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缴税_整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新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算法如下:1.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分级税率-速算扣除额。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取最低值):(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自新个税税法改革后,个人独资企业的新税率计算标准让很多客户困惑,以下就几个具体的数值做个充分的举例说明为客户排忧解惑:一、其他行业开15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1,500,000*10%=150,000第二步150,000*20%-10,500=19,500第三步1,500,000*3.3%+19,500=69,000 (3.3%为增值税及附加税率)因此,开150万发票的总税金是69,000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6%左右。
二、娱乐行业开2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2,000,000*20%=400,000第二步400,000*30%-40500=79,500第三步2,000,000*3.3%+79,500=145,500因此,开200 万发票的总税金是145,500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7.275%左右。
三、餐饮服务业开3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3,000,000*7%=210,000第二步210,000*20%-10500=31,500第三步3,000,000*3.3%+31,500=130,500因此,餐饮服务业开300 万发票的总税金是 130,500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35%左右。
四、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开4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4,000,000*5%=200,000第二步200,000*20%-10500=29,500第三步4,000,000*3.3%+ 29,500=161,500因此,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开400万发票的总税金是161,500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0375%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准予扣除项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本条所称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收入以及其它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和转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不含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接受捐赠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它收入。
第三条: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必须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有关支出确属已实际发生的有效凭证;合法是指符合税法及国家其它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除税法或其它税收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企业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即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相关性原则:即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4、确定性原则:即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即企业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严格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必须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按税法及其它税收法规规定进行分期折旧或摊销。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算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①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
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1)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 750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 3750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 9750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 14750(2)计算方法:①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月经营收入额(结算额)x适用征收率②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a、按月预缴:月预缴个人所得税=月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预缴分月换算表(此表为旧税率表换算表,新税率换算表大家可以套用此表方法换算)月应纳税所得额= 月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b、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已预缴税款年应纳税所得额= 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4.收入-费用=20871.89元如果是年应纳税所得额,20871.89*10%-750=1337.19元。
普及: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两种方法
普及: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两种方法1. 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核算资料健全。
2. 核定征收适用于不具备查账征收标准(本文计算采用该方式)。
具体采用哪种征收方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只要企业有利润,不论采用哪种征收方法,也不论企业利润是否分配,都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依据(个人独资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政策依据2:国发[2000]16号《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依据(核定应税所得率)政策依据1: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一)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 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应税所得率按下表中“其他行业”取值10%的标准执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年营业额500万注:为了计算简便,以下数据理解为非含税金额第一步5,000,000×10%=500,000(核定利润)第二步500,000×30%-40500=109,500(个人所得税)第三步5,000,000×3.3%+109,500=274,500(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结论:核定征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年营业额500万总税金是274,500 元,综合税负率约5.49%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有关几项费用如何处理纳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 税发[1997]43号)第九条规定,管理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管理和组织生产活动而发 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咨询费、诉讼费、审计费、土地使用费等。因 此,为企业生产经营而占用村民的土地给予的补偿费,可视为土地使用费,进入 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三费”列支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 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 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百分之十四、百分之一点五计算扣除。同时,根 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
[2000]91号)第六条第五项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 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 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这里 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后的处理方法与以前征收企业所得税是 不同的,对个人独资企业提取的“三费”列支问题是据实扣除,而不是按标准扣 除,对“三费”年末贷方余额应调增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一、个人独资煤炭生产企业按规定,地面部分的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 折旧,对井下的坑道等固定资产按煤吨产量计提维简费。对计提了维简费的固定 资产不能重复计提折旧,即计提的维简费应视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看待。因此, 维简费的贷方余额不需要进行税前调整,不应调增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注意不 要把维简费与修理费混为一体。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可据实 (或分期)在税前列支一家从事煤炭生产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涉税有关几项费用如何处理纳税。 一是企业按规定计提、列支维简费年末的贷方余额应否调增所得计征个人所得 税?二是企业随计税工资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年末 的贷方余额应否调增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经过国土部门 办理手续,企业只是与村和村民协商占用土地,而不是征用土地,给予被占用土 地村民的补偿费,能否作为土地使用费进入企业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
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从本质上说二者没有什么区别。
有一种说法认为私营企业泛指除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
有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
