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考试重点知识讲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法学考试重点

行政法学考试

1、什么是行政法?有何特点?

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关系主体行使其权利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特点:(1)、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没有统一的、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2)、在内容上的特点:行

政法内容广泛;以行政法、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易于变动;具有双面性。

2、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

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其基本含义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律关系之中,知道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则和基本准则。主要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合法性原则:(1)、含义:是指行政权的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要求: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合理性原则:(1)、含义: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2)要求: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该建立在正当的考虑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平等的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1)、含义:只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者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要求:因该做相关的监督;应由法定机关行使;损害应当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要给与一定的补偿。

4、什么是行政职权?有哪些内容?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职能。主要有:1、行政立法权;2、行政许可权;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

5、行政奖励权;

6、行政物质帮助权;

7、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

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10、行政复议权;11、其他行政职权

5、什么是行政授权?有什么特征?

所谓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特征:(1)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据;(2)行政授权必须

符合法定的方式;(3)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会使某一原本无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取得主题资格,或者使其原有的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夸大,职权内容增加。

6、什么是行政委托?有什么特征?

所谓行政授权,就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的组织的法律行为。

特征:(1)委托方是行政主体;(2)受委托方因行政委托的发生而拥有了作出被委托事项的行政职权,但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3)不会因此发生职权或者

职责的转变,被委托的组织个人也不会因此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7、什么是行政行为?其特征有那些?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特征:公共服务性;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8、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一个行政行为对相对方在权利、义务上产生的具体影响,亦即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某种具体处理和决定。其主要包括:赋予权利或科以义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变更法律地位;确认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

位。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产生的效力。主要内容是:(1)行

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一经做出,无论其形式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2)行政行

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3)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行

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相对方必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如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有关行政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内容。

9、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它与具体行政行为有何区别?

所谓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指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区别:(1)对象上的区别:抽象一一不特定的、普遍性的;具体一一特点的、不具有普遍性。(2)适用的范围:抽象一一可以反复适用,具体一一只能适用一次。

(3)行为效力不同:抽象——只对抽象行政行为是时候的人或者事有效;具体——只对当时产生的人或者事有效。(4)是否具有可诉性:抽象——是不可诉的行为;具体――可以提起上诉

10、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它有何特征?

从动态上来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争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从静态上来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争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准立法性;

(4)不可诉性

11、行政立法有哪些特点?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它的特点:我国的行政立法,市行政性质和立法性质的有机结合。它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

12、什么是行政许可?其特征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含义:一般认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特征:(1)具体的行政行为;(2)要式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4)受益行政行为

13、简述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行政处罚的

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规范的行为;(4)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

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1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有哪些?

种类主要有:(一)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二)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科以相对方某种作为义务;(三)财产罚:罚款;没收财物;责令金钱或者物质赔款;(四)声誉罚:警告;通报批评

15、什么是代履行?代履行的要件有那些?

代履行是指行政主体雇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付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

代履行的要件有:(1)须有相对方应当承担的合法义务,并且相对方不愿履行;

(2)代履行的义务一般都是作为义务,并且是可以请人代为履行的义务,不以义务人自为为必要;(3)代履行的义务可有行政主体代为履行,也可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相对方征收履行费用。

16、什么是执行罚?执行罚的要件有哪些?

执行罚是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科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案,相对方在被科处金钱给付义务后仍然不履行的,可以再次科处,直至其履行。

执行罚的要件是:(1)存在法律、法规赋予义务人的合法义务或行政机关作出的合法的行政处理决定;(2)法定义务人拒不履行无法由他人代为履行的义务;(3)

必须按法定数额实施执行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