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1. 简介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其处理和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和监管,以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本文将主要介绍中国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背景、内容以
及相关的执行机构。
2. 法律法规背景
为了解决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和健康问题,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对危险废物管理的
重视程度,并为危险废物的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3. 法律法规内容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法律是中国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法律,主要内容包括:
对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
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和利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对危险废物的监测、检测以及事故应急处理进行了明确要求;
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规定;
对危险废物的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要求。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该法律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包含了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重要内容包括:
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进行了规定;
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要求;
对危险废物的监测、报告以及环保机构的监管进行了规定;
对危险废物的污染预防和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4. 执行机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需要借助相关的执行机构,这包括:
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协调各地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燃烧性、爆炸性、感染性或放射性等性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对于企业而言,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健康、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本文将探讨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
危险废物根据其危险特性可以分为毒性、腐蚀性、燃烧性、爆炸性、感染性和放射性等六类。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并使用相应的标识进行标识和包装。其中,危险废物应使用标有危险废物标识和包装物的容器进行储存和运输。
二、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
1.储存:危险废物应储存在封闭、防火、防爆和通风良好的专用储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储存。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混放、溢漏和泄漏,并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和容器的完好性。
2.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运输安全和环境保护。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和污染事件。同时,运输车辆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三、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
1.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应依据其性质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例如,毒性废物应采取焚烧、化学稳定化等方法进行处理,腐蚀性废物应采取中和、中和沉淀等方法进行处理。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二次污染和危险废物的无害化。
2.综合利用:对于可回收和可再利用的危险废物,企业应积极探索综合利用的途径。例如,废油可进行再生利用,废金属可进行回收利用。综合利用既能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又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
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
一、危险废物概念与基本管理理念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五、危险废物典型违法案例
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理念
法律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家危险废物,入国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一般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的现在和将来会构成一定危害的,没有特殊的预防措施不能进行处理或处置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特征
危险废物的特征是指它所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
通常表现为: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害性、传染性、生物毒性、生物蓄积性、三致性等等。
危险废物管理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手段解决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危险废物管理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对危险废物问题制定的法规、政策以及实施这些法规的政策。
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量,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其优先序列为最小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
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切实做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监管。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国际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2年5月5日生效)
关于就某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取国际行动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多氯联苯、滴滴涕、多氯二苯-P-二噁英)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全球化的发展,产生的废物数量不断增加,其中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控制。本文将针对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展开讨论。
一、国家环境保护法
国家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最基础、最全面的环境保护法律。该法规定
了废物的分类与管理,明确了危险废物的特点和管理要求。根据该法,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
和安全要求。
二、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是对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补充和细化,针对危险废
物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标识、包装、运输、转移和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还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
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邦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邦法是美国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依据。这个法规
明确了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
输和转移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根据该法,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通过批
准的设施进行,同时还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
问题的解决办法。
四、欧盟危险废物管理指令
欧盟危险废物管理指令是欧盟成员国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统一要求。该指令对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的相关要求。此外,该指令还对不同成员国之间的危险废物转移进行了协调和规范,以保证转移过程中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安全。
五、危险废物运输法
危险废物运输法是针对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专门法律。该法规定了危险废物运输的安全要求和程序,包括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装卸和运输工具的选择等。危险废物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减少事故风险和环境污染。
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
一、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包含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等相关规定。
2、《危险废物管理条例》
详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登记、运输、处置等方面的管理
