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分析解读与实务案例(PPT 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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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企业所得税PPTppt(共45张PPT)
税种 基本税率
优惠税率
税率 25%
20%
适用范围
①居民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 得与机构、场所相关的非居民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
15%
20%(减按 10%征收)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所设立机构、场所但 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 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三、收入总额
一般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资本化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借款本金×金融企 业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借款时间 不超过比例的借款 金额×金融企业同 期同类贷款利率× 借款.扣除项目及标准
(5)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
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当年全部保费-退保金 15%
当年全部保费-退保金 10%
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 5% 收入金额
四、扣除原则和范围
2.不得扣除项目及标准
(1)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互相支付租金、特许权使用 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互相支付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案例讲解 ppt课件
解题
2.该企业2016年度作为计算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 基数为多少万元?
11400+100+200+5=11705(万元) 3.该企业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金额合计为多
少万元? ①佣金扣除限额:1250×5%=62.5(万元 ) 实际支付佣金 80万 应当调增:80-62.5=17.5(万元) ②可扣除的租赁费:10÷2=5(万元) 应当调增:10-5=5(万元) ③企业依法提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0万元,准予扣除,
无需纳税调整 ④不得扣除利息支出=60×[1-2÷(4÷1)]=30(万元)
应当调增30万 纳税调增合计=17.5+5+30=52.5万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
税法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 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标准比例:金融企业5:1
其他企业2:1
若境内关联方的实际税负高于本企业的,超过比例部分的 利息支出允许扣除;若境内关联方的实际税负低于本企业 的,若企业能够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 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超过比例部分的利息支出允许扣 除。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超过比例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允 许扣除。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 -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2)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250万元。(各项业 务中涉及的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再单独计算)。
(3)发生销售费用3000万元,其中全年实际支出的广告费 1500万元(注:上年结转未税前扣除广告费200万元);支付给 药品招标中介代理机构佣金8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签 订代理合同确认的收入为1250万元。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ppt课件全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 额。具体有: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收入。 5.利息收人。 6.租赁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人。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人。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二)扣除项目的标准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小提示: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 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 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 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 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 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 利。 小提示: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 额。具体有: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收入。 5.利息收人。 6.租赁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人。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人。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二)扣除项目的标准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小提示: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 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 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 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 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 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 利。 小提示:
企业所得税解读与案例
六、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间——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国税函 [2010]79号)
七、购物卡收入确认时间——从宽为商品发出时(省地税解答)
八、利息——见以下(与利息扣除汇总在一起)
企业所得税实体法——税前扣除
一、扣除原则 (一)真实性——“实际发生”
“以事实为依据
(二)有关性(与取得收入)——日常例证
二、与收入有关的税前扣除 (一)特殊收入所对应支出能税前扣除吗?
(二)扣除限额计算时的收入基数(从宽)
三、准备金
四、损失扣除 (一)税收规定——财税[2009]57号 + 国税发[2009]88号(替代原总局令13号)
1.自行计算扣除(国税发[2009]88号)——5项半
2.特殊损失可扣除(省地税解答)——商业性违约金和诉讼费、正常的无形资 产损失
五、资产折摊 (一)一般内容——资本化条件、折摊政策、残值率、中途处置处理
(二)从宽 1.开(筹)办费——可选择一次性扣除(国税函[2010]79号第7问)
2.固定资产允许暂估性扣除(国税函[2010]79号)
3.折旧年限——汽车(4年)及其批判、不低于60%(加速/旧)
4.政策性搬迁重置支出可重复扣除(国税发[2009]118号/见搬迁专题)
(四)宽严并存 1.最短折旧期(全部或剩余的60%)——国税发[2009]81号 2.不追溯 + 08年后可变 —— 国税函[2009]98号
(五)特殊争议 1.对外投资视同销售——法人与个人(国税发[2008]115号有效否)有差别 2.维修与改良——国税发[2000]84号3条件仍有效否? 3.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房屋折旧能在稽查出收入时补扣除吗?
六、工资 (一)原则与内容
(二)从严 1.国税函[2009]3号—— “合理工资薪金” (4条原则及反避税条款)、 企业职工福利费范围(三类列举)
七、购物卡收入确认时间——从宽为商品发出时(省地税解答)
八、利息——见以下(与利息扣除汇总在一起)
企业所得税实体法——税前扣除
一、扣除原则 (一)真实性——“实际发生”
“以事实为依据
(二)有关性(与取得收入)——日常例证
二、与收入有关的税前扣除 (一)特殊收入所对应支出能税前扣除吗?
