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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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7.21•【字号】湘财综改[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改〔2009〕2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9〕21号)、《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09〕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主要是村干部报酬、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的支出。

村干部报酬是指对在任核定职数的村“两委”班子成员给予的固定补贴,一般按每个行政村3至5人核定,具体由各地区按照行政村规模等因素确定;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给予的生活困难补助;村办公经费主要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会议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开支;其他必要支出主要指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等社区管理和服务支出。

对组干部的误工补贴和除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外的其他离任村干部待遇等,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农村五保供养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其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专项保障,不列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

在全市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按照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的要求,研究部署我市社区治理工作。

刚才,我们实地观摩了3个街道的3个社区治理工作现场,总的感到工作扎实、积极主动、各有特色,XX社区作为老城中村转制的社区,针对辖区不同群体,分类分区精准施策,提升网格精细化管理水平;XX社区注重以党建引领商圈发展,通过打造诚信品牌、建设智慧管理平台、下沉社区警务等拓展服务功能,促进了商圈繁荣、民生改善;XX社区组建社区物业公司,对所有无人管理小区实行兜底管理,初步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XX、XX、XX和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好,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

下面,结合上级关于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和前期调研掌握的情况,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抓好社区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共同体,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公共服务下沉的基点。

去年以来,我们以“XX”工作为统领,以创建XXX城市为契机,以解决居民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大力加强社区治理创新,加快完善社区治理体制,有力巩固了基层基础,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一是构建起“一中心、一张网、一平台”社区治理体制。

组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科学划分并实体化运行XX个城市社区,设立XX个社区治理网格,建设社会治理服务平台,探索推行“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相关经验做法在XX 推广。

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

全面实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度,积极构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治理体系,成立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大力推行红色物业,打造XX、XX等示范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三是社区治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建设XX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XX 名社区专职工作者,为社区拨付运转和服务经费XX万元,组织XX个小区选出了业委会或自治小组,推动XX、XX、XX 等社区开展了“熟人社区创建”“文明户创评”“四社联动”等有益探索。

办事处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情况汇报

办事处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情况汇报

办事处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村干部报酬,增强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山东省XX市开发区XX办事处结合办事处实际,建立了如下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一、基本情况社区干部身处基层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中坚力量,是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排头兵”。

如何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社区干部激励关怀机制,逐步提高他们的待遇,使他们精力集中地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必须解决的课题。

我处共有32个社区,社区基层干部总计175人,其中,党支部书记32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达100%;党支部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6人,中专以上21人。

女干部46人,占26.28%;35岁以下干部13人,占0.8%;大专学历及以上干部12人,中专以上144人,占82.28%。

社区支部书记平均年工资8400元,最高月工资700元,最低月工资500元。

社区一般干部平均年工资6000元,最高月工资600元,最低月工资400元。

目前,全处社区总计175人,干部年均工资达到6600元;办事处为28名社区主职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和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全处每年用于社区干部待遇保障资金达45余万元,占全处财政收入的4.25%。

广大社区干部经济上有享头,工作上有劲头,离任后有靠头,形成了留得住人、拴得住心、干得好事的可喜局面,为XX 经济和社区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情况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我办事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渠道主要为:1、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总计45万元,占转移支付资金的比例为40%。

2、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办事处财政转移支付135万元,其中用于提高村干部报酬的补助资金达126万元。

浦东新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实施细则

浦东新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实施细则

浦东新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实施细则围绕“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总体目标。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规〔2020〕3号)和《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农村改革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农业农村委﹝2020﹞20号)规定,为加强村级组织运行基本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形成“区镇共担”保障机制,推进新区乡村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保障范围对全区所有行政村(根据区民政局上年度末统计数据确定)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基本运行费用予以区级财政补贴。

二、保障原则(一)区镇共担、保障基本。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由镇级财政给予托底保障,重点是保障其基本运行,鼓励有条件的村级组织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能力。

(二)因地制宜、合理安排。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标准和调整机制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级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任务合理确定。

(三)规范管理、加强治理。

村级组织应量入为出,合理安排并节约使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考核机制,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有效使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三、保障内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区级补贴资金,主要用途为:(一)村“两委”成员和全日制专职干事基本报酬村“两委”成员和全日制专职干事的报酬支出范围,包括工资报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和福利费(行政福利和工会福利)支出等。