措施,对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进行了具体规范。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的管理,旨在保障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及环境保护要求。
二、危险废物的分类及管理要求
1、危险废物的分类
a:按来源分类:工业废物、农业废物、医疗废物等。
b:按危害特性分类:有害废物、易燃废物、毒性废物等。
2、危险废物管理登记制度
对于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要
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
规范性和安全性。
3、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措施
a:运输方式:必须采用符合危险废物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如特殊包装、标识、封闭等。
b:运输文件:必须携带危险废物的运输文件,包括危险废
物运输合同、标签、危险废物运输证明等。
c:运输限制:对于特定的危险废物,可能存在运输路线、
时间的限制,需要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4、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要求
a: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进行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必须获
得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确保其具备合法进行危险废物处置
活动的资质。
b: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包括危险废物的焚烧、填埋、化
学处理等多种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wei)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wei)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1.1 法规目的及合用范围
本法规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wei)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
康。合用范围包括所有涉及危(wei)险废物的生产、运输、储存、处置和
处理活动。
1.2 定义
1.2.1 危(wei)险废物
危(wei)险废物是指因化学、生物、放射性等性质,或者因其包装、
运输状态等原因,具有危害性的废弃物质。
1.2.2 危(wei)险废物管理
危(wei)险废物管理是指对危(wei)险废物进行采集、运输、储存、处置和处理的过程。
第二章:危(wei)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
2.1 危(wei)险废物分类
危(wei)险废物根据其危(wei)险特性和来源进行分类,包括有毒、有害、易燃、腐蚀性等。
2.2 危(wei)险废物标识
危(wei)险废物应在包装上进行标识,包括危(wei)险废物代码、危(wei)志、警示语等。
第三章:危(wei)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3.1 生产过程中的危(wei)险废物控制
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或者避免危(wei)险废物的产生,包括优化
生产工艺、使用绿色材料等。
3.2 危(wei)险废物产生台账
企业应建立危(wei)险废物产生台账,记录危(wei)险废物的产生量、产生原因等信息。
第四章:危(wei)险废物的运输管理
4.1 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危(wei)险废物的运输需要申请运输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方可进行。
4.2 运输包装要求
危(wei)险废物的运输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包装密封性、耐腐蚀性等要求。
讲义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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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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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 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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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合利用; 3、对于再利用不了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使其不至于危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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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很多条款体现了“三化” 原则,如: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 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 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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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03 废药物、药品
HW15 爆炸性废物
HW04 农药废物
HW16 感光材料废物
HW05 木材防腐剂废物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
一、危险废物概念与基本管理理念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五、危险废物典型违法案例
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理念
法律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家危险废物,入国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一般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的现在和将来会构成一定危害的,没有特殊的预防措施不能进行处理或处置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特征
危险废物的特征是指它所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
通常表现为: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害性、传染性、生物毒性、生物蓄积性、三致性等等。
危险废物管理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手段解决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危险废物管理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对危险废物问题制定的法规、政策以及实施这些法规的政策。
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量,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其优先序列为最小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
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
切实做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监管。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国际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2年5月5日生效)
关于就某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取国际行动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多氯联苯、滴滴涕、多氯二苯-P-二噁英)
危废处理相关法律法规
危废处理相关法律法规
1、危废处理相关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废物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际公约、国家法律和行业标准等。
1. 国际公约
1.1 巴塞尔公约
1.1.1 简介
巴塞尔公约是关于横跨国境运输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国际公约,于1989年通过。该公约包括危险废物的定义、进口和出口的控制、责任和赔偿、技术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1.1.2 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
- 危险废物:根据巴塞尔公约的定义,危险废物是指特定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具有爆炸性、氧化性、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形性或其他明显危险特性。
- 进口国和出口国责任:巴塞尔公约规定了进口国和出口国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责任,包括出口国的通知义务和进口国的审批义务。
- 技术合作:巴塞尔公约鼓励各国在危险废物处理方面进行技术合作,包括技术转移、培训和技术援助等。
1.2 巴黎公约
1.2.1 简介
巴黎公约是关于为控制跨国边境转移危险废物而立法的国际公约,于1992年通过。该公约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促进危险废物的减少和控制。
1.2.2 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
- 跨国边境转移危险废物:指从一个国家运往另一个国家的危险废物的转移活动。
- 事先通知程序:巴黎公约规定了跨国边境转移危险废物的事先通知程序,包括出口国向进口国提供相关信息,经过进口国同意后才能进行转移。
2. 国家法律
2.1 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1.1 简介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中国的一部环境保护法律,于2005年颁布。该法律主要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置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背景介绍:
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和经济的发展,危险废物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理。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条例》是我国管理危险废物的基本法律。该法规对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
