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五专
一、前言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五专管理制度1. 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医院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专人负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执业药师或以上资格;(2)熟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专柜中,并加锁管理。
专柜应具备以下条件:(1)安全可靠,能够有效防止药品被盗、丢失;(2)便于观察,便于管理;(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专用账册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详细记录药品的购进、领用、库存等情况。
账册应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等信息;(2)购进、领用、库存数量;(3)药品使用情况;(4)检查、盘点记录。
4. 专用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具专用处方。
处方应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2)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3)开具日期、医师签名、药师签名。
5. 专册登记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册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购进、领用、库存、使用等情况。
专册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等信息;(2)购进、领用、库存数量;(3)药品使用情况;(4)检查、盘点记录。
三、监督检查1.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五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购进、领用、库存、使用等情况;账册、专册登记的完整性、准确性;专柜加锁情况等。
3. 对违反五专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住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住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原则。
2.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确保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3. 加强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销毁等工作。
2. 麻醉科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3. 临床科室负责对住院患者的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储存场所进行安全保卫。
四、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的采购: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2. 麻醉药品的储存: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房,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3. 麻醉药品的使用: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合格。
使用时,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4. 麻醉药品的处方:麻醉药品处方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内容应完整、规范。
5. 麻醉药品的登记:医院药剂科应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详细记录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6. 麻醉药品的销毁:麻醉药品使用后,应由医院药剂科负责销毁,确保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二)一、成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并进行人员分工,责任到人。
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地点医药公司采购。
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入库,由保管双人验收,清点到最小包装,并填写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应由专人双人保管,专柜加双锁。
五、《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建立专用帐册,专用处方,购入登记账目清楚。
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中级职称,执业医师资格的开具处方。
2、每张处方:一次剂量不得超过常用剂量,注射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其他剂型的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七日量。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日做日做消耗统计。
做到日清日结,按月汇总。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患者用完的空安瓶需回收,并做记录。
按上级规定销毁。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储存柜存放处,根据我院的情况放入药方内。
____小时有人值班,预防被盗。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____制定。
(二)按照____文件,国发[____]____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____,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____月____日____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医院全身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合法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以及从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回收、销毁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医嘱开具处方,并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药品丢失、被盗和滥用。
4.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直接责任。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由药剂科统一负责,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供应。
2. 储存管理(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2)库房内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醒目标识。
(3)库房内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钥匙由专人保管。
3. 供应管理(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用药需求,及时供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供应药品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调剂管理(1)临床科室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调剂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熟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知识。
5. 回收管理(1)临床科室在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回收至药剂科。
(2)药剂科对回收的药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定期进行销毁。
6. 检查与考核(1)药剂科每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安全、合法使用。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管理麻醉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剂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剂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麻醉剂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
三、麻醉剂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剂的采购、储存、发放、销毁等工作。
2. 麻醉科负责麻醉剂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3.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麻醉剂的使用和管理。
四、麻醉剂采购1. 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麻醉剂供应商。
2. 药剂科负责对采购的麻醉剂进行验收、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麻醉剂采购信息应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五、麻醉剂储存1. 麻醉剂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 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麻醉剂安全储存。
3. 麻醉剂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误用。
4. 定期检查麻醉剂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六、麻醉剂使用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方可使用麻醉剂。
2. 使用麻醉剂前,医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选择合适的麻醉剂。
3. 麻醉剂使用过程中,医师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确保患者安全。
4. 使用麻醉剂后,医师应填写麻醉记录单,详细记录患者病情、用药情况等。
七、麻醉剂销毁1. 麻醉剂过期、变质、污染等无法使用的,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2. 销毁麻醉剂时,应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3. 销毁后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八、监督检查1. 医院设立麻醉剂管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麻醉剂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麻醉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予以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另行规定。
医院麻药管理制度
