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逻辑学 存在论 导读
黑格尔逻辑学
辩证逻辑讲义
语言原理
《21th逻辑学导论》
第一篇存在论
(Die Lehre Vom Sein)
§84
“存在”还不是“概念”。它还不是作为“类”的“辞项”,它既不是主辞,也不能作为宾辞,它仅仅是“系辞”。通式,或所谓表面之是、近、指、有之类。也可视为一种“指谓”――是,此也。古汉语无系辞。
这样看来,“存在”暂时还不能作为逻辑学的对象。但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看,诸如“这是……”,或“是,此也”,这种关于“某物”的最初的认识形式――句法,又是逻辑学第一个研究对象。逻辑学就是关于认识形式或研究方法的科学。而我们研究和认识的世界的第一个对象应该就是“某物”。而关于某物的第一种句型自然就是我们所要展开的逻辑学的开端。
某物,就是我们当前面临的各类事物,它#所不包,而又空调乏味。我们要驾驭某物,就要认识某物、研究某物。而认识与研究的方法是逻辑科学的内容。但认识与研究某物才刚刚开始。在此,我们略举几门具体科学的某些例子。
数学方程f(χ)=0是否有解?或曰:解是否存在?这就是所谓解的存在性问题。这是关于一个方程的首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可
用另一种句型表达:这方程的解“是”什么?或哪些“是”这个方程的解?柏拉图《巴曼尼德斯篇》所讨论的所谓“是者”――“是”这个东西,用中国话表达,最好莫过于“有”。但是,“有”有时不太通俗,所以贺麟先生最后还是定译为“存在”,用“存在”代替“有”或“是”,确实更为稳重些。但绝不能用英文exist来理解它,后者只是“存在”的一种形式,如本例所述。但There be 启示了某物存在。
黑格尔 存在论 本质论 概念论 目的论
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和目的论是其核心概念之一。这些概念在黑格尔哲学思想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理解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整体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这几个核心概念展开深入探讨,并结合作者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概念。
1. 存在论
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存在论是哲学的首要问题之一。黑格尔认为存在是绝对的,存在即合理,是唯一真实的。在存在的理念中,黑格尔主张存在是普遍的,不存在绝对的非存在。存在不仅是静态的实在,更包含了自发的运动和发展。存在不是一个固定的状态,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黑格尔通过存在论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精神世界的存在关系,进一步揭示了存在的本质和内在规律。
2. 本质论
本质论是黑格尔哲学思想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在黑格尔看来,本质是存在的内在规律和本原。这些本质不是孤立的、静态的存在,而是通过不断发展和运动而展现出来的。在黑格尔哲学中,本质是通过对存在的辩证法思维过程所揭示出来的。本质不是固定不变的概念,而是通过与存在的相互作用和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展现出来的。本质论揭示了存在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为深入理解存在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提供了理论基础。
3. 概念论
概念论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之一。在黑格尔看来,概念是对存在
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的把握和理解。概念不是孤立的、抽象的存在,而
是通过对存在的辩证法思维过程逐步揭示出来的。在黑格尔的哲学中,概念是通过对存在的不断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概念不是一个静态的思维产品,而是通过与存在的不断相互作用和发
黑格尔小逻辑解读
黑格尔的《小逻辑》是一部重要的哲学著作,它代表了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发展的高峰。这部著作主要包括“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四部分。黑格尔通过探讨思维(理念)和存在(现实)的关系问题,构建了一个融思辨逻辑、形而上学本体论相统一的完整体系。
在《小逻辑》中,黑格尔把“存在论”中的质、量、度作为论证的事实基础,把“概念论”中的绝对理念作为论证的最终结果。这种基本思路旨在探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而揭示出世界的本质和规律。
