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教师职责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模版(三篇)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模版
学校教师监考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重要环节之一。教师监考工作的目的是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性和考试结果的准确性,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教师监考职责模板如下:
一、服从考务安排
1. 接受学校考务安排,按时到达考试现场,并准备好相关考务材料;
2. 遵守考试纪律,保守考试秘密,不得泄露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3. 在考试开始前,对考试场地进行检查,确保考场环境整洁、安全;
4. 配合考务人员做好考场安排工作,确保考生有足够的座位和考试用具;
5. 带好自己的监考工具,如钟表、计时器等,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进行监考。
二、维护考试秩序
1. 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手机、通讯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2. 监考教师应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机动性,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受干扰;
3. 监考教师应对考场进行监控,防止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
4. 在考试进行过程中,注意维持考试环境的安静,禁止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不正当交流行为;
5. 对于考生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并确保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
三、执法考场纪律
1. 在考试开始前,告知考生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
2. 对违纪考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记录相关证据;
3. 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如试卷遗失、考生身体不适等,应及时向考务人员报告,并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 对考试时间的管理,要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对迟到的考生、早退的考生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四、认真填写监考记录
1. 监考教师需要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包括考试时间、考生人数、迟到早退情况等;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要提前二十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2、负责组织清理考场,保证考试考场卫生清洁,桌椅整齐(非
考试用活动桌椅要清理到考场的后面)。
3、负责核查考生准考证,检查学生是否按号入座。
4、正是开考前,须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及有关要求。
5、负责分发试卷,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填写班级、姓名及准
考证号等项内容。发卷前要清点考生人数,保证发出的试卷和收回的试卷份数一致;宣布考卷页数。
6、负责向考生回答试卷印刷不清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
但不允许向考生解释或提示试题内容。
7、监考过程中,不得读书看报、玩手机等,不能擅离考场,
不能互相聊天,监考教师应分别在考场前、后位置监考。
8、考场发生严重违纪、作弊现象时,应保留证据,与巡考共
同作出处理并及时上报主考办公室。
9、监考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收取试卷
(含作废及空白试卷)并清点份数。
10、负责填写考场记录。要求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过程
清楚。
11、负责将试卷(含严重违纪、作弊考生试卷)交回考务办公
室,对发生严重违纪、作弊的现象,要及时填写《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并将物证及记录单报主考、副主考。
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
一、学生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
1、未按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闭卷考试,至发试卷时,仍将书包、复习资料、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电子
记事本、计算器(不允许时)等带入座位。
3、自带答题纸或草纸(空白纸)。
4、未经允许使用或借用他人计算器。
5、考试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说话,互打暗号或手势,企图偷看他人试卷。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范文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范文
Introduction
教师监考是学校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保障。教师监考的职责包括考场管理、监督考试过程、防止作弊行为等。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师监考的职责范围,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履行这些职责。
一、考场管理
教师监考的首要职责是进行考场管理,确保整个考试过程的顺利进行。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开始考试前,教师监考需要检查考场的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例如,检查考生座位的摆放是否合理、考号贴是否粘贴正确、黑板擦是否清洁等。
2. 定时检查考场内的计时设备,确保考试时间的准确性。
3. 分配监考位置,监督考生入场,确保考场秩序井然。
4. 对考场进行必要的布置工作,例如放置监考台、准备备用考卷等。
5. 在考试中,及时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确保考试规则的顺利执行。
二、监督考试过程
除了考场管理之外,教师监考还需对考试过程进行严密监督,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具体职责如下:
1. 在考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确保考生身份真实。
2. 按照考试规则,对考生进行提醒,例如考试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禁止交流等。
3. 在考试过程中,禁止不正当行为,例如使用通讯工具、交流、抄袭等。对于违规行为的考生,必须果断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收回试卷、给予警告等。
