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后管理制度(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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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贷后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公司贷款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公司设立贷后管理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贷款的风险及回收情况。

第三章贷后管理流程1. 贷后管理分为风险评估、监控、预警和处置四个阶段。

2. 风险评估阶段:根据贷款性质和客户信用等级,分析客户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并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3. 监控阶段:定期对逾期客户逾期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预警阶段:当发现客户存在违约风险时,应及时向公司上层报告并提出预警。

5. 处置阶段:对逾期客户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提前收回债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催收等。

第四章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 风险管理应全员参与,各级部门各负其责,共同防范风险。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模型,定期对客户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4. 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

5. 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风险事件。

第五章监督检查1. 贷后管理部应定期对公司的贷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

2. 贷后管理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贷款的风险情况及处置措施。

3.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贷款进行独立审计,确保贷款的安全和合规。

第六章处罚制度1. 对于逾期还款的客户,公司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息、提前清偿等。

2. 对于恶意逃废债务的客户,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列入公司黑名单。

第七章其他事项1. 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记录客户的信用情况及贷款情况。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内部风险。

3. 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贷款管理水平。

4.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颁行之日起施行。

公司贷后管理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

以上即为公司贷后管理制度,希望各部门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贷款风险控制工作。

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贷后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用户贷后管理,维护公司利益和用户利益,提高公司的贷后风险控制能力,并规范贷后管理流程,明确责任、权利,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用户的贷后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催收、担保、维权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该制度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制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经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核并下发实施。

四、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和要求,规范了劳动关系,加强了对员工的管理和保护。

2.《劳动法》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法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程序和要求,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加强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4.《行政管理法》该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程序和要求,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了行政管理,强化了行政监督和制约。

五、制度内容1.催收制度:(1)目的:为了有效地催收欠款,减少不良贷款,保障公司的利益,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2)责任主体:催收部门。

(3)执行程序:明确催收流程,包括首次催收、二次催收、呈请法律程序等。

(4)责任追究:对不按照催收流程执行的催收人员进行追责,并要求给予催收人员适当的奖励。

2.担保制度:(1)目的:为了提高贷款的安全性,保障公司的利益,合理分担风险。

(2)责任主体:担保部门。

(3)执行程序:明确担保程序、担保范围和担保方式,同时要求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风险评估。

(4)责任追究:对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维权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2)责任主体:维权部门。

(3)执行程序:明确用户维权的流程和方式,以及公司对用户维权的处理方式和标准。

小贷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贷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小贷公司的贷后管理,保障借款人的权益,加强风险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贷后管理组织架构1. 小贷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贷后管理工作。

2. 贷后管理部门应具备一定的人员配置,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催收人员、法务人员等。

3. 贷后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贷后相关工作。

第三章贷后管理流程1. 贷后管理流程应包括客户信息核实、风险评估、催收管理等环节。

2. 借款人的信息核实应包括身份证件核验、家庭情况核实等。

3. 风险评估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4. 催收管理应包括逾期通知、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

第四章贷后管理措施1. 对于出现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应及时进行催收管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 对于恶意逃废债款的借款人,应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3. 小贷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逾期还款催收记录,及时更新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第五章贷后管理工作要求1. 贷后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2. 贷后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 贷后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贷后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操作或违规操作。

第六章贷后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小贷公司应建立贷后管理制度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2. 监督评估结果应及时汇总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小贷公司应建立贷后管理制度的档案和记录,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由小贷公司贷后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经小贷公司相关部门审定后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小贷公司贷后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希望能够对小贷公司的贷后管理工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小额贷款公司货后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货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贷款回收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小额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包括贷款发放、使用、回收及逾期贷款的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风险可控;2. 依法合规,规范操作;3. 及时沟通,密切配合;4. 严谨细致,持续改进。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四条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贷后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贷后管理工作,对贷后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贷款管理人员负责贷款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包括:1. 监督借款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2. 定期检查借款人经营状况,了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3. 发现借款人存在风险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4. 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和处置。

第三章贷后管理内容第六条贷款发放后的第一年内,每季度至少对借款人进行一次贷后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两次贷后检查。

第七条贷后检查内容包括:1. 借款人经营状况;2. 贷款资金使用情况;3. 借款人信用状况;4. 借款人财务状况;5. 借款人担保物状况;6. 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况。

第八条贷后管理人员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1. 借款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贷款资金的情况;2. 借款人是否存在经营困难或风险隐患;3. 借款人是否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4. 借款人担保物是否存在价值减损或权利瑕疵。

