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资料】英国大宪章..汇编
英国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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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王迪
孙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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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 公元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借口其有权继承英格兰王位而入侵英格兰,并成功 打败了英王哈罗德而建立了诺曼底王朝,史称威廉一世。(从此之后直到现代,英国 再也没有被外国军队入侵过,虽然也是王朝更迭,但历位英国国王或者女王都是威廉 一世后代,因此按我们普通国人的看法,英国自1066年起至今都是一个王朝)。在与 哈罗德的一战中,威廉一世主要依靠的是从法国带来的骑士。当时,骑士要拥有备齐 了马鞍、马蹬和马衔的数匹战马,以及利剑长矛等武器装备。对这种职业武士的训练 要从孩提时代开始一直到21岁,其武器装备和培训训练费是相当昂贵的,于是国王通 过向跟随作战的武士授予土地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种“回报”的地产就变成了 封建财产。这显然是一种契约制度,但并不是现代社会的非人格化的商业契约,因为 土地的受封者在人格上变成了封主的臣属,他必须效忠、服务,甚至为主人而献身。 在接受封土时举行“臣服礼”不仅具有宗教道德方面的约束力,它还表明因封主把作 为封建财产的土地分给封臣,封臣就对封主有服从、效忠和尊重的义务。从此封建制 度在英国建立起来。不过,此时的封建制度只是一种习惯法,国王与贵族以习惯而行 事,没有成文的规定来明确这一行为。 到了公元1199年,英王约翰继位。这位国王能力十分有限,在他的统治前期,其先祖 留给他的法国领土大多被法王占领,为了争夺回法国的领土,他穷兵黩武,因而不顾 原有封建习惯,大量开征各种税收捐助等,最终迫使部分英国贵族为了保护自己的权 利而联合市民阶层武装反抗。1215年初,主要来自北方各郡的贵族在斯坦福聚集,并 推进到北安普顿,大贵族在伯拉克利公开拒绝向国王行效忠礼,战争开始。5月17日, 反叛贵族秘密进入伦敦,在市民的支持下,国王被迫与25名男爵代表在兰尼德草地上 签定了《大宪章》。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意义简述六百字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意义简述六百字摘要:一、引言二、英国自由大宪章的背景三、英国自由大宪章的主要内容四、英国自由大宪章的历史意义五、英国自由大宪章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六、结论正文:【引言】在英国历史的长河中,自由大宪章无疑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献。
它诞生于中世纪,为英国人民争取自由、权利和民主奠定了基础。
本文将对英国自由大宪章的背景、主要内容、历史意义及其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进行简要阐述。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背景】英国自由大宪章诞生于1215年,当时英国国王约翰(又称“失地王”)因贪婪无度和专制统治引发了贵族们的反抗。
为了平息贵族们的愤怒,约翰国王被迫签署了这个宪法性文件。
自由大宪章旨在限制国王的权力,保障贵族的特权,从而维护国家的稳定。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主要内容】英国自由大宪章共有63条条款,主要内容包括:保障贵族的土地权益、限制国王对贵族的征税权、确立司法独立、保障个人自由等。
这部宪章对当时的英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后来英国民主制度发展的基石。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历史意义】自由大宪章的诞生,标志着英国开始实行有限君主制。
它确立了法律至上原则,为后来英国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同时,自由大宪章也对世界其他国家产生了影响,许多国家在制定宪法时都借鉴了其经验和原则。
【英国自由大宪章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英国自由大宪章虽然是中世纪的产物,但其蕴含的民主、自由、平等等理念对现代民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它为后来英国及世界各国的宪法制定提供了借鉴,推动了全球民主制度的发展。
时至今日,自由大宪章仍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结论】总之,英国自由大宪章是中世纪英国民主制度的重要里程碑,它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部宪章所蕴含的民主、自由、平等等价值观,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
