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各部门规章制度
税务局的规章制度
税务局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税收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税务局内部工作人员及与税收征管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促进税收法律的落实,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税务局实行依法治税的原则,严格依法征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打击偷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税务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税收、商业秘密,勤勉、廉洁公正履行职责。
第六条税务局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理制度,规范税收征管程序,提高税收征管理水平。
第七条税务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职责,依法保守税收、商业秘密,坚守岗位,不得徇私舞弊、徇私枉法。
第八条税务局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征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规范化。
第二章征收管理第九条税务局实行以法律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以政策为指导、以制度为保障的税收征收管理方式。
第十条税务局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促进税收工作的合法化、规范化、透明化。
第十一条税务局对纳税人征税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并依法追缴税款、处罚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税务局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税务局要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意识,鼓励纳税人主动遵纳税法、诚实纳税。
第十四条税务局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合作,优化办税服务流程,提高效率,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第十五条税务局要建立健全征税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保障税收工作的高效运转。
第三章稽查监督第十六条税务局要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税收工作公正、廉洁、高效。
第十七条税务局要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激励税收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税务分局遵守的规章制度
税务分局遵守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结合税务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税务分局内部管理事务。
凡有关税务分局内部管理事务的规章、规定和通知,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条税务分局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维护税收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税务分局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第五条税务分局应当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内部控制,确保税收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税务分局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纳税人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税务分局应当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维护税收征管工作的纯洁性。
第八条税务分局应当加强对内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错误,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税务分局设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设副局长、处长等职务,具体职责由局长指定。
第十条税务分局设立办公室、征收管理处、税务专业处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十一条税务分局设立内部监督部门,负责对税务分局内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税务分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内部协调,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税务分局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税务分局应当依法合规使用财务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强财务监管。
第十五条税务分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确保财务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税务分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税务分局应当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四章纳税服务第十八条税务分局应当积极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解决纳税人遇到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6.15•【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欠税公告办法(试行)2.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4.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7.税收执法督察规则8.网络发票管理办法9.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10.税务登记管理办法11.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12.税务行政复议规则13.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14.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5.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6.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7.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8.邮寄纳税申报办法1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20.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1.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22.税收会计制度2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税务部门规章规定的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调整适用相关规定,由新的税务机关承担。
经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清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23部税务部门规章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具体内容如下:一、将《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六条第三款中“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将第十二条中“《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税务部门廉洁规章制度
税务部门廉洁规章制度一、引言税务部门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税务部门的廉洁运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需要建立健全的廉洁规章制度。
本文将针对税务部门廉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进行探讨。
二、利益冲突的管理为了防止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利益冲突,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1.财产申报制度–所有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报个人财产情况,确保财产的来源合法合规。
–财产申报信息应当保密,只在必要情况下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于财产申报不实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2.禁止利益输送–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宴请、旅游等不当利益。
–对于涉及利益输送的情况,应严格进行社会舆论监督,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利益冲突管理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如实向组织报告利益冲突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利益冲突。
三、报告制度和监督机制为提高税务部门的透明度和廉洁度,需要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和监督机制。
1.举报制度–对于涉及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应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公民、组织和其他相关方主动发现和揭发问题。
–对于举报行为应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监督机制–税务部门应设立内部监察机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
–内部监察机构应独立、公正、高效地履行监察职责,对违纪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3.外部监督机制–税务部门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业协会、媒体、公众等监督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四、奖惩制度为激励廉洁行为,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打击,需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
1.廉洁行为奖励–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廉洁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应给予相应奖励,以鼓励更多的人员履行廉洁职责。
2.违纪行为惩处–对于违反廉洁规章制度的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措施。
税务局各部门规章制度
税务局各部门规章制度勤制度一考勤由分局长室负责,建立考勤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由***负责整理与装订并报送人教科。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未驻乡干部每天上午8:00前到分局长室签到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代签到者扣代签人1分。
三、临时性请假须向分局长申请,由局长决定批准与否和替换人员,擅自外出每次扣2分。
四、事假三天以内必须写出局面请假条,由分局长批准,三天以上报县局人教科批准,擅自旷工一天扣5分。
五、县局、分局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时间一律不允许缺席,每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使办税服务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纳税人来大厅办理有关纳税事宜,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
