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餐饮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公司人员配置、招聘、入职、任用、考评、离职等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餐饮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三条人员配置原则:1. 定岗定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各岗位实际工作内容,合理设置岗位编制。
2. 精干高效: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3. 合理适用:根据员工个人特长和岗位需求,实现人岗匹配。
第四条人员配置方式:1. 公司及旗下各分店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
2. 各部门及旗下各分店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员岗位编制表(附职位说明书)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章招聘与入职第五条招聘原则:1. 德才兼备:注重应聘者的品德、能力、素质。
2. 公开选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3. 公平竞争:为应聘者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4. 量才适用:根据岗位需求,选拔合适的人才。
5. 择优录取: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入职流程:1. 招聘部门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确定录用名单。
2. 被录用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入职手续。
3. 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评与晋升第七条考评原则:1. 公平公正: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进行客观评价。
2. 按劳分配: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3. 持续改进:关注员工成长,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八条考评内容:1. 工作业绩: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
2. 业务能力:岗位技能、知识水平、创新能力。
3. 团队协作:与同事、上级、下级的关系。
4.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第五章离职与辞退第九条离职:1.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批准员工离职。
餐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厨师等。
1.3 公司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2.1 招聘工作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合理制定招聘计划。
2.2 招聘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2.3 应聘者需通过面试、技能测试等环节,择优录用。
2.4 录用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3.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
3.2 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个人职业素养。
3.3 根据员工表现和公司需要,制定员工职业发展路径。
第四章考勤与休假4.1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4.2 考勤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3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休假,包括年假、病假、婚假等。
4.4 请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5.1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确定薪酬标准。
5.2 薪酬发放应准时、足额,不得无故拖欠。
5.3 员工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5.4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适时调整薪酬福利。
第六章绩效考核6.1 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绩效考核制度。
6.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和奖励的依据。
6.3 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议。
第七章奖惩制度7.1 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7.2 对违反公司规定、工作失误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7.3 奖惩决定应公正、透明,不得滥用职权。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离职8.1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8.2 员工离职应提前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8.3 离职员工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章附则9.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饭店人事部规章制度
饭店人事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饭店人事部工作,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饭店人事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权利,保障员工的利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招聘、员工入职培训、员工考核、员工福利等。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饭店人事部负责管理和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第六条饭店人事部根据饭店的经营需求和人事需求,制定员工招聘计划。
第七条员工招聘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歧视应聘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
第八条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九条饭店人事部根据应聘者的岗位要求进行面试和笔试,择优录用。
第十条入职前,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入职时间、薪酬等事项由饭店人事部与应聘者协商确定。
第三章员工入职培训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后,饭店人事部应安排培训,包括饭店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安全知识等。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应具体、实用,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十四条培训结果应记录在档案中,并评估新员工的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培训结束后,新员工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四章员工考核第十六条饭店人事部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等的依据。
第十九条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饭店人事部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应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供今后参考。
第五章员工福利第二十一条饭店人事部应制定员工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节假日安排等。
第二十二条饭店人事部应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保健服务。
第二十三条饭店人事部应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升技能水平。
第二十四条员工离职时,饭店人事部应按规定发放离职补偿。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饭店人事部所有。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人事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人事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2.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人事档案,确保人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和终止等工作;4. 负责公司薪酬福利的管理和调整;5. 负责公司员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办理;6. 负责公司员工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和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7. 负责公司人事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8. 负责公司内部人事培训、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七条招聘流程:1. 招聘需求分析: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2. 招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 简历筛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候选人;4. 面试:组织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5. 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第八条录用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2.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晋升制度,晋升条件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贡献等方面。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
