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第 一 章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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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税法概论

第01章-税法概论
6.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税种合计
税法概述
2005年各税种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6.74% 8.51% 3.70%
34.48%
14.07% 13.64%
13.60% 5.26%
1.国内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进口税收 4.营业税 5.企业所得税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 7.个人所得税 8.其他各税
共享税一般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税法概述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一)我国的税务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
税总局
垂 省国局
省地局 双重 省地方政府


管 市国税 直 市地税


县国税 理 县地税
税法概述
(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1.国家税务局系统 2.地方税务局系统 3.部分地方财政部门 4.海关系统
相关概念
税法概述
(六)减免税 税额减免 免征额――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起征点――征税对象中开始征税的临界点 共同点:征税对象低于免征额、起征点均不
征税 区别: 征税对象高于免征额,就差额征税,
征税对象高于起征点,就全额征税
税法概述
四、税法的分类 (一) 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 税收基本法 税收普通法 (二) 按税法的职能作用 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税法概述
(二)征税对象 。 课税客体 反映征税的广度 税目- 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计税依据- 税基。计算税款的依据和标准。
包括从量和从价 税源- 税收收入的源泉
税法概述
(三)税率。 反映征税的深度。
税收的眼睛 税收制度的核心和灵魂
1、 比例税率。
优:计算简便公平。适用对商品征税

税法(第一章 概论)

税法(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三、税法的作用
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第一节 税法概述
四、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 规的依据和章程。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当然也是依据《宪法》 的原则制定的。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税法概述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税收立法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适用原则
(一)税法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 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收的特征 征税的主体是国家 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 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 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
第三节 税收实体法
三、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 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 税收制度的核心和灵魂。
税率的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比例税率:指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 一个税率,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税额与课税对象成正比例关系。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三)税法对人的效力 税法对人的效力即指税法对什么人适用、能管辖哪些人。 在处理税法对人的效力时,国际上通行的原则有三个: 一是属人主义原则,凡是本国的公民或居民,不管 其身居国内还是国外,都要受本国税法的管辖; 二是属地主义原则,凡是本国领域内的法人和个人, 不管其身份如何,都适用本国税法; 三是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章税法概论.doc

第一章税法概论.doc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

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因此,了解税收的本质与特征是非常必要的。

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制性。

主要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二是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法律关系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了解税收法律关系,对于正确理解国家税法的本质,严格依法纳税、依法征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

1.权利主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

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一样的,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一章_税法概论

第一章_税法概论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 所得税法
5个暂行条例 房地产暂行条例
税收法规
财政部、海关总 署、税务总局
地方政府
办法、规则、 规定、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
税收代理实行办法
二、税法实施原则
实施原则
层次高的 法律优于 层次低的 法律;
同一层次 国际法 的法律中, 优于国 特别法优 内法; 于普通法;
实体法从 旧,程序法 从新。
征税对象的量包括价值数量和实物数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思考:你能区分 征税对象、范围、税目吗?
征税范围 是指税法规定应 税内容的具体区 间,是征税对象 的具体范围。
税目 是各个税种所规 定的具体征税项 目,是征税对象 的具体化。
3.税率
我国目前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纳税客体。 主要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 所指向的物 或行为 ,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征税对象分为流 转额、所得额、 自然资源、财产 和行为四种。
区分概念:一是 计税依据,二是 征税范围,三是 税目。
计税依据
又称税基,是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
征税款的依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第二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税法制定与实施
(一)税法制定 我国税法体系由一 系列税收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 它们由不同部门制定, 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这就是我们说的法律级 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
立法机关 全国人大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人 大常委会授权立 法 国务院——税收 行政法规 税收地方法规 税收规章 形式 法律 暂行条例 条例、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 举例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1、税法的定义及特征税法是国度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度与征税人之间在征征税方面的权益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主要具有强迫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方式,税收那么是税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

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变卦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变卦和终止必需依据可以惹起税收法律关系发生、变卦或终止的客观状况,也就是税收法律理想。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维护税收法律关系的维护,实质上是维护国度正常的经济次第,保证国度财政支出,维护征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法律关系的维护对权益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对权益享有者的维护,就是对义务承当者的制约。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四、税法的分类五、税法的作用税法在保证国度财政支出、国度微观调控经济、维护经济次第、有效维护征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度权益等方面,都发扬着严重作用。

第二节税法的位置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的位置税法是我国国度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度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团体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第三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那么我国税收立法应遵照以下原那么:1、从实践动身的原那么2、公允原那么3、民主决策原那么4、原那么性与灵敏性相结合的原那么5、法律的动摇性、延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那么第四节我国税法的制定和实施一、税法的制定〔一〕税收立法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4、中央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中央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6、中央政府制定的税收中央规章〔二〕税收立法顺序我国税收立法顺序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提议阶段、审议阶段、经过和发布阶段。

