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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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及培训制度

一、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在岗培养,由相应学科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方式、培养周期(一般为1-2年)和年度培养目标。指导教师要安排培养对象系统地听本学科的理论课教学,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学科首席主讲和示范主讲教师的公开课活动,并予以检查。青年教师应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写出书面体会。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需填写培养考核表。青年教师的培养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培养期结束由本人写出工作总结,指导教师和学科签署意见,报中心审查、存档,以作为该教师转正、定职的依据。

二、要求相互听课,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三、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参与教研室的科研工作,能够独立设计、申报科研课题。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前要发表一篇综述或一至两篇论文。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一年内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一篇。

四、积极参加教材、实习指导和专著的编写工作。

五、学校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到外地进修学习。

六、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严格实施培养计划,密切配合人学校进行培养考核工作,对于不称职者,取消其名誉资格。

七、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导师,要以身作则,名副其实,落到实处。否则取消导师资格。

八、学校拿出部分资金,用于青年教师的短期培训,培养工作。

九、青年教师的在岗培养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思想品质好、学术造诣较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治学态度严谨,具有一定奉献精神的教师担任。

大圹圩九年制学校

2011年12月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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