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加计实操指引26问26答(汇总整理立项、知产、研发费用、高新收入等实操中的各种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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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品税收确认操作教程

高新技术产品税收确认操作教程

高新技术产品税收确认操作教程在现代社会中,高新技术产品的发展和应用日益广泛,对于企业来说,准确确认高新技术产品的税收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为企业提供一份操作教程,以帮助他们正确确认高新技术产品的税收政策。

一、了解高新技术产品的定义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具有高新技术含量,能够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并可用于实际生产和服务的产品。

对于企业来说,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产品的标准,只有确认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

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享受高新技术产品的税收政策,企业需要首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计划、研发人员资料等,提交给当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一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按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一旦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便可以按照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进行操作。

首先,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企业可将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确定在150%到175%之间,这将有助于减少企业的税负。

其次,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投入的税前奖励。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计税前就得到一定比例的奖励,缓解企业的研发成本压力。

四、合理利用高新技术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和研发而设立的,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

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研发活动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从而最大程度地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企业在享受高新技术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例如,企业要确保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提供虚假信息。

另外,企业也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税和记录,确保相关税收事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六、审计和风险管理在享受高新技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企业还需进行审计和风险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实务问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实务问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实务问答作者:臧小丽律师来源:中国股东维权网1、问: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好处?答: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以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企业所得税的普通税率是25%。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更有机会获得创业风险资金投资,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也是以自主创新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

2、问:是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答:不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配套法规,部分企业的税收优惠幅度可以大于高新技术企业。

这些企业即便达到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也不宜申请认定。

这些企业包括:(一)从事《企业所得税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可以免征、减半征收所得税,详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8条;(二)从事《企业所得税法》第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企业以及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企业,可以享受五年的税收优惠期,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9条、第110条;(三)从事技术开发以转让研究成果为主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第27条第4款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1条规定,500万元以内所得免征、500万元以上所得减半征收所得税;(四)新税法实施后仍在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

依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新税法2008年1月1日实施以前,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3、问: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能否永久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答:不能。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企业也就不能再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高新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手册

高新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手册

高新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手册一、政策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企业必须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2、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研究开发费包括:(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4、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

5、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操要点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操要点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操要点1.概述2.税前加计扣除比例3.适用范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纳税人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2)纳税人自行开展研发活动,取得的研发成果归属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人;(3)纳税人发生的研发费用已经实际发生并支付。

4.研发费用的确认企业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材料:(1)按照科研项目支持政策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申报书;(2)填写项目执行计划和进度表;(3)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科技文献、技术报告、实验记录等技术文件;(4)购买研究设备和设备租赁合同;(5)员工工资单和研发人员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

5.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计算企业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步骤如下:(1)先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按照50%的比例进行加计扣除;(3)将加计扣除后的研发费用金额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得出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企业所得税。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注意事项在实操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研发费用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费用,不能是虚假或未支付的费用;(2)研发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3)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需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并接受税务部门的核实和检查;(4)对于纳税人提出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税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核查和审查。

7.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程序企业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后,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3)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现场核查企业的研发活动和费用的真实性;(4)税务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并出具税务核查意见。

研发费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问答

研发费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问答

研发费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问答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早在2015年11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财税〔2015〕119号文件),该通知对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并规定自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起,企业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新政策。

与此同时,2016年1月底,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修订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这对于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有鉴于此,为使纳税人、广大基层税务干部熟悉掌握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的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新政策主要变化内容,我们采取问答形式进行简要归纳。

第一部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政策问答⒈自2016年度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否需要在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税务机关备案前,到科技部门进行研发项目确认?答: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自2016年度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对企业的研发活动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的规定,并无明确要求。

因此,自2016年度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备案前,不需要到科技部门办理研发项目确认登记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⒉哪些行业的研发活动不得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答:财税〔2015〕119号文件采取类似“负面清单”的形式确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和活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税务实操与应用答疑集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税务实操与应用答疑集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税务实操与应用答疑集锦1. 已经享受了三免三减半的光伏发电行业还能享受加计扣除么?答:在免税期间享受加计扣除意义不大。

三免期间享受加计扣除没有意义,三减半期间享受加计扣除是有意义的。

不建议人为过度操作。

2. 医药制造企业(仿制药)开展的“一致性”评价,须开展临床试验且费用较高(但“新”意不足)。

此类能直接归集?答:对于仿制药企业没有进行生产但是在临床试验阶段,也可以作为一个研发项目进行立项,然后对于相关费用进行逐步归集,问题不会太大,但是直接归集这个肯定是不可取的。

