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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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安全技术措施1111

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安全技术措施1111

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qìhàn)、喷灯焊安全技术(jìshù)措施措施制定(zhìdìng)的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diànhàn)、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措施制定(zhìdìng)的目的:为了加强现场职工对煤矿施工的安全意识,规范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各项安全技术规程,特编制该安全措施,望各部门参与施工的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工作程序:1、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填写《井下电气焊人员操作记录》,经由项目经理批准,在安全特派员出进行备案,由调度人员签署入井指令后,方可下井工作。

2、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使用单位到指定地点领用需用器材,用毕后立即规放原位,不得乱放。

若在规定时间、地点之外需继续使用,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3、调度人员在签署入井指令后,应立即通知各专职人员准备防尘、防火器材及瓦检仪、风速表等安全检查监测仪器、仪表(所有仪表必须定期试验,确保起准确性与可靠性)。

4、调度人员应做好工作(gōngzuò)期间的安全调度及汇报工作。

5、在进行操作时调度人员应根据(gēnj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节变更。

具体措施:一、“一通(yī tōnɡ)三防”管理(guǎnlǐ)安全措施1、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并按照(ànzhào)规定进行应急处理。

2、现场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专职瓦检员、喷水及防灭火人员,至少备有2个以上灭火器,同时要接好防灭火供水管路,并保证水源充足。

3、必须保证井下工作地点通风良好,风量充足,不得停风。

应指派专职人员测定工作地点风量、风速,确保风速不低于0.5m/s,并且风流稳定。

电气焊规定

电气焊规定

焦煤办字…2013‟59号关于印发《焦煤集团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焦煤集团所属各矿井:为规范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防止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及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经研究同意,下发《焦煤集团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试行)》,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焦煤集团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焦煤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焦煤集团所有矿井井下(含井上下瓦斯泵房)和井口房内进行的电气焊作业。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电气焊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使用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

第三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区域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各矿井要遵照以下要求严格控制井下电气焊作业:1. 能在地面进行的电气焊作业严禁在井下作业。

2. 井下可以使用其它方法解决的,严禁使用电气焊作业。

3. 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电气焊作业。

4. 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应在设备入井前完成,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设备焊接后超宽、超长、超重不能入井的或必须在井下进行电气焊才能解决的除外)。

5. 设备、设施在设计加工时,应提前考虑井下检修、安装、拆除的需要,不用或少用电气焊。

6.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

7. 原则上井下电气焊作业只允许8点班进行,且每班不准超过2处,生产班不能超过1处。

第二章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第五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井下使用电气焊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有封面、审批签字栏、审批意见栏、安全技术措施、措施执行情况及分析总结(内容包括:措施审批后执行情况,未执行的措施要注明原因)。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规定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为规范井下烧焊管理,严格落实烧焊措施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管理规定(一)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三)井下所有回风巷道内均严禁施焊,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所有顺槽均严禁烧焊。

(四)地面煤仓烧焊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二、烧焊专项技术措施制定及审批(一)措施的编制人员必须是烧焊单位的主管技术员,措施的审批人员必须为审批单位技术人员。

(二)措施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三)烧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照矿规定要求进行审批、下发、贯彻学习等(必须有记录可查)。

(四)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编制,并根据作业方式和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保证作业安全,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

烧焊作业必须当班完成。

(五)烧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时间、地点、负责人及安全要求等内容,同时包括烧焊器材的运输保管和点火工具的管理等内容。

三、烧焊措施贯彻执行(一)烧焊施工单位必须对审批完毕的烧焊专项措施组织贯彻学习,并将学习记录备案,烧焊时必须有干部现场跟班,并且指定监护人员、瓦斯检查工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井下烧焊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特别规定》第24条等,烧焊地点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检仪,瓦检员要定时检查瓦斯情况。

(三)根据现场情况,在危及安全或不落实措施时瓦检员有权停止烧焊。

(四)井下施焊火种必须由班组长携带和保管,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

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4篇)