第九条贷后管理人员在发现借款人存在风险隐患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责令借款人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2. 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合规使用贷款资金;3. 对逾期贷款采取催收措施;4. 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第四章贷后管理流程第十条贷后管理人员应在贷后检查结束后及时填写贷后检查报告,并向贷后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贷后管理部门对贷后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贷后管理工作,提高贷后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贷后管理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贷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公司贷后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股务管理:负责贷后业务的证券、提款、还款等事项的办理;3. 风险管理:负责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还款能力评估、项目融资和贷款风险管控;4. 监督检查:负责对贷后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贷后管理流程1. 借款前风险评估:在借款前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还款能力评估,同时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融资额度和贷款条件。

2. 放款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贷款放款,制定放款计划和合同,明确贷款用途以及还款方式。

3. 贷后监督:对贷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4. 还款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对贷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并催促还款。

5. 逾期管理:对逾期还款的情况进行处理,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公司债权。

四、贷后管理措施1.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评估、还款能力评估和贷款风险管理等,有效降低债务风险。

2. 建立健全的贷后监督制度,加强对贷款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加强与贷款人的沟通和协商,促使其按时还款,避免逾期风险。

4. 严格执行贷款合同,对逾期还款情况进行催收和处理,保障公司债权。

五、贷后管理责任1. 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贷后管理工作,负责人对贷后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 各分支机构和部门应配合贷后管理部门做好贷后管理工作,按照制度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3. 公司员工应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贷后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六、贷后管理监督1.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贷后管理工作负有最终监督责任,定期审核公司贷后管理情况。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定期提交审计报告。

3. 公司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贷后管理工作进行外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深圳市三赢联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贷手册》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

贷后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管理、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风险责任认定、贷款管理责任移交、贷款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及时预警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第五条信贷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建立,内容包括客户及担保人基本情况(含评级授信情况)、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本息收回、呆帐核销等过程中形成的与贷款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移交、销毁等。

第七条公司是信贷档案管理的责任机构,要指定贷后管理部进行信贷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司信贷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九条对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第三章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第十条客户维护内容包括收集客户意见,提供宏观政策和市场信息,推介公司金融产品,做好客户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合理安排资金,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第十一条公司对重点客户和优良客户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1个星期至少进行一次电话回访,2个星期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走访,并做《贷后调查报告》,每月底必须归档并汇总情况并向上级汇报。

重点客户包括经审贷会审批的客户、行业龙头客户。

重点客户回访内容主要是提供最新经济金融政策和市场行业信息,掌握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做好客户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安排资金,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优良客户包括近一年在公司借款均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客户。

优良客户回访主要内容是了解客户服务需求,提供优先便捷服务,推介公司金融产品,拓宽合作领域等。

贷后管理部门对管辖客户每1个星期至少进行一次电话回访,2个星期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走访,并做《贷后调查报告》,每月底必须归档并汇总情况并向上级汇报。

贷款公司的贷后管理制度

贷款公司的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贷款公司的贷后管理行为,降低信贷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贷款公司对已发放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第三条贷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对贷款进行全流程监控,及时发现、评估、控制风险;2. 客户至上原则:关注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3. 制度规范原则: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4. 信息化管理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贷后管理效率。

第二章贷后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贷款公司应设立贷后管理部门,负责贷后管理工作。

第五条贷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贷后管理制度;2. 负责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3. 负责贷后检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化解;4. 负责贷款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5. 负责贷后管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保管。

第三章贷后管理内容第六条贷后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贷款使用跟踪:了解贷款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项目;2. 贷款资金监控: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防止挪用、占用贷款资金;3. 贷款还款能力评估:定期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确保贷款安全;4. 贷款风险预警:及时发现贷款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5. 贷款催收: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降低不良贷款率;6. 贷款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档案,为贷后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七条贷后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 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2. 贷款资金使用情况;3. 借款人还款能力;4. 贷款风险预警措施;5. 贷款催收情况。

第四章贷后管理流程第八条贷后管理流程如下:1. 贷款发放后,贷后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贷款用途;2. 定期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3. 定期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4. 及时发现贷款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5. 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6. 建立贷后管理档案。

第五章贷后管理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贷后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贷后管理考核制度,对贷后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公司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制度

公司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贷款管理,规范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

第三条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可控原则:确保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防止不良贷款发生。

2. 审慎经营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执行贷款业务。

3. 依法合规原则:遵循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4. 实效性原则:确保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流程高效、便捷。