二、纳税大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厅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干净的座位、必备的纸笔。
三、大厅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途有事请假需向局长说明,一天以上需凭请假条向分局长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听音乐吃零食及早餐,不得串岗,不准大声喧哗,必须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五、服务大厅实行卫生责任制,坚持一天一扫,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5:00进行全面清扫。
六、大厅必须设立来电登记薄和意见箱,电话记录由胡蓉管理,不准乱打与联系工作无关的电话,接来客电话要做到文明礼貌、用语礼貌。
七、大厅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着装。
八、大厅服务人员应遵守县局有关税收操作程序,爱护好一切办公用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离开时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财务经费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和执行《会计法》,加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收入及时入帐,支出严格审批。
二、规范会计凭证,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以上的签字,缺一不为合法凭证,会计有权拒付。
三、分局经费单项开支在**×元以下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元以上报县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
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
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税务分局是国家税务局下设的管理街道、社区的税务机构,主要负责征收、管理地方税种,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落实、税收服务等工作。
税务分局拥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税务工作的顺利、高效运行。
下面将对税务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总结。
一、管理制度1.税务分局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的领导机构、职责与权限、工作机构等,明确了各个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关系,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2.值班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职责、权益,以及值班日志记录、应急预案等内容。
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及时有效处置。
3.信息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各类信息管理的标准、程序、流程,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4.办公室管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办公室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录入工作等事宜,保障办公室运转顺利。
二、人事管理制度1.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人员招聘的流程、程序、标准等,保证招聘程序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2.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员工培训的内容、方式、要求等,确保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3.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各类福利待遇标准、范围、发放程序等,保障员工的待遇权益。
4.差旅费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差旅费相关的政策、标准、程序等,确保差旅支出合理、规范。
三、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会计核算、报表制作、账务处理等各项管理标准、流程、程序等,确保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资产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资产管理的使用、保管、清查、计提等事项,确保资产使用合理化和管控有效性。
3.经费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经费使用的程序、流程、标准等,保障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四、行政管理制度1.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税务分局涉及行政审批的流程、程序、标准等,确保办理审批时合规、高效、有序。
税务机关规章制度
税务机关规章制度税务机关是负责税收征管的行政机构,为了保证税收的公平、合理和高效征收,税务机关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税务机关规章制度的概念、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的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概念税务机关规章制度是指税务机关为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
它涵盖了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各项工作规定,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政策指引、执法程序、办税服务等方面。
税务机关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重要性税务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证税收征管的公正性、透明度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税务机关规章制度可以明确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规范税务人员的行为,避免滥用职权和违规操作。
其次,税务机关规章制度可以提供标准的操作指引和执法程序,确保税务工作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
再次,税务机关规章制度可以提供便利的办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和透明的办税环境。
最后,税务机关规章制度可以加强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主要内容税务机关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涵盖了税务机关的各项管理与执法工作。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政策与指引:规定了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为税收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2.征纳管理: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明确了各个纳税人群体的征纳规则和纳税申报流程。
3.税务执法:规定了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和执法要求,确保税收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4.办税服务:规定了办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建立便民、高效的办税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的税务咨询和指导。
5.内部管理: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组织架构、工作分工、人员管理等方面,确保税务机关的正常运行。
四、实施意义税务机关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税务机关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税务机关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纠纷,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税务科管理制度
税务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科工作,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障税收稽查质量,管理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税务科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税务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科的实际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税务科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管理、纳税人保护工作。
第四条税务科管理制度是税务科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基础,是执行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是评价工作绩效的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税务科隶属于税务局,是税务局稽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科下设办公室、征收管理组、稽查监察组、涉税调查组、税收征征服务组、信访投诉组等相关工作组织。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税务科的职责是负责开展税收征管、纳税人稽查及管理、税收政策宣传等工作。
第七条税务科的办公室主要负责税务科的行政管理、信访投诉处置、文件档案管理、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第八条税务科的征收管理组主要负责税源管理、税收征收、支付管理、征收执法、逾期未缴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税务科的稽查监察组主要负责纳税人稽查及管理、税务查处、征收纠违、奖扶助鼓励等工作。
第十条税务科的涉税调查组主要负责税收案件侦查、资金监管、关联交易查处、税务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税务科的税收征纳服务组主要负责纳税人服务、税收政策宣传、征纳培训、税收咨询等工作。
第十二条税务科的信访投诉组主要负责接待纳税人来电来访,及时处置纳税人投诉、建议、意见等。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税务科的工作流程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税务科规章制度执行。
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接受任务、调研分析、方案制定、实施执行、整改跟踪、成果验收。
第十四条税务科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评价,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税务科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做到知法守法,履职尽责。
国税局机关工作规则
国税局机关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市局机关的行政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实现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规则》以及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局、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章机关人员守则第三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切从大局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服从人民群众和集体的利益。
第五条增强法制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热爱国税事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八条转变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讲求效率。
