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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的现状、特征、原因和对策分析范文
WORD格式可编辑黑恶势力的现状、特征、原因及对策分析一个犯罪组织被冠之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名义,说明其所犯罪行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刑事和经济犯罪。
因为从黑社会本身来看,它是一个游离和否定在合法社会之外的高效组织犯罪结构,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是黑社会的主要特性。
只有高度的组织能力和严密的纪律,黑社会才能和现有法律结构抗衡,"法外生存 ";同样,只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和相当的经济实力,黑社会才能长时间生存,它是一个集暴力和经济犯罪于一身的组织。
也就是说,它以暴力为手段和后盾,通过犯罪方式参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比如,意大利的黑手党就是通过走私、贩毒、操纵建筑业、收取保护费等手段积累起庞大的财富的。
由此可见,黑社会的滋生,主要与合法社会的运转不正常有关。
目前在我国,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是一种相对比较草根的组织犯罪形式,但随着改革的继续深入以及社会转型的加剧,政府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退出了大部分市场,加之和市场经济配套的法规并没有完全建立,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带和法规漏洞让其可以谋取利润,给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留下可乘之机,他们一方面大量敛取财产,为其发展壮大奠定物质基础 ;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渗透到社会的政治、经济领域,严重扰乱正常的政治社会、经济次序。
国外黑社会组织的发展表明,他们一旦有机会和势力,就要染指政治和司法,将大笔资金用于政治投资,行贿官员、收买人心或直接参与政治活动。
因为,黑社会组织只有和权力联姻,才能逢凶化吉,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宽松环境。
目前我国的黑恶势力也开始出现向政治和司法领域渗透,贿赂党政干部,寻求"保护伞 ",培植黑帮势力的情况。
警方破获的几乎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后,都能找到黑白合流的影子。
比如,浙江温岭的黑老大张畏,前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和温岭市前市长周建国,都是他的保护伞,其居住的别墅甚至还是"温岭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
黑恶势力以案促改剖析材料
黑恶势力以案促改剖析材料黑恶势力以案促改剖析材料一、案件背景黑恶势力是指以暴力、经济手段等非法手段控制一定地域或行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团伙。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黑恶势力问题,通过大规模的专项行动和严厉的法律制裁,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黑恶势力的危害1. 社会治安受到严重威胁:黑恶势力组织通常以暴力手段垄断一定地域或行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严重破坏。
他们通过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并经常与其他犯罪团伙勾结,形成庞大的犯罪网络。
2. 经济秩序受到扰乱:黑恶势力组织在控制地域或行业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巨额财富,并利用其在市场上的影响力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还导致一些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3. 民众生活受到侵害:黑恶势力组织在控制地域后,往往利用其权势对民众进行敲诈勒索、恐吓威胁等行为。
一些无辜的民众被迫交纳高额保护费,甚至丧失了正常的生活权益。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地区黑恶势力组织被成功打击该地区存在一个以暴力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和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组织。
经过公安机关长时间的侦查和调查,成功抓获了该组织的核心成员,并通过深入调查揭示了该组织的犯罪事实。
随后,相关部门对该组织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顿,取得了重大胜利。
2. 案例二:某行业黑恶势力集团被严厉打击某行业存在一个以非法手段控制市场份额并进行勒索敲诈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集团。
公安机关通过大规模的打击行动,成功抓获了该集团的核心成员,并追缴了他们非法获取的巨额财富。
同时,政府加强了对该行业的监管,恢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案件启示1. 加强执法力度:政府应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通过专项行动和严厉的法律制裁,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组织。
2. 强化合作机制:公安机关、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等应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合力。
同时,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组织的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全国“扫黑办”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和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全国“扫黑办〞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和要求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义《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如下特征:(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根本固定;(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屡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期压、残害群众;(4)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恶势力定义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屡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
4、恶势力犯罪特征及认定标准〔1〕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
注意:人数较多,要求不能低于三人;“相对固定〞指该纠集者或骨干成员必须参加至少两起八加三类刑事案件。
〔2〕违法犯罪活动一般表现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成心伤害、抢劫抢夺或涉黄、赌、毒等,具有一定的多样性。
注意:八加三类案件界定的是案件范围。
团伙的实施的案件原那么上必须属于八加三类案件范围。
