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1_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
301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60
时/年)/生产装置生产时间
其他
15
(小时/年)
0.06 其他-组合 10①
k=协同脱除效率(%) × 窑磨同步运转率(%)
14.90 8
袋式除尘 静电除尘
99.9 98
k=除尘设施运行时间(小 时/年)/生产装置生产时间
(小时/年)
9
核算环 产品 原料名 工艺名 规模等 节 名称 称 称 级
污染物指标
R减 i = G产 i × ηT × kT 其中:R减 i工段 i 某污染物的去除量 ηT工段 i 某污染物采用的末端治理技术的平均去除效率 kT工段 i 某污染物采用的末端治理设施的实际运行率 3.3 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去除量
=污染物对应的产污系数 × 产品产量(原料用量) -污染物产生量 × 治理技术平均去除效率 × 治理设施实际运行率
系数单位
料
水泥
钙、 硅
铝、 铁质 原料
新型 干法 ≥4000 (一 (吨- 废 般排 熟料/ 气 放 日) 口)
颗粒物
千克/吨-产 品
注:除非另外说明,本手册中①水泥熟料生产中汞的协同脱除效率暂以 10%计。
末端治理技
产污系 末端治理技
末端治理设施实际运行率(K
术效率
数 术名称
值)计算公式
(%)
26.50
1
特别说明:对持续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等危险废弃物的新 型干法水泥窑,汞产生量与处置飞灰量、投料速率等方式有关,单 列的汞产污系数见“2.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的相关内容。
企业某污染物指标的产生量、排放量为各核算环节产生量、排 放量之和。
在企业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中,如果存在废水回用的情况,需 要在利用产排污核算公式的基础上扣除废水回用的部分。公式如 下:
水泥行业排污系数
3111 水泥制造业1 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水泥制造业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泥制造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2 “四同组合”说明根据水泥行业的现状,本手册中将水泥行业按产品、原料、工艺、规模等划分为9种“四同组合”;1、按产品分类分为水泥生产线和水泥熟料生产线;2、按原料分类分为水泥或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水泥粉磨站;3、按工艺分类分为新型干法(预分解窑和预热器窑)工艺和立窑工艺;4、按规模(指产品产量)分为“大、中、小”或“大、小”。
3 污染物种类及说明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量(窑炉)、工业废气量(工艺)、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
1、工业废水量:指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总量,用吨/吨-水泥或吨/吨-熟料表达。
2、化学需氧量(COD),指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时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用克/吨-水泥或克/吨-熟料表达;3、工业废气量(窑炉):专指水泥熟料煅烧过程排放的烟气量,用立方米/吨-熟料表达;4、工业废气量(工艺):指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原料破碎、生料粉磨、水泥粉磨、水泥包装和散装等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总量,用立方米/吨水泥或立方米/吨-熟料表达;5、烟尘:专指水泥熟料煅烧过程中产排的固体颗粒物,分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用千克/吨-熟料表达;6、工业粉尘:指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原料破碎,生料粉磨、水泥粉磨、水泥包装和散装等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总量,分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用千克/吨-熟料或千克/吨-水泥表达;):专指水泥熟料煅烧过程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7、二氧化硫(SO2用千克/吨-熟料表达;):专指水泥熟料煅烧过程排放烟气中氮氧化物的含量,8、氮氧化物(NOX用千克/吨-熟料表达;9、氟化物:专指水泥熟料煅烧过程排放烟气中氟化物的含量,用克/吨-熟料表达;水泥粉磨站无水泥熟料生产过程,故不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污染物。
30行业产污系数手册(不含301、303、304)
在企业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中,如果存在废水回用的情况,需 要在利用产排污核算公式的基础上扣除废水回用的部分。公式如
下:实际排放量=计算排放量 × (1-废水回用率)
1
2.2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手册所提供的工业废水量、工业废气量系数仅供校核参考, 不作为企业填报依据。
利用本手册进行产排污核算得出的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仅代 表了特定行业、工艺、产品、原料在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 量的一般规律。
废气指标包括:颗粒物(工业粉尘,不包括无组织排放粉 尘)。
2.注意事项 2.1 多种生产工艺或多类产品企业的产排污核算 废水量、废气量、颗粒物:污染物产生量与产品产量有关,根 据不同核算环节计算产污量后,再根据企业末端治理设和运行情况 计算各污染物的排污量。
产 核算 品 原料 工艺名 规模等 环节 名 名称 称 级
称
污染物指标
系数单位
末端治理技
末端治理技
末端治理设施实际运行率
产污系数
术效率
术名称
(k 值)计算公式
