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教委职称文件
2011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年度安徽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作的通知2011年度安徽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事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根据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皖⼈社秘〔2011〕276号)⽂件精神,现将2011年我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评聘⼯作基本原则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学教师职称制度改⾰政策相衔接,今年我市中⼩学、幼⼉园教师职称评审,仍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例内进⾏,原则上不再进⾏岗位结构⽐例之外、与岗位聘⽤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事厅《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皖⼈发〔2004〕81号)和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皖⼈社秘〔2010〕276号)⽂件规定,对申报⼈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等进⾏考核,经公⽰⽆异议后推荐上报。
⼆、评审范围评审对象为全市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园、校外教育机构教师、从事教学研究⼯作⼈员以及市、县级和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员。
三、评审标准中⼩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的通知〉》(教⼈[2005]6号)⽂件执⾏。
四、具体⼯作及要求1、资格审查。
为严格申报评审条件,强化资格审查⼒度,提⾼评审⼯作质量,要认真贯彻执⾏省教育厅、⼈事厅关于中⼩学教师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标准,不仅对学历、资历等规范要求、从严把握,还要对申报⼈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规范、⼯作态度作风以及遵纪守法、履⾏岗位职责情况予以综合考核,同时还应对申报者是否以现岗位申报进⾏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允许推荐评审,对提供假材料、假证件及弄虚作假混岗申报的,除造假者本⼈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根据鄂职改办﹝2011﹞8号、﹝2011﹞12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1﹞18号)精神,经省、市职改办同意,现将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中小学教师,符合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相应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教师职务。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一)师德条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2006-2010年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1、师德不良,影响较坏的(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的;乱办补习班或向学生推销资料、压销物品的;抹牌赌博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有涉黄行为的;不执行收费政策,向学生乱收费的等);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1年的;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考核不合格的;4、未参加“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
(二)学历、资历条件1、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④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且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
文件
关于做好2011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和单位,民办学校及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2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1‟3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下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学校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结合。
评聘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工作程序,除本通知新作出规定外,均按市教育局和原市人事局2005年以来所发的职评工作文件执行。
二、加强和完善结构比例控制和岗位设置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规定的全省中专学校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教人[2001]20号、教人[2006]3号)和市县区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加强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所属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指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职称评审与认定应严格控制在各级人社职改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对尚未达到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数的学校,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合理地确定今年评聘名额,并报同级人社职改部门核定后下达使用。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评聘名额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审核后下达,县区所属学校的评聘名额由县区教育局会同县区人社局审核后下达。
三、有关问题规定(一)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师…2009‟14号、15号)文件执行。
市人职通字(2011)17号(中级职称)
晋中市人事局晋中市教育局市人职通字[2011]17号关于2011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现将201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仍按照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2010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市人职通字〔2010〕25号)执行。
为加大扶持农村教育力度,正确引导教师合理流动,对在贫困县和农村乡镇中小学(含幼儿园)任教的一线教师,在讲课成绩优秀、考试合格,其他相应条件符合的前提下,破学历申报时可不受年龄和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在今年的中级职称评审中,将试行以考代答。
答辩(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按中小学开设的课程学科命题。
命题范围是:参评教师对任教学科教材处理,教育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能力等。
非一线教师(指专职从事学校管理、电教、招生、督导、仪器等非课堂教学的人员)的命题范围是:教育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管理方面的论述等。
答辩(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上午9时—11时。
三、讲课、答辩(考试)成绩的评价等级和使用要求。
讲课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85分为优秀,84—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答辩(考试)成绩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85分以上为优秀,84—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正常晋升者,讲课、答辩(考试)成绩须在合格以上。
破格晋升者,讲课、答辩(考试)成绩均须达到优秀等级。
其中:对在贫困县中小学和农村乡镇中小学任教的一线教师,破学历申报时讲课成绩优秀,答辩(考试)成绩合格。
讲课、答辩(考试)成绩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中级评审委员会上一票否决。
四、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男50周岁(1961年12月底出生),女45周岁(1966年12月底出生)以下的干部教师晋升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有2008年以来干部教师交流的经历(提供干部教师交流登记表)。
2011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2011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社会评价、政府指导”的改革方向,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加强评委会建设,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不断提升职称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我市推行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已2年,目前我市还有几个县(市、区)至今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开展正常的评聘工作。
今年,各县(市、区)政府人社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本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改革工作。