第二章贷款审批第四条贷款申请1. 借款人需向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公司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第五条贷款调查1. 公司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2. 调查过程中,公司应重点关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六条贷款审批1. 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审议,审批通过后,确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

2. 贷款审批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三章贷后管理第七条贷后检查1. 公司对借款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贷后检查,了解贷款使用情况、还款能力等。

2. 贷后检查内容包括: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

第八条贷款风险监控1. 公司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监控体系,对贷款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2. 贷款风险监控内容包括:借款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九条贷款催收1. 公司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采取多种催收手段,确保贷款收回。

2. 催收过程中,公司应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借款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贷款信息管理1. 公司建立健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对贷款业务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和统计。

2. 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信用社公司类客户贷后管理暂行规定

信用社公司类客户贷后管理暂行规定

信用社公司类客户贷后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保障信贷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 农村信用社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公司类客户贷款业务。

第三条贷后管理是指自贷款上帐之日起到贷款本息回收完毕之日止的动态跟踪监测过程,包括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贷信息管理、贷款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贷后管理由各级联社与信用社分工负责。

市联社负责制定贷后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下达贷后管理工作计划和考核计划,研究处理贷后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项;负责指导、督促各联社收贷收息和压缩不良贷款和检查、考核各联社贷后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联社全面负责贷后管理,负责协调并及时处理贷后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项,负责指导、督促并管理经办社的收贷收息和压缩不良贷款工作,负责检查和考核经办社贷后管理,负责组织录入信贷管理信息和分析信贷营运状况,负责组织实施贷款档案管理。

信用社负责贷后管理,负责向联社反映贷后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负责研究制定收贷收息、压缩不良贷款的具体方法,负责建立贷款台帐,负责录入和上报信贷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贷款档案。

第五条所有贷款都必须指定信贷人员(或客户经理,下同)负责贷后管理。

信贷人员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指定,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同时由资产保全部门和稽核部门对拟交接的贷款共同进行风险分类认定后完成交接。

第六条信用社主任负责指定和调整信贷人员,负责对信贷人员工作的督促和检查,负责对信贷人员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决策,负责贷款本息的安全回收。

信用社主任对理事会、和理事长负责。

信贷人员对信用社主任负责,接受信用社主任安排的贷后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及时向信用社主任报告贷后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定期发送有关贷款通知书,保证有关合同的诉讼时效,负责催收贷款本息,负责分析不良贷款成因并制定具体的盘活方案报告信用社主任,负责收集各户内外部信息,发现有利于信用社业务发展的商业机会,及时报告信用社主任,负责及时、准确收集录入信贷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建立、保管和移交贷款档案资料。

车贷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车贷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车贷公司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贷后管理制度1. 贷后跟踪(1)贷后跟踪人员应定期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

(2)贷后跟踪人员应关注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及时发现借款人逾期还款、虚假信息等风险。

(3)贷后跟踪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贷后跟踪情况,包括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风险状况等。

2. 贷款回收(1)贷款到期前,贷后跟踪人员应提前通知借款人还款,确保贷款按期收回。

(2)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贷后跟踪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①电话催收: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进行电话催收,提醒其按时还款。

②上门催收: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进行上门催收,了解逾期原因,协商还款方案。

③法律手段:对逾期还款且协商无果的借款人,可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3. 贷款风险控制(1)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对贷款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2)对高风险贷款,采取以下措施:①提高首付款比例;②增加担保措施;③限制贷款额度;④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查。

4. 贷款档案管理(1)建立贷款档案,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审批、发放、回收等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2)贷款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借款人基本信息;②贷款合同;③借款人还款记录;④贷后跟踪记录;⑤贷款风险预警记录。

三、贷后管理职责1. 贷后跟踪人员负责贷后跟踪、贷款回收和贷款风险控制等工作。

2.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监督贷后管理工作的执行。

3. 审计部门负责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确保贷后管理制度的落实。

四、奖惩措施1. 对贷后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贷后管理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确保信贷资金高效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是《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以及人民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辖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并由支行行长、主管信贷副行长、信贷科长及信贷员具体实施,对信贷工作是否尽职由总部信贷管理部门设尽职调查岗,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实际使用银行信用后到该信用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后检查、贷款本息收回、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贷款展期、借新还旧、不良贷款的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第四条加强贷后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及时监控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提高收息率,确保贷款本息安全收回。

第五条贷后检查:贷后检查包括贷款行对客户贷款使用及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和总部对支行的内部检查。