(%)
标立方米/
废气量
41.8
/
0
吨-产品
物
水
料
泥
输
各、
送 各砂
物料 输送 储存
所有 规模
废气
千克/吨-产
颗粒物
0.19
品
袋式除尘
99.7
k=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小 时数(小时/年)/企业正常 运转小时数(小时/年)
4
∑ ∑ ������排 = ������产 ― ������减 = (������产 i ― ������减 i) = [������产 × ������������(1 ― ������������ × ������������)]
DB 35 1311-201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1.4 对于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排气,应同时对排气中氧含量进行监测,实测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应按公式(1)换算成含氧量 10%状态下的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其他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按实测浓度计算,但不得人为稀释排放。
4
DB35/ 1311—2013
C基
=
21 − 10 21− O实
I
DB35/ 1311—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控制水泥工业 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 GB/T 3840-19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加强国家污染物排 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亮、张孝棋、蔡如钰、黄镜钊、徐波、林奇、赵扬、陈远锋、何玉燕、冯义 彪。 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2
DB35/ 1311—2013 3.9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和冷却机 烘干机指各种型式物料烘干设备;烘干磨指物料烘干兼粉磨设备;煤磨指各种型式煤粉制备设备; 冷却机指各种类型(筒式、篦式等)冷却熟料设备。 3.10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和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破碎机指各种破碎块粒状物料设备;磨机指各种物料粉磨设备系统(不包括烘干磨和煤磨);包装 机指各种型式包装水泥设备(包括水泥散装仓);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指除上述主要生产设备以外的需要 通风的生产设备,其中包括物料输送设备、料仓和各种类型贮库等。 3.11 水泥制品生产 指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不包括水泥用于现场搅拌的过程。 3.12 散装水泥中转站 指散装水泥出厂后不直接运输到用户,经中间贮存后再转运到用户的供应场所。 3.13 现有生产线、新建生产线 现有生产线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水泥矿山、水泥 (含熟料)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线及散装水泥中转站。 新建生产线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水泥矿山、水泥(含 熟料)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线及散装水泥中转站。
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下册
30. 2210 纸浆制造行业增加了氨氮的排污系数。 31. 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行业增加了氨氮的排污系数。 32. 2222 手工纸制造行业增加了氨氮的排污系数。 33. 2223 加工纸制造行业增加了氨氮的排污系数。 34. 2621 氮肥制造业补充了以下内容: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下册)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数。 25. 2822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6. 2823 腈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27. 2824 维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28. 2829 其他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a) 粉煤加压气化制氨系数取水煤浆加压气化制氨的系数; b) 以焦炉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产排污系数取连续加压天然气制氨的
产排污系数; c) 以煤为原料,采用恩德气化工艺生产合成氨的企业,产排污系数参照
相同规模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工艺制氨查取,但不计入工业废气、工 业粉尘、二氧化硫产排放量。 35. 3210 炼铁行业补充了生产烧结矿和球团矿的二氧化硫产排污系数的计算 公式和相关公式使用说明。 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对生物质锅炉中散烧和压块两 种不同工艺进行了区分,并增加了相应的产排污系数。
《排污特征指标值系数表》
70/月·台
附件2:排污特征指标值系数表
行业类型
特征指标(单位)
排污特征值
餐饮业
营业面积(平方米)
100以下(含100)
污水
70/月
100-300(含300)
污水
150/月
300-500(含500)
污水
430/月
500-1500(含1500)
污水
720/月
住宿业
Hale Waihona Puke 床位(床)污水3/月·床
洗染服务业(衣物类)
干洗机(台)
污水
65/月·台
水洗机(台)
污水
37/月·台
美容美发保健业
床位(张)
污水
22/月·张
座位(个)
污水
6/月·个
洗浴业(洗脚、洗澡)
床位(张)
污水
15/月·张
座位(个)
污水
20/月·个