4. 对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例如考生疾病突发、试卷丢失等,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5. 定期巡视考场,确保考试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三、防止作弊行为
作弊是考试中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教师监考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严厉打击作弊行为。具体职责如下: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一、考试前监考教师应提前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指定学生按要求就坐。检查学生是否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等携入考场。已经带了的必须集中堆放在教室前面的讲台桌上。
二、进入考场后,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及科目。按开考时间发试题、试卷,要求学生在试卷上写好姓名、学号等。
三、集中精力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监考若有特殊情况需暂离开考场时,须由巡视教师顶班监考。
四、监考教师一般不回答有关试卷内容的问题,有关问题由各学科巡视老师进行解释。
五、向学生宣布收卷、交卷方式。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才让学生离开考场,要求学生保持安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六、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发现考试作弊现象应及时批评或取消其考试资格,上报园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认真核对试卷份数,填写监考记录。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第一条:监考是教师应履行的教学任务,每一个考场至少应安排两名监考人员。
第二条:监考教师应熟悉《学生考场纪律》。
第三条: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督促学生按规定考号入座。先分发稿纸(试题暂不发),并宣读《考场纪律》。开考铃响时,即分发试题并指导学生准确填写卷头,记录实到考生人数和发卷数。
第四题: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考题中的问题,监考教师只能对试题中字迹模糊不清的地方进行说明,无法说明时,应将问题反映给考点主任。
第五条:应集中精力认真监考,履行教师职责。监考时应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任意离开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和做其它与监考无关之事,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及时制止考生违纪和作弊行为,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违纪和作弊考生,应当及时报告考点主任,停止其答卷,试卷没收作废,记录违纪情节,并令违纪学生离场。
第六条:准时收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过时不再接受答卷。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第七条:收完考卷后应当场负责清点卷数、稿纸数,考生数、发放考卷数和回收考卷数应相符,切实防止答卷丢失或个别学生作弊,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清查上报。考卷收齐点清后,认真填写并签名“考场纪录”单,连同未发出的考卷如数交回考点主任进行审核密封。
第八条:对考场中发生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考点主任。
第九条:监考教师违反考场纪律及对舞弊学生姑息迁就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均是失职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2篇)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
为严肃考风考纪,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气确保考试成绩的真实有效,为奖学金的发放提供可靠依据,现就教师监考提出如下要求:
一、监考教师职责
1、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启封试卷、核对试卷,不能迟到、早退、间缺,更不能无故不监考。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掌握考试各环节的时间,以信号为准,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到规定交卷时间,一定不能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3、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谈笑,不抄题、作题,要认真监督学生考试。
4、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必须自觉关机,严禁在监考期间接听手机。
5、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1)交头接耳,随便说话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没收试卷。
(2)夹带小抄或与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作业本的,直接没收试卷。
(3)互换答卷,或有意让别人抄袭的,直接没收试卷。
(4)其他违纪行为相应处理。凡没收试卷后,应马上让学生离开考场,监考老师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资料,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处理。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一定要收齐所有试卷,并按顺序排好,一定不能出现漏收试卷的现象。
二、失职的处理
1、凡监考期间迟到、早退、间缺、无故不监考的,按学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不到规定时间允许学生提前交卷,在监考期间接听手机,出现漏收试卷现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题、作题,不认真监考的,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导致整个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由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4、对于学生违纪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或发现的,经巡视领导发现后,给予通报批评。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
2、监考老师分为主考和副考,考试时主考坐在前面,副考坐在后面,以便全面观察考场内情况。主副监考对考场负有相同的责任,应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
3、第一场考前10分钟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引导考生保持规范的考试行为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序发放试卷,提醒考生先填写班级、姓名、学号。