(一)支行对企业的贷后检查1、贷款发放后,支行要监管信贷资金的支付。

对需重点监管的贷款,支行信贷部门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要依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企业帐户管理部门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帐户管理部门要从贷款入账时开始协助支行信贷部门监管企业资金使用。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后,要转入该项目开设的存款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对贷款项目工程实行监理把好贷款支付关。

2、贷款使用过程中,支行业务部门要深入借款企业,按照规定的检查间隔期,日常检查的频率和检查内容定期进行贷后检查。

(1)检查间隔期。

①AA级(含)以上客户最长不超过半年。

②A+级、A级客户最长不超过3个月。

③A级(含)以下客户最长不超过2个月。

④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每月跟踪监测。

⑤对停产半停产客户要随时密切关注资产保全情况。

⑥对发生欠息、贷款逾期及承兑、担保和信用证到期垫付的,应立即进行检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金融集团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金融集团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金融集团公司贷后管理制度一、贷后管理的概念、目的和原则贷后管理是指在向客户发放贷款之后,对借款人的偿还情况、贷款用途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其目的是通过对贷款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贷款资产的质量,实现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贷后管理的原则包括:及时性、全面性、灵活性、相容性和稳定性。

即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借款人的还款问题;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还款信息和用款情况;对特殊情况要有灵活处理办法;要与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相协调;要保持贷后管理制度的稳定性,确保其长期有效性。

二、金融集团公司贷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贷后管理制度的建立(1)确定贷后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设立专门的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负责贷款质量管理、风险评估等工作。

(2)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流程和程序。

包括还款提醒、逾期催收、资产处置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并与公司的贷款政策相匹配。

(3)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和信息系统。

建立借款人的档案资料,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建立还款跟踪系统等,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

2. 贷后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对借款人的还款提醒和催收工作。

通过电话、短信、函件等方式提醒借款人还款,并及时采取催收措施,防止逾期风险的发生。

(2)建立逾期贷款的风险评估和处理机制。

对逾期贷款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

(3)加强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用款情况的监督。

建立完善的还款跟踪系统,定期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用款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金融集团公司贷后管理的改进建议1. 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要加强贷后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识别和处理风险的能力,建立风险防控的责任意识。

2. 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和风险监管机制,确保公司的贷后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适时优化贷后管理流程和程序。

随着市场变化和法规政策的调整,要及时调整贷后管理流程和程序,保持其与公司业务的适应性。

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借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贷后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在贷款发放前做好风险评估,贷后管理中及时发现和预防风险。

2. 全面管理:对借款人进行全面跟踪,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及时反馈:对贷后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馈。

4. 保密原则:对借款人个人信息及贷款情况严格保密。

三、贷后管理内容1. 贷款资金使用跟踪(1)借款人应定期向公司报告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应加强对借款人资金使用的监控。

(2)借款人应提供相关资金使用凭证,公司应核实凭证的真实性。

2. 借款人信用状况跟踪(1)定期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

(2)对信用状况发生变化的借款人,及时调整贷款额度或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3. 贷款用途跟踪(1)借款人应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公司应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监控。

(2)借款人如有变更贷款用途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变更。

4. 贷款还款跟踪(1)借款人应按约定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偿还贷款。

(2)公司应定期检查借款人还款情况,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采取催收措施。

5. 贷后检查(1)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四、贷后管理责任1. 贷款发放部门:负责贷前调查、风险评估、贷款发放等工作,并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贷后管理部门:负责贷后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贷款资金使用跟踪、借款人信用状况跟踪、贷款用途跟踪、贷款还款跟踪等。

3. 借款人:负责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及时偿还贷款。

五、贷后管理监督1. 公司内部监督:公司内部设立贷后管理监督部门,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流程规范》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

1本制度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回访、风险预警、到期处理、信贷档案管理等。

1.2 建立公司各职能部门相互制约的贷后管理体系.2。

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贷后管理由法务部主导,项目部与财务部辅助。

各部门在贷后管理中既要相互合作又要相互制约,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制衡,以共同控制客户信贷风险。

2.1项目人员的贷后管理职责(1)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相应的贷后追踪与回访;(2)负责收息、收贷;(3)负责担保人的监督及担保物的监管工作;(4)负责客户信息收集、预测;(5)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收集项目资料;(6)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所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风险情况,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发现后需随时报告.2.2法务人员的贷后管理职责(1)按规定落实项目法务人员;(2)负责检查和督促项目人员的贷后管理行为,定期对项目进行贷后回访;(3)负责每月月底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项目相关信息,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提示、督促项目部限期处理;(4)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5)对项目部和风控部认为有问题的贷款,法务人员要对客户档案中相关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资产处置方案等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处理;(6)每月向公司领导报告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客户风险的监测情况,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发现后需随时报告。