另外,单一的抢劫团伙案件只有满足两个特定才给予认定;两个特定:特定地点指在学校周围抢劫或者车匪路霸;特定人员指针对学生的抢劫犯罪行为。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调研报告.doc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调研报告黑恶势力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合称,是应我国打击特定类型违法犯罪的需要而产生的一个集合名词。
同犯罪团伙概念一样,黑恶势力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规范概念,而是最近几年来刑事政策文件中开始使用的一个政策性概念。
黑恶势力在实践中有以下两种意义:一些犯罪分子经常聚集在一起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团伙,虽然他们尚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随着其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社会危害和危险性不断增强,其有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趋势与潜力。
这是第一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还存在一类犯罪团伙, 这种犯罪团伙没有明显地表现出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的趋势和潜力, 但是这类犯罪团伙成为黑社会组织的外围组织, 接受黑社会组织的雇佣、安排或者与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独立地或者与黑社会组织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团伙可以称之为流氓恶势力,这是第二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yl镇位于yg县城东,距离城区较近,有“塑胶之乡”的美称,经济发展较其他乡镇靠前,由于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近年来,未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更不存在黑社会或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我镇公安机关共破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案件1起,批准逮捕1人。
我就yl镇违法犯罪的特点,政法各部门打击黑恶势力的现状以及特征,作一分析:1、在性质上不属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从我镇黑恶势力的犯罪情况、组织结构、存在基础等方面考察,我区目前尚不存在典型黑社会或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从组织形式上、内部的结构看,目前所破获的1起涉黑案件均不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更严格的组织戒律,其内部自成系统、等级森严、控制成员的能力强,因而具有更高的犯罪效率和更大的影响范围,而我镇的黑恶势力则明显不具有这一特征,我镇未发现明显的团伙性犯罪;再次,从犯罪的主观指向来看,我镇的黑恶势力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也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多以获取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地刻意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国政府在近年来加强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行动。
然而,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问题的存在及原因分析1. 执法力量不均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许多地方的执法力量并不平衡。
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警力资源相对丰富,能够有效地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的行动。
然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在执法力量上的投入不足,导致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效果不明显。
另外,执法力量的不均衡还表现在不同层级之间的差距。
尽管国家层面对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地方层面对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配套措施相对薄弱,导致扫黑除恶工作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表现存在较大差异。
2. 打击不彻底尽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的成果,但在整体上,打击力度还不够,打击结果不彻底。
一方面,黑恶势力的组织结构复杂,垂直和水平关系错综复杂,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才能彻底清除。
另一方面,扫黑除恶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期性不足,使得黑恶势力有机会重新组织起来。
3. 违法和不当行为的监管薄弱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不同,在一些地方存在违法和不当行为的情况。
例如,有些执法人员利用职权进行滥用、敲诈勒索等行为,严重影响扫黑除恶工作的公正性和效力。
另外,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监督机构相对薄弱,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得到发现和处置。
4. 社会反响不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涉及到黑恶势力,而这些势力往往与社会各个方面有一定的联系和影响。
因此,扫黑除恶的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响。
一方面,一些人担心扫黑除恶行动会引发一定的社会动荡和不安定因素,因此对该工作持保留和观望态度;另一方面,一些人对扫黑除恶行动的成果和效果表示怀疑,觉得扫黑除恶工作并没有真正解决社会问题,黑恶势力可能会重组。
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及其对农村的危害
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及其对农村的危害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特征,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的非法组织。
它们的存在对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危害更加严重。
本文将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特征、农村社会环境与其危害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特征1. 暴力性质明显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手段获取和维护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利益,这种暴力往往表现为恶劣的言行和残暴的行为。
他们不择手段地进行打击报复,以威胁恐吓来控制和压迫他人。
2. 组织严密、等级分明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分工,常常以某个核心人物为首,下设多个分支和团伙,每个成员在组织中都有明确的地位和职责。
等级分明的组织结构使得黑社会在实施犯罪活动时更具有组织性和危害性。
3. 利益驱动、经济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通常以非法行业为根基,通过掌握地下经济和非法交易链条等手段来牟取暴利。
他们在各种经济领域中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链,对地方经济和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大的破坏。