(二)村级办公经费村级办公经费主要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差旅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开支。

(三)服务群众经费服务群众经费主要指村庄环卫类、社区安全类、卫生防疫、公用设施管理维护、社会治安、村卫生教育类、公共活动类等方面的经费。

有关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情况汇报

有关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情况汇报

有关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情况汇报__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情况的汇报一、我县财政保障基层党组织经费的要求和规定近年来,在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认真履行党建职责,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和长远性工程。

县财政局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

为保证经费得到有效使用,我县建立了“县委组织部管理、乡、镇监督、基层党组织使用”的党建工作经费拨付程序,坚持“立足支部、服务基层、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要求基层党组织建立经费台账,如实记录资金使用情况,做到票据手续完备,款物相符。

并建立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县委组织部联合财政部门每年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使用不合理、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扣发或暂缓发放工作经费;对克扣、挪用党建经费的基层党组织,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我县财政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的总体情况2005年以来,我县财政在投入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及其阵地建设项目的资金数额逐步加大,基层政权建设面貌焕然一新,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是保障性投入逐年强化。

建立以县财政投入经费为主、单位自筹经费为辅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2005年以来,在社区经费,村干部报酬及其村办公经费,村干部绩效报酬等方面的县级配逐年都在增减,累计配套了800多万元资金,有效保障了基层党组的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

提升了基层党组的思想政治水平。

二是阵地保障不断强化。

2005年以来来,县、乡两级党委加大了对基层政权建设的投入力度,主要用于乡镇“五小工程”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设备的投入。

采取上级支持一点、本级财政配套一点、基层组织自筹一点,投入近500万元资金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进行了改善,改善了乡镇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无办公场所”和党员干部培训难等问题。

三、我县财政保障基层党组织经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在我县财政经费的有力保障下,基层党建工作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在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的意见(精简篇)

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的意见(精简篇)

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的意见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的意见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升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现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载体,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以一强五有两突出为抓手,按照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水平的要求,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增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为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幸福德州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30%以上的农村社区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30%以上的行政村年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到2016年底,全市60%以上的农村社区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60%以上的行政村年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到2016年底,全市80%以上的农村社区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80%以上的行政村年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农村社区和行政村,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3.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市场规律,不提过高目标,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群众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坚持强村与富民相统一,不与民争利。

二、发展途径 4.两区同建增收。

已经启动农民居住社区建设的,开发沿街门市房出租;整合供销、邮政、商贸等系统优惠政策,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引入超市、幼儿园、卫生室等经营、服务项目;旧村址复垦后,采取股份合作等形式,由社区统一经营。

5.资源开发增收。

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坑塘、河坝、沟渠、林地、四荒、四旁等资源,发展边角经济;利用村内自然资源和产业、文化等优势资源拓展产业链条,放大品牌效应,发展旅游经济。

村两委换届选举及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汇报(2页)

村两委换届选举及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汇报(2页)

村“两委”换届选举及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汇报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第一秘书网县的情况。

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准备情况及下步打算第一秘书网县共有175个农村社区,5个城市社区,878个自然村。

全省视频会议前后,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建立机构。

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从组织、民政、农办和退职返岗人员中抽调10名同志,成立综合、信访、宣传和业务指导组,在县委招待所集中办公。

二是深入调研。

围绕党组织设置、职数安排、社区干部人选、换届顺序、影响换届健康开展的因素等11个问题,利用半个月时间、先后3次进行调研,形成专题报告。

三是理清思路。

结合调研和全省视频会议精神,我们初步确定,以现有的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改进党组织设置,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精简职数,理顺关系,加强社区和村组两个层面的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社区化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1、在组织设置方面。

我们准备在社区设党总支、自然村设党支部。

这样设置符合党组织设置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树立党组织在社区和村组的领导核心地位,便于开展党的活动,规范党员发展。

在社区继续设置村委会、自然村设置村民小组,有利于社区建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利于推进“两区同建”。

在党组织中设立纪检委员,在村委会下设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倡二者兼职,加强村务监督检查。

2、在社区和村干部人选方面。

不搞“一刀切”,融合度高的,由村干部担任社区总支书记;社区、村无合适人选的,从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退职返岗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