(二)扣除限额计算时的收入基数(从宽)
三、准备金
四、损失扣除 (一)税收规定——财税[2009]57号 + 国税发[2009]88号(替代原总局令13号)
1.自行计算扣除(国税发[2009]88号)——5项半
2.特殊损失可扣除(省地税解答)——商业性违约金和诉讼费、正常的无形资 产损失
五、资产折摊 (一)一般内容——资本化条件、折摊政策、残值率、中途处置处理
(二)从宽 1.开(筹)办费——可选择一次性扣除(国税函[2010]79号第7问)
2.固定资产允许暂估性扣除(国税函[2010]79号)
3.折旧年限——汽车(4年)及其批判、不低于60%(加速/旧)
4.政策性搬迁重置支出可重复扣除(国税发[2009]118号/见搬迁专题)
(四)宽严并存 1.最短折旧期(全部或剩余的60%)——国税发[2009]81号 2.不追溯 + 08年后可变 —— 国税函[2009]98号
(五)特殊争议 1.对外投资视同销售——法人与个人(国税发[2008]115号有效否)有差别 2.维修与改良——国税发[2000]84号3条件仍有效否? 3.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房屋折旧能在稽查出收入时补扣除吗?
六、工资 (一)原则与内容
(二)从严 1.国税函[2009]3号—— “合理工资薪金” (4条原则及反避税条款)、 企业职工福利费范围(三类列举)
项目四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实务《税务会计实务》PPT课件
(一)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差异分析 会计准则与税法计算基础不尽相同,在会计准则与税法
计算基础不同的情况下,所得税会计通常会产生两种差异, 即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1.永久性差异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
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 异,即在未来期间不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 上,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 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在其产生当期,应确 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 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额、 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以及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额之后的余额。企业的应纳税额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 用税率两个因素。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一)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
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 非居民企业。 (二)优惠税率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2)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 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 联系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但实际征税时减按10%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 对象பைடு நூலகம்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 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 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 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2015
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
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 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 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 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09】60号 第一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 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第二种情况是由于股权分置改革造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
于会计与税法规定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 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 油天然气开采规定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倾向于产量法; 财税【2009】49号按直线法,最低折旧年限为8年,具有 加速折旧的性质
17
18
企业为“三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期限在2009年3 月25 日前补缴入库。经公司核查,上述通
知书所涉所得税项主要是因公司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注入公司的资产及债务豁免共计8025 万元被该税务机关认定为接受捐赠收入和债务重组收益并 被计缴企业所得税(税率33%)所致。
14
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
设备 ?
2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按照国税发〔
2008〕116号或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执行。
◆ 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上述优惠 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税发〔 2008〕116号、财税〔2013〕70号)的规定,就已经 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来源于境内所得
12
Part 2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 分支机构,2009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 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香港取得 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09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 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为( )万元。
【答案】AB
2020/3/22
23
Part 4 收入总额
2020/3/22
24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20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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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 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 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 以纳税人一定期间内的纯收益额或净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 以量能负担为征税原则。 ★ 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管办法。
