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创业板退市制度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我国的启示
品,实现参与人的重复博弈。
3.1.2改革产权制度,实现责、权、利的长期统一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信用体系的基础。
产权制度的不合理是旅游企业诚信缺失的制度根源。
必须推进国有及其控股旅游企业的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制定并适时调整充实保护民营旅游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其形成长期、稳定、可信赖的产权预期。
3.1.3健全法律体制首先,加强对信赖利益赔偿的概念、构成要件、赔偿范围的研究分析,确保旅游消费者和诚信经营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因其它企业的失信行为而受损;其次,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组织,以保障法律制度的严格实施;再次,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机制、继续加强普法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维权意识,使个人或企业懂得并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4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
首先,行业协会必须制定“行规行法”,以进一步约束旅游企业的行为,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诚信企业的正当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竞争;其次,建立行业内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在网络等媒体上通报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以此实现行业内的相互监管。
再次,协会要增强自律功能,确保加入协会的旅游企业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行为规范。
3.1.5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政府要转变职能,运用法律和经济等手段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微观措施3.2.1旅游企业内部构建良好的诚信环境在旅游企业内部持之以恒地开展诚信教育,构建企业内部良好的诚信环境。
管理人员要树立“以诚为本,以信致远”的经营理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员工经常开展“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教育,以我国传统道德中的先进部分培养员工的道德意识;把诚信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建立企业内部诚信奖惩机制,使企业树立“金山有路诚为径,旅海无涯信作舟”的宗旨。
3.2.2旅游消费者不断提高自身道德素养除政府部门力促社会“文明诚信”之风建设外,旅游消费者也应加强道德素质建设,从点滴做起提高自身修养,主动养成诚信旅游、文明旅游的良好习惯,共同推动诚信旅游建设。
世界各国创业板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世界各国创业板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打开文本图片集摘要:中国创业板市场成立后快速发展。
中国创业板市场当前面临着市盈率过高,投机炒作程度大,退市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借鉴美国纳斯达克(NASDAQ)等九家世界主要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经验和教训,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应该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推进退市制度、完善保荐人和做市商制度、逐步降低融资门槛并加强创业板与场外OTC市场的直接对接。
关键词:创业板;信息披露;退市制度;保荐人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21)05—0098—07一、我国创业板市场历史沿革、现状及问题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专为暂时无法满足主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我国创业板从酝酿到推出历经十多年时间,历经各种坎坷。
早在1998年12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便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
深证证券交易所随后于1999年1月向中国证监会呈送《深证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实施方案。
2000年5月16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
深证证券交易所设立了创业板市场发展战略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并于10月28日顺利完成了创业板技术系统全网测试。
正当创业板呼之欲出时,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以纳斯达克为代表的全球各国高科技板块开始经历单边下跌行情,科技网络股泡沫破灭。
2001年11月7日,主管部门指出要吸取香港与世界其他市场的教训与经验,把主板市场整顿好后再适时推出创业板市。
2002年1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给中国证监会《关于当前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的报告中,建议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创业板建设。
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标志着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国际板退市制度建设的境外借鉴
公 司 从 主 板 市 场 中 除 牌 。 由 ] 当 时 市场 环 境 已经 十 分 不 振 , 而 香 港 主 板 上 市 的 近 8 0 企 业 中有 近 半 数 为 股 价 低 于 港 币5 0家 角
年 分 别 有 1 家 、 1 家 和 8 。 对 此 ,有 美 国学 者 对 美 国公 司 从 O 3 家
付 出沉 重 的 成 本 。有 研 究 文 章 论 证 得 出 , 《 班 斯 法 案 》 第 4 4 萨 0 条 内 部 控 制 ( n e n l o t o )及 相 关 规 定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负 i tr a c n r 1 手 足 导致 众 多上 市 公 司在 美 国退 市 的 原 , 使 得 发 行 人 在 美 国 H
询文件 。
因 此 , 从 美 国 和 英 国 、 香 港 市 场 的 退 市 制 度 文 本 差 异 , 以 们在 国 际 板 退 市 制 度 建 设 中 ,应 重 点 考 量 相 关 因 素 : 1 、监 管 理 念 和 市 场 基 础 的 矛 盾 关 系 尽 管 境 外 资 本 市 场 有 先 进 的监 管 理 念 和 成 熟 的 文 本 制 度 ,
联 交 所 副 总 监 连 达 鹏 先 生 认 为 : 因 为 在 市 场 越 趋 成 熟 、越 趋 市
一
、
境外市场退市制度及运作情况
场化和全 球化 的时候 ,公司不但 须面对越来 越大的市场 竞争和
从 国际经验 来看 ,外国上市 公司 的退 市 ,大 致可 以分 为三 挑战 ,而且也须面 向 日趋变化 多瑞的全球 经济与金融 的环境 ,