3. 工业企业为了线路销售,请设计公司设计开发的微信销售小程序的费用能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么?答:个人认为可以。

微信销售小程序的研发活动不要写的太简单,名字上需要艺术化处理。

4. 为客户定制产品,发生的料工费,计入研发费用还是生产成本?答:并不是所有的私人定制都属于单品单机项目。

为客户定制产品过程中前期有研发过程,研发完以后再投入生产的话,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应该先期进入研发费用,后期进入生产的时候才进生产成本。

有的研发产品在研发完成的时候产品就形成了,这时不建议计入生产成本还是建议计入研发费用科目。

5. 研发材料中用的研发人员劳保用品能加计扣除吗?答: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有一项职工福利费用,研发人员的职工福利费是可以加计扣除的但是研发人员的劳保用品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如果你在会计处理的时候把研发人员的劳保用品放到了职工福利费里面进行核算的话,可以放到其他费用里进行核算。

如果单列科目劳保用品,是没有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的列举事项的,就不可以加计扣除。

6. 水污染治理企业,各家水厂建造的过程中由于水质和处理工艺等不同,会设计不同的管线铺设和电路处理等方案,还有设计工艺,最后形成水厂资产,这种可以认为是创意活动,对于形成的水厂资产加计扣除吗?答:对于创意设计活动,首先是设计费,设计工艺,最后形成水厂资产的话,能不能除这里不好判定。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指引(政策、实务、会计、申报)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指引(政策、实务、会计、申报)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指引(政策、实务、会计、申报)第一章政策要点一、享受主体(一)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财税〔2017〕34号规定的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具体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二、优惠内容(一)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三、享受条件(一)研发活动的定义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务问题及优化措施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务问题及优化措施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务问题及优化措施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类型之一,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优惠的重要途径。

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和政策的不断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务问题和优化措施也成为了当前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国家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而设立的政策,允许企业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基础上增加50%的加计扣除,即将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150%后再计入成本,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经济发展。

在实践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也存在一些财务问题。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受到质疑。

由于政策的落实和执行需要一定的审批程序,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遇到了手续繁琐、流程复杂的问题。

由于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限制,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可能由于自身的条件不符合政策要求而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执行差异也导致了企业在不同地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存在的差异性和不确定性。

针对以上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优化措施。

在研发费用确认和计量上,企业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在政策落实和执行上,企业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了解和掌握政策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在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上,企业应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确保自身符合政策要求,并积极筹划、调整相关研发活动,以便更好地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在地方性政策的执行差异上,企业应加强对地方性政策的了解和把握,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优惠的重要途径,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财务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与操作执行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与操作执行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操作执行指引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越来越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

为了鼓励企业对研发的投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之一就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这篇文档旨在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操作执行指引,帮助企业合理享受相关政策。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该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加计扣除一定比例。

该政策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谁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必须为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科研开发活动的费用。

3.企业必须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程序。

税前研发费用的计算方法企业在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前,需要先计算税前研发费用。

税前研发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税前研发费用 = 企业在该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其中,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是指:用于研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服务等方面的、必要的支出,包括:工资、研究开发设备、试制费、比较试验费、测试检验费、计算机软件及版权费、专利申请费、科研纪律检查费、及其他与科研活动有关系的支出。

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和限额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可以将税前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时加计扣除一定比例。

该比例为150%。

也就是说,当企业发生实际研发费用时,可以将150%的费用加计扣除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

此外,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确立了确定的限额标准。

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50%的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执行指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执行指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概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该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创新和科技进步。

本指引旨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执行细则进行解读和说明,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适用该政策。

2.适用范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

具体适用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加计扣除比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 30%。

即企业可以将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 30%的比例加计扣除。

4.研发费用范围研发费用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支出和间接研究开发支出两部分。

4.1直接研究开发支出直接研究开发支出是指为开展研究、试验和开发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人员费用: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直接相关的人力成本;-实验设备费用:购置或租赁实验设备所产生的费用;-材料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购买的材料所产生的费用; - 测试费用:进行研究开发过程中所需的测试所产生的费用; - 知识产权费用:为获取或维护知识产权而支付的费用。

4.2间接研究开发支出间接研究开发支出是指为直接研究开发活动提供支持和配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管理人员薪酬:直接参与研发管理工作的人员薪酬; -办公场地租金:供研发活动使用的办公场地租金; - 管理及技术咨询费用:为研究开发项目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5.税前加计扣除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可以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之前进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5.1确认符合条件企业首先需要确认自身是否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条件,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5.2计算研发费用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并将其划分为直接研究开发支出和间接研究开发支出两部分。