2020/3/22
5
Part 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实际征税时适用10% 的税率
• 两档优惠税率
• 20%的税率: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15%的税率:适用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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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多选题】以下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有
( )。 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 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及纳税实务PPT教案学习
875号文同时明确“买一赠一”销售模式中的 “赠一”也是销售行为,所取得的收入是“销 售商品”与“赠与商品”综合。规定:企业以 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 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 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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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
875号文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 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 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 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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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办费
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
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 号)第九条明确:新税法中开(筹)办费 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 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 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 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 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 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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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办费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 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 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支出。
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 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建成本的汇兑损益 和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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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 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 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能并非实际收款日期 企业租金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有关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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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
875号文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 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 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 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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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办费
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
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 号)第九条明确:新税法中开(筹)办费 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 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 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 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 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 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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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办费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 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 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支出。
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 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建成本的汇兑损益 和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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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 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 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能并非实际收款日期 企业租金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有关租赁合同
企业纳税实务-企业所得税PPT培训课件教材
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37+34.8+6.09+4.36=182.25万元
§2 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操作技巧
返回
实际中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客户支付的餐 费、礼品费、旅游费等,注意审核企业在管 理费用、营业费用中的一些具体费用如:差 旅费、住宿费、会议费中有无旅游费用,和 是否是为支付客户费用。
纳税调整项目范围
限定条件准予税前扣除的,超标准超范围 的需要调整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企业列支的全部调整 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计价、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 方法 流动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2 应纳税所得额
二、扣除项目的规定 (二)限定条件准予扣除的项目
注意
项目
范围
依据
标准
返回
例:会计利润100万元,从其他单位借款 100万元,支付利息2万元,同期银行借款 利息率为3% 允许税前列支的利息=100* 3%=3万元 实际列支2万元
实际数小于准予扣除数,据实扣除不做调 整;
§2 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操作技巧
返回
会计利润100万元,人数100人,实发工资 150万元,计提三费26.25万元 允许税前列支的工资=100*11520=115.2 万元
盈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增长达10%(含)以 生额 上
50%
佣金
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
பைடு நூலகம்
必须是独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 服务金 的纳税人或个人个人的佣金 额
5%
提要
小结
限定条件准予扣除的项目
作业
布置作业
《企业纳税实务习题集》 企业所得税一
§2 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操作技巧
返回
实际中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客户支付的餐 费、礼品费、旅游费等,注意审核企业在管 理费用、营业费用中的一些具体费用如:差 旅费、住宿费、会议费中有无旅游费用,和 是否是为支付客户费用。
纳税调整项目范围
限定条件准予税前扣除的,超标准超范围 的需要调整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企业列支的全部调整 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计价、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 方法 流动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2 应纳税所得额
二、扣除项目的规定 (二)限定条件准予扣除的项目
注意
项目
范围
依据
标准
返回
例:会计利润100万元,从其他单位借款 100万元,支付利息2万元,同期银行借款 利息率为3% 允许税前列支的利息=100* 3%=3万元 实际列支2万元
实际数小于准予扣除数,据实扣除不做调 整;
§2 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操作技巧
返回
会计利润100万元,人数100人,实发工资 150万元,计提三费26.25万元 允许税前列支的工资=100*11520=115.2 万元
盈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增长达10%(含)以 生额 上
50%
佣金
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
பைடு நூலகம்
必须是独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 服务金 的纳税人或个人个人的佣金 额
5%
提要
小结
限定条件准予扣除的项目
作业
布置作业
《企业纳税实务习题集》 企业所得税一
五讲企业所得税税PPT课件
(4项) 权益性投资收益
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2020/2/27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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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准予扣除项目
税前扣除 遵循 的原则
⑴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在费用发生时确认扣除 ⑵配比原则:应在费用应配比的当期申报扣除 ⑶相关性原则:费用的扣除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相关 ⑷确定性原则:支付的费用是确定的 ⑸合理性原则:符合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2020/2/27
9
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 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
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 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
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 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补充保险”:养老 医疗,试点地区可以全扣,非试点地 区先在福利费中列支,不够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2020/2/27
28
利息费用
项目
非金融机构向 金融机构借款 的利息支出
会计扣除额 税法扣除额
⑴
⑵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差额 ⑶= ⑴- ⑵ 0
非金融机构向 实际发生额 借款额×金融机
非金融机构借
构同期的贷款利
1、纳税人 2、征税范围 3、税率 4、税收优惠 5、其他税制要素
2020/2/27
15
1、纳税人
⑴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为企 业)。
⑵企业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⑶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 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 PPT学习培训课件(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源泉扣缴税收优惠)
(一)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他所得,但并不是说企业取得的任何一项所得,都是企业所 得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企业的一项所得是否属于征税对象, 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二)征税对象确定的具体内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 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 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各项扣除的确定
2.具体规定
(5)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 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各项扣除的确定
2.具体规定