( ) 二 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分析
日本 东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上 市 公 司 退 市 标 准 主 要 包 括 :
全球创业板市场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创业板市场对中国的启示摘要: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对它加强监管。
本文对全球主要创业板市场进行了简介,选取典型市场的成熟经验。
对于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从市场监管体制、保荐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股票禁售期等方面对比分析了不同市场的监管制度,总结了它们的优缺点,为我国创业板市场完善监管制度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市场监管创业板是“二板市场”众多称呼中的一种。
二板市场是一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主板市场.即证券交易所相对应的概念,指专为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筹资途径的一个新市场。
它是指上市标准低于传统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主要为处于初创期、规模小.但运作良好、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新兴高科技企业融通资金的场所。
创业板市场面临着较高的市场风险.为保障市场投资者的利益.这就对创业板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中国创业板现状目前创业版市场有158家企业,平均发行市盈率70倍,计划超募365亿,结果募集1216亿,平均每个企业获得7.7亿,最高的超募公司是国民技术计划募集3.4亿结果募了28.3亿。
再看持股结构,158家中,142家是家族企业,6家是外资企业,1家集体企业,外加9家国有。
第一大股东占90%的91家,40%以上家,最高上市持股96.43%,上市之后41.2%。
创业板企业根本就没有做大,完全是现有财富的简单重新分配。
二、全球主要创业板市场简介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SDAQ).意为全国证券交易商协年会自动报价系统。
纳斯达克建立于1971年,是世界第一家.同时也是目前最大的电子化证券交易市场。
纳斯达克市场已经成为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解小企业发展瓶颈,促进风险资本的发展。
推动高新技术的产业化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英国AIM市场。
AIM市场创建于1995年,其定位是服务所有具有成长性的企业。
AfM 市场的主要制度特色包括:包容性强的市场定位,便捷的上市程序.小额多次融资方式.以”终身保荐人”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全方位覆盖的政府支持。
国外典型创业板市场上市标准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297艺术文化交流2013年08月下半月刊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实际上是分为三个市场层面,即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三个市场分别采取不同的上市标准,起到了吸引不同档次的企业上市、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的作用。
(一)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是目前纳斯达克市场中规模最大的市场,其对首次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财务指标、资本指标和管理指标的要求上,详见表1。
主要非财务指标企业经营满一年或者企业股票的市值高于五千万美元,一百万以上的公众持股量,公众持有的企业股票的市值高于五百万美元,持有一百股以上的企业股东需大于三百个,企业股价要高于四美元,有三个以上的做市商为其做市。
二、英国AIM市场英国AIM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准入条件则更为宽松,对上市公司的最低市值、最低盈利水平、公众持股量、经营历史均无硬性要求,但若上市公司上市前其主营业务未能超过两年盈利,则其主要持股人需要锁股一年。
AIM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审核主要是通过保荐人来完成的,拟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时必须聘请一个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注册的合格保荐商,并且必须在上市之后持续聘任,保荐人负责独立评价申请企业是否适合在AIM市场上市,并协调申请公司的其他上市顾问,对该公司的上市程序、架构提出意见,AIM市场的保荐人评价一家企业是否适合在本市场上市主要看重以下几方面:该企业应拥有良好的短期盈利能力,应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应有充分的论据说明该企业的产品拥有巨大的市场前景,该公司的股权应可以自由流通,并可以采用电子结算,一旦保荐人正式向交易所声明其认为申请企业已经满足了作为公众公司的基本条件,并同意担任其保荐商,那么该企业三天之后即可在AIM市场上市。
三、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启示通过与国外创业板市场的对比不难看出,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对于企业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要求相对较高,无形中为拟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了较高的门槛,客观上造成了创业板在选择上市企业方面过多关注企业盈利能力以及财务的稳健性,而对其他诸如创新性等条件重视不足,甚至可能出现某些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了满足上市所要求的硬性指标而进行弄虚作假,同时我国创业板采取与主板相类似的发行审核程序致使上市等待时问较长,程序较为复杂,不利于发挥创业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
海外创业板信息披露制度之借鉴与启示
月 。K S A 的定位 是 为 中小 企业 、 0 DQ 高
息披 露是 否 有相似 之 处? 对于 我 国刚 刚
场所 。 高 风 险 是 创 业板 市 场 的 显 著 特 科 技 企 业 和 风 险 企 业 提 供 融 资 服 务 。 兴 起 的创 业板市 场 是否 有借 鉴 之处? K S A 市场 上 交 易活跃 、效率 高 , O DQ 换 手 率仅 次 于 N S A 市 场 。在 发 行 标 AD Q
上 市 后 , 必 须提 供 完 整 的 经 营 、 务 、 都 财 N S A 要求 上市 公 司按 规 定 , 分 临 AD Q 要 时、 每季 、 年几 种 情况 按照 规定 的 格式 每 向 投 资者 披 露 公 司 财 务 指 标 和 经 营 状 况。 同时 , 要披 露 最近 一个 财政 年 度或 还
在 监 管 方面 , 取分 类 管理 。 完全 退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等 方 面 的 报 告 。 其 次 , 它采 在
一
、
海 外创 业板 简介
市之 前 , 上 市 公 司分 为 “ 资 留意 类 ” 将 投
和“ 管理 类” 。亏 损 、 售不 佳 、 销 上市 时 信 息披 露不 实等 公 司本 身 的预警 行 为被确 定 为“ 管理 类 ”而 股票 交易 流动 性 弱 、 , 市
准上 , O D Q 将 企业 分 为一 般企 业 和 K SA 特殊 企 业 。 在 申请 上市 方 面 , O D Q K SA 承销 商 ,准 备注 册所 需 要的各 种 文件 资 料 , K D Q 委 员会 提 出 预 备 审查 。 向 OS A
