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质量体系文件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发行部门:品质部
文件编号:YXD-QP-04
版本:A1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年01月22日发布 2010年02月01日实施
一、目的
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保证关键元器件的产品质量持续达到认证产品要求。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三、职责
品质部: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采购部:负责要求供应商及时对检验或验证中出现问题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处理。
四、程序
4.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4.1.1对生产购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清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
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
4.1.2检验员根据本公司检测能力,严格按照《进料检验规范》执行,在些标准中明确规定了检测频率、
抽样方法、检测项目、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判断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对于无检测能力的项
目,由供应商自行检验或验证,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对重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并且本身是
生产厂家的,本公司要求其提供产品的检验标准,若是中间商的则要求提供质量保证协议、每批产
品的检验记录、合格证明等文件。一般的关键元器件除本公司内部检验外,只需要求提供质量证明,并填写《IQC检验报告》。
仓库保管员根据合格记录或标识办理入库手续;
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采购及时跟进不合格品的处理.
4.1.3紧急放行
当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在可追溯的前提下,由生产车间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入经生产负
责人批准后,一联留存,一联交品质部,一联交仓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批准的《IQC检验报告》按规定数量留取同批样品送检,其余由检验员在领料单上
注明“紧急放行”后放行;车间在其后生产记录上也应注明“紧急放行”。
在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品质部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
追踪处理。
4.2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
4.2.1关键元器件材料定期确认的项目及频次见附表一、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要求。
4.2.3委托定期确认检验
定期确认检验由提供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来完成,若该供应商也无法完成,则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