(3)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 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 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 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 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 行。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他所得,但并不是说企业取得的任何一项所得,都是企业所 得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企业的一项所得是否属于征税对象, 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二)征税对象确定的具体内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 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 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各项扣除的确定
2.具体规定
(5)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 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各项扣除的确定
2.具体规定
(3)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 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 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 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 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 行。
项目5 企业所得税的业务操作 《纳税实务》PPT课件
资产减值准备金 资产损失
资产类调整项目流程图
取得资产
会计确认: 入账价值
税法确定: 取得成本
例
持有资产 会计:确
认损 耗及预
计损失
处置资产
会计:确认 损益
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
税法:允 许扣
除合理
税法:确认 所得或损 失
损耗
例
例
(1)资产折旧、摊销:①固定资产(差异分析)
入账价值
取得成本
会 折旧期限
主要原因:会计 核算时按会计制 度规定确认收益, 而税法规定企业 不计算收益或可 以少计算收益。
可能调增也可能 调减,主要原因 与前述相同
调增
调减
视情况而定
例:视同销售收入——货物捐赠
主要原因:会 计核算时按会 计制度规定未 确认收益,而 税法规定企业 应当计算收益。
调增
例: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对外捐赠。
例:视同销售中对外捐赠销售成本的调整举例
捐赠 自产货物
会计核算 税法规定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销)
1.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扣除,非公益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2.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按视同销售处理(收入、成本均调)
调整减少项目:本年扣除以前年度结转额
• 如以前年度结转的广告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但结 转后均不得超过本年度扣除限额 。
企业应税所得 据实限额扣除
扣除限额为 会计利润总 额的12%; 超过的调增
非公益性 捐赠支出
不允许扣除
纳税调增
营业外支出
会计利润
例:捐赠支出调整举例
• 例: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取得 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发 生销售费用77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40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 5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款30万元,直 接向灾民捐款10万元)。
资产类调整项目流程图
取得资产
会计确认: 入账价值
税法确定: 取得成本
例
持有资产 会计:确
认损 耗及预
计损失
处置资产
会计:确认 损益
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
税法:允 许扣
除合理
税法:确认 所得或损 失
损耗
例
例
(1)资产折旧、摊销:①固定资产(差异分析)
入账价值
取得成本
会 折旧期限
主要原因:会计 核算时按会计制 度规定确认收益, 而税法规定企业 不计算收益或可 以少计算收益。
可能调增也可能 调减,主要原因 与前述相同
调增
调减
视情况而定
例:视同销售收入——货物捐赠
主要原因:会 计核算时按会 计制度规定未 确认收益,而 税法规定企业 应当计算收益。
调增
例: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对外捐赠。
例:视同销售中对外捐赠销售成本的调整举例
捐赠 自产货物
会计核算 税法规定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销)
1.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扣除,非公益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2.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按视同销售处理(收入、成本均调)
调整减少项目:本年扣除以前年度结转额
• 如以前年度结转的广告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但结 转后均不得超过本年度扣除限额 。
企业应税所得 据实限额扣除
扣除限额为 会计利润总 额的12%; 超过的调增
非公益性 捐赠支出
不允许扣除
纳税调增
营业外支出
会计利润
例:捐赠支出调整举例
• 例: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取得 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发 生销售费用77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40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 5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款30万元,直 接向灾民捐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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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确认的从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
二、财政性资金给3年特惠(财税[2009]87号) 三、租金收入确认 四、减免税是否并计 (一)福利企业减免的流转税不并计(国税函[2010]79号) (二)出口退税不并计(国税函[2010]79号)
五、政策性搬迁优惠——轧差所得计征(国税函[2009]118号/原财税[2007]61 号)
(五)保险 1.五险一金(有条件可扣除)——“……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 2.补充的养老与医疗(有条件可扣除)----后被规范(见上) 3.商业保险费(基本不可扣除) 4.财产保险(可扣除) 5.责任保险——不可扣除(条例送审稿出现过被删)
(六)业务招待费 1.从宽——含其他业务收入(不容置疑)、视同销售(国税函[2009]202 号) 2.从严——双重监管、礼品、应包括营业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往往被忽 略) 3.为替代并税前扣除而开劳务案
十二、利息 (一)借款合法性——企业、个人(国税函[2009]777号)、集资(非法/合法)
(二)并计——(与利息扣除汇总在一起) 1.省地税解答——不关联不并计 2.并计时的利率标准——一通常、辩解(基本无法规除了反避税/真实)