衣柜(个)
污水
4/月·个
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
提升机(台)
污水
85/月·台
地沟(条)
污水
43/月·条
水枪(支)
污水
36/月·支
摄影扩印服务业
彩扩机(台)
3111 水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粉磨站)
各种除尘法
0.228
粉尘无组织排放
千克/吨-产品
0.3~1.5⑦
—
—
3111水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5)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排污系数
水泥
熟料
混合材①
粉磨站
≥60
(万吨-水泥/年)
工业废水量
吨/吨-产品
0.045
循环利用
0.002
化学需氧量
克/吨-产品
1.35
循环利用
0.06
工业废气量(工艺)
立方米/吨-产品
1,135
直排
1,135
工业粉尘
千克/吨-产品
17.7
各种除尘法
0.177
粉尘无组织排放
千克/吨-产品
0.2~1.0⑦
—
—
<60
(万吨-水泥/年)
工业废水量
吨/吨-产品
0.045
循环利用
0.002
化学需氧量
克/吨-产品
1.35
循环利用
0.06
工业废气量(工艺)
立方米/吨-产品
1,135
Hale Waihona Puke 直排1,135工业粉尘
千克/吨-产品
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
27.2824维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8.2829其他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9.1910皮革鞣制加工行业补充了涂饰工艺系数的使用方法;增加了总铬产排污系数的使用说明。
45
燃气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2010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承担单位对部分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进行了修订完善工作。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1340制糖行业增加了氨氮的产排污系数,同时对采用真空无滤布吸滤工艺等废水处理工艺的系数进行了调整。
2.对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业系数数值进行了调整。
3.1711 棉、化纤纺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4.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5.1721毛条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6.1722毛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17.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18.1757无纺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19.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0.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1.1810服装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2.2811 化纤浆粕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3111_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
3111 水泥制造行业本《手册》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编制,联系人:王雅明,联系电话:0。
1 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水泥制造业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泥制造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量(窑炉)、工业废气量(工艺)、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
2 注意事项本手册产排污系数的核算针对九种“四同组合”分别进行,当企业有多条生产线或多种生产工艺时,应分别对应表中相应的“四同组合”类别,分别查出相应的产排污系数。
“四同组合”中未包含的在使用说明中查找类比规定的相近组合,而后确定污染物种类及选取对应的产排污系数。
原料中钙质原料主要指石灰石、电石渣等;硅铝质原料主要指砂岩、页岩、粘土、粉煤灰、煤矸石等;铁质原料主要指铁矿石、铁矿粉、硫酸渣等;混合材主要指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火山灰质材料等。
烟尘排污系数用区间表达,具体选用时依据所采用的末端治理技术而定。
过滤式除尘法(复膜)是指采用复膜滤料的袋收尘;过滤式除尘法(普通)是指采用玻纤袋或布袋等普通滤料的袋收尘;其它除尘方法主要指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湿法除尘法、单筒旋风除尘法和多管旋风除尘法等。
二氧化硫产排污系数用区间表达,具体选用时依据燃烧用煤中的全硫含量取值,当全硫含量小于1%时,取④值;当全硫含量大于1%、小于2%时,取⑤值;当全硫含量大于2%时,取⑥值。
粉尘无组织排放系数用区间表达,因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存在很大差异,故手册中给出的系数范围较宽,具体取值时,应阅读手册中“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结合普查企业实际,选取合理的系数。
对于采用湿法回转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工艺的生产线,产排污系数选用四同组合中新型干法工艺、小规模组合的产排污系数。
对于化工、冶金、煤炭等行业利用电石渣、磷渣、煤矸石等工业废渣作原料生产水泥的生产线,产排污系数依据生产工艺和规模,在对应的组合中选取。
排污系数表
烟尘含石墨 30%-40%,铁 47%-49%.含钒钛铁水,烟尘无石墨粉,含钛 70%-80%.
