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与检疫技术
1 %的 碳 酸 镁 。 0
22 细 菌检 查 材 料 .
一
淋 巴 结 、脾 、肝 ;有 明 显 神 经 症 状 的 应 采 取 脑 、 脊 髓 ;有 黄 疸 ,贫 血 症 状
的 .应 采 取 肝 、脾 。
13 无 菌 性 .
病 死 动 物 需 立 即 采 集 病 料 , 尤 其
在 夏 季 不 应 超 过 4 。 拖 延 过 久 ,则 组 h
织 变 性 、尸 体 腐 败 ,侵 入 其 它 细 菌 有 碍 病 原 检 。 而 对 于 初 步 诊 断 为 病 毒 感 染 的 动 物 .如 从 其 活 体 上 采 集 病 料 , 必 须 在 发 病 初 期 、急 性 期 或 发 热 期 进 行 ,否则 病 毒 会很 快 在 血 液 中 消失 , 组 织 内 病 毒 的 含 量 也 因 抗 体 的 产 生 而
誉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 在 多 年 兽 医 实 践
样 品 采 集 全 过 程 应 无 菌 操 作 ,尤 其 是 供 微 生 物 学 检 查 和 血 清 学 检 查 的 样 品 。所 用 器 械 均 应 灭 菌 ,包 括 采 样 用 具 、 盛 放 样 品 的 容 器 等 ,做 到 既 要 避 免 污 染 . 又 要 防 止 病 毒 被 灭 活 。采 取 一 种 病 料 。应 用 一 套 器 械 , 不 可 再 用 其 采 集 其 它 病 料 。 否 则 ,必 须 经 过 ( 焰 ,酒 精 )消 毒 ,才 能 采 取 另 一 种 火 病 料 。 采 取 的 脏 器 分 别 装 人 不 同 的 容 器 内 . 一 般 先 采 微 生 物 学 及 血 清 学 检 验 材 料 。然 后 再 采 病 理 组 织 学 检 验 材 料 。 采 集 完 病 料 后 对 解 剖 场 地 及 尸 体 要 彻底 消毒 。
关于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和检疫方法
关于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和检疫方法
动物检疫工作是国家重要的防疫工作之一,能够有效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等疾
病的传播。对于进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样品的采集和检疫方法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做好样品的采集和检疫工作,才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控制动物疾病的传播,保障人
畜健康和食品安全。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和检疫方法。
一、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方法
1. 野生动物样品的采集
在进行野生动物样品的采集时,需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的病
原体。采集人员需要穿戴防护服和口罩,并携带消毒用品。在野生动物样品的采集过程中,应当选择健康的野生动物进行采集,并确保采集的样品完整无损。对于野生动物的标本,
需要做好标注和记录工作,确保样品的追溯和管理。
2. 家畜样品的采集
家畜样品的采集需要严格遵守动物保护法和动物福利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进行样品
采集时不会对家畜造成痛苦和伤害。在进行家畜样品的采集时,需要选择健康的家畜进行
采集,并确保采集的样品来源可追溯。对于家畜样品的采集,应当使用专业的采样器具,
并在采集后尽快将样品送至检疫机构进行检测。
3. 动物产品样品的采集
动物产品样品的采集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特点和检测要求采取相应的采集方法。对于
肉类、乳制品等动物产品样品的采集,需要确保样品的新鲜和干净,并避免交叉污染。对
于冰鲜、冷冻等特殊处理过的动物产品样品,需要在采集时严格控制温度和环境,并选择
适当的采样点进行采集。
1. 样品的分析检测
对于采集到的动物检疫样品,需要进行分析检测,确保样品中是否存在病原体等相关
动物防疫抽样规范
动物防疫抽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动物防疫抽样的一般要求,抽样前准备,抽样动物种类,抽样范围,抽样数量,抽样,抽样记录及样品的保存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疫病实验室血清学监测、病原学监测和病理组织学检查等抽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635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NY/T541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菌sterility
特定物体的内部和表面无活的微生物存在。
3.2
无菌操作asepti coperation
用于防止微生物进入动物体组织或其它无菌范围的操作技术。
3.3
动物防疫抽样sampling for 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为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按照一定的规则采集动物体液、脏器等样品的行为。
3.4
灭菌sterilization
以化学剂或物理方法消灭所有活的微生物,包括所有细菌的繁殖体、芽孢、真菌及病毒,从而达到无菌的过程。
4一般要求