英国大宪章
《大宪章》亨利二世(Henry II)死后几年,他的最小的儿子约翰(King John)继承了王位(1167——1216,1199-1216在位)。
约翰国王被认为是英格兰众王中最差劲的一位。
在成为国王之前他就恶名在外了。
约翰曾纠集一群野心家(careerist)对抗他的父亲。
当他的兄弟理查得一世(R ichard I, also known as Richard the Lionheart)在为“圣地”(Holy Land,《圣经》中的巴勒斯坦地区)而征战时,约翰则在寻求攫取王位的机会。
他贪婪地为自己聚集金钱财宝。
登上王位后,约翰国王行事更加不计后果。
在他在位六年间,他把除了在法国的一小块地之外的所有大陆领土(Continental fief)全部丧失。
许多英国人都相信那个传奇侠盗罗宾汉(Robin Hood)和约翰国王是同一时代的人。
许多关于罗宾汉的故事在民间口头传颂,尽管这些故事很多相互矛盾。
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民众对约翰国王治下的社会环境充斥着大量严重社会问题感到不满。
约翰国王也和教皇(the Pope)发生过争吵。
1205年,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僧侣(the monks of Canterbury)冒着风险没有跟约翰国王商议就选出了坎特伯雷大主教(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
新选出的主教迫不及待地去寻求教皇的承认但约翰国王迫使僧侣举行另外一场选举以使他的财政大臣(treasurer)能成为主教。
然而教皇两方的人选都拒绝了。
教皇命令僧侣选他所宠幸的斯蒂芬·兰顿(Stephen Langton)作为坎特伯雷大主教。
愤怒的国王把遵从教皇的僧侣驱逐出了国境并没收了他们的土地收益。
为了报复约翰国王,教皇于是就对英格兰下了“禁止令”(the interdict: (in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a sentence debarring a person or place from ecclesiastical functions and privileges.),关闭英格兰的所有教堂并停止英格兰的所有公共服务仪式。
英国宪章运动知识点整理
宪章运动:19世纪30~50年代英国发生的争取实现人民宪章的工人运动,是世界三大工人运动之一。
目的:工人们要求取得普选权,以便有机会参与国家的管理。
背景:只有缴纳高额所得税的人才有选举权,在这一改革斗争中起过巨大作用的人民群众仍处于无权地位。
第一次宪章运动高潮1838年以《人民宪章》名称发表请愿书,宪章运动由此得名。
并且成立全国宪章派协会。
1842年的经济危机促使第二次宪章运动高潮的到来。
1848年,在欧洲大陆革命风暴的推动下,宪章运动再度高涨。
结果:国会拒绝接受请愿书。
接着,政府下令解散全国宪章派协会。
评价:从表面上看,宪章运动经过20多年轰轰烈烈的斗争,却一无成果,运动因此是失败的。
但宪章运动的原则已经胜利了,尽管宪章运动自身并没有达到目的。
宪章运动标志着英国无产阶级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揭开了同资产阶级争夺政治权力的斗争的序幕。
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背景:英国工业革命发展,工业资产阶级势力日益壮大,工人阶级队伍壮大了。
但是托利党专权,加上由于生产过剩引起的经济危机,引起群众普遍不满,争取议会改革的斗争此起彼伏。
内容:(1)降低选举资格;(2)取消56个“衰败选区”以及代表名额,增加了在工业革命过程中新兴起的大城市的代表名额。
结果:使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参政机会。
但是出力最多的工人阶级却被排除在选举权之外。
影响:(1)是英国近代史上一个重要转折点:英国议会得以逐步摆脱贵族寡头的统治,逐步扩大资产阶级的民主。
(2)使工业资产阶级一跃而跻身于政治统治者的行列,一步步排挤贵族势力和非工业资产阶级的食利者。
(3)辉格党和托利党在组织上从议会内的团体扩展为具有全国规模的大党,并逐渐演变为自由党和保守党。
1867年的选举改革背景:1832年改革后,选取权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广大中下层人民迫切要求进行新的改革,自由党表示支持,保守党一部分为挽救声誉表示准备改革,但是一些右翼分子坚决反对。
1215英国大宪章
1215英国大宪章受命于天的英格兰国王兼领爱尔兰宗主,诺曼第与阿奎丹公爵、安茹伯爵约翰,谨向大主教,主教,住持,伯爵,男爵,法官,森林宫,执行吏,典狱官,差人,及其管家吏与忠颇的人民致候。
由于可敬的神父们,坎特伯里大主教,英格兰大主教兼圣罗马教会红衣主教斯提芬;杜伯林大主教亨利……暨培姆布卢克大司仪伯爵威廉;索斯伯利伯爵威廉……等贵族,及其他忠顺臣民谏议,使余等知道,为了余等自身以及余等之先人与后代灵魂的安全,同时也为了圣教会的昌盛和王国的兴隆,上帝的意旨使余等承认下列诸端,并昭告全国:(1) 首先,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坚决应许上帝,根据本宪章,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利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
关于英格兰教会所视为最重要与最必需之自由选举,在余等与诸男爵发生不睦之前曾自动地或按照己意用特许状所颁赐者,一一同时经余等请得教王英诺森三世所同意者一一余等及余等之世代子孙当永以善意遵守。