从县、乡调研情况看,全县180个社区中,86个社区适合村干部担任总支书记,94个社区适合选派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全县878个自然村中,有18个村适合选派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党员中无合适人选,主持工作的不是党员)。

3、能否顺利选举方面。

从掌握情况看,全县180个社区,有169个能够顺利选举,有11个需要加强力量、保障选举;878个自然村划分为三类:能顺利进行换届选举的村704个;经乡镇党委做工作后,能进行换届选举的村143个;选情复杂的村31个,主要问题是缺乏合适人选、宗族派性明显。

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部 分 由 乡 镇 政 府 兜 底 。四 是 范 围 有 拓 展 主 要 是 对 部 分
( 街道 ) 7 含 和 2个 行 政 村 ( 居 委 会 ) 分 别 占全 市 乡镇 含 , ( 道 ) 数 和 行 政 村 ( 居 委 会 ) 数 的 1 .%和 3 街 总 含 总 84 %, 涉 及 在 职 村 干 部 3 5人 , 占全 市 在 职 村 干 部 面 推 行 。除 袁 州 区 、 树 市 、 新 县 仅 部 分 乡 镇 未 实 樟 奉
行 “ 账 乡代 理 ” , 市 其 他 县 ( 、 ) 有 乡镇 均 推 村 外 令 市 区 所
行 了“ 账 乡代 理 ” 本 次调 研 查 阅 各 村 账 日资 料 , 实 村 。 在 行 “ 账 乡代 理 ” 地 方 , 需 到 乡镇 经 管 站 或 财 政 所 村 的 只 直 接 翻 看 账 目 , 前 大 量 出 现 的村 级 “ 包 账 ”、 糊 涂 以 包 “
给 予 了较 大 的 资 金 和政 策 支 持 。 如 高 县 敖 阳 街 道 学
园 社 区 , 年 享 受 县 里 补 助 3万 元 、 道 补 助 6万 元 , 每 街 县 里 还 无 偿 给 予 社 区一 块 地 用 以建 设 便 民 服 务 大 厅 , 使 社 区 的 办公 场 所 无 后 顾 之 忧 ,还 能 对 外 经 营 一 些 文 字 打 印业 务 等 , 但 方 便 前 来 办 事 的人 民 群 众 , 有 效 不 还 地 提 高 了 自身 运 转 活 力 。 ( ) 二 村组 干部 报 酬管 理 趋 于规 范 。一是 报酬 有 标准 。 调 研 反 映 , 地 村 干 部 年 平 均 收 人 标 准 一 般 在 5 50~ 各 0 85 0元 之 间不 等 ,组 干 部 年 平 均 收 入补 助 标 准一 般在 0 4 0~12 0元 之 间不 等 。 外 , 离 任村 干 部 、 0 0 此 对 老党 员 等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6.18•【字号】青政办[2013]147号•【施行日期】2013.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14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6月18日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区服务体系,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筑牢基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1〕19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1〕190号),从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出发,全面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信息化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5.11.28•【字号】沪农委〔2015〕357号•【施行日期】2015.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民主自治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5〕357号各区、县农委、民政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70号)精神,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产权关系,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村级治理架构,加强农村社区治理。

从2016年起,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实现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完善村级治理体系,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的经济基础。

二、基本原则在加强农村社区治理,理顺村经关系,实施分账管理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

实行分账管理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理顺村经关系的客观需要。

在遵循现有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建立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分账管理的新机制。

(二)积极稳妥。

实行分账管理既要确保村民委员会有资金开展村民自治和公共服务,又要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防止因分账管理导致村民委员会难以运转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受损。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范文六篇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范文六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为推动全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1+8”文件精神,保证全市社区和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现就加强全市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障范围全市所有社区和行政村。

二、工作经费(一)社区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核定每个社区每年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

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二)村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核定每个村每年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

其中: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30万元(市承担20万元,区县及经济区各承担10万元),其余15万元由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三、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盘委办发〔2016〕11号)要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所需经费由市、区县(经济区)、街道(镇)按4∶4∶2比例承担。

四、资金筹集和监管市、区县(经济区)要将社区和村运转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确保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要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切实防止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2篇: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

近期,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结合脱贫攻坚监管工作,对贵州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

