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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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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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序号器材名称配备标准配备情况
1消防头盔1顶/人
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1套/人
3消防手套1付/人
4消防安全腰带1根/人
5消防员灭火防护靴1双/人
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2具/站(选配) 7佩戴式防爆照明灯1个/人
8消防员呼救器1个/人
9方位灯1个/人
10消防轻型安全绳1根/人
11消防腰斧1把/人
12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
具2个/人 13水枪2把
14ABC 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10个 15强光照明灯2各
16水带10盘
17分水器2个18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
1台(选配)泵)
19单杠梯1个
20消火栓扳手2个
21大斧2个
22绝缘剪断钳2个(选配)
23铁铤2个
24手持对讲机1台/人
25外线电话1台/站
26人员6人
27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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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的配备要求

微型消防站的配备要求

微型消防站的配备要求
微型消防站的配备要求通常包括人员配备和站房器材配备两个方面。

在人员配备上,微型消防站的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在站房器材配备上,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建议你咨询当地消防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除按照消防法规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一、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应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可依托单位现有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成。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二、站房设置(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部位。

(二)微型消防站内应配置外线电话、对讲机和网络、广播系统,并按照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三)微型消防站外应设置标识标牌,统一名称:**(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站房内应悬挂反映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等内容的公示栏和制度牌。

(四)器材存放处应设置储物架或储物柜,确保器材分类存放,统一管理。

三、器材配备(一)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灭火、通信和个人防护等器材装备。

配备标准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车辆、器材配备标准(二)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宜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实际配置。

对占地规模较大且无法满足消防员3分钟到场扑救要求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

(三)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存放点位置和数量应满足备勤人员从器材存放点到达任意事故现场不超过2分钟的要求。

四、工作职责(一)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1、开展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2、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根据火灾报告、救援求助,及时赶赴本单位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4、熟悉所在单位的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5、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6、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协同建立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并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为了规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快速处置初起火灾,提升单位火灾自我防范能力,制定了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除了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的目标是“救早、灭小”,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二、分级标准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一)人员配备1.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

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

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岗位一级站设置二级站设置三级站设置值班员是是是消防员是是是消控室操作员是否否班组长是视情况决定视情况决定驾驶员是视情况决定视情况决定二)装备配备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可选配消防车辆,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合理设置消防器材装备(车辆)存放点。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

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志愿消防队实体化运行,提升社会单位、城市社区、村庄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所称微型消防站,是指作为志愿消防队日常值班备勤、统一存储消防装备和器材并满足相应建筑结构、规模的场所。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市社区、村庄,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建立的志愿消防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第四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适用范围第五条微型消防站分为一级微型消防站、二级微型消防站和三级微型消防站。

第六条微型消防站按照下列要求建设:(一)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二)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小于10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小于10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三)第一、二项规定以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行政村应当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第七条微型消防站应具备值班备勤室、器材库等业务用房。

微型消防站的场地和用房,可在满足使用功能需要的前提下,设置在单位建筑内恰当位置。

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

第八条微型消防站内应设外线电话和网络、广播系统,并按照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其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第九条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单位(社区、村庄)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建设。

有条件的单位(社区、村庄)的微型消防站和相邻多个单位(社区、村庄)联合建立的微型消防站,可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第三章选址与装备配备第十六条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内和各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并配置相应消防器材。

单位微型消防站设置标准

单位微型消防站设置标准

单位微型消防站设置标准一、微型消防站定义微型消防站mini一firestation以单位、社区(村、居民小区)为基本单元,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和“24小时值守、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的要求建设的志愿性消防组织,主要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I、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二、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标准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详见清单)。

3、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备器材三、场所区域要求1、应选择便于人员(车辆)出动,3分钟可到达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单位任意地点的场地。

2、应根据日常工作和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灭火、防护,通信、指挥调度、消防巡查检查等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宜配备消防车辆。

