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依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
依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依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员工素质,确保生产安全。
依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如下:
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和操作要求,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
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最后,企业也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通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治安全的氛围。
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
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为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压实企业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体系,推动煤矿企业切实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严密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目标,特制定指导意见如下:一、检查范围及开展方式(一)检查范围。
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级公司(以下统称为“煤矿企业”)。
(二)开展方式。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执法计划对煤矿企业开展检查时,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为重点必查内容,一并进行检查。
二、检查重点内容和检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对以下10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通过查阅机构设置和人员任职文件、检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与有关人员座谈等方式,验证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是否设置防突机构和建立专业防突队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煤矿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人员;冲击地压矿井是否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负责人,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备专业防冲技术人员与队伍。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通过抽查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采掘作业地点作业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查看相关会议记录、调度台账,抽查部分工种岗位实操情况等方式,验证煤矿企业是否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是否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是否落实到现场,是否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及时修订完善。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安全生产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1、对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了哪些要求由于这方面百内容较多无法在这里回复,请详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度》安委办(2017)29号文件的版内容之:二、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权三)、(四)、(五)、(六)项要求。
2、监管部门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有哪些要求?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的方式有:1、安全隐患点标识是否明确。
完整2、是否有相关安全作业规则,及责任制度;3、安全现场检查,是否按规则进行专操作,如人员配置、设施保养维,人员培训记录及证书等。
属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标杆企业的创建需要哪些要求如果你单位想搞成标杆企业的话,至少要做到三级达标。
在三级标准中,这些制必须全有。
可以参照样板做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物质保障责任。
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2、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教育培训责任:包括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新)
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具有参考借鉴意义,现分享给大家。
一、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
企业应根据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保证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全链条责任实名追溯。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组织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岗位精细化管理,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管控措施和新、改、扩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企业动火作业等高危特殊作业项目审批,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三)企业其他负责人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的要求,企业其他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既要对具体分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卫生负责。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动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全面启动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动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全面启动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6.08.01•【字号】苏住建质〔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动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全面启动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苏住建质〔2016〕32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安委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安〔2016〕18号)和市住建局《苏州市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住建质〔2016〕30号),现就为期三年的“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全面启动阶段(2016年7月至2016年底)制定工作指导意见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苏府办〔2015〕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自查自纠,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实现“一必须五到位”。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工作内容(一)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9月底前,所有企业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公开承诺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并按要求报企业所在地安监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普查企业安全生产。
10月底前,所有企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如实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落实“一企一档”,报属地安监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
2016年底前,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函质〔2016〕48号)等文件要求,各地符合条件应配备安全总监的企业数达到90%以上。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指引导则表
(A)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25.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兀杳。
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o
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4.2023年底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培训规定: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考核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条。
20.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指引导则表
自查内容
自查细则
自查标准依据
自查情况
备注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要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
3 . 制定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 全 生产 责任 制
企 业 主要负责人
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人员 明确每个人员的责任范围 制定可行的考核标准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其它事项
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监督考核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制度; (1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 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1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 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5)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6)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检测、 监控、管理制度; (17)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1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9)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2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Hale Waihona Puke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40 号)提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 企业主体责任的提出和落实过程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0•【字号】嘉政办发〔2015〕60号•【施行日期】201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嘉政办发〔2015〕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来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和手段。
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教育培训不认真,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没有得到认真落实等。
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四个明显”、“一个转变”,即: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管安全”转变。
关于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关于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航运业快速发展~整体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初步具备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基础。
然而~航运公司在快速发展中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一些航运公司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不牢~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和履行不到位~以致安全风险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险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带来了较大威胁。
为促进航运公司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促进航运公司提高安全意识~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船舶维护保养~配足适任船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突出和保障船长权力~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长江航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航运公司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并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1、航运公司要通过采取教育培训和激励等措施~促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就是效益”、“科技兴安”、“持续安全”等理念~真正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
2、作为航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实际控制人~必须:,1,树立大局意识。
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把抓安全放在“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高度去认识和落实。
,2,树立诚信意识。
脚踏实地、诚实守信~自觉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对内取信于下属~对外取信于社会。
15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0.10.14•【字号】黔能源煤安〔2020〕108号•【施行日期】2020.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各煤矿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煤矿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30号)要求,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制定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此件转发至辖区内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
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2020年10月14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零死亡”目标管理,坚持依法办矿管矿,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保障安全投入,加大煤矿灾害防治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关于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榕安办〔2016〕99号各县(市)区政府、福州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明确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
企业必须根据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
现制定了《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具体见附件)供企业借鉴参考。
二、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套的考核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密组织和监督落实,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实名追溯。