总体来看,所调研乡镇经费保障标准得到了足额有效落实,村级组织运转情况较好,同时也发现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发放拨付不够及时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保障水平、壮大集体经济。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徐人社发[2011]173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徐人社发〔2011〕173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251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251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基层平台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是我市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51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地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基层平台建设,确保2012年底前全市高标准、高质量地实现城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全覆盖目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平台建设目标和标准(一)目标任务。

按照到2012年底前我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总体目标和序时进度,2010年底全市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平台不少于667个,2011年底不少于1550个,2012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部达到规定标准(各地分解目标见附件1)。

(二)乡镇(街道)平台建设标准:1、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并挂牌。

2、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口8万人(含)以下的镇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8万人以上的镇配置不少于4人;专职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3、镇所在编人员、工作和项目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4、有不少于60平方米的独立服务场所,按规定悬挂标志标识、设置服务窗口和配备办公设备。

有关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有关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城市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我党执政的重要基础。

随着##开发的纵深推进,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社区正在成为开发区社会治理的重心,居民生活的家园,基层XX政治的舞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社区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期间##的城市社区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通过今后三到五年的努力再新建一批城市社区,使我区城市社区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自治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区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社区居住环境更加优美,居民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形成;社区共建氛围更加浓厚,居民参与率、满意度、幸福感进一步提升,把我区社区全面建成符合##实际、具有开发区特色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明确社区建设主要任务1.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制定落实《社区组织规X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提升社区组织建设规X化水平。

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按照“双管双争、两地报到、双岗服务”的要求,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领取“微心愿”、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区党员和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X作用。

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行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积极探索辖区内单位、共建单位等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共建新途径,统一调配、集约利用区域内党建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实质作用,加强商圈、楼宇党建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中逐步建立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

2.居民自治,扎实推进社区XX自治机制。

福建省晋江市:以“信息化”做大管好集体经济“蛋糕”

福建省晋江市:以“信息化”做大管好集体经济“蛋糕”

晋江市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辖13个镇、6个街道,共有397个村(社区)。

2020年,全市村均集体收入突破100万元,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4.63万元。

近年来,晋江市把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严把卡口,建章立制,实现了管理队伍职业化、财务处理电算化、运作程序规范化、管理监督制度化。

一、三级联动拓宽“入口”晋江市坚持党建引领,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形成市、镇、村三级齐抓村集体经济创收的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造血”功能。

从2013年起,晋江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英林镇正西埔村协商民主议事会4农村财务会计 2021.11村集体创收项目,推进实施农村土地三项改革,推动一批村(社区)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办法,变“资源”为“资产”。

全市共有28宗167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175万元。

引入“共享”理念,探索实施“乡村共享驿站”建设,推动村企合作,全市现有63个村(社区)与107家企业结对共建,合作意向资金达9.5亿元。

二是动员“外力”助推。

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村集体“想干事、能干事”。

在此基础上,村集体充分动员乡村贤达通过社会捐赠的方式支持乡村建设。

晋江籍企业家许健康通过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定向捐资1亿元助力安海镇溪边村美丽乡村建设,内坑镇旅港莲潭同乡会捐资1000万元作为潭头村旧村改造项目的启动资金。

三是加大“兜底”保障。

晋江市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市财政每年安排近10亿元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环卫保洁、治安巡逻、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等,并从2018年起划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2020年,市财政共拨补村(社区)干部报酬近6000万元、环卫保洁经费7000多万元。

关于全市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全市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全市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3月中旬以来,在市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下,由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琼湖街道办事处、庆云山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和12个乡镇的33个城镇社区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市1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共3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乡镇12个,庆云山街道办事处6个,万子湖乡1个,琼湖街道办事处12个,经济开发区2个。

