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银行要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银行的组织和行为,维护银行、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银行名称:[银行全称]第三条本银行住所:[具体地址]第四条本银行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五条本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六条本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银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银行设立董事会,负责银行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独立董事人数]名。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银行设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名。
第十三条银行设行长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注册资本与出资第十四条本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金额]万元,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十五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六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银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第十七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八条本银行经营宗旨:坚持依法经营,自主开展各项商业银行业务,积极参与金融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十九条本银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业务;(九)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五章股东权益第二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参与银行重大决策;(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益。
借记卡最新章程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借记卡章程第一条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借记卡(以下简称江渝借记卡)是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发行的人民币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等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允许透支。
江渝借记卡按客户等级分为普卡和VIP卡;按功能分为一般卡和特定卡。
一般卡指江渝卡、江渝乡情卡、江渝乡情福农卡、金卡、白金卡和钻石卡;特定卡指江渝捷通卡。
特定卡是本行向合作单位所属人员发行的一种具有特定限制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
第二条江渝借记卡按介质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江渝芯片(IC)卡按介质不同分为纯芯片卡、“磁条+芯片”复合卡;江渝芯片(IC)卡按通信方式不同分为接触式、非接触式、“接触式+非接触式”。
目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发行的江渝芯片(IC)卡是“磁条+芯片”复合卡(支持“接触式+非接触式”通信方式)。
第三条江渝磁条普卡不设有效期,磁条VIP卡有效期三年。
磁条VIP卡除具有磁条普卡的所有功能外,还根据卡片级别享受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优先、优惠、理财咨询等增值服务。
江渝芯片(IC)卡目前只发行普卡,应在卡片正面标识有效期,所标识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发卡行证书的有效期。
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同时申领江渝借记卡,一个个人结算账户只能申领一张江渝借记卡。
申领VIP卡的,还需符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相应的申领条件。
特定卡不接受个人申请。
第四条江渝借记卡(不含江渝储值卡)活期账户存款按活期储蓄存款的利率计付利息。
如有定期存款的或其他性质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计付利息,并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五条江渝借记卡持卡人凭江渝卡和密码可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金融交易,还可在全球带有“银联”标识的POS机和自助设备上使用。
江渝特定卡卡内专项代发资金仅限在我行指定的特约商户进行POS消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暂不支持江渝芯片(IC)卡的金融交易。
银行公司章程
银行公司章程1. 引言本章程旨在规定银行公司的组织结构、业务范围、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为银行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指导和依据。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银行公司的全体成员,并应严格遵守。
2. 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2.1 公司名称:本公司正式注册名称为[银行公司名称],简称[银行简称]。
2.2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
3. 组织结构与权力分配3.1 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并对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
董事会由不少于[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至少[独立董事人数]名独立董事。
3.2 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行为,并对其进行合规审查。
监事会由不少于[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3.3 高级管理层:由首席执行官(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
4. 业务范围4.1 存款业务:本公司接受个人和企业的存款,并提供相应的存款利率和服务。
4.2 贷款业务:本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利息。
4.3 外汇业务:本公司可进行外汇兑换、跨境资金转移等外汇业务。
4.4 理财产品:本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各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保险等。
4.5信用卡业务:本公司可发行信用卡并提供相应的信用卡服务。
5.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5.1 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5.2 风险管理机构:本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监测和管理。
5.3 风险分级与防范:根据不同类型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相应的风险分级与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5.4 内部审计:本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6. 资本充足与财务管理6.1 资本充足率: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持适当的资本充足率,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
公司章程红头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名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登记机关名称】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地为:【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描述,如: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二章经营宗旨与目标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质量第一、诚信服务”的方针,通过【公司业务描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六条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行业领域】领域的领军企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或产品】解决方案。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
第八条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公司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不得利用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金管理,保护本行和入股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监管部门有关文件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向本行入股,应坚持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第三条、本行股东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第四条、本行股东享有按规定获取优惠服务和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第二章入股条件第五条、本行发起人(股东)资格一、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九路;3、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4、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3、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境内非金融机构属重组改制的,重组改制后,该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控制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起重组改制前的经营年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5、有较强的经验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黑帮合计报表口径);7、具备补充农村商业银行资本的能力,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8、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三、境内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2、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3、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4、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5、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且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6、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版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四章党组织第五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六章董事会第七章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八章监事会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十章信息披露第十一章通知和公告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十三章修改章程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xx监管局批准,由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机构。
本行经xx省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本行注册名称: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xx农商银行或xx农村商业银行。
英文名称:x英文简称:x。
第四条本行住所:x。
第五条本行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行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本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行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
第九条根据《党章》的规定,本行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第一条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要求,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选举行为,保证股东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董事为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关另有规定以外,董事需持有本行股份。