在解读《小逻辑》时,需要注意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他强调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认为思维是对存在的反映和把握,而存在则是思维的对象和基础。同时,黑格尔也指出,思维和存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这种辩证的思想对于理解《小逻辑》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在解读《小逻辑》时,还需要注意黑格尔的逻辑体系。他认为,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学科,它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小逻辑》中,黑格尔详细阐述了这些思维形式的特点和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对于理解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解读《小逻辑》需要深入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和逻辑学思想,同时需要结合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进行思考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领悟这部著作的深刻内涵和价值。
哲学逻辑10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 268页PPT
存在
无、纯无 单纯同一 没有内容
极限概念
形式
变
有与无的统一 内容是无中之有 形式是有中之无
二者动态同一 变化中的区别
观点解说:外在对比法
• 外在对比法是在两个 不同的对象中发现了 同一的东西,于是便 有了统一,前提是被 比较的对象对这统一 毫不相干,这种比较 不涉及对象本身,只 涉及在它们以外的活 动和规定。属于抽象 的对比,没有把握对 象本身的属性。
认识形式:人和物 存在形式:动态和静态
观点解说:动态认识的辩证法
• 辩证法是高级的理性认识
运动,在这个运动中像是 绝对分离的东西,通过自
有 是 存
身,通过它们是什么,相
在 ,
互过渡了,那个彼此分离 无
的前提也自身扬弃了。有
是 形
与无自身辩证的、内在的 本性,就是它们的统一,
式 , 变
变,表现为它们的真理。
导言中黑格尔关于哲学内涵的解说
定义:对于事物 的思维着的考察
特殊的思维方式 概念式的认识
目的在于求得规律 方法手段表述格式
最高目的是真理: 思想与经验;事物和概 念,理性与现实同一
哲学属于 思维工具
基础:以经验为 出发点
方法:直接性与 间接性一体
理论:系统理论 的哲学体系
特点:过程—— 与哲学史同一
• 认识环节:从静态逻辑到 动态逻辑,从逻辑模式到 金字塔形式。由此构成真 理的属性和形式之间的矛 盾关系。
“绝对知识”视角下黑格尔《逻辑学》“存在”概念新释
由上可知,《逻辑学》 中 的 “存在”概 念 能 够 通 过 “绝对知识” 的视角,进行理解和
① Cf. Otto Poggeler, <4Die Komposition der Phanomenologie des GeistesM, in Materialien zu HegeLs Phanomenologie
在”概 念 的 解 读 。在 他 所 撰 写 的 《黑 格 尔 哲 学 中 的 主 体 性 问 题 》
Pr〇6/em Ar
1995)第三章 最 后 一 小 节 “作为现象学结尾的绝对主体性与存
在范畴” 中,杜 辛 以 “绝对知识” 的 视 角 对 “存在” 概念进行了诠释。© 需要指出的是,
杜 辛 对 “绝对知识”的理解和考察,为 分 析 和 把 握 “存在”概念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研究视
/ in f e g e / s V i t t o r i o K l o s t e r m a n n ,1975,
S . 25—30.
③ H a n s F . F u l d a , M Z u r U ) g i k d e r P h a n o m e n o l o g i e v o n 1807,?, in Materialien zu Hegels Phanomenologie des
黑格尔哲学论文
《小逻辑》导读课程论文题目纯存在是哲学的开端
学生王江伟
院系经济学院
学号U201016179
课程教师黄其洪
上课时间周日晚上
上课地点东九C101
纯存在是哲学的开端
关键词:纯存在纯无纯有变易哲学开端
摘要:本文以纯存在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为引子,先介绍了‚纯存在‛及其基本特点、内在相互运动,随后介绍了‚无‛,并对‚完全的无规定性‛作了详细的说明和举例,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绝对是存在‛和‚绝对是无‛的同一。紧接着本文简单介绍了‚存在‛和‚无‛的统一—变易。最后回到了开头提到的那个问题,从各个方面对‚纯存在是逻辑学的开端‛做出了系统的说明和论证。
在《小逻辑》一书中,黑格尔将逻辑学分为三个部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与理念论。在86节中,黑格尔更是直接指出‚纯存在是逻辑学的开端‛并对此做出了系统的说明与论证。那么,为什么黑格尔将纯存在作为逻辑学的开端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必须了解‚存在(有)‛及与其相关的两个概念‚无‛,‚变易‛。
存在(有)Sein
