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介绍(能评人员培训)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介绍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介绍节能评估是指对企业、单位、建筑物等能源消耗系统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发现能源消耗高、能源利用率低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节能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能源流动分析、能源转换效率分析、能源系统运行分析等。
通过节能评估,可以发现并改善能源系统中的能源浪费问题,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节能审查是对企业、单位、建筑物等能源消耗系统进行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其能源消耗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节能标准或指标。
节能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节能技术的应用、能源消耗数据的监测与分析等。
通过节能审查,可以监督企业履行节能责任,确保能源消耗的合理性和节能效果的达标。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核心目标是推动能源转型、提升能源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具体效益包括:一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的速度;二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能源开支;三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竞争力;四是培养节能意识,推动社会整体绿色发展。
在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过程中,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程序。
责任主体可以是能源管理部门、能源服务公司等,负责组织和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程序包括信息收集与分析、现场调研与检查、数据处理与报告编制、改进措施制定与实施等环节。
为了确保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监管。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能源消耗系统的监管和评估力度,制定相应的节能标准和指标,并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力度,推动企业履行节能责任。
对于存在能源浪费和低效利用问题的企业,应依法追究责任,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激励措施,推动其改善能源消耗行为。
总之,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措施,能够有效推动能源转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碳排放。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和程序。
只有通过实施有效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共建美丽中国。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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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 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
一、节能评估分类规定 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
建成投产后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其中 ,建筑项目同时按项目建筑面积实行分类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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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2010年6号令)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 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 、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 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 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 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 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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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号)
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 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 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 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对擅自批 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办法。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 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 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 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 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加强能评 和环评审查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 为。
第六十八条 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 予以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管理和工作程序精品
4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管理和工作程序
4.1节能评估的分类管理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按建筑性质和项目总建筑面积实施分类管理
4.2节能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
节能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筑性质和总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4.3节能审查的分级管理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按建筑性质和总建筑面积进行分级管理
4.4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工作程序
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宜在委托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的同时,委托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开展节能评估相关工作。
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应当为建设单位及建筑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节能设计咨询服务。
节能评估工作应在民用建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结束之后、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束之
前完成,最佳时机应在施工图设计开展之初,各专业设计方案确定之后。
审查阶段是在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送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由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节能审查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是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具体工作程序见下面的图4.4-10
图441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流程图。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公
司制定了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公司的节能政策,积极参与节能工作。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节能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节能方案,
监督和检查节能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公司将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鼓励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节约用电、用水、用气等能源。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能源利
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六条公司将对节能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节能工作中
的优秀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节能目标和考核制度,对节能工作进行考核,
对达到节能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未达到节能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督促和整改。
第八条公司将加强与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公司将定期组织节能工作经验交流会,分享节能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公司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对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节能工作机构负责。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当树立节约能源的意识,积极参与节能工作,减少能源消耗。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制定节能目标,并定期进行节能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四条在办公场所,应当合理利用自然光线,减少人为照明,
关闭不必要的电器设备,避免空调和暖气同时开启。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用节能设备,优化工艺流程,控
制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
第六条禁止私接电源,私拉电线,私设电器设备,私用暖气和
空调等违规行为。
第七条员工应当加强能源知识学习,提高节能意识和技能,积
极参与节能宣传和培训活动。
第八条对于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教育,
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节能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不断完
善节能工作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
过全体员工讨论和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节能工作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为节能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能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6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 万至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节能评价和审查制度
1,统计法
统计真实性
1
发电上网
政府采购监管 1
1
政府强制采购
四、 合理利用和使用资源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 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五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对节能工作 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 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 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 真实、完整。 第二十八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 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节能立法:“十年磨一剑”
三、节能法解读----修订目的
一、推动全社会
节约能源
修订 目的
三、保护和改善 环境
二、提高能源 利用效率
四、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 续发展
修订目的
一、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
