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岗位实践制构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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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岗位实践制构建探索

【摘要】基于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中容易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党员岗位实践的视角出发,构建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岗位实践制,并分析其成效。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岗位实践制

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校党组织能否发挥好党员培养的职能,不仅是关乎学校校风学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的问题,更是关系到党员队伍素质的重大问题。高职院校由于学生素质相对较差,且更注重实践和动手能力,在校外实习实训的时间较多,对学生党员的管理和后续教育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从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岗位实践制的构建,探讨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和培养,对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构建学生党员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意义重大。

一、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对于学生的党性培养教育分为入党前(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入党后(正式党员)两个阶段。针对入党前的教育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程序和制度,通过上党课、新老党员谈话等方式,能使学生对党的性质、现阶段任务、最终目标,以及新时期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在这之后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察和选拔才发展成为党员,使之确保成为正式党员的人选,成为学生中的先进分子。

相比入党前完善的教育,入党后的党员后续教育存在着教育管理松懈、理念缺失、考核评估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易出现“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半”的现象,部分高校学生在成为正式党员后在党员自觉性、先进性上止步不前乃至倒退,归根究底是因为缺少能使其发挥党员积极性的具体平台和激励机制。

首先,高职院校党员后续教育的工作力度不够。目前高职院校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有“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培养”的倾向,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党员的发展上,而对于发展成党员之后如何进一步培养教育尚缺乏较系统的研究。

其次,高职院校党员后续教育的理念缺失。在高校扩招之前,学生党员的数量相对较少,党员后续培养教育工作比较简单,近年来学生党员队伍不断扩大,使得这一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不少高校党组织对于这一变化还不适应,未能树立起新的培养教育理念与机制。

再次,高职院校党员后续实践教育不充分。学生党员入党前的教育多集中在党的理论学习方面,而大学生思维活跃,具有极高的社会参与欲,仅有理论教育还不能真正实现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目标,学生党员还应深入基层、了解社会、参与社会实践,才能将外在的理论教育转化为自身内在的信仰及行动导向。

最后,高职院校党员后续教育的工作体系不健全。高职院校党员后续教育应该在什么范围内进行、采取何种形式、具体如何开展、教育的

实效如何监督测评,等等,都亟须研究完善。

二、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岗位实践制的具体设计

“岗位责任制”本是职业范畴的一个概念,近年来逐渐被引入党员后续教育的领域,并且已经在部分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有了一定的实践和尝试,取得良好的效果。党员岗位责任制最大的优点在于使党员担负起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在完成工作的实践过程中培养起党员的责任意识,为党员发挥积极性提供了具体的工作平台,为解决高职院校党员后续教育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因此,在高职院校校园中建立并实践学生党员岗位责任制,是高职院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探索,对党员队伍管理的加强和改善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实践岗位”是指结合学生党员自身特点和校风学风建设的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岗位,学生党员通过岗位实践,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是加强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管理的重要途径。

(一)明确学生党员实践岗位设置的原则。学生党员实践岗位的设置应遵循按需设岗、与学生专业和年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党员自身特点和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以既有利于培养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又有利于发挥学生党员骨干作用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高职院校实行“2.5+0.5”或“2+1”学习模式,大三年级的学生党员与大一、大二年级的学生党员在岗位设置上应按实际情况予以区分。

(二)完善学生党员实践岗位组成结构。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实践岗位按照实践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校内实践岗和校外实践岗。

校内实践岗是根据高校内部的工作需求而设定,从工作层级上可分为校级实践岗和系部实践岗,前者如学生会、共青团组织、学生社团等组织的工作岗位;后者如班级联系人、班主任助理、系团支部的工作岗位等。从工作内容上可分为以下几类:学习类,如学习示范岗、科技活动岗、学习互助岗等;监督类,如括学风监督岗、内务监督岗等;综合事务类,如就业示范岗、环境保护岗、勤工助学岗等。

校外实践岗是建立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开展与所在地各相关部门的结对共建活动,以及积极参与所在地的社会服务团体的志愿者公益活动,在活动中按需设岗,有利于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提升对理论的认识,培养党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以行动践行职责。尤其是对于大三年级的学生党员,按照“2.5+0.5”或“2+1”模式,他们正处在校外定岗实习阶段,无法像在校生党员一样过正常的组织生活,无法安排时间集体学习党的文件精神,更无法参与党支部的各类讨论和实践活动,因此,鼓励他们参加顶岗实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服务团体的志愿者公益活动,既可避免其因空间问题带来的不便,也有助于其根据自身工作情况来灵活安排活动时间。

笔者所在的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各系部积极开展结对共建,与江南区江南街道新屋村“新居民之家”一起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活动包括定期到流动青年(农民工)夜校组织农民青年进行就业技能培训、知

识讲座;利用远程教育终端组织农民工子女进行文化知识和科普知识学习;开展农民工子弟四点半课堂,免费为农民工子女开设舞蹈、书法、绘画、英语等兴趣培训班;组织开展预防违法犯罪小组活动,针对沉迷网络的青少年成立网瘾小组活动、成长论坛、亲子互动等各种功能型活动。学生党员在这些实践岗中实现了自身的社会参与需求,提升了个人的党性修养,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实现了党员后续教育的目标。

(三)学生党员岗位实践的管理与评价。在学生党员岗位实践工作上,实行全校统一管理,学校组织部和学工部共同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等,各党总支负责具体的组织领导,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分类指导、加强培训督促考核等。学生党支部则在各所属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按需设岗、严格管理、对照职责、按岗考核。

实践岗位的具体设置面向学生公布,学生党员可根据自身特点自由申报,由学生党支部审批。实践岗位一般一学期申报一次,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不能随意调换。学生党员申报成功之后需要与学生党支部签订上岗责任承诺书,由学生党支部将各位党员的岗位实践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阶段的详细登记,作为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学期结束前,学生党支部对学生党员上岗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上岗期间的表现作为对党员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评定,对优秀者予以鼓励,对不合格者予以批评教育。

三、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岗位实践制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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