4.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动物防疫的抽样计划,设定常规监测、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疫病监测抽样种类、数量、范围。
4.2抽样人员应是动物防疫人员,能够正确掌握抽样方法,熟练使用采样器具。
4.3根据不同的疫病或检验目的,采其相应的组织脏器、内容物、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材料。在无法估计病因时,要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多点、全面的采集。
正确采集和送检动物疫病检测样品的方法
标号 、 采血管 : 每 个 样 品 标 记 清楚 样 品 唯一 性 编 号 。按 要 求 填 写 采 样 单 。有 可 追 溯 性 。标 号 完 毕 , 将 采 血 管 管 芯 外 拉 留出 血 清析 出空间。套上针头帽。针管最好 4 5度斜 放 . 净 置 至 少 半 小
时. 待 血 液凝 固后 再 移 动 。 动物 : 采 血 最 好 在 动 物 早 晨 空 腹 时进 行 。 抽 样 具 有 群 体 代
i c pr ev eent J on
正确采集和送检动物疫病检测样品的方法
李安 康 . 孙 杰
( 河 南省新 乡市原 阳县 动 物卫 生监督 所 , 河 南原 阳 4 5 3 5 0 0 )
动物 血 样 的 采 集 、 处理、 保存 和送检 , 是 进 行 动 物 免 疫 抗 体 检测 、 疫 病 诊 断 非 常 重 要 的基 础 工 作 样 品 质 量 直 接 影 响 到检 测 结 果 掌 握 正 确 的 操 作 方 法 . 送 检合格样品 , 是 从 事 动 物 防 疫 人
操作方法 : 猪 站 立 或 横 卧 保定 , 可借助器具( 口绳 ) 保 定 。操 作者左 手把持耳朵 , 手 指捏压耳根 部静脉血管 . 使 耳静脉 怒张 ,
器械 : 使 用 一 次 性 塑 料 注 射 器 或 真 空采 血 管 。 根 据 采 血量 选 择针管 大小 ; 针对不 同的采血对象 选择合适 针头 ; 准 备 毛剪 、 消
动物疫病采样技术规范
动物疫病采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检验样品采集、器械准备、包装及废弃物处置、记录、保存、运送等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疫病病原学、病理组织学、血清学、免疫学等实验室检验所需样品的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50 新城疫检验技术规范
GB/T 18635 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GB/T 18935 口蹄疫诊断技术
GB/T 18936 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NY/T 541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样品
取自动物或环境、拟通过检验反映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有关状况的材料或
物品。本标准所称样品,系待进行实验室检验的材料。
3.2 病料
来自患病或可疑患病动物的被(待)检材料。
3.3 采集
通过一定的方法,按照特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样品进行收集、处理及整理的过程。
4样品采集原则
4.1 动物疫病样品采集遵循适时、典型、无菌、适量和生物统计的原则。
4.2 发现疑似炭疽,禁止解剖。
4.3 根据不同的检验要求进行样品采集,采取包括相应的组织器官、内容物、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材料。
关于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和检疫方法
关于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和检疫方法
动物检疫是保障人类和动植物健康安全的重要环节,而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和检疫方法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人畜安全,科学合理地采集和检疫动物样品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就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和检疫方法进行具体介绍。
一、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方法
1. 动物标本的采集
(1)动物标本的选择:在进行动物检疫工作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动物标本进行采集。一般来说,主要针对家畜、家禽等经常接触人类的动物进行监测,以及一些具有潜在传染风险的野生动物,如农田鼠类、禽类、野生鸟类等。
(2)采集标本的工具:采集动物标本时应选择干净、无菌的工具,如无菌手套、无菌采血管、采血钳、标本袋等,并保持标本采集过程的无污染。
(3)采集标本的步骤:首先应根据需要选择采集血液、组织、粪便等样本,然后用无菌工具进行标本的采集,并妥善保存。在进行标本采集时,需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被动物受伤或传播疫病。
(1)环境标本的选择:环境标本是指动物生活环境中可能存在病原微生物的样本,如水源、土壤、粪便、饲料、废弃物等。在采集环境标本时,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采集。
