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C来料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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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生产线自检、复检或修理换下的来料不良品的处理:
5.4.1生产线自检/复检或修理换下的不良品的来料,由物料员收集后填好《零件不良报告书》和《部品管理票》,交PE技术担当确认,若确认为来料不良的,由IQC检查员验证无误后贴上“不合格”标签,交生产线退仓;
5.4.2IQC每月初,将上月《零件不良报告书》汇总,通知相关供应商检讨上月质量状况,并由采购部跟踪不良品的退还与更换事务。
5.2来料检验时不合格的处理:
5.2.1IQC在实施来料检验时,如发现尺寸超差或外观存在不良,应及时出具《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并提供样品交责任PE技术担当/IQC课长确认;
5.2.2PE技术担当/IQC课长接到《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和样品后,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组装判定(如根据常识或以往经验可判定明显不可使用的,可不用进行组装判定),必要时可委托信赖性试验中心进行试验验证。
5.2.3PE技术担当根据组装/试验结果在《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中注明处理意见,处理方法
可分为以下几种:
A.特采使用;
B.选别使用;
C.追加工使用;
D.返品。
5.2.4决定特采使用的,由IQC作上特采使用标识。
5.2.5 决定选别使用的,由IQC安排人员或联系供应商派人实施,IQC负责做好选别前后相应的
4.2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4.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 《标识和可追塑性控制程序》
5. 程序:
5.1来料接收验证时不合格的处理:
5.1.1若部品或外包装不符合,仓务课应书面委托IQC进行确认,结果记入《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中,IQC根据检查结果投诉供应商,要求其改善。;
5.1.2若来料数量不符合,仓务课应书面通知采购部确认,并由其根据结果跟催供应商补料。
5.5.7 以下情况,必须跟催相关部门进行改进行动:
A.引发工程异常/成品品质异常的;
B. 引发喇叭、机芯的重缺陷不良;
C. 缺孔、缺损、脱落、严重生锈、盲孔、少螺纹、缩水严重、工艺错误、标识错误、断裂、无模号等
D.少料数量3PCS/袋以上的。
5.6 包装材料不合格时的处理:
5.6.1仓务课在来料接收清点时,若发现部品、外包装或数量不合格,可直接与供应商联Hale Waihona Puke Baidu更换
5.3.1若部品或外包装不符合,由生产线通知IQC进行确认,结果记入《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据检查结果投诉供应商.要求改善;
5.3.2若数量不符合,生产线应通知仓务课确认,并根据结果通知IQC,IQC根据仓务课确认结果判断责任区分,属供应商少料,由IQC投诉供应商,采购部再根据IQC投诉资料要求供应商补料。
1.目的:
为对不合格来料进行有效控制,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特制订本来料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司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所有不合格来料(包括零部件、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等)的处理流程。
3.职责:
所有IQC应按本流程对来料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4.相关资料:
4.1 各类《产品的材料规格书》
5.5生产线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品的处理:
5.5.1当生产过程中出现品质异常,经分析确认为来料不良造成的,PE技术但当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可分为:
A.选别使用;
B.追加工使用;
C.返品
5.5.2 IQC应根据联络及时调查在库品的情况:如在库品为良品的,应通知仓务课及时发料上线,替换不良品;如在库品与在线品的状态一致,则按5.5.1执行。
6.1《IQC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
6.2《零件不良报告书》
6.3 《辅料试验报告书》
6.4 《部品不良报告书》
6.5 《退货清单》
6.6 《出料单》
得技术开发中心权威人士同意,方可特采,但仍应督促供应商尽快改善。
5.9 返品的处理
5.9.1 仓库根据IQC发出的《零件不良报告书》或《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开出《退货清单》
交经营部处理。
5.9.2 仓务课依据《退货清单》填写《出料单》,将不良品退返供应商。
5.9.3采购部负责跟催供应商及时补给。
6.质量记录
标识,选出的不良品按返品处理。
5.2.6 决定追加工使用的,由IQC做出追加工使用标识,制造PE技术担当负责组织实施追加工。
5.2.7 决定返品的,由IQC做出红色不合格标识,通知采购部联络供应商进行物料跟催。
5.2.8 IQC根据PE技术担当的判定结果反馈供应商,并跟踪其改善情况。
5.3生产线领料时不合格的处理:
(必要时IQC进行确认,并记录结果);若数量不符合,由仓务课直接与供应商联络交换。
5.7 辅料不合格时处理:
5.7.1 有疑问时,应委托PE技术但当进行试验,确认是否可以使用,并记录结果;
5.7.2 不合格时,由IQC投诉供应商改善并与更换。
5.8 对于特采的材料,如近期内供应商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改善,经PE技术但当主管确认并征
5.5.3 决定选别使用的,在线品由制造课负责实施,在库品由IQC负责组织实施,PE技术但当负责提供指导;选出的不良品应隔离标识。
5.5.4 决定追加工使用的,由PE技术但当负责组织/指导实施追加工处理。
