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单位人
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介绍信模板
温馨提示:1.“单位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委派培训,按三方协议执行,培训期间“单位人”无法变更委派单位或转为“社会人”。
工作单位未最终确定者,请慎重选择。
2.系统报名时的报考类别、专业、基地医院等内容须与此“介绍信”内容一致。
不一致的无法通过审核。
3.录取的培训对象,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退出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单位人因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其退出培训的,纳入对所在市或单位的目标考核扣
分,并将与医院评审等工作挂钩。
介
绍信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我单位委派同志参加2017年度安徽省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报考类别:
,报考专业:。
报考基地医院:1.2.
3.,基地医院志愿调剂。
(此处不选择,视为服从调剂)。
我单位熟知并理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同意该同志以上所报专业志愿。
该同志一经录取,我单位承诺:1.确保其参加培训;2.按照政策保障其享受相关待遇;3.培训结束后,严格按照报考培训专业落实其工作岗位。
(单位盖章)
服从
不服从。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14•【字号】卫科教秘〔2015〕414号•【施行日期】2015.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卫科教秘〔2015〕414号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卫科教秘〔2015〕183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皖卫人〔2010〕37号)要求,结合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结业考核工作,以推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
现将《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实施方案(2015)》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为结业考核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委科教处联系。
联系电话:*************,62998565安徽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8月14日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实施方案(2015)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9〕17号)、《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皖卫人〔2010〕37号)以及《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卫科教秘〔2015〕18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现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前完成培训学员的结业考核工作。
为保障结业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结业考核目的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检验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了解住院医师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实际工作能力;了解各培训基地(医院)的管理工作情况,为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编办,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4.14•【字号】卫科教秘〔2015〕183号•【施行日期】2015.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科教秘〔2015〕183号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省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计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要的临床医师队伍,现将《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编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4月14日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立足省情、遵循规律,以培养合格医生为目的,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健全培训体系为基础,以建立政策制度体系为核心,建立与行业特点相适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制度提供人才支撑。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单位人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单位人一、背景介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后,按照国家规定进入医院进行系统性培训,期间完成一定的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以获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培训过程。
为了规范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临床实践水平和综合素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单位人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指导方针,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培训目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实践,培养医学专业人才,使其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掌握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2.具备良好的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医患关系;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患者和医疗团队有效沟通和协作;4.具备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能力,能够进行医学科研工作;5.具备不断学习和自我提高的意识和能力,能够适应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
三、培训计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单位人应当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
1.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涵盖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医学科研方法和技巧;•医学信息的获取和利用。
2.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应根据住院医师的学习需要和实践情况确定,一般为三年。
3.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理论学习:通过课程教学、学术讲座等形式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临床实践:通过参与临床工作,亲身实践,提高临床技能;•科研项目:参与科研项目,培养科研能力;•研讨会和学术交流:通过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和沟通能力。
四、培训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单位人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考核制度,对住院医师的学习和实践进行评估和考核。
1.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涵盖住院医师培训计划中的各项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实践、科研项目等。
2. 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理论考试:对住院医师的理论知识进行考核;•临床操作考核:对住院医师的临床操作技能进行考核;•科研项目评估:对住院医师参与的科研项目进行评估。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外单位委派用)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外单位委派用)甲方:培训基地医院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托培养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见附表):姓名: 培训专业:性别: 身份证号:学历: 毕业学校:学位: 毕业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选送的住院医师(丙方)自年_ 月__日起至年__月__日在甲方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期年。
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甲、乙、丙三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三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丙方如实介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甲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安排及要求,并为丙方办理信息注册、考试报名等手续。
2.丙方入院后,甲方为丙方安排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临床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3.甲方按有关规定将丙方纳入本院住院医师进行统一管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定期向乙方反馈丙方培训考核情况。
4.丙方培训期间与乙方的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5.培训期间,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有关规定,结合丙方培训实际情况(培训考核、实践时间及完成培训内容),按月为丙方提供生活补助。
6.在规定时间内,丙方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其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期间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
7.甲方协助乙方为丙方联系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证丙方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合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8.培训期间,甲方对丙方的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甲方有权对丙方严重违反规定者给予终止培训。
9.丙方完成培训、过程考核及结业审核合格者方能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合格者,甲方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其申请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对未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要求者,甲方只根据培训实际情况为其出具相应培训证明。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切实完成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的培养目标,明确并规范各种考核,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1.在我院参加培训的所有住培医师,即本院住培医师(2014 年及以后新入职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简称“单位人”)、社会化招收住培医师(简称“社会人”)、省派委培住培医师(简称“委培”)及我院招收的专硕。
二、考核类型与方式1.日常登记:由住培医师完成,记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导师出科前审核。
2.出科考核:住培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各专业基地对住培医师进行理论考核,由轮转科室对住培医师进行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
住培秘书将考核结果记录到《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秘书登记本》。
3.年度考核:住培前两年每年一次。
由住培基地组织考核。