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倾听基层的意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九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条热爱集体,团结互助,谦虚谨慎,艰苦朴素,遵守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考勤打卡制度,坚守岗位,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举止端庄,仪容整洁,严格执行着装规定。
第十二条提高警惕,严守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三章市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第十三条市局领导班子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既坚持民主集中,又实行分工负责。
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
税务纳服科规章制度
税务纳服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税法实施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税务纳服科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税务纳服科是税务机关的基础部门,负责涉及纳税人纳税诚信的审查、监督及处罚等工作。
第四条税务纳服科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税收机密,依法处理税务事务。
第五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教育和指导,引导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第七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理,维护税法实施秩序。
第八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建立相互配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纳税人管理第九条纳税人管理是税务纳服科的重要工作内容,应当依法按照税法规定开展。
第十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登记管理,确保其纳税信息的及时准确。
第十一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制定纳税人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税收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对欠税纳税人的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催缴欠税。
第十四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管理制度,鼓励诚信纳税,惩戒违法纳税。
第十五条纳税人管理应当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纳税人的隐私不被泄露。
第三章税收征管第十六条税收征管是税务纳服科的核心工作,应当依法按照税法规定开展。
第十七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核,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八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征收管理,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建立健全征收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税收风险。
第二十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税收征管的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办税服务。
第二十一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督,发现并惩治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建立征管数据分析系统,提高征管效率。
第四章税收法规宣传第二十三条税务纳服科应当加强对税收法规的宣传,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了解。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规章制度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规章制度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规章制度》
税务部门是国家征税管理机构,负责征收税款、管理税收资金以及监督纳税人的税收行为。
为了有效地管理税收事务,税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税收管理工作,以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使用。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税收法规和政策》、《税收征管规定》、《税收征管手册》等。
这些规章制度细化了税收法规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税收管理的程序和财务核算的标准,指导了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
其中,《税收法规和政策》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性规章,包括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内容涵盖了税种、税率、纳税义务人、税收申报缴纳等方面的规定。
《税收征管规定》则是税收管理的操作性规章,规定了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程序、税务执法措施、税收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内容。
而《税收征管手册》则是税收管理的辅助性规章,包括税收核算、申报、征收、缴纳、清算等具体操作指南。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和操作性,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税收规则和办税指南,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并提升了纳税人的合规意识。
因此,税务部门现行有效规章制度在税收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税务部门廉洁规章制度范本
税务部门廉洁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部门工作行为,加强廉洁建设,提升税务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税收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税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并具体包括税收征管、税收征纳、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等一切与税收工作有关的工作内容。
第三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税务部门规章制度,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发展。
第四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洁管理机制,加强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廉洁工作规定,严肃查处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税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五条税务部门应当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领导的廉洁工作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强化对基层干部廉洁从业的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洁考核制度,对廉洁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纪违法的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条税务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八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恪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严守税收纪律,妥善履行税收职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奉公守法,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
第十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廉洁从业,做到廉洁自律、廉洁自身、廉洁家庭、廉洁社会,维护税收工作的纯洁性。
第十一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忠诚履行职责,认真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素质,切实做到廉洁从业、廉洁纳税。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提高廉政修养,自觉遵纪守法。
第十三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收政策,不得擅自改变税收政策,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权。
第三章责任规定第十四条税务部门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廉洁从业,亲自示范,重视廉洁建设,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宣传,促进全体工作人员自觉维护税收工作的纯洁性。
税务服务大厅规章制度范本
税务服务大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税务服务大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业务的服务场所。
第三条税务服务大厅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不休息。
第四条纳税人前来税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应当携带有效证件,并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五条税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当以礼貌、热情的态度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服务大厅提供必要的办税指导和服务手册,帮助其了解税务政策和规定。
第八条税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不得违规收费、索取回扣或泄露纳税人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纳税人如对税务服务大厅的服务不满意,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十条纳税人如发现税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可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将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税务服务大厅的设置第十一条税务服务大厅应当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和地域特点,合理设置办公区域、办公设备和服务窗口。
第十二条税务服务大厅应当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确保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税务服务大厅应当设置咨询台、窗口及办公区域,方便纳税人咨询、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税务服务大厅应当设置公告栏或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税收政策和通知。
第十五条税务服务大厅应当定期进行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工作正常。
第三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如实申报纳税信息,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十七条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给予咨询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八条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九条纳税人有义务维护税务秩序,不得故意扰乱税务服务大厅的正常秩序。