来 说 , 至关 重 要 的 。信 息 披 露 是 确保 是
来公 布对 股 票价格 和 投 资者决 策 有影 响
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我国的启示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我国的启示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在国外上市,以获取更多的资本和资源支持。
然而,有时候公司在上市后可能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导致其不得不主动退市。
本文将探讨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我国的启示。
1. 退市原因的多样性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业务调整、重组或并购、财务危机等。
这一现象表明,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公司也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困境。
对我国而言,这一现象提醒我们,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以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2. 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也给我国市场监管提出了挑战和启示。
在一些国家,监管机构会对退市公司进行严格监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我国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退出机制的完善对于国外上市公司来说,主动退市是其退出市场的一种方式,而这一方式需要有完善的退出机制来保证其顺利进行。
我国也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的研究和制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保护。
4. 企业治理和内控管理在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和问题,而这与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
对我国而言,加强企业治理和内控管理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
5. 市场竞争与转型升级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也反映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
某些企业可能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竞争压力大而选择主动退市,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对我国而言,这表明我们需要加强市场竞争意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自身竞争力。
6. 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意识国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也提醒我们,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意识的重要性。
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应该更加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避免盲目跟风和投资误判。
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外国退市制度
外国退市制度(实用版)目录1.外国退市制度的概念和意义2.外国退市制度的主要类型和特点3.外国退市制度的实施流程和标准4.外国退市制度的启示和借鉴意义5.我国退市制度的现状和改进方向正文外国退市制度是指在外国证券市场上,对于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使其股票从证券市场摘牌的制度。
退市制度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外国退市制度的主要类型和特点包括:1.强制退市:当公司出现严重的违规行为或者财务状况不佳,无法满足上市条件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强制其股票从市场退市。
2.自愿退市:公司可以自愿申请退市,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公司已经完成了其上市目标,或者为了进行私有化等战略调整。
3.破产退市:当公司破产清算时,其股票也会被强制退市。
外国退市制度的实施流程和标准因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不同而略有差异,但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证券交易所制定退市标准和流程,对于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可以启动退市程序。
2.证券交易所会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调查,以确定公司是否符合退市标准。
3.如果公司符合退市标准,证券交易所会进行公告,并给予公司一定的退市准备时间。
4.退市准备时间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从证券市场摘牌,退市正式生效。
外国退市制度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退市制度是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应该加强退市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2.退市制度应该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既要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退市制度应该与上市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
我国退市制度的现状和改进方向包括:1.我国已经建立了退市制度,但相对于外国退市制度,我国的退市制度在实施标准和流程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关于国外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对我国的启示
关于国外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对我国的启示【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二)现有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退出市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系统健全的退出市场法律依据我国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法可依的,有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的接管、解散、撤销(或关闭)、破产进行了规定。
以破产为例,2006年8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起草及制定过程中,对要不要规定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破产问题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即新《企业破产法》应该原则性地规定金融机构破产的内容。
