及其敞口段(含车辆基地出入线)、区间风井及风亭等,与周围建筑物、储罐(区)、地下油管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地下车站的采光窗井与相邻地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3.1.2的规定,当相邻地面建筑物的外墙为防火墙或在采光窗井与地面建筑物之间设置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3.1.2
3.2 3.3
合计
各类风井之间的空间关系(新排风井、活塞风井)
消防泵房位置
控制中心与主变电所 消防车道要求
控制中心选址、合建条件
主变独立建造要求
车辆基地
选址要求(避让危险场地、建筑)
各单体建筑、消防车道布置要求
地下车辆基地要求
易燃品库的位置要求
14
3.1.3~3.1.5 3.1.6 3.2.1 3.2.2 3.2.3 3.3.1 3.3.2、3.3.3 3.3.4 3.3.5
间的防火设计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注: 一次火灾原则的范围不包含合建商业及上
盖开发。
2. 总体要求
2.2 第2章—— 术语
编号
条款
主要内容
相关条文
1
/
安全出口
2.0.1
2 车站、区间形式 点式换乘车站、路堑式车站、区间 2.0.2、2.0.3
3 区间疏散
联络通道、纵向疏散平台、
2.0.4、2.0.6
2019 上海 万人/日
1. 概 述
1.6 内容介绍方法
• 各章主要内容组成 • 强制性条文 • 轨道交通特点或重点解决的问题 • 轨道交通与平行规范有差异处
2019 上海 万人/日
2. 总体要求
2.1 第1章 —— 总则
编号 1 2 3 4
共计
编制目的
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一次火灾原则
相关条文 1.0.1 1.0.2 1.0.3
4 在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台至站厅的楼梯或扶 梯不应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楼梯或扶梯穿越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的部位 周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建筑防火管理,确保地铁运行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铁站、地铁隧道、地铁车辆及设备等地铁建筑的防火管理。
第二章防火设施第三条地铁建筑内应设立严格的防火分区,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并针对不同区域设置适当的防火设施。
第四条地铁站出入口、疏散通道、公共区域等必需部位应设置避乱间、灭火器、灭火器泡沫喷雾器等防火设施,保障人员紧急避险和初期火灾扑救本领。
第五条地铁隧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隧道内穿越其他建筑区域时,应加添隔热层和防火墙,并设置排烟系统。
第六条地铁车辆内应装备灭火器、灭火器泡沫喷雾器、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防火设施,并定期检测、维护。
第三章防火料子和装修第七条地铁建筑内装修料子应符合防火要求,全部装修料子必需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地铁建筑内墙体、天花板、地板等重要建筑构件应采用防火料子,在阻燃性、隔热性和防烟性方面满足相关标准。
第九条地铁车辆内装修料子应符合防火要求,座椅、车厢壁板、天花板等部位应采用阻燃料子,并经过防火测试合格。
第十条地铁建筑内的电缆、线路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必需采用防火料子进行绝缘和封装,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第十一条地铁建筑内的通风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等设备,应进行防火设计和设备配备,确保正常运行状态下的防火安全。
第四章火灾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地铁建筑应订立火灾应急预案,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疏散指示图和应急联系电话。
第十三条地铁站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及时报警并启动疏散和救援措施。
第十四条地铁建筑应配备充分的应急照明设备,确保火灾发生时疏散路径光亮可见。
第十五条地铁车辆应配备紧急停车开关和车内广播设备,能够及时报警和引导旅客疏散。
第五章防火培训和演练第十六条地铁建筑人员应定期接受防火安全培训,掌握防火知识和火灾应急处理本领,并进行防火知识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地铁设计防火标准:4.1.1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1地下车站及其出入口通道、风道;2地下区间、联络通道、区间风井及风道;3控制中心;4主变电所;5易燃物品库、油漆库;6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及其他检修用房。
4.1.4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1.5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层、站厅付费区、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
2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
每个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m²,单处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²。
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3在站厅的上层或下层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厅严禁采用中庭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在站厅非付费区连通商业等非地铁功能场所的楼梯或扶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能分别由地铁、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楼梯或扶梯周围的其他临界面应设置防火墙。
在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台至站厅的楼梯或扶梯不应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楼梯或扶梯穿越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的部位周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5.1.1站台至站厅或其他安全区域的疏散楼梯、自动扶梯和疏散通道的通过能力,应保证在远期或客流控制期中超高峰小时最大客流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乘客能在4min内全部撤离站台,并应能在6min内全部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他安全区域。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防火分区(一)一般规定1.地下车站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
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上车站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
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
(二)防火分隔措施1.防火分区间分隔地铁车站面积大都在5000㎡~6000㎡,一旦发生火灾,如无严格的防火分隔设施势必蔓延成大面积火灾,因此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并把防火墙在站台有效长度各端延伸10mm。
2.设备用房分隔地铁车站内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水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当管线穿越防火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线之间空隙紧密填实;当风管穿越时,该处应设防火风阀;当穿越的管线为难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3.防火门设置要求设于防火墙、防烟楼梯间、避难走道及区间联络通道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设于防火分隔墙上的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于管道井的检查门可采用丙级防火门。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一)耐火等级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