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4篇)

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井下烧焊作业,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矿井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适用于矿井井下烧焊作业,所有从事井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符合矿井安全规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四条矿井井下烧焊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矿井井下烧焊作业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区域的定位、烧焊设备的选择和准备、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等。

第二章井下烧焊设备第六条井下烧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烧焊设备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并经过正常使用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井下烧焊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烧焊设备。

第九条井下烧焊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烧焊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正常使用状态。

第三章烧焊人员第十一条从事井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熟悉井下烧焊作业的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和措施。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敬业精神。

第四章井下烧焊作业第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按照矿井井下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禁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深度进行烧焊作业。

第十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在指定的作业区域进行,不得影响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烧焊设备周围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二)烧焊设备的电源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防止电击事故;(三)井下烧焊作业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确保作业安全;(四)在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灾。

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3篇)

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3篇)

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为了规范我矿井下烧焊作业,杜绝因烧焊作业引起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____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㈦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㈠有需要烧焊作业的施工单位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规定的要求编制措施。

㈡井下烧焊作业措施内容必须确认以下责任人。

1.烧焊单位的一名正职在现场组织实施。

2.现场负责瓦斯检查的人员名单。

3.现场负责洒水冲尘的人员名单。

4.现场负责防灭火的人员名单。

㈢井下烧焊作业措施中必须明确以下责任单位。

1.烧焊施工单位负责整个烧焊作业全过程的安全。

2.救护队负责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安全监护。

3.通风科负责审核烧焊地点的通风状况,明确该地点通风状况能否满足烧焊作业需要及采取的通风措施。

4.安全检查队负责烧焊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包括以下几点:
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设备和工具,保证其品质和安全性能。

2. 在井下进行电气焊接前,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焊接设备、电源线路和接地线路是否完好,确认焊接区域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

3. 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按照合理的焊接工艺进行操作,确保焊接过程中的安全。

4. 井下焊接区域必须保持干燥,必要时应采取防水措施,禁止在水中进行焊接。

5. 焊接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耳塞、防火服和防护手套等。

6. 焊接设备和焊接区域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7. 焊接结束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清理焊接区域,并确保焊接设备和电源线路的安全。

8. 每次焊接前都应进行安全交底,向参与焊接工作的人员介绍焊接工艺、操作规程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焊接技能和安全意识。

9.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焊接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10. 焊接作业结束后,必须填写焊接作业记录,包括焊接时间、焊接位置、焊接材料等信息,方便后续的安全跟踪和管理。

煤矿井下、井口房电氧焊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井口房电氧焊管理规定

附件七:高阳煤矿井下、井口房电氧焊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井下、井口房电氧焊管理,杜绝违规操作现象,防止矿井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电氧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汾煤办发[2018]19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电氧焊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矿井下和井口附近50米范围内所有使用电氧焊作业的地点。

二、依据文件1.《煤矿安全规程》2.汾煤办发[2018]19 号文件三、职责划分1.各单位、科室职责(1)施工单位负责措施的编制及现场管理;(2)机电区负责电氧焊措施中分管业务的审核,审核是否必须使用电氧焊;审核相关设备设施的施工是否允许使用电氧焊;(3)安监处负责电氧焊安全措施的审核,负责安排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施工现场的措施执行情况,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回收和保存工作;(4)通风区负责安全措施的审核及瓦检员的现场检查工作;(5)调度室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指挥;同时落实值班领导、跟班领导、现场专职安全员、瓦检员的到位情况,负责措施的登记、上传和保存工作,以及电氧焊前、后逐级上报两级集团公司。

2.现场人员职责(1)施工单位区(科)领导或调度跟班领导负责现场监督把关,及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2)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指挥,并向调度室汇报。