此外,余等及余等之子孙后代,同时亦以下面附列之各项自由给予余等王国内一切自由人民,并允许严行遵守,永矢勿渝。
(2) 任何伯爵或男爵,或因军役而自余等直接领有采地之人身故时,如有已达成年之继承者,于按照旧时数额缴纳承继税后,即可享有其遗产。
计伯爵继承人于缴纳一百镑后,即可享受伯爵全部遗产;另爵继承人于缴纳一百镑后,即可事受男爵全部遗产;武士继承人于最多缴纳一百先令后,即可享受全部武士封地。
其他均应按照采地旧有习惯,应少交者须少交。
(3)上述诸人之继承人如未达成年,须受监护者,应于成年后以其遗产交付之,不得收取任何继承税或产业转移税。
(4) 凡经管前款所述未达成年之继承人之土地者,除自该项土地上收取适当数量之产品,及按照习惯应行征取之赋税与力役外,不得多有需索以免耗费人力与物力。
如余等以该项土地之监护权委托执行吏或其他人等,侮对其收益向余等负责,而其人使所保管之财产遭受浪费与损毁时,余等将处此人以罚金,并将该项土地转交该采地中合法与端正之人士二人,傅对该项收益能向余等或余等所指定之人负责。
King John&Magna Carta英国大宪章详细介绍
John was forced to sign the Magna Carta in 1215. In 1216 John tried to go back on(食言) the Magna Carta. The barons declared war on him. In 1216, he was ill ,during the war he suffered from dysentery(痢疾) and was drowned in the water.
In 1213,John lost a battle to the French at Bouvines. This defeat resulted in England losing all her possessions in France. In 1214, the English rebelled.
In 1207, he quarreled with the pope. The Pope excommunicated( 逐出教会)John. The Pope stated that no christening or marriage would be legal until he said so. This placed people in England under a terrible strain and they blamed one person for this---John.
In 1213,John lost a battle to the French at Bouvines. This defeat resulted in England losing all her possessions in France. In 1214, the English rebelled.
英国大宪章
英国大宪章《大宪章》亨利二世(Henry II)死后几年,他的最小的儿子约翰(King John)继承了王位(1167——1216,1199-1216在位)。
约翰国王被认为是英格兰众王中最差劲的一位。
在成为国王之前他就恶名在外了。
约翰曾纠集一群野心家(careerist)对抗他的父亲。
当他的兄弟理查得一世(R ichard I, also known as Richard the Lionheart)在为“圣地”(Holy Land,《圣经》中的巴勒斯坦地区)而征战时,约翰则在寻求攫取王位的机会。
他贪婪地为自己聚集金钱财宝。
登上王位后,约翰国王行事更加不计后果。
在他在位六年间,他把除了在法国的一小块地之外的所有大陆领土(Continental fief)全部丧失。
许多英国人都相信那个传奇侠盗罗宾汉(Robin Hood)和约翰国王是同一时代的人。
许多关于罗宾汉的故事在民间口头传颂,尽管这些故事很多相互矛盾。
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民众对约翰国王治下的社会环境充斥着大量严重社会问题感到不满。
约翰国王也和教皇(the Pope)发生过争吵。
1205年,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僧侣(the monks of Canterbury)冒着风险没有跟约翰国王商议就选出了坎特伯雷大主教(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
新选出的主教迫不及待地去寻求教皇的承认但约翰国王迫使僧侣举行另外一场选举以使他的财政大臣(treasurer)能成为主教。
然而教皇两方的人选都拒绝了。
教皇命令僧侣选他所宠幸的斯蒂芬·兰顿(Stephen Langton)作为坎特伯雷大主教。
愤怒的国王把遵从教皇的僧侣驱逐出了国境并没收了他们的土地收益。
为了报复约翰国王,教皇于是就对英格兰下了“禁止令”(the interdict: (in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a sentence debarring a person or place from ecclesiastical functions and privileges.),关闭英格兰的所有教堂并停止英格兰的所有公共服务仪式。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知识清单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知识清单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起源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
在那个时期,英国的政治权力分散在国王、贵族和教会之间。
1、《大宪章》的签署1215 年,英国国王约翰被迫签署了《大宪章》。