08-10 吨,悬浮物浓度 10-30 克/升,PH 为 10-11。 废气:1600-4500 标(含 CO20%-30%),含尘 20-100 克/标米 3。产生粉尘 50-75 千克, 最高达 100 千克。出铁场烟尘为 24.3 千克. 废水:煤气洗涤水 12-15 吨,含悬浮物 800-2000 毫克/升,挥发酚 0.05-2.4 毫克/升.氰化物 0.03-2.0 毫克/升, 氯化物 100-600 毫升.冲渣水源 9-10 吨. 废渣:0.3-0.9 吨(依品位及冶炼方法而异),按照我国生产水平,平均为 0.7 吨. 废气:60 标米 3,含 CO70%-80%,含尘浓度 80-120 克/标米 3,NOx5ppm,氧化氢 1ppm 或尘量 10-15 千克。 废水:湿式除尘水 1-3 吨,悬浮物 2000-5000 毫克/升。 废渣:钢渣 0.2-0.3 吨; 萤石渣 0.1 吨 废气:烟气量 1000-1500 标米 3/(吨钢.时)烟尘 5-10 克/标米 3,最高达 15 克/标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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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
(一)燃料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系数 1、每吨蒸气所产生的烟气量
燃烧方式
层燃炉Leabharlann 一般煤沸腾炉种
矸石
煤粉炉
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
《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水泥工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分为I级、II级、III级,指标又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类。
水泥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注:1、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涉及的指标项以满分计;
2、水泥粉磨站仅对标注a 的指标项进行评分;
3、标注b的指标项:如果水泥中熟料占比超过或低于75%,每增减1%,可比水泥综合能耗按照GB16780《水泥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进行增减,限定值增减1.2kg/t、准入值1.15 kg/t、先进值1.0 kg/t;
4、标注*的指标项为限定性指标;
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在上述评分的基础上加3 分,再进行清洁生产水平评价。
注:1、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涉及的指标项以满分计;
2、水泥粉磨站仅对标注a 的指标项进行评分;
3、标注b的指标项:如果水泥中熟料占比超过或低于75%,每增减1%,可比水泥综合能耗按照GB16780《水泥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进行增减,限定值增减1.2kg/t、准入值1.15 kg/t、先进值1.0 kg/t;
4、标注*的指标项为限定性指标;
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在上述评分的基础上加3 分,再进行清洁生产水平评价。
7 / 7。
(完整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河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2018年4月项目名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标准编制组成员:王碧琳、刘冉、杨士超、王春敏、马学军、曹鑫、王素欣目录1 项目背景 (1)1.1 项目来源 (1)1.2 主要工作过程 (1)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制定原则和技术路线 (2)2.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2)2.2 标准制定原则和技术路线 (3)3 河北省水泥工业污染现状 (6)3.1 河北水泥工业分布及生产状况 (6)3.2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 (6)3.3 河北省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及排放现状 (9)3.4 污染物排放情况 (9)3.5 河北省水泥工业主要问题分析 (12)3.6 国内外相关标准借鉴 (12)3.6.1 国外相关标准 (12)3.6.2 国内相关标准 (14)4 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16)4.1 颗粒物 (17)4.2 氮氧化物 (17)4.3 二氧化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其他污染物 (19)4.5 无组织排放控制 (19)5 排放限值的确定 (20)5.1 污染源与时段划分 (20)5.2 污染物控制项目 (20)5.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订依据 (20)5.4 技术与管理要求 (22)6 强制性标准的建议说明 (23)7 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 (23)8 标准实施后的企业成本核算和环境效益 (24)9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24)1 项目背景1.1 项目来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8年第9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控制污染排放、调节行业准入和压减落后产能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降低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序推进水泥行业去产能的科学性、精准性,提升和改善河北省大气环境质量,省环保厅决定强化标准倒逼机制,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水泥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
最全的排污系数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一)燃料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系数1、每t蒸气所产生的烟气量[单位:米3/(时·t)]若锅炉尾部的实际过剩空气系数a值与表内数值不同时,并要将排烟量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排烟量,可按下式计算:GNm=a/a'VD273/273+t'式中:GNm——标准状态下实际排烟量(标米3/时);a'——表中过剩空气系数;V’——表中排烟温度t'时的烟气量(米3/时)t'——表中的排烟度(oc)a——实际过剩空气系数;D——锅炉蒸发量(t/时)。