尚未启动职称评聘工作的县(市、区)政府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审定,在省、市两级人社和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稳妥推进评聘工作。
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6月末结束,7月份市人社、教育部门将对各县(市、区)评聘结合改革情况进行检查。
二、全力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今年市人社局将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切实抓好这项惠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实现事业单位科学规范管理。
(一)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尽快启动本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市人社局将定期就各地推进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二)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市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审核并统一报送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对进度较慢的单位要及时督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核定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收取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收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渝教职改函[2011]20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9.06【实施日期】2011.09.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收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教职改函〔2011〕20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在渝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2011〕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办收取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编号申报人员档案编号工作提前到公示期结束后到上报材料前。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请相关单位核准申报人数后先与我委职改办联系(具体联系工作人员见后面分工情况),在得到本区县(自治县)(或本单位)申报人员档案编号范围后,将本区县(自治县)(或本单位)申报人员按申报系列、学科、等级进行编号,并将编号统一用记号笔填写在申报人员档案袋和综合情况(公示)表(复印份数按照渝教职改〔2011〕56号相关要求)的右上角。
上述工作完成后,请将核准的申报人员情况按档案编号顺序依次录入我委提供的职称申报报名系统(可以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下载栏中下载),生成上报文件(电子文档),同时打印一式二份《送审花名册》(需盖公章)一并上报。
其中,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属于破格、专业免试、三支免试等特殊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先报送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再报送我办;我委管理的市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系列有上述特殊情况的由我办统一报送市职改办审核。
二、市教。
2011年教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通知
关于报送2011年度全市教师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有关部门: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市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属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报送教师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一)符合《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
申报高级职称,须任中级5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须任助级4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须任小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任职年限以聘任时间为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二)取得规定的全国专技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三)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取得后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六)中专、高校教师及其他系列人员须符合职称外语要求。
(七)改系列评审,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
改系列评审人员,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合格,有外语和专业考试要求的须参加职称外语和专业考试并达到规定标准。
(八)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应为学科骨干教师,并能承担优质课、示范观摩课。
(九)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应担任过班主任工作或承担过学生管理工作。
(十)小学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超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科以上后学历,并在取得后学历继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符合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并办理了免试手续;3、近五年来至少有1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并在与教学有关的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农村教师可适当放宽)。
关于做好2011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系列高、中级职...
关于做好2011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职改办、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级有关部门:2011年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下半年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学校、成人初、中、高等文化补习学校、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中〕和其他同级教育机构中,符合中学教师高级、中级职务晋升条件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教师教育系列高级、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一〕评审材料要求1、《成都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个人信息确认表》一份,网上申报确认后自行打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必须笔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3、《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一式十二份。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至少近三年〕或“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材料”复印件一份。
5、现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有像片和最后页〕复印件一份。
6、最高学历证书〔含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8、《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9、城镇学校《教师职称电脑合格证书》〔假设属免试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电脑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以及有关免试证件〕复印件一份。
10、《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教师支教情况证明》一份〔高中教师可免〕。
11、《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公开课、示范课登记》一份,并附参加比赛课、示范课、教学设计赛等材料和获奖证件。
12、《诚信承诺协议》必须申报人亲笔签字一份。
13、《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需按要求签字盖章〕。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我市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水平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的范围列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中小学教师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教师。
二、评价的标准及方法评价标准和方法原则上按照《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人字[2009]155号〕的规定执行。
另外经请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同意,今年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市级教学能手称号不做为必备条件。