4.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省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三、考核资格的审查1.住培医师参加各项考核前由专业基地申报,教务科负责资格审查。
2.住培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加出科考核资格。
2.1 缺勤时间超过本科室或专业组轮转规定时间的1/3 以上;2.2 医德医风不良。
详见《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管理细则》。
3.住培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加年度考核资格:3.1 本年度内住培医师连续缺勤 2 周或累计缺勤 4 周以上;3.2 出科考核 2 次及以上不合格;3.3 医德医风不良;3.4 造成一、二级医疗事故或在三级医疗事故中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
4.住培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加结业考核资格:4.1 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未通过;4.2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考核评价与管理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参加住培医师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出科考核经补考不合格者,于年度考核前再给予 1 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于结业考核前补该轮转科室培训至考核合格方给予参加结业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核;结业考核不合格者,由住培医师本人提出申请,教务科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
医生规培合同3篇
医生规培合同3篇篇1甲方(培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规培医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提高医疗水平,培养专业医疗人才,需对乙方进行规范化培训,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培训目的与要求甲方根据国家对医疗专业人员的规范要求,对乙方进行为期____年的规范化培训,使乙方掌握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操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素养。
二、培训内容与方法培训内容涵盖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临床实践技能、医疗伦理及法律法规等方面。
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课堂讲授、实践操作、病例讨论、实习实训等。
甲方将确保提供充分的培训资源与支持。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本规范化培训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培训地点位于甲方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培训基地。
四、薪酬待遇与福利在培训期间,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支付乙方相应的薪酬及福利待遇。
具体薪酬标准按照甲方内部规定执行。
五、双方权益与义务(一)甲方权益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培训纪律和规定;2. 甲方有义务提供合格的师资和培训资源;3.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估,并依考核结果决定乙方的培训进度和去向;4.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薪酬及福利待遇。
(二)乙方权益与义务: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培训纪律和规定;2. 乙方应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培训活动;3.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考核评估;4. 乙方在完成培训后应服从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应医疗工作。
住培基地协同单位协议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合作协议甲方(培训基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协同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鉴于:1. 甲方是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 乙方具备良好的医疗条件和教学资源,愿意与甲方合作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标双方同意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临床能力的住院医师。
第二条合作内容1. 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并对培训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2. 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临床实践环境及师资力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培训活动。
3. 双方共同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定期评估培训效果。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 负责组织培训考核,颁发合格证书。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学条件。
- 配合甲方完成培训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五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住培协同单位协议书
住培协同单位协议书《住培协同单位协议书》甲方(协同单位):乙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作为乙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单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培训对象1.1 甲方负责推荐具有临床实践能力的医师参加乙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2 乙方负责对甲方推荐的医师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三年。
二、培训内容2.1 乙方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为甲方医师提供全面的临床技能培训,包括临床诊疗技能、医学人文素养、医学法律法规等方面。
2.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培训工作,协助乙方了解甲方医师的培训需求和实际情况。
三、培训费用3.1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培训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3.2 甲方应按时支付培训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四、培训期限4.1 甲方医师的培训期限为三年,自培训开始之日起计算。
4.2 培训期间,甲方医师如需提前结束培训,需向乙方提出申请,并经乙方同意。
五、知识产权5.1 培训期间,乙方对甲方医师在培训过程中所涉及的临床病例、病历资料等知识产权信息享有使用权。
5.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培训教材、课件等知识产权信息享有使用权。
六、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按时支付培训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培训,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协同单位):乙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
安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随着医学领域的不断发展,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为提高住院医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安徽省建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旨在规范住院医师的培训、考核和管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一、平台背景住院医师是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中主力军,承担着重要的医疗任务。
然而,住院医师的工作场所复杂、医疗技术要求高、工作负荷大,缺乏规范化的培训和管理,容易出现培训效果不理想、考核不公正等问题,进而影响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住院医师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安徽省建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住院医师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内容的记录、考核结果的统计、数据分析和管理决策的支持等功能,同时增强医院对住院医师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平台功能(一)培训计划管理平台建立了住院医师培训计划模块,以专业、系统的培训计划为依据,制定适合本医院的培训计划和安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目标、培训内容等,确保培训达到科学、合理、有效的要求。
(二)培训学习管理平台建立了住院医师培训学习模块,记录住院医师培训过程和结果,包括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身份证件号、培训内容、开始和结束时间、参加人数、培训成果等,以便随时掌握住院医师的培训情况。
通过学习模块,住院医师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主题,定制自己的学习计划,随时可查看和下载学习资料,从而更好地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三)考核管理平台建立了住院医师考核模块,系统地组织和开展住院医师考核活动,包括培训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并设定考试标准和评分规则,充分保证评分公正、科学和合理。
考核成绩可通过平台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住院医师的薄弱环节并及时纠正,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四)信息查询和统计平台建立了住院医师信息平台,可以查询住院医师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及时更新所有住院医师的学习和考核情况。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外单位委派用)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外单位委派用)甲方:培训基地医院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托培养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见附表):姓名: 培训专业:性别: 身份证号:学历: 毕业学校:学位: 毕业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选送的住院医师(丙方)自年_ 月__日起至年__月__日在甲方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期年。
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甲、乙、丙三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三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丙方如实介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甲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安排及要求,并为丙方办理信息注册、考试报名等手续。
2.丙方入院后,甲方为丙方安排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临床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3.甲方按有关规定将丙方纳入本院住院医师进行统一管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定期向乙方反馈丙方培训考核情况。
4.丙方培训期间与乙方的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5.培训期间,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有关规定,结合丙方培训实际情况(培训考核、实践时间及完成培训内容),按月为丙方提供生活补助。
6.在规定时间内,丙方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其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期间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
