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
违法线索登记表
违法线索登记表编号:2017-2立案呈批表调查报告编号:2017-2调查机关:嘉善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2日承办人:陆建飞、陆建中当事人: 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名称: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东方花苑2号格林豪泰6楼二、违法事实:现已查明,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于2016年8月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拟建经十路南土地3785.20平方米(5.68亩)建设市政道路,目前已完成路基施工,尚未竣工,地面无建筑物。
碎石占地面积3785.20平方米。
经认定,占用土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的耕地2355.57平方米,占用的非耕地1429.63平方米。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3、现场勘测图;4、现场照片;5、占地性质认定表;6、占地地类认定表。
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
三、违反的法律法规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四、处罚依据和处理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嘉善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提出如下处理建议: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785.20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3785.20平方米路面构筑物和附属设施;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429.63平方米非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4296.30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355.57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5333.55元;两项共计人民币49629.85元。
请局集体会审决定。
承办人签名:年月日违法案件审理记录案件名称和编号:2017-2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时间:2017年4月6日地点:国土局308会议室主持人:郑利平记录人:徐立忠审理(会审)人员:郑利平(局长)、怀林明(副局长)、沈晓春(副局长)、陆川根(执法局局长)、郑东英(办理中心)、陈旭东(地籍、利用)、黄雪东(法制科)、吴金根(耕保科)、徐立忠(执法局)、陆建飞(罗星所)案件承办人员:陆建飞、陆建中审理记录: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于2016年8月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拟建经十路南土地3785.20平方米(5.68亩)建设市政道路,目前已完成路基施工,尚未竣工,地面无建筑物。
企业未批先建处置程序
企业未批先建处置程序企业未批先建处置程序未批先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一、违法行为查处程序1.违法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发现企业违法线索后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与违法行为制止,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违法线索按照《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厅、唐山市人民正式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唐办发(2021)1号)的规定抄告相关部门联合制止违法行为。
书面制止无效的,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和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2.立案:经核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3.调查取证:(1)对当事企业负责人制作询问笔录,并收集当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以及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审批资料等证据材料;(2)对占地现场进行现场勘测,制作现场勘测笔录附现场照片,聘请有资质的作业队伍进行勘界测量,出具《勘测定界报告》。
4.鉴定:(1)依据《勘测定界报告》对占用土地地类以及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土地规划情况进行鉴定。
我区园区企业占地均位于允许建设区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根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规程》中关于违法用地占用地类认定“判定违法用地占用地类,应当将违法用地的界址范围或者勘测定界坐标数据套合到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或者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对照标示的现状地类进行判定。
违法用地发生时,该用地已经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建设用地判定。
”的规定,园区企业占地多为未经依法转用的无权源建设用地。
这类未经依法转用无权源的建设用地将按照地类变更前的地类也就是耕地进行认定。
(2)破坏耕地、林地超过10亩,涉嫌犯罪的,应当报请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对耕地破坏情况进行鉴定。
5.调查报告起草与案件审理:案件承办人起草调查报告,总结调查情况,根据证据材料确定案件基本事实,提出案件定性、责任认定以及处理建议,涉嫌犯罪需要移交公安、检察部门或需要移送监察、任免机关追究责任的,提出移交、移送建议由局领导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以书面或者会议形式进行审理。
纪委查办案件各类表
一、初核线索登记表
初核线索登记表
填表单位:填报时
二、初步核实呈批表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立案登记表
立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填报日
六、立案审批情况
案件立案审批表
八、谈话笔录
调查笔录
(第次)
时间:年月日地
点:
调查人:工作单位及职
务:
记录人:工作单位及职
务:
被调查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入党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电话:
:
?
:
?