目前适用于我国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数量虽然不少,但比较混乱,难成体系导致其缺乏针对性;已有法律法规中原则性规定所占比重过大,从而使其缺乏可操作性。
2.退出市场的操作程序、救助措施及其标准不够明确“退出市场”是完全性淘汰机制,“兼并重组”是优化机制,总体上不产生退出市场的淘汰机制,而我国在金融机构出现严重问题时,往往采用“兼并重组”的策略。
如果简单地用行政兼并代替退出市场,实质上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为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打了强心针,使风险进一步积聚,不能从本质上化解和分散风险,不能根据风险分类和机构类型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救助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快速反应机制不完善,往往贻误救助的最佳时机,使风险处置工作陷于被动。
而这又显然不利于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战略性重组,同时也不利于新兴金融机构通过收购兼并来迅速扩大规模并壮大实力。
3.金融机构退出市场过程中政府干预过度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手段有二:其一是市场淘汰手段,其二是政府干预手段。
LocalHOt后者一般是以政府承担退出市场所造成的大部分损失为代价,而前者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原则,政府承担损失较小;因而市场经济国家在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手段选择上,通常做法是市场淘汰手段与政府干预手段相结合。
而我国在金融机构退出市场过程中过多地运用了政府干预手段,忽视了市场淘汰手段,使政府几乎承担了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而债权人和债务人往往不承担损失。
海外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启示
的产 业 化 等起 到 了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 英 国 AM市 场。AM7场创 建于 19 年 , l I - h 5 9 市 场 的主 要 制 度 特 色 包 括 包 容 性 强 的市 式 、以 终 身保 荐 人 “ 为核心 的监 管 制度 、
够 对 证券 市 场 的 行 为 反 应很 快 监 管效 率 比较 高 。 但是 自律型 管理 体 制 的缺 点 在 于 , 发进 行监 管 监管行 为不 够 中立 而且 监 管 的权 威 性 不够 ,这 会 影 响监 管 的 力度 。 混 合 型 监 管 体 制 是 介 于 集 中型 监 管 体
— 一
于 传 统 证 券 交 易所 主 板 市 场 主 要 为 处 于
初创 期 、规 模 小 ,但运 作 良好 、具 有高 成长 设 立 了香 港 创 业 板 市 场 。其 运 营 独 立 于 主 证 监会 及 上 市公 司所 在地 的有 关机 构 ,其 性 的 中小 企 业 和新 兴 高科 技 企 业 融 通 资金 板 市 场 是 主 板 市 场 以外 的 一 个 全 新 集 资 的 场 所 。 创业 板市 场面 临 着较 高 的市 场风 市 场 。 - . 监察 与调 查小 组进 行 。当前 世界 上 实
析 了不 同市 场 的监 管制 度 , 总结 了它们 的优 缺 点 ,为我 国 即 将建 立 的 创 业 板 市 场 监 管制 度 提 供 政 策建 议 。
[ 关键词]创 业板市场 市场监 管
20 0 8年 5月 1 ,中国证监 会副 主席 和 保 证 市 场监 管 的公 正 。 5日 为 的权 威 性 ,在 全 国范 围 内协 调 市 场 。但
是 ,这一 制度 的缺点 在 于 ,统 ~ 的监 管机构 二 、全球 主 要创 业 板 市 场 简 介 美 国纳斯 达克市 场 (A S A 意 为 权 利很 大 不恰 当 的 监 管行 为可 能 会 使 得 N S D Q) 后 向 媒体 表示 ,“ 首 次 公开 发行 股 票 并 在 《 创业 板上 市管理 办 法》 正在准 备 之 中 ,创业 全 国证 券 交 易 商 协 年 会 自动 报 价 系 统 。纳 市 场 混乱 ,产 生不 必要行 政 费用 ,降低 了监 板 待 时机 成 熟就 会推 出。 ”这 意 味 着离 筹备 斯 达克 建 立于 1 1 ,是 世界 第一 家 、 同 7 年 9 管 的效 率 。
英美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经验借鉴
o r a 叫 n n ea dEc n n c un l Fia c n o o d s
英美创业板 市场退 市制度 的经验借鉴
●郑 俊
本 文通 过 研 究 比 较 美 国 纳 斯 达 克 市场 、 国 另 类投 资 市 场 的退 市标 准 以及 退 市 程 序 , 析 了我 国 深 英 剖 圳 创 业 板 市 场退 市机 制 的诸 多 弊 端 . 提 出相 关 政 策建 议 。 并 [ 键 词 ] 业板 市场 ; 斯达 克 ; 类投 资市 场 ; 市公 司退 市 关 创 纳 另 上
准、 以及 连 续 3 0天股 价 低 于 最低 买 价 和低 于 公 众持
公司治理 、 信息 披 露 以及 公 司经 营 合 规 合 法 等方 面
提 出要 求 , 3个层 次 的 股 票市 场 也 大 致 相 同 , 而量 化 的标 准在 这 3个 层次 的市 场 巾则 各 不相 同 。 以下 就是
2个
需要
2个
需要
总体 而 言 ,纳 斯 达克 退 市 机 制是 以投 资者 的价
值 判 断 为 标 准 , 后 给 予 上市 公 司 自救 机 会 的退 市 最 机 制 。投 资 者对 上市 公 司 的 营运 业 绩 进 行 判 断 , 并 通 过 市 场 交 易 形 成 的 股 票 价 格 来 体 现 公 司 的业 绩
市 公 司则 被迫 退 市 。上 市 标 准与 持 续 上市 标 准都 有
量 化 的 标 准 以及 非 量 化 的标 准 . 量 化 标 准 主要 从 被
表 现 , 格 决定 价 值 , 价 再决 定 退 市 与否 。纳斯 达 克持
续 上 市 标 准 与上 市标 准 一 脉 相 承 , 常 只是 比上 市 通 标 准更 低 一些 。其 中 , 续 1 连 0天低 于 做 市商 个 数标
英美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经验借鉴
都是纳 斯达克 的特 点 。网络股 泡沫 破灭之后 ,纳斯达克 8 %的股票跌 幅超 过 8 %, 4 %的股 票退市 , 此高 的 0 0 近 0 如 退 市率 也就导致 了纳 斯达 克终 止 了程 序化退 市机制 。此 后 ,0 3 2 0 之 间 ,纳 斯达 克 的平均 退市 率为 8 2 0 — 0 7年 %。
郑
( 上海 理工大学 【 摘俊 2o3 ) 043 管理学 院 , 上 海
要 】 通过研 究比较美国纳斯达克 市场、 国另类投 资市场与我国深圳创 业板 市场的退市标 准从 中发现 : 国创业 英 我
板市场的退市机制还存在上市公司的退市过 于强调盈利指标、 退市程序繁杂 、 缺少退市标准 、 缺乏明晰的后续安排 等诸 多弊 端。我国应借鉴 国外创业板 市场经验 , 加快健全科 学的退市标 准和退市程序 、 建立退市配套机 制 , 大力发展 场外交易市场 , 维 护市场秩序、 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 更好发挥创业板市场资源优 化配置功能。 【 关键词】 创业板 市场 ; 纳斯达克 ; 另类投 资市场 ; 市制度 退
都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 公司业绩、 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
露这 些方面提 出要求 , 两者 主要 是从定 量方 面作 出要 前
准, 中全球精选市场 以及全球市场持续上市标准相同。 其 总体而言 ,纳斯达克退市机制是以投资者的价值判 断为标准, 最后给予上市公司自救机会的退市机制。 投资
者对 上市公 司 的营运业 绩进 行判 断 ,并通 过市场上 的交 易形 成的股 票价 格来体 现公 司 的业绩表 现 ,价格决定 价 值, 再决定 退市 与否 。 斯达 克的持续 上市标 准与上市标 纳 准一脉相 承 , 常只是 比上 市标 准更低 一些 。其 中 , 续 通 连 1 天低 于做市 商个数标 准 、 0 以及 连续 3 天股价低 于最低 0
境外市场退市制度简介
境外市场退市制度简介
境外市场退市制度是什么?