7.甲方协助乙方为丙方联系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证丙方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合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8.培训期间,甲方对丙方的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甲方有权对丙方严重违反规定者给予终止培训。
9.丙方完成培训、过程考核及结业审核合格者方能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合格者,甲方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其申请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对未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要求者,甲方只根据培训实际情况为其出具相应培训证明。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单位委派培养对象)
附件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甲方(培训基地医院):乙方(培训对象):丙方(委派单位):为加强与规范临床医师的培养,逐步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第一条本协议中“单位委派培训对象”是指人事、工资关系已经在委派单位,经个人申请自愿以单位人身份并征得委派单位同意,到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进行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第二条经招收考试合格,甲方同意录取接收丙方委派的培训对象乙方,在甲方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人学员”身份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至年月。
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培训完成后须回委派单位工作,培训基地医院不得留用。
第三条培训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我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进行实施、管理。
有关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手续问题按照《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执行。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明确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能部门,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的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培训和考核实施情况,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乙方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五条如实向乙方介绍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与安排、学员待遇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
第六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培训,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对乙方进行统一管理、规范培训、严格考核,使乙方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要求。
三方协议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方协议书(单位人)甲方(培训专业基地单位):乙方(学员):姓名身份证号:丙方(选送单位)为了加强与规范住院医师的培养,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我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展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湖南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中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经考核合格,甲方录取乙方为专业基地单位人学员,培训期自年月至年月共计年。
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三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如实向乙方介绍本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与安排、学员待遇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2、甲方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和考核,使乙方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要求。
3、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乙方纳入本院临床住院医师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条件的乙方可由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的培训有关科目考试,并组织办理执业医师注册、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申领。
4、培训期间,乙方人事关系不变,由丙方为乙方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培训基地发放绩效工资及晚夜班费等;甲方保证乙方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合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5、培训期间,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6、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须由乙方本人提出申请,经丙方和甲方同意,报省卫计委科教处备案。
延长培训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补贴。
7、甲方有权对违规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乙方进行处罚、处分,直至终止培训;处理结果须通知乙方及丙方,并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备案。
8、乙方自愿以单位人身份到甲方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保证如实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时间:2010-08-09 10:48:22 来源:作者:点击:0皖卫人〔2010〕37号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各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二日页脚内容1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临床医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中,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培养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
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达到从事某一医疗专业学科所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等要求,成为能独立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医师。
第三条培训对象:页脚内容2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经费实行政府、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筹集。
鼓励社会以多种形式提供资金或其他条件,共同促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二章培训基地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申请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具有二级甲等中医院可申请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二级甲等医院可申报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第七条培训基地由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根据《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评审认定,报省卫生厅批准。
具有博士生、硕士生培养任务的学科及省级以上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可直接申报批准列为培训基地。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c2017J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4号),加强培训基地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明确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及培训对象三方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充分建立在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自愿的基础上。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单位人〃)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直接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
在培训过程中各方要严格遵守协议规定,培训基地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管理。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指导监督各基顺口学员开展培训工作。
第二章培训基地第三条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协调领导机制为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第四条培训基地如实向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介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规定、基地具体安排、培训待遇及其他有关要求,并为培训对象办理信息注册、考试报名、执业注册等手续,做好培训对象及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培训对象,培训基地有权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并及时通报委派单位。
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以下简称培训考核)管理,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目的是评估培训对象是否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培训考核工作在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统筹管理下,实行分级管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基地负责过程考核及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考核基地负责结业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我省考核实施方案,遴选建设考核基地,组建和培训管理考官队伍,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公布考核结果,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管理监督本辖区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培训基地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过程考核,组织结业考核报名,协助申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六条考核基地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遴选认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承担结业考核任务。
第三章过程考核第七条培训基地应当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规定,严格过程考核。
过程考核是对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临床能力水平与素质的动态评价,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内容涉及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
第八条日常考核和出科考核主要由培训轮转科室负责,出科考核原则上应当在培训对象出科前完成,并由专业基地审核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规培合同范本