税务部门规章制度
税务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税收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税务部门规章制度适用于税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负责税收征管、执法监督和税收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税务部门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便民原则,依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第四条税务部门规章制度应当与税收法律法规相统一,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协调,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
第五条税务部门规章制度由税务部门依法组织起草、修改,经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六条税务部门规章制度内容应当包括法定职责、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管理制度、执法依据等内容。
第七条税务部门规章制度应当及时公布,在税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内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法违规。
第八条对于违反税务部门规章制度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违法违规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税务部门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税务部门所有,对于规章制度解释出现争议的,由税务部门负责统一解释。
第二章纳税人管理第十条纳税人管理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登记、核定、抄报等工作。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提供真实、完整的税务信息,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十二条纳税人应当主动配合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核实、调查等工作。
第十三条纳税人有权享受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指导服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恶意欺诈的纳税人将列入税务黑名单。
第十五条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执法活动有异议的,有权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诉或投诉,税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遵守税务部门规章制度,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不得阻碍税务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章税收征管第十七条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工作,税务部门应当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征管效率。
第十八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税务部门廉洁规章制度汇编
税务部门廉洁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税务部门廉洁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税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恪守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税收法律的尊严,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
第四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洁管理制度,加强廉政建设,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强化监督制约,防范腐败行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税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廉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征纳管理第六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征纳责任,不得有违法征纳、征纳便利、征纳变通等行为。
第七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务登记制度,规范税务登记程序,严禁虚假登记、失实登记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收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检查,保障征纳公平,防止偷逃漏税行为。
第九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务评估定价制度,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征纳管理职责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第三章案件处理第十一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案件处理程序,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应当严格依法行事,不得有枉法办案、乱作为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案件处理过程的监督和复核,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透明。
第十四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稽查评审制度,确保稽查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巡视检查制度,定期对税务机关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涉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廉洁守法、履职尽责的优秀人员,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号《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号《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二〇〇二年二月一日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务部门规章(以下简称税务规章),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规程”、“规则”、“实施细则”、“决定”或“办法”。
税务规章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的形式发布。
第三条税务规章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职权与职责相统一的原则。
税务规章不得溯及既往,但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权益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四条税务规章应当明确制定的依据、宗旨、适用范围、主体、权利义务、具体规范、操作程序、法律责任、施行日期。
税务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内容应当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条税务规章应当分条文书写。
如税务规章内容较为复杂,可以根据需要分章、节、条、款、项、目。
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六条总局各司局及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税务规章的,应当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内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报请立项。
立项申请中应当对制定税务规章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作出说明。
立项申请由政策法规司汇总研究,并据此制定税务规章年度计划,报局务会议批准后执行。
税务规章年度计划可以根据执行中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
第七条税务规章由主管单位负责起草。
税务规章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局长指定的主办单位负责起草,也可以由政策法规司起草。
第八条税务规章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局内其他单位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
企业税务部门规章制度
企业税务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规范税务工作流程,提高税收征收质量,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税收管理,履行税收申报、征收、汇缴等职责。
第四条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明确税务工作职责,保障税收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税务部门应加强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税收管理专业水平,做好税收工作。
第六条企业税务部门应保障税收工作的安全,保护税收信息的安全性。
第七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的最新动态。
第八条企业税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工作,确保税收征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税收申报管理第九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税收申报管理制度,规范税收申报工作流程。
第十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及时了解税收申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税收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建立税收申报台账,记录税收申报的基本情况。
第十二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收申报人员的培训,提高税收申报的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及时核查税收申报表的真实性,确保税收申报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收申报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定期对税收申报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主动解决。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第十六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规范税收征收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及时了解税收征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税收征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八条企业税务部门应根据税收征收制度,计算税收应缴金额。
第十九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建立税收征收记录台账,记录税收征收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收征收人员的培训,提高税收征收的专业水平。
第二十一条企业税务部门应及时核查税收汇缴情况,确保税收征收的准确性。
纳税服务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纳税服务科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局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纳税服务科是税务机关的对外窗口,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政策宣传、办税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
