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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与法律定位

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与法律定位

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与法律定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作为服务农村经济的核心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承担着多种职能和任务,不仅需要发挥金融服务作用,还需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助力农民增收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将从农村金融机构的概念入手,探讨其职能、法律定位及发展趋势。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概念农村金融机构是指专门服务于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它们的宗旨是服务于农村经济、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目的在于满足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1. 为农村居民提供融资服务农村金融机构的首要职能是为农村居民提供融资服务。

通过提供贷款等金融产品,支持农村居民生产经营、农村企业发展。

为了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民创业,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关注农村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加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为了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农村金融机构应该积极探索新的农业金融模式,从而提高农村经济的生产力水平。

3. 支持农村产业升级农村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参与农村产业升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作为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是其责任和义务,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为实体经济赋能,借此提高收益水平。

4. 助力农民增收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民的过程中,提供的是更智能化的金融服务。

比如说,借助自身的对农民身份的确认功能,让农民获得信用评估,最终促进农民用信达成财富增长。

三、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定位农村金融机构不仅是金融机构,还是以服务农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使命的机构。

因而,他们的法律定位也在不断调整。

从目前来看,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定位和监管机制也越来越趋于完善。

(一)法律定位:在当前金融法律框架下,农村金融机构应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领域。

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doc

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doc

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为了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合作社、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监管,及时有效地识别和处置金融风险,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健康稳定发展,ⅩⅩ年1月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自ⅩⅩ年1月1日起执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491号)和《关于修改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的通知》(银发[1998]528号)即日起终止执行。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为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的金融监管,全面、客观地评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督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强金融风险的自我防范、自我控制和自我化解能力,促进其健康稳定地发展,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体系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综合分析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定量指标的监测和监管者的定性判断来综合评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方法和过程,以实现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预警体系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根据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静态和动态监测情况,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风险较大和风险突然加剧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时进行预警的方法和过程,以督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

一、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计分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组成。

其中,定量指标由五大类共17个指标组成,定性指标为管理能力。

(一)资本充足性指标(20分)1.资本充足率(16分)8%(含)以上为16分;低于8%的,每降低0.5%减1分。

综合知识:农信社简介及背景知识

综合知识:农信社简介及背景知识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机构性质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

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

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同时,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机构特点地方性农村合作社门户网(8张)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农村信用社百科名片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机构详解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LOGO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

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

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特点农村信用社[1]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

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

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社职位

农村信用社职位

农村信用社职位
农村信用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其职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柜员:负责办理客户的存取款、转账、汇款等基础业务,以及解答客户的疑问和提供相关咨询。

2. 客户经理:负责开拓和维护客户关系,推销信用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

3. 信贷员:负责审批和管理贷款业务,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确保贷款的安全回收。

4. 财务会计:负责信用社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5. 风险管理:负责监控和评估信用社的风险状况,制定风险管理策略,以降低风险损失。

6. 信息技术:负责信用社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保障业务的正常运行。

7. 管理层:包括信用社主任、副主任、部门经理等职位,负责信用社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以上是农村信用社常见的职位,不同地区和规模的信用社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职位设置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解读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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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管职责
(一)监管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 (二)风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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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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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总则 2、监督管理职责 3、监督管理措施 4、法律责任 5、执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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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
《指引》与现行规章的关系。银监会成立以来,相 继发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授 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 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管指 引。《指引》在与这些监管指引的关系上,既保持一 致,又有明显区别,是全面与专项的关系。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所有金融机构都可以参考和 借鉴的风险管理目标模式,但是这一框架主要适用于 大中型商业银行。
考虑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 《指引》搭建了向新资本协议之间的桥梁,考虑到农 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特点,对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作了归 纳。在《指引》的部分条款中,也鼓励农村中小金融 机构采取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倡导的方法改进风险管理 水平,这有助于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应用到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实际业务管理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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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 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银行业金融 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 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 定,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是指在农村地区基于集体经济、农村信用与金融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模式,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

然而,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不平衡。

一些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规模小、服务能力弱,与城市的金融机构相比,仍存在差距。

其次,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不完善,存在一些金融乱象,如非法集资、高利贷等。

此外,部分农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限,缺乏金融素养,影响了他们利用金融服务的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并加强其服务能力。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其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能力。

二是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要设立监管机构,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格打击,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是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农民金融素质。