(3)施工单位操作人员负责电氧焊的现场施工。

(4)瓦检员负责施工现场瓦斯的检查,并向调度室汇报。

(5)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向调度室汇报。

(6)调度值班领导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管理规定1.电氧焊施工规定(1)原则上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氧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氧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机电、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及机电副总、通风副总、安全副总会审,总工程师审核同意,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电氧焊开工前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逐级上报两级集团公司。

(2)电氧焊施工前,相关部门必须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勘查。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工作活动。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烧焊操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烧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3.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烧焊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

5.必须严格遵守烧焊作业的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7.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个人安全。

8.烧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井下烧焊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工作和不安全行为。

10.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巡视和监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上仅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的焊接作业,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以下是针对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矿山、隧道、井下工程、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井下烧焊作业。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申报和准备第五条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烧焊作业的审批手续,取得合法许可。

井口房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井口房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井口房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一、轴线测量与定位在进行井口房施工前,首先要进行轴线测量与定位工作。

确保井口位置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使用全站仪或经纬仪进行精确测量,并做好标记,为后续的施工提供准确的定位依据。

二、施工顺序规划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顺序规划。

明确每个施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砌体工程施工在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和设备。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砌筑,确保墙体稳定、坚固。

同时,对砌体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符合验收标准。

四、井口安全防护井口安全防护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施工期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栏、设置安全网等,防止人员坠落事故的发生。

五、地面施工与验收地面施工是井口房施工的关键环节之一。

应选择合适的地面材料和施工方法,确保地面平整、防滑、耐磨。

在地面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保地面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六、质量控制与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同时,邀请专业的监理单位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七、安全教育培训为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确保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八、施工设备与机械检查在施工前,应对所有的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

确保设备性能良好,机械运转正常。

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施工安全。

总之,在进行井口房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通过加强轴线测量与定位、施工顺序规划、砌体工程施工、井口安全防护、地面施工与验收、质量控制与监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施工设备与机械检查等方面的工作,为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规范

煤矿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规范

煤矿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规范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为了强化落实煤矿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确实可靠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措施,望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焊接工作任务(内容):简易描述工作任务(工作任务要求尽量控制在一个班次内完成,一个班次内不能完成的可分解到若干个班次内进行,隔班焊接的必须重新编制和审批安全措施,不得延用本措施),要求言简意赅、词能达意,定义内容时不能有疑义;二、焊接工作实施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三、焊接地点及现场情况描述:明确焊接地点(本措施只适用于一个焊接地点,移地从事焊接任务的必须重新编制和审批安全措施),并对焊接现场支护条件、瓦斯状况、水土条件、硐室结构、通风情况等进行简易描述;四、焊接工作现场负责人:各单位主管副队长;五、焊接人员组织:现场负责人、安检科安检员、电焊工不少于两名、电工两名(电焊作业时)、瓦检员一名、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具体操作人员必须明确,不得以职代人,具体实施由调度室协调人员。

六、焊接工器具:详细说明焊接工作所需工器具,并备注主要工器具使用范围及作用;七、焊接任务实施过程1、焊接工器具的申领及井下运输1.1、电气焊接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动用电气焊进行作业前,施工单位携带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到调度中心申请工作票,调度中心造册登记后,签发工作票,凭工作票申领设备入井,井下焊接工作结束后,设备提升地面,经地面设备验收入库后,携带工作票到调度中心销号。

井口烧焊安全措施

井口烧焊安全措施

井口烧焊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由于主井井口需安装压门,需要割焊。

为了施工中的平安,特制订如下措施:
二、预备工作:
1、氧气瓶、乙炔瓶提前运至使用地点,运输时要专人负责,且不得同车装运,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的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
2、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氧气带在施工前应专人检查,确保完好;
3、现场备2台灭火器,预备一桶消防水;
4、组织全部施工人员,学习并把握本措施;
三、施工方法:
按规定把压门安装到位置。