大体上,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是俩个可以等同的概念,不同的是,民营企业是根据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企业派生而来的,是一个很不规范的概念,而私营企业却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
私营经济是由个体经济发展而来.民营企业是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在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该条例在界定了私营企业的概念后,同时描述了私营企业的特征,这包括:1 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 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有八人以上的雇工。
3 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该条例又规定了私营企业的类型,第六条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一)独资企业;(二)合伙企业;(三)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申报指南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个人以自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独自承担经营风险的企业形式。
与其他企业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申报需要特别注意,本指南将帮助您了解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1. 确定纳税期限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并按年度申报。
在这个时期内,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纳税资料并进行申报。
2. 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开始个人经营所得税申报之前,您需要确保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按照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主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根据自身情况缴纳相应的费用。
3. 收集申报所需资料在进行个人经营所得税申报之前,您需要收集以下所需资料:•营业收入证明:包括销售发票、收款凭证等相关收入证明;•营业成本证明:包括采购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成本证明;•其他费用证明:包括租赁合同、水电费发票等相关费用证明;•资产和负债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负债等情况的明细表;•其他与您个人独资企业有关的财务资料。
4. 填写申报表格个人经营所得税申报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可以在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申报表格。
填写申报表格时,需要按照要求准确填写各项纳税信息,并注意以下几个要点:•在纳税人信息栏中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在营业收入栏中填写您的营业收入金额;•在营业成本栏中填写您的营业成本金额,需与相应的成本证明一致;•在其他费用栏中填写您的其他费用金额,需与相应的费用证明一致;•在资产和负债情况栏中填写您的资产和负债情况,需与相关资料一致。
5. 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经营所得 × 适用所得税率 -速算扣除数。
根据自身的经营所得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6.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申报表格后,您需要打印申报表格并准备相应资料,一并提交到当地税务局。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收入实行核算"方法是指个人独资企业依法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计算表》和《核定收入核算表》等相关材料,按照税法规定的核定申报制度,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确定预缴、收入、减除费用和缴税等相关数据。
核定收入实行核算的主要特点是核算过程中依法享受相关费用减免和抵扣,税负相对较低。
"实际收入实行核算"方法是指个人独资企业依法通过填写《个人扣缴所得税专用凭证》等相关材料,按照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自己的收入并缴纳所得税。
实际收入实行核算的主要特点是不享受费用减免和抵扣,税负相对较高。
1.确定收入类别: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经营收入指从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其他收入则包括非经营活动所得,如利息、租金等。
2.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根据核定收入或实际收入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收入需要填写相应的核定表格,而实际收入需要根据具体的财务状况进行计算。
3.确定减除费用:减除费用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减免的费用,包括生产经营费用、财产损失准备、研究开发费用等。
4.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适用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大小有所不同,一般分为几个档次。
5.确定应缴税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缴税款,可以选择以月为单位进行缴纳或者做到年终结算。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联合投资、组成合伙人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一种企业形式。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合伙企业的纳税人应按照“分配收入实行核算”原则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配收入实行核算”方法是指合伙企业通过填写《合伙人所得税计算表》等相关材料,根据合伙协议确定每个合伙人的分配收入,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步骤:1.确定分配收入:合伙企业的分配收入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可以根据合伙协议中的约定来确定每个合伙人的分配收入。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20xx 年 10 月 1 日起新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算法如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分级税率-速算扣除额。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取最低值):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耗后的余额自从新个税法改革后,个人独资企业的新税率计算标准让很多客户头疼,今天就几个具体的数值做个充分的举例说明:一、开1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1,000,000*10%=100,000第二步100,000*20%-10500=9,500第三步1,000,000*3.3%+9500=42,500因此,开100万发票的总税金是 42,500 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25%左右。
二、开2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2,000,000*10%=200,000第二步200,000*20%-10500=29,500第三步2,000,000*3.3%+29,500=95,500因此,开 200 万发票的总税金是96,500 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78%左右。
三、开3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3,000,000*10%=300,000第二步300,000*20%-10500=49,500第三步3,000,000*3.3%+49,500=148,500因此,开 300 万发票的总税金是 148,500 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95%左右。
四、开4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4,000,000*10%=400,000第二步400,000*30%-40500=79,500第三步4,000,000*3.3%+ 79,500=211,500因此,开400万发票的总税金是211,500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5.29%左右。
五、开5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5,000,000*10%=500,000第二步500,000*30%-40500=109,500第三步5,000,000*3.3%+109,500=274,500因此,开 500 万发票的总税金是274,500 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5.49%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标准是怎样的
个⼈独资企业纳税标准是怎样的根据纳税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个⼈独资企业的税率是适⽤5%-35%的五级超额累进,从⽽来计算其应缴的税款是多少,就可以得知应该纳多少税款,那么今天就跟店铺⼩编⼀起来看看个⼈独资企业纳税...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个⼈独资企业纳税标准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个⼈独资企业纳税标准是怎样根据《关于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的⽣产经营所得,⽐照个⼈所得税法的“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应税项⽬,适⽤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总额,是指企业从事⽣产经营以及与⽣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营运收⼊、劳务服务收⼊、⼯程价款收⼊、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利息收⼊、其他业务收⼊和营业外收⼊。
⼆、个⼈独资企业纳税材料有哪些(1)⼯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为⾃然⼈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5)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负责⼈)居民⾝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7)纳税⼈跨县(市)设⽴的分⽀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地使⽤证、机动车⾏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还需提供:①企业基本情况表;②⽣产装置及⼯艺路线的简要说明;③企业⽣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途。
[最新知识]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怎么算,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个人所得税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答: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税率表二来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应交个人所得税按月或按季、半年计算缴纳后,需要按年进行一次清算。