正高级教师评审根据省厅的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它要求1、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单位〕要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岗位评聘计划内进行岗位竞争推荐。
2、竞争推荐由取得相应资格待聘人员和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一起竞争,待聘人员竞争成功可直接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竞争成功需参加职称评审通过后再予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3、时间要求:分解岗位竞争推荐计划、组织岗位竞争推荐、公示、填报评审材料等各项工作要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潍人字[2009]155号文件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标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正确、分明的是非观与荣辱观,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获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者享受相关津贴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5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获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者享受相关津贴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获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者享受相关津贴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55号)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丁银娣等81名同志被授予新一批上海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8号)精神,2011年授予的特级教师从2011年9月1日起每人每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300元。
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授予的上海市特级教师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九月七日2011年授予的上海市特级教师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编号姓名学校学科1丁银娣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生物2文卫星上海市七宝中学数学3方红梅上海市宝山区陈伯吹实验幼儿园幼教4王华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数学5王林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学院语文6王苹上海市第二中学化学7王天蓉上海市宝山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心理8王白云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语文9王洪明上海市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心理10王雅琴上海市三灶学校语文11王熙珍虹口区曲阳第二幼儿园幼教12车建琴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英语13冯敏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学院体育14龙一芝上海市闵行区教育教学研究所教育心理15卢方昕嘉定区第一中学政治16卢晓明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校外17江萍杨浦区少年宫美术18汤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英语19刘明上海市青浦区实验中学物理20刘玉华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光明学校历史21祁承辉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小学英语22吕波崇明县教师进修学校语文23吕洪波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学院教育心理24朱静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东昌中学生物25朱一军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信息科技26朱志浩上海市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历史27朱佩明上海南汇中学物理28孙其斌嘉定区教师进修学院数学29沈伟刚上海大学附属中学英语30宋志红上海市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幼教31宋洁莲上海市奉贤中学生命科学32宋淑光上海市大同中学物理33李鹰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体育34李百艳上海市建平实验中学语文35李跃平上海市宝山区教师进修学院语文36杨士军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地理37杨正家上海市三林中学北校数学38杨向谊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心理39吴强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劳技40吴巍上海市市东中学生命科学41吴文涛上海市建平中学英语42余方喜上海市松江二中化学43张玉林上海市进才中学美术44陈青上海市静安区南阳实验幼儿园幼教45陈赣上海市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语文46陈娟娟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语文47郑百易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物理48郑朝晖上海市建平中学语文49范标上海市闸北区教师进修学院化学50金怡上海市光明中学英语51金钢崇明县教师进修学校体育52金荣生上海市市北中学数学53周建新上海市上海中学数学54孟庆平上海市崇明中学语文55孟琰玲上海市嘉定二中语文56姜虹上海市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语文57娄维义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生命科学58施红莲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学院音乐59施国华上海市七宝中学英语60赵伟新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学院物理61赵传义上海市行知中学数学62赵其坤上海市卢湾区教师进修学院美术63胡军虹口区教师进修学院数学64姚晓红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大境中学化学65徐子祥上海市建平中学英语66徐洪妹上海市盲童学校特教67徐雪峰上海市奉贤中学化学68徐智愚上海市崇明中学数学69桑嫣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物理70梅洁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教育心理71黄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数学72黄坪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数学73黄徐娟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英语74黄根初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数学75黄继红上海市松江二中数学76谢江峰上海市松江区中山永丰实验学校语文77韩君上海市张堰中学生物78裘腋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地理79虞涛上海市建平中学数学80詹宏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81缪青上海市西郊学校化学——结束——。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1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011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教师资格。
3.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1号)、《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教职改字[1987]9号)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4.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
2011年教师职称评定补充通知
2011年教师职称评定补充通知(二)
根据近日市教委职改办关于2011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补充通知精神,现作如下补充通知:
1.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2011‟55号)文件的附件3 《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中规定“从2011年开始,只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其余材料由市教委职改办统一销毁”的精神。
凡申报中学研究员、中学高级、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实验技术职称的人员,上报材料中除《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外语、计算机除外)一律用复印件(包括年度考核表)。
如果检索不到的论文、论著,申报时须交论文、论著所发表的原件(刊物、著作),请在(刊物、著作)的封面上说明九龙坡区某某学校和姓名,以便退还。
2.凡申报高、中、初级职称(初定除外)都须交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区职改办收原件,复印件放在申报材料内)。
3.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实验技术职称的人员,符合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精神,申请办理外语或计算机免试的人员,申请《免试表》务必在9月15日前交到区教委人事科。
《免试表》中的“免试依据栏”一定写明“符合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规定的学历、年龄或乡镇中小学等免试”。
关于2011职称评定的通知
附:烦请各位组长通知本组教师,谢谢!