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
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小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事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四条人员招聘应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通过合法渠道进行。
第五条招聘流程:1. 制定招聘计划;2. 发布招聘信息;3. 筛选简历;4. 面试;5. 体检;6. 录用。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岗位需求,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工作高效运转。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升自身竞争力。
第九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员工在岗位上发挥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第四章员工薪酬与福利第十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员工岗位、工作能力、绩效等因素确定薪酬。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假;2.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3. 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4. 工作餐、交通补贴等。
第五章员工考勤与绩效第十二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员工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奖励和处罚的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第七章离职与辞职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员工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给予相应补偿。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补充和修改。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和员工任用、考评、离职等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的配置一、人员配置原则公司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合理高效三项原则,以建立一支管理、服务、营销、技术、后勤宝藏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二、人员配置调整1、如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公司工作量有所增减,工作量发生增减的分店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本店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定后下发执行。
2、未经申报,不得擅自调整店内及部门岗位及编制。
第二章人员的招聘、入职一、人员招聘1、人员招聘根据公司《人事架构图》,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
2.公司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招聘,主管及以下员工由行政人事部与各分店行政人事部共同实施招聘工作;3、行政人事部及店内人力资源部根据店内/部门人员招聘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人才市场、广告(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猎头公司及推荐、自荐、内部提升或调动等方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4、人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招聘程序:1)、所有应聘者须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往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应聘登记表》,并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初试);a、测试语言、目测外在条件(身高、体重等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b、核验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c、根据岗位职务要求,对符合五官及外形要求的人员进行技能的初步考核及心里测试问答;d、行政人事部面试人员需将应聘者的相关考核结果及评定,填写在《应聘登记表》评语栏中;e、对初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可作为备用人选的人员,可将应聘资料分别保管,不合格者档案保留一个月,备用人选资料保留三个月。
3)、各店执行总经理复试a、对基本符合初试要求的应聘人员,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在求职申请表栏目填写意见并与店内执行总经理约定面试时间。
餐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职员、技工、管理工、服务生和普通工。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按需设岗、优化配置原则;3.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4. 动态调整、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四条公司人员配置应遵循定岗定编、精干高效、合理适用的原则,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及旗下各分店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由各部门及分店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员岗位编制表(附职位说明书),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审批。
第六条人员配置调整:1. 如公司旗下分店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分店工作量有所增减,工作量发生增减的分店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提交本店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并报董事会审定后下发执行。
2. 未经申报,各分店不得擅自调整分店及部门岗位及编制。
第三章招聘与入职第七条公司及旗下各分店人员招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外招聘。
第八条公司及各分店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招聘,领班级以下人员(含领班)由各部门及分店负责人负责招聘。
第九条招聘流程:1. 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提交简历及有关资料;3. 对应聘者进行筛选;4. 组织面试;5. 体检及背景调查;6. 录用通知及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个人职业资格。
第十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实现个人价值。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相应处罚。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1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的规则体系。
它涵盖了招聘选拔、员工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管理等多个关键环节,旨在确保企业的运营稳定和员工满意度。
内容概述: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程序、面试标准、职位描述及入职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 员工培训:设定各类培训计划,如新员工入职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以提高员工专业素质。
3. 绩效管理: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进行考核,作为晋升、调薪、奖励等决策的依据。
4. 薪酬福利:设立合理的`薪酬体系,结合市场行情和员工贡献,制定工资、奖金、福利政策。
5. 劳动关系:处理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务,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6. 企业文化:塑造和推广企业价值观,通过各种活动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团队精神。