重要物质基础 新常态 刚性需求 长期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效率 单位产品能耗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由省节能、建设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审查。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千吨标准煤以上不满五千吨标准煤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设区的市、县(市、区)节能、建设主 管部门按照权限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审查,具体权限 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国务 院规定的权限执行
罚则
监管部门
管理节能的部门
节能评估与审查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1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评估依据;(二)项目概况;2(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七)存在问题及建议;(八)结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二)
七、评估报告书内容深度
(五)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
1、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 2、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可采用能量平衡表) 分析评估。 3、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 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耗,单位建筑面 积分品种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二Biblioteka 节能评估的原则(三)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项目的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 特点,依据合适的标准规范,采用科学的评估方 特点,依据合适的标准规范, 法,保证项目用能的可靠性、合理性,提高能源 保证项目用能的可靠性、合理性, 利用效率。 利用效率。
三、节能评估的程序
节能评估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节能评估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前期准备 选择评估方法 项目节能评估 形成评估结论 编制节能评估文件
四、节能评估的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 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有: 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有: 政策导向判断法、标准规范对照法、专家经 政策导向判断法、标准规范对照法、 验判断法、类比分析法、产品单耗对比法、 验判断法、类比分析法、产品单耗对比法、 单位面积指标法、 单位面积指标法、能量平衡分析法
四、节能评估的方法
上述评估方法为节能评估通用的主要方法,可根 据项目特点选择使用。在具体的用能方案评估、 能耗数据确定、节能措施评价方面还可以根据需 要选择使用其它评估方法。如能够建立较为准确 适用的物理模型和数学模型,可选择物理模型法 和数学模型法进行评估或计算。
五、节能评估的依据
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 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 政策 相关标准及规范 节能技术、 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 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 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土地预审意见等相关前期批复意见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工程资料和技 术合同等。 术合同等。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节能评估依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节能评估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评估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要求,“要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加强对地方开展“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 号),强调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
2006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开始组织研究起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办法。
2006年底到2007年初,国家发改委相继下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重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篇(章)有关规定,明确了节能评估审查依据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及设计规范等,作为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前的过渡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均要求抓紧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中明确:“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
2009年1月13日,工信部于下发《关于开展四川灾后重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15号),选取了7个灾后重建项目,对开展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进行了探索。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制
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的节能政策法规,
积极参与节能工作。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节能管理制度,明确节能目标和责任,加强
节能技术培训,推广节能知识。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能源消耗监测和分析,制定节能计划,采取
有效措施减少能源浪费。
第五条公司将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员工提出节能建议,奖励节能先进个人和集体。
第六条公司将对节能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和
奖惩机制,对不遵守节能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第七条公司将加强节能设备维护和更新,提高设备能效,减少
能源消耗。
第八条公司将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节能工作档案,定期公布节能工作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者,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自即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评估
按照节能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绝大部 分省市,均已制定出台了地方性的“能评”管理 办法及配套文件,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 评”工作。 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 核,是否建立“独立的”能评制度,作为一项考 核计分内容。
北京市“能评”文件:
(1)关于发布《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 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7] 286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评 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7] 343号) (3)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独 立节能专篇内容深度的要求(试行)》的通知(京发改 [2007]576号) (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7]110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 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中发[2008]11号) ,要求出台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6]28号)、《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 案》(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 均要求抓紧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 估和审查制度。
三、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3.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 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134-2001 等
四、交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 1.水运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JTJ228-2000 2.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 JTJ228-2000 3.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TB10016-2002 五、农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 1.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条件和测试方法GB/T 154052006 2.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基本技术要求GB/T 17522-2006 3.风力发电机组 验收规范GB/T 20319-2006 4.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GB/T 203202006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为了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我公司特制定了以下节能工作规章制度:一、节能目标。
1. 公司将设立年度节能目标,各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并制定具体的节能措施和计划。
2. 全员参与,共同努力,共同完成节能目标。
二、能源管理。
1. 各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定期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严格控制能源使用,杜绝能源浪费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设备维护。
1.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减少能源消耗。
2. 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更新老旧设备,提高设备能效。
四、员工培训。
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节能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和技能。
2. 员工应当自觉遵守节能规定,积极参与节能工作,提出节能建议。
五、节能宣传。
1.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节能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制作节能宣传资料,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
六、奖惩机制。
1. 对于在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七、监督检查。
1. 设立专门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节能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各部门的节能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其他规定。
1. 公司将建立节能工作档案,记录节能工作的情况和成果。
2. 公司将定期组织节能工作总结会议,分享经验和成果。
以上节能工作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并定期对节能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
能评办法国家发改委6号令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2 节能评估与审查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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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节能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国家/政府,制定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 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用能单位加强用能管 理;如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审计等。