2)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3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地铁作为一种重要的城市交通工具,安全是其建设和运营的首要任务之一。
火灾是地铁安全的重要威胁之一,因此,在地铁建筑中有一系列严格的防火规定,以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
1. 建筑材料和结构地铁建筑的主要结构必须使用防火材料。
通常情况下,混凝土和钢结构被认为是最有效的防火材料。
此外,墙壁、楼梯、扶手、天花板等装饰材料也应该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这些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认证。
2. 隔离带和紧急出口地铁建筑必须设置防火隔离带,将不同的区域隔离开来,以防止火势的蔓延。
这些隔离带通常由防火墙和防火门组成。
此外,地铁建筑还必须设置足够数量和良好标识的紧急出口,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乘客和员工可以迅速疏散。
3. 烟雾控制系统地铁建筑必须配备有效的烟雾控制系统,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排除烟雾,提供安全的疏散通道。
这些系统通常包括烟雾探测器、烟雾通风系统和紧急照明设备。
烟雾探测器可以及早发现火灾并启动相应的控制措施,烟雾通风系统可以将烟雾排出地铁站,并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紧急照明设备可以在电力中断时提供照明。
4. 消防设施地铁建筑必须配备消防设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进行灭火。
这些设施通常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栓和防烟帘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通过喷洒水剂来控制火势。
灭火器和消防栓可以供乘客和员工使用,进行初期的灭火。
防烟帘可以封闭疏散通道,阻止烟雾的扩散,保证安全疏散。
5. 电力系统和维护地铁建筑的电力系统必须满足相关的防火要求。
通常情况下,电线和电缆必须使用防火材料包覆,并通过各种测试和认证。
此外,地铁建筑还必须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6. 火灾应急演练地铁建筑必须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以确保乘客和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可以正确地进行疏散和自救。
这些演练通常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器使用和紧急救援等方面的训练。
《地铁设计防火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三版)
开口部位作防火隔断,梯洞口设防火卷帘。 4.2.10 屏蔽门不应作为车站的防火分隔设施。 4.2.11 车站站台与站厅层公共区不宜设置上下相连通的中庭,当采用中 庭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 的 有关规定。 4.2.12 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车站相邻的地下空间开发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站台及站台有效长度之外的同层空间、 站厅付费区和出入口通道的 乘客疏散区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用房; 2 设于站厅非付费区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 类和丙类 1 项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每个站厅非付费内商铺的总面积不 应大于 100m2,单处商铺的面积不应大于 50m2。商铺应采用防火墙或防 火卷帘等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 3 利用车站配线区上方的站厅层进行商业开发时,商业开发与站厅 非付费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实墙进行分隔,两者的联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版)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版)1地铁的地下工程及出入口、通风亭的耐火等级为一级。
2地下车站管理用房宜集中一端布置。
管理用房区应有一个安全出口通向地面,该区内站厅和站台层间的人行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
3地铁与地下及地上商场等地下建筑物相连接时,必须采取防火分隔设施。
4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其他部位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m^2`。
地上车站不应大于2500`m^2`。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4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注:消防泵房、污水泵房、蓄水池、厕所和盥洗室的面积可不记入防火分区面积内。
5地下车站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及甲级防火窗。
6站厅与站台间的楼梯口处,宜设挡烟垂壁,挡烟垂壁下缘至楼梯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3m。
7车站的站台、站厅、出入口楼梯、疏散通道、封闭楼梯间等乘客集散部位,及各设备、管理用房,其墙、地及顶面的装修材料,以及广告灯箱、座椅、电话亭和售、检票亭等所用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同时,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制品及塑料类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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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防火分区
(一)一般规定
1.地下车站
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
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上车站
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
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 ㎡。
(二)防火分隔措施
1.防火分区间分隔
地铁车站面积大都在5000㎡~6000㎡,一旦发生火灾,如无严格的防火分隔设施势必蔓延成大面积火灾,因此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在防火
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并把防火墙在站台有效长度各端延伸10mm。
2.设备用房分隔
地铁车站内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水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当管线穿越防火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线之间空隙紧密填实;当风管穿越时,该处应设防火风阀;当穿越的管线为难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3.防火门设置要求
设于防火墙、防烟楼梯间、避难走道及区间联络通道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设于防火分隔墙上的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于管道井的检查门可采用丙级防火门。
设于设备管理区与公共区临界面上的防火门以及安全出口、消防专用出入口、联络通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等处的防火门,应保证消防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工具能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二、防烟分区
(一)一般规定
室内地面至顶棚或顶板的高度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为防烟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