7. 员工发展:规划职业发展路径,提供晋升机会,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成长。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2本《人事流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员工招聘、入职、在职、离职等各个阶段的.流程有序进行,提升组织效率,保障员工权益。
内容概述:1. 招聘流程:明确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安排及录用决策的步骤。
2. 入职手续:详细规定新员工报到、合同签订、岗位培训等环节。
3. 在职管理:涵盖考勤、绩效评估、晋升与调动、福利待遇等方面。
4. 员工发展:包括培训计划、职业规划、能力提升等。
5. 离职程序:规定辞职、解雇、退休等情形下的处理流程。
6. 争议解决:设立内部申诉机制,处理员工与公司间的纠纷。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3保安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保安团队有效运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组织安全的管理规则。
它涵盖了招聘、培训、考核、奖惩、晋升、福利等多个环节,旨在提升保安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积极性。
内容概述:1. 招聘与选拔:明确保安人员的任职资格,如身体条件、背景调查、相关证书等,确保入职人员的可靠性。
餐饮业人事规章制度
餐饮业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业人事管理,建立健全的人事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及公司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旗下所有门店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员工成长及公司发展。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人事管理,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人事部门是公司的管理核心,负责统一监督、协调和服务各个部门的人事工作。
第二章招聘与面试第六条公司将按照业务需求和发展计划,以公开的招聘方式招聘员工。
第七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录取等环节。
第八条所有应聘者必须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第九条面试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面试,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及适应度。
第十条公司将对录取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岗位定级及工资福利第十一条公司将员工按照工作经验、能力、学历等因素划分为不同岗位等级。
第十二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制定相应的薪酬政策,保障员工的合理收入。
第十三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健康保险、意外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第十五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晋升机会,帮助其提升能力和发展事业。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公司将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必要的卫生条件,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十九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健康管理,及时解决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问题。
第五章人事管理与激励机制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档案,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采取激励措施,奖励表现优异的员工。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晋升制度,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餐饮配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配送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提升团队凝聚力、实现公司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四条人员配置遵循定岗定编、精干高效、合理适用的原则,确保公司人员结构合理、高效运转。
第五条人员配置方式:公司及下属配送中心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员岗位编制表,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审批。
第六条人员配置调整:如公司下属配送中心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工作量增减,需提交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并报董事会审定后执行。
第三章招聘与入职第七条公司及下属配送中心招聘人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公司及下属配送中心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招聘,领班以下人员由各配送中心负责招聘。
第九条招聘流程: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考核、录用。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三条晋升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良好业绩。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培训内容: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
第十六条培训方式: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
第六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档案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一、总则为了加强本餐饮企业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收银员等。
二、招聘与录用(一)招聘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企业招聘信息应公开透明,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一视同仁,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2、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选拔最适合的人才。
(二)招聘流程1、确定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和人员变动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招聘申请,明确招聘岗位、人数、任职资格等。
2、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网站、社交媒体、招聘会等。
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
4、面试安排:对筛选通过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经验、职业态度等;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
5、录用决策:根据面试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做出录用决策。
6、发出录用通知:对被录用的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明确入职时间、薪资待遇等。
(三)录用条件1、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符合餐饮行业从业要求。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培训与发展(一)培训类型1、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企业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员工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如烹饪技巧、服务技巧、收银操作等。
3、职业发展培训:为有发展潜力的员工提供晋升培训、管理培训等,帮助员工规划职业发展路径。
(二)培训方式1、内部培训:由企业内部资深员工或专业讲师进行培训。
2、外部培训:安排员工参加外部专业培训机构的课程。
餐饮管理连锁人事制度
餐饮管理连锁人事制度1. 前言餐饮连锁是一个多人合作、多人管理的组织形式。
连锁店的人员比较多,人员流动性也较大。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人事制度对于保障连锁店的正常经营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餐饮管理连锁人事制度的相关内容。
2. 人事管理体系餐饮管理连锁人事制度的管理体系包括人事管理规划、人力资源招聘、员工培训、员工考核等环节。
具体的内容分别如下:2.1 人事管理规划人事管理规划是餐饮连锁企业内所有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
它是根据战略方向、生产力水平、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条件、未来人力资源市场走势、企业发展规模和特点等因素,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发展方案的一项内容。
其中包括:•人力资源策略规划,即确定全员素质教育的方针和目标,制定合理的人员配置、人员结构、薪酬体系等,使人才愿意留在连锁企业,并能得到合理的晋升机会和薪资待遇;•排名和角色分配,即根据人员的能力和经验排名和分配角色;•岗位职责和要求,即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以便招聘、培训和考核人员;•员工激励措施,即制定员工激励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激发他们的潜力。