5.5.5 决定返品的,在线品由各生产线负责隔离后退仓,在库品及退仓品由IQC标识后统一处理。
5.5.6 所有的不合格品均应立即反馈给供应商进行改善处理,IQC在来料检验中验证对策效果。
5.4.1生产线自检/复检或修理换下的不良品的来料,由物料员收集后填好《零件不良报告书》和《部品管理票》,交PE技术担当确认,若确认为来料不良的,由IQC检查员验证无误后贴上“不合格”标签,交生产线退仓;
5.4.2IQC每月初,将上月《零件不良报告书》汇总,通知相关供应商检讨上月质量状况,并由采购部跟踪不良品的退还与更换事务。
5.2来料检验时不合格的处理:
5.2.1IQC在实施来料检验时,如发现尺寸超差或外观存在不良,应及时出具《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并提供样品交责任PE技术担当/IQC课长确认;
5.2.2PE技术担当/IQC课长接到《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和样品后,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组装判定(如根据常识或以往经验可判定明显不可使用的,可不用进行组装判定),必要时可委托信赖性试验中心进行试验验证。
5.2.3PE技术担当根据组装/试验结果在《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中注明处理意见,处理方法
可分为以下几种:
A.特采使用;
B.选别使用;
C.追加工使用;
D.返品。
5.2.4决定特采使用的,由IQC作上特采使用标识。
5.2.5 决定选别使用的,由IQC安排人员或联系供应商派人实施,IQC负责做好选别前后相应的
4.2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4.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 《标识和可追塑性控制程序》
5. 程序:
5.1来料接收验证时不合格的处理:
5.1.1若部品或外包装不符合,仓务课应书面委托IQC进行确认,结果记入《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中,IQC根据检查结果投诉供应商,要求其改善。;
5.1.2若来料数量不符合,仓务课应书面通知采购部确认,并由其根据结果跟催供应商补料。
5.5.7 以下情况,必须跟催相关部门进行改进行动:
A.引发工程异常/成品品质异常的;
B. 引发喇叭、机芯的重缺陷不良;
C. 缺孔、缺损、脱落、严重生锈、盲孔、少螺纹、缩水严重、工艺错误、标识错误、断裂、无模号等
D.少料数量3PCS/袋以上的。
5.6 包装材料不合格时的处理:
5.6.1仓务课在来料接收清点时,若发现部品、外包装或数量不合格,可直接与供应商联Hale Waihona Puke Baidu更换
5.3.1若部品或外包装不符合,由生产线通知IQC进行确认,结果记入《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据检查结果投诉供应商.要求改善;
5.3.2若数量不符合,生产线应通知仓务课确认,并根据结果通知IQC,IQC根据仓务课确认结果判断责任区分,属供应商少料,由IQC投诉供应商,采购部再根据IQC投诉资料要求供应商补料。
1.目的:
为对不合格来料进行有效控制,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特制订本来料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司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所有不合格来料(包括零部件、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等)的处理流程。
3.职责:
所有IQC应按本流程对来料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4.相关资料:
4.1 各类《产品的材料规格书》
5.5生产线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品的处理:
5.5.1当生产过程中出现品质异常,经分析确认为来料不良造成的,PE技术但当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可分为:
A.选别使用;
B.追加工使用;
C.返品
5.5.2 IQC应根据联络及时调查在库品的情况:如在库品为良品的,应通知仓务课及时发料上线,替换不良品;如在库品与在线品的状态一致,则按5.5.1执行。
6.1《IQC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
6.2《零件不良报告书》
6.3 《辅料试验报告书》
6.4 《部品不良报告书》
6.5 《退货清单》
6.6 《出料单》
得技术开发中心权威人士同意,方可特采,但仍应督促供应商尽快改善。
5.9 返品的处理
5.9.1 仓库根据IQC发出的《零件不良报告书》或《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开出《退货清单》
交经营部处理。
5.9.2 仓务课依据《退货清单》填写《出料单》,将不良品退返供应商。
5.9.3采购部负责跟催供应商及时补给。
6.质量记录
标识,选出的不良品按返品处理。
5.2.6 决定追加工使用的,由IQC做出追加工使用标识,制造PE技术担当负责组织实施追加工。
5.2.7 决定返品的,由IQC做出红色不合格标识,通知采购部联络供应商进行物料跟催。
5.2.8 IQC根据PE技术担当的判定结果反馈供应商,并跟踪其改善情况。
5.3生产线领料时不合格的处理:
(必要时IQC进行确认,并记录结果);若数量不符合,由仓务课直接与供应商联络交换。
5.7 辅料不合格时处理:
5.7.1 有疑问时,应委托PE技术但当进行试验,确认是否可以使用,并记录结果;
5.7.2 不合格时,由IQC投诉供应商改善并与更换。
5.8 对于特采的材料,如近期内供应商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改善,经PE技术但当主管确认并征
5.5.3 决定选别使用的,在线品由制造课负责实施,在库品由IQC负责组织实施,PE技术但当负责提供指导;选出的不良品应隔离标识。
5.5.4 决定追加工使用的,由PE技术但当负责组织/指导实施追加工处理。
5.5.5 决定返品的,在线品由各生产线负责隔离后退仓,在库品及退仓品由IQC标识后统一处理。
5.5.6 所有的不合格品均应立即反馈给供应商进行改善处理,IQC在来料检验中验证对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