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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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药物的观察制度和程序

一、重点药物的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是指心血管系统药物和细胞毒化药物等,各病区应根据专业特点明确重点药物

上的种类及名称。

2.重点药物使用前:

a)应掌握药物的基本知识和不良反应等。

b)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必要时监测生命体征。

c)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注意配伍禁忌。

3.重点药物使用中和使用后:

a)观察输液滴速,按患者病情、年龄及药物性质合理调节滴速。

b)告知患者及家属不得自行调节输液滴速,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及时与医护人员联

系。

c)加强巡视,观察生命体征和用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过敏反应、毒性反应),及

时听取患者主诉。

d)必要时监测患者用药后的相关指标。

4.患者出现用药不适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及时通知医生,采取有效措施,遵医嘱落实

相关治疗与护理,并根据要求做好护理记录及交接班。

二、重点药物的观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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