2.2 人力资源招聘餐饮管理连锁招聘门店人员和总部人员。
门店人员招聘包括店长、服务员、厨师、保洁员等。
总部人员招聘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营销等。
招聘程序如下:1.岗位需求排查;2.招聘信息发布;3.收集简历、筛选简历;4.安排面试;5.面试,选择适合的人员;6.制定录用计划、办理相关手续。
2.3 员工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服务质量,餐饮连锁需要为员工提供系统的岗前培训、职业发展培训和突发情况应对培训。
员工培训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1.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工作介绍、岗位职责等。
2.职业发展培训:面向不同职能部门,使员工逐步了解其应承担的职责和能力提升方向,从而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
3.“911” 应急处理培训:餐饮行业的生意以时效为先,因此,员工要随时准备面对各种突发情况,例如顾客投诉、物品丢失等等。
京元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京元餐饮公司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四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
第五条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背景调查等。
第六条面试过程中,应注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
第七条面试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
第八条招聘工作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条公司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晋升培训等。
第十一条员工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证书考试。
第十二条公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岗位价值、员工能力、绩效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五条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
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十七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十八条员工加班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合理休息,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六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一条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
第二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餐饮公司的人事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餐饮公司应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歧视员工,尊重员工的权利和尊严。
2.透明性原则:餐饮公司应确保其人事管理政策、流程和标准对所有员工均公开透明,并以公正的方式执行。
3.立体化原则:餐饮公司应建立并实施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用工、晋升、评估、福利等制度,以便对员工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保障。
2. 招聘和用工制度餐饮公司在招聘和用工方面应遵循以下制度:2.1 招聘制度1.用人部门在开始招聘之前,应准确分析岗位需求和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明确职位说明和任职要求。
2.招聘过程中应以平等、公平、公正为原则,招聘程序应透明,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人事特权等现象。
3.招聘面试应根据职位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方式,面试官应统一培训考核。
2.2 用工制度1.用工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酬待遇、保险等内容并于用工开始前提供员工了解其权益的信息。
2.公平评价经理人和员工的表现和贡献,奖励绩效卓著的人员,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3.用人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职责、绩效等信息,以便于及时掌握其发展需求和匹配岗位。
3. 员工考核和晋升制度餐饮公司的员工考核和晋升制度应该具有以下要点:3.1 员工考核制度1.餐饮公司应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考核,以确保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发展其职业生涯。
2.职业发展计划和目标设置应与员工参与,便于员工表现和成长。
3.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并给予其必要的奖励和批评意见。
3.2 员工晋升制度1.餐饮公司应建立公正、透明的员工晋升制度,以晋升为激励,给员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员工晋升应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职业素质、工作经验、学习成果、公司业务发展要求等条件综合评估而确定。
餐饮人员管理制度(6篇)
餐饮人员管理制度(6篇)餐饮人员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培养餐饮员工的良好素质,规范餐饮员工的行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良性发展,特制定公司餐饮员工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一切条文,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及餐饮员工;除部分条文外,也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临时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事政策1.建立并维护公司与餐饮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使每位餐饮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餐饮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选择优秀餐饮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为每位餐饮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确保公司餐饮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给予每位餐饮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为餐饮员工服务、解决餐饮员工的后顾之忧。
第二条工作规则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各分店领班级以上的干部负责任制。
2.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餐饮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
一.更衣柜制度:1.每位餐饮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餐饮员工使用。
2.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人事部安排并照价赔偿。
3.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保持更衣室清洁。
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二.出入通道制度:1.餐饮员工上、下班必须走餐饮员工通道。
2.非工作需要不得乘坐客用电梯。
3.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4.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三.用餐制度:1.公司实行定额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制作与发放餐饮员工餐券。
2.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餐饮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3.餐饮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餐饮业连锁店餐饮管理员工手册
餐饮业连锁店餐饮管理员工手册一、员工管理1、录用原则2、入职程序3、转正程序4、离职程序5、考核标准6、升迁标准7、调用管理8、薪资标准及管理9、考勤管理10、请休假管理11、福利管理12、奖罚条例管理13、行为规范管理14、员工餐管理15、员工宿舍管理二、京味斋员工岗位职责三、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四、公司机构设置图员工管理1、录用原则:公司遵循“以人为本,广招贤才,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编制内,录用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素质较高的人员,并充分考虑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知识层次,专业技能等方面。
公司用人宗旨是“有德有才,提拔使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无德有才,酌情使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2、入职程序(1)新员工经店长(厨师长)面试合格后才予以试用,试用期原则定为1——3个月。