这一文件对国王的权力进行了一定的限制,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在法下”的原则。
虽然当时国王仍拥有很大的权力,但《大宪章》为后来的政治变革奠定了基础。
2、议会的形成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逐渐形成了议会。
议会最初由贵族组成,后来逐渐扩大到包括骑士和平民代表。
议会的出现为各方利益的表达和协商提供了平台。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1、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7 世纪,英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
革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封建专制统治的阻碍、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宗教问题等。
革命期间,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断头台,英国经历了短暂的共和时期。
2、“光荣革命”1688 年,英国发生了“光荣革命”,这次革命是一场不流血的政变,迎立了荷兰执政威廉和他的妻子玛丽为英国国王和女王。
“光荣革命”为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1、国王“统而不治”在君主立宪制下,国王仍然是国家元首,但只是象征性的,没有实际的政治权力。
国王的职责主要是礼仪性的,如出席重要活动、代表国家进行外交访问等。
2、议会权力至上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构,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主要由贵族组成,权力相对较小;下议院由选民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掌握着实际的立法权和财政权。
3、责任内阁制内阁由首相领导,首相通常是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
内阁成员对议会负责,如果内阁失去议会的信任,就必须辞职。
四、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运行机制1、立法程序议会负责制定法律。
一项法案通常要经过下议院的提出、辩论、表决,然后再经过上议院的审议和表决,最后由国王签署才能成为法律。
2、行政权力首相和内阁行使行政权力。
首相负责领导内阁,制定政策和决策。
内阁成员分别负责不同的政府部门,负责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意义简述六百字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意义简述六百字摘要:一、引言二、英国自由大宪章的背景1.约翰国王与贵族的矛盾2.贵族抗议与《自由大宪章》的制定三、英国自由大宪章的内容1.对国王权力的限制2.保障贵族权益3.司法独立的初步确立四、英国自由大宪章的影响1.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2.民主思想的传播3.法律制度的完善五、结语正文:在英国历史的长河中,自由大宪章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
它诞生于约翰国王(King John)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冲突。
约翰国王在位期间,由于征税政策、战争失利等原因,与贵族阶层的关系日益紧张。
为了平息贵族的抗议,1215年,约翰国王被迫签署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自由大宪章》。
《自由大宪章》共有63条条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对国王权力的限制。
在这份文件中,约翰国王承诺尊重法律,不再随意剥夺贵族的土地和财产,同时保障贵族的权益。
此外,宪章还确立了司法独立的初步原则,使得司法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国王的操控。
《自由大宪章》的签订,对英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为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英国逐渐发展出了以议会为中心的政治体制,国王的权力逐渐受到制约。
其次,《自由大宪章》传播了民主思想,为后来的民主制度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
最后,它对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宪章的签订使得司法体系逐渐独立,为英国法律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总之,英国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历史上一部具有深远意义的法律文件。
它不仅在当时缓和了国王与贵族的矛盾,还对英国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14英国大宪章
19世纪的法律改革