签名:(押印)
共页第页(押印)注:谈话结束,被谈话人还必须签署“以上笔录看过,与我讲的一致”的意思,并签字押印。
十一、移送审理登记表
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此表一式两份,移送单位、接收单位各存一份。
)
十八、处分决定发送情况
中共党委处分决定
发送情况报告表
十九、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注:本表由处分决定执行单位填报。
二十、总结剖析报告审签表
案件总结剖析报告审签表
二十二、回访教育
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
备注: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可另纸附后。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1.违法线索登记表编号: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根据(填写责令停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3.抄告单编号:(单位名称):(填写当事人、时间、地点和违法事实),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我局(厅)已于年月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填写当地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名称)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4.立案呈批表编号:5.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接受调查。
1.2.……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6.询问笔录案由:询问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询问地点:询问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身份证号码:单位及职务:住址及电话:询问人表明身份: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与义务:询问记录:……被询问人(签名):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共页第页7.现场勘测笔录案由:勘测内容:勘测时间:勘测地点:勘测人:当事人(见证人):勘测情况(图表另附):……当事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勘测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共页第页8.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立案呈批表
立案呈批表调查报告编号:2016-4调查机关:嘉善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9日承办人:吴金根、陆建中当事人: 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一、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地址:嘉善县灵秀支路56号二、违法事实:现已查明,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动工,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吉能机械门口集体土地178.46平方米(0.27亩)建造停车场,构成建(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78.46平方米。
经认定,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33.36平方米,耕地145.10平方米。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3、现场勘测图;4、现场照片;5、占地性质认定表;6、占地地类认定表。
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
三、违反的法律法规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属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四、处罚依据及处理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嘉善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提出如下处理建议: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78.46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178.46平方米建(构)筑物和其它附属设施;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3.36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333.6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45.10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2176.5元;二项共计人民币2510.1元。
请局集体会审决定。
承办人签名:2016年1月29日违法案件审理记录案件名称及编号:2016-4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时间: 2016年2月25日地点:国土局308会议室主持人:郑利平记录人:杨丽洁审理(会审)人员:郑利平(局长)、怀林明(副局长)、郑东英(办理中心)、杨愉新(地籍、利用)、汪建明(执法局)、陆建飞(罗星所)案件承办人员:吴金根、陆建中审理记录: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动工,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吉能机械门口集体土地178.46平方米(0.27亩)建造停车场,构成建(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78.46平方米。
行政执法通用文书式样
行政执法通用文书(式样)目录1.立案审批表2.询问通知书3.询问笔录4.勘验笔录5.抽样取证凭证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10.现场检查记录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3.整改复查意见书14.强制措施决定书15.鉴定委托书16.行政处罚告知书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18.听证告知书19.听证会通知书20.听证笔录21.听证会报告书22.案件处理呈批表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28.罚款催缴通知书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31.文书送达回执32.强制执行申请书33.结案审批表34.案件移送审批表35.案件移送书36.案卷首页37.卷内目录立案审批表---- --立〔〕号案由:案件来源:时间:案件名称:当事人:电话: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地址:邮编:询问通知书--------询〔〕号:因,请你于年月日时到接受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局(公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备案,一份交被询问人。
询问笔录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第次询问询问地点: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电话:询问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在场人:我们是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
我们依法就有关问题向您了解情况,您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您听清楚了吗?: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年月日勘验笔录--------勘〔〕号勘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勘验场所:天气情况:勘验人:单位及职务:勘验人:单位及职务:当事人:单位及职务:当事人:单位及职务:被邀请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我们是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
案件提请提前介入审理呈批表案件调查部门填写
案件提请提前介入审理呈批表(案件调查部门填写)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呈批表(案件审理部门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区纪委样式)注:此表一式两份,移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各存一份。
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镇街、区属单位样式)注:此表一式两份,移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各存一份。
案件审理受理呈批表案件补充材料登记表关于补充案件材料的函案件检查室:经审理,你室所移送××案件需补充××如下证据材料:1.×××××××××××××××××;2.×××××××××××××××××;3.×××××××××××××××××。
请予以补充。
审理室×年×月×日案件补充材料移送登记表注:此表一式两份,移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各存一份。
案件中止审理呈批表案件中止审理意见案件检查室:你室于×年×月×日移送审理的××违纪案件,经审理,本室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予以中止审理。
具体理由如下:一、关于×××错误的认定,事实不清。
×××××××××××××××××××××××××××。
赵建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建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6【案件字号】(2020)京03行终4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旸陈静王菲【审理法官】杨旸陈静王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当事人】赵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当事人-个人】赵某【当事人-公司】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代理律师/律所】李明宇北京市达奥律师事务所;蔡锟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明宇北京市达奥律师事务所蔡锟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明宇蔡锟【代理律所】北京市达奥律师事务所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被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本院观点】根据《2004年版土地管理法》第五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市规自委对本辖区内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的法定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第三人复议机关证据确凿行政复议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2004年版土地管理法》第五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市规自委对本辖区内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的法定职责。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自然资源部作为市规自委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具有受理赵某的复议申请,并做出处理的法定职责。