(2)采集标本的工具: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工具进行环境标本的采集,如瓶子、采集器具、标本袋等。
(3)采集标本的步骤:在进行环境标本的采集时,要注意避免异物的污染,保持采样器具的干净,避免混入其它有害微生物,以免影响后续检测的准确性。
1. 样品储存
(1)标本的保存:在采集完成后,要及时将标本放入保存容器中,并标注好相关信息:如采集人员、采集时间、采集地点等,然后在合适的温度条件下进行保存。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NY/T541-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的样品采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病因(原)学、病理组织学、血清学、免疫学等实验室检验所需样品的采集。
2 样品采集的一般原则和采集前的准备
2.1 样品采集所遵循的一般原则
2.1.1 凡发现患畜(包括马、牛、羊及猪等)有急性死亡时,如怀疑是炭疽,则不可随意解剖,应采取患畜的血液,万不得已时局部解剖作脾脏触片的显微镜检查。只有在确定不是炭疽后,方可进行剖检。
2.1.2 采取病料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疾病或检验目的,采其相应的脏器、内容物、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材料;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抗体检测、动物群体健康评估或环境卫生检测时,样品的数量应满足统计学的要求。采样时应/jxjD,.谨慎,以免对动物产生不必要的刺激或损害和对采样者构成威胁。在无法估计病因时,可进行全面的采集。检查病变与采集病料应统筹考虑。
2.1.3 内肌病料的采取,如患畜已死亡,应尽快采集,最迟不超过6h。
2.1.4 血液样品在采集前一般禁食8h。
2.1.5 应做好人身防护,严防人畜共患病感染。
2.1.6 应防止污染环境,防止疫病传播,做好环境消毒和病害肉尸的处理。
2.2 使用器械的消毒
刀、剪、镊子等用具煮沸消毒30min,使用前用酒精擦拭,用时进行火焰消毒。器皿(玻制、陶制等)经103kPa高压30min,或经160C干烤2h灭菌;或放于0.5%一1%的碳酸氢钠(NaHCr~)水中煮沸10min 15rain,水洗后,再用清洁纱布擦干,保存于酒精、乙醚等溶液中备用。注射器和针头放于清洁水中煮沸30rain。一般要求使用“一次性”针头和注射器。采取一种病料,使用一套器械与容器,不可用其再采其他病料或容纳其他脏器材料。采过病料的用具应先消毒后清洗。检查过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器械要放在2mol/L的氢氧化钠(NaOH)溶液中浸泡2h以上,才可再使用。3 样品的采集
如何做好动物疫病监测样品的采集
如何做好动物疫病监测样品的采集
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是监测疫病情况的重要环节,是确定疫病传播
形式和变异趋势,以及及时应对疫情的重要技术手段。要做好动物疫病监
测样品采集,必须深入了解被采集样本的植物或动物的生态学特性和疫病
病原特性,制订科学的采样策略,确保采集样品的质量。
首先,根据区域特点、疫病病原特性及报告的疫情特点,确定每次采
样的动物类别和数量,采样动物或植物种类的范围最好能够覆盖整个区域。
其次,选择合适的采样区域,采样的动物或植物应从不同的生态环境
采集,记录其施样点和采样的时间,以分析不同区域或时间的疫情变化特点。
最后,要做好采样样品的处理和保存,样品必须妥善处理,以免影响
疫病病原的活性和检测效果,避免被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照)影响。对于样品长期保存,应采用及时冷冻保存或低温气体保存等方法,以
便样品在实验室中长期有效检测。
动物疫病采样管理制度
动物疫病采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疫病采样工作,保障动物疫病采样工作的合理、准确、有效进行,保障动物疫病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 laws.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级、地方级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及其委托的相关实验室进行的动物疫病采样管理工作。
第三条动物疫病采样包括但不限于野外采样、养殖场采样、屠宰场采样、交易场所采样、实验室采样等。
第二章采样人员
第四条从事动物疫病采样工作的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严格按照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履行采样工作。
第五条采样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守业务秘密,不得擅自向无关人员泄露采样情况和结果。
第六条采样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个人和工作防护,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章采样准备
第七条采样前,应对采样工具进行消毒处理,确保采样器具的无菌。
第八条采样前,应对采样地点进行勘察,了解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采样环境,做好采样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采样操作
