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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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职称打分表评价标准

中职职称打分表评价标准

中考、高考、统考、管理成绩优秀10分,良好8-9分,成绩一般6分。(由教研室和
10 学校出具证明;音体美科、幼儿园非统考科目教师由任教单位以其指导学生竞赛或
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成果情况综合考评等次,特别突出者方可评定为优秀)
在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奖励(一等奖10,二等奖8,三等奖7)省级奖励(一等
10
2,三等奖1)(编辑部、出版社等非业务部门颁发的证书不算)
竞赛(说课、幼儿保教能手比赛、教师基本功比赛、教学设计比赛、教案比赛、课 件比赛等)获得省及以上奖励(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优秀奖2),获得市 5 级奖励(一等奖4,二等奖3,三等奖2),获得县(区)级奖励(一等奖3,二等奖 2,三等奖1);指导(教师)学生竞赛类降一个奖次。(以光盘视频形式报送的降 一个奖次,非教育局相关科室组织推荐的不得分)
工作年限 加分
5
30年以上5分,20年以上4分,15年以上3分,15年以下2分(只计从事教育工作年 限,扣除改行,脱产学习等其它年限)。
1、经区教育局委派的县域内支教老师(干部)每学年加0.5分。县域外支教教师每 学年加1分,援疆(藏)教师每学年加2分。 2、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表彰,县区、市、省级分别加0.5、1、2分。 3、执教区级示范课、观摩课、送教下乡课,每次加0.5分;主持专题讲座取得良好 效果,每次加1分。 4、课题成果在全区得到推广,经教研室认定,每次加1分。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价表
参评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语文讲师
姓名:
评分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区表彰8分,受到县
10
(区)级表彰7分,受到教育局表彰6分,受到校级表彰4分,师德考评合格3分。 (级别以省、市、县党委、政府为准,政府下属局委办下发均降一级,非学校、教

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办法、基本标准条件

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办法、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1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文化课、专业课教师(一)助理讲师1.教学教研要求:(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基本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3)能较好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满1年。

(3)高职以上学历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满1年。

(二)讲师1.教学教研要求:(1)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5)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2.业绩成果要求应至少具备下列3项:(1)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技能比赛组织等工作,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2)获得校级及以上班主任荣誉。

(3)参与过学校该专业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

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

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1. 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以便对职业教育领域的教师进行全面、公正的评估。

2.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是评价职业教育教师的关键指标。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评价标准:- 教学设计:教师是否能够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需要设计有效的教学活动和课程内容。

- 教学实施:教师是否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和技能,引导学生参与互动研究,并提供个性化的辅导。

- 教学效果:教师是否能够通过评估学生的研究成果来判断教学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改进。

2.2 素质和态度评估教师的素质和态度是评价其综合素养的重要方面。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评价标准:- 专业知识:教师是否具备职业教育领域所需的专业知识,并能将其应用到教学实践中。

- 敬业精神:教师是否具有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热爱教育事业,并对学生发展负责。

- 规范行为:教师是否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教育职业形象,并展现良好的师生关系。

2.3 创新能力评估教师的创新能力是评价其教学水平和学科发展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评价标准:- 教育研究:教师是否积极参与教育研究,关注学科发展和教育改革,并在教学中运用研究成果。

- 教改能力:教师是否能够主动探索教学改革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并在实践中进行创新尝试。

- 教学资源:教师是否善于利用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具和信息技术等,提升教学效果。

2.4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是评价其教育教学质量和道德修养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评价标准:- 师生关系:教师是否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并给予必要的关怀和指导。

- 教育教学纪律:教师是否能够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教学过程中不偏袒、不歧视,不滥用权力。

- 职业道德:教师是否具备职业道德,如正直、诚信、敬业等,以身作则,引导学生成为有道德修养的公民。

3. 评价方法为了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评价方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的问卷调查和评估表,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能力、素质和态度的评价。

把握好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

把握好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

把握好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1. 引言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对于教师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通过深入探讨和理解这一标准,教师们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提升专业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2. 了解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是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它包括教育教学业绩、科研与学术业绩、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业绩、社会服务与社会声誉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在具体的评定过程中,教师需要综合考虑这些指标,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和评价。

3. 深入探讨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1)教育教学业绩:这是评定中等职业教师职称的重要指标之一。

教师需要考虑自己的教学效果、教学能力、学生评价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表现。

(2)科研与学术业绩:教师在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也是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这需要教师不断提升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等。

(3)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业绩: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表现也是评定职称的关键内容,需要教师在教学改革方面有所突破,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教育教学发展。

(4)社会服务与社会声誉:这也是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方面,教师在社会服务、社会声誉等方面的表现需要得到肯定。

4. 总结与回顾通过深入探讨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我们可以看到,教师需要在多个方面有所突破,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作为教师,我们也要认识到职称评定标准对于我们的重要性,了解这一标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中等职业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我认为这是对教师工作的一种认可和鼓励。