逻辑学中最初的范畴,指一切存在着的事物(物质的和精神的) 都是‚存在着的‛这一最普遍、最抽象的共性。‚存在是空洞的、最抽象意义上的普遍性,是纯粹的自身联系,没有进一步的对外或对内的反应。存在是作为抽象普遍性的普遍性。
在《哲学入门》中‚存在‛被认为是:(1)‚直接的东西‛,(2)‚内在的东西‛,(3)在概念里作为直接的东西同作为间接的东西的本质联结在一起。后来,在《逻辑学》‚存在之一般分类‛里,则更
精确地区分为:(1)‚对一般他物‛而言的存在,(2)‚在自身以内规定着自身‛的存在,(3)撇开以上分类的性质而言的存在。
黑格尔 逻辑学
黑格尔逻辑学
黑格尔逻辑学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哲学著作,在欧洲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今天,它仍然是哲学家和哲学研究者的必读之作。该著作的主要作者是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他是新哲学的主要创始人,也是18世纪古典哲学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本文旨在系统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理论内容,并分析它的思想和影响。
首先,谈到黑格尔逻辑学的内容,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一种理性推理,而理性推理则是逻辑学。他在《黑格尔逻辑学》中重点介绍了逻辑学的要素:主题、先决条件和论据。根据黑格尔的观点,主题是指具体的事物,也就是讨论的焦点;先决条件则是一定的因素,它可以是先验认识、历史事实或者是其它类型的信息;论据指的是发表意见或讨论的基础。此外,他的思想还触及到一些其它的理论要素,如逻辑性、证明、论证等等。在《黑格尔逻辑学》中,黑格尔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如认识论的普遍性、共情论的元素和可概括性。
它不仅包含了一系列关于逻辑学的内容,而且也涵盖了方法论、认识论和共情论等内容。从黑格尔的观点来看,哲学与逻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认为,逻辑学应该追求认识论的真理和逻辑的正确性。此外,他还认为逻辑学应当追求思想的实践性,以及表达思想的清晰性和系统性。
除此之外,《黑格尔逻辑学》还对当时的哲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的逻辑思想对19世纪欧洲哲学家,特别是德国唯物主义和英国辩证法哲学家具有重大的影响。在英国,爱丁堡家族使用黑格尔的
思想,并基于此建立了英国和美国当代逻辑学的基础。20世纪,随着现代逻辑学的建立,黑格尔的逻辑思想也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
总之,《黑格尔逻辑学》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哲学著作,在欧洲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黑格尔提出的逻辑要素、新概念及其对哲学的影响,为现代哲学研究奠定了基础。它对于哲学家和哲学研究者来说都是必读之作,也是学者探索和挖掘真理的重要参考资料。
黑格尔的客观哲学
黑格尔的客观哲学Hegel’s Objective Philosophy
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研究事物本质的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事物的本质、根本和核心。
黑格尔的逻辑学说的范畴分为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个部分。
章一,黑格尔的存在论
——“存在论”处在认识的最抽象阶段,是黑格尔整个逻辑学说的基础。
——“存在论”属于非常直接的范畴,也属于最直接、最抽象和最片面的范畴。
——精神现象学的最后阶段,就是逻辑学的开端。最抽象的概念,就是理性认识的开端,这个概念被黑格尔叫作“纯存在”或“纯有”。这个“纯存在”或者“纯有”是存在论中的第一个范畴,也是黑格尔整个逻辑学最空洞、最抽象和最贫乏的范畴。黑格尔认为,“纯存在”就是我们的思想最初碰到的东西。我们理性最初碰到的一个概念,就是“纯存在”或“纯有”。
——黑格尔的“存在论”包括:质、量、度。
——黑格尔认为“思维规定是精神和自然的绝对实体,是普遍的贯穿一切的东西。”
——黑格尔的逻辑:指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中事物存在的本原、核心和本质,即逻辑是关于认识事物发展规律的理论。
——黑格尔的逻辑学:研究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事物本质的科学。
——逻辑学的最终目的:找到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事物存在的本原、核心、本质及潜在的“纯粹真理”和“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包括以下几个特点:
1,“绝对精神”的“绝对”首先体现在它的普遍性上;
2,“绝对精神”就是绝对的真理;
3,“绝对精神”也不完全是绝对的抽象;
4,作为研究对象的“绝对精神”是纯粹的概念;
黑格尔《逻辑学》目录整理-先刚与杨一之版本
逻辑学目录整理先刚版本:
导论
逻辑的普遍概念
逻辑的普遍划分
第一卷存在论
科学必须以什么作为开端?