(三)扣除 1.借款费用组成部分(国税发[2000]84号第33条) 2.从宽要求——资金来源(民间贷款可扣除/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 出)、扣除原则 (执行权责发生制 / 承认预提)、利率(仍放宽至12%) 3.宽严不一 —— 票证问题、特殊的资本弱化(房地产行业)、资本化(截 止点/长期投资)、统借统贷(国税函[2002]837号/从严掌握) 4.实践案例——利息收入并计(08年ZJSY房稽查案)、利息支出扣除(08年 ZJZJ房稽查案)、收支并存税案(YQHB案)
六、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间——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国税函 [2010]79号)
七、购物卡收入确认时间——从宽为商品发出时(省地税解答)
八、利息——见以下(与利息扣除汇总在一起)
企业所得税实体法——税前扣除
一、扣除原则 (一)真实性——“实际发生”
“以事实为依据
(二)有关性(与取得收入)——日常例证
五、资产折摊 (一)一般内容——资本化条件、折摊政策、残值率、中途处置处理
(二)从宽 1.开(筹)办费——可选择一次性扣除(国税函[2010]79号第7问)
2.固定资产允许暂估性扣除(国税函[2010]79号)
3.折旧年限——汽车(4年)及其批判、不低于60%(加速/旧)
4.政策性搬迁重置支出可重复扣除(国税发[2009]118号/见搬迁专题)
(三)税前扣除——税收规定、实践建议
十、营业费用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新税法采用普遍从宽制)
1.从宽——15%高比例扣除(新法)、30%(财税[2009]72号/三行业)、收 入基数含视同销售(国税函[2009]202号)
2.从严——广告费与宣传费合并扣除考虑、30%是对“制造”而非“研发” 与“销售”、烟草一律不得扣除
二、与收入有关的税前扣除 (一)特殊收入所对应支出能税前扣除吗?
(二)扣除限额计算时的收入基数(从宽)
三、准备金
四、损失扣除 (一)税收规定——财税[2009]57号 + 国税发[2009]88号(替代原总局令13号)
1.自行计算扣除(国税发[2009]88号)——5项半
2.特殊损失可扣除(省地税解答)——商业性违约金和诉讼费、正常的无形资 产损失
3.跨期可追补对应年度扣除——国税函[2009]772号
(二)分析评价 损失严宽处理不一致的若干表现 ——税前扣除(汇缴/注销)、其他应收款(企
税/个税)、债务重组(关联方从严)、功能性贬值(所得税也要审批 / 进项 税不用转出)
(三)实践税案——台宁案其他应收款例、跌损案、担保公司损失案(ZKZ)
十一、管理费用 (一)一般内容——折旧、损失、工资、计提等
(二)管理费 1.规定——一般不能扣除与涉外也是有条件地扣除(条例第49与50条) 2.收购广告公司高管反驳案
(三)设计、咨询费 1.海外——优点、困难 2.金额庞大——巨额利润转移案开了多本服务业发票税案
(四)劳动保护支出(条例第48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准予扣除。
(四)宽严并存 1.最短折旧期(全部或剩余的60%)——国税发[2009]81号 2.不追溯 + 08年后可变 —— 国税函[2009]98号
(五)特殊争议 1.对外投资视同销售——法人与个人(国税发[2008]115号有效否)有差别 2.维修与改良——国税发[2000]84号3条件仍有效否? 3.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房屋折旧能在稽查出收入时补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实体法——税收优惠 一、应纳税所得额 (一)免税收入——补贴收入、政策性搬迁等(见上)
(二)亏损弥补——季度与年度、经审定且系统核符
(三)汇总纳税——困难性(异地税源之争案/房产分公司利息案)
(四)加计扣除——研发费例 1.优惠对象——自我开发方、受托开发方(同营业税免征方) 2.会税差异(150%还是250%之争) 3.宽严把握——从宽、从严 4.落实争议——社保、委托开发、科技认定的必要性(浙地税函[2009]64 号有明确要求)与困难性(技术外泄/HW3例)
* 总括介绍
企业所得税实体法——收入确认
== 地位认识(重于并陌生于费用)
=== 政策评价(少/不太变)
== 主要内容 确认原则 = 对象、时点、宽严 10个明细 = 视同销售、销售返利、折扣折让、销售退回、并计收
入、免税收入、混合兼营、价外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促销方式、代销方式) 最新政策 = 如下
一、原则性变化 (一)特殊的明确(国税函[2008]875号)
3.明确——以前年度的广告费参与合并计算(国税函[2009]98号)
4.争议——广告三条件(国税发[2000]84号)
(二)样品 1.视同销售与否
2.产品成熟以及通过广告公司与否)
(三)佣金扣除 * 专门文件 = 国税发[2000]84号(提及)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 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 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涉 及) 1.一般要求(完全同国税发[2000]84号文)——扣除限额、对象要求
(三)从严 1.存货结转(法第15条)——取消后进先出法(同06年会计准则) 2.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不能折摊扣除(见相关专题) 3.资本化——长期资产相关的佣金(财税[2009]29号)、投资的借款费用 (企便函[2009]33号) 4.房地产开发企业——国税发[2009]31号、落实质疑 5.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国税函[2010]79号第7问)
(三)合理性——第8条最高扣除原则、离谱的实践案例
(四)扣除宽严变化(条例最后3稿的变化)
1.扣除从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责任保险、广告支出、不能重复 扣除
2.扣除从宽——折旧年限、资本化截止期、工资相关、优惠、劳动保护 支出
(五)间接的结论 1.承认权责发生制原则 = 即可预提 2.承认从会计——国税函[2010]148号、省地税解答 3.匹配性(区分资本性与费用性)——技术开发、借款支用 4.资产计价——一般是历史成本、企业重组一般要求是购买法 5.淡化票证——从严到淡、单位向个人借款付息可扣(国税函[2009]777号)
三、低税率 (一)高新技术企业——15% (二)小型微利——可先按20%申报(省地税2009年12月工作会议纪要) (三)其他(软件/动漫)
四、减免税——技术转让例 (一)新旧对比 (二)专业分析 (三)落实要求 (四)实践案例
五、先征后返 (一)先松后严——2001年以前上市公司 + 国发[2000]2号等
(二)房地产预计成本例 1.审计做预提间接诱使企业稽查补罚、将来难转回(ZJZT房产案)
2.第二年2月取得票贴到上一年12月应付款后(ZJXX稽查案例)
3.未及时竣工结算,收入确认时能否预计结转成本?(见以上预提抗辨)
九、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可能内容—— 营业税及其附加、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
(二)会计处理——减免、预提
5.工资从严执行收付现实制——省地税解答
6.福利费的从严为主与特殊才允许——省地税解答
(三)从宽 1.补缴个税后的工资,可事后补扣——省地税解答
2.优惠扣除——如实扣除(无限额/动漫同软件)、加计扣除(研发/残疾人)
3.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储备基金可转回扣除(国税函[2009]98号)
(四)规范扣除 1.补充养老与补充医疗保险费(财税[2009]27号/相对于07年新所得税条例 第35条)——比例 主语 动词
十三、捐赠 (一)地位突出——法排在第9条的规定且是扣除中唯一“经济行为”条
(二)前提是公益性 1.旧内与旧外都还有“救济性” 2.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三)基数是年度利润总额
(四)比例——极限是12%、特定捐赠可全扣除(突破新法的12%限额/国税函 [2009]202号)
六、工资 (一)原则与内容
(二)从严 1.国税函[2009]3号—— “合理工资薪金” (4条原则及反避税条款)、 企业职工福利费范围(三类列举)
2.2008年底前余额——从严规定、现实操作(冲管理费用又要争取调减/飞 入净资产/划至工会)
3.通讯补贴要计入工资总额(浙地税函[2009]78号)
4.与社保计缴存在勾稽关系吗?——应该有、难实现
2.进一步明确细化——内容从严(付现方式基本不承认)、处理从严(不允 许内扣与替换/可能的资本化/可能的追溯调整)、程序资料要求(能提供合 法真实凭证)
(四)特殊内容—— 捐赠 1.处理定性——是一般捐赠还是营业费用?