一个成熟、有效的资本市场应具备进入和退出机制。
在退市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将会努力保持自己的上市地位,从而激励公司改善治理,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效益,进而提高整体质量。
在*成熟的*券市场上,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的建立已有一、二百年的历史,上市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场行为。
尽管境外市场的市场环境、司法环境、投资者结构等与国内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但其退市制度安排与实践对我国市场仍有诸多参考意义。
综合而言,境外*券市场上市*券终止上市的标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八个方面:
(1)公众股东人数低于交易所规定标准;
(2)股票交易量极度萎缩,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标准;
(3)上市公司因资产处置、冻结等因素而失去持续经营能力;
(4)法院宣布公司破产清算;
(5)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欠佳;
(6)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违反法律;
(8)违反上市协议。
下面以境外主要市场(纽约、伦敦、东京、*)为例,大致介绍其退市标准及相关情况。
关于国外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对我国的启示
关于国外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对我国的启示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外金融机构在我国市场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一些国外金融机构纷纷退出我国市场。
这种现象引起我们对国外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对我国的影响和启示的思考。
本文将探讨这一问题,并提出几点启示。
1. 金融稳定需要国内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国外金融机构的退出市场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冲击,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培养和发展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国内金融机构。
我们需要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能力,以弥补国外金融机构离开带来的风险。
只有国内金融机构实力强大,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2. 提升金融监管的水平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可能与金融监管存在关联。
国外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或存在漏洞,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们应该加强金融监管的水平,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以提高金融系统的抗风险能力。
3. 逐步降低对国外金融机构的依赖国外金融机构的退出市场提示我们逐步降低对它们的依赖,转向加强国内金融机构的建设。
我们可以鼓励国内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客户。
同时,我们可以加大对国内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资金等方式,促进其快速发展。
4.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是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现象,国际合作与交流对于解决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我们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应对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带来的影响。
通过合作与交流,我们可以学习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们的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
5. 推动金融行业的创新与发展金融机构退出市场也是金融行业发展的一种动力。
我们可以把这种退出作为一个契机,加快金融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我们可以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投入,推动金融科技与金融行业深度融合,提高金融行业的效率和竞争力。
结论国外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对我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启示。
我们需要重视国内金融机构的发展,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逐步降低对国外金融机构的依赖,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金融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海外创业板市场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海外创业板市场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俞艳波【摘 要】在海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创业板市场是其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美以及日本等国家他们的创业板市场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尤其是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已发展得相当地成熟。
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建设、发展创业板过程之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如他们都具有一套完善的交易制度以及他们良好的外部环境等。
对于正在为创业板做准备的我国而言,这些经验是非常具有借鉴意义的。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海外创业板市场的经验,为我国的创业板市场的建设提供对策。
【关键词】创业板;经验;借鉴【作者简介】俞艳波,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研究方向:金融投资 一、国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的现状自创业板设立到现在,共有39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设立了75家创业板市场。