存在的普遍划分
第一篇规定性(质)
第一章存在
A存在
B无
C转变
a存在和无的统一体
注释一:存在和无在表象中的对立
注释二:“统一体”这一术语的缺陷,存在和无的同一性注释三:这些抽象东西的孤立化
注释四:开端之不可思议
b转变的环节
c转变的扬弃
注释:关于“扬弃”这一术语
第二章定在
A定在本身
a一般意义上的定在
b质
注释:实在性和否定
c某东西
B有限性
a某东西和一个他者
b规定,状况和界限
c有限性
a)有限性的直接性
b)限制和应当
注释:关于“应当”
c)有限者过渡到无限者
C无限性
a一般意义上的无限者
b有限者和无限者的交互规定
c肯定的无限性
过渡
注释一:无限进展
注释二:唯心主义
第三章自为存在
A严格意义上的自为存在
a定在和自为存在
b为某一存在
注释:“为某一个什么东西?”这一说法
c单一体
B单一体和“多”
a在自身那里的单一体
b单一体和虚空
注释:原子论
c诸多单一体:排斥
注释:莱布尼茨的单子
C排斥和吸引
a单一体的排外
注释:关于“单一体和‘多’的统一体”这一命题
b某个作为吸引者的单一体
c排斥和吸引的关联
注释:康德用引力和斥力对物质进行建构
第二篇大小(量)
注释
第一章量
A纯粹的量
注释一:纯粹的量的表象
注释二:康德论时间、空间、物质的可分性和不可分性的二律背反B延续的大小和区间的大小
注释:对于这些大小的通常分割
C量的限定
第二章定量
A数
注释一:算术的计算方式;康德关于直观的先天综合命题
注释二:数的规定应用于哲学概念的表达式
B外延的和内涵的定量
黑格尔存在论
黑格尔存在论
在质那里,有限物与无限物被严格分开,尽管无限物作为自为之有统摄着有限物,并把有限物转化为自为之有的环节,但有限物的有限性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这体现为一与多的矛盾与质的扬弃。量作为质的扬弃,即无质的量,也就在其对待无限量的态度上乎不同于实有对待其无限的态度,这种区别在于,量自始自终都是自身的彼岸。如果我们回顾一下量的定义,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它是排斥与吸引的统一,即是自身不同一与自身同一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现却依靠于对质的概念的否定。最终量在其规定性“理屈词穷”的时候迎回了质的规定性,即我们所看到的尺度。但尺度在其实在化、特殊化的过程中同样把自身给扬弃了,即把自身建立为无尺度之物。这个对自身的返回,这个尺度的无限,就是对质与量的双重扬弃与其绝对同一性的建立。尺度的无限对于质的扬弃是一种绝对的扬弃,因为量的环节的中介,它不再随后把质的规定性给建立了起来,而是在概念上绝对与之对立并封闭自身向质过渡的可能性。从量的角度来看,对量的扬弃就在于对它的漠不相关的扬弃,质的这种同一性之所以产生区别在于量所造成的区别,即一切区别都是量的区别,但量就自身而言并无差别,所以当我们把一切差别都归结为量的差别的时候我们就扬弃了量的概念,这种扬弃在于回复到质的同一性之中。因此质与量的彼此过渡到对方又扬弃自己就建立为一个既是排斥与吸引,既是自身同一又是自身不同一,建立为一个质、一个自身规定性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就是对有的绝对否定,在这个否定中我们就建立起本质。
因此,存在过渡到了本质。
本质是扬弃了的存在。但是存在之所以存在,在于它有一个本质,因为那个扬弃了存在的东西就是回归到自身的绝对者,正是这个绝对者使自身过渡到它的存在。因此我们就能够明白,纯有与纯无并不存在,它们并不是存在的规定性,纯有纯无的这种统一就是本质。本质就是使存在得以存在而自身不是存在的某种东西。我们不能仅仅说,当绝对被建立为本质的时候,不过是意味着存在是一个被误解的概念,在概念上已经被取消了。这种说法具有它的正当性,这个正当性在于最终我们仍在本质中以本质的概念恢复存在(本质不能存在,又不能不存在,因此它必须把自己的存在建立在自身之外,把自己建立为绝对否定自身的存在,因而本质作为与存在有别之物,它对存在的否定就是对自己的否定的体现),但其片面性在于,如果本质绝对地取消了存在的概念,取消了存在之于存在,那么它就使得自身回复到单纯的有与无之中,因此它也就不是本质。本质之为本质在于,它既是存在的前提,又后于存在,是作为存在的扬弃而建立的自身关系。因此在存在与本质的关系中我们就看到了一种存有论上的自洽,即“为什么有某物而不是空无一物”的解答,即绝对者只有作为存在,才能够建立起自己得以存在的前提,建立自己的“过去”,绝对者在现在中建立自己的过去,在存在中建立自己的本质并使自己从本质中发源。
黑格尔《小逻辑》逻辑学中定在、实存、客体三者之间的异同,以及逻辑学解释世界的思路
2.1 三者的差异