4、开考铃响后,监考教师逐个检查考生试卷的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5、监考教师要关注好考场的秩序和纪律。不要过多、过长时间地检查某一考生的答题情况,以免干扰其答卷。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的提问,应当众答复,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试题如有更正,应板书并告知全体考生。
6、监考时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考场内不看书报、不聊天、不接打手机(必须把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做试卷题目、不吸烟、不得以倒水、接打电话、上厕所等任何理由擅离考场。
7、考试期间除巡场人员外,有权拒绝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进入教室。
7、任何一个考场不准提早收卷,也不准延长考试时间。
8、关心考生,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体不适问题及其他突发事件。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还有15分钟,考试结束铃响后,宣布学生停止答卷并立即收卷,清点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
10、监考教师要整理好试卷,按照年级、班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将试卷整理好,要确保答卷装订的顺序不颠倒。
11、监考教师将整理好的试卷要及时送到考点办公室验收、装订。
教育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
学校教师监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考试秩序:监考教师需要确保考场内的秩序良好,防止考试作弊、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2. 检查考试材料:监考教师需要认真核对考试试卷和考生的考试材料,确保试卷的完整性和正确性,防止出现错卷、漏卷等问题。
3. 安排考场座次:监考教师需要按照考场座位表,指导考生就座,并确保座位顺序与考生名单一致,便于后续的考试管理和成绩录入。
4. 安全保卫:监考教师需要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及时组织疏散和应急处理,保障考生的人身安全。
5. 解答疑问:考试期间,考生可能出现词汇、理解问题等疑问,监考教师需要及时给予解答,确保考生能够正确理解试题并进行答题。
6. 计时管理:监考教师需要严格控制考试时间,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进度,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7. 收卷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要收集试卷,核对数量,确保试卷完整,封存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评阅。
总的来说,学校教师监考的职责是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和顺利进行,维护好考试的秩序和公正性。同时,监考教师也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要求,履行其他相应的监考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考生,师生共建文明考场。
2.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二十分钟到试卷所在地领取试卷并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
3.考前监考教师按单人、单桌的要求检查清理考场,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4.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向考生宣读如下指令:“现在请同学们将已经带入考场的书包、书本、手机等放到前面的讲台上,检查课桌上有无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并且宣读《考生守则》。考前十分钟公布学生考号,考前五分钟当众启封试卷并分发试卷。
5.开考后30分钟内,监考人员要详细清点学生情况。根据成绩登记册逐个核实考生。
6.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坚持巡视考场,相互之间作到前、后,与左、右,动与静的配合,不要站立在考场的同一位置或长期注视同一方向。不准接听手机、吸烟、阅读书报、闲谈以及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准随便离开考场;不回答涉及到试卷内容、题意等方面的提问。
7.监考教师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应当及时通知学校领导。
8.除上级巡视人员外,监考教师要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教师及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9.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只回答因印刷不清等原因造成的问题,对考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任何人不得宣布与考试无关的事项,以保持考场肃静。
10.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在考试中作弊的意图或行为时,应及时给予提醒、劝阻、口头警告,监考教师有责任及时阻止学生舞弊苗头的发展和舞弊行为的进行。对已形成舞弊事实的考生,监考教师应收留好舞弊证据,在《考场记录》上作好登记,并请舞弊学生离开考场。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一、监考教师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执行监考任务,不得擅自不到
岗或调换。
二、提前20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卷,核对份数和考场,填写《》,
做好试卷交接工作。
三、考试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核验考生姓名、身份
证、准考证信息,以防冒名代考。在正式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向考生宣讲考试注意事项。
四、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使用备用试卷的,应如实登
记《》,说明使用原因和使用数量。
五、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姓名、考号等,核对考生
姓名、考号;
六、维护考场秩序,劝阻和制止考生作弊抄袭等行为;发现有违
纪作弊行为应及时指出,并在《》上做好记录,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试结束后上报考务组。
七、同时有高级工、技师的考场监考老师应提醒考生注意选择作
答题目。
八、监考教师应在考试终了前30分钟,提醒考生掌握时间。考
试结束应将答卷收齐并清点,不得遗漏考卷,并及时到考务组整理、装订、密封试卷。
九、监考教师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考试过程中,若不能继续
工作,需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十、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
