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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20•【字号】灵政发〔2018〕80 号•【施行日期】2018.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灵政发〔2018〕80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宁国土资办发〔2016〕68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形成了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更新成果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并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
现将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灵武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灵政发〔2013〕13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灵武市区基准地价表2. 宁东镇(宁东新城)基准地价表3. 灵武市区综合级别范围表4. 灵武市区商服用地级别范围表5. 灵武市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表6. 灵武市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表7. 灵武市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表8. 宁东镇(宁东新城)综合级别范围表灵武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20日附件1灵武市区基准地价表级别基准地价用途附件2宁东镇(宁东新城)基准地价表级别基准地价用途附件3附件4灵武市区商服用地级别范围表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中心村庄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中心村庄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中心村庄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全市中心村庄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灵武市中心村庄建设工作专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组长:王继良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副组长: 杨国龙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朱更生市住建局局长马卫国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武波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学理东塔镇党委书记吴伟崇兴镇党委书记谢刚郝家桥镇党委书记杨慧君临河镇党委书记郭少元马家滩镇党委书记范永胜梧桐树乡党委书记马少华白土岗乡党委书记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1.第一工作小组:负责中心村庄规划布局;制定建设方案、项目争取等。
徐卫民市住建局副局长王天龙市住建局干部马英市住建局干部2.第二工作小组:负责设计出台各乡镇适用性规划、乡村规划,提出保留、搬迁类村庄等村庄布局意见,争取落实配套项目等。
马军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雍哲市自然资源局干部杨伟市自然资源局干部3.第三工作小组:负责中心村庄建设协调、督查、进度统计上报等。
黄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杜学金市农业农村局干部王晓燕市农业农村局干部韩杨市农业农村局干部三、工作要求(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心村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行之有效的举措落实好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中心村规划建设,突出工作实效,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做好各项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中心村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规划布局、村庄建设,确保事事有人管、项项有人抓。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为切实发挥环评源头服务经济建设和防范环境污染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推进环评报告评审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专家库,公开征集、广泛吸纳环保领域及相关专业的专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宁夏区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环评报告评审服务,提出评审意见;(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胜任专家工作。
(三)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或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评价标准和技术最新发展状况,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评审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四)环评报告评审、技术服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三、征集方式主要采取单位集中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四、征集程序(一)专家填写《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环评报告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各单位审核同意,并在《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环评报告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初步审定资料。
(三)备选专家将《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环评报告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报送至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可邮箱发送扫描件),同时报送申请表电子文档。
(四)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和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联合审核入库专家资质。
(五)“入库专家”名单在灵武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确认专家库并开始工作。
五、工作方式和原则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将按照环评报告内容及类别,从形成的专家库相应领域随机抽取专家提供评审服务,当评审内容与专家存在利益关系或存在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时,应注意回避。
六、注意事项各相关单位请于4月19日前将相关资料盖章纸版及电子版报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投资项目审批室(205办公室)。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安置费用拨付请示模版范例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文件临政发〔20××〕×号签发人:×××
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安置
费用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经×××研究批准,我镇建设了临河塞上农民新居住宅楼,用于安置×户拆迁群众。
工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通过招标由××××××公司中标建设,中标价×××××万元。
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月(尚未完工的项目,要写明当前项目进度及预计完工时间)。
工程已于×年开工,×年×月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分配到户。
目前,共支付工程款×万元,占工程合同造价的×%。
为支付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现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拨付工程资金×万元,占中标价的×%。
妥否,请批示。
附件:1.