2.处理定量——以假乱真:只能做营业费用且能全额扣除(不能做营业外支 出且比例扣除)
二、财政性资金给3年特惠(财税[2009]87号) 三、租金收入确认 四、减免税是否并计 (一)福利企业减免的流转税不并计(国税函[2010]79号) (二)出口退税不并计(国税函[2010]79号)
五、政策性搬迁优惠——轧差所得计征(国税函[2009]118号/原财税[2007]61 号)
(五)保险 1.五险一金(有条件可扣除)——“……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 2.补充的养老与医疗(有条件可扣除)----后被规范(见上) 3.商业保险费(基本不可扣除) 4.财产保险(可扣除) 5.责任保险——不可扣除(条例送审稿出现过被删)
(六)业务招待费 1.从宽——含其他业务收入(不容置疑)、视同销售(国税函[2009]202 号) 2.从严——双重监管、礼品、应包括营业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往往被忽 略) 3.为替代并税前扣除而开劳务案
十二、利息 (一)借款合法性——企业、个人(国税函[2009]777号)、集资(非法/合法)
(二)并计——(与利息扣除汇总在一起) 1.省地税解答——不关联不并计 2.并计时的利率标准——一通常、辩解(基本无法规除了反避税/真实)
(三)扣除 1.借款费用组成部分(国税发[2000]84号第33条) 2.从宽要求——资金来源(民间贷款可扣除/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 出)、扣除原则 (执行权责发生制 / 承认预提)、利率(仍放宽至12%) 3.宽严不一 —— 票证问题、特殊的资本弱化(房地产行业)、资本化(截 止点/长期投资)、统借统贷(国税函[2002]837号/从严掌握) 4.实践案例——利息收入并计(08年ZJSY房稽查案)、利息支出扣除(08年 ZJZJ房稽查案)、收支并存税案(YQHB案)
六、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间——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国税函 [2010]79号)
七、购物卡收入确认时间——从宽为商品发出时(省地税解答)
八、利息——见以下(与利息扣除汇总在一起)
企业所得税实体法——税前扣除
一、扣除原则 (一)真实性——“实际发生”
“以事实为依据
(二)有关性(与取得收入)——日常例证
五、资产折摊 (一)一般内容——资本化条件、折摊政策、残值率、中途处置处理
(二)从宽 1.开(筹)办费——可选择一次性扣除(国税函[2010]79号第7问)
2.固定资产允许暂估性扣除(国税函[2010]79号)
3.折旧年限——汽车(4年)及其批判、不低于60%(加速/旧)
4.政策性搬迁重置支出可重复扣除(国税发[2009]118号/见搬迁专题)
(三)税前扣除——税收规定、实践建议
十、营业费用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新税法采用普遍从宽制)
1.从宽——15%高比例扣除(新法)、30%(财税[2009]72号/三行业)、收 入基数含视同销售(国税函[2009]202号)
2.从严——广告费与宣传费合并扣除考虑、30%是对“制造”而非“研发” 与“销售”、烟草一律不得扣除
二、与收入有关的税前扣除 (一)特殊收入所对应支出能税前扣除吗?
(二)扣除限额计算时的收入基数(从宽)
三、准备金
四、损失扣除 (一)税收规定——财税[2009]57号 + 国税发[2009]88号(替代原总局令13号)
1.自行计算扣除(国税发[2009]88号)——5项半
2.特殊损失可扣除(省地税解答)——商业性违约金和诉讼费、正常的无形资 产损失
3.跨期可追补对应年度扣除——国税函[2009]772号
(二)分析评价 损失严宽处理不一致的若干表现 ——税前扣除(汇缴/注销)、其他应收款(企
税/个税)、债务重组(关联方从严)、功能性贬值(所得税也要审批 / 进项 税不用转出)
(三)实践税案——台宁案其他应收款例、跌损案、担保公司损失案(ZKZ)
十一、管理费用 (一)一般内容——折旧、损失、工资、计提等
(二)管理费 1.规定——一般不能扣除与涉外也是有条件地扣除(条例第49与50条) 2.收购广告公司高管反驳案
(三)设计、咨询费 1.海外——优点、困难 2.金额庞大——巨额利润转移案开了多本服务业发票税案
(四)劳动保护支出(条例第48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准予扣除。
(四)宽严并存 1.最短折旧期(全部或剩余的60%)——国税发[2009]81号 2.不追溯 + 08年后可变 —— 国税函[2009]98号
(五)特殊争议 1.对外投资视同销售——法人与个人(国税发[2008]115号有效否)有差别 2.维修与改良——国税发[2000]84号3条件仍有效否? 3.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房屋折旧能在稽查出收入时补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实体法——税收优惠 一、应纳税所得额 (一)免税收入——补贴收入、政策性搬迁等(见上)
(二)亏损弥补——季度与年度、经审定且系统核符
(三)汇总纳税——困难性(异地税源之争案/房产分公司利息案)