(一)落实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设有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的,应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企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落实企业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应当明确各层级以及生产、技术、设备等各职能部门所管辖区域或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各层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层级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考核,切实督促履职到位。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20.07.22•【文号】煤安监行管〔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3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本指导意见转发到辖区所有煤矿企业,并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内各层级煤矿企业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于2020年12月1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2020年7月22日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煤矿企业(指各级具有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下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煤矿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为主线,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煤矿企业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问题。
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原则,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灾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6.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 6)防火和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7)“三同时”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五同时”: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 时候,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 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5.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高危行业的各类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三十人的, 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 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 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主任);从业人员不超过三百人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主任)。
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 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 生产管理基础 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 任体系,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确保做到“五同时” 。
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 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 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0)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2)对发包项目和出租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 13)临时供电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基本制度。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
(七)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专业人员研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织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八)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九)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岗位,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八)依法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九)对重大危(wei)险源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加强对重大危(wei)险源监控、监管;
(十)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减少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十一)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生产性设备、设施、专门的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综合或者专项检测检验;
(十二)严格事故预防工作,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及时发现、管理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三)依法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符合要求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演练,确保实用、有效;
(十四)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监管先进手段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指导意见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依法明确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一)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建立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及时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
(四)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保证本单位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组织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培训时间,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保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为职工提供并监督、教育职工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的劳动防护用品;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
(七)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不断提高和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设施稳定运行,保证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
(八)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专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
矿山和隧道施工单位要建立救护队或与附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九)切实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二、依法建立健全以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包括内部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监总办13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议题,也是企业的重要责任。
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企业领导层应重视安全生产,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并将其贯穿于企业的各个层面。
通过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个员工都时刻保持警惕。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和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各项安全任务的组织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3.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设置安全设施,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性。
例如,安装必要的防护设备、消防设备和紧急救援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4. 加强事故应急管理: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同时,要与相关救援力量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5. 加强监督检查: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同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考核,激励其履职尽责。
总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要企业高度重视,从树
立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强事故应急管理以及加强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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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三、健全和完善管理体系(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二)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四、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建立班组班前会、周安全生产活动日,车间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例检制度。
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车间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
(四)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的规定,认真制订本企业领导成员带班制度,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据实做好交接。
(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审查或修订。
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监督。
企业员工应当熟知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完善现场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和手段。
为员工配备合格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防护用品,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
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按照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
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
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
(八)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
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九)高危行业(领域)员工风险抵押金制度。
根据各行业(领域)特点,推广企业内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目标、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形势等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作用。
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十一)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企业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企业员工及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
各类企业均要建立以上基本制度,同时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加大安全投入(一)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
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落实提取安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
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有关政策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
安全费用必须专项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和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投入。
(二)确保安全设施投入。
严格落实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三)加大安全科技投入。
坚持“科技兴安”战略。
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技术保障体系,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针对影响和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鼓励员工进行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企业人员素质培训。
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大力培养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可通过兴办职业学校培养技术人才。
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岗位人员落实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二)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新员工上岗前、转岗员工换岗前要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保证其具有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三)强化风险防范教育。
企业要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到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化。
要及时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方法、事故案例及安全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员工安全风险辨析与防范能力。
(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注重企业安全文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把先进的安全文化融入到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之中,努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预警(一)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企业应当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及时将重大隐患现状、可能造成的危害、消除隐患的治理方案报告企业所在地相关政府有关部门。
对政府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企业应按要求报告治理进展、治理结果等情况,切实落实企业重大隐患整改责任。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设立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并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并向相关单位、人员和周边群众公告。
(三)利用科学的方法加强预警预报。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积极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有效的实时动态预警。
遇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苗头时,应当立即预警预报,组织撤离人员、停止运行、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损失扩大。
八、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一)加强应急管理。
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方案和应急管理办法,并注重与社会应急组织体系相衔接。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分析查找应急预案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予以修改完善,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
(二)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