2.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年×月×日
(公开属性联系人:×××××××××××××)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灵政办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4次(总第1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2日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争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排头兵,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区精细化管理,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自我约束、共建共治”的城市环境管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为主线,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调动社会力量,集中整治各种“城市病”,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实现城市道路环境秩序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任务(一)环境卫生保洁。
督促环境保洁管理员按照“六净六无”(“六净”,路面净、人行道净、雨污水井口净、树坑净、墙根净、外立面净;“六无”,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碎纸皮核,无明显粪迹和浮土,无污水和脏物)要求,加强街道、人行道、绿化带、树池及道路侧沟内垃圾清扫保洁,确保责任区域干净、整洁。
(二)市容秩序维护。
对沿街乱倒垃圾、违规排污、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或不设围挡施工、乱搭乱建、乱贴小广告及渣土车辆洒漏、扬尘、噪声污染、带泥水上路等行为进行制止;发现餐饮店违规处置餐厨垃圾、洗车行直排废水等行为,及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灵武市“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现将《灵武市“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6日灵武市“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市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有效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切实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特制订“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全市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市民代表或社会公众进机关、进现场、进会议,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提高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二、开展时间自治区确定每年9月为政府开放月。
各单位要在9月份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系列活动,最迟不得超过10月份。
三、开放主体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可参照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区街道办事处不开展。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考核、评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开放日”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负责指导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四、活动内容(一)邀请对象。
“政府开放日”邀请对象为在灵武市生活、工作、学习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市民代表,主要包括专家、学者、记者、职工、退休老干部、企业家、社区工作者等,不含“两代表一委员”,不邀请政府领导以外的其他领导参加或出席,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政府等活动重叠开展。
灵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模板】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提出申请的方式
□当面□邮寄□传真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受理机关名称
所需信息情况
名称:
文号: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所需信息用途
具体用途
申请人签名(盖章)
经办人
说明: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名义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类型:□生产□生活□科研□查验自身相关信息□其他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当面领取□邮寄□电子邮件□传真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面文本□电子邮件□光盘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仅限公民申请)
□申请
□不申请
费用免除理由
(请提供相关证明)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有其他经济困难的
大型活动报备申请
意见月日
执行董事
批示
签字:年月日
董事长
批示
签字:年月日
14:30-14:45媒体对话时间
14:45-14:50嘉宾送祝福
14:50-14:55主持人讲解签约交款流程
14:55-15:35抽奖环节
15:35-15:45媒体前往售楼处
15:45-16:00项目讲解加深
安全措施
安保负责人:刑永利133********林宏明185********
疏散应急措施:
大型活动报备申请表
申请单位
建鑫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活动地点
建鑫城2号楼(八里坊南区南门对面)
活动时间
2016年7月22日14:00-16:00
活动内容
建鑫城业态落位发布会
活动负责人
丁食松137********
活动参加人员
区镇领导:区长、杨学文人大主席、胡斌副镇长、师顺伟主任
新闻媒体:今晚报、天津日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渤海早报、今晚经济周刊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国城市报、中国企业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导报、香港商报、国际日报、文汇报、中国商报、中国工商时报新浪天津、凤凰天津、腾讯天津(大燕网)、今日头条、微天津、人民网、新华网、北方网(2人)、天津网、今晚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中央电台、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天津人民广播电台
商户:约五百人
活动流程
13:30-13:50嘉宾签到
13:50-14:00大提琴暖场,倒计时
14:00-14:10主持人致辞,介绍嘉宾
14:10-14:15展望津南经济发展(政府领导)
14:15-14:20项目介绍及发展潜力(开发商领导)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4•【字号】灵政办规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2021年第5次(总第15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4日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政府令﹝2020﹞115号)以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多措并举,有效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熟练掌握《条例》的具体规定;发挥主流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学习贯彻《条例》的举措和成效,形成浓厚氛围。
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负责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条例》规定,抓紧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
对原有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完善,保障法制统一,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精准对标,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关乎经济社会发展、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
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根据《条例》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结合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约惠灵州”消费促进暨全民电商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约惠灵州”消费促进暨全民电商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6•【字号】灵政办发〔2021〕46号•【施行日期】202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约惠灵州”消费促进暨全民电商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46号各有关单位:《“约惠灵州”消费促进暨全民电商节活动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4次(总第1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6日“约惠灵州”消费促进暨全民电商节活动实施方案为活跃城乡消费市场,培育消费新热点,繁荣夜间经济,推动商贸服务、特色餐饮消费和乡村旅游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实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的增长目标,结合灵武实际,制定《“约惠灵州”消费促进暨全民电商节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2021年5月20日—9月25日。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市文投公司、融媒体中心、数字商务协会执行单位: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各单位职责: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工作总结等。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各乡镇及农业生产企业提供相关产业及农产品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开展促销活动,协调商户、企业参与消费促进活动,做好活动期间商品质量检验和食品安全监测工作。
各乡镇:负责协调乡村参与全民电商节活动,提供各乡镇产业发展和特色产品信息;配合做好乡镇消费助农专场活动会务保障等工作。
市文投公司:负责协调线下活动场地,配合做好“清凉一夏享优惠活动”筹备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促销活动期间的新闻记录、报道和宣传工作。
市数字商务协会:组织电商企业做好相关产品供应,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民生实事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民生实事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灵武市民生实事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灵武市民生实事办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7日灵武市民生实事办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实事的征集、确定、实施、监督、考核和宣传工作,提升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针对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生实事,是指市政府为履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每年集中一定财力为人民群众办理一批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实事。