2、燃烧1t煤炭排放的各污染物量(单位:kg/t)注:S*指煤的含硫量(%)。
若煤的含硫量为2%,则1t煤然烧排SO2为16.0×2=32kg。
统计固体、液体和气体等燃料排放的各种污染物量时,如公式法和查表法计算的结果不同时,以公式计算的结果数为准。
3、燃烧1立方米油排放的各污染物量(单位:kg/米3)注:S*指燃料含硫量(%),计算方法与燃煤同,油类含硫量:原油0.1%-3.3%,汽油<0.25%,轻油0.5%-0.75%,重油0.5-3.5%4、燃烧1百万立方米燃料气排放的各污染物量(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系数1、冶金工业(1)钢铁工业(2)有色金属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单位:t)2、煤炭工业3、化学工业(1)无机化学工业无机化学工业包括酸碱、合成氨、氮、磷、钾肥和各种无机盐类的生产,下面只介绍几个主要行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系数。
(2)有机化学工业有机化工是以石油、煤、天然气为原料,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制得有机原料或产品,有机化工副产品多、废水量大,现将部分有机原料或产品的污染物排放系数作以介绍:1)基本有机合成基本有机合成工业排污系数:2)高分子合成工业3)石油工业4)日用化学工业(单位:t)5)农药工业(单位:t)4、轻工业(1)食品工业(2)造纸工业(3)纺织印染工业5、制革工业制革工业中,污染物主要来自准备工段和鞣制工段产生的工业废水。
产排污系数表
工业粉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工业废气量
球团矿
膨润土
竖炉法
≥8平方米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工业废气量 烟尘 工业粉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直排 直排
烧结矿 球团矿 炼钢生铁 焦炭 煤粉 高炉法 350-2000立方米
直排 直排 /
排污系数 3246 0.355 0.32 Si(1-) 0.584 2825 2*(S1-S2) 0.143 6200 0.539 0.322 0.131 0.17 /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铁矿 石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 工业来自气量 烟尘单位 标立方米/吨-烧结矿 千克/吨-烧结矿 千克/吨-烧结矿 千克/吨-烧结矿 千克/吨-烧结矿 标立方米/吨-烧结矿 千克/吨-球团矿 千克/吨-球团矿 千克/吨-球团矿 标立方米/吨-铁 千克/吨-铁 千克/吨-铁 千克/吨-铁 千克/吨-铁 吨/吨-铁
产污系数 3246 12.553 19.2 2*(S1-S2) 0.584 2825 9.45 2*(S1-S2) 0.143 6200 33.7 15.3 0.131 0.17 0.35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静电除尘法 静电除尘法 静电除尘法 干法或湿法脱硫 直排
烧结矿
焦粉 煤粉 铁精矿
带式烧结法
50-180平方米
产排污系数手册
工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培训教材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的使用1 产排污系数手册简介1.1 产排污系数手册汇编原则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工业行业代码顺序(小类)(从“0610煤炭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一直到“4690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依次汇编形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1.2产排污系数手册涵盖范围《手册》共计10个分册,以国民经济分类中小类行业为单位编写。
1.2.1《手册》涵盖行业范围1)实测和类比使用的小类行业,共351个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统称为“工业行业”)共有39个大类行业,524个小类行业(不包括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手册》涵盖了其中的32个大类行业,351个小类行业,共涉及1344种原料、8367种产品、1026种工艺,给出了10504个产污系数和12891个排污系数。
其中259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见表1-3)。
2)进一步补充完成系数手册的小类行业,共15个有一些产品量较少、相对污染较大,但由于数据基础较差等原因需花费更长时间才能完成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小类行业或其中部分产品。
这类小类行业共15个,拟在2008年6月之前完成产排污系数的核算。
3)无需做系数的小类行业,共118个包括产量少或无产品生产的行业;军工、涉密或带放射源的行业;污染少或无普查污染物指标的行业。
4)通过其他方法完成的小类行业,共40个这些小类行业可通过采取监测法、物料衡算法进行填表,也可采用排污申报的数据进行普查填表。
1.2.2《手册》涵盖污染物(指标)范围本《手册》完全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定的32项重点污染物(指标),涵盖了其中全部工业污染源的重点污染物(指标),共计27项(见表1-1)。
产排污系数手册
工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培训教材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的使用1 产排污系数手册简介1.1 产排污系数手册汇编原则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工业行业代码顺序(小类)(从“0610煤炭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一直到“4690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依次汇编形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1.2产排污系数手册涵盖范围《手册》共计10个分册,以国民经济分类中小类行业为单位编写。
1.2.1《手册》涵盖行业范围1)实测和类比使用的小类行业,共351个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统称为“工业行业”)共有39个大类行业,524个小类行业(不包括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手册》涵盖了其中的32个大类行业,351个小类行业,共涉及1344种原料、8367种产品、1026种工艺,给出了10504个产污系数和12891个排污系数。