2009年社区换届后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160名,33个社区全部实现了交叉任职,社区党支部书记与社区居委会主任交叉任职率达100%,社区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人数为93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交叉任职率为73%,新一届居委会成员中中共党员126人,占78%;文化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160名成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为17人,占10%,高中(中专)学历的80名,占51%,初中学历的63名,占39%;年龄结构逐步年轻化,30岁以下的1人,31岁至50岁的149人,50岁以上的10人,妇女干部进入社区工作的比率在上升,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妇女干部39名,占24%,充分体现了社区妇女在构建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全市33个城镇社区运转正常,社区干部的工作热情非常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工作较以前的满意度提高许多。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现状自2009年5月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湘民发[2001]17号文件)及益阳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充分听取基层组织和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开发社区资源,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发挥社区功能的原则,将中心城区22个居委会和2个行政村整合为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6年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前对全市33个乡镇居委会整合为12个社区,2009年又将万子湖乡加禾村,琼湖街道办事处杨泗桥居委会,五岛村,太白村,凤凰村等5个单位改为社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完善村居组织运转基本经费保障机制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完善村居组织运转基本经费保障机制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完善村居组织运转基本经费保障机制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17•【字号】金府发〔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完善村居组织运转基本经费保障机制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府发〔2015〕1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区财政局制订的《关于完善村居组织运转基本经费保障机制的管理办法》已经第7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17日关于完善村居组织运转基本经费保障机制的管理办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4〕4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居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保障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为主的村居组织运转基本经费保障机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对应事权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城市环境卫生、低保再就业、拥军优属、社会救济、残疾人、助老助残、社区服务、文化体育、计划生育、治保调解、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本村经济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管理村集体土地和其他财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土地资源保护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施社区管理和村民自治;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居民住宅建设;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本村社会治安;宣传法律法规,普及科学技术,促进邻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正文:----------------------------------------------------------------------------------------------------------------------------------------------------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规定,现就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具有可行性、客观性、前瞻性和相对稳定的区域卫生规划,在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基本建设投资、大型检查治疗设备购置、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考虑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存量和增量,对医疗卫生资源从地理、功能和学科布局上进行整合,合理规划,避免重复浪费。

对于医疗卫生资源供过于求的地区,要对资源闲置、功能重叠、布局不合理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化调整;对于医疗卫生资源供不应求的地区,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二)增加投入,多方筹集资金。

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责任,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

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提供。

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

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保险支付。

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

2015年7月22日,中国政府网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现就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基层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当前,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有利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在基层群众中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努力形成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各项政策落实;有利于找到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促进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切实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关于社区工作经费不足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切实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关于社区工作经费不足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切实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关于社区工作经费不足问题的分析与对策切实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关于社区工作经费不足问题的分析与对策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推进社区建设,社区组织是工作主体,然而新的任务和要求既给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社区组织提供了新的舞台和机遇,又带来了新的情况和挑战,使社区组织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工作职能的加大,工作任务的加重,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驻地单位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等等。

特别是社区工作经费不足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区建设进程的突出制约因素。

在原居委会基础上整合成立的新社区一方面收入渠道匮乏,社区服务等项目尚处于尝试探讨阶段,经济效益甚微。

另一方面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综治、卫生以及公共设施、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压力巨大,社区经济捉襟见肘,开展工作步履维艰,积极帮助解决社区经费严重不足问题,显得十分重要而又紧迫。

一、社区经费投入基本概况社区经费投入包括社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工作经费包括水电费、取暖费、办公经费等。

调查了解的4个乡镇(办),目前共建有社区13个,各类社区工作人员176人,其中社区干部83人,临时工10人,保洁员83人,以2009年为例具体情况见下表。

各乡镇(办)工作人员组成情况各乡镇(办)工资发放情况统计表单位:元2009年拉布大林办社区办公经费单位:元从目前经费保障程度上来看,能够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2007年时社区干部开始享受了养老金待遇,根据政府会议纪要,从2009年开始给予了拉布大林办事处一定的办公经费,确保了社区工作顺利开展,但是各个街道对社区的投入参次不齐,缺乏统一的投入机制,社区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现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一、判断题:10道1.党小组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

(×)答案:党支部2.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3.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4.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答案:一般不超过5个。

5.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答案:一般不超过1个月6.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27.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8.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收缴党费,一般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答案: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9.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10.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答案: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二、填空题:10道1、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一并进行。

答(组织生活会)2、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答(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每年)3、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

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题等3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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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意见
一、保障范围
全市所有社区和行政村。

二、工作经费
(一)社区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
核定每个社区每年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

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二)村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
核定每个村每年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

其中: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30万元(市承担20万元,区县及经济区各承担10万元),其余15万元由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三、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盘委办发〔XX〕11号)要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所需经费由市、区县(经济区)、街道(镇)按4∶4∶2比例承担。

四、资金筹集和监管
市、区县(经济区)要将社区和村运转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确保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要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切实防止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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