了解并把握好这一标准,有助于教师更好地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

我会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争取早日取得更高的职称。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评定职称。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尊重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特殊贡献,注重教学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教育教学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不低于一定标准;(二)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成果;(三)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深入研究成果;(四)具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第五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还应当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者同等学力;(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业务培训;(三)对本学科的理论和知识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运用于教学实践中;(四)具备相关学科的教学评价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六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申报材料的准备:教师在评定前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实践报告、教学成果材料等。

(二)材料初审:由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答辩: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进行现场答辩。

(四)综合评议: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定结果。

(五)聘任通知:评审结果报经审核后,由学校发出聘任通知书。

第四章评定标准第七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应当根据以下标准来进行:(一)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创新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教学效果等方面。

(二)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学研究、教材编写和教案设计等方面的成果。

(三)业务能力:教师在教学管理、教育咨询等方面的能力。

(四)职业道德:教师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

第五章评定权责及组织管理第八条教师职称的评定权责:(一)教师职称评定的权责由学校负责。

中等职业学校老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精)

中等职业学校老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精)

年中等职业学校老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精)————————————————————————————————作者:————————————————————————————————日期:23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总 则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 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 规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设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其中,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本条件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 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制定。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 师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3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分 则一、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 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 (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5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4年以上;2、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职务 4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工种(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省、市、县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部(含附设中职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分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1)达到政策规定的各项要求,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不少于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2年内未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3)未受到影响参加职称评定的处理或处分,或受到的处理或处分影响期满、不影响参加职称评定的。

第五条身心健康要求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实践实训要求任现职以来,文化课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开展考察、调研和学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年到行业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至少累计1个月,且每5年行业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第七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做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学科带头人量化评分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学科带头人量化评分标准
6
3
近四年工作量饱满,学生满意度测评90%以上,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与课堂教学评议均为良好。
4
教学实绩(20分)
1
胜任教学工作,主持学校本学科的课改工作,教学业绩突出。
20
2
胜任教学工作,参与学校本学科的课改工作,是其核心组成员,教学业绩优秀。
16
3
胜任教学工作,参与学校本学科的课改工作,教学业绩优良。
15
2
近四年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3篇(其中省级2篇)。
7
3
近四年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3篇(其中省级1篇)。
5
4
近四年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3篇。
3
课题
(10分)
1
近五年主持省级以上课题,课题已结题。
10
2
近五年主持市级课题或是省级课题核心组成员,课题已结题。
8
3
近五年主持县级课题或是市级课题核心组成员,课题已结题。
12
教学获奖(12分)
1
近四年参加评优课或说课比赛获国家一等奖。
12
2
近四年参加评优课或说课比赛获省一等、国家二等奖。
9
3
近四年参加评优课或说课比赛获市一等、省二等、国家三等赛获县一等、市二等、省三等奖。
3
专业
引领
(15分)
示范指导
(7分)
1
每增加1次市级公开课(讲座)加1分,1次省级公开课(讲座)加2分,最高不超过7分。
6
培养青年教师
(5分)
1
有青蓝工程合同书。培养的青年教师已成为县级骨干教师或市教坛新秀;或参加优课评比或说课比赛获市一等、省二等、全国三等以上奖。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定的一套标准和规定。

职称评定是对教师教育水平、教学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促进教师个人继续提高,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专业能力的舞台。

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的一名教师,想要获得职称晋升,必须符合一定的评定标准。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育背景等级要求:对于申请中职教师职称的教师来说,首先要求其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

通常来说,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正高级职称,本科学历可以申请中级职称。

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通常要求有一定年限的教学工作经验。

教育教学水平方面要求: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评定其职称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价。

教师需要通过教学评估、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多方面的评价来证明其在教学方面的水平。

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可以获得更高的职称。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一个全面评价教师教育水平、教学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一套标准。

教师需要在教育背景、教育教学水平、职业道德素养、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通过相关评定程序,方可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

这也有助于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水平,为中职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字数不足,感觉描述不够充分,检查一下格式】。

第二篇示例: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指根据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师德师风等方面制定的评价标准,用于评估教师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对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引导教师积极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教学水平评价1. 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授课方法、教学效果、学生对教师的认可度等方面。

评价者可以通过听课、听评课等方式来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特点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教研机构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第五条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单位)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次数应达到申报上一级职务基本任职年限的要求。

如申报当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具有行业、企业相关实践经历。

第九条学历、资历要求1.申报正高级讲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讲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讲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讲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讲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黑龙江省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基础、文史、教育管理、机械、电工电子、计算机、冶金材料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或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从事理论课教学、生产实习课教学、学生政治思想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破格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l、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2、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一、外语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高级职称中职中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要求

高级职称中职中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要求

高级职称中职中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要求高级职称是对在职中职中专教师中具备较高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审及晋升的一种认定。