其中259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见表1-3)。
2)进一步补充完成系数手册的小类行业,共15个有一些产品量较少、相对污染较大,但由于数据基础较差等原因需花费更长时间才能完成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小类行业或其中部分产品。
这类小类行业共15个,拟在2008年6月之前完成产排污系数的核算。
3)无需做系数的小类行业,共118个包括产量少或无产品生产的行业;军工、涉密或带放射源的行业;污染少或无普查污染物指标的行业。
4)通过其他方法完成的小类行业,共40个这些小类行业可通过采取监测法、物料衡算法进行填表,也可采用排污申报的数据进行普查填表。
1.2.2《手册》涵盖污染物(指标)范围本《手册》完全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定的32项重点污染物(指标),涵盖了其中全部工业污染源的重点污染物(指标),共计27项(见表1-1)。
产污系数
2613无机盐(电石)制造业1 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电石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石行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气量、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固体废物等。
2 注意事项1.电石行业按炉型分为内燃炉和密闭炉,在统计一个企业的污染物产排量时要分炉型进行统计,然后合计。
2.工业废气量、二氧化硫、烟尘污染物指标为电石炉(属工业窑炉)产生;工业粉尘为产品破碎、筛分、运输过程产生。
3.密闭炉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送往锅炉燃烧利用热能,因此密闭炉部分无废气排放。
2613无机盐(电石)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注:①工业废气量、二氧化硫、烟尘污染物指标为电石炉产生;②工业粉尘为产品破碎、筛分、运输过程产生。
3112 石灰和石膏制造业(I)1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3112行业中311210石灰生产企业的产排污系数核算,不包含311250石膏生产。
31121003熟石灰、31121005水硬石灰是以生石灰(即31121001生石灰)为原料的后续再加工产品,其加工工艺过程无废气直接排放,可视为在直接生产过程无污染物排放。
本手册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311210石灰生产企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气量、烟尘、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2 注意事项2.1 考虑到本行业的生产特点和污染物的特性,本表未完全按照产品分类目录进行系数的给出,而是结合“产品、燃料、工艺、规模”组合给出系数,在进行311210石灰产品污染源普查时,请根据产品、燃料、工艺、规模来查找其对应的产排污系数。
2.2 绝大多数石灰生产企业拥有不止一条石灰生产线,普查时需要对单条生产线查找“产品、原料、工艺、规模”组合分别进行统计计算,然后对所有规模的窑型、产品进行累加,以计算出该企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解读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覆盖行业范围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给出了25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91个小类行业类比采用其它行业的产排污系数;12个小类行业和2个工艺的产排污系数正在测算,将在4月底完成系数研究工作后
下发;163个小类行业未安排做系数。
《系数手册》中没有给出该普查对象所需的产排污系数的,或主要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工艺与《系数手册》中“四同”组合不相符的,也没有可用的类比系数的普查对象,其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的核算按照国污普办[2008]12号相关精神执行。
一、《系数手册》”给出的259个小类行业清单
二、《系数手册》”给出的91个小类行业的类比系数清单
三、补做系数研究的12个小类行业和2个工艺
四、未安排做系数163个小类行业
没有该行业产排污系数的,行业有产排污系数但是部分工艺、产品没有系数的,
行业有产排污系数但是指标不全的等情况按照[国污普办〔2008〕12号]相关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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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水泥制造行业
本《手册》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编制,联系人:王雅明,联系电话:0。
1 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水泥制造业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泥制造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量(窑炉)、工业废气量(工艺)、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
2 注意事项
本手册产排污系数的核算针对九种“四同组合”分别进行,当企业有多条生产线或多种生产工艺时,应分别对应表中相应的“四同组合”类别,分别查出相应的产排污系数。
“四同组合”中未包含的在使用说明中查找类比规定的相近组合,而后确定污染物种类及选取对应的产排污系数。
原料中钙质原料主要指石灰石、电石渣等;硅铝质原料主要指砂岩、页岩、粘土、粉煤灰、煤矸石等;铁质原料主要指铁矿石、铁矿粉、硫酸渣等;混合材主要指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火山灰质材料等。
烟尘排污系数用区间表达,具体选用时依据所采用的末端治理技术而定。
过滤式除尘法(复膜)是指采用复膜滤料的袋收尘;过滤式除尘法(普通)是指采用玻纤袋或布袋等普通滤料的袋收尘;其它除尘方法主要指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湿法除尘法、单筒旋风除尘法和多管旋风除尘法等。
二氧化硫产排污系数用区间表达,具体选用时依据燃烧用煤中的全硫含量取值,当全硫含量小于1%时,取④值;当全硫含量大于1%、小于2%时,取⑤值;当全硫含量大于2%时,取⑥值。
粉尘无组织排放系数用区间表达,因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存在很大差异,故手册中给出的系数范围较宽,具体取值时,应阅读手册中“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结合普查企业实际,选取合理的系数。
对于采用湿法回转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工艺的生产线,产排污系数选用四同组合中新型干法工艺、小规模组合的产排污系数。