(1)背景。传统的司法制度混乱、诉讼程序 烦琐、审判效率地下、费用昂贵等。 (2)改革的主要内容 改革法院体系 统一普通法与衡平法两个领域 简化诉讼程序 议会直接立法补救普通法的不足
英国法的传播
• • • • • 澳大利亚 加拿大 南非 印度 其他地区
美国法的发展
• • • • • • 一、殖民地时期的法律(1607-1776) 二、美国法的形成(1776—1865) 三、美国法在19世纪后期的发展 1制定法的增多 2对英国普通法的改造 3美国普通法传统的确立
1066年,诺曼登陆英国后的法律发展
• 1承继旧法——如继承了对重罪重判的传统 2、法律的发展是在吸收既有法律秩序的基 础上发展起来的。 3、遵循先例——以保证司法的一致性与稳 定性 4建立了中央集权制——为普通法的发展奠定 了基础
5确立了王权优越的原则——为了与教会进行 竞争 6、司法分立(职能从御前会议中分离)与巡 回法院的设立
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
• • • • • 以普通法为基础 遵循先例 法律人的作用突出 重程序的传统 法律体系庞杂
• • • • • •
改革的意义 建立起了统一有序的现代司法体系 结束了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分立局面 调整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关系 促进了英国现代法治的形成 完善了英国民主制度
(1)树立了法律至上的权威,形成了“王在 法下”的传统; (2)赋予了法官以特殊地位,有利于司法传 统的形成。
十二 衡平法
• 衡平法的概念 • 多义词: (1)公平、正义、公道、 (2)指严格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守法律的例外 (3)特指自英国中世纪开始兴起的与普通法 法院并列的衡平法(但第三种意义上的衡 平与前两种也紧密相关)
• 为保障《大宪章》的执行,防止国王反悔, 《大宪章》规定,从大的封建主当中选举 25名组成“监督委员会”。
英国大宪章内容
英国大宪章内容英国大宪章,也被称为1215年大宪章,是英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之一。
它是在13世纪初期,由英国国王约翰没有土地(John Lackland)签署的。
大宪章被视为英国宪政原则的基石之一,旨在限制国王的权力,保障个人权利和法治的尊严。
以下是大宪章的主要内容:1. 税收和征兵:大宪章确立了国王征税的限制,规定只有在国家紧急情况下才能征收额外的税款,而且必须经过咨询民众的同意。
此外,大宪章规定国王在征召军队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2. 土地继承和财产权:大宪章保护了贵族和自由人的土地继承权,并禁止国王将土地没收或出售给非法的目的。
这项规定确保了地主和所有者的财产安全。
3. 司法制度:大宪章确立了司法程序的法治原则,并阐明了正当程序的重要性。
它规定了公正的审判程序,禁止任意逮捕和拘留。
此外,大宪章确保了公众享有追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行为的权利。
4. 禁止滥权:大宪章限制了国王滥用权力的行为,包括在对待贵族和公民的处理上的公正和恪守承诺。
大宪章并非完美,但它是英国宪政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它奠定了君主专制国家向立宪制转变的基础,并为后来的统治者和法律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大宪章尽管最初的意图是为了贵族和自由人的权益,但它的一些原则和价值观为后来的人权和民主运动提供了基础。
这使得大宪章成为全球范围内争取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的重要标志。
总而言之,英国大宪章的内容体现了对国王滥用权力和违反司法程序的惩罚,同时确保了个人的财产权和公正的审判程序。
它为英国宪政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英国大宪章的介绍
英国大宪章的介绍
《大宪章》(,1215年6月15日(一说1213)英王约翰被迫签署的宪法性的文件。
其宗旨为保障封建贵族的政治独立与经济权益。
又称《自由大宪章》或《1215大宪章》。
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日后成为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
《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基础,创造了法治这一理念。
时至今日,《大宪章》中的三个条款目前仍然有效,包括保证英国教会的自由,确认伦敦金融城及其他城镇的特权,以及所有人都必须有合法的审判才能被监禁。
英国大宪章产生的背景
诺曼人(Norman)于1066年开始入侵英格兰,诺曼人成为英国的国王后,于十一及十二世纪逐渐强大。
他们建立的集权政府,加上本地盎格鲁撒克逊人(Anglo-Sa某on)原来的统治土地,还有盎格鲁人和诺曼人在诺曼底所拥有的土地,使英国国王在1199年成为欧洲最有权力国王。
当英王约翰在十三世纪初即位之后,一连串的事件却令英格兰的封建贵族起来反抗他,并要求限制绝对的王权。
当时英王约翰受到的压力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他夺得王位的手法遭人非议,前任英王狮心王理查一世(Richard)在1199年死后,出现两名继承人。
约翰将他的对手,亦即他的侄子不列颠尼亚瑟囚禁,之后亚瑟便失去音讯。