高级职称评审要求是评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和标准。

以下是高级职称中职中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要求的具体内容:1.岗位条件(1)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所从事的教学科目相关。

(2)具有从事中职职业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2.岗位职责(1)承担一科或多科教学任务,完成教育教学计划。

(2)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活动,并承担教育管理工作。

3.教学成绩(1)教育教学效果较好,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成绩的提高。

(2)能运用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4.业务能力(1)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与控制能力,能够完成学生的培养目标。

(3)具备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

(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5.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成果(1)积极参与学校及教研活动,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和工作经验。

(2)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如教学设计、教材编写、论文发表等。

(3)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能够运用创新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手段。

6.师德师风(1)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师德行为和师风操守。

(2)能够起到良好的教育引领作用,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教育。

以上为高级职称中职中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要求的主要内容,申请人在评审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从而展现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评审并晋升高级职称后,教师可以享受更好的待遇和福利,并在教育教学领域中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河南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中职学校的专业课程,并具备一定的教研能力。

2. 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和授课方案,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3. 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职业教育规律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并能够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教学中。

4. 职业素养和师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注重自身职业素养的提升,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榜样。

5. 学术成果和荣誉:在学术领域有一定的成果和贡献,如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等。

同时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公益活动,获得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具体来说,河南省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的具体要求略有不同。

此外,河南省还制定了针对不同专业的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如机械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等,具体评价标准也有所差异。

中职中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职中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职中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职业道德
1. 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以身作则。

2.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同事沟通交流,共同进步。

三、教育教学能力
1.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备课、上课。

2. 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技能和方法,能够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育教学。

3. 能够有效地进行班级管理和学生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四、学历及任教年限
1. 申报中职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的任教年限要求。

2. 任教年限要求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学历有所区别,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知识与技能
1. 申报中职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科背景和专业知识。

2. 应具备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技能和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实验和实践活动。

六、身心健康
1. 申报中职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 应通过国家规定的教师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七、企业实践经验
1. 申报中职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企业实践经验。

2. 企业实践经验的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学历有所区别,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一、评价原则福建中职教师职称评价应遵循“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的原则,注重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社会服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二、评价标准1. 学历资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中职教育经历。

2. 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组织课堂教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3. 科研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参与课题研究,发表相关论文或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4.指导学生能力:能够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5. 社会服务能力:能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6. 业绩成果: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和贡献,如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三、评价程序1. 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申报材料。

2.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步意见。

3. 评审公示:学校将初步意见提交学校领导班子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4. 申报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四、评价结果应用1. 职称评定: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相应的职称评定,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事业。

2. 岗位聘任:根据职称评定结果,确定教师岗位聘任名单,实现人岗匹配。

3. 奖励机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五、其他说明1.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福建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2. 本评价标准将根据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 教师如有疑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或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云南出台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云南出台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云南出台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时政)》2023年第08期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8号)。

该《标准条件》明确,我省中职学校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两类教师职称均设置到正高级。

以下为《标准条件》全文。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客观评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根据国家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特点及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初级)、讲师(中级)、高级讲师(副高级)、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员级)、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助理级)、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副高级)、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标准条件》规定,经评审通过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条坚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统一。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是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竞聘更高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并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职业学校教师考核评分表

职业学校教师考核评分表

职业学校教师考核评分表
背景
职业学校教师的考核评分是对教师教学表现和综合素质的评估,以此来确定其工作成绩和职务晋升。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评分表格,以便对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估。

考核内容
职业学校教师的考核评分应涵盖以下内容:
1. 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授课内容和方法、学
生参与度等方面。

2. 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学生研究效果、课程设计
和教材使用等方面。

3. 评价与反馈:评估教师的评价和反馈能力,包括对学生作业
的评阅和指导等。

4.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职业操守和师生关系等方面。

5. 专业发展:评估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评分表格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职业学校教师考核评分表格示例:
考核流程
1. 考核前,教师应准备相应的教学资料和教学案例,以供评估参考。

2. 考核期间,教师将接受评估小组的课堂观察和评估。

3. 评估小组将根据考核项目,结合教师的实际表现,给予相应
的分数。

4. 考核结束后,评估结果将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总结,形成
最终的考核评分。

结论
通过使用本考核评分表格,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职业学校教
师的教学表现和综合素质。

同时,建议考核评分过程中要注意公平、严谨和透明原则,以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注:本文档为参考示例,具体的考核评分表格应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考核流程及评分标准应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和规
定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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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要求。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文化课、专业课教师
助理讲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基本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3.能较好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讲师
1.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专业课教师积极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

高级讲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

3.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4.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专业课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正高级讲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地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专业课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并在高级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二)实习指导教师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

3.了解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任教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任教2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1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高职)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的教学原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了解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5.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高职)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技术革新的能力,取得较突出的成果,起到带头人的作用。

4.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并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7年。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地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熟练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

5.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并在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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