二是企业/用能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并根据自身 能源利用情况,通过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 技术措施,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节能教育和 岗位节能培训,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和能源消费统 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以提高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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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记符号和公式
1卡(cal) = 4.186焦耳(J) tce:表示吨标准煤(当量) toe:表示吨标准油(当量) Mtce:表示百万吨煤当量 Mtoe:表示百万吨油当量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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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源折换系数
为了计算方便,将不同能源及物质的消耗折算到某一标准能源,如标准煤、 标准油。
学生生活园区 2021/11/29
46. 治疗型无创呼吸机产业化项目节能评估 47. 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能源审计及十二五规划 48. 中平能化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真空制盐技改项目节能评估 49. 科莱恩化工(惠州)有限公司扩建5万吨/年助剂和表面活性剂项目节能评估 50. 濮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节能评估 51. 国电蚌埠公司2012年能源审计 52. 安徽省科林人造板有限公司2012年能源审计 53. 河南亚欣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能源审计报告及十二五规划 54. 中原大化《能源管理体系》 55. 神马股份帘子布公司《能源管理体系》 56.洛阳氟钾科技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体系》 55. 郑州航空港北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节能评估 56. 泾河东庄水利枢纽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57. 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节能评估 58. 河科大新区医院二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 59.中原大化能源管理体系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介绍(能评人员培训 )
《关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 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
一、节能评估分类规定 不满足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 之一的,需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 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 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 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建筑面积在3万至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 及建筑面积在7万至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
《 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 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 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 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市节能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支持 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 计、认证等活动,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 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机构应当公正、客观地为用能单位提供 节能咨询、设计、评估、监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
《关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 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
四、其他规定 节能审批意见有效期为两年。项目通过 节能审批后,用能规模、工艺、设备及能源 品种等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或超过节能审 批意见中的能源消耗总量15%以上(含15%)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重新进行节能评估 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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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号)
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 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 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 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对擅自批 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 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 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 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 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获通 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 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 产、使用。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市节能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支持 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 计、认证等活动,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 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介绍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亮 2012年12月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介绍
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我市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定
2
3 我市节能评估机构的管理
节能法律法规体系
1 法律(主席令) 《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2 行政法规 (国务院令)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 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 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 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 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加强能评 和环评审查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 为。
第六十八条 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 予以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 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 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 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节能服务机构应当公正、客观地为用能单位提供节 能咨询、设计、评估、监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六十一条 节能服务机构从事节能咨询、 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活动提供 虚假信息或者报告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 查指南》,加强对地方开展“能评”工作的 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 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一、节能评估分类规定 二、节能审查分级规定 三、节能审查申请材料规定 四、其他规定
《关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 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
一、节能评估分类规定 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
建成投产后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其中, 建筑项目同时按项目建筑面积实行分类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2010年6号令)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 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 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 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 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 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 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分为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 记表三类,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统称 节能评估文件。
《关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 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
一、节能评估分类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需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 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 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十八条 本市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开展节能评估,并按规定报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 门进行节能审查。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 当检查节能评估及其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 况报送原审查部门。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介绍
1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我市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定
2
3 我市节能评估机构的管理
我市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定
《关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 关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
节能评估文件评审程序
《关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 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
3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常委会公告)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
4-1 部门规章(部门令)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4-2 地方政府规章(政府令) 《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5 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发布的文件)
《 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