很多人认为约翰是将他的亲人暗杀以取得王位;第二当时法国国王占领了英国在诺曼第大部份的土地。
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此外,约翰与教皇
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于是教廷向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整理版]1215英国大宪章
1215英国大宪章受命于天的英格兰国王兼领爱尔兰宗主,诺曼第与阿奎丹公爵、安茹伯爵约翰,谨向大主教,主教,住持,伯爵,男爵,法官,森林宫,执行吏,典狱官,差人,及其管家吏与忠颇的人民致候。
由于可敬的神父们,坎特伯里大主教,英格兰大主教兼圣罗马教会红衣主教斯提芬;杜伯林大主教亨利……暨培姆布卢克大司仪伯爵威廉;索斯伯利伯爵威廉……等贵族,及其他忠顺臣民谏议,使余等知道,为了余等自身以及余等之先人与后代灵魂的安全,同时也为了圣教会的昌盛和王国的兴隆,上帝的意旨使余等承认下列诸端,并昭告全国:(1) 首先,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坚决应许上帝,根据本宪章,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利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
关于英格兰教会所视为最重要与最必需之自由选举,在余等与诸男爵发生不睦之前曾自动地或按照己意用特许状所颁赐者,一一同时经余等请得教王英诺森三世所同意者一一余等及余等之世代子孙当永以善意遵守。
此外,余等及余等之子孙后代,同时亦以下面附列之各项自由给予余等王国内一切自由人民,并允许严行遵守,永矢勿渝。
(2) 任何伯爵或男爵,或因军役而自余等直接领有采地之人身故时,如有已达成年之继承者,于按照旧时数额缴纳承继税后,即可享有其遗产。
计伯爵继承人于缴纳一百镑后,即可享受伯爵全部遗产;另爵继承人于缴纳一百镑后,即可事受男爵全部遗产;武士继承人于最多缴纳一百先令后,即可享受全部武士封地。
其他均应按照采地旧有习惯,应少交者须少交。
(3)上述诸人之继承人如未达成年,须受监护者,应于成年后以其遗产交付之,不得收取任何继承税或产业转移税。
(4) 凡经管前款所述未达成年之继承人之土地者,除自该项土地上收取适当数量之产品,及按照习惯应行征取之赋税与力役外,不得多有需索以免耗费人力与物力。
如余等以该项土地之监护权委托执行吏或其他人等,侮对其收益向余等负责,而其人使所保管之财产遭受浪费与损毁时,余等将处此人以罚金,并将该项土地转交该采地中合法与端正之人士二人,傅对该项收益能向余等或余等所指定之人负责。
英国大宪章的产生的历史背景参考资料
一、英国大宪章的产生的历史背景英国大宪章人权思想的产生,是英国人民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结果。
在中世纪,英国王权过大,不仅广大的人民没有人权,就是上层统治阶级的权利也受到严重损害。
即使尊贵如贵族似的人物,也不过是国王的奴仆而已,贵族本人甚至不能决定自己的家务事情,例如妇女的婚姻大事等。
贵族家庭中妇女的婚嫁,要由国王来决定,这就损害了英国贵族的利益。
英国贵族争取权利的斗争,于是从反对国王干涉贵族家庭的内部事务开始。
因此,英国贵族成为反对王权、争取人权的斗士。
诺曼底公爵威廉在征服英国后,为了收买人心,争取英国教会、贵族和各阶层人民的支持,于1066年签署了给予臣民一定权利的“王冠宪章”。
征服者威廉在“王冠宪章”中宣布,保证要“用正义统治人民、把国王的一切供给人民”,他还保证要制定正义的法律,并且保卫它;他特别强调将禁止各种掠夺、暴力和不公正的审判。
这时发生了影响世界历史发展的十字军东征运动。
1099年十字军领导人从穆斯林手中夺取了耶路撒冷后,组织了耶路撒冷市政委员会,起草了《耶路撒冷审判书》。
这份重要文件规定了在耶路撒冷,各国国王都要服从耶路撒冷市政委员会的决议。
许多英国贵族参加了十字军东征,参与组织了耶路撒冷市政委员会。
当这些贵族返回英国后,他们就把限制国王权力的这种精神带回了英国。
此后在英国贵族反对王权的斗争中,就有了一个法律依据。
这样,十字军东征在世界人权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英国贵族的斗争下,1100年国王亨利一世被迫颁布了一个宪章,史称“亨利宪章”。
这个宪章保证教会的自由,保证贵族的继承权。
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是亨利一世表示限制他在控制贵族家庭妇女婚姻问题上的权力。
二、英国大宪章的内容这个文件是一个划时代的人权宣言:它在人类历史上首次确立了人权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保护个人的尊严、反对国王滥权的基本精神;它要求恢复人的权利,并制定一个宪法来保证这些权利。
英国大宪章所强调的人权中,不仅包括了人的消极权利,而且还包括着人的积极权利,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
用中国历史解读《英国大宪章》
用中国历史解读《英国大宪章》西元1215年,英国的一些贵族和主教同英国国王签订了一个协议,史称《大宪章》。
这个《大宪章》在西方历史上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很多西方历史书都以相当的篇幅描述这个法律文件。
的确,对于西方历史,尤其对于英国来说,这个法律文件是很重要。
因为在此之前,西方历史上几乎没有这样的法律,它关系到贵族的权利,贵族妇女的权利,法庭审判方式,一些简单的财产权利等。
《大宪章》因为它的内容在西方历史上的重要性,被西方人看得很重,这很容易理解。
但是,一些中国人也顺着西方人的结论,将《英国大宪章》说得神乎其神,就很没有道理。