医院麻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药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和医护人员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重症护理科等可能使用麻醉药品的科室,对使用、储存、采购、配制、处置和监管麻醉药品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麻药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规范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医院麻药管理工作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和指导,并由麻醉科和药学部门配合完成。
第五条医院麻药管理制度应当与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监测和反馈机制。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麻醉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麻醉技术水平,规范使用麻醉药品。
第七条麻醉科室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麻药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第二章麻药管理的权限和责任第八条医院应当设立麻药管理委员会,并明确麻药管理委员会的设置、职责和工作程序,负责制定麻药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价麻药管理工作。
第九条医院麻药管理委员会应当包括医院管理层领导、麻醉科主任、药学部主任等有关负责人,确保麻药管理工作的全面协调和贯彻执行。
第十条医院麻醉科室应当设置专门的麻药管理岗位,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麻药的采购、储存、配制、使用、处置等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麻醉科主任、麻醉医师、护士等麻醉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麻药管理规定,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合理使用、储存和处置麻醉药品。
第十二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加强对麻醉药品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和配送程序,防止麻醉药品的假冒伪劣和过期使用。
第三章麻药的采购和储存第十三条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按照药品采购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麻醉药品进行专门的储存,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的储存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有问题的麻醉药品。
医院药库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调配、使用、销毁等工作。
3. 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采购与验收1. 采购: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 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储存与保管1. 储存:麻醉药品应专库(柜)储存,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实行分区管理。
2. 保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潮湿、受潮、受热、受冻、受污染等。
3. 出入库:药品出入库必须填写《麻醉药品出入库登记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
五、调配与使用1. 调配:麻醉药品的调配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 使用:医护人员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合理用药,防止滥用。
六、销毁与报告1. 销毁:过期、变质、损坏的麻醉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2. 报告:发现麻醉药品丢失、被盗、滥用等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七、培训与考核1. 培训:定期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 考核:将麻醉药品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药库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安全使用,防止麻醉药品滥用、流失和非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麻醉药品安全管理。
3. 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麻醉药品安全管理。
(2)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麻醉药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4)对麻醉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5)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麻醉药品安全管理情况。
三、麻醉药品管理要求1. 采购:(1)采购麻醉药品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采购麻醉药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确保药品质量。
(3)采购的麻醉药品应与采购计划相符,实行专账管理。
2. 储存:(1)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麻醉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标识醒目。
(3)仓库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 调配:(1)调配麻醉药品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负责。
(2)调配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核对处方,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3)调配完毕后,应立即登记,并及时将药品送至患者病房或手术室。
4. 使用:(1)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合格。
(2)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给药途径。
(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后,应加强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
(4)麻醉药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空安瓿或废贴回收,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1. 医院对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护理人员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麻醉药品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
三、麻醉药品的管理1. 麻醉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医院药剂科负责采购,并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购买。
2. 麻醉药品的储存: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柜,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储存条件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确保药品安全。
3. 麻醉药品的发放:护理人员凭处方领取麻醉药品,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确保准确无误。
4. 麻醉药品的使用:护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嘱使用麻醉药品,并做好患者用药监护,确保用药安全。
5. 麻醉药品的回收:患者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空瓶、空安瓿等应按规定回收,并做好记录。
6. 麻醉药品的销毁:过期、变质、损坏的麻醉药品,经药剂科鉴定后,由专人负责销毁,并做好记录。
四、护理人员的职责1. 护理人员应接受麻醉药品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护理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确保准确无误。
4. 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用药监护,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并及时报告医师。
5. 护理人员应做好麻醉药品的回收、销毁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药剂科负责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医院护理部负责对护理人员麻醉药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反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采购、储存、保管、分发、使用、回收、销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确保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成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工作的执行情况;(三)定期组织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四)处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储存、保管、分发、回收、销毁等。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供应情况,合理制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九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当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定点批发企业购进,同时留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备查。
第十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达医院后,由药学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一)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验收日期等;(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三)药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一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保险柜或者专用库房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储存和规范使用,防止麻醉药品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2.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发放。
3. 护理部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回收和销毁。
4.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防盗、防抢、防丢失。
