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关于领土问题的研究11234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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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关于领土问题的研究
------------中国拥有南海诸岛的主权符合国际法关于领土取得的规定中国对南海诸岛的先占,是通过中国人民首先发现这些岛礁后在那里进行持续不断的生产、开发活动,以及历代中国政府对这些活动的有效行政管理逐渐确立起来的。因此,中国对南海诸岛领土的主权是在发现和开发的基础上,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通过国家实践逐渐形成和逐步完善的,是充分的和完全的领土主权,符合国际法关于领土主权的理论和实践。
按照国际法,对领土的发现、命名、开发、经营、利用和保护,并将其作为自己生产、生活的永久性资料,称为领土的固定性。任何一块新领土的发现,根据该地的原始居民属于何国而认定其应属权利,这就是国际法中的原始发现原则。当一块土地被一个国家发现并实施主权管辖后,该土地就成为该国领土的一部分,除非该国自动放弃,其他任何国家不得重新占领,否则就构成侵略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无效和非法的[1]。
一、中国因发现和先占取得了南海诸岛的主权。
(一)发现。在物权法上,对无主物的发现可以构成所有权,这一原则被引入18 世纪以前的国际法中,成为认定“无主地”主权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所谓“发现”,通常是指“自然界的发现或单纯的视力所及”。也有人将其理解为“视力所及”,登陆或不登陆均可[2]。考古工作者在西沙群岛甘泉岛发掘出土“史前文化遗址与遗物”(陶器、石器工具等)[3],证明远在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晚期,中国人民就已经发现了西沙群岛。
(二)先占。先占是国际法承认的五种领土主权取得方式之一[5]。国际法规定“先占”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先占的客体是“无主地”,即未经他国占领的无人荒岛和地区;第二,先占的主体是国家;第三,主观上要有占有的意思表示;第四,客观上要实行有效占有,即适当地行使和表现主权,也就是有效占领。
南海诸岛在被中国发现以前,属于“无主地”,在中国发现以后,按传统国际法,即已成为中国主权下的“有主地”,该地域与中国产生了事实联系,具有阻止其他主权者介入的效力。越南声称19 世纪就在南海诸岛的一部分岛礁行使了主权,它的主权活动不构成“先占”,只能是构成对中国领土的入侵,因为那时的南海诸岛已经是中国主权管辖下的领土,中国已在该区域实施了有效管治。
(三)时际法原则肯定了中国因发现和先占获得的南海诸岛的主权
领土主权法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发生变化。著名国际法学家奥本海(Oppenhein)对于领土取得方式在15、16 世纪以前与18、19 世纪以后的差别作了明确的区分,他指出: “在15、16 世纪以前,单纯的发现而无需任何其他行为,就可以取得对无主土地的完整主权;但是对18、19 世纪,特别是以后而言,领土的取得却必须同时符合‘最先占领’和‘有效管理’这两项原则[8],即,“必须要有连续、有效的占领和行使主权,并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而不仅仅是发现”[9]。英国学者布朗利( Ian Brownlie)也指出: “在15 和16 世纪,单单是‘发现’、而不需要采取任何进一步的实际行动,就可以取得对所发现地区的完整主权”[10]。由于时代不同领土取得的条件有差异,因此,判断南海诸岛主权的归属,适用什么时期的法律就成为问题的关键[11]。
二、中国对南海诸岛的命名、开发经营与管理完善了主权
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等典藉中就已对南沙群岛的情况进行过描述,宋代中国人开始把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命名为“长沙”、“石塘”,明代开始南沙群岛被标入中国官方的地图中,并且标出了具体航线和航程。古代中国渔民长期在南海上航行和生产生活的实践,逐渐发现和开发了南海诸岛,并最早加以命名。
1935 年中国政府正式公布了南沙群岛96 个地名的中英文对照表。1947 年中国政府再次正式公布南沙群岛102 个地名的新旧中外文对照表,并注明其中一些地名的意义[27]。从古到今,除中
国以外世界上没有任何第二个国家,如此系统地对南沙群岛实行具有主权管辖意义的地名命名事宜[28]。
三、国际承认确认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一)国际会议与条约中的国际承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国际承认。1930 年4 月,中国、法国、菲律宾和香港当局参加的远东气象会议曾经通过决议,要求中国政府在西沙群岛上建立气象台。日本政府外务省发言人针对1938 年法国殖民当局的安南警察侵入西沙群岛,称:“我们承认(西沙群岛)是属于中国领土”[34]。1951 年,苏联外交部部长葛罗米柯在旧金山和会上指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的“不可分割的领土”[35]。
(二)地图――国际承认的最有力证据
地图是指按照特殊的数学规则,通过地图概括,然后用特定的符号将地面上的自然和人文现象缩小表示在平面上的图形[37],它在解决边界争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在英吉利海峡的泽西岛和法国海岸之间的曼基耶( Is Minquiers)和艾克里荷( Is Ecrehos)两群小岛和礁石的主权争端案中,法官一致同意英国享有两群小岛和礁石的主权。法官判决的首要依据是法国海事部长给本国外交部的一封信和两幅海图[38]。
2、南海问题卷入国将南海诸岛划入中国版图的地图。1960 年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地图处编辑出版的《世界地图》用越南文清楚标明“南沙群岛(中国)”属于中国领土[43]。1972 年、1974 年越南国家测量和绘图局分别出版的《世界地图集》和《世界政治地图》都按中国名称以越南文标明“南沙群岛”[44]。这说明越南政府事实上也就是承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1940 年菲律宾调查统计委员会出版的《多卷本菲律宾调查统计地图》,1950 年出版的《菲律宾地图》,1969 年马尼拉调查委员会、海岸和大地测量局出版的《地图集》都未将南沙群岛划入菲律宾的版图[45]。
3、第三方出版的承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的地图。1952 年,日本全国教育图书株式会社出版的《标准世界地图集》,其第15 幅“东南亚”图,划法与中国地图划法完全一致,将南海诸岛用国界线标明属于中国,南海诸岛的名称亦用汉语拼音注明[46]。1970 年,法兰西普通书店出版的《袖珍世界地图集》第100~101 页对南沙群岛有这样的文字“斯巴拉特利岛(中国)”,“斯巴拉特利”就是指“南沙群岛”,该图标明南沙群岛属于中国[47]。
至于其他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苏联等国家出版的将南海诸岛全部或部分划入中国版图的地图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0 种[48]。
如前所述,美国和印度等国的著名法学专家都对地图在划定领土边界时可以作为有力证据予以认定[49]。因此,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 条的规定:“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立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50],中国能够以承认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的大量地图作为划定南海诸岛海域边界的依据。中国政府以及其他国家出版发行的大量地图同中国历史上对南海诸岛行使管辖权说明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是无可争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