黑格尔既将解释世界当成逻辑学研究的基本目标,又将世界的本质确认为理念自身,这就造成了这一过程由两个互相循环的逻辑结构组成:一方面,世界经由直观的表象深入为内在的本质;另一方面,世界的本质即是理念不断展现自身规定性并不断走向具体的发展过程。如此说来,定在、实存、客体三者指称的乃是同样的终极理念的世界,差别在于其自身从潜在到现实转换的阶段不同,或者说是理念回到自身的层面不同。
2.1.1 所指对象的差异
逻辑学的任务乃是解释世界,而定在、实存与客体三者所指称的都是这个“世界”,但由于其所指称者存在于理念发展的不同层次,因此三个对象并不能在逻辑结构中做同一性替换。相反,正是由于这样的差异所带来的层次性、结构性特点,理念的发展才构成其发展方向与动机。
理念作为世界的最高本质,自身亦处于不断上升的辩证过程中。定在是有与无的同一,在存在论中表达的是初步规定性的直观存在的世界或事物;实存乃是事物之间相互关系当中的本质性存在,是在对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否定之后的个体本质性规定;而客体则是与内在于概念世界当中的客观世界或自然界。
2.1.2 概念规定性的差异
在黑格尔看来,定在的规定性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限有就是有与无的统一”;第二,限有是“具有否定性或规定性的有”,是变易消
失于“有”的形式中。这两个特征来源于其所处的存在发展阶段,无构成对有的否定,而变异与定在够构成对无的否定,以及对有和无的统一。这种存在还处于最初的阶段,其潜在的规定性还未充分展露出来,还是原始性的存在。
实存的基本规定性在于它是有根据的存在,这样一种有根据的存在(实存)便是无数实际存在的事物,即具体事物。这些具体事物既是自身反映的,又要通过他物来反映自己(即映现于他物中),所以彼此之间处于相互关联之中,互为根据、互为后果。它们作为根据或作为后果,是相对的。有限事物总是既是他物的根据,又是他物的后果。所以,实际存在着的事物“既是根据复是依赖根据的后果”。
科耶夫黑格尔导读
科耶夫黑格尔导读
科耶夫黑格尔导读是对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主要著作《逻辑学》的解读和概括。科耶夫黑格尔导读的目的是帮助读者理解黑格尔的思想,并引导他们深入研究黑格尔的哲学体系。
科耶夫黑格尔导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黑格尔的生平和背景:介绍黑格尔的个人经历、教育背景和学术成就,以及他对哲学的贡献和影响。
2. 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概念:解释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概念,如辩证法、绝对精神、自由意志等,以及这些概念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3. 《逻辑学》的结构和内容:概述《逻辑学》的整体结构和各个部分的内容,包括对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基本逻辑范畴的分析,以及对实在性、现象和绝对知识等哲学问题的探讨。
4. 黑格尔哲学的主要思想:总结和解释黑格尔哲学的主要思想,如对历史发展的理解、对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探讨、对自由和道德的思考等,以及这些思想对现代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影响。
5. 对黑格尔哲学的评价和批判:探讨对黑格尔哲学的不同评价和批判观点,如对其辩证法方法的质疑、对其绝对主义倾向的批评等。
科耶夫黑格尔导读的目标是帮助读者理解黑格尔的思想,
并为他们深入研究黑格尔哲学提供一个全面而准确的导引。通过科耶夫黑格尔导读,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黑格尔哲学
的核心概念和思想,以及其在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
黑格尔哲学总结存在论
黑格尔哲学总结存在论存在论
质
有(存在)
纯有―――>无―――>变易
纯有就是无规定性
无规定性就是无
纯有到无或无到纯有就是变易(有与无的统一)。
限有
质
从纯有的无规定性,这个"无规定性"就是规定,规定就是质。
限有就是有规定性,规定性就是质,就是物之所是因为其质。
质的两个特性:
肯定方面:是使这个事物和其它相区别的内在固有的特性或存在。
否定方面:是这个事物作为其他事物的否定的特性(说他是A,同时就是说他不是B)
质――>界限
质是一个规定,但规定就是否定。因些质就是一个界限。
界限
有限的,被界限就是被限制,被界限就是有限的。就是一个东西它有一个
界限,那就是说超出这个界限就是他物。因为界限是两个事物之间的界限。那