可以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农村金融教育等方式,加强农民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他们利用金融服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问题。

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加强监管,提高农民金融素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与服务规范

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与服务规范

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与服务规范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服务规范变得越发重要。

农村金融机构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民的金融需求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然而,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与服务规范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与改善。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和设立原则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多样,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这些机构各具特色,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在设立农村金融机构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适度去杠杆,防范风险;合理竞争,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分类监管,保障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背景和意义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农民在金融服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特点。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才能够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有效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并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成长。

三、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规范与创新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规范是保障金融机构正常运作的重要基础。

除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农村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合理的风险防控机制,为农民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以满足不同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四、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与执法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与执法是确保其服务规范的重要手段。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在执法方面,要加强对农村金融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发展农村金融机构的人才培养与引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需要专业的人才支持。

因此,应加强对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金融服务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同时,还应引进一些金融领域的优秀人才,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访工作程序规定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访工作程序规定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访工作程序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访工作程序,维护信访秩序,切实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声誉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信访渠道(一)信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接受邮寄或递交直接送达的书面信函。

(二)来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直接接待的来访者。

(三)电话:指直接呼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电话咨询或投诉电话。

三、信访程序(一)接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接到来信、来访、来电后,应第一时间将投诉人的意见、诉求、地址、电话等情况登记在信访登记表中,并视情节安排专人接待。

(二)调查核实接到来信、来访、来电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投诉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明确问题性质、主体和解决难点。

(三)处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制定解决方案,并在合规的时间内进行处理。

具体解决方式如下:1. 对于能够即时解决的问题,应立即给予处理;2. 对于需要深入调查或需要其他材料或部门协作的问题,应当向上级机构提请研究,并协助相关部门查明真相;3. 对于无法很快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并告知预计解决时间。

(四)回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对处理结果进行书面回复,同时将回复内容抄送投诉人所在的县级金融监管部门,并在信访登记表上进行备注。

四、信访工作机制(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确立专人负责制度,保障投诉工作展开有条不紊。

(二)完善加强信访记录,建立信息库,妥善保管资料,避免资料疏漏、丢失。

(三)落实监督责任,重视信访处理工作,严格督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做好评估工作,解决问题,督办整改并跟踪回访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回音壁,让老百姓知道信访渠道,提高了对政府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五、违规行为处罚(一)对违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访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访工作的通知》(银发彰〔2018〕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未经授权、大量恶意举报、抹黑诋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捏造事实等行为,有关公安部门将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农村信用社简介

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求助编辑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组织形式。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编辑本段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简史县联社是经批准设立,由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农村信用社服务的经济联合组织。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行机制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主要业务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业务有传统的存款、放款、汇兑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迅速发展,农村信用社在立足、服务“三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先后开办了代理、担保、信用卡等中间业务,尝试开办了票据贴现、外汇交易、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业务,为社员、客户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中国信合历史沿革现代合作金融的实践,始于19世纪中叶的德国,历经100多年在西方国家的广泛发展,逐步形成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并立的现代金融制度格局。

在中国,合作金融的实践,据史料记载,最早是由“中国华泽义赈救灾总会”于1923年6月在河北省香河县成立了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

1927年2月中国共产党在湖北省黄冈县建立了第一个农民协会信用合作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信用合作事业有了很大发展。

建国后,以对农村信用社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或改革措施为标志,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建国初期到1958年大跃进前,是新中国农村信用社普遍建立和发展的时期。

这段时期,中央政府为了尽快把农民和农村经济引向社会主义道路,在农村推行合作化运动,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都得到了迅速发展。

对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老问题的新看法

对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老问题的新看法

对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老问题的新看法摘要:农村合作金融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同时又是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文章开始简要介绍了合作金融的概念,在系统梳理近年发展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当前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存在的一些老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给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一、引言农村合作金融是在农村地区的主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合作金融。

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主要的载体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保险合作社等。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经济是我国的经济基础,金融又是一国经济的核心。

在促进、调整和支援农业经济方面,农村合作金融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并且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主要驱动力。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取得的成绩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为主体,农村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市场格局。

政策性金融在金融体系中起着引导作用,商业性金融是金融业的中流砥柱,而农村合作金融则主要起着发展农村经济的金融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弥补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农村金融服务上的空白,有利于构建一个功能全面的金融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有了较大发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已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大,为了更好的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农村资源的配置,我国对农村合作金融的建设力度也在的不断加大。