比方说,有的中国学者把《大宪章》称为“划时代的人权宣言”,这种高帽子基本上属于“拿着鸡毛当令箭”。
之所以在某些中国学者那里会有这种观点,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中国历史严重缺乏了解,也缺乏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的横向比较。
《英国大宪章》的年代,相当于中国南宋宁宗(西元1194~1224在位)时期。
因此,用宋朝的法律与《英国大宪章》相比较,我们就很容易看出,在很多法律问题上,到底谁先进,谁落后。
例如《英国大宪章》第七条规定,丈夫死后,寡妇应获得她原先的嫁妆和遗产。
这个规定的现实基础是,贵族只能与贵族通婚,贵族女性嫁给贵族男性时,会带来值钱的嫁妆,比方说土地。
因此,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丈夫死后,女性贵族成了寡妇,她原先带来的土地之类的嫁妆,依然归她自己。
类似这样的规定,在宋朝的法律条文中要彻底得多。
依宋朝法律,女性对于嫁妆的权利,遍及每一个人,而不仅仅是女性贵族。
甚至在丈夫未死时,嫁妆的处置权依然在女性手里。
就在比《英国大宪章》稍早一点的时间,南宋有一个妇女三次改嫁,其嫁妆依然在自己手里。
再如,《英国大宪章》规定,不得强迫拥有土地的自由人“服额外之役”。
在这里,英国所谓拥有土地的自由人,是指贵族和武士。
而当时大多数英国农民,都是没有土地的农奴,与领主之间是没有人身自由的依附关系。
在宋朝,绝大多数农民都可以自由拥有土地,自由买卖土地。
英国宪章运动知识点整理
宪章运动:19世纪30~50年代英国发生的争取实现人民宪章的工人运动,是世界三大工人运动之一。
目的:工人们要求取得普选权,以便有机会参与国家的管理。
背景:只有缴纳高额所得税的人才有选举权,在这一改革斗争中起过巨大作用的人民群众仍处于无权地位。
第一次宪章运动高潮1838年以《人民宪章》名称发表请愿书,宪章运动由此得名。
并且成立全国宪章派协会。
1842年的经济危机促使第二次宪章运动高潮的到来。
1848年,在欧洲大陆革命风暴的推动下,宪章运动再度高涨。
结果:国会拒绝接受请愿书。
接着,政府下令解散全国宪章派协会。
评价:从表面上看,宪章运动经过20多年轰轰烈烈的斗争,却一无成果,运动因此是失败的。
但宪章运动的原则已经胜利了,尽管宪章运动自身并没有达到目的。
宪章运动标志着英国无产阶级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揭开了同资产阶级争夺政治权力的斗争的序幕。
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背景:英国工业革命发展,工业资产阶级势力日益壮大,工人阶级队伍壮大了。
但是托利党专权,加上由于生产过剩引起的经济危机,引起群众普遍不满,争取议会改革的斗争此起彼伏。
内容:(1)降低选举资格;(2)取消56个“衰败选区”以及代表名额,增加了在工业革命过程中新兴起的大城市的代表名额。
结果:使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参政机会。
但是出力最多的工人阶级却被排除在选举权之外。
影响:(1)是英国近代史上一个重要转折点:英国议会得以逐步摆脱贵族寡头的统治,逐步扩大资产阶级的民主。
(2)使工业资产阶级一跃而跻身于政治统治者的行列,一步步排挤贵族势力和非工业资产阶级的食利者。
(3)辉格党和托利党在组织上从议会内的团体扩展为具有全国规模的大党,并逐渐演变为自由党和保守党。
1867年的选举改革背景:1832年改革后,选取权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广大中下层人民迫切要求进行新的改革,自由党表示支持,保守党一部分为挽救声誉表示准备改革,但是一些右翼分子坚决反对。
公元1215年,英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是一份怎样的文件
公元1215年,英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是一份怎样的文件大宪章(英文:The Great Charter )是英国于1215年订立的宪法,用来限制英国国王(主要是针对当时的约翰)的绝对权力。
订立大宪章的主因是教皇、英王约翰及封建贵族对王室权力出现意见分歧。
大宪章要求王室放弃部分权力,尊重司法过程,接受王权受法律的限制。
大宪章是英国在建立宪法政治这长远历史过程的开始。
话说这英国国王约翰是历史上有名的一脓包国王人称lackland(无地王) 在他执政期间与法国贵族交战结果丧失了很多英国贵族在法国的属地(也就是说在法国投资房地产失败了)后又与教皇发生了争执(教皇干涉国王的婚姻大事起到了居委会主任的作用)结果胳膊没教皇的粗又屈服于教皇引起大部分贵族不满在这样的背景下 1215年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
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
同年6月15日,约翰在兰尼美德(RunnyMede)为法案盖上王室的盖章,贵族在4日后(6月19日)重申效忠约翰。
最后王室秘书将国王与贵族间的协议正式登录,即成为最初的大宪章,并将副本抄送至各地,由指定的王室官员及主教保存。
(类似于连哄带骗加恐吓的意味国王内心是不情愿的可问题是国王已身不由己了)1215年的大宪章确立了一些英国平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亦保障了教会不受国王的控制;同时改革了法律和司法,限制了国王及王室官员的行为。