不抄题、做题;不影响考生作答;不擅离职守;不提前或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私自带走试题或答卷;不包庇、纵容或伙同学生违反考试纪律。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一、主持本考场的考试工作,维护考场纪律和秩序,严格执行考试
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生违规违纪情况,保证考试正常顺利进行。
二、按要求参加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
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具有常见现代化手段作弊的识别能力,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三、组织本考场考生有序入场,主监考负责核对学生信息,检查考
生本人是否与准考证、身份证一致,谨防替考。监考用金属探测仪对学生细致检查,坚决不允许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并提醒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门口放置处。监考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主监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生注意事项。
四、按规定程序领取和分发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和考试工具,督
促、检查考生在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上按规定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发现填涂错误,及时监督改正。主监在缺考考生答题卡姓名处填写缺考并填涂考生准考证号,试题上填写缺考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在总分栏填写缺考。试题和答题卡袋上相应位置按要求填写。
五、监督考生按规定要求答卷,制止考试中违规违纪行为,并按《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如实进行记录,同时做好处罚的
相关取证工作。
六、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制止非
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巡视检查员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中的有关内容。
八、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吸烟,
监考老师职责
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一、监考教师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监考工作,应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监考教师不得随意缺勤、中途离场或提前离场,不得私自串场,不得私自调换监考。
二、监考教师应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及安排考生坐定后,监考教师应当重申考试纪律;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当众亮示试卷密封,并当众拆封试卷袋,分发试卷;在黑板上写清楚,本场考试科目,试卷页数,题数。考试在规定时间准时开始。(广播均有提示)
三、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开始清点人数。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强行离场或带试卷离场的均按作弊处理。
四、发卷后监考教师必须提醒考生在试卷(答题纸)上填写班级、学号、姓名。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要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已将其班级、学号、姓名写在指定位置,检查答题卡上的考生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并在试卷指定位置贴考生条码。开考15分钟后,监考老师在缺考考生的试卷上填涂考生信息,在总分栏,写上“缺考”字样,空白试卷在总分栏写上“空白”字样(英语考试时,监考老师需检查考生答题卡的填涂是否正确)。
五、考试期间,监考教师检查考生试卷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报告教务处进行处理。
六、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私自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勘误、提示。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教师应当众回答,不得暗示题意或与考生私下交谈。
七、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该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聊天、玩手机、看报等,教师不得在考场内批改试卷、不得在场内抽烟。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应做到认真执行考试规则,关心爱护学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要服从考务办统一安排与调动,必须提前10分钟(第一场考试应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报到并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第一场考试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3、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按考试程序监考,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试前要检查学生课桌中是否清空,桌上是否留有与考试无关物品。
4、必须在教室安静的状态下由监考教师亲自发放试卷,并注意检查试卷的完整性(如正反面是否印刷齐全、清晰等)。这项工作可提前2分钟进行,考试铃响后,方可允许学生答卷。
5、在考试过程中要做到四查:
①查学生是否按规定座位入座;
②查学生是否按照要求将班级、姓名、考号写在准确的位置;
③查学生座位是否对齐,间隔是否合理;
④查学生是否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是否违反规定,使用修正液或透明胶带等,以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6、监考人员不读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学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场答复。
7、考试期间,一般不允许考生上厕所方便,若确实需要方便的,在经过监考教师同意后应单个进出。若考生私自离开考场,则作为该门课程考试的结束,监考人员应及时收取其考卷,不得允许该考生再对试卷作任何改动。
8、在监考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动静结合,注意力集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吸烟,不看报纸和杂志,不关注窗外景物,不长时间地停留在某个学生旁边;听力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走动,以免影响听力效果;不擅自离开考场。