2.3财务会计的贷后管理职责(1)按期提醒项目人员催收利息及本金(长期项目提前10天提醒,短拆项目提前5天),按时完成利息本金收回工作;(2)提前还款的本金和利息,在收到当日(下午16:30前)还至公司账户,到期后充值到公司线上平台。

(3)负责协助法务部做好信贷档案和重要单证的入库保管。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暂行)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暂行)

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贷后管理概述第一条为落实集团类金融业务的贷后管理,集团风控部特制定贷后管理制度。

第二条贷后管理的对象凡集团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和贷款等业务),均为贷后管理的对象。

第三条贷后管理的责任人曾参与相关项目调查、评审的业务员、风控人员及业务部负责人,均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必须按本制度要求落实贷后管理。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方式1.小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凡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贷款项目,放款一个月以后,每月的同一天即由经办客户经理电话询问客户,询问内容围绕贷款金额的使用状况,经营情况等问题展开;如有抵质押物的,应关注抵质押物目前的状况,是否有损毁,如有必要应实地查看,并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

2.大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贷款项目,每两到三个月要安排一次比较彻底的回访,回访与例行检查同时进行。

事后,由业务员撰写《贷后管理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

参与人包括业务部和风控部相关责任人。

第五条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问责1.集团风控部为贷后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员按本制度的规定落实贷后管理,并督促报告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及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处置风险。

2.对因经办人员在贷后管理中疏忽大意或故意造成的贷款风险,集团风控部应提出处理建议,报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后向相关责任人问责。

第二章贷后管理报告第六条业务部及集团风控部应于每月提交贷后管理报告,分别报送分管领导、集团总裁等。

业务部门的贷后管理报告应报集团风控部备案。

第七条集团风控部每季度应根据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及处置预案等事项,形成季度风险报告,抄送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

第八条集团风控部每年年底应结合年度经营风险,形成年度风险评价报告,对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风控措施、改进建议及风险问责等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审批。

贷后管理制度范本(3篇)

贷后管理制度范本(3篇)

贷后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贷后管理制度是为了对贷款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确保贷款的正常还款和风险控制。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

三、职责1.贷款部门负责监控和管理贷款的贷后情况,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2.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和风险评估;3.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实施贷后管理制度,协助其他部门进行贷后管理工作。

四、内容1.还款提醒:贷款部门负责提前通知借款人应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2.逾期催收: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工作,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并记录催收过程和结果。

3.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逾期贷款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调整还款计划、提高利率等。

4.偿还计划修改申请:借款人若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需向贷款部门提交偿还计划修改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材料。

5.逾期还款罚息: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按照公司规定的逾期罚息计算标准收取相应罚息,并在适当的时机提醒借款人缴纳罚息。

6.贷款逾期处理: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逾期处理程序,包括法律诉讼、资产处置等。

7.贷后管理报告:贷后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贷后管理报告,定期向高层管理层报告贷后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五、监督和执行1.公司高层管理层负责监督和执行贷后管理制度;2.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贷后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评估贷后管理情况;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贷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

六、结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告和培训。

以上为贷后管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贷后管理制度范本(2)尊敬的员工: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确保公司的资金回收和风险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如下贷后管理制度:1. 贷后管理目标1.1 提高贷款回收率:通过贷后管理的有效实施,提高贷款的回收效率,降低不良贷款率。

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第一条贷后管理是对小额贷款公司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这一过程的管理,包括贷款检查、逾期、展期和续贷的处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主要由贷款业务部负责。

贷后管理的检查工作开展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主管负责人审批。

贷后检查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日常检查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如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保证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月要进行一次。

重点检查是对风险较大的贷款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事项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贷款检查表》并附检查报告和要求借款人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部门经理并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

第三条贷后检查的内容:1、借款人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2、借款人(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经营管理层人员等方面的变化情况;3、保证措施中是否发生了发生变化,出现新的不利因素;4、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5、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检查人员在贷后检查中发现借款人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 2 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主管负责人。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第五条对所有贷款项目,在贷款到期日之前 30 日,由贷款业务部填制《贷款到期通知函》,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每月月末前,贷款业务部应向主管负责人提交当月《贷款检查表》和《逾期统计表》。