第九条采样时,应选择种类代表性齐全的动物样本,避免重复采样和遗漏采样。
第十条采样时,应对采样标本进行合理选择,避免损伤或变异。
第十一条采样时,应对采样数量和质量进行控制,确保采样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第十二条采样时,应按照标准程序和操作规程,确保采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采样保存
第十三条采样后,应对样本进行正确标识,确保样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四条样本保存应按照规定温度和洁净程度进行,避免损坏和变质。
第十五条对于不同类型的样本,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保存方法,确保样本保存的稳定和完整。
动物检疫样品采集及检疫方法
动物检疫样品采集及检疫方法
动物检疫是一项重要的防疫工作,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畜牧业和家禽业的疾病传播以及保护人类的健康。在动物检疫工作中,采集样品并进行检疫是非常关键的环节。本文将重点介绍动物检疫样品的采集方法以及检疫的方法和步骤。
1、血液样品:血液样品主要用于检测动物的免疫状态和传染病的诊断。血液采集可以通过静脉采样、颈静脉穿刺或耳尖采样。静脉采样是最常用的方法,可以通过静脉导管或针头直接采集血液样本。
2、呼吸道样品:呼吸道样品主要用于检测呼吸道传染病,如禽流感等。呼吸道样品可以采集咽喉拭子、鼻腔拭子或气管插管样本。咽喉拭子是常用的采样方法,可以通过棉签或拭子在咽喉部位进行采集。
3、粪便样品:粪便样品主要用于检测肠道传染病,如猪瘟等。粪便样品采集可以通过直肠检查或粪便收集盒采集。直肠检查需要专业人员进行,通过插入肛门进行样本采集。粪便收集盒采集方法相对简单,可以将粪便样品收集在特制的盒子中。
4、组织样品:组织样品主要用于病理检测和疾病诊断。组织样品的采集需要进行动物解剖,并将有病变的组织取样。取样后可以进行病理学检查和病原学检测。
动物检疫的方法和步骤:
1、样品采集:根据需要,采集相应的样品进行检测。采样时需要注意卫生和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2、样品处理:根据样品的不同特性,进行适当的处理。如血液样品
可以离心分离血清或血浆,粪便样品可以进行稀释或提取,组织样品可以
切片或冻存等。
4、样品运输:采集的样品需要进行适当的运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
和质量。运输时需要注意保持恒温和避免振动。
5、样品检测:对采集的样品进行相应的检测和分析,如核酸检测、
动物样品采集时的生物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动物样品采集时的生物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动物样品采集是进行动物疫病监测、诊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快速、及时诊断和处理动物疫病具有重要意义。
动物样品采集应遵循下列原则:采取病死动物样品时,须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下配合采样。采集有病变的器官组织,要采集病变和健康组织交界处,先采实质器官,如肝、脾、肾,后采污染的器官组织,如胃、肠等。
动物采样时应采取下列生物安全措施:
1、重大动物疫病未经允许禁止采样,怀疑炭疽时首先采取耳尖血涂片检查,确诊后禁止采样;
2、采样人员必须是兽医技术人员,要具备动物传染病感染、传播流行与预防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种动物的保定技术和各种采样技术;
3、对采样协助人员进行培训,所有人员都必须了解被采样的动物可能带有的疫病,以及可能的感染与传播方式,了解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处理,以及个人卫生和其他方面知识。
动物样品采集时存在多方面的生物安全隐患,需要在采样过程中时刻加以注意,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活体采样时动物的自身活动可能产生新的危害,如抓、咬工作人员;
2、可能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小心或正在使用的器材设备等引起,
如刀片割破、针头刺伤等;
3、动物中也可能有隐性感染病,可污染环境,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知不觉地吸入动物散发的气溶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4、病死动物所带病原和复杂性、未知性,解剖采样过程可能对工作人员构成威胁,对环境造成污染(污水、血液)及对周围动物构成威胁。
动物防疫样品采集技术规范标准
动物防疫样品采集技术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监测样品采集的基本原则、采样前的准备、样品采集的一般程序与要求。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635-2002 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NY/T 541-2002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NY/T 5344.6-2006 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第6部分:畜禽产品NY/T 561-2002 炭疽诊断技术