按照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由7至13名董事组成,其中,由本行职工担任的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4,不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独立董事2名。
董事会成员的结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关的规定。
第三条董事任期3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本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五条本行股东名册上记载的本行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本办法所涉及到的有效表决股份数除特别说明的以外,均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七条本行拟任董事应符合下列基本的任职资格条件:(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三)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四)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五)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职务所需的独立性;(六)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本行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七)在本行借款逾期未还的个人或在本行借款逾期未还的企业任职的;(八)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不能担任公司或商业银行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601077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公告编号:2021-03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在本行总行50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行已于2021年7月19日以直接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名,监事郑义先生书面委托朱于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为防疫需要,监事黄青青女士、张金若先生、胡元聪先生、张应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提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具体如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黄青青;外部监事候选人:张金若、胡元聪、张应义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集中监督检查揭示问题整改评价的报告》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7月30日附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黄青青,女,汉族,1984年9月生,中共党员,财政学硕士,中级经济师。
现任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分析员、高级分析员、投资经理,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土地储备贷款管理办法文件编号:P(GS)320-1000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贷款基本要素 (2)第三章贷款操作规范 (4)第四章贷后管理 (9)第五章附则 (11)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土地储备贷款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促进业务有效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规章,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已列入国土资源部最新《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对外有偿出让或转让的土地的前期补偿、整治、开发等符合规定的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的贷款。
包括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土地一级开发的贷款。
第三条本行土地储备贷款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
第四条土地储备贷款应符合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的一般规定,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纳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核算,采取专款专用、封闭管理方式。
第二章贷款基本要素第五条贷款基本要素第五条贷款对象原则上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且该单位已列入国土资源部最新《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第六条贷款原则上用于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包括:(一)国有存量土地开发。
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储备机构经批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已使用或闲置的国有土地进行统一的收购、收回、补偿,并对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进行拆除和土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施工建设条件,再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土地开发行为。
(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开发。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条件下,土地储备机构经授权对有权部门批准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征用、安置补偿、土地平整及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再对这些新增的城市建设用地有偿出让或转让的土地开发行为。
商业银行公司章程最新模板
商业银行公司章程最新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由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其它适用法律,共同发起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主要为当地企业和自然人提供各类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本行设立后,原**城市信用社的全部资产、负债和各项业务由本行承继。
第三条本行注册名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商业银行英文名称:**英文缩写:**本行住所:**第四条本行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五条董事长为本行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以全部财产对本行的债务承担责任;本行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本行股东按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
第八条本章程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生效后,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对本行及本行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均具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依据本章程提出与本行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农商银行个人信用卡章程
农商银行个人信用卡章程农商银行个人信用卡章程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章程系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产品章程,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向个人发行的信用卡,用户或持卡人在使用本银行信用卡时,应遵守本章程。
第二条信用卡种类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按照其特定功能分为:普卡、金卡、白金卡、钻石卡等四种,各种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费用、优惠政策不尽相同,具体以农商银行网站和宣传材料为准。
第三条信用额度的确定1.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的信用额度由本行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征信记录、申请材料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2.客户申请信用卡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农村商业银行将依据审核结果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
3.信用额度可根据客户信用记录、申请原因等事实情况进行变更。
如客户资金信用记录良好,或经过一定期限后表现良好,或客户提供了足够的担保物,农商银行有权自主决定适当提高客户信用额度。
第四条信用卡的费用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产生的费用包括:年费、手续费、透支利息、取现手续费、还款违约金等。
具体费用标准以银行公告为准。
第五条信用卡的使用1.客户获得个人信用卡后,可以在信用额度内进行消费,并在指定期限内还款。
客户不得超过信用额度进行消费。
2.客户在使用个人信用卡时应当合理控制消费金额、时间和方式,保证还款能力。
3.持卡人在使用个人信用卡时,应遵守银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个人信用卡进行非法活动。
第六条信用卡的还款1.客户持本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后,在指定时间内必须按时还款。
2.如客户未按时还款,将产生逾期利息和滞纳金。
逾期期间的利息和罚款的具体数额以农村商业银行公告为准。
3.客户可以通过ATM、网银等方式进行信用卡还款,也可选择通过柜面、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等方式进行还款。
第七条信用卡的挂失与解挂1.持卡人发现信用卡遗失或发生盗刷时,应及时向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挂失。
2.持卡人若未及时挂失且信用卡发生损失,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同时,还应按照信用卡使用情况支付相应款项,不能作为向银行还款的理由。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行注册中文全称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英文全称: *************(缩写:******)本行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第三条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依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共同发起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
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本行设立后,原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全部资产负债和各项业务由本行承继。
第四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行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七条本行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
第八条本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九条本行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关于审议《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议《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
(陈述人:ⅩⅩ)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为方便我行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转受让等,制订了《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见附件),并由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会议审议。
本办法共6章、25条。
要点包括:
第四条明确了本行股份转让以后的持有人(受让人),其股东资格及持股比例必须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向农村商业银行入股的规定(相关资格条件见《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附件1),其持股总额、持股比例、持股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东转让股份除按本办法执行外,还应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明确了股份转让可全额转让,也可部分转让。
但部分转让以不增加股东人数为前提。
第七条明确了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加快推进股权改造的指导精神,为促进股权适度向法人集中,确保法人股占比高于规定比例,自然人股可向法人转让,并从严控制法人股向自然人转让。