通知
2011年职务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仔细阅读,并根据条件申报。
一、任职资格
学历及资历条件
外语水平要求
计算机水平要求
班主任年限要求
高级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持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关于破格请咨询人事室)
初级
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具有教师资格证
备注
调入人员须在五中工作2年方可申报。
二、时间安排:
1、4月2日:申报人员到人事室报名(也可电话或飞鸽报名)并领取申报表(可索要电子稿),由杨燕进行登记。按要求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2。
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须持有全国计算机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
取得中学一级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
中级
本科或专科毕业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须持有全国计算机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三个模块考试合格证
取得中学二级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11〕8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中小学教师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学历1.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1)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中学教研员、教科员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中,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城镇学校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其中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研员、教科员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中学教研员、教科员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年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关于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根据省市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1年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11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5日前,完成教师职务评审的宣传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召开职称工作会议,各学校根据区上会议精神,健全组织机构,安排部署本辖区内的职评工作。
第二阶段:8月1日前,各学校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并进行公示,完善职评相关材料。
第三阶段:8月10日前,各职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局人事科进行初审。
第四阶段:8月15日前,区上召开评审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
第五阶段:9月30日前,各职评单位组织拟晋升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人员上示范课。
二、上报材料(一)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
每一位申报教师职务的人员,均应报送下列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高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
填写中应注意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个人专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学内容及成绩等)逐年逐项载明。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3、《教学人员任课情况登记表》一份。
本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如申报晋升职务者系校长的,还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后方可视为完整、4、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情况记录表(9月20前上交)。
5、推荐晋升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长,须同时附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7、申报人已发表或交流的最高层次论文1—4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
具体篇数和论文要求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教研单位人员至少报送4篇)。
可增加报送能代表个人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包括个人主持、独立或参与完成的课改、教育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等。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淮教师…2011‟6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事业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根据省、市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为做好今年淮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条件1.申报范围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范围是幼儿园、小学、中学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已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2.申报评审条件(1)时间界限。
今年申报评审人员的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表彰奖励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获奖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2)继续教育。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40学时/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72学时/年。
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凡在任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继续教育证书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职称部门验证的,不得申报。
(3)职称计算机。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已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外,其他人员均需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4)学历、资历。
申报职称的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才能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5)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在评审推荐工作中,要加强师德考核,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考核。
关于申报2011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1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根据2011年全省教育厅人事重点工作计划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职字[201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评审条件,确保申报评审公开公平公正2011年晋升中小学(幼儿园)中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条件,仍然按(临人职字[2007]16号)印发的《临汾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细则》和(临人社职字[2010]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任职资格条件(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二)档案要求申报人员的个人档案(即:学历档案)必须是已交回学校办公室的。
(三)教师资格要求具有与申报职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即:高中教师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具有高级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修满当年的学分,并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证书)。
校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供校长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述职报告,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对参评校长所在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评价意见。
2011年职称、考核工作通知
通知2011年职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2011年阜新市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教发…2011‟74号)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职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领卷时间:8月24日:东六苇子沟二道河子西六五峰两家子双庙平安哈尔套满堂红四堡子丰田第二小学实小幼儿园二中三中8月25日:冯家大德大冷福兴地兴隆堡兴隆山后新秋大四四合城章古台阿尔乡城郊进修第三小学二高中县蒙中一高中电大二、报卷时间:8月31日:东六苇子沟二道河子西六五峰两家子双庙平安第二小学实小幼儿园二中9月1日:哈尔套满堂红四堡子丰田冯家大德大冷福兴地三中一高中蒙中9月2日:兴隆堡兴隆山后新秋大四四合城章古台阿尔乡城郊进修第三小学特教二高中电大三、其它事项(一)今年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的教师,晋升初级职称为确定职务(大专满一年确定员级职务,满三年确定助级职务;本科满一年确定助级职务)。
确定职务教师的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1、学校推荐报告;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创新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本人工作总结;8、本单位群众座谈记录。
(二)涉及工人晋升职称的,需要编办提供本学校空编通知单。
(三)各学校领卷同时,领取2011年考核表(考核文件和各种报表已发到各学校邮箱)。
附:《关于2011年阜新市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教发…2011‟74号)教育局人事股2011年8月22日关于2011年阜新市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教发〔2011〕74号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及市内各有关学校: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阜人社发[2011]39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商市人社局同意,现将全市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评职相关政策1、今年推荐评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执行职称改革工作正常化以来省、市出台的各系列职务资格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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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教职改…2011‟5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在渝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为了顺利开展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一)教师系列材料报送。