么就有了某物与他物的概念。某物之外就有一个他物,但这个他物就是某物(抽象的理解),所以这种过某物过渡为他物的变化就是可变性。
假无限:某物成为他物,但他物亦是一某物,又有一个他物与他相对应,
这就有了第三个他物,如此递进以至假无限。
真无限
某物和他物无休止的相互规定就是假无限。
但他物和某物是同一的,所以某物是自身规定自身。所以真无限是自我的
限定。在这里同一这个词比较难理解,因为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因为思想中
总是用感性的东西做例子,因此加入了其它东西,如时空,而不是纯粹的论证。如A这个东西之外还有一个A,虽然说A=A但是在考虑的时候,总是想像两个A 是并例的。
自有
真无限是某物的自身规定,自身规定就是自有
A.一
自我满足的自有(自身相关如纯思)是一个整体,一个"一"。它是自身相关,排除任何对他者的关系,是一个单纯的自我满足的全体。把他者吸收到自身之内,在自有之中它自身和它的它者的区另被扬弃了,区别多样必先与之被消除了。(自身反思)
黑格尔逻辑学核心概念大白话解读
黑格尔逻辑学核心概念大白话解读
黑格尔逻辑学核心概念大白话解读
导言
你好,我是你的文章写手,专门为你撰写深度和广度兼具的中文文章。在本文中,我将深入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概念,并通过大白话的
方式进行解读,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黑格尔逻辑学被认为是
现代哲学的基础,它的核心概念涉及到思维、存在和实践等方面,这
些概念相互交织,形成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础。通过本文的阅读,
你将能够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概念。
1. 辩证法 (Dialectics)
辩证法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它强调思维和存在之间的
相互关系。辩证法指出,事物和概念都是通过内部矛盾和对立面的相
互作用发展和变化的。在辩证法的观点中,对立面和矛盾不是互相排斥,而是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事物的本质。辩证法通过分析矛盾,
并解决矛盾,使事物得以发展和进步。
2. 绝对知识 (Absolute Knowledge)
绝对知识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另一个核心概念。它认为真正的知识是相
对于自身而言的,而不是与外界相对立的。绝对知识是通过自我反思
和自我认识,实现对事物本质的了解。在黑格尔的理论中,绝对知识是通过批判性思考和辩证升华来实现的。
3. 本质和现象 (Essence and Phenomenon)
本质和现象是黑格尔哲学中重要的对立面。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实质,它是隐藏在现象之后的真正存在。而现象则是外在观察到的现象和表象。黑格尔认为,只有通过理性思考和辩证法的运用,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超越表象,达到真正的认识。
4. 绝对精神 (Absolute Spirit)
哲学逻辑10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共268页
两种形式 表象和概念
两种属性 直接和间接
认识
狭义的 抽象概念
思辨的 具体概念
概念
精神理念
感觉和直观 感性事物为对象
作为想象 以形象为对象
作为意志 以目的为对象
导言强调的方法、理论、规律
方法:辩证法
思维自身的本性 即是辩证法。直接性 与间接性两环节表面 上虽有区别,但两者 实际上不可缺一,而 且具有不可分离的联 系。
实有自身
某物与它 物,有限
质的无限
属性形式存在
自身规定性 实在和否定 某物、实有物
关系状态属性 某物和一他物 规定状态和界限 属性是有限
存在关系属性 一般无限物 有限和无限关系 ┌肯定的无限 └过渡-转化
观点解说:甲、实有自身
• 实有从变发生。实有是有 与无单纯地合二而一。实 有由于这种单纯性而有了 一个直接物的形式。
导言揭示的认识过程:金字塔形式
极限是具体概念 绝对精神
德国古典哲学
真理:规律 普遍命题
理性方法 分界线
现实性:存在和本质同一 逻辑法:直接性和间接性统一
知性观点
现象是飘忽即逝没有意义
中国当 代哲学
以概念代替表象:先形成表象后形成概念
表象环节为基础:意识到的情绪、欲望、意志等
导言揭示的逻辑关系:目的是规律
辩证认识是否定 之否定的思辨过程
哲学逻辑10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