一方面限制了国王的权利:未经贵族大会同意不得加征赋税不得发动对外战争国王无权干涉教会事务(这些在同时期的中国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在大宪章的执行过程中逐渐衍射出了人身保护的概念:除非经过由普通法官进行的法律审判,或是根据法律行事;否则任何自由的人,不应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夺去财产、被放逐或被杀害。
根据这个条文的规定,国王若要审判任何一个人,只能依据法律;而不能以他的私人喜好来进行。
(完整版)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
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受命于天的英格兰国王兼领爱尔兰宗主,诺曼底与阿奎丹公爵、安茹伯爵约翰,谨向大主教,主教,住持,伯爵,男爵,法官,森林官,执行吏,典狱官,差人,及其管家吏与忠顺的人民致候。
由于可敬的神父们,坎特伯里大主教,英格兰大教长兼圣罗马教会红衣主教斯提芬;杜伯林大主教亨利……暨培姆布卢克大司仪伯爵威廉;索斯伯利伯爵威廉……等贵族,及其他忠顺臣民谏议,使余等知道,为了余等自身以及余等之先人与后代灵魂的安全,同时也为了圣教会的昌盛和王国的兴隆,上帝的意旨使余等承认下列诸端,并昭告全国:(1)首先,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坚决应许上帝,根据本宪章,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利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
关于英格兰教会所视为最重要与最必需之自由选举,在余等与诸男爵发生不睦之前曾自动地或按照己意用特许状所颁赐者,——同时经余等请得教王英诺森三世所同意者——余等及余等之世代子孙当永以善意遵守。
此外,余等及余等之子孙后代,同时亦以下面附列之各项自由给予余等王国内一切自由人民,并允许严行遵守,永矢勿渝。
(2)任何伯爵或男爵,或因军役而自余等直接领有采地之人身故时,如有已达成年之继承者,于按照旧时数额缴纳承继税后,即可享有其遗产。
计伯爵继承人于缴纳一百镑后,即可享受伯爵全部遗产;男爵继承人于缴纳一百镑后,即可享受男爵全部遗产;武士继承人于最多缴纳一百先令后,即可享受全部武士封地。
其他均应按照采地旧有习惯,应少交者须少交。
(3)上述诸人之继承人如未达成年,须受监护者,应于成年后以其遗产交付之,不得收取任何继承税或产业转移税。
(4)凡经管前款所述未达成年之继承人之土地者,除自该项土地上收取适当数量之产品,及按照习惯应行征取之赋税与力役外,不得多有需索以免耗费人力与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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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 公元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借口其有权继承英格兰王位而入侵英格兰,并成功 打败了英王哈罗德而建立了诺曼底王朝,史称威廉一世。(从此之后直到现代,英国 再也没有被外国军队入侵过,虽然也是王朝更迭,但历位英国国王或者女王都是威廉 一世后代,因此按我们普通国人的看法,英国自1066年起至今都是一个王朝)。在与 哈罗德的一战中,威廉一世主要依靠的是从法国带来的骑士。当时,骑士要拥有备齐 了马鞍、马蹬和马衔的数匹战马,以及利剑长矛等武器装备。对这种职业武士的训练 要从孩提时代开始一直到21岁,其武器装备和培训训练费是相当昂贵的,于是国王通 过向跟随作战的武士授予土地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种“回报”的地产就变成了 封建财产。这显然是一种契约制度,但并不是现代社会的非人格化的商业契约,因为 土地的受封者在人格上变成了封主的臣属,他必须效忠、服务,甚至为主人而献身。 在接受封土时举行“臣服礼”不仅具有宗教道德方面的约束力,它还表明因封主把作 为封建财产的土地分给封臣,封臣就对封主有服从、效忠和尊重的义务。从此封建制 度在英国建立起来。不过,此时的封建制度只是一种习惯法,国王与贵族以习惯而行 事,没有成文的规定来明确这一行为。
• 西方历史将《大宪章》的签定视为现代民主的萌芽。这份封建制度顶期时期 的斗争产物因为其精髓包含自由主义的精神,几百年后在英国人手里又变成 了摧毁封建制度的武器。
• 19 • 王迪 孙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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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
• 《大宪章》在原则上和实质上一包含了后来发展起来的议会所具有的征税权, 对王国政务放入国民参与权,监督权等因素,以及“国民自由”的观念。后 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国民”的包容度再不断地扩大,但上述隐含的几种 权利则逐渐被制度化了。第一,《大宪章》中非经“大委员会”的同意不得 征税的条款,成了后人“无代表权不纳税”这一原则的基础。第二,征税要 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就隐含了“国民”有被咨询的权利。第三,即便从 当时的角度上看,《大宪章》也使贵族之外的一些社会等级也分享到了利益。 这些都为半个世纪后平民代表进入议会奠定了基础,也为近代公民意识和公 民法权观念的产生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