截至2007年末,全球创业板市场共有41家,另外34家已经先后被“关停并转”。
自2002年以来,在全球股市波动幅度很大的环境下,大部分创业板都经历了严峻的考验,其中美国的纳斯达克、韩国的科斯达克、日本的佳斯达克、英国的A I M、加拿大的TSX-X五家脱影而出,成为全球最为成功的创业板。
目前全球创业板市场的发展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市场规模逐步扩大。
数据显示,到2006年末,海外创业板市值为44,928亿美元,上市公司家数11,166家,分别较1995年增加了259.4%和57.5%。
与主板相比,创业板市场最多达到主板市场市值规模的20%,其余年份市值规模比例没有明显增长;同时,上市公司总数一直高于主板市场。
其次,市场表现日益活跃,波动性较高其次。
以年换手率来衡量的流动性而言,创业板市场在2000年的交易最为活跃,换手率超过200%,此后流动性开始降低。
但自2003年以来,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一直稳步上升,2006年年末达到173%,超过了主板市场135%的水平。
再次,具有明显的群体性分布特征,两极分化格局向纵深发展。
通过研究,发现全球41家创业板市场在筹资额、市值规模和市场表现上具有明显的群体性分布特征。
外国退市制度
外国退市制度【最新版2篇】目录(篇1)I.退市制度概述1.退市制度的定义2.退市制度的重要性II.外国退市制度的内容1.外国退市制度的类型2.外国退市制度的流程3.外国退市制度的限制III.外国退市制度的优缺点1.外国退市制度的优点2.外国退市制度的缺点IV.外国退市制度的实施效果1.外国退市制度对股票市场的影响2.外国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外国退市制度对投资者的影响正文(篇1)外国退市制度是指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由于各种原因退出该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其股票交易转移至其他市场进行交易的制度。
它包括多种形式,如主动退市、被动退市和终止上市等。
这些形式的出现是为了适应股票市场的发展需要,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接下来,本文将围绕上述主题进行详细的探讨。
外国退市制度对于股票市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它能够使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调整其在交易所中的位置,从而提高市场效率和流动性。
此外,退市制度也有助于解决一些不健康的上市行为,例如上市前的不实披露、上市公司高管在股票市场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等。
这些行为会破坏股票市场的正常秩序,导致市场失灵,而通过实施退市制度,这些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外国退市制度的类型多样,包括主动退市、被动退市和终止上市等。
其中,主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出交易所交易系统,这通常是因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需要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或调整股权结构等原因。
被动退市则是指上市公司由于业绩不佳、财务造假等原因被交易所强制退出交易系统。
而终止上市则是指上市公司被交易所除牌,这通常是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违法违规等原因。
这些形式的退市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促进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外国退市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退市流程较为繁琐,需要经过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这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外国退市制度缺乏相应的救济措施,一旦上市公司被退市,其股票价格往往会大幅下跌,投资者很难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国际创业板市场比较分析及对我国创业板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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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与 管理
国际 创业板市场比 较分析及对我国创业板发展的启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牙 伟 姜 涵
( 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 ) 人文经管 学院 , 京 10 8 ) 北 0 0 3
(0 9 指 出 : 20 ) 从世界 各 国和地 区创业 板市 场发 展过程来看 , 如果 把创 业板市场 当做 主板 市场 的附属市场 , 一般都不是很成功。 创业板市场定 位为一个相对独 立的市场 ,要为 自主创新 和高 成长 的中小企业提供融投资的市场 。 王力 、 徐慧贤(09认 为 : 20 ) 境外发展经验 看 出, 确的市场定 位 、 活的上 市机制 、 准 灵 先进 的 交易系统 、 多元化的上市公 司结构 、 格 的监管 严 和退 市制度 是创 业板 市场 成 功运 作 的共 同特
1文 献 回顾
从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进行成长板市场 的方 案研究 的立项报 告》 19) (9 9的提 出 , 首 到《 次公 开发行 股票 并在 创业 板 上市 管理 暂 行办 法)20 ) 。 (09实施 筹备十余年之 久的创业板正式
开启。
深交 所研 究员王 晓津 、 坚 (0 9研 究认 余 20 ) 为, 海外创业板 发展 中, 上市资源缺乏是 一些创 业 板市场发展的主要瓶颈 ; 发行标 准过低 , 市场 监 管未能跟上 ;中小型创业企业预期 收益与风 险的不对称 性, 增加了市场风险。 北 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 中心主任曹凤岐
境外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1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制度 我国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规 定, 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设定了一些最终可能 会导致摘牌的几个层次: 上市公司如果连续 2 年 亏损、亏损 1 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 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 交易所对公司 股票进行特别处理, 亦即 ST 制度。对 ST 公司, 如 果再出现问题, 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5公司 法6中关于连续 3 年亏损限制的, 则进行 PT 处理。 PT 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 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 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 动性, 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易所 在采取 PT 交易制度时又 规定: 从 1998 年公司能够扭亏