1. 分类与标记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处理方法等特点,将其分为十类,并规定了不同类别危险废物的标记要求。这有助于识别和区分不同危险废物的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管理机构设立
该法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3. 收集、运输和储存规定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环节是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
《条例》详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的要求,包括使用
符合规定标准的容器、车辆和设备,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和储存过程
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 处置和利用要求
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是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的关键环节。《条例》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的要求,包括建设规范的危险废
物处置场所、实施危险废物减量化等。
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是我国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法律。
虽然其名称中包含了“固体废物”,但该法规中也包含了对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
1. 简介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物理性质以及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特性,具有潜在危险的废弃物。由于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着不可忽视的威胁,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类的健康风险。
2. 海关法规
2.1 进出口危险废物管理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危险废物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各国海关都有相关规定,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在中国,进出口危险废物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危险废物管理条例》进行。主要措施包括:
合法经营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事前报告制度
监管检查
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等
2.2 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对于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各国海关一般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这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此外,一些涉及危险废物走私的行为还可能面临刑
事责任的追究。
2.3 国际合作
各国海关之间也通过国际合作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常见的合作方式包括签署双边或多边协议、共享情报和数据等。
3. 环保部门法规
3.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
在国内,危险废物的管理主要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这些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主要措施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备案登记
危险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要求
监督检查和罚则措施等
3.2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管理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指专门从事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机构。在国内,这些单位也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登记,并遵守相应的管理要求。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污染废弃物有关法律法规
污染废弃物有关法律法规
1. 简介
本文档旨在概述污染废弃物有关的法律法规。污染废弃物是指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有害影响的废弃物。它们可以包括有毒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废物。
2. 关键法律法规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法旨在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它规定了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监管要求。该法还明确了对污染废弃物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
该条例针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提供了指导。它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贮存、运输和处置要求。该条例还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础法律。它对所有污染类型进行了规定,包括污染废弃物。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治理标准和惩罚措施。
2.4.国际法律法规
除了国内法律法规外,国际法律法规也涉及污染废弃物管理。例如,巴塞尔公约是一个国际环境协议,旨在控制和减少跨国转移的危险废物。
3. 法律法规执行
为保证污染废弃物的管理与控制,相关政府机构负责执行上述法律法规。政府可以通过监督、检查和处罚违法行为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同时,公众也扮演着举报和参与监督的重要角色。
4. 结论
通过遵守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污染废弃物,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政府、企业和公众应共同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污染废弃物的产生和影响。
以上是对污染废弃物有关法律法规的简要概述,请依法合规处理相关事务,并随时关注相关法规的更新和变化。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wei)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一、总则
危(wei)险废物是指因含有有毒、有害或者其他危(wei)险性质,而对环境和人体产生潜在危害的废物。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防止危(wei)险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伤害,同时促进危(wei)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制定本法律法规。
二、危(wei)险废物的分类和管理
2.1 危(wei)险废物的分类
按照来源和危(wei)险程度将危(wei)险废物分为四类:
(1)生产废物。即由生产活动产生的、具有危(wei)险性质的废物。
(2)工程建设废物。即由工程建设活动产生的、具有危(wei)险性质的废物。
(3)特定来源废物。即医疗固体废物、医疗危(wei)险废物、电池、废灯管、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特定来源的危(wei)险废物。
(4)普遍来源废物。即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具有危(wei)险性质的废物。
2.2 危(wei)险废物的管理
对危(wei)险废物的管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对于可减量化和可以资源化利用的危(wei)险废物进行分类、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
(2)生产过程中危(wei)险废物产生量的控制。采用减少危(wei)险废物生成的工艺技术措施来控制危(wei)险废物的产生量。
(3)危(wei)险废物的采集、运输和处置有关环节的管理。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wei)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中的危(wei)险废物的采集、运输和处置,逐级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全过程管理。
(4)危(wei)险废物的处置。对于无法减量化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危(wei)险废物,应当采取安全、科学、环保的方式处置。
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与政策解读
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与政策解读
一、危险废物管理的背景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性质、生物性质和物理性质等特点,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由于其潜在危害性,危险废物的管理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与政策来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置。
二、我国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与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法是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法规,针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置也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生产者和处置者,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监督措施,以确保其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合理管理和处置。
2.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办法》
这是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一项具体配套法规,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办法中包含了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储存与运输、处置与利用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督与处罚措施。