规培合同范本甲方(培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训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的培训机构,乙方为愿意接受专业培训的人员,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规培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内容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以下专业培训服务:(详细列明培训的具体内容、课程、时间等)1.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培训计划和要求,完成上述培训内容。
第二条培训期限2.1 本合同培训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培训费用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3.2 培训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培训费用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培训纪律和规定。
4.2 甲方应提供符合约定的培训服务,并保证培训质量。
4.3 甲方应保证培训师资的专业性和培训环境的适宜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
5.2 乙方应按时支付培训费用,并遵守甲方的培训纪律和规定。
5.3 乙方应保证其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并在培训期间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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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单位人)
甲方(培训基地医院):
乙方(培训对象):
丙方(委派单位):
为加强与规范临床医师的培养,逐步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科教秘〔2015〕183号)等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中“单位人”是指人事、工资关系已经在委派单位,经个人申请自愿以单位人身份并征得委派单位同意,到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进行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第二条经招收考试合格,甲方同意录取接收丙方委派的培训对象乙方,在甲方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人学员”身份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至年月。
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培训完成后须回委派单位工作,培训基地医院不得留用。
第三条培训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我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进行实施、
管理。
有关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手续问题按照《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执行。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明确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能部门,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的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培训和考核实施情况,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乙方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五条如实向乙方介绍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与安排、学员待遇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
第六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培训,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对乙方进行统一管理、规范培训、严格考核,使乙方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要求。
第七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乙方纳入本院住院医师进行统一管理,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考试考核;对于全省结业统一考核合格者,组织办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领等工作。
第八条落实乙方培训期间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负责安排乙方的住宿。
中央财政按照3万元/年·人的标准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予以补助,原则上80%用于培训对象生活补助,20%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补助;并参照本院同类住院医师待遇水平给予补贴。
第九条乙方不能按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和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考试科目、医院组织的考查科目,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理,包括延长培训时间、补考、重新轮科等,直至终止培训。
第十条有权对违纪违规和不服从管理的乙方进行相应处罚、处分,直至终止培训;处理结果须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保证如实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培训结业后,回丙方工作。
培训期间,不得报考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
第十二条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年限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规范化培训期间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作为培训合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十三条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由丙方按规定发放;甲方负责按月发放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培训对象个人补助部分(原则上为3万元/年·人×80%/12),并根据其工作情况(参照同类人员)给予一定的绩效补助或工作补贴,培训时间计为工作年限。
第十四条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与执业注册。
在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及时申请执业注册;规范化培训前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后,在甲方享有执业医师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权利。
完成规范化培训后进行执业的,应当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
第十五条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培训期间,除工伤外的其他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个人负责。
第十六条培训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甲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按照甲方本单位住院医师同等处理。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应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乙方在甲方的正常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或举措保障乙方的培训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乙方不得中途擅自退出或终止培训,若乙方在培训期间出现弄虚作假、擅自缩短培训时间等违规行为,丙方应及时给予处理和教育。
第十九条负责乙方培训期间的人事档案管理,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单位应支付的部分等。
第二十条培训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甲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丙方应协助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五、违约责任和协议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要求终止培训,须提前 30 天向丙方、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协商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后,方可正式解除协议,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乙方须退还丙方、甲方为辅助乙方完成培训任务提供的生活补助、补贴。
丙方有权对乙方要求赔偿。
第二十二条对于乙方擅自退出培训、严重违纪违规和不服从管理以及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丙方有权解除协议,
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补助补贴等费用,并视情况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处理情况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至少五年内禁止在我省报考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培训,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须由乙方本人提出申请,经丙方和甲方同意,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延长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延长培训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补贴。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培训,解除协议。
对于按期或延期不能取得合格证书的,须退还中央财政用于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和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补助(3万元/年·人)。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按时发放生活补助费;丙方未按协议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等待遇,经协商无果的,乙方可申请解除协议。
相关费用由甲方、丙方根据各自责任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丙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甲方、丙方予以赔偿。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是指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三方无需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约定与法律、法规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规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部分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培训期间,甲、乙双方系培训关系而非劳动用工关系,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活补助、补贴,无论其数额大小,均不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和人事关系。
乙方作为学员期间纳入甲方住院医师进行统一管理,因此,乙方在此期间虽无劳动关系,但同样享受甲方住院医师劳动保护有关待遇。
第二十九条此协议存续以三方关系存在为前提,协议三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约定,除约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若签约方(特别是乙方与丙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期间,培训中止;视协商解决结果,培训继续或终止。
培训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培训关系解除,本协议终止。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补充,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公章)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丙方代表(签字):
(公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