5.3加计扣除比例根据国家规定的加计扣除比例,将直接和间接研究开发支出按比例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指引[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指引[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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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指引[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随着新企业所得税的实施,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指导和规范高新技术企业收入的核算及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专业技术委员会特制订本指引。

一、收入成本核算的指引
1、收入账户的设置:除原有的科目外,应设置“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五个二级科目,分别用于核算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各项收入。

至于上述五个二级科目应设置在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总账科目下,应根据企业营业情况而定,企业以商品销售收入为主的,其科目设置如下:主营业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其他的二级科目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反之亦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各项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按原来规定执行。

2、成本账户的设置:除原有的科目外,应设置“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成本”、“技术转让成本”、“技术承包成本”、“技术服务成本”、“接受委托科研成本”五个二级科目,分别用于核算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各项成本。

至于上述五个二级科目应设置在主营业务成本还是其他业务成本总账科目下,应根据企业营业情况而定,企业以商品销售成本为主的,其科目设置如下:主营业务成本--“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成本”,其他的二级科目在其他业务成本中核算,反之亦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各项成本以外的各项成本按原来规定执行。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指引
1、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应启用“成本类”中的“研。

【会计实操经验】高新认定中的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包括哪些?

【会计实操经验】高新认定中的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包括哪些?

【会计实操经验】高新认定中的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包括哪些?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中,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四、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三、认定条件……(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2. 总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逐渐成为企业研发投入的重要支持措施。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操作这一政策,本文将就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提供操作指南。

一、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概述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我国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而制定的财政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将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在税前再次扣除一定比例,以减少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力度。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旨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1.企业类型: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2.研发费用类型: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应当具有明确的标准和合法的凭证,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测试费用等。

3.研发项目要求:研发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且应当获得国家认可。

4.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额度:税前扣除的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为50%~75%。

2.建立研发费用台账: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研发费用台账,记录和归集所有研发费用支出情况,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研发项目申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进行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经过国家认可批准。

5.及时申报审核:企业应当及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报送税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政策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研发费用凭证不全:如果企业的研发费用凭证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可能导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无法执行,增加企业的税负。

2.研发项目不符合要求:如果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不符合政策要求或没有获得国家认可,也将无法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我国为推动科技创新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支持政策。

企业应当认真理解政策内容,合理规划研发投入,遵守政策规定,确保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及高新收入归集方法与技巧

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及高新收入归集方法与技巧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管理和收入的
归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科技企业的持续创新和发展,需要通过科
学的方法和技巧来管理研发费用和归集收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及高新收入归集的方法与技巧。

1.研发费用的管理
研发费用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支出,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

首先,
建立科学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包括研发费用预算、费用控制、费用分摊
等方面,确保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其次,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申请、审批、执行和结算等环节,提高研发项目的管理效率。

另外,注重研发费用的分析和评估,通过对研发费用的监控和分析,及时调
整和优化研发策略,提高研发费用的效益。

2.高新收入的归集
3.技巧与实践
在研发费用的管理和高新收入的归集中,还需要掌握一些技巧与实践。

首先,采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和系统,提高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的管理
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注重内外部合作和沟通,加强与研发团队、供应商、合作伙伴以及政府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的管理和归集。

另外,加强员工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
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综上所述,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及高新收入的归集需要
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巧,包括建立研发费用的管理体系、高新收入的归集
体系,注重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的分析和评估,加强技术与实践。

通过有
效的管理和归集,可以提高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的效益和质量,促进科技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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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加计实操指引26问26答(汇总整理立项、知产、研发费用、高新收入等实操中的各种疑难杂症)[作者]华税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0.03.063月份是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梳理、专项审计的关键时期,从政策演进看,申报越来越便利,认定通过的概率越来越高。

申报的“宽松、便利”对企业的内控实质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立项规划(撰写)、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收入确认、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企业容易遇到哪些问题?存在哪些风险?财务、技术如何避免互相挖坑?本篇结合实操整理26问26答,供读者参考。

项目资料篇(RD)1. 研发立项名称有哪些雷区?政策指引:根据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实操指引:不要使用“优化、提高、增强”等字眼,项目从名称上就容易判定为仅是对已有产品或技术的常规性升级,而一旦被抽查,则企业将可能被要求提供两年或更久的资料,将当年度新立项资料与以前年度资料进行比对,如存在重复立项嫌疑,则可能面临项目被否的风险。