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我国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发布了这一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程序,以及执法检查和处罚措施。
4.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保险办法》
该办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部制定的保险性法规,旨在鼓励与规范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购买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保险。通过购买保险,企业可以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环境污染事件的赔偿和修复工作。
三、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与政策的意义和影响
1. 保护环境与人民健康
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与政策的实施,可以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的危害。通过科学合理地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废物,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文档范本
1.引言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是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档旨在提供对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全面解析和详细说明。
2.法律法规概述
2.1 危险废物管理法
①定义和分类
②管理主体和责任
③申报、备案和审批程序
④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
2.2 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办法
①运输条件和要求
②车辆和设备要求
③运输文件和标志
④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
2.3 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①处置方式和流程
②处置场所和设施要求
③处置操作和监控要求
④风险评估和紧急预案
2.4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
①污染源排放要求
②污染物排放标准
③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使用要求
④监测和监督管理
3.法律法规解读
3.1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
3.2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3 危险废物管理的申报、备案和审批程序3.4 危险废物的有效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3.5 危险废物运输的条件和要求
3.6 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和设备要求
3.7 危险废物运输的文件和标志
3.8 危险废物运输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
3.9 危险废物处置的方式和流程
3.10 危险废物处置的场所和设施要求
3.11 危险废物处置的操作和监控要求
3.12 危险废物处置的风险评估和紧急预案
3.1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排放要求
3.14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排放标准
3.15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治理设施建设和使用要求
3.16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监测和监督管理
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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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全文
5.法律名词及注释
5.1 危险废物:指对环境、人体和生物造成危害的废物,根据性质和特征划分为不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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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主要容
一、危险废物概念与基本管理理念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五、危险废物典型案例
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理念
法律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家危险废物,入国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一般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的现在和将来会构成一定危害的,没有特殊的预防措施不能进行处理或处置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特征
危险废物的特征是指它所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
通常表现为: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害性、传染性、生物毒性、生物蓄积性、三致性等等。
危险废物管理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手段解决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危险废物管理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对危险废物问题制定的法规、政策以及实施这些法规的政策。
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量,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其优先序列为最小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
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切实做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监管。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国际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2年5月5日生效)
关于就某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取国际行动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多氯联苯、滴滴涕、多氯二苯-P-二噁英)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化学品的进出口)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刑法》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法》
国家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技术规和经济政策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国家目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国家规划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部门规章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主要管理制度和要求
(一 )申报制度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固体法第45条)—制定并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制定并申报意外事故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申报登记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的基础性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产生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三)危险废物鉴别制度
首先是废物-非废物鉴别。然后是危险废物鉴别。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
(看包装、看摆放)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08年6月6)
危险废物排除制度:《名录》标注“ ”的危险废物,其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四) 应急预案制度
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执行,编制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五)经营许可证制度
产废单位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六) 转移联单及跨区域转移许可制度
跨行政区域转移危险废物的,依法报批。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正在修订
(七)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警告图形符号样式见《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粘贴的标签样式见《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八)贮存限期及禁止混合制度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如果同时产生了危险废物,则应承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1、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2、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3、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年限和存档管理要求。
5、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申报登记制度
<固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不按照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