二、农村社会环境与黑社会的危害1. 社会治安恶化农村地区通常相对较弱的监管力量和缺乏有效的维稳机制,使得黑社会得以在此肆无忌惮地发展壮大。
黑社会组织投机取巧、制造混乱,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严重恶化,给农村居民的生活带来严重困扰。
2. 经济秩序混乱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胁迫、威逼等手段控制地方非法经济活动,操控市场价格和资源分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他们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抽头等手段,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剥夺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3. 社会信任破坏黑社会性质组织依靠暴力和威胁,不断地侵害农村居民的利益,并进行勒索敲诈,破坏了当地的社会信任。
这使得农村居民的生活变得紧张不安,深受其害,并且难以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三、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措施1.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惩治力度,并建立有效的证据收集和审判过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国政府近年来开展的一项重大工作,旨在打击和铲除黑社会组织和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必须正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工作效果和人民满意度。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执法不严、执法不准确问题分析: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些执法部门对于犯罪证据的获取和判断存在不准确和偏颇的问题。
有时候执法人员过于倚重口供和陈述,忽视实际证据的重要性,以致对一些涉黑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出现差错或漏洞。
原因分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执法能力不足:一方面是受训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欠缺,造成执法人员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容易犯错。
2. 主观意识和观念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存在偏见和片面的观点,不重视客观证据的重要性,倾向于凭借主观判断做出决策。
3. 工作压力和时间限制: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大、任务重,有时候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难免产生疏忽和错误判断。
解决方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2. 建立科学的、客观的证据收集和判断标准,让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实证和科学。
3.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考评,建立有效的激励与惩戒机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协调不畅、沟通不顺畅问题分析: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和协调。
但是,由于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不够顺畅,导致一些案件调查和处理的效果不佳。
原因分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有效执行,沟通协作难以开展。
2. 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沟通机制,导致各个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和共享的障碍。
黑恶势力论文: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探究
黑恶势力论文: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探究摘要:黑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群体。
黑恶势力的形成原因,很多借助于寻求“保护伞”。
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的保护伞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
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就是“保护伞”,从已破获的许多案件中已充分证明这一点,大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当地党政干部和公安司法人员有一定联系,后者有的甚至堕落为黑社会组织成员。
不仅有利于壮大其自身的发展,而且腐化了很多机关、司法人员。
如何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成了我们研究的重点。
关键词:黑恶势力;保护伞;对策;污点证人制度一、黑恶势力的定义及形成原因(一)黑恶势力概念的界定黑恶势力是有组织犯罪在我国的特殊表现形态。
黑恶势力是特定社会历史形态下的产物,这也使得黑恶势力有别于一般的犯罪行为、流氓恶势力和黑社会团伙。
黑恶势力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二是流氓恶势力犯罪。
法学家认为“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对处于雏形的黑社会犯罪的中国式表述。
(二)黑恶势力的特征1.社会特征黑恶势力具有很强的反社会性,往往通过压制、控制甚至侵蚀其他的社会组织、团体,破坏社会系统的正常秩序,来达到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
这里的社会是指对社会的非法控制。
它的组织结构是一个类似社会组织的网路,包括在政府部门的保护网、经济领域的关系网,形成一个开放性的组织系统。
2.行为特征黑恶势力的行为特征最显著的就是其暴力性。
暴力行为就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
与具体犯罪相比黑恶势力的破坏性之所以巨大,就在于其对社会破坏的全方位性。
黑恶势力问题及解决方案
黑恶势力问题及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黑恶势力问题日益突出。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听到黑恶势力组织在一些地方作恶行为,让人无法安心生活。
黑恶势力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一、黑恶势力问题的特点1.非法性。
黑恶势力组织从事诈骗、赌博、抢劫、敲诈勒索等非法活动,非法性极强。
2.暴力性。
黑恶势力组织在实施非法活动时,往往采用暴力手段,威胁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3.组织性。
黑恶势力组织通常采用类似于帮派的组织结构,形成了非常完备的黑恶势力网络。
4.普遍性。
黑恶势力组织已经在各个行业和领域蔓延,穿透到社会各个角落,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顽疾”。
二、黑恶势力问题的原因1.政策和法律规定不完备。
由于相关法律和政策不完备,导致黑恶势力有了可趁之机,在一些政策和法律的漏洞之间钻空。
2.经济发展导致社会不平等。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财富和权力,这种不平等现象容易导致一些人的失落感和不满情绪,为黑恶势力的发展提供了土壤。
3.治安管理薄弱。
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城市的粗放型发展导致城市治安管理薄弱,为黑恶势力的滋生提供了机会。