31 上市公司的退市程序 境外证券交易所对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决定
一般都比较谨慎, 并规定了非常复杂的程序。如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802102 规定了以下程 序:
( 1) 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 后, 在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
( 2) 公司接到通知之后, 在 45 日内向交易所 作出答复, 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 计划中应说明 公司至迟在 18 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证券市场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的高低对于该 市场的平均利润水平和竞争程度有着明显影响。 上市公司作为我国国企改革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应当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因此, 设立一定的进入 壁垒是正确的( 这种进入壁垒应当表现为较高的 上市条件, 而不应表现为行政性的审批制度和严 格的额度分配) , 但设置很高的退出壁垒则是不合
国际金融
境外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许长新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上市公司退市的批准权限、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等方面研究 了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规定, 剖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及其缺陷, 提出借鉴境外 证券市场经验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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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海外创业板退市制度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原文出处】武汉金融【原刊期号】200910【原刊页号】24〜27【分类号】F63【分类名】投资与证券【复印期号】201003【作者】陈杰【作者简介】陈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广部,广东深圳518010。
【摘要题】理论探讨【正文】2009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的设计做出了相对于主板(包括中小企业板)的重大突破。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由于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经营不够稳定,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同时也蕴含着相对较高的风险,因而有必要通过实行有效的退市制度,实现优胜劣汰,保持市场总体质量。
二是要从源头上降低壳资源的价值,尽可能减少目前证券市场ST股由于重组而引发的爆炒现象。
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还不够成熟,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我国创业板的退市制度设计相对海外创业板仍显相对保守。
但随着证券市场不断发展以及投资者日益成熟,我国创业板的退市制度需要不断完善。
本文拟通过对海外6个主要创业板市场(包括英国AIM市场、美国NASDA市场、日本JASDAQ市场、香港创业板市场、韩国KOSDA市场、我国台湾柜买中心)的上市公司的强制退市①情况进行分析,为我国不断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一、海外强制退市情况分析(一)海外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退市率整体较高1. 就年均退市率而言,包括NASDA在内的4家创业板市场高于主板,KOSDAQ与主板基本持平,台湾柜买中心略低于主板。
如以当年退市公司数除以年末上市公司数来计算退市率,2003〜2007年间,美国NASDAQ英国AIM、日本JASDAQ^香港创业板这四家市场的退市率高于主板;韩国KOSDAQ^与主板市场持平,退市率都是 2.3% ;台湾柜买中心的退市率为2%略低于主板2.2%的水平(如表1所示)。
精品文档江门.8[据来歸匕世算交爲所駅盟和齐市场百方网站豈2一退市+二当年ill市公U-J数hl I卅年人k rf a N]总数=準均iHm*为200弘加07年MiH币略的算术屮均値,同时,这6家创业板市场的退市率差异较大,AIM市场和NASDA的年均退市率明显高于其余4个创业板市场。
由此可见,在成熟创业板市场上,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场行为。
2. 主要创业板市场的退市数量较多,NASDA退市数超过了同期新上市公司数。
2003-2007年间,NASDA退市公司数为1284家,超过了同期该市场新上市公司1238家的数量,以至于NASDA在2007年末的公司总数仅为3069家,低于2003年末3294家的水平;日本JASDAQ加拿大多伦多创业板和AIM市场的退市公司数量尽管不及新上市公司数量,但退市与新上市数量之比均超过了50% ;而KOSDA市场退市公司数超过100家,为新上市公司数量的三分之一。
由此可见,源源不断的公司流出和流入是创业板市场保持活力的根本保证。
3. 次贷危机后,创业板的退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同时新上市公司数量下降,导致其上市公司总数明显减少。
2008年,KOSDA退市数量为24家,超过2006和2007年退市数量的总和;AIM退市数量249家,较前两年增加10%;日本JASDAQ!市公司72家,大大超过2006和2007年的44和46家,2009年第一季度退市公司达21家。
与退市公司的数量增长相反,新上市公司的数量却不断下降。
因此,上述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总数在2008年明显减少。
(二)不同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原因在排序上有所不同在不同的创业板市场,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的原因在排序上存在如下差异:1. 在NASDAQ因股价、流动性和市值未达标而退市的公司较多。
在NASDAQ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财务造假等原因而退市的公司比例为 1.9%,远低于因股价、流动性和市值规模未达标而被退市的公司数量。
这表明在发展相对完善的创业板市场,退市更多的是市场主体对公司素质的甄别,而不是监管机构对公司违纪行为的判断。