DB 43/306-2006 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规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1号)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农业部公告第50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物卫生监督
对各项有关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标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依据检查情况按规定进行监督、批评以至处罚。
3.2 动物疫情监测
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分布及相关因素进行系统的长时间的观察与检测,以把握动物疫病的发生情况和发展趋势。
3.3 样品
取自动物或环境、拟通过检验反映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有关状况的材料或物品。
3.4 抽样单元
同一饲养地、同一饲养条件下的动物群体或个体;同一产地、同一批次的动物产品。
3.5 病料
来自患病或可疑患病动物的被(待)检材料。
动物检疫材料的采集原则和检疫方法
2021.3
作者简介:张乐年(1981-),男,甘肃省张掖市人,在职研究生,兽医师,主要从事兽药饲料检查监督、畜牧防疫监督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等工作。
动物检疫材料的采集原则和检疫方法
张乐年1王鸿盛2武建龙3
(1,甘肃省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734000;2,甘肃省甘州区农业农村局畜牧站734000;3,甘肃省甘州区党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34000)
摘要:在基层地区的畜牧养殖业发展过程中,动物防疫工作属于重中之重,而动物检疫是动物防疫的关键,动物检疫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性直接决定家禽传染性疫病的感染概率,还关系到畜牧养殖业的良性发展以及动物制品的质量。检疫工作中需要重视动物检疫材料的采集,运用针对性的检疫方法确保工作的实效性。本文主要探讨动物检疫材料的采集原则与检疫方法。
关键词:动物检疫;检疫材料;采集原则;检疫方法
3.3组建专业的兽医团队
为了提高畜牧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组建一支专业性较高的防疫团队,有利于防疫工作的保障,因此,政府部门应给予防疫工作支持,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相关政策的调控,做好对防疫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防疫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水平。除此之外,基层部门还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提高防疫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必要时还可以邀请专家进行防疫工作培训,提升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综合水平。
3.4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
为了确保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政府部门需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深入基层,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根据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关资金的支持,确保对动物疫病的及时检测、防疫
动物疫病采样管理制度范文
动物疫病采样管理制度范文
动物疫病采样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动物疫病采样工作,保护农畜业生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采样管理,涉及到动物疫病采样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动物疫病采样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准确、公正、便利的原则,保证采样操作符合规范并促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采样人员
第四条从事动物疫病采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动物疫病防控知识背景,并参与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二)熟悉动物疫病采样规范及操作要求;
(三)具备一定的采样技术和操作技能;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第五条采样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复习和培训,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培训证明和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采样器材