三、解决黑恶势力问题的对策1.完善法律和政策。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防止黑恶势力组织在法律和政策的漏洞中钻空。
2.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执法力度,通过打防结合的方式对黑恶势力组织进行打击和打击虚假招生、草剪式控制等非法行为,加强执法部门的协调,提高执法效能。
3.加强社会管理。
加强对社会各个领域的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增加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4.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让公众了解黑恶势力组织的危害和手段。
5.促进社会公平。
建立一套公平公正的社会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防止黑恶势力组织在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氛围中滋生和发展。
四、结语黑恶势力问题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黑恶势力在法律上如何界定知识分享
黑恶势力在法律上如何界定•黑恶势力在法律上如何界定一、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二、“恶势力”的基本特征《意见》第14条同时指出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在相关法律文书中的犯罪事实认定部分,可使用“恶势力”等表述加以描述。
“恶势力”通常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扩展资料:“恶势力”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一般多插手建筑工程、市场营销等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强迫交易、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替人催款讨债等插手经济纠纷行为;2.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套路贷”等诈骗行为;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搅得城乡不得安宁等行为;4.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等破坏社会秩序行为;5.地下出警队、充当色情赌博场所打手、包揽诉讼替人摆平事端等破坏公权力主导秩序行为;6.肆无忌惮地进行抢劫、绑架、强奸、污辱妇女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及对策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及对策作者:韩敏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3期摘要黑社会组织犯罪是集团犯罪的最高组织形态。
近二十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只是黑社会组织的初始阶段,具有黑社会的一些组织特征和行为特征,处于普通犯罪集团向黑社会组织演化过渡的中间状态。
本文仅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防治对策。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对策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097-01黑社会犯罪是一种国际社会公认的有组织犯罪的最高形态,是目前国际上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因而被联合国大会宣称为“世界三大犯罪灾难” 之一。
20世纪80年代末,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大陆开始出现。
在我国大陆虽然还没有形成像意大利的“黑手党”、日本的“山口组”、香港的“三合会” 等那样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但以暴力、威胁、敲诈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犯罪组织已经出现,其作案手段、组织形式、社会危害明显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
如不及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就有可能蔓延发展,出现严重的黑社会犯罪问题。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个体犯罪向有组织犯罪发展的结果。
考察古今中外的犯罪历史, 一般都是由个体犯罪逐步演化为团伙犯罪; 团伙犯罪经过不断纠合, 发展壮大, 演化为流氓恶势力犯罪; 流氓恶势力犯罪经过向经济、政治领域的不断渗透, 逐渐演化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终将演化为黑社会组织犯罪。
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我国目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备如下一些特征:(一)规模尚小目前,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大多数是由以前的流氓犯罪集团发展而来的,形成时间短,规模有限,大的有数百人,小的只有几人,与国外、港台地区的黑社会犯罪组织还不能相比。
如:意大利黑手党共有500多个党派,党徒十几万人,而全世界的黑手党分子则不下百万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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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黑恶势力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合称,是应我国打击特定类型违法犯罪的需要而产生的一个集合名词。
同犯罪团伙概念一样,黑恶势力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规范概念,而是最近几年来刑事政策文件中开始使用的一个政策性概念。
黑恶势力在实践中有以下两种意义:一些犯罪分子经常聚集在一起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团伙,虽然他们尚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随着其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社会危害和危险性不断增强,其有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趋势与潜力。
这是第一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还存在一类犯罪团伙, 这种犯罪团伙没有明显地表现出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的趋势和潜力, 但是这类犯罪团伙成为黑社会组织的外围组织, 接受黑社会组织的雇佣、安排或者与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独立地或者与黑社会组织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团伙可以称之为流氓恶势力,这是第二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yl镇位于yg县城东,距离城区较近,有“塑胶之乡”的美称,经济发展较其他乡镇靠前,由于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近年来,未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更不存在黑社会或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我镇公安机关共破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案件1起,批准逮捕1人。