二、税法的实施它包括税收执法和税收违法两个方面。

在实践任务中,我们普通按以下原那么处置: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 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和复合型税制。
•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实体法体系和程序 法体系两大部分构成,包括: 1、税收实体法体系(见表)
2、税收程序法体系 •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 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 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 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实体法从旧原则的举例:
• 2008年5月税务机关对A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 发现,A企业在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没有 代扣个人所得税。依据税法规定,2007年4月 至2008年2月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额是每人每月 1600元,2008年3月1日后工资薪金扣除额调 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 • 按照实体法从旧原则,在追缴少扣税款时,对 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按照每人每月1600 元扣除生计费,对2008年3月1日以后按照每 人每月2000元扣除生计费。 • 因此,实体法从旧原则实际体现的是:新法只 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施,不溯及以往,以往 还按照旧的规定执行。
• 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 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 超率累进税率,注意征税对象的相对率,方 法与超额累进税率相似.
• 6、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 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 7 、纳税期限。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 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纳税期限 、缴库期限)
(二)税收立法、修订、废止程序
• 【真题】税收立法程序通常包括的阶段 有( )。(2001年) • A.提议阶段 B.审议阶段 C.通过 和公布阶段 D.试行阶段 • 【答案】ABC

01第一章 税法概论

01第一章 税法概论

《税法》 王 瑶 税法》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8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财政与税务系
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Department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2002 年判断题 】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 , 征纳双方法 2002年判断题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 年判断题】 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答案: 答案:× 2007年判断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年判断题】 【2007 年判断题 】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 , 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征收的唯一行政执法主体. 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征收的唯一行政执法主体. 答案: 答案:× 解析:还应包括财政机关和海关. 解析:还应包括财政机关和海关. 2,权利客体 即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 是税 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税法》 王 瑶 税法》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5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财政与税务系
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Department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考核要求:熟悉 考核要求:
《税法》 王 瑶 税法》
《税法》 王 瑶 税法》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10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财政与税务系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人存在于本国境内的财产也进行课税。
特别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某一类或某
几类财产价值,例如土地、房屋、车船、 机器设备等。因此,特别财产税是对物税。 各国政府在这类财产税的征收过程中一般
都只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只对存在
于本国境内的应税财产课征税收。
3.商品税与税收管辖权:
商品税属于对物税,其课税依据是商品
交易额发生的事实,而商品交易的发生有
着明确的地域性,因此,各国一般都按属 地原则确立商品税的税收管辖权,即只
对商品税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不论商
品交易额属于本国居民或公民,还是属于 非居民或非公民,都只对发生在本国境内 的商品交易额课税。
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它使税收明显
地区别于国债等财政收入形式,决定了税 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
并成为调节经济和矫正社会 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
3.税收的固定性,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 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 例等税制要素,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即使税制要素的具体内容也会因经济发展 水平、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而进行必要的 改革和调整,但这种改革和调整也总是要
强制性是国家的权力在税收上的法律体现, 是国家取得税收收入的根本前提。它也是 与税收的无偿性特征相对应的一个特征。 正因为税收具有无偿性,才需要通过税收 法律的形式规范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纳税人而言依法纳税既是一种权利,更 是一种义务。
2.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 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 出任何直接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 出所获利益通常与其支付的税款不完全成 一一对应的比例关系。
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 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收取商 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 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如消费税条例规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 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应该缴纳的消 费税。

第1章税法概论[1]

第1章税法概论[1]
第1章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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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第1章税法概论[1]
一.税法的定义 1.税法的概念: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是征纳双方依法征税(纳税)的行为准则。
2.税法与税收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2)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1)强制性:
①强制性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 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②税收具有强制性,而“公债”(国库券)这种财 政收入(财政收入的有偿形式),则没有强制性。
公债是自愿的(国库券的自愿认购),具有非强 制性!同时,也是有偿的,不但还本,还要付息。
③税收与“罚没收入”这种财政收入虽然都有强制 性,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截然不同。
五.税法的作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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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概论[1]
第二节 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 法律的关系(略)
第三节 我国税法的立法原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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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概论[1]
第四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税法的制定:即:税收的立法; 税法的实施:即:税收的执法. 一,税法的制定 税收立法:(一)税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国务院,地方人大,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地方政府.
第一,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第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第三,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第四,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二)遵守税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都必 须遵守税法,严格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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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概论[1]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指两部法律对同一事项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 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该原则的功能主要在于处理税法稳定性与 灵活性的关系,避免效力上的冲突。当对某些税收问题需要重新作 出特别规定,但又不便于普遍修订税法时,即可以通过形式予以规 定。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即排斥普通法的适用。但这并不是 说随着特别法的出现,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即告废止,在 此,它们不是新法与旧法的关系。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 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但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 力仍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级别较高的税法。