第六条动物疫病采样工作需要使用到相应的器材。采样器材
应当根据不同疫病的特点和采样要求,选择合适的器材。
第七条采样器材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一)器材应当具备完好的外观,无破损、变形、腐蚀等现象;(二)容积准确,具备标定和校准的机制;
(三)器材应当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污染和二次污染;(四)采样器材应当具备简便、灵活、方便操作的特点;(五)器材应当有相应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识。
第八条每次采样前,采样器材应当进行清洁、消毒,并有相
应的记录。
第四章采样过程
第九条采样前,应当对采样对象进行清晰的判断和识别,确
保采样对象正确无误。
第十条在采样过程中,应当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避免二次
污染。
动物样品采集原则
动物样品采集原则
1.伦理原则:动物样品采集必须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尊重动物权益和
福利,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伦理委员会的规定,并获得必要的许可和
批准。
2.种群稳定性:样品采集应尽量避免对动物个体或种群造成损害。采
集的样品数量应合理,不能过度采集影响种群数量和结构的稳定性。
3.多样性:样品采集应尽可能涵盖种群内的多样性。不同个体、性别、年龄、种群分布区域、环境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样品均应考虑到。
4.捕捉方式:动物样品的捕捉应当尽量采用非侵入性或最小侵入性的
方法。可以使用陷阱、捕捉设备或标本馆提供的方法进行捕捉,但需要正
确操作并避免对动物造成伤害。
5.样品保存:采集的样品应妥善保存和标记,避免交叉污染和样品损坏。采集到的动物标本应按照标准的方法进行固定、保存和制备,以保持
其形态结构和遗传信息的完整性。
6.数据记录:在样品采集过程中,必须记录动物的相关信息,包括采
集地点、时间、环境条件、个体特征、样品质量等,以保证采集数据的可
重复性和科学性。
7.研究报告和共享:对采集到的样品进行相关研究时,应编写详细的
研究报告,包括样品采集的方法、样品处理过程、样品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同时,研究结果和样品数据应以适当的方式共享,促进科学研究的交流和
进展。
总之,动物样品采集必须遵循伦理原则、维护种群稳定性和多样性,使用适当的捕捉方式,并妥善保存和记录样品,以保证研究的准确性和伦理性。同时,研究者应该意识到动物样品的采集是一项重要的科学责任,并在采集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动物的干扰和伤害。
动物疫病监测的常用样品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
养殖与饲料2021年第01期动物疫病监测的常用样品采集方法
及注意事项
吴学青1王志远2李华林3*
1.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宁夏吴忠751100;
2.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畜牧兽医工
作站,宁夏吴忠751100;3.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畜牧兽医工作站,宁夏吴忠751100
摘要在动物疫病监测采样中,技术方法和样品质量决定着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
采样必须遵循一般的原则,对采样技术人员、方法及操作程序都有特定的要求。本文从采样原则、样品种类、采样技术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总结,确保样品质量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为重大动物疫病诊断和防控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
关键词疫病监测;采样技术;
注意事项收稿日期:2020-09-28*通讯作者
吴学青,男,1967年生,兽医师。
1监测采样的一般原则
1)应该遵循适时、典型、
无菌、适量和生物统计的原则。
2)凡是急性死亡病例、发现有血液凝固不良、口鼻、肛门天然孔出血、尸僵不全等疑似炭疽症状
表现的,应先采集耳尖血液制作血涂片染色镜检,发现呈竹节状排列的大杆菌确诊为炭疽病的,严禁解剖。
3)采样时应先采集无菌心、肺、肝等实质器官,再采集胃肠、粪便等容易污染的组织,避免交叉感染。
4)要根据不同的检验目的要求和对病例的初
步判断分析采集样品。采集的病料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采集的组织器官病变要明显。病因不明时,可对组织器官、分泌物、排泄物等进行全面采集。
5)采集血液、O-P 液等样品应提前禁食4~6h 。采集血样应根据不同采样对象、检验项目及所需血量多少采取不同方法与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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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监测样品采集的基本原则、采样前的准备、样品采集的一般程序与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635-2002 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NY/T 541-2002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NY/T 5344.6-2006 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范第6部分:畜禽产品