3、社区(村、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宜设置在门岗值班室或监控室,或者临近门岗值班室的库房或独立岗亭,配备办公、生活设施,满足值班执勤、工作生活基本需求,并应根据社区(村、居民小区)实际,分散设置消防救援器材存放点。

4、应设置值班备勤室,器材库等业务用房,可以与消防控制室合并设置,有条件的,宜单独设置。

5、微型消防站应设置统一的明显标志,张贴(悬挂)“XX微型消防站”标牌。

四、人员配备标准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消防员等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职能设置班(组)长等岗位。

其中站长应持证上岗。

微型消防站队员应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微型消防站是城市中的重要设施,它的建设和配备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消防安全。

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城市的消防救援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微型消防站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

这些消防器材应当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

另外,微型消防站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以保障消防人员在扑救火灾时的安全。

其次,微型消防站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车辆。

消防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水罐、泡沫罐、消防水枪等设备,并且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待命。

此外,微型消防站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安全设施,如消防报警器、烟感应器等,以及相应的消防设备维护人员,确保这些设施能够正常工作。

另外,微型消防站的配备标准还应当包括人员配备。

微型消防站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消防人员,他们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扑救火灾、疏散人群等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微型消防站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志愿者,他们可以在发生火灾时协助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工作。

最后,微型消防站的配备标准还应当包括管理要求。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指挥消防救援工作。

微型消防站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火灾的能力。

综上所述,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消防器材、消防车辆、消防安全设施、人员配备和管理要求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在发生火灾时快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城市的消防安全保驾护航。

微型消防站标准

微型消防站标准

符合
2个
符合
4顶
/
4套
/
4双
/
4条
/
4双
/
4个
/
个人防护装 备
(三级)
强光照明灯
1个
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
1台
(一级) 防爆对讲机
5台
通讯器材 (二级)
固定电话 防爆对讲机 4台
1台
固定电话
通讯器材 1台
(三级) 防爆对讲机
3台
总体要求微型消防站应积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
三队合一
、灭火应急演练、消防知识宣传,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 、灭火救援先遣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要
求。
微型消防站应制定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
制度,明确日常排查、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
改、复查等程序。
微型消防站应当安排人员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根据
有关规定和区域实际,确定检查巡查人员、内容、部位
和频次。
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用火、用电、用油
日常防火巡 查
、用气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 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重点 部位值班值守情况等。
定。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 分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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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启动、3 分钟到场扑救、5 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确有困难的,可将保安员、巡逻员、楼层管理员等纳
入微型消防站队员。
人员 配备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配有消
2
防车辆的单位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 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一、建设范围微型消防站是集防火、灭火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一体的消防站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具备发现快、到场快、处置快以及机动灵活的特点。

辖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义务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建设标准(一)人员配备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二)站房器材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三)岗位职责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2、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四)值守联动1、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微型消防站是城市中重要的消防设施,它的建设和配备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消防安全。

为了保障微型消防站的有效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备标准,以确保其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

以下是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的相关内容。

1. 消防车辆。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至少一辆消防车辆,该车辆应具备灭火、救援和喷水等功能。

车辆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出动。

2. 消防设备。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水枪、消防栓等。

这些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以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 消防人员。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他们应接受专业的消防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他们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工作。

4. 通讯设备。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包括对讲机、电话等。

这些设备应保持畅通,以便消防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指挥。

5. 应急物资。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防护服、救生绳、急救箱等。

这些物资应保持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6. 环境要求。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应符合相关的环境要求,包括建筑结构、通风条件、消防通道等。

消防站的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存在易燃物品和其他安全隐患。

7. 管理要求。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消防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消防车辆的保养和更新等。

消防站应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以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总之,微型消防站的配备标准是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和管理,才能确保微型消防站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配备,确保其达到标准要求,为城市的消防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微型消防站配备表