三、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与保管1. 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向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2. 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药品库房内,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3.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4. 麻醉药品的入库、出库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5. 麻醉药品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1.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患者病情,遵循最小剂量原则。
2.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亲自执行,护士根据医嘱进行操作。
3. 使用麻醉药品时,护士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等,确保准确无误。
4. 麻醉药品的空安瓿、空瓶、空注射器等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1. 麻醉药品使用后,空安瓿、空瓶、空注射器等废弃物应立即回收,并由专人负责登记。
2. 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应在保卫科监督下进行,确保药品安全。
3. 销毁麻醉药品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麻醉药品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经济、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药学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保卫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报医院药学部门审批。
第七条麻醉药品到达医院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应由药学部门和医务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企业、供应商等,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麻醉药品应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中,加锁保管。
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分发与使用第九条麻醉药品的分发应由药学部门负责,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
第十条麻醉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生处方进行,护士在领取麻醉药品时,应核对处方和药品标签,确保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一致。
第十一条医生和护士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的安全。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处方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用法、用量、效果等。
第四章回收与销毁第十三条麻醉药品的回收应由药学部门负责,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
第十四条麻醉药品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2. 本科麻精药品包括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吗啡注射液、芬太尼注射液、舒芬太尼注射液、瑞芬太尼注射液、氯氨酮注射液、曲马多注射液、咪唑安定注射液、麻黄碱。
3. 麻醉药品等实行“六专”(专人负责、专柜专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交班)的管理办法,凭处方领取,班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供应。
4. 各级医生必须坚持医疗原则,正确合理使用,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骗取、滥用麻醉药品,其直接责任者由医院予以行政处罚。
5. 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检查,做到“七不用”:过期药品、标签丢失的药品,瓶盖松动的药品,说明不详的药品,变质混浊的药品,安瓿破损的药品,名称模糊的药品等均不用,确保用药安全。
6. 严格查对制度。
麻醉期间所用药物要做到“三查八对”,对药品、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径等要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最易混淆的相似药物或相似安瓿。
7. 每日清点麻醉药品数量,核对每日发出数量与所收回安瓿、处方是否相符。
8. 药品一律不准外借。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医疗机构麻醉用药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购置和收发1. 医院麻醉药品的购置工作需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2. 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药学部门的审查和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3. 采购的麻醉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和入库,接收人员要对麻醉药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药品的完好性和正确性。
4. 入库的麻醉药品必须分别放置在专用货架上,并贴上醒目的标签进行标识。
5. 医院麻醉药品的发放必须经过麻醉科的申请,由专人发放,并登记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二、药品使用和管理1. 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医疗机构的麻醉专家组的评估和决策,确保使用的药品安全、合理和有效。
2. 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医嘱和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医务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
3.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用药记录簿,记录每次使用麻醉药品的药名、剂量、批号等信息,并由麻醉医师核对签字。
4. 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手术间和麻醉监护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麻醉效果的稳定和患者生命安全。
5. 麻醉药品的残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
三、药品质量控制1.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进行采购和使用,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麻醉药品。
2.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验证,确保药品的纯度和有效性。
3.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反馈药物的不良反应情况并进行处理。
4.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用药风险评估制度,对使用麻醉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措施。
四、药品库存和处置1.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建立合理的库存计算和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库存数量。
2. 医院麻醉药品的库存必须定期清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麻醉药品库存过量或过期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外流。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从事麻醉药品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三、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管理,并配备专柜、专锁、专账、专册。
3. 麻醉药品的储存环境应满足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4. 麻醉药品的购进、验收、入库、出库、销毁等环节,必须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
5. 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应定期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麻醉药品使用1.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室主任审核批准。
2. 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3. 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执行,并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 麻醉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签字。
5. 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6. 麻醉药品的用量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麻醉药品及器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及器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内麻醉药品及器械的管理,保障医院安全运行,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订立本《麻醉药品及器械管理制度》。
第二章麻醉药品管理第一节麻醉药品采购1.麻醉药品的采购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
2.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
3.麻醉药品采购需严格核实麻醉药品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采购人员应定期对麻醉药品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及时处理。
5.采购人员应及时进行入库验收,确保麻醉药品的数量、质量与订单全都。
第二节麻醉药品储存1.麻醉药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2.麻醉药品应特地设立存放区域,严格掌控存放区域的进出口,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3.存放区域应符合麻醉药品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定期进行监测和记录。
4.麻醉药品的储存过程中应进行分类管理,保持乾净、干燥,避开与其他药品混淆。
第三节麻醉药品使用1.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需遵从医疗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2.麻醉药品的使用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并在使用时进行记录。
3.麻醉药品的使用应依照正确剂量,避开挥霍和滥用。
4.麻醉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保管和安全,避开药品外泄或被非授权人员使用。