四、平安留意事项:
1、施工前对现场存在有油污、易燃物品尽可能清理洁净;
2、焊工、电工持证上岗,严格根据操作规程,戴好防护用具;
3、施工要有专人指挥,烧焊期间工具要套牢,防止高空坠物;
4、如需在井筒内气割,要接住割掉物,严禁坠落井底;
5、施工人员必需遵守好井口井筒作业措施:
6、戴好平安帽、系好平安带;
7、施工前,将作业场地及上方的悬坠物清理洁净。

8、施工完毕,准时关闭气瓶,施工人员仔细检查各部位待正常运转后方可离开;。

电气焊作业规定

电气焊作业规定

电气焊作业技术规程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的规定,为保证电气焊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地点:上下井口、井筒中、井架上、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等。

上述地点周围10米范围内皆为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技术措施:1、气焊与气割安全:1)氧气瓶与乙炔瓶为高压容器,运输过程中,轻装轻卸,避免碰撞,禁止在地面上滚动。

2)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有机物和其它可燃物品.3)冬季解冻瓶阀,只能用热水或蒸汽,严禁用火焰加热或铁器锤击.4)氧气瓶装减压阀前,慢慢打开气瓶阀门(防止产生火花),吹掉接口内外灰尘.5)气焊、气割作业前,检查喷嘴射吸能力,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它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

如发生回火,应先急速关闭乙炔调节手轮,再关闭氧气手轮,火熄灭后,将喷嘴放在水中冷却,然后开启氧气吹除喷嘴内的烟灰重新点火。

6)作业前应先清理工件表面漆皮、铁锈和油污。

喷嘴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得沾有油脂.7)点火时,喷嘴不能对人,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和地面上。

8)气焊或气割过程中严禁挪移气瓶。

9)瓶内氧气和乙炔不能完全用完,要留1~1.5个大气压,以便冲气检查和防止进入杂质。

2、电弧焊安全技术:1)线路安全要求:由于井口上下电源电压不同(井上为380V,井下为660V),电源接线前,首先检查电焊机电源接线柱是否为相应电压等级。

合理选择电焊机电缆截面。

电焊机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

2)防止触电措施:要保证电焊设备绝缘,防止周围环境和运行条件损坏绝缘,在潮湿地点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板上.上下井口使用电焊机,接线要由专职电钳工操作,并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执行.3)作业环境:雷雨天禁止露天作业,井筒作业时必须从材料及防护用具方面分别做好防淋水措施。

4)防弧光辐射:焊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服、手套及面罩。

电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煤仓及井下氧电焊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作业范围。

井下及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氧焊等工作,如确需进行上述作业,施焊地点严格控制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

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进行井下电氧焊:采区以内的范围,采区可燃性支护的地点,井下运送火药的路线上和时间段内,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

除全矿检修期间外,井下同时进行电氧焊作业的地点不得超过2处。

第二条、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及井口房进行电氧焊作业前,必须现场跟工程,制定专项措施报矿长批准,且制定的专项措施必须提前三天完成审批工作。

专项措施时效不得超过一星期,电氧焊工程必须连续作业,如出现中断则必须重新制定专项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同一措施多处使用或同一地点措施多次使用。

专项措施内要明确的内容包括:施工及现场负责人,电氧焊具体地点及其部位,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有效期等。

第三条、措施的贯彻落实。

施工单位领导要在开工和施工期间前一天的矿碰头会上提出电氧焊申请,相关部门人员在联系单上签字确认(联系单见附表),调度、安监、通风部门要安排到现场监督检查工程准备和落实专项措施的相关领导、安监员、瓦检员,并提前进行措施宣贯。

突出矿井井下电氧焊作业时,要有井口(工区)副科级以上领导作为现场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区域内巷道风流、顶板、煤仓内、支护背板后的瓦斯浓度,确保没有瓦斯积存,安检员负责检查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把安全关,措施不落实不得作业,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任一人不在场,不得开工作业。