对于化工、冶金、煤炭等行业利用电石渣、磷渣、煤矸石等工业废渣作原料生产水泥的生产线,产排污系数依据生产工艺和规模,在对应的组合中选取。
对于近年来出现的水泥配置站,只有粉尘和工业废气量(工艺)两种污染物,产排污系数选择小规模粉磨站对应的产排污系数,用区间表达的取下限。
当水泥生产企业将水泥熟料销售到粉磨站时,所销熟料量要计入水泥产量中,以便计算相应的污染物产排量。
将计算得出的各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分别填入污染源普查表。
九种污染物涉及的表格分别为:表号G105《废水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普查表》、G109《废气及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普查表》。
3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
粉尘无组织排放的种类及来源
水泥工业无组织排放粉尘的种类有原料粉尘、生料粉尘、燃料粉尘、熟料粉尘和水泥粉尘等。
原料粉尘主要来自钙质原料(石灰石)、硅铝质原料(砂岩、粘土、粉煤灰等)和铁质原料(铁粉、硫酸渣等)进厂、破碎和预均化环节,此类粉尘无组织排放
占水泥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的一半以上。
生料粉尘主要指原料配料、粉磨、均化、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该种粉尘无组织排放随着水泥工业的技术进步越来越小。
燃料粉尘主要指煤进厂、储存、倒运、破碎、粉磨、输送等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尤其装卸和倒运过程产生的煤粉尘排放居多。
熟料粉尘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熟料输送、下料、二次倒运过程,尤其以二次倒运产生的扬尘居多。
水泥粉尘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于水泥包装、散装和运输环节,尤其以装运环节居多。
粉尘无组织排放影响因素
水泥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的产生量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分述如下:
1)环保设施。
水泥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大多产生于原料运输,物料转运,物料下料口,水泥出厂等环节,若对上述过程设置了有效的收尘设施,则可以有效地减少和消除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否则扬尘无法避免,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就会加重。
2)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是决定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的关键因素。
过去传统落后的水泥工艺(如立窑、湿法回转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由于设计建设时的环保投入较少,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点的部位较多,所以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也较大,而近年来发展迅猛的以预分解窑工艺技术为主导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注重了环保投入,不仅排放点实现了达标排放,而且对扬尘点也采取了消烟除尘技术措施,有效遏制了粉尘无组织排放。
3)管理水平。
众所周知,管理因素也是影响水泥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的重要因素。
如果水泥企业重视生产管理,特别是环保设施和消烟除尘的管理,除尘设施、设备运行完好,维护检修到位,检查考核经常化、制度化,粉尘无组织排放一定很轻微,否则,后果严重。
课题组通过调查与评估,给出了各种四同组合粉尘无组织排放的产排污系数的取值范围(见系数表单),具体取值应视企业环保设施、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而定。
3111 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
注:①见“使用说明”中;②窑炉系统带余热发电时,系数放大倍;③见“使用说明”中;④⑤⑥取值见“使用说明”中;⑦取值见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
3111 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
注:①见“使用说明”中;②窑炉系统带余热发电时,系数放大倍;③见“使用说明”中;④⑤⑥取值见“使用说明”中;⑦取值见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
3111 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2)
注:①见“使用说明”中;②窑炉系统带余热发电时,系数放大倍;③见“使用说明”中;④⑤⑥取值见“使用说明”中;⑦取值见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
3111 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3)
注:①见“使用说明”中;②窑炉系统带余热发电时,系数放大倍;③见“使用说明”中;④⑤⑥取值见“使用说明”中;⑦取值见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
3111 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4)
注:①见“使用说明”中;②窑炉系统带余热发电时,系数放大倍;③见“使用说明”中;④⑤⑥取值见“使用说明”中;⑦取值见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
3111 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5)
注:①见“使用说明”中;⑦取值见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
3111 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6)
注:①见“使用说明”中;②窑炉系统带余热发电时,系数放大倍;③见“使用说明”中;④⑤⑥取值见“使用说明”中;⑦取值见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
3111 水泥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7)
注:①见“使用说明”中;②窑炉系统带余热发电时,系数放大倍;③见“使用说明”中;④⑤⑥取值见“使用说明”中;⑦取值见无组织排放调查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