我就yl镇违法犯罪的特点,政法各部门打击黑恶势力的现状以及特征,作一分析:1、在性质上不属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从我镇黑恶势力的犯罪情况、组织结构、存在基础等方面考察,我区目前尚不存在典型黑社会或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从组织形式上、内部的结构看,目前所破获的1起涉黑案件均不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更严格的组织戒律,其内部自成系统、等级森严、控制成员的能力强,因而具有更高的犯罪效率和更大的影响范围,而我镇的黑恶势力则明显不具有这一特征,我镇未发现明显的团伙性犯罪;再次,从犯罪的主观指向来看,我镇的黑恶势力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也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多以获取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地刻意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精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精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国政府近年来积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打击扫除黑恶势力和保护群众安全。
然而,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原因。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1. 部分地区扫黑除恶工作存在依法依规不严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执行扫黑除恶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法行动,导致黑恶势力分子的活动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和打击。
2. 部分地区扫黑除恶工作存在执法不公正的问题。
扫黑除恶行动中,有个别执法部门以权谋私,依法执法不公,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理过轻,甚至袒护和庇护黑恶势力分子,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困扰和不安全感。
3.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一些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由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复杂性和危险性,有些地方对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的力度不足。
这样一来,黑恶势力得以在一些地方得以滋生、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4. 部分地方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达到政绩考核的要求,而忽视了对黑恶势力的扫荡和打击。
这样一来,扫黑除恶工作就成了一种形式主义的表面文章,不能真正解决黑恶势力问题。
5. 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防范与应对不足的问题。
在扫黑除恶行动中,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没有完善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对于黑恶势力的策略性变化没有进行及时的应对,导致扫黑除恶的效果不佳。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 法律意识不够强。
扫黑除恶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充分依法依规进行执法行动,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依法依规不严的情况。
2. 执法力度不够。
扫黑除恶工作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复杂性,需要相关部门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决心。
然而,由于一些地方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执法力度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效果。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解读稿两篇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解读稿两篇范文一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那什么是“黑”、什么是“恶”,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什么?如何认定?下面请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解读。
一、“黑”与“恶”“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恶”是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组织特征。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经济特征。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行为特征。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危害性特征。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一定区域:“一定区域”的大小具有相对性,且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并不是区域本身,而是一定区域中生活的人,以及该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第11条指出,不能简单地要求“一定区域”必须达到某一特定的空间范围,而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并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程度加以综合分析判断。
例如,自然村的地域、经济、人口等具有一定规模的,可以认定为“一定区域”。
一定行业: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行业,既包含合法行业,也包含黄、赌、毒等非法行业,且一般应与市场经济活动直接相关,涉及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一个或多个市场环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行业内从事市场、经营人员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而不敢举报、控告,或者对行业的准入、生产、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甚至垄断等,从而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对于抢劫、盗窃、诈骗等以纯粹的侵权方式获取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不能视为本罪中的“行业”。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新特征及对策研究
黑社会 性 质 组 织 犯 罪应 当具 备 “ 非 法 控 制 ”的 “ 特征 或具有 严重 的社 会 危 害 性 。其 表现 形 式 是 指 通 过实施 违 法犯罪 活 动 , 霸 一 方 , 一定 区域 内或 者 称 在 行业 内, 成非 法控 制或 者重 大影 响 。它有 自己的组 形
21 0 2年 9月
云南大学学报 法学版
J u a fYu nn Unv ri a dt n o r lo n a iest L w E i o n y i
S p , 01 e t2 2 Vo_ 5 No 5 l2 .