NY/T 561-2002 炭疽诊断技术
DB 43/306-2006 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农业部公告第50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物卫生监督
对各项有关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标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依据检查情况按规定进行监督、批评以至处罚。
3.2 动物疫情监测
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分布及相关因素进行系统的长时间的观察与检测,以把握动物疫病的发生情况和发展趋势。
3.3 样品
取自动物或环境、拟通过检验反映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有关状况的材料或物品。
3.4 抽样单元
同一饲养地、同一饲养条件下的动物群体或个体;同一产地、同一批次的动物产品。
3.5 病料
来自患病或可疑患病动物的被(待)检材料。
3.6 采样
从动物或环境取得样品的过程。
3.7 随机抽样
按照随机化的原则(总体中每一个观察单位都有同等的机会被选入到样本中),总体中抽取部分观察单位的过程。
3.8 流行率
某个时间内,特定地区某病(新老)感染动物数占调查动物总数的百分率。
3.9 被动监测
动物或动物产品出现异情况、或怀疑有疫病存在,由相关部门作出的针对性监测。
3.10 主动监测
按照特定目的而制定有针对性的监测方案,并按计划实施的监测。
4 样品采集的基本原则
4.1 先排除后采样的原则
急性死亡的动物,怀疑患有炭疽时,应先进行血液抹片镜检,确定不是炭疽后,方可解剖采样。
4.2 尽早采样的原则
采集死亡动物的病料,应于动物死亡后2h以内采集,最迟不得超过6h。
4.3 无菌操作的原则
采样过程应注意无菌操作,刀、剪、镊子、器皿、注射器、针头等用具应事先消毒,一套器械与容器只能采集一种病料。
4.4 合理选择采样方法的原则
根据采样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选择样品采集的种类、数量、部位与抽样方法,抽样时应注意减少和消除影响样品代表性的各种因素,使样品能最大限度地代表总体情况。
4.5 生物安全防护的原则
采样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的相关规定,避免对样品、环境的污染和对采样人员的伤害。
5 采样前的准备
5.1 采样人员
采样人员应熟悉动物防疫的有关法律规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采样工作程序和采样操作技术。一次采样不得少于两人,动物卫生监督采样时至少一人为动物防疫监督员。
5.2 器具和试剂
5.2.1 器具
5.2.1.1 动物检疫器械箱、采样箱、保温箱或保温瓶、解剖刀、剪刀、镊子、酒精灯、酒精棉、碘酒棉、注射器及针头。
5.2.1.2 样品容器(如西林瓶、平皿、1.5mL 塑料离心管、10mL 玻璃离心管及易封口样品袋、塑料包装袋等)。
5.2.1.3 试管架、塑料盒(1.5mL 小塑料离心管专用)、铝盒、瓶塞、无菌棉拭子、胶布、封口膜、封条、冰袋。
5.2.1.4 取样工具和盛样器具应当洁净、干燥,必要时作灭菌处理。
5.2.2 试剂
根据所采样品的种类和要求,准备不同类型的存放试剂,如PBS 缓冲溶液、30%甘油缓冲溶液等。
5.3 记录和防护材料
采样单、不干胶标签、签字笔、圆珠笔、记号笔、采样单、记录本、口罩、一次性手套、乳胶手套、防护服、防护帽、护目镜、胶靴等。
6 样品采集的一般程序与要求
6.1 采样方法
根据采样目的、内容和要求,选择样品采集的种类和方法
6.2 样品的抽取
6.2.1 被动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时,采样应针对有患病征兆的动物或有明显病变的动物产品,在无法确定病因时,采集的样品应尽量全面。
6.2.2 主动监测时,应根据动物年龄、季节、周边疫情情况估计其流行率,确定抽样单元,在抽样单元内遵循随机取样原则,抽样数量应尽量满足统计学要求。
6.2.3 对具有食用、使用价值的样品,严禁随意扩大抽样的种类和数量。采样数量一般要求见表1。
表1 动物产品样品采集数量
样品抽取后,采样人员在现场将样品分成三份,两份送检,一份留样备查。
6.4 记录和标注
样品信息详见附录 B和附录C,采样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逐项填写(一式三份),样品标签和封条应用圆珠笔填写,保温容器外封条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小塑料离心管上可用记号笔作标记。
6.5 样品包装
6.5.1 品种和种类不同的样品不应混样, 每份样品应仔细分别包装,在样品袋或平皿外面贴上标签,标签注明样品名、样品编号、采样日期等。
6.5.2 存放样品的包装袋、塑料盒及铝盒应外贴封条,封条上应有采样人签章,并注明贴封日期,标注放置方向,切勿倒置。
6.5.3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样品运输包装参照《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执行。
6.6 样品保存和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