第八条明确了内部职工不得受让非内部职工股。
内部职工股转让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
内部职工持股比例或数量必须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九条明确了本行离职或离退休职工持有的内部职工股,本行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承继的内部职工股,纳入内部职工持股计算范围。
第十条明确了股东在我行办理股份转受让不涉及资金交易。
转受让资金交易由出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办理。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服务章程模版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服务章程第一条为规范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农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维护用户与xx农商银行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xx农商银行网上银行是xx农商银行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银行电子交易渠道。
用户通过网上银行可以办理查询、转账、汇款、代收代付和理财等各种金融业务。
第三条凡在xx农商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均可申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第四条在本章程中,“用户”是指使用xx农商银行网上银行服务的客户。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用户”可以分为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
第五条xx农商银行网上银行用户身份认证方式分为数字安全证书、动态口令、手机短信验证码和用户密码等。
数字安全证书是指存放用户身份标识,并对用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动态口令是指按照一定规则随机变化且可用于识别用户身份的字符;手机短信验证码是由xx农商银行通过自身的短信平台发送给客户手机可用于识别用户身份的字符;用户密码是指用户自行设定的,用于判别用户身份的字符。
第六条用户凭不同的身份认证方式登录,xx农商银行将提供不同的网上银行服务功能。
第七条“网上交易指令”是指用户登录xx农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向xx农商银行发出的符合要求的查询、转账、汇款等电子交易请求。
xx农商银行负责按照用户的网上交易指令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用户的网上交易指令均为xx农商银行合法记账依据。
对xx农商银行验证无误的网上交易支付指令,执行后用户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
第八条用户申领身份认证介质时,必须按规定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证件。
用户应保证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xx农商银行审核用户的申请,并与用户签订《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用户服务协议书》,按照用户的要求,发放网上银行身份认证介质。
第九条xx农商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业务收费标准。
601077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资料和信息。
经审阅上述文件,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提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且符合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4. 同意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人选,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1. 公司准确识别并界定关联方和重大关联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关于对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集团授信额度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相关条件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公司定价政策,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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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八
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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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
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本行注册名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商业银行
英文名称:
英文简称:
英文缩写:
第四条本行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国际互联网址:
第五条本行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章程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于本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对本行及本行股东、董事、监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
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本行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第八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本行可设立分支机构。
本行实行授权经营、统一核算、分级考核、整体运作的管理体制。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
第九条根据业务经营管理的需要,本行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和内部管理机构。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条本行的经营宗旨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为“三农”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本行每年度新增贷款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三农”发展,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根据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本行的经营范围: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七)从事同业拆借;
(八)从事银行卡业务;
(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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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一节股份
第十三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亿元。
第十四条本行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元。
每一股份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承担相同的义务。
本行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除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员股本在评估量化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依法转为
本行股份外,本行其余股份由发起人以货币资金认购并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十六条本行或本行的分支机构、本行投资的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以赠予、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本行股份提供任何资助。
第十七条本行单个自然人股东、单个法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以及本行职工持股份额占本行股份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本行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得要求退股,但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可由本行回购的除外。
第十九条本行共有股份亿股,构成如下:
自然人股万股,占股份总额的%其中:本行职工股万股,占股份总额的%
法人股万股,占股份总额的%
第二十条本行向股东签发记名股权证,股权证是股东持有本行股份和按所持股份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本行发行的股权证,采用一户一证制,载明以下事项: 1.本行名称;2.本行
登记成立日期;3.股权证书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4.持有股权的股东姓名或名称、
住所;5.股权证书的编号。
第二十二条股权证须经董事长签名并加盖本行公章后有效,本行公章或董事长签名可以
采用印刷形式。
第二十三条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证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权证失效。
人民法院宣告该股权证失效后,股东可以向本行申请补发股权证。
第二十四条本行建立股东名册,并记载以下内容:
(一)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的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各股东持股数;
(三)股东持有的股权证书编号;
(四)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五)股权转让、质押情况。
股东名册是本行向股东履行义务的依据,股东权利变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的,不得对抗
本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与回购
第二十五条本行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本应按《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行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本行发行新股,应由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大会按本章程规定对以下事项做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二十八条本行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
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本行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
本行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
发布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有权要求本行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偿债担保。
本行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九条本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经本行审议程序通过,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收购本行股份:
(一)减少本行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行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本行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本行回购其股份;(四)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本行因前款第(一)、(二)项的原因回购股份的,应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行依前款规
定回购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回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被注销股份
的票面总值应当从本行的注册资本中核减,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属于前款第(二)、(三)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股东依据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本行回购其股份的,股份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本行上一年
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
第三十条本行回购股份,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通过要约方式回购;
(二)通过协议方式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