2. 立项计划书、立项决议、成果报告、效应情况说明仍然都需要准备么?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公告、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各地高新认定公告所附资料提交要求实操指引:根据新规,加计扣除需要留存备查的项目技术资料是立项决议、立项计划书,因此立项计划书应当尽量详备,包含项目研究背景、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阶段安排等核心内容。

划重点:部分企业在撰写项目资料时,立项计划书过于简单,用项目组人员安排、阶段安排等内容虚增篇幅,核心内容只有三五百字,建议整改,完善立项计划书内容,成果报告、效应说明建议仍应撰写,二者内容可以有机转化为高新认定要求的“结题报告”中,并不“白写”。

3. 立项时点、项目周期和知识产权的申请有先后顺序么?先有立项还是先有知识产权申请?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的,一般都会伴随有立项,建议同步进行,有发明申请的,项目周期一般较长。

4. 为什么建议有发明申请对应的项目,立项周期尽量>发明取得所需时限?“老高新”及加计扣除持续多年在进行的企业,税务机关检查时,会提出“你们做了这么久的研发,一项成果都没有形成么,财务处理上为什么从没有计入资本化的部分?”因此,建议“老高新”应当统筹技术、财务部门,协同解决上述问题。

研发支出进入资本化阶段,需要确定时点,目前来看,税、企、审三家容易达成一致的判断标准为:发明的取得(软件类、游戏类公司取得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其他软著因技术的持续性和转化度较低,一般不考虑资本化),因此建议发明对应的项目周期在立项规划时可以考虑这个因素。

例如RD01立项周期2016.1-2019.12,发明证书若在2019.7月份取得,则取得当月可以作为归入资本化时点的一个标志,财务、技术部门会签《关于XX项目进入开发阶段的决议》,以使企业的研发更具持续性。

若立项周期短,则证书取得时,项目已结项,即使在项目中后期确认能够形成成果,也缺乏支撑计入资本化阶段的证明,白白失掉计入资本化的有利时机。

5. 立项计划书中“试运营、小试、中试、上线测试”等容易给财务留下什么样的坑?阶段安排中出现“X年X月,XX项目进行系统测试;在XX地区进行试运营;XX产品进行小试/中试”,若软件企业研发的X系统进入测试阶段,则标志研发可以确认有技术形成,同理产品进入小试、中试阶段,则基本标志研发可能取得成果,则此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计入资本化阶段,最终根据是否产生成果结转无形资产或费用。

财务处理应当与技术资料撰写同步,技术资料中阶段安排如此明显,财务仍然全部费用化,互相不匹配,则面临风险。

对于软件公司而言,产品试运营、系统调试税务机关还可能认定项目已经结项,但软件公司的研发并不因此结束,存在特殊性,因此,企业还应当促进财务部门理解研发过程、技术部门理解基本的财务处理框架,避免费用调整风险。

知识产权篇(IP)6. 知识产权需要几个符合高新要求?多多益善,现行要求最低门槛:1个发明或6个以上的实用新型、软著。

提请企业关注,企业知识产权的取得应当注重持续性,不应在申报年度集中获取,以体现研发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

么?已经申报使用过的II类(实用新型、软著)不可以再使用,若相关知识产权转化的技术仍持续体现在技术服务或销售产品中,则可以继续匹配,以体现企业研发的持续性。

8. 知识产权如何取得高分甚至满分?自主研发、I类最好、与企业的主营业务之间关联性紧密,符合数量、质量要求可能取得满分。

9. 知识产权取得的时间有要求么?必须在2017-2019年度之间么?需关注各地政策,目前已有地区规定2020年度申报,知识产权应当是在2017-2019年度取得,其他地区虽然未有类似强制性规定,但可能影响知识产权的得分,并逐步演化为此后政策调整的方向,企业在此后年度应当注重知识产权取得的连续性。

成果转化篇10. 什么是成果转化,成果转化的形式是什么,资料如何提供?限缩理解,科技成果可以理解为取得的知识产权,转化是指这些成果的应用,可能形成技术、也可能形成新产品。

转化为技术的,可以提供技术服务合同,转化为产品的,可以提供销售合同、检验报告等。

11. 研发立项3年内多少个合适?成果转化3年≥15个,意思是必须要立够15项么?根据北京市申请认定实践,项目立项不一定有15个,甚至只有一个立项,都可能产生N多个成果,可能取得数个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但成果转化3年内≥15个可以得满分,也就意味着要有15种成果转化的形式来证明,那么这15个成果可能交叉对应1个或多个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数量不够15个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建议企业项目数量3年达到15个,一个或几个大的立项如果能转化为15个以上不同的成果形式,那么说明这些立项理论上也应该有15个以上技术点或研发点,那必然能够立出来15个以上的独立项目,因此建议立项数量还是要从严把控。

