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义(湖北勤才律师事务所徐其江)(PPT37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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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座 湖北勤才律师事务所 徐其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座 湖北勤才律师事务所 徐其江
一、现行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二、合同的概念、主体及注意事项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四、合同的必备条款及注意事项 五、合同的形式及注意事项 六、合同的效力 七、签订合同时其它注意事项
一、现行合同法及司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释
四是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成,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都得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 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
2、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上 就是合同题头上和落款处的甲乙双 方。我们常用的购销合同中,甲方 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某公司就是该购销合同的主体 (当事人)。
而好的合同必然源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了解、熟悉合 同内容,掌握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合同法简介
现行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年10月1日施行的,它由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 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三部法律合为一部,共分三 编:总则、分则、附则,共428条,其中总则部分 129条。分则:特别规定 15种“有名合同”。15 种有名合同分别为: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 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 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 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3、注意事项。
一是对于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必 须核实单位名称、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银行帐号;
二是审查对方企业的资质、实力、商誉、 注册资本,是否有履行偿还能力,在出现 风险时我方的利益是否有保证。要审查对 方货源情况,要坚持看货,防止隔山看牛 或货不对板。
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几乎时时处处与合同打 交道,不管你对合同的知识知道的有多少,也不管你对合同法 的内容知悉有多少,我们都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合同的当事 人。我们住的商品房是通过房屋买卖合同所确立的,如果有按 揭,那么与银行之间有一个按揭贷款合同,里面还包括一个担 保合同,使用水、电、气,分别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 气公司存在一个供水、电、气合同,如果小区有物业,还存在 物业合同,早上出门上班打的,与的士公司存在运输合同、中 午在餐馆就餐存在餐饮合同。一个好的合同,能够使合同当事 人双方或某一方受益;一个缺陷的合同,会导致合同当事人无 所适从;一个无效的合同,有可能为我们留下无法挽回的祸根。 为此,签订一个好的合同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好的合同我认为 应该是内容清楚明晰、条款完备、形式及内容合法。
1、合同的特征
一是它是平等主体之间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平等主体,是指双方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和隶属关系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有资格订立合同的有自然人,企业法人, 或者其他类型的法人(群团组织),还有非法人组织,像合伙体、 个体工商户、像法人的分支机构,都能够订立合同。 离婚协议书、收养协议、劳动合同就不是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 他们分别受婚姻法、收养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其主 体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和隶属关系。 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产 生、变更或终止的合法民事行为。合同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 比如说我们销售复合肥料,你要跟别人谈价格、质量、数量、规 格、、包装、什么时候付款、以什么方式付款等等,这就是表达 的过程,最后双方谈成了,再签一个书面的合同,确定我们双方 之间的合同得以成立,它就是个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概念、主体及注意事项
1、合同的概念 合同通俗地说又称协议、协约、契约,是指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确认一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约 定。 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 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 的规定。”
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旨在消 灭原合同关系。如:双方已订立合同买卖100吨复合肥料,购买 方因某种原因不想购买100吨复合肥料,经协商,双方决定解除 已订立的买卖合同,那么原先关于100吨复合肥料买卖的合同就 不在履行,归于消灭。
三是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 表示一致的协议。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合意 的结果,你情我愿。
二是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所谓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旨在形成某种 法律关系(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从而具体享受某种民事权 利、承担某种民事义务,各取所需。
所谓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 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通常是在继续保持原合同关系效力 的前提下变更部分合同内容。如:双方已订立合同买卖100吨复 合肥料,购买方因没有及时腾空库存,请求延期发货,销售方同 意后,就原合同的交货期限重新达成了新的意见,就是对原合同 内容关于交货期限的变更。
比如建筑施工合同、矿山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施工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否则,相关合同存 在无效的风险,发生事故有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的风险。
涉及合同法的13部司法解释,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3、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4、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6、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8、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9、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0、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11、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3、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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