过程 反思
具体概念 包含矛盾
知性思维 有限事物
直接反思:种类概念 感觉表象:存在物名称
抽象概念
形而上学-片面性具有的三种表现
片面理论 三种形式
独断论 绝对可知
科学理论是 系统矛盾论
方法环节的对立 绝对性和相对性
黑格尔 逻辑学 的属性
观点环节的对立 可知与不可知
怀疑论 相对性
本质同一 形式对立
不可知论 绝对性
极限:思维形式规律
思维规律即认识论自身的规律性 不是事物而是思维自身给予的 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
是思维特有的规定:概念 理念不是形式的思维 具体概念把握矛盾关系
理论起点:经验常识 认识形式:表象和概念
逻辑学的属性:两分法——同一律
逻辑学 的属性
最难的科学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
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 题材,不是直观,也不像几何学 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 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 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 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 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 P63 思辨能力达到极限
导言揭示的认识过程:金字塔形式
极限是具体概念 绝对精神
德国古典哲学
真理:规律 普遍命题
理性方法 分界线
现实性:存在和本质同一 逻辑法:直接性和间接性统一
知性观点
现象是飘忽即逝没有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1)
2013-12-28 11:54:26|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订阅
何新: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
(1)
【引言】
黑格尔《逻辑学》素称难解。据说黑格尔临终前曾抱怨,在我所有的学生中,只有一个人理解我(指罗森克兰茨),《黑格尔全集》编者),但他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黑格尔的逻辑学有两部,《逻辑学》(大逻辑)和《小逻辑》。
事实上,这两部《逻辑学》自19世纪初出版以来到今天的200年里,可以说一直未被解读者所真正理解。国内有几种解本,无非是对原文或望文生义或生吞活剥的编述。国外的新黑格尔主义著作也多是主观臆测,不知所云。
我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研读黑格尔的著作,由小逻辑到大逻辑,迄今已近四十余年。此前我已出版几部哲学和逻辑方面的研究,对黑格尔哲学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诠释。
本书基于我的读书札记。如果以后精力和身体可能,我拟全
部整理出来。在此书中,我将以逐段诠释的方式,对黑格尔《逻辑学》予以通解。
何新
201年12月25日于上海
【说明】本文为作者的未定稿。中国古代学术本来就缺乏本体论、认识论以及逻辑工具论的系统研究。近代中国仅仅在上个世纪的30—60年代
出现了少数几位对西方哲学有较深研究的学者。80年代以后则只有
翻译者,妄解者,缺乏真正理解西方古典哲学内涵,而确实具有真
知灼见的研究者。
在当今这个精神极其浮躁、学术高度商业化的市场主义的时代,西方古典哲学的奥义在中国可以说已经失传。所以本文只是提供给
很少的人——对黑格尔哲学和西方古典哲学既感兴趣,此前又对西
方哲学史有一定阅读基础者研究、参考。
笔者在本博发表此文目的是为免此学将来在中国终究会成为绝学。本书所有内容均出自笔者的原创,是作者40年哲学思考的总结。
何新的很多学术原创性观点经常被无耻者所剽窃。所以笔者在本书
正式出版前,只能在这里发表极小部分内容的摘要。
[以下黑字部分均为贺麟译本黑格尔《小逻辑》的原文,红色字则为何新写
的导读。]
第一篇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
§84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
【何新导读:所谓存在,就是存在的世界和万物。
黑格尔认为:一切存在物的本质是一种概念,一套概念,是概念的集合体。这个说法,不易理解。实际上,他的整个逻辑学就是阐述这个道理。这里先初步地解释一下。