由我委组织评审的教师、实验技术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材料,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属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以及其他委托评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务必于9月30日前报送我委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非教师系列材料报送。
市教委管理的市属高等院校和直属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评委会关于申报材料、时间和评审条件等要求,及时报送教师(实验技术)以外其它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申报评审材料,经我委职改办初审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再报送相关评委会。
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申报由我委组织评审的教师和实验技术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严格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等要求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一)本人申报。
符合现行教师(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教育系统申报评审表及公示表的填写要求和样表另行发文),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其中,非公高校及其他聘用制教师(与原单位无任何人事关系)的档案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通过市人才中心申报。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和打印;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进行认证;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
(二)单位核查、择优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术论文(著作)检索审验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将申报人的《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在本单位公众场所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同时在本单位局域网上公示或将拟推荐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公开展示),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人员,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所在单位评委会(评审推荐小组)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性表决推荐(组建了学科组的评委会,必须先经学科组专家评议后投票推荐,再送校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一次性表决,表决结果符合规定票数后才能推荐上报)。
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印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行政隶属关系报送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补报)。
(三)各地区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审查送评。
各地区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在核查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并符合职称政策规定后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将市教委职称申报报名系统提供的《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教委职改办。
有特殊情况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如外语、计算机免试,破格申报等)须填报相应审核表(附件4、5),按程序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申报材料再报送我委职改办(市教委管理的市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的有关申报材料由市教委职改办统一报送市职改办核准后)参加评审。
中央在渝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须由其在渝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6)并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签章同意。
(四)申报材料的相关具体要求仍按市教委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意见(试行)》(渝教职改…2004‟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申报人员档案编号工作提前到公示期结束后到上报材料前。
在此期间,请核准申报人数后先与我委职改办联系,在得到本区县(自治县)(或本单位)申报人员档案编号范围后,将本区县(自治县)(或本单位)申报人员按申报学科、等级进行编号,并将编号统一用记号笔填写在申报人员档案袋和综合情况(公示)表的右上角。
(五)上述工作完成后,请将核准的申报人员情况按档案编号顺序依次录入我委提供的职称申报报名系统,生成上报文件(电子文档),同时打印一式二份《送审花名册》(需盖公章)一并上报。
三、关于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一)新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应在批准成立起(以市政府批文为依据)三年内有计划地完成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向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系列过渡工作。
(二)过渡期内的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级讲师转评副教授的学术成果及高校任教经历要求,仍按照渝教职改…2004‟4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1年及以上并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且在任现职期间在正式公开刊物上(不含内刊、增刊)公开发表申报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专著1部,均为第一作者)及以上者可以申请转评副教授。
其他非教师系列的转评和过渡期结束的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级讲师转评副教授,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文件执行。
(三)非教师系列的转评和高级讲师转评副教授的其他条件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在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数额内,凡在职在岗申报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分别按照《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10‟202号)(限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学科类)、《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9‟164号)、《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9‟165号)、《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9‟167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五、关于中专、中学研究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中专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范围、对象、条件等按照《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9‟168号)文件执行。
(二)中学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范围、对象、条件等按照《重庆市中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9‟169号)文件执行。
开展2011年度申报中学研究员教学实绩考评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由各区县(自治县)根据本地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评审权限自行制定(可以参照渝职改办…2009‟169号有关规定)。
六、关于非公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条件同等。
在操作上,非公学校的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机构中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1999‟18号)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企业职称工作的意见》(渝职改…2010‟255号)等文件执行。
(二)根据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独立学院教师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参照冠名普通本科院校教师评聘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报送冠名学校参加申报评审;其他市内非公高校教师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参照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评聘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尚不具备中、初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非公高校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仍由重庆市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七、有关事项(一)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专业不受此限),对事业单位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1.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3次以上“优秀”者;2.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且年龄在3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高级资格者或年龄在4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正高级资格者。
3.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4.由组织选派,参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者;5.参加“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服务期满,考核鉴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申报条件者。
(二)继续教育要求应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的规定执行。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属于年龄、学位、乡镇基层单位免试范围的由各区县职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其余免试范围(如:专业免试、破格免试等)须报市职改办审批。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和校长岗位培训,仍按照《重庆市XX 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注意提醒申报人员普通话水平证书有效期为5年。
(五)市属高校、直属单位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研究系列材料,我委从今年开始不再收取。
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的研究系列由市教委职改办审核后委托市社科院评审;申报自然科学类研究系列由市教委职改办审核后委托市科委评审。
(六)我委管理并下放了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的市属高校评委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时间、范围和评审权限内,坚持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各中级评委会开评前,由我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评委参加评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