5.麻醉药品的使用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和无菌操作,确保手术过程的无菌环境。
第四节麻醉药品监测与追溯1.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的监测与追溯系统,对麻醉药品的流向进行记录和跟踪。
2.监测与追溯系统应包含麻醉药品的进销存记录、使用记录等相关信息。
3.监测与追溯系统应能够快速准确地查询特定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4.监测与追溯系统的数据应进行备份和存档,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麻醉器械管理第一节器械采购和验收1.麻醉器械的采购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
麻醉药品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安全,规范麻醉药品在医院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的定义与分类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 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三、麻醉药品的管理1. 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合规使用。
2. 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存放于专用药房,专柜加锁,确保药品不被随意取用。
3. 专用账册:建立麻醉药品专用账册,详细记录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情况。
4. 专用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开具专用处方,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并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签字。
5. 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应登记于专册,并由处方开具人和处方审核人签字。
6. 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1. 具备资格: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合格。
2. 严格使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性,合理使用,避免滥用。
3. 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处方应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4. 定期盘点: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五、麻醉药品的储存1. 专用药房:麻醉药品应存放于专用药房,确保药品安全。
2. 专柜存放: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柜中,专柜加锁,并由专人管理。
3. 存储条件:按照药品性质,合理储存麻醉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药剂科负责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麻醉药品医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麻醉药品在医院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麻醉药品是一类具有麻醉作用的药物,具有镇痛和干预手术工作过程的功能。
麻醉药品的管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对于医疗机构、医生和医护人员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安全,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和其他可能使用麻醉药品的科室。
对于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生和医护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
三、麻醉药品的分类和管理1.按照毒品管理法的规定,麻醉药品分为A、B、C三类。
医疗机构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取得麻醉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许可,并建立麻醉药品库房。
2.严格按照处方和医嘱使用麻醉药品,严禁非法转卖、私自取用麻醉药品。
3.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当由专业的麻醉医生负责,并在严格监管下进行。
4.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检查,确保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
四、医生和医护人员的资质要求1.从事麻醉相关工作的医生和医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持有合法的执业证书。
2.医生和医护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前,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医生和医护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安全。
五、患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1.医生必须在使用麻醉药品前,向患者及家属说明麻醉的作用、风险和注意事项,征得患者的同意。
2.在进行麻醉过程中,医生应当全程监控患者的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3.在麻醉后,医生应当及时处理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并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
六、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扣发工资、停职查办等。
2.对于因违规使用麻醉药品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医生和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患者给予适当的赔偿和处理。
七、监督检查和改进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遵循安全、有效、规范、科学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医院成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药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八条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由医院药品采购部门负责,按照医院药品采购规定执行。
第九条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采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供货商等信息。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建立库存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第四章调配管理第十四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调配应当遵循医疗需求、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和药师负责。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建立调配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患者信息、调配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实行处方管理制度,患者需凭处方领取药品。
第五章使用管理疗需求、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十九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负责。
2023年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4篇
2023年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4篇书目第1篇a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2篇中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3篇市民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4篇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我院特别管理药品的平安、合理运用,有效地限制特别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运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特别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方法,实行特别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并需做好购进安排,合理调配库存。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选购管理外,其它特别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4.对购进的特别药品必需实行双人双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实行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5.特别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
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运用保险柜,严防丢失。
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手术室备用固定基数麻醉药品,每天凭处方、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7.特别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运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做它用。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运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细致核对,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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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
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
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
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
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号,开方
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
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
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要
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
及时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
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直接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