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从数量和质量上较之以前都有了明显的进步。

(二)农村金融合作形式不断创新、业务范围也在拓展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不断探索创新,合作形式呈现多样化,业务范围也不断拓展,有力的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如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是马鞍山农合行转制设立的,2009年7月8日日正式挂牌,是全国首家地级市农村商业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安徽省第一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浙江省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概况

浙江省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概况
1999年11月26日,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正式成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行使了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2003年8月,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
2004年4月18日,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成立,使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内真正有了自己的总部。
→当前情况
业务情况
经过50年的发展,浙江省农村信用社的规模实力不断壮大,截至2005年6月末,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994亿元,贷款余额2202亿元,分别占浙江省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总额的16%和14%,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的第2位。在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中,存款居第2位,贷款居第3位;不良贷款率居第1位。是全国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最好的省份,在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或农村合作银行存贷总量均列首位,提供了全省98%的农业贷款,为我省农民、农业、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资金支撑,成为联系农民的纽带、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
组织架构:
1985年到1986年,全省选择了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类型的10个县(市)进行县(市)联社组建扩大试点;
1987年到1992年,全省普设县(市)联社,并建立由县联社统一管理基层信用社,农业银行通过县联社领导农村信用社的领导管理体制。到1993年底,全省共组建77家县联社。期间,鄞县(今鄞州)和绍兴县还进行了行社脱钩试点,萧山进行了半脱钩试点;
1995年,选择了9个基础较好、管理能力较强的经营管理型联社进行了配备联社专职主任试点,实施农村信用社与县(市)农行脱钩,专职主任联社上挂市(地)农行领导管理;
1996年11月,我省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主要通过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农金改办”和省分行农金处具体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控制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控制

案例四:某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风险控制策略
要点一
背景介绍
该农村资金互助社规模较小,但面临 多种风险,需采取有效策略进行控制 。
要点二
总结词
该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过明确组织架构 、完善制度和流程、加强员工培训等 措施,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
要点三
详细描述
该农村资金互助社建立了明确的组织 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制度和 流程,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加强员工 培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能力;同时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 类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案例三
01
背景介绍
该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经营中面临多种风险,需采取 措施进行防范。
02
总结词
该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 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等措施,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
03
详细描述
该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严 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确保各项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注重提高员工素质,加 强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等。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 如具备专业风险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数量不足
,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
04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策 略和建议
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
制定清晰的风险管理策略,明确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确保风险 控制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
汇率风险
如果汇率波动,那么跨国经营的金融机构可能会遭受 损失。
价格风险
如果市场价格波动,那么进行投资或交易的金融机构 可能会遭受损失。
操作的不当行为 或欺诈,导致金融机构遭 受损失。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介绍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介绍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沿革
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有悠久历史,在共和国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实践中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被取消,随着共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被淡化,并被转化成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官办”的制度安排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1984年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推行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改革。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受人民银行代管,并开始按合作性原则于作。2003年,8个省开始进行推行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国范围那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并持续至今。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的特点与调整建议

农村金融机构的特点与调整建议

农村金融机构的特点与调整建议农村金融机构是指在农村地区设立并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

由于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金融机构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从农村金融机构的角度出发,探讨其特点,并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

一、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农民的经济活动与农业相关。

因此,农村金融机构需要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农村居民的不同需求。

比如,农业贷款、农村信用社存款、农民信用卡等。

二、风险管理压力较大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管理压力也较大。

首先,农村地区的经济波动性较大,农民收入波动较大,导致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更高,需要更加谨慎地进行风险管理。

其次,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较为单一,市场竞争压力较小,使得其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

三、服务网络不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网络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足。

农村地区交通不便,银行网点相对较少,很多农民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到达最近的金融机构。

此外,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水平较低,电子银行等金融科技手段在农村地区普及程度不高,导致农村居民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距离较远。

四、农村金融机构代表农业农村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农业。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

“三农”问题是中国发展的重中之重,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农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五、农村金融机构需加强创新能力针对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创新能力。

首先,金融机构应不断推出适应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农业保险、农村金融租赁等,以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

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普及,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风险管理。