第2卷 5
第5 期
文章编号 :N 3—14 / 2 1 )5—6 - 7 C5 13 D(0 2 O 1 0
件之间内存冲突, 司法适用标准不统一 ; 立法不完 善, 刑罚设置不科学 , 致使涉黑犯罪 的立法不能跟上 社会 的新 期待 。在 司法 实践 中 , 当面对 新 时期形 形色 色 的涉黑 犯 罪案件 时 , 因缺 乏对其 新 情况 总结 和理论
研 究 , 致 司法认 定 常常 出现许 多 困惑 、 虑 , 以判 导 疑 难 断 的情形 。本 文 以涉 黑犯罪 的修 订 内容 为研究 对象 , 采 用实证 研究 的方 法 ,) 能对 司法 适用 以及 涉 黑 (期望 2
扮, 目的使 其 更 具 有 隐 蔽 性 、 骗 性 。“ 去 审 理 的 欺 过
‘ 处于初 级 阶段 形 态 ’ 黑 组 织 犯 罪 , 经 开 始 消 解 涉 已
现行 立法 认定 黑社会 性 质 组织 犯 罪 “ 济 特征 ” 经
须 具备 的标 准为 : 要 求有 组 织 性 的犯 罪 活 动或 其 他 “
通 过各 种合 法 的经济 手段先 积 累大量 资本 , 然后 转 向 或融入 涉黑 犯罪 。 重庆 李 义 黑 社会 性 质 组 织 犯 罪就 具 有典 型性 , 的原 始经济 基础 来源 于合 法化 的财 富 他 积累 , 待财 富积 累达 到足 以支持 涉黑 组织 的经 济实力
论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资料要点
论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摘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为一种犯罪形态,虽然经过“严打”斗争已受到严厉的打击,但并没有从此绝迹。
近年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重新抬头,而且无论是人数规模、组织结构,还是作案手段、危害程度都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变化,越来越构成了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较大威胁。
为此,认真探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的规律特点及相关因素,对于有效地采取强有力的打击对策,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保持社会治安的稳定十分重要。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Abstract:As a form of crime, the crime of the underworld organization, although after the "strike hard" campaign has been severely hit, but did not disappear. In recent years, the crime of the underworld organization and the resurgence, and whether it is the number of scale, organization structure, or the means of committing a crime, the degree of harm, there are many new situation and new changes, more and more forms of social stability and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of a big threat. Therefore, a careful study the crime of the underworld organization form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related factors to effectively take strong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to curb the spread of momentum, maintain social order and stability is very important.Keywords:Underworld nature organization crime;Features;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目录引言 0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 0(一)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案具有连续性 0(二)犯罪手段具有暴力性 0(三)成员纠合具有联系性 0(四)气焰嚣张具有对抗性 0二、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 (1)(一)封建行帮意识,是维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思想纽带 (1)(二)“亲群”心理,是产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媒介 (2)(三)地域、交际空间的接近,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催化剂 (2)(四)共同需要,是结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原动力 (3)(五)打击乏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3)三、遏制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对策 (4)(一)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先决条件 (4)(二)坚持群众路线,是抑制和减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重要环节 (5)(三)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人的素质,是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根本措施 (5)(四)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6)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扫黑除恶九类涉恶案件
特点
通常表现为多人参与,具有明显 的暴力性和破坏性,对社会秩序 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法律认定与量刑标准
法律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聚众斗 殴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纠集众人、成帮结伙、 互相进行殴斗等要素。
量刑标准
根据情节轻重,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可分 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和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不同档次。同时, 对于积极参加者、首要分子等情节特别恶劣
案例分析
案例
张某因与李某发生口角,后将李某打成轻伤。张某被警方抓获,经鉴定,李某 的伤势为轻伤二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 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分析