第三条民生实事坚持“群众盼望、普遍受益、政府主办、财力可行、限期办结”的原则,重点解决全市扶贫脱贫、扶危济困、创业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支农惠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第四条民生实事办理由市长总负责,常务副市长综合协调,各分管副市长直接负责,牵头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办)、农林场具体实施。
第五条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民生实事实施中的监督作用,把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选取民生实事的主要渠道之一,每年列入民生实事的上年度灵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原则上不少于当年民生实事总数的30%。
市政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民生实事办理落实情况,适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视察、调研或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民生实事取得实效。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实事协调会议,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灵武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灵武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灵武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灵武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0日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灵武市工作方案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推进宁夏对外开放的“金字招牌”,也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银川市的重点工作之一。
第五届中阿博览会定于2021年8月19日—22日在银川市举办。
本届中阿博览会以“传承友谊、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共促发展”为宗旨,采取“线上+线下”办会模式,主题为“深化经贸合作共建‘一带一路’”。
为全面做好中阿博览会灵武市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务实高效推进中阿博览会灵武市各项工作,成立第五届中阿博览会灵武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工作机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或分工调整的,由相应岗位继任者继续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组长:杨玉龙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灵武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副组长:贾志仁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黄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波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胡晓敏市政府副市长马鹏斐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庄昊市委办公室主任杨玉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晓梅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黄志军市委网信办主任孙学福市发改局局长姜慧市工信局局长刘希刚市财政局局长武波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马少华市卫生健康局局长马立鸣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刘军市文旅广局局长李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赵鹏市综合执法局局长焦仲成市融媒体中心主任花立平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主任马占国银川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部部长方庆宁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杜少军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二、各工作组职责分工(一)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推进中阿博览会期间灵武市各项筹备及经费审核、拨付等工作;制定《第五届中国一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灵武市工作方案》,开展与中阿博览会执委会及银川市、灵武市各工作组之间的联络、沟通和协调等工作;组织灵武市企业(含签约企业)参加中阿博览会会议论坛、展览展示等各项活动;做好参会人员证件办理、信息报送、档案整理及嘉宾车辆准备、就餐安排;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力清单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力清单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8.07
•【字号】灵政办发﹝2018﹞118号
•【施行日期】2018.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力
清单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灵政办发﹝2018﹞118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开展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外事办、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自治区外事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宁外办发〔2018〕51号)要求,为促进权力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市编办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类行政职权进行规范,并编制了《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力清单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印发。
附件: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力清单目录(第一批)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灵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附件6:
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填报《申请表》,须打印或用自来水笔填写,要求文字简练、字迹清楚、书写工整;
二、申请注册登记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应涵盖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包括兽医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出入库及加工登记管理制度、防疫处理制度、检疫处理药物管理制度、出入库登记及加工登记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有效的防火、防盗、防鸟、防虫、灭鼠等安全保障制度;
2.工艺流程图,包括加工的温度、使用化学试剂的种类、浓度和pH值、处理的时间和使用的有关设备等情况。
(此项不适用于存放企业);
3.厂区平面图和图片资料。
厂区平面图应标示不同功能区域、人流、物流等;图片资料包括大门、厂区、库区全景照片,有关生产加工设施、仓储设施、防疫消毒处理设施、废弃物、包装物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照片等。
4.中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合格证明文件。
①首次申请注册登记时不填写。
填写示范:
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①首次申请注册登记时不填写。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保留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灵政发〔2017〕86号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保留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保留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灵政发﹝2017﹞8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经灵武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14件规范性文件,修改4件规范性文件,保留30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14件)(一)《灵武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灵政发〔2008〕102号)(二)《灵武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灵政发〔2008〕103号)(三)《灵武市经济适用住房安置销售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08〕133号)(四)《灵武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及退出管理办法》(灵政发〔2008〕104号)(五)《灵武市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08〕132号)(六)《灵武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灵政发〔1998〕61号(七)《灵武市草原管理办法》(灵政发〔2001〕126号)(八)《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灵政发〔2010〕110号)(九)《灵武市政府性债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灵政发〔2010〕89号)(十)《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暂行规定》(灵政发〔2000〕78号)(十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灵政发〔2004〕100号)(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规定》(灵政发〔2002〕141号)(十三)《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暂行规定》(灵政发〔2002〕142号)(十四)《灵武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灵政发〔2004〕121号)二、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一)《关于印发<灵武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1〕91号)(二)《关于印发<灵武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3〕104号)(三)《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三财”