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权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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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权论》读后感
□郭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摘要:生存权,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生存权作为人类永恒的话题,一直被
学者们不断地定义阐释着。但是,原来对于生存权的理解,只是仅限于一些大而空的说理上,并没有具体鲜明地解释出生存权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权,
它包含了哪些具体的内容,正确理解它有何意义。
关键词:生存权人权生存
一、本书概述:
全书分为四编,共 21 章,约 29 万字。从生存权的历史渊源、特性、定义、涵盖的基本权利(包括社会保障权、教育权、环境权和劳动权),到立法和司法中的生存权问题,都结合各国的法制建设,联合国的保障人权活动,特别是二战后日本国的和平宪法和有关的立法、司法实践以及违宪审查等活动,进行了透彻的论述。
第一编为生存权总论。作者从生存权保障的性质和历史变迁引入话题,以各国立法为依据进行阐述,对生存权进行理论分析。并将生存权与平等原则进行比较分析,谈到行政国家的福利国家观点。作者提出,生存权的"具体性权利论"认为,日本宪法保障的就是"健康且文化性的最低限度生活"。此外还有"消极纲领性规定论"和"积极纲领性规定论("又被称为"抽象性权利论")。并且这两种学说有共通点:其一,是对超过"最低限度生活"以上的保障,应是属于立法机关裁量的政策性事项;其二,除了消极论之外,均把"最低限度生活"De 保障当作生存权的基础性部分,对此在宪法的规范上承认其法的意义。
第二编为生存权的法的性质与内容。作者通过对不同理论学说:"纲领性规定论"、"具体性权利论"的分析、批评与论证,以及对生存权的司法保障和违宪审查问题的分析,进一步探究了生存权的内容。
第三编为生存权性质侧面的基本权。这一编是作者写得最具体的一编。作者从教育社会权入手,对教育权的各个方面深入分析,提到了教育条件的配备和教育内容,以及教科书无偿论与教育内容的问题。紧接着,作者又提到了一个当代最为重要的环境权的问题,分析了环境权的意义以及其与利益衡量的问题。最后,作者分析了生存权视角中的劳动权。这一点在后文我再继续进行阐述。
第四遍为审判中的生存权论。光是理论的分析是不够的,于是,作者从审判的事例出发,对生存权各种学说的判例化进行分析,并且又回归到第一章所提到的关键条文-《-日本国宪法》第 14条,将三个著名日本判例("牧野诉讼"、"崛木诉讼"、"宫诉讼")与生存权和第 14 条相结合来分析,深入分析各个学说对生存权的影响与作用。
二、我的感想:
看过这本《生存权论》,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作者并没有以枯燥的说理的方式对生存权进行空洞地分析,而是结合了各国宪法的重点条款、经典的案例以及社会现状一同分析,让读者能够生动形象地去了解生存权到底为何物,它包含了哪些内容,又有哪些关于它的学说与争论。而这本书就是在无数关于生存权的世界范围的争论中产生的。作者在第一部分直言不讳地说出了,生存权问题的出现,正是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由于财富的大量积累和分配的不公平,出现了大量的失业者和孤苦无依的社会、经济弱者,因此要求对财产权加以限制。作者联系了 1929 年世界经济的大恐慌和罗斯福新政举证了美国的联邦急救法、社会保障法、全国产业复兴法、劳动关系法等等新政措施。对魏玛宪法限制私有财产权的规定,对新政,都加以赞许。而第三部分论述"生存权的基本权理论"时,是采取广义的生存权论。那不仅仅只是生命权、健康权,而且还包括了教育权、环境权、劳动权。
生存权作为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在我看来,与其相关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主要表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就业问题、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医疗保障问题以及劳动者侵权问题。身为大学生的我们,毕业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工作。换句话说,当我们踏出大学门槛之时,也就是我们面临就业问题之时。很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踌躇满志,憧憬着自己的工作会如同自己梦想中的一样美好,其中甚至具体到工作的具体方向、收入水平以及福利保障等内容。但是当在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招聘会上踢到铁板之后,他们的标准便急剧下降。从原来渴望的月薪 5000 以上,到后来的 1500 包三金的悲哀,不能不看出求职的大学生们的无奈,甚至有种委曲求全的味道。唯一的希望,就只能寄托在进入公司后能够好好工作,好好表现,慢慢往上爬,爬到自己理想的位置,得到自己理想的薪酬。就业问题一旦解决,随之而来的就是住房问题了。现在很多年轻人结婚买房,都是由父母帮忙交付首期,甚至是全额,一味地啃老。当然,这些是父母有资本给他们啃的一部分人。还有一些人是家里完全没资本的,那他们怎么办呢?为了生存,他们形成了大致一下三种途径:第一,先在单位附近租便宜的房子,等到工作一段时间攒够了钱,再慢慢贷款买房;第二,先拿出自己的老本交个小户型的首期,然后慢慢赚钱供房子;第三,找个有钱的老婆,让她把房子问题解决了。不过,不论是
哪种方式,归根到底人总是活在巨大的压力与痛苦之中,就不用谈什么"健康而文化地生活"了。面对如此之大的压力,人如何健康得起来呢?如何有时间有经历去享受生活,去体会生活中的种种文化?由此,我们的生存权是否真正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呢?当人们为了住房问题焦头烂额的时候,我们的政府和国家为什么非要视而不见,而不是坦然而正确地直面它,解决它呢?在发达国家,他们的住房不仅宽敞,而且相当便宜。人们甚至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随心所欲地搬家。他们的国家给了好的优惠政策,给了他们应有的生存权的福利,给了他们人权。作为一个拥有14 亿人口的大国,人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却没有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我们的人权并没有得到真正地保障。不得不说,大部分人对于此是感到失望与无奈的。但是人还要生存,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我们不能因为没有工作而放弃生存,更不能因为没有地方住而放弃生存。所以,人们只能利用娱乐的方式嘲讽一下社会,嘲讽一下自己。既《蜗居》之后,网络上又火爆了一部《蜗婚》的小说,其中对现实社会的种种问题纰漏无疑。鲁迅先生有一双慧眼,他笔下的阿 Q 精神其实是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或多或少具备的。像如此这般的小说与电视剧,也就是我们的一种精神胜利法了。
人生在世,为的就是生存。先不提能不能很好的生存,就生存这一单纯的方面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健康。没有健康,人这辈子什么都是白干。因此,依我看,生存权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健康权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保障我们健康的就是医疗了。那我们的医疗制度又制定和实施得如何呢?不太好。每次打开电视,新闻联播总是会提到农村合作医疗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合作医疗问题。播报出来的消息总是有可喜的成果,农民们和少数民族同胞们都很满意,说医疗合作办得切实有效,不仅便捷专业,而且对他们的帮助很大。真的是这样吗?我的一个室友是来自农村的,她说她们那里的医疗合作并没有很大的帮助,反而问题多多。她母亲去了三个地方测量血压,竟然测出来的结果大相径庭,让他们很是不知所措。抛开医疗合作的问题不说,在大城市的医院,每天排队的人潮与世博的盛况有得一拼。很多人以此为商机,向患者兜售排队号、专家门诊号等种种能够走后门或者提前看病的号码。这些违法的行为,正是由于看病难的问题引起的。人们一方面医疗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还被违法行为所蒙骗,这又怎么能让人们安心地生活呢?所以,很多人都说,没事别出大病,有病也最好不用去医院。关于生存权的问题,不是一时半会能说得清楚的。为了能让人们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我相信,我们国家一定会作出最大努力来满足人民需求的,解决人们的问题的。
参考文献:
[1][日]大须贺明:《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第 1 版,200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