微型消防站配备表

10
19
分水器

2
20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1
21
单杠梯

1
22
消火栓扳手

2
23
大斧

2
24
绝缘剪断钳

2
25
铁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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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9
方位灯
1个/人
6
10
消防轻型安全绳
1根/人
6
11
消防腰斧
1把/人
6
12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2个/人
12
13
外线电话
1台/站
6
14
手持对讲机
1台/人
6
(二)微型消防站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数量备注15源自水枪把216
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10
17
强光照明灯

2
18
水带
微型消防站配备清单
(一)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标准:6人
序号
器材名称
配备标准
数量
备注
1
消防头盔
1顶/人
6
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套/人
6
3
消防手套
1付/人
6
4
消防安全腰带
1根/人
6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双/人
6
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要求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要求

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引导和规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快速处置初起火灾,提升单位火灾自我防范能力,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二、分级标准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 1 —(四)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一)人员配备1.基本要求。

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2.岗位设置。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

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分组编排。

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

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值班要求岗位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设置人数设置人数设置人数值班员是≥1是≥1是≥1消防员是≥2是≥2是≥1消控室操作员是≥2否/ 否/— 2 —— 3 —班 组 长视情况决定驾 驶 员视情况决定(二)装备配备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可选配消防车辆,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合理设置消防器材装备(车辆)存放点。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是重点单位、基层政府组织自觉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初起火灾扑救的有力措施,是集防火、灭火、消防宣传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组织机构,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专职专用,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在重点单位和基层政府组织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切实提升社会面和重点单位内部的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火灾隐患的全面消除和初起火灾的有效处置。

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1.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岗位设置为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配有消防车辆的应设驾驶员岗位。

2.站房器材:一是站房设置。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同时,在站房外挂牌办公,标牌为“XXXXXX微型消防站”(尺寸自定)。

二是装备器材配备。

制作器材放置架(尺寸自定);灭火器材配备为6-10具灭火器,2支水枪,5-10盘消防水带,1把消火栓扳手,2-4个逃生面罩(保护覆盖面较大的站点配额相应递增);通信器材配备为外线电话1部,手持对讲器不少于4台;鼓励有条件的站点配备消防车辆(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巡逻车)、个人防护装备、破拆工具等消防装备器材。

二、未设消防控制室但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单位1.人员配备: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岗位设置为站长、消防员、值班室值班员。

2.站房器材:一是站房设置。

可依托单位值班室设置,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同时,在站房外挂牌办公,标牌为“XXXXXX微型消防站”(尺寸自定)。

二是装备器材配备。

制作器材放置架(尺寸自定);灭火器材配备为6-10具灭火器,2支水枪,5-10盘消防水带,1把消火栓扳手,根据实际选配逃生面罩(保护覆盖面较大的站点配备额份相应递增,有消防水池或附近有天然水源配备1台手台机动泵);通信器材配备为外线电话1部,根据实际选配手持对讲机;鼓励有条件的站点配备消防车辆(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巡逻车)、个人防护装备、破拆工具等消防装备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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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
序 号
器 材 名 称
配备标准
配备情况
1
消防头盔
1顶/人
6
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套/人
6
3
消防手套
1付/人
6
4
消防安全腰带
1根/人
6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双/人
6
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2具/站(选配)
7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1个/人
2
8
消防员呼救器
1个/人
6
9
方位灯
1个/人
10
消防轻型安全绳
1根/人
6
11
消防腰斧
1把/人
6
12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2个/人
92
13
水枪
2把
2
14
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10个
50
15
强光照明灯
2各
6
16
水带
10盘
17
分水器
2个
18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1台(选配)
19
单杠梯
1个
1
20
消火栓扳手2个21大斧源自2个222
绝缘剪断钳
2个(选配)
1

9
值班记录

10
其他档案资料

23
铁铤
2个
2
24
手持对讲机
1台/人
2
25
外线电话
1台/站
1
26
人员
6人
5
27
车辆
中控室
序号
1
有无应急照明

2
是否接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督系统

3
持证上岗人员数量
4人有证1人毕业
4
持中级证人员
5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6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7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8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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