第七条需要展期的贷款,借款人须在该贷款到期前 15 日向我公司提出贷款展期书面申请。

贷款业务部负责调查贷款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展期(逾期)报告表》,报主管负责人审批。

对展期的贷款须按照新贷款程序办理。

第八条对逾期的贷款,由贷款业务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展期(逾期)报告表》,报主管负责人审批。

对逾期贷款的处理意见包括:1、采用更为可靠的保证措施;2、建议收回贷款。

XX小贷公司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XX小贷公司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XX小贷公司贷后管理暂行办法XXX小贷公司贷后管理暂行办法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保障贷款本息的安全收回,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活动。

包括贷后检查、收回本息、风险分类、风险预警、不良贷款处置、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应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贷款本息,顺利实现信贷资金的二次归流,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双赢合作关系。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信贷部门承担贷后管理职责,包括以下方面:1、贷后首次跟踪检查。

2、按规定频率或要求,检查、分析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及变化趋势,对偿还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的影响。

3、检查、分析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或担保物的价值变化情况。

4、清收贷款本金、利息。

5、风险预警与风险化解。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进行报告,实施风险化解措施。

6、风险分类操作及日常管理。

及时收集、整理客户生产、经营相关信息,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

收集、整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做好管理信息的记载、登记工作。

第 1 页共 17 页XXX小贷公司贷后管理暂行办法7、测评客户信用等级状况,并适时调整。

8、管理不良信贷资产,提出清收方案。

9、属于贷后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风控管理部门承担贷后管理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1、对信贷部门贷后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信贷资产质量及变化情况,进行随时监测。

3、提示客户风险,对风险预警信号提出处置意见或方案。

4、组织对异常变化客户的专题检查、报告。

5、审查、确认客户信用等级评订意见。

6、审查、确认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意见。

7、审查、确认抵债资产的接收、处置、变现。

8、组织、实施损失贷款核销工作。

第七条信贷、风控部门应把贷后管理的对象、具体内容和要求,具体落到管户客户经理或信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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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贷后管理概述第一条为落实集团类金融业务的贷后管理,集团风控部特制定贷后管理制度。

第二条贷后管理的对象凡集团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和贷款等业务),均为贷后管理的对象。

第三条贷后管理的责任人曾参与相关项目调查、评审的业务员、风控人员及业务部负责人,均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必须按本制度要求落实贷后管理。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方式1.小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凡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贷款项目,放款一个月以后,每月的同一天即由经办客户经理电话询问客户,询问内容围绕贷款金额的使用状况,经营情况等问题展开;如有抵质押物的,应关注抵质押物目前的状况,是否有损毁,如有必要应实地查看,并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

2.大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贷款项目,每两到三个月要安排一次比较彻底的回访,回访与例行检查同时进行。

事后,由业务员撰写《贷后管理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

参与人包括业务部和风控部相关责任人。

第五条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问责1.集团风控部为贷后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员按本制度的规定落实贷后管理,并督促报告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及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处置风险。

2.对因经办人员在贷后管理中疏忽大意或故意造成的贷款风险,集团风控部应提出处理建议,报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后向相关责任人问责。

第二章贷后管理报告第六条业务部及集团风控部应于每月提交贷后管理报告,分别报送分管领导、集团总裁等。

业务部门的贷后管理报告应报集团风控部备案。

第七条集团风控部每季度应根据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及处置预案等事项,形成季度风险报告,抄送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

第八条集团风控部每年年底应结合年度经营风险,形成年度风险评价报告,对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风控措施、改进建议及风险问责等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审批。

第三章贷款分类管理标准第九条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1.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未到期。

3.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8.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9.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0.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11.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2.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1.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2.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3.借款人还款意愿差。

4.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完全有可能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5.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6.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7.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次级类: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8.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1.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2.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3.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4.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5.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可疑类: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5.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6.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7.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8.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1.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2.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3.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

4.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5.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6.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7.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损失类: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8.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9.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0.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5.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第四章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第十四条凡贷后管理中发现客户出现相应状况,符合“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情形的,经办人员应及时报业务部和集团风控部负责人知晓,并安排专人关注客户及抵押物或质押物的状况;凡符合“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情形的,须逐级报请集团总裁办公会审议。

第十五条凡符合“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情形的,即由集团风控部负责人会同业务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处置小组”,及时制定处置方案,报请集团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处置小组,原则上由曾参与该笔贷款调查、评审的人员组成,由集团风控补负责人会同业务部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处置方案。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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