六、整合资源提高服务网络农村金融机构需要整合资源,提高服务网络的覆盖率。

可以通过合作、联盟等方式,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协作,共享服务网络。

同时,引入金融科技手段,推广电子银行等金融服务,提升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

农村合作金融名词解释

农村合作金融名词解释

农村合作金融名词解释合作金融机构是指以农民和农村集体为服务对象,在自愿、民主的原则基础上,依法组建,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本地区农民和农村集体提供金融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财务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机构大多属于县联社,也有少数属于地市级联社,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属于国家级联社。

合作金融机构可以分为三类:互助合作保险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是在人民银行的直接领导下,由地方政府统一组建,在法律上属于独立核算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当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的各项生产活动,包括农业生产和资源开发、储备、流通和消费;组织和促进存款、放款工作;充分运用利率、汇率、结算等经营杠杆,加强对农民的资金引导;协助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货币流通管理,打击逃废银行债务活动;代理国家金库,办理代理业务;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开展业务创新,增加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竞争能力,真正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

同时,根据《商业银行法》和银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不断改善金融服务质量,在支持“三农”的同时积极拓宽新的业务领域,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更好地满足当地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合作金融机构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地区资金短缺的矛盾,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小额信贷是一种针对特定群体提供无偿金融服务的信贷方式。

它的贷款方是农户或乡镇企业,贷款的用途主要是从事农业和农村小型加工业,这种信贷与商业性银行贷款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

因此,美国有些学者把小额信贷称为农村的“新政策工具”,或叫“直接社会政策”。

当前,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工作起步较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小额信贷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农村信用社也已经成为一支独特的重要力量,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作出了贡献。

合作金融机构(特色)3

合作金融机构(特色)3

合作金融机构一、单项选择题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现行记帐方法是()。

资金收付记帐法C.单式记帐法D.单一记帐法正确答案: A2、依据有关规定确认为呆账的贷款,()。

A.计算应收利息,计入表内B.计算应收利息,计入表外C.计入当期损益正确答案: D3、按照《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合作银行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与农村合作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B.15%C.30%D.20%正确答案: A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

A.收取贷款利息收入,不承担贷款风险B.收取手续费,承担贷款风险D.收取贷款利息收入,承担贷款风险正确答案: C5、《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不含未分配利润)比例最高不得超过()。

正确答案: B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建立审贷分离的贷款管理制度,对大额贷款应()。

A.报市办审批B.主任审查批准C.理事长审批正确答案: D7、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亏损挂帐和不良贷款的顺序是()。

优先置换亏损挂帐 C.各按50% 置换 D.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己决定正确答案: A8、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3个月个月 D.1个月正确答案: B9、农村合作银行、统一法人县联社设立分支机构,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筹建,应当在在筹建期限届满前()内向决定机关提交筹建延期申请。

个月 C.半个月 D.1周正确答案: A10、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附属资本包括呆帐准备和()。

A.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D.盈余公积正确答案: B11、按照股金性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股金可以分为资格股和()。

A.自然人股B.法人股内部职工股正确答案: C12、按照《农村合作银行、统一法人社法人治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次。

A.1次B.2次C.3次正确答案: D13、下列哪项可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A.地方政府D.企业用于缴税正确答案: B1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财政部拨补给农村信用社的保值储蓄补贴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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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其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服务“三农”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但面对快节奏的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受传统思维定势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论是内在管理还是服务手段,都相对滞后于其它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开展“一站式”、“零距离”服务更无与伦比。

服务观念难转,创新意识不强,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最主要障碍,一线基层行社背负沉重压力。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无论监管部门,还是行业管理部门——省联社及其办事处,都在围绕加强和改进基层行社文明规范服务方面着力推出一系列举措,一方面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大县级统一法人改造力度,加快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步伐,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目标和实现科学管理,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流程;另一方面,加快电子化、信息化建设,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行、社结算“瓶颈”障碍,逐步实现了全省、全国范围通存通兑,极大提高了与同行业竞争能力,服务上得到社会认知。

从2008年开始,安徽省联社以合规建设为抓手,在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入开展了“标准基层行、社”创建工作,推动基层行社在组织管理、文明服务、会计基础、信贷基础和安全保卫方面有了规范可依。

通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形象得到树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无不折射出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效应,发挥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广大员工适应社会、参与竞争、促进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面临现状与不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历经50多年风雨历程,历史积淀和传统观念影响疾固深深,其劣根性造就了服务意识上与其他金融机构服务上的差距。