成长性指标篇12. 成长性得0分的情况多么,成长性指标得0分就无缘高新么?成长性得0分非常普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创新、研发活力下降,但得0分,还有80分,超过70分就能通过认定,其他部分补上即可。

此外,若成长性指标为0,企业初创期以研发为主,处于亏损状态或微利,研发费用非常高,结合其他研发立项资料反而可能在其他部分都取得高分,通过认定。

研发费用归集篇13. 高新申报时研发费用/销售收入比例如何确定,是各年度÷各年度么?不是,是(17 +18+19)研发费用/(17+18+19)销售收入。

案例:某企业17-19年度收入分别为4亿、6亿、1.7亿,则根据高新要求,应当以2019年度收入1.7亿(5000万-2亿之间),确定三年度研发费用总和占比应当不低于三年度销售收入总和的4%,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提倡企业,不应集中到财务审计、专项审计进场的时候,才想到来不及,而应当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有规划的考虑研发投入、销售收入的增长/下降是否合理,应当做怎样的调整。

例如,前述案例中企业,应当根据19年度费用数量,三年总费用/总销售收入>4%,而此前年度收入较高,则可能引发总比例算下来不通过风险。

14. 研发费用占比越高越好么?不是,原则上研发费用占比高说明企业投入研发力度大,但研发费用同比上涨幅度过大,可能引发数据异常被税局关注到风险。

因此,研发预算制度企业要重视起来,对研发投入一定程度上还是要和企业的实际经营需求同步,最直观的判断,就是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15. 人工费、材料费占据研发费用的总比例各为多少合适?不绝对,跟企业类型有关。

部分制造业企业往往材料费占比较高,因为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消耗,部分耗用材料价格昂贵。

软件技术类企业则人工费占比较高、研发人员占比较高,不能一概而论,总之要符合行业常态,且应关注企业同比增长幅度在合理区间,与企业销售收入增长比例保持平衡,以体现研发为生产服务的宗旨。

16. 工时分配必须做么?哪些人员应当参与工时分配?研发人员兼有其他生产、管理职能的,应当做工时分配。

例如,某软件企业在申报加计扣除时,税局追问“企业的总经理、总裁是只做研发么?他们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制定,不从事管理工作么?”如果是研发项目的总经理,只负责研发工作当然也可以如实全额计提人工费,但若确实参与管理工作的,研发部门应当制作工时分配表,并留存考勤等予以辅助支撑。

划重点:对于人员人工费用占比较高、知识密集型企业,应当尤其注意人员人工的工时分配问题,研发部门编制工时分配表交人力部门按项目制作各项目人员人工费用底稿,留存备查。

17. 工时分配应当留存哪些资料备查?考勤表、研发项目出勤工时审判单、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归集表、研发人员工作底稿等。

18. 研发支出必须有资本化部分么?不是,但“老高新”企业、研发年限较高企业应当考虑。

以发明取得为依据,软件公司以软著取得为依据。

账务处理举例:项目周期2016.1-2019.12,发明2019年6月取得,2016.1-2019.6计入费用化,2019.7-2019.12计入资本化,2019.12结转无形资产,并于当月开始摊销,摊销金额进行加计。

20. 研发费用——直接投入部分核算时应注意哪些细节?重点指出材料费归集风险,材料费领用时,若本身是可以重复使用但又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例如,生态园林技术研发进行的试验,可能领用苗木,栽培苗木可能用到铁锹等工具,那么这种非直接用于研发的低值易耗工具,原则上不应当计入研发费用,部分企业作为材料费归入且数额较大存在风险,高新、加计相关政策对研发费用进行了类型、概念上的明确,企业若发现某项费用没有可以对号入座的地方的,就需要谨慎。

21. 研发人员入职不满183天,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么?需要调账么?需要满足“三表一致”么?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16修订)》规定“科技人员是指……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

上述两个法条结合理解,累积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是科技人员概念中的限定词,不满183天,则不能认定为科技人员,其费用当然也不累计计入人员人工费用。

财税[2015]119号文等加计扣除政策则只对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进行了发挥作用上的规定,并无时间限制,仅根据政策可以加计。

实操指引:建议调账,将不符合183天及经审计发现发挥辅助作用与研发相关性弱的人员人工费调出,以确保利润表、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一致。

即使不做账务调整,符合183天研发人员人工费及其他研发费用相加占比也应当符合高新占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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