所谓概念,就是“名”或“语名”,来自对事物的命名。例如指谓一块石头,就必须用关于这石头的概念、语名来指谓它。一个人的称代、称呼,也是他的语名。
[老子的《道德经》开头著名的两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里所说的“名”,也是关于万物的语名、概念的问题。孔子提出正名问题,《荀子》有“正名论”,公孙龙有“指物论”,这是先秦哲人对名实问题的初步讨论。可惜这个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只是浅尝辄止,后来没有人系统地更深入研究。详论可以参考《何新古经新解》中的《老子新考》一书。]
关于概念与物的关系是既合一,又分离。著名的曹操望梅止渴故事,就是曹操以酸梅的语名消除士兵饥渴的存在现实的故事。表明名与物、概念与存在,在人的精神中是可以合一的。
分裂看,存在物与此物的语名并非一体。但是在思维中,任何物只能是作为一个抽象的语名而存在。离开语名——概念,人则无法进行思维,也无法进行表述。
以现代观点,语名,概念,实质都是事物的符号、指号(已经设定意义的符号叫指号)。
一个概念或语名,就是以符号对一种事物的归类和模拟。
语名、概念系统是人类思维和语言中的符号模型。只有人类具有这种能力——发明抽象符号,再以之为客观世界的万事万物来建模的能力。所以也只有人能够进行抽象的思维。
由此又出现的问题是:名与物——概念与存在,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这是一个极其古老的哲学问题,即所谓“思”与“有”的问题。在中国古代,只有战国学者公孙龙曾经在“指号论”(参考何新最新的《心经诠释》一书)中讨论了这个问题。
但是,在西方古典哲学中,关于“思”与“有”的问题,从小亚细亚—爱欧尼亚的古代哲人,到东罗马以及中世纪意大利、法国及西欧的经院哲学,再到近代的培根、洛克、休谟、笛卡尔、莱布尼兹、康德、黑格尔以及现代的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一直都在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不同深度上研究和讨论这个问题。
概括言之,关于“思”与“有”这个问题的基本要义如下:
人,作为主体,所面对的是两个世界。一个是被人直接感知的物理性的世界(客体、客观世界,休谟、洛克、康德称之为”经验世界“)。
另一个是人用语名和概念所建模的虚拟性的符号世界(抽象世界,概念和语名的世界,也即所谓主观世界)。
问题在于:
1、那个直接能感知的物理世界,它的存在是有问题的——它究竟是什么?或者说它的本原、本质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极其古老的本体论的问题。对黑格尔的逻辑学来说,这是在他的“有论”或者“存在论”中讨论的问题。
[实际上,黑格尔用“有无的同一论”——“纯有就是纯无”,纯粹存在就是非存在这种命题,解构了我们所经验到的物理世界。但是这种解构,“有就是
无”这个命题并不是什么新鲜命题。中国先秦的老子通过所谓“有生于无”以及有无互生的命题也进行了这种解构。后来魏晋时代的清谈派的“有无论”、中古的佛哲学提出万物皆空,四大皆空,也早就对物理存在世界做了同样的概念解构。
但是诚如黑格尔在《哲学讲演录》(第4卷)中曾经说:对物理性的存在的概念空无性解构,是进入哲学思维的第一步,是一个理解哲学思维的基本点。他曾经讽刺而幽默地说:不理解这种物理虚幻性的人还不如一头驴——因为驴并不相信物理世界存在的真实和绝对性——面对一槽草料,它不会执着它们的物理存在是永恒的,它会吃掉它,使得这些草料变成无——从而证明物理存在本体的虚幻性。
不理解物理世界的虚无性本质、虚幻性本质的人,是无法理解任何哲学本体论问题的。]
2、人类在头脑中,通过思维,利用符号所建构的那个语词——概念的世界,它如何能用于解释和认知物理世界?这两个世界究竟处在一种什么关系?——这也就是古典哲学所谓”认识论“的问题。
康德认为,经验世界与抽象的符号世界——这两个世界之间相隔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工符号世界只能似是而非地模拟、描写那个物理的经验世界。
[关于黑格尔对经验的定义,可以参看小逻辑导论:“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Wirklichkeit)。我们对于这种内容的最初的意识便叫做经验。”]
物理世界(客体)和经验世界(意识、思维)是两个世界。沟通、联结这两个世界的是人的感觉(通过人的五官眼耳鼻舌身,人获得感知的工具)、知觉(佛学的七识)和意识(阿赖耶识)。
但是感觉、知觉本身是完全不可靠的,人的感知能力为时空所限制也是极其有限的。
而且感知在意识中组成为印象。这种主观的印象包含许多错觉和幻象(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