3个月后为正式员工,以转正单为准,由经理审核批准。
(2)新员工面试合格者,经店长(厨师长)批准办理报道手续,仔细填写本企业的员工档案表(既个人简历表),缴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和相关学历证书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3长。
(3)在库管处领取员工工牌,工服,考勤卡员工手册等相关物品。
并签字确认,仔细填写入职表。
(4)由店长(厨师长)安排实习期工作。
3、转正、辞退程序(1)在本企业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需办理的各种证件(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费用由员工,自理企业可酌情垫付,并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2)在试用期内工作能力突出、成绩显著,由部门主管提请企业可酌情予以提前转正以资鼓励。
以转正单为准,由经理审核批准。
(3)在试用期间如果品行欠佳或不能适应本店工作,本店有权予以辞退除试用期基本工资外,不再给予资遣费和旅行补助费。
如违反公司行为规范等其它管理规定者,情节严重须辞退,按相应管理规定执行。
4、离职程序(1)在试用期内辞职,必须提前7天书面申请,转正后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递交辞职申请,经餐厅店长批准一个月后办理辞职手续。
(2)员工按正常程序辞职,企业批准后退回床位,洗净的工服等相关物品交回指定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接收证明,经理凭此证明和原始押金收据向员工退还工服押金,但工服被人为损坏者,本企业有权向员工收取部分折旧费,如工服押金收据不慎丢失押金不予退还。
西餐厅人事规章制度
西餐厅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餐厅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西餐厅的人事管理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西餐厅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西餐厅的人事部门。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西餐厅招聘员工应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因素,确保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才。
第七条:录用员工需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录用新员工应进行适当的培训,使其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岗位及职责第九条:西餐厅设立不同的工作岗位,员工应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被分配到适当的岗位。
第十条:员工在任职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发挥个人专长,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西餐厅发放工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享受工伤保险、健康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度组织员工进行体检,提供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五章升迁与调整第十五条:员工升迁应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业绩进行评定,合理调整薪酬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员工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组织结构,重新分配工作岗位。
第六章离职与开除第十七条:员工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离职,经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公司可根据员工不遵守公司规定、工作不力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员工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后需交还公司的工作证件、工作设备等物品,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
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餐饮业的人事管理,规范人事管理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业的人事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离职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的结合,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餐饮业的人事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公司餐饮业招聘员工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和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和宣传。
第六条公司餐饮业招聘员工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餐饮业选拔员工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员工的能力、素质、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采取面试、考核、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公司餐饮业选拔员工应注重员工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条公司餐饮业应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意愿,制定员工的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餐饮业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公司餐饮业应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员工评价机制,鼓励员工之间的相互评价和反馈,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六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保证员工的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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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餐飲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该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
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雇用及解雇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
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一)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二)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三)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一)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二)员工调查表二份。
(三)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四)保证书一份。
(五)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六)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一)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二)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三)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四)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五)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保证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工作时间及加工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
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差假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
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
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
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五十一条员工应征入伍未及休假者,其特别休假未休日程应予撤销,俟返回公司复工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给返回公司当年特别休假:(入伍年原应给应给假日数+退伍年原应给假日数)×〖SX(〗〖SX(B〗入伍年在公〖〗司工作月数〖SX)〗+〖SX(B〗退伍年在公〖〗司工作月数〖SX)〗〖〗二十四个月〖SX)〗-入伍年已休假日数=退伍年应给休假日数□工资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奖惩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