(四)加计扣除——研发费例 1.优惠对象——自我开发方、受托开发方(同营业税免征方) 2.会税差异(150%还是250%之争) 3.宽严把握——从宽、从严 4.落实争议——社保、委托开发、科技认定的必要性(浙地税函[2009]64 号有明确要求)与困难性(技术外泄/HW3例)
* 总括介绍
企业所得税实体法——收入确认
== 地位认识(重于并陌生于费用)
=== 政策评价(少/不太变)
== 主要内容 确认原则 = 对象、时点、宽严 10个明细 = 视同销售、销售返利、折扣折让、销售退回、并计收
入、免税收入、混合兼营、价外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促销方式、代销方式) 最新政策 = 如下
一、原则性变化 (一)特殊的明确(国税函[2008]875号)
3.明确——以前年度的广告费参与合并计算(国税函[2009]98号)
4.争议——广告三条件(国税发[2000]84号)
(二)样品 1.视同销售与否
2.产品成熟以及通过广告公司与否)
(三)佣金扣除 * 专门文件 = 国税发[2000]84号(提及)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 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 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涉 及) 1.一般要求(完全同国税发[2000]84号文)——扣除限额、对象要求
(三)从严 1.存货结转(法第15条)——取消后进先出法(同06年会计准则) 2.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不能折摊扣除(见相关专题) 3.资本化——长期资产相关的佣金(财税[2009]29号)、投资的借款费用 (企便函[2009]33号) 4.房地产开发企业——国税发[2009]31号、落实质疑 5.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国税函[2010]79号第7问)
(三)合理性——第8条最高扣除原则、离谱的实践案例
(四)扣除宽严变化(条例最后3稿的变化)
1.扣除从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责任保险、广告支出、不能重复 扣除
2.扣除从宽——折旧年限、资本化截止期、工资相关、优惠、劳动保护 支出
(五)间接的结论 1.承认权责发生制原则 = 即可预提 2.承认从会计——国税函[2010]148号、省地税解答 3.匹配性(区分资本性与费用性)——技术开发、借款支用 4.资产计价——一般是历史成本、企业重组一般要求是购买法 5.淡化票证——从严到淡、单位向个人借款付息可扣(国税函[2009]777号)
三、低税率 (一)高新技术企业——15% (二)小型微利——可先按20%申报(省地税2009年12月工作会议纪要) (三)其他(软件/动漫)
四、减免税——技术转让例 (一)新旧对比 (二)专业分析 (三)落实要求 (四)实践案例
五、先征后返 (一)先松后严——2001年以前上市公司 + 国发[2000]2号等
(二)房地产预计成本例 1.审计做预提间接诱使企业稽查补罚、将来难转回(ZJZT房产案)
2.第二年2月取得票贴到上一年12月应付款后(ZJXX稽查案例)
3.未及时竣工结算,收入确认时能否预计结转成本?(见以上预提抗辨)
九、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可能内容—— 营业税及其附加、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
(二)会计处理——减免、预提
5.工资从严执行收付现实制——省地税解答
6.福利费的从严为主与特殊才允许——省地税解答
(三)从宽 1.补缴个税后的工资,可事后补扣——省地税解答
2.优惠扣除——如实扣除(无限额/动漫同软件)、加计扣除(研发/残疾人)
3.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储备基金可转回扣除(国税函[2009]98号)
(四)规范扣除 1.补充养老与补充医疗保险费(财税[2009]27号/相对于07年新所得税条例 第35条)——比例 主语 动词
十三、捐赠 (一)地位突出——法排在第9条的规定且是扣除中唯一“经济行为”条
(二)前提是公益性 1.旧内与旧外都还有“救济性” 2.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三)基数是年度利润总额
(四)比例——极限是12%、特定捐赠可全扣除(突破新法的12%限额/国税函 [2009]202号)
六、工资 (一)原则与内容
(二)从严 1.国税函[2009]3号—— “合理工资薪金” (4条原则及反避税条款)、 企业职工福利费范围(三类列举)
2.2008年底前余额——从严规定、现实操作(冲管理费用又要争取调减/飞 入净资产/划至工会)
3.通讯补贴要计入工资总额(浙地税函[2009]78号)
4.与社保计缴存在勾稽关系吗?——应该有、难实现
2.进一步明确细化——内容从严(付现方式基本不承认)、处理从严(不允 许内扣与替换/可能的资本化/可能的追溯调整)、程序资料要求(能提供合 法真实凭证)
(四)特殊内容—— 捐赠 1.处理定性——是一般捐赠还是营业费用?
2.处理定量——以假乱真:只能做营业费用且能全额扣除(不能做营业外支 出且比例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