第四条、井下、井口房及选煤厂煤仓实施电氧焊施工的人员必须是矿在编正规队组,严禁多营、外建队、厂家等井下非矿正规在编队组在上述地点进行电氧焊作业。

如多营、外建队、厂家等因工程施工需井下使用电氧焊时,需申请由矿在编正规队组进行电氧焊措施的审批和实施电氧焊作业。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起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措施。

第一条电气焊作业必需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视检查。

其次条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发展电气焊作业。

第三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修理时,必需升井发展,不得在井下修理。

第四条设备安装需要发展电气焊作业时,必需在设备入井前发展,不得在井下发展电气焊作业。

第五条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发展的电气焊作业,必需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发展。

第六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需由矿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公司等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 (打算)、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第八条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屡次使用。

第九条发展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者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特地培训,持证上岗。

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第十一条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第十二条电气焊割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矿调度室发展登记,调度人员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四周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电气焊作业完毕后,作业负责人要在观看 1 小时以后准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需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需重新审批措施。

第十四条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需配备消防器材。

应至少备有两具 4kg 干粉灭火器和 0.2m3 的灭火砂,并有牢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

矿井烧焊管理规定

矿井烧焊管理规定

矿井烧焊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矿井烧焊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一)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严禁在采掘工作面进行烧焊作业。

地面煤仓烧焊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二)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编制,必须根据作业方式和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保证作业安全,不得使用通用措施。

烧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时间、地点、负责人及安全要求等内容,同时包括烧焊器材的运输保管和点火工具的管理等内容。

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监、通风、调度、机电、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会审。

(三)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方可编制烧焊报告,烧焊报告必须一式五份,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明确安全负责人等。

安监、机电、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及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授权人员)必须在看到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审批烧焊报告。

烧焊报告审批完毕后,必须及时送安监、机电、通风、调度各一份,施工单位留存一份贯彻学习。

所有烧焊报告(措施)必须留存至少一年以上。

(四)烧焊相关人员要学习措施(必须有记录可查)。

烧焊时必须有干部现场跟班,并且指定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操作细则(一)井下烧焊地点的划分及要求(1)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井口房、选煤楼、煤仓(包括地面和井下)上下口、矸仓上下口、瓦斯抽放泵站等地点进行烧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派专职安检员、专职瓦检员及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跟班干部)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硐室和巷道,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井下和井口房电焊工作的防火安全规定_2018年二建矿业考点及考点真题

井下和井口房电焊工作的防火安全规定_2018年二建矿业考点及考点真题

井下和井口房电焊工作的防火安全规定_2018年二建矿业考点及考点真题2018年二建矿业考点【井下和井口房电焊工作的防火安全规定】及考点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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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建矿业考点【井下和井口房电焊工作的防火安全规定】及考点真题【考点】井下和井口房电焊工作的防火安全规定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矿业实务》真题第16题:关于井下和井口房电焊工作的防火安全规定,错误的是()。

A.每次电焊都应由矿井负责人批准B.电焊前应对焊接地点的可燃性支护设施进行喷水浇湿C.井筒内焊接时其下方应有不燃性设施接受火星D.焊接工作结束后应再次用水喷洒工作地点【答案】B【解析】矿业工程施工时,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或井口房内进行焊接,每次都必须经过矿井负责人(矿长)批准,并由其派专人在场监督检查。

并要求:(1)焊接工作地点的前后10m范围应是不燃性支护,有供水支管,专门负责喷水,并配备两个灭火器。

(2)在井口房、井筒或斜井内焊接,在工作地的下方有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3)焊接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

(4)焊接工作结束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lh。

(5)在有瓦斯与煤(岩)突出的矿井中的焊接,焊接时在突出危险区内必须停止所有可能引起突出的工作。

故答案B要求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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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58298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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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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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瓦斯员必须在现场随时检测,工作人员配戴便携式瓦检仪及报警矿灯)。

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次,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安全员必须在场),相应焊接材料用毕必须及时打上地面,严禁在井下库存)。

㈥、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桨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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