此案例中,张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进而实施了伤害行为。虽然未造成严 重后果,但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张某的犯罪动机、 情节、后果等因素,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
08 涉黄、涉毒类犯罪
定义与特点
涉黄类犯罪
指涉及黄色文化、淫秽表演、色情场所等违法犯罪活动。其 特点包括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涉及人 员广泛,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大等。
涉毒类犯罪
指涉及毒品生产、贩卖、运输、吸食等违法犯罪活动。其特 点包括毒品危害广泛,瘾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易引发暴 力犯罪等。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行为。
特点
具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规模,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 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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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
黑恶势力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合称,是应我国打击
特定类型违法犯罪的需要而产生的一个集合名词。
同犯罪团伙
概念一样,黑恶势力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规范概念,
而是最近几年来刑事政策文件中开始使用的一个政策性概念。
黑恶势力在实践中有以下两种意义:一些犯罪分子经常聚集
在一起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团伙,虽然他们尚不是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随着其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社会危害和危
险性不断增强,其有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趋势与潜力。
这是
第一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还存在一类犯罪团伙, 这种犯罪团
伙没有明显地表现出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的趋势和潜力, 但
是这类犯罪团伙成为黑社会组织的外围组织, 接受黑社会组织
的雇佣、安排或者与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独立地或者与黑社
会组织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团伙可以称之为流氓
恶势力,这是第二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yl镇位于yg县城东,距离城区较近,有“塑胶之乡”的
美称,经济发展较其他乡镇靠前,由于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近年来,未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更不存在黑社会或者黑社会性
质组织犯罪。
我镇公安机关共破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黑
涉恶案件1起,批准逮捕1人。
我就yl镇违法犯罪的特点,
政法各部门打击黑恶势力的现状以及特征,作一分析:
1、在性质上不属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从我镇黑恶势力的犯罪情况、组织结构、存在基础等方面
考察,我区目前尚不存在典型黑社会或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从组织形式上、内部的结构看,目前所破获的1起涉黑案
件均不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具有严密
的组织结构和更严格的组织戒律,其内部自成系统、等级森严、
控制成员的能力强,因而具有更高的犯罪效率和更大的影响范围,而我镇的黑恶势力则明显不具有这一特征,我镇未发现明
显的团伙性犯罪;再次,从犯罪的主观指向来看,我镇的黑恶势
力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也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黑
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多以获取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有
目的、有步骤、有计划地刻意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
我镇公安
机关破获的王moumou寻衅滋事案,参与成员只有王moumou一人,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取利益,尚不构成团伙性犯罪,更不构
成黑社会性质犯罪。
2、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黑恶势力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其活动范围也一般是
以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或骨干分子的居住地为中心而展开的,就
我区而言,黑恶势力比较集中的地区主要是各乡镇场镇、城市
边缘、学校周边及网吧、溜冰场、KTV等处,这些地方,治安
状况复杂、成员聚集,便于作案和逃窜,为了某种目的,他们往
往成帮结伙,形成了土生土长的地方恶势力。
目前,yl镇不存
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未发现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3、成员逐渐低龄化
黑恶势力成员年龄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年龄一般在二、三十岁左右,有时甚至还有未成年人。
青少年生理变化快,但心
理尚未完全成熟,加上知识经验、自我控制能力的缺乏,是非辨
别能力差,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
同时由于文化市场监
管不力,宣传暴力、色情的影视作品、书籍泛滥,许多青少年经
不起诱惑,涉足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形成原因:
(一)个体原因
黑恶势力组织犯罪的主体是黑恶势力组织,而这一组织的主
体是个人。
个人在黑恶势力组织犯罪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这
些个体之所以会加入组织,参加犯罪,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方面物质诱惑和权利吸引。
通过参加黑恶势力的组织,个体可
以获得自己份额的物质上的利益。
这一点对于青少年的诱惑比
对成年人的诱惑更大。
青少年本身处于需求旺盛的年纪,而且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