美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形成的市场文化和道德规范,保证了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行为的约束。
2. 在香港创业板、韩国KOSDA Q台湾柜买中心,经营业绩不达标和违规行为是公司退市的重要原因。
在香港创业板,截至目前的16家被强制退市的公司中,13家公司因经营业绩不达标、3家公司因违规行为而退市。
例如,长春达兴、迪斯数码等皆因无法及时公告公司年度业绩报告并最终退市;又如,艾克国际在为期两年的强制保荐期结束不久即发生了高管集体失踪事件;数码库上市不足半年,就发生高管卷款失踪事件,这两家公司在长期停牌后均被退市。
在KOSDA Q三成左右的退市公司与停止营业活动、破产和被出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关。
2欢迎下载在台湾柜买中心,“因存款不足而有银行退票记录”是重要的退市原因,约占下柜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不同创业板市场退市公司的去向不同1.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去向主要有场外市场、不再公开交易等,但不同市场间的差别较大。
如表2所示,美国NASDA和韩国KOSDA的公司大多退往低层次的场外交易市场;而日本JASDA(和英国AIM则有部分公司退至场外市场;台湾柜买中心和香港创业板的多数退市公司不再公开交易。
注出湾榊买W心的‘吒珅股常啖ft!于我国境内市场的ST股”2.创业板公司是否退往场外市场,这取决于场外市场的发展程度、挂牌标准和定位。
在退市去向的选择中,创业板退市公司往往倾向于退至低层次的场外市场继续交易。
显然,在场外市场挂牌,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继续交易的机会,而且公司如果符合创业板市场上市要求,还可以重新上市。
但在实践中,创业板公司是否退往场外市场,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其一,场外市场的发展程度。
例如,美国的NASDAQ^身就是在场外市场基础上发展而来,目前的场外市场(OTCB和粉单)成立时间长、容量大、交投较为活跃,投资机会多,因此从NASDAQ!往场外市场的公司数量较多;台湾兴柜市场的成立时间晚于柜买中心,发展历史较短、市场容量还较为有限,因此退往该市场的公司数量也相对较少;而在香港,尚没有场外市场,因此其公司从创业板退市后一般不再公开交易。
其二,场外市场的挂牌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
例如,美国的OTCBB寸挂牌公司的股价、流动性、做市商数量和信息披露均有较高要求,NASDAQ!市公司如果不能达到这些要求,只能退至要求更低的粉单市场或者不再公开交易;台湾兴柜市场虽然对挂牌企业的财务指标没有要求,但规定其挂牌企业必须有2名推荐券商为其做市,由于兴柜市场的挂牌资源较为丰富,因此券商对退市公司的兴趣不大。
据统计,台湾柜买中心自1997年以来的116家下柜(不包括升板)公司中,仅有不到10家进入兴柜市场。
日本绿单市场则要求公司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并要求投资者签署《书面确认函》,以确认风险自负。
其三,场外市场的定位。
如果该市场定位于为退市公司提供继续交易,那么其接纳的创业板退市公司就会较多。
反之,如果低层次市场定位于主要为创业板和主板输送上市资源,则接纳的创业板退市公司就会较少。
例如台湾规定,凡进入柜买中心和台交所之前,公司必须先在兴柜市场挂牌6个月。
可见,兴柜市场的这一定位使其避免了成为退市公司主要交易场所的可能。
而在美国OTCBB其定位之一就是为从高层次市场的退市公司提供继续交易的平台,因此接纳的退市公司数量也相对较多。
我们发现,场外市场与创业板之间的隶属关系(见表3),与它是否成为创业板退市公司的主要去向,这两者之间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如美国OTCBE由NASDAQ管理,但NASDA退市公司可以选择OCTBB也可以选择粉单等其他市场;台湾兴柜市场由柜买中心管理,而仅有很少一部分退市公司从柜买中心进入兴柜市场;韩国证交所旗下的FreeBoard则是主板和KOSDA大部分退市公司的交易场所。
衰3 部分地匱创业板市场与境外市场之间的关JK(四)在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场,退市并没有带来大规模的纠纷或投资者诉讼事件,这与其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及各项制度的相互联系有关毫无疑问,公司退市将给投资者带来程度不一的损失,甚至有可能影响市场的平稳运行。
然而,从公开披露的资料来看,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在上市公司的退市过程中,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纠纷或者法律诉讼事件,投资者对退市的反应较为平静。
就退市去向而言,NASDA市场每年约有数十家公司退市后不再进入场外交易市场,失去公开交易的机会;就投资者结构而言,台湾地区、韩国和日本的个人投资者比例最高,其中KOSDA和JASDAQ的个人投资者比例分别超过90%和70%。
形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海外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与上市制度有效对接,其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买者自负”的原则。
同时,公司退市的责任和产生的成本被分摊至投资者、上市公司和交易所三个主体,并有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来保护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利益。
具体来看,以下两方面值得关注:1. 退市与上市制度有效对接,树立起“买者自负”的投资文化。
从根本上看,包括NASDA在内的美国证券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制度演进还是发展战略,都体现出强烈的“竞争”色彩,因此上市和退市都是市场行为。
具体而言,美国发行股票采用注册制,且发行与上市相分离。
上市审批权放在NASDAQ上市标准多元化且具有弹性,上市程序便捷。
只要企业的股份流通量、规模等达标就可以很快上市交易。
因此,对企业而言,上市难度较低,而且主要目的是出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并非单纯的“圈钱”;与此同时,NASDA(的退市制度采取了与首次上市相呼应的财务标准和包括股价、流动性在内的市场表现标准,以投资者的判断为重要依据,以此决定公司是否适合继续交易,而且退市程序较为简便,退市时间最短只需要一个月。
在NASDAQ由于从上市到退市都较为便捷和容易,因此投资者和企业都能够理性看待上市和退市行为。
在此情形下,加之严格的信息披露和对违规行为的严厉惩罚,企业“上市圈钱”的动机削弱,而投资者一开始就树立起“买者自负”的观念,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高风险性的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也能够较为客观地对待个股的大起大落。
作为一种市场纠错机制,NASDA严格的退市制度也因此更加顺理成章和易于被投资者接受。
2. 设立程度不一的退市缓冲机制,给上市公司足够的机会采取补救行动,同时稳定投资者预期。
其一,实行差别交易制度。
这主要出现在台湾柜买中心。
在该市场,公司如被会计师出具正式无保留意见,或者若债信不良或营运持续恶化至每股净值低于3元者,即被列为“管理公司”,实行分盘交易,45分钟撮合一次,如果成为管理股票已经两年而不能恢复正常,即被下柜。
其二,给公司长短不一的宽限期。
伦敦证券交易所对于交易已被停牌6个月的AIM证券,如果还未达到其持续上市标准,才取消其上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