9、若允许学生用计算器的考场中,出现有个别考生需借计算器等物品现象时,监考人员必须在检查是否清零后准予借给。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1.按时集合;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提前五分钟当众拆封试卷,将试卷发放给学生,提醒学生将学校、姓名、学号写在规定处,巡视检查核对,力求准确无误。
2.监考教师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边监考边看书报,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允许本班任课教师进入教室。
3.学生在答卷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在不影响学生考试的前提下,适当巡视;监考老师不读题,不作任何解释。如试卷上确实出现问题,及时与教导主任联系,打电话到相关学校咨询。
4.严格监考,发现问题一定要按规定处理,对违犯考试规则的考生要提出警告,对严重舞弊而待处理的考生,在其试卷明显处,用红笔注明“违纪”字样,考试完毕后及时向教导处或校长室上报。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必须提醒学生;考试结束打铃后按时收试卷。
6.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按学号有序排列,如有学生病假,必须有校长签名的病假单,装订时做到不漏装、不混装、不倒装。
7.监考、装订整个过程由教导处全面负责,由教导主任、学科组长巡视考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因玩忽职守而贻误工作,或监考纪律不严造成秩序混乱,或整理试卷有错漏之处的监考教师要追究责任,酌情处理。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一、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启封试卷(考前5分钟)、核对试卷。
二、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检查考生进场携带的钢笔或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铅笔、小刀等物品。
三、第一场考试开考前宣读“考生守则”。
四、组织考生有秩序的进退考场,收发考生试卷。
五、开考后,负责核对考生的信息。
六、维护本考场的考试秩序,主考在考场前,副主考在考场后同时监考,制止除考点组长、副组长、检查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七、负责督促并认真落实考生正确填写学校、班级、姓名、考号等栏目,并提醒学生查看试卷是否完整。
八、开考半小时后负责填写缺考试卷的“缺考”等字样。
九、监视考生考试。
十、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如有违反者,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
十一、巡视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十二、英语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播放情况并保持整个考场的安静,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巡考员和其他人员应尽量减少在考场外的走动,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考场。每个考场听力磁带只播放一遍。
十三、收理、清点考生的试卷,并按要求将整理好的试卷交考务组。
十四、遵守考场纪律,不吸烟,不瞌睡,不阅读书报,不玩弄手机,接听电话,不串岗、换岗,不聊天,不抄题、做题,不检查、暗示考生答题。
十五、认真填写试卷封面存根。
十六、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及时清理考场。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一、监考教师必须明确监考职责、考场指令、考生考试规则及有关考场注意事项的内容以及自己所监考的试场。
二、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考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纪律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在考试前20分钟,两名监考教师一起到考务办公室集合。
第一监考教师带《草稿纸》、《答题卡》、《考场记录单》离开考务办,进入试场,组织试场秩序、清理考生手中考试禁带物品、清理卫生工作。卫生包括试场内外。同时,指导及检查考生进行答题卡的二写三涂。
第二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题,进入试场,当众拆发试题,如有短缺,到考务办补领。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漏页、空白提出询问时,可当众回答及解决;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的,经考务办核对后可写在黑板上。
三、开考15分钟后,第一监考开始填写《考场记录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试场参加考试,令其到考务办说明情况。结束前15分钟,第二监考提醒考生注意,结束铃响,立即宣布停止答卷。
四、缺考试卷,由第二监考教师在试卷卷首填写考号、姓名等相关内容,同时,在总分处填写“缺考”字样。
五、考生采用任何不公正和不诚实的考试手段,均视为作弊行为。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行为时,第一监考应立即当场确认,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写上“作弊”二字,在《考场记录单》上写明作弊原因。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单》和试卷一并上交。
六、发现考生有病或上厕所等特殊情况,应由第一监考教师通知巡考人员陪同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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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村第十二小学
教学质量检测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质量检测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1、考试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进入考场检查考场情况,核对考生人数、姓名和座位。
2、开考前5分钟开启试卷,发卷,保证学生准时答卷。
3、要求学生正确填写学校、班级、姓名和考号,并逐一核对检查。
4、监考教师不读题(一年级除外),不得对试题作任何解释,更不能做提示行动。有问题及时与巡考人员报告,由巡考人员和相关人员联系解决。
5、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准擅自离开考场。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包括看书、看报、玩手机等,监考教师有权拒绝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6、考生一律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响后,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按顺序收卷,清点试卷份数,正确无误,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并把整理好的试卷交考务办公室验收装订。
7、监考教师要为人师表,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模范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环境卫生。
杨村第十二小学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