本制度旨在规范纳税服务科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形象。
第三条纳税服务科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纳税服务科设置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第五条纳税服务科职责: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2. 负责接待纳税人咨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税收问题。
3. 负责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提供办税服务。
4. 负责受理纳税人投诉,调查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
5. 负责开展税收宣传工作,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6. 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税收政策落实。
7. 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纳税咨询1. 纳税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咨询税收问题。
2. 咨询人员应耐心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确保解答准确、全面。
3. 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转办相关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纳税人。
第七条办税服务1.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关资料。
2. 咨询人员应主动引导纳税人办理业务,确保纳税人顺利完成办税手续。
3. 对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应告知纳税人原因,并指导其补正。
4. 对办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第八条投诉处理1. 纳税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投诉。
2. 投诉接收人员应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及时转办相关部门。
税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局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税收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税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税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税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第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第九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第十四条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五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对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第一税务分局规章制度
第一税务分局规章制度第一税务分局作为地方税务局的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税收征管工作,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管理和执法机构。
为了规范税务管理,维护税法纪律,保障税收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以便各级干部员工认真遵守,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税收工作的宗旨第一税务分局的宗旨是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税收政策,依法维护税收法制,认真履行税收管理职责,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第二条税收工作的原则税收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1.严格依法征收税款,杜绝任何违法行为;2.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实施税收执法;3.服务纳税人,积极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管环境;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条工作职责第一税务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组织实施税收政策,负责征收各类税款;2.开展税收征管工作,确保税款的按时足额缴纳;3.执行税收执法,查处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4.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合规意识;5.加强内部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工作机构第一税务分局的工作机构设置如下:1.局长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有关工作,并承担秘书工作;2.税务管理科,负责税收政策研究、制定;3.税收征管科,负责税款征收和管理;4.税收执法科,负责税收执法工作;5.宣传教育科,负责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工作制度第一税务分局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1.税收政策制度: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实施具体操作程序;2.税收征管制度:规范税款的收缴、管理和使用;3.税收执法制度: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查处违法行为。
第六条工作纪律第一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要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认真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到责任到位;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绝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法违规;3.保守税收机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4.维护税收征管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工作考核第一税务分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及个人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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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各部门规章制度
勤制度
一考勤由分局长室负责,建立考勤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由***负责整理与
装订并报送人教科。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未驻乡干部每天上午8:00前到分局长室签到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代签到者扣代签人1分。
三、临时性请假须向分局长申请,由局长决定批准与否和替换人员,擅自外出每次扣2分。
四、事假三天以内必须写出局面请假条,由分局长批准,三天以上报县局人教科批准,擅自旷工一天扣5分。
五、县局、分局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时间一律不允许缺席,每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使办税服务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纳税人来大厅办理有关纳税事宜,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
二、纳税大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厅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干净的座位、必备的纸笔。
三、大厅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途有事请假需向局长说明,一天以上需凭请假条向分局长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听音乐吃零食及早餐,不得串岗,不准大声喧哗,必须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五、服务大厅实行卫生责任制,坚持一天一扫,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5:00进行全面清扫。
六、大厅必须设立来电登记薄和意见箱,电话记录由胡蓉管理,不准乱打与联系工作无关的电话,接来客电话要做到文明礼貌、用语礼貌。
七、大厅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着装。
八、大厅服务人员应遵守县局有关税收操作程序,爱护好一切办公用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离开时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财务经费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和执行《会计法》,加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收入及时入帐,支出严格审批。
二、规范会计凭证,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以上的签字,缺一不为合法凭证,会计有权拒付。
三、分局经费单项开支在**×元以下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元以上报县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
四、分局干部遇有特殊情况,要向分局借款的,必须首先出具报告,借款在**×元以下的由分局长批准,超过**×元的必须报县局主管经费的局长批准,借款时间不得超过**×个月,否则从该干部工资中扣回。
五、财务工作人员及时整理好帐目,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单位财务情况,为提供
决策依据,同时在每月的例会上作财务报告,要求有书面材料。
六、兼职监察员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如有不合理收入和支出,及时给予纠正。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本分局干部、家属可在食堂就餐,其余人员未经分局长允许不得在此就餐。
计费标准为**×元/餐.人。
二、开餐时间:早餐:上午八点前结束,过时食堂关门,不予开餐;中、晚餐分别为十二点、六点开餐。
三、来客就餐须与食堂管理员联系。
四、食堂的采购必须有管理员的审查,设备的维修购置必须由分局长审批方可开支。
五、就餐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如患有传染性
疾病的必须自觉停止在食堂就餐、就业。
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搞好责任区范围内的卫生。
安全保卫制度
门卫担负分局办公楼及宿舍区的安全
保卫职责,门卫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主动热情,尽职尽责。
门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必须向分局长请假。
铁门必须按时落锁,冬季早上七点开门,晚上十一点半关门,夏季早上六点开门,晚上十二点关门。
上班时间一律禁止在传达室内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外来车辆及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院内,严禁乞讨和捡破烂的进入院内。
门卫必须认真打扫责任区内的卫生,管好院内树木花草。
门卫员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确保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不受损失。
搞好文件、报刊、书信的收发工作,将每天的书信、报刊、文件及时准确分发到人及有关办公室。
对因门卫原因造成公、私财产被盗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门卫的经济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