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行社服务面临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服务意识淡薄。

受长期以来传统观念和“重业务,轻服务”思想影响,在一些基层行、社服务观念转变一定程度滞后于业务发展观念上的转变,导致一些基层网点对服务认识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在这些因素作用下,也导致一些员工只图索取,不求奉献,养成等客上门的“官商衙门”作风严重。

对客户的需求漠不关心,岗位服务优劣不闻不问,主动性和最基本服务意识缺乏。

2、服务态度冷漠。

一些基层行、社临柜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尽职服务,经常串位脱岗,相互聊天,看与业务无关报刊杂志,甚至在营业间用餐或吃零食等,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视而不见,动作迟缓,接待顾客不主动热情,对开展“三声、四问”和使用文明服务“十字”用语不适应,从而在临柜服务用语不规范、不文明,接待顾客不能笑脸相迎,言语生硬,态度冷漠,表情僵化,对顾客解答问题不能耐心细致,甚至问而不答,“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依然在一些基层行社大有存在。

3、服务质量低下。

目前合作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队伍素质整体不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七、八十年代进入的员工,多数为接班顶替、内部近亲繁殖,或者是退伍军人安排,文化程度不高,在岗年龄偏大,许多人员已不能适应现代化的金融服务;近几年招进的大专院校新员工,还面临专业知识不全面,专业技能不过硬等现象。

虽说大多都走向一线服务岗位,但办理业务存在速度慢、效率低、差错多,加之缺乏规范化服务培训,因而也存在服务方面诸多欠缺。

4、服务环境不优。

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不少基层行、社软硬件环境不优,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厅布局不合理。

大厅内没有咨询台或客户引导员,没有客户休息等候区,没有绿色植物配置,墙角存有蜘蛛网,墙面留有污渍,甚至在大厅内堆放杂物,“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便民设施不齐全。

必备的如饮水机、老花镜、书写笔而被忽视,有的网点甚至怕顾客提意见而不设监督电话或意见箱、意见簿等;三是信息披露不完善。

营业厅内没有安全警示牌、业务品种项目牌、业务流程牌、服务收费标准牌以及员工形象牌、工号牌等,不少网点电子利率牌长期不更新、日历显示牌不显示或显示不准,从而成了摆设;四是创优服务一定程度流于形式。

不少网点不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不设服务值勤表,不进行每天文明服务检查,从而形成文明创优服务年度无计划,季度无评比,组织不健全,对上级要求开展“文明服务月”和“文明服务标兵”活动被动应付,等等。

在服务设施改进和开展创优服务方面,总体上合行好于联社,开展创建行、社好于非创建行、社。

5、视觉形象欠佳。

近年来,从自身发展和安全达标出发,特别是深入开展“标准基层行、社”创建活动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改造力度得到加大,形象得到提升,但限于过去场地狭窄制约和集中改造财力因素影响,不少网点因陋就简,标志不突出,色彩不统一,强烈和整体的视觉效果欠佳,改造后依然给人以门面旧、规模小、底子薄、管理弱的印象,与商业银行鲜明大气、和谐统一的外部服务视觉形成反差。

6、监督查处乏力。

近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基层行、社都在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推动经营发展。

但纵观考核内容,由于当前服务流程没能完全覆盖全部业务,基层行、社现行的激励考核机制也基本没有涵盖服务质量。

因而,与商业银行对比,绝大多数基层行、社没有建立客户满意度评价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质量、服务效果也就没有准确的评价标准,与个人收益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挂钩,致使一些员工临柜办理业务不认真,服务态度马虎了事,客户对员工服务不满意投诉不断。

由于监督机制的缺乏,许多基层行、社对违反优质文明服务规范甚至与客户发生争执的员工,也大多立足批评教育的“内部消化”为主,处罚少之又少。

二、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行社文明规范服务的对策及建议服务是一种管理,服务是一种文化,服务是一种精神。

因此,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中,服务是经营的载体,是联系客户的纽带;在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双建”活动中,服务是塑造企业文化的前提,是提升形象的平台。

积极寻求对策,大力推进文明规范服务,着力提升基层行、社金融服务水平,显得尤为迫切而重要。

笔者认为,切实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行、社文明规范服务的对策及建议是:1、切实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是推动文明规范服务的前提。