核定征收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征方法:按年计征。
计税依据: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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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近日,笔者在对某个人合伙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单位办税人员对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仍然比较模糊,现将有关税收政策整理如下: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申报期限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091号)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合伙企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定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另外,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分配的有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091号)规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拥有和经营的企业形式,有独立法人资格,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税收方面,个人独资企业需要遵守一系列税收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首先是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按照企业实际取得的税前利润计算并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税前利润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活动所得的总额减去可抵扣的费用、成本和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企业实际应税所得额的不同,分为15%和25%两档。
税率的确定与企业所在地、行业性质等相关,需要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具体指导。
其次是增值税。
个人独资企业如果达到法定的月销售额标准,需要依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进行增值税的登记。
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增值税适用范围不同,分为17%和13%两档。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如果企业主从企业中提取了自己的部分利润或其他形式的报酬,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根据个人年收入金额的不同,分为不同级别,税率也有所不同。
除了以上三个主要的税种外,个人独资企业还需要参照相关税法法规,按照法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各类税务申报和缴纳工作,如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要遵守缴纳税款的要求,并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与规定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在纳税过程中还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的简化办税制度、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税收退税等。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发展。
综上所述,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方面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税收规定,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在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时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也要了解和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发展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缴纳清算所得税
个⼈独资企业如何缴纳清算所得税⼀般国家规定的要缴纳的税种都是⽐较多的,同时,⾥⾯也包含了许多其他种类的税,很多⼈都是⽐较关⼼,个⼈独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税,个⼈独资企业如何缴纳清算所得税,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投资者应纳的个⼈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或者分季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所得税纳税凭证。
年度终了后3个⽉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独资企业所得税汇缴地点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所得税。
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所得税,并将个⼈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个⼈独资企业所得税⽉报计算⽅法1、预计全年累计经营所得59545.77÷9×12=79394.36元。
2、预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79394.36-24000=55394.36元。
3、预计全年应缴个⼈所得税=55394.36×35%-6750=12638.03元。
4、1-9⽉份应预缴个⼈所得税=12638.03÷12×9=9478.52元。
5、9⽉份应预缴个⼈所得税=9478.52-8510.27元。
实⾏定率征收的个⼈独资企业,也可按以下⽅法计算当⽉应(或季)应预缴的个⼈所得税:当年累计销售额×所得率×适⽤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累计已预缴个⼈所得税。
实际经营不⾜⼀年的,以实际经营⽉数为⼀个纳税年度。
年终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累计销售总额(收⼊总额)-成本、费⽤以及损失-个⼈独资企业投资者本⼈的费⽤扣除标准(当年实际经营⽉数×2000)当年应补缴个⼈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累计已预缴个⼈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10%后的算法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10%后的算法解析很多人知道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但是不清楚核定多少;也知道是按照五级超额累进制计算个税,但是不知道计算方式。
今天就教大家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是如何通过五级累进制计算出个人所得税。
首先看看五级累进超额累进制具体对应税率:1、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税率5%,速算扣除数0;2、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90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500;3、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90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4、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0-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5、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500000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
接下来我们看看个人所得税核定10%后,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到500万分别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及共需纳税多少。
一、营业收入100万时:1.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第一步100万/1.03*10%≈97万第二步97万*20%-1.05万≈0.9万1.2、增值税+附加税计算方式第三步100万/1.03*3%+100万/1.03*0.18%≈3.08万第四步个税0.9万+增及附加3.08万=3.98万因此,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收入为100万时,总税金3.98万,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3.98%左右。
二、营业收入200万时2.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第一步200万/1.03*10%≈194万第二步200万*20%-.05万≈2.83万2.2、增值税+附加税计算方式第三步200万/1.03*3%+200万/1.03*0.18%≈6.18万第四步个税2.83万+增及附加6.18万=9.01万因此,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收入为200万时,总税金9.01万,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51%左右。
三、营业收入300万时3.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第一步 300万/1.03*10%≈291万第二步300万*20%-1.05万≈4.78万3.2、增值税+附加税计算方式第三步300万/1.03*3%+300万/1.03*0.18%≈9.27万第四步个税4.78万+增及附加3.08万=9.27万因此,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收入为300万时,总税金14.05万,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68%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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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填表说明:1.表中“企业名称”指企业公章的全称;2.表中“企业地址”指企业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址;3.表中“行业”指按纳税人主营项目填写;4.若投资者多于5名,请另附明细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5.本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所、税政(一)科和纳税人各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五章源泉扣缴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征收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第三章应纳税额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章源泉扣缴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第四十条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