01第 一 章税法概论共16页

01第 一 章税法概论共16页

第一章税法概论◆考情分析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

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预计分值在2分以内。

◆本章内容:5节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本章基本内容框架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与税收关系概念含义特征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内容【例题·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

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国家税务总局【答案】C(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有:(一)纳税人: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01第一章税法概论

01第一章税法概论
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案例1-1】下列关于税收概念理解不正确的是( )。 A.税收是我国目前取得财政收入的最重要工具 B.国家征税依据的财产权力 C.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D.国家征税要受到所提供公共产品规模和质量的制
约 答案:
上海财大2009CPA《税法》辅导 王 瑶 版权所有 不得外传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形式和方法是很多的,税法中关 于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刑法》对构成 偷税、抗税罪给予刑罚的规定,以及税法中对纳税人不服 税务机关征税处理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出诉讼的规定 等都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不能 只对一方保护,而对另一方不予保护,对权利享有者的保 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五)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
算税额的尺度,反映征税的深度。税率的规定解决了征
多少税的问题。税率也是影响 并决定政府税收和纳税人税负
比例税率
的最重要因素,是国家税收 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税收
超额累进税率
实体法的核心要素。 我国目前税率
上海财大2009CPA《税法》辅导 王 瑶 版权所有 不得外传
16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掌握“三要素”)
(二)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 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
和法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纳 税的问题。
上海财大2009CPA《税法》辅导 王 瑶 版权所有 不得外传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度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度与征税人之间在征征税方面的权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度及征税人依法征税、依法征税的行为准那么。

其目的是保证国度利益和征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次第,保证国度的财政支出。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方式,税收那么是税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

因此,了解税收的实质与特征是十分必要的。

税收是国度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取得财政支出的一种方式。

它的特征主要表如今三个方面:一是强迫性。

主要指国度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方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则,并依照法律强迫征税。

二是无偿性。

主要指国度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支出,不再出借征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方式预先规则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度仰仗其权利,应用税收工具的强迫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支出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法律关系国度征税与征税人征税方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白其双方的权益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了解税收法律关系,关于正确了解国度税法的实质,严厉依法征税、依法征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益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外延上,税收法律关系那么具有特殊性。

1.权益主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益和承当义务的当事人。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益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度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度税务机关,包括国度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实行征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本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无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本国企业或组织。

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益主体另一方确实定。

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那么。

税法第1章税法概论

税法第1章税法概论
涉及实体法的六个要素,分别是: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 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2021/6/19 18
一、纳税人
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一)自然人与法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三)负税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又是分离的, 两者是否一致,取决于税负能否转嫁。
2021/6/19 19
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特点: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与经济上的税收公平
2021/6/19 7
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
▪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1)含义: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 的,而不是对抗的。 (2)特点:这一原则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许多国 家税法在应用这一原则时都作了一定限制。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
1.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 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1/6/19 4
2、税法的特点
▪ 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
惯法
▪ 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是授
权法规
▪ 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2021/6/19 5
二、税法原则
两类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
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
2021/6/19
具体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税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2. 法律不塑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原则
效力优于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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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考情分析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

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预计分值在2分以内。

◆本章内容:5节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本章基本内容框架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与税收关系概念含义特征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国家税务总局【答案】C(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有:(一)纳税人: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2.与相关范畴关系(1)纳税人与负税人(2)纳税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二)征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概念含义与课税对象关系作用或形式(1)税目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消费税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三)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税率形式含义形式及应用举例(1)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①单一比例税率(如增值税)②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③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2)累进税率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①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②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3)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四)纳税期限。

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

2.相关的三个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B.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C.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征税项目【答案】BCD【解析】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但不一定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例题·单选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

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C【解析】选项A,资源税为定额税率;选项B,土地增值税为超率累进税率;选项D,企业所得税为比例税率。

四、税法分类(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种:流转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五、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的地位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两者有本质区别。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者密切的联系。

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

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

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六、税法的作用(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二、公平原则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五、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一、税收立法机关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正式立法3部法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5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定的有()。

A.增值税B.企业所得税C.个人所得税D.契税【答案】BC【例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答案】B二、税法实施原则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一、税收实体法体系由19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主体税流转税类(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主体税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要点1】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要点2】间接税和直接税含义。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法的有()。

A.税收基本法B.企业所得税法C.进出口关税条例D.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答案】BC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

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

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三、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1.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

2.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四、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征收机关征收税种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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