一要结合“标准基层行、社”创建中文明服务规范内容,全面把握文明规范服务要义,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充分认识服务是经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经营必须通过服务才能实现,深刻理解“服务树形象,服务出规模,服务增效益,服务促发展”的主旨内涵,进一步更新观念,克服官商衙门作风,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从而树立“服务第一,客户第一,信誉第一”以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等思想理念。

二要紧紧围绕服务于客户这一中心,树立“大服务”观念和全局意识,做到一线为客户服务,二线为一线服务,领导为员工服务,上级为下级服务,服务意识上实现同心同德,形成合力,上下联动,全体互动。

2、扎实苦练内功,提高服务技能,是做好文明规范服务的基础。

一要苦练内功,树立以人为本观念。

基层行、社在服务上要取得质的飞跃,关键在人。

因此,对广大员工要有效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懂得优质服务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是业务发展的需要,从而把创优服务化为自觉行动。

二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技能。

一方面要有效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员工对新制度、新业务吸收,苦练岗位基本功,熟练掌握每项业务流程,临柜业务办理做到热情周到、快捷准确,在文明规范服务上实现又快又好的高效率;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开展专业服务技能训练。

要结合标准基层行、社创建中“文明服务规范”内容以及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要求,切实加强员工对行为、礼仪方面专业技能训练,有条件的可把专家请进来或有计划选送一批年轻优秀员工开展专门培训,促进文明服务上的规范化、个性化、优质化,积极把服务技能、服务水平迈向新的层次。

3、加强形象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是促进文明规范服务的动力。

优美舒适、宽松和谐、美化亮化的服务环境既能使客户感受到温馨如家,更是推动员工自觉做好优质文明服务的外在动力。

因此,抓好硬件设施投入,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至为重要。

一要规范网点设计,提升视觉形象。

要切实按照“安徽农金”品牌标识,对营业网点进行全面规范和统一的装修,从标识颜色、字体、材质选择上都要有鲜明、统一的风格,给人以整体视觉效果,塑造一流的网点形象,彻底改变合作金融基层行、社网点在客户中的不鲜明和无视觉形象。

二是完善服务设施,营造温馨服务。

主要完善营业室内设施,如沙发、饮水机、客户写字台、日历显示牌、电子利率牌、资料查阅架、柜员服务牌等便民设施。

三要做到文明规范,开展创优服务。

一方面对营业间要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布局合理,给自己和客户一种清新、自然、舒心的氛围;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服务牌、工号牌佩戴齐全,接受客户监督。

同时,还要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月、星级窗口和争创文明服务单位、争当文明服务标兵等“争先创优”服务活动,要设立职工之家、报刊阅览室和经常举办文体娱乐活动,进一步丰富文明服务内容,营造服务氛围,提升服务形象,扩大社会认知度。

4、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涵,是改进文明规范服务的关键。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和管理上推陈出新,作为中小金融机构的基层行、社,在经营观念上已逐步向大银行转变,在服务理念上也不再满足单一的吸存揽储品种服务。

在这种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基层行、社,一要创新服务品种和服务方式。

要从“等客上门”抓资金组织型、柜台式被动服务,转变为按客户需求而设计金融品种、上门服务推介、实现资金组织和资金营销复合型、全方位服务。

二要大力推介现代金融服务。

要加大综合业务上线后实现全国通存通兑的宣传,要大力做好“金农卡”发行工作,要积极推行ATM自助业务,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式服务。

三是有效开办保险代理、家庭理财和咨询业务,努力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上的多元化。

5、狠抓内部管理,建立奖惩机制,是实现文明规范服务的根本。

开展文明文明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是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常抓不懈,永无止境。

一要完善规章制度。

结合“标准基层行、社”创建工作,各基层行、社要立足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严格的岗位规范、各项业务的具体服务标准和业务操作规程,将各项指标量化、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与个人年终评优评先和利益分配挂钩,严格考核,奖罚兑现。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

创优服务工作成效如何取得,关键在领导力量的强弱和领导的重视程度。

因此,要推行“问责制”,明确基层行、社行长或主任就是创优服务第一责任人,对创优服务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评比,月月有推进,确保落到实处。

三要开展检查监督。

要在各网点设立监督电话、举报箱、意见簿,接受社会服务监督。

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开展服务评议和自查工作,弘扬成绩,弥补不足;主管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性检查,促进文明规范服务得到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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