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灵政办发〔2006〕82号)(四)《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程》(灵政发〔2017〕1号)三、拟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共30件)(一)《灵武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灵政办发〔2015〕120号)(二)《关于制止非法采集收购麻黄草工作的实施意见》(灵政发〔2000〕144号)(三)《灵武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灵政发〔2005〕32号)(四)《灵武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灵政发〔2006〕21号)(五)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发〔2015〕74号)(六)关于规范提升灵武市物业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灵政发〔2015〕71号)(七)《灵武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灵政发〔2009〕110号)(八)《关于招标代理机构选用办法》(灵政发〔2010〕28号)(九)《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试行)》(灵政发〔2015〕85号)(十)《灵武市招投标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灵政发〔2015〕116号)(十一)《关于<印发灵武市草畜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灵政办发〔2016〕41号)(十二)《关于印发<灵武市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6〕140号)(十三)《灵武市绿色食品原料灵武长枣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灵政办发〔2007〕180号)(十四)《灵武市特困学生教育救助暂行办法》(灵政发〔2008〕46号)(十五)《灵武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灵政发〔2012〕76号)(十六)《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3〕79号)(十七)《灵武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土地局<关于确认我县山区草原土地所有权的请示>的通知》(灵政发〔1994〕130号)(十八)《关于加强农业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灵政发〔1999〕65号)(十九)《关于制止乱开荒地的紧急通知》(灵政发〔1999〕85号)(二十)《关于印发<灵武市鼠疫疫情控制预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01〕31号)(二十一)《灵武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灵政发〔2005〕116号)(二十二)《灵武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灵政发〔2005〕115号)(二十三)《灵武市行政执法公开规定》(灵政发〔2005〕117号)(二十四)《灵武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灵政发〔2005〕114号)(二十五)《灵武市行政复议程序规定》(灵政发〔2005〕119号)(二十六)《灵武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规定》(灵政发〔2005〕118号)(二十七)《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细则>的通知》(灵政办发〔2015〕58号)(二十八)《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15〕59号)(二十九)《灵武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灵政发〔2013〕56号)(三十)《关于印发<灵武市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5〕24号)灵武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5日——结束——。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灵政办发〔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政办发〔2018〕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现将《灵武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日灵武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79号)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银政发〔2017〕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现就灵武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基本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尊重市场,竞争优先。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以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重点,确保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竞争政策。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服务有关考核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17〕129号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服务有关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服务有关考核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17〕12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现将灵武市政务服务有关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灵武市乡镇(街道)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灵武市部门(单位)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3.《灵武市工业园区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4.《灵武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0日附件1灵武市乡镇(街道)政务(互联网+政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7〕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0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市、县(区)政务服务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服发〔2017〕14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69号)、《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党办〔2017〕24号)等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
第三条考核原则:注重实效,民主公开,客观公正。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考核赋分细则):主要从组织领导、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效能化建设、创新奖励等方面,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季度、半年、全年),考核结果作为市委、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得分,计入考评总分。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灵武市城市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城市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3•【字号】灵政办发〔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城市管理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城市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现将《灵武市城市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3日灵武市城市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综合承载能力,主动融入银川都市圈建设,充分彰显“千年古县、奇秀灵武”城市定位,进一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治理“城市病”为核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利民惠民。
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外来人员进入申请表
人员类型
近 10 天从境外返回或接触过近 10 天从境外返回人员
近 7 天接触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人员(如同乘交通工具、
同住小区/村、时空伴随等)
近 7 天有中高风险区城市旅居史:
中高风险区
低风险区 除风险区以外的城区
中高风险区查询码
近 7 天 BA.5.2 病例城市旅居史:
中高风险区 低风险区 除风险区以外的城区
近 7 天无风险区旅居史:
*请如实填写近 7 日移动路径【具体到地级市城区(县)】:
健康情况
1、健康码: 绿色 黄色 红色 2、近 7 天本人身体是否有咳嗽、发烧等异常? 是 否 3、疫苗接种情况: 是 否
我承诺:
以上信息已确认无误,对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对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申请人
外来人员进入申请表
申请时间: 身份证号
2022 年 电话
版本号 版本更新日期:
9月 1日
单位名称 来访人员类型
承包商;业务外包;劳务派遣; 临时来访者;其他
接待部门 工作目的 工作范围 (具体地点) 工作时限
人员筛查
接待人
王佳昊
接待人电话
从 2022 年 9 月 1 日 9 时 起至 2022 年 9 月 9 日 18 时
造成的后果负责。
接待部门审核
承诺人:
2022 年 9 月 1 日
接待人
安全主管
部门经理
部门总监
部门第一责任人
基地安全科校核
说明: 1、 近 10 天从境外返回或接触过近 10 天从境外返回人员、近 7 天接触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人员、近 7 天有
中高风险区/BA.5.2 病例城市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码异常人员不能来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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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申请表
注:1、此表信息用于办理各种出国手续使用,请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其中*项目为必填项目)。
2、出国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为有权出具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的单位,一般为省市人民政
府、中央部委及在外交部备案有出国审批权的总公司(持因私护照参展者不需填)。
3、“是否为中小企业,并在当地网上注册”和“组织机构代码”是申请中小企业资金补贴用,请认
真填写;另,参展单位名称、网上注册名称要和公司公章一致,否则将影响中小企业资金的申请。
4、本表格可自行复印,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作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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