《2004年版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集团公司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处理管理业务流程 -内控
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处理管理业务流程一、业务目标●确保案件处理程序符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结果公正恰当;●及时、公正、客观的受理和调查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避免、减少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查处企业内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绩责任,维护企业声誉和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风险●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处程序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使企业遭受外部处罚或名誉损失;●未能及时、公正、客观的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或其他负面影响,损害企业利益;●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查处和工作机制,无法及时遏制舞弊等违法事件,不利于企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
三、业务范围该子流程描述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纪检监察系统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处理的相关流程,主要包括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初步核查、立案调查、案件审理以及案件资料归档等业务。
案件的处理过程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查处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业务流程描述1初步核查1.1按照领导的批示(线索的取得和予以核查的批示参见“举报和信访管理业务流程”),案件检查人员对本单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线索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找寻相关人员,调阅和搜集相关材料、证据的方式调查线索的真实性。
需要其他单位或其他部门专业人员协助初核的,由本部门领导进行协调。
1.2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由一名人员任组长。
1.3初步核查工作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问题严重或疑难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办结的,报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延长核查时间。
1.4初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人员编写《初步核查报告》,提出是否进行立案调查的建议,报本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和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主管领导审阅并作出批示意见。
2立案调查2.1经初步核查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案件,核查人员要撰写《立案报告》,并填写《立案呈批表》,报本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重要案件报公司党政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水事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
案件立案呈批表陕泾河水务立字〔201*〕第*号案由发案地点发案时间当事人住址案件来源案情摘要立案依据承办人意见签名:年月日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总页第页案由被调查人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单位与当事人关系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调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问:答:被调查人:调查人:记录人:总页第页被调查人:调查人:记录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局现场勘(检)查笔录勘(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勘(检)查地点:勘(检)查内容:勘(检)查情况和结果:勘(检)查人员签名:记录人: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签名:被邀参加人签名: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局水事违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由当事人情况调查人调查时间调查事实及证据承办人意见签名:年月日承办机构意见签名:年月日调查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陕泾河水务罚字〔2018〕第号当事人基本情况(个人应写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务)、工作单位或住所;单位应写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经查实,你(单位)(违法时间、地点、行为、后果等违法事实与证据),违反了(法律条款)的规定,依据(法律条款),决定处罚如下:。
你(单位)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履行处罚)。
所处罚款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此决定书缴至***********,逾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济南市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选择向西咸新区水利局复议的,复议申请直接向***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泾河新城水务局年月日注:本决定书一式四份。
年月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局水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案由立案时间承办人员当事人地址简要案情及办案经过处罚决定书字号及处罚内容执行情况承办部门结案建议年月日机关负责人意见年月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局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陕泾河水务登字〔201*〕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部门决定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作为证据以方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进行登记保存。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篇一: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20XX.10.1违法线索登记表编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
根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立案呈批表编号:抄告单编号::,涉嫌违反了的规定,我局已于年月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了的规定。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接受调查。
1.2.篇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目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目录1、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责令履行国土资源法定义务通知书3、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4、责令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通知书5、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7、询问笔录8、现场勘测笔录9、鉴定书10、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通知书1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12、疑难或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13、关于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函14、法案件会审记录15、行政处罚告知书16、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8、行政处罚听证笔录19、行政处罚决定书20、关于行政处分建议的函21、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22、关于移交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非法财物的函23、关于申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强制执行的函2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25、法律文书送达回证26、法律文书送达委托书27、法律文书呈批表28、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督察通知书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前面不标发文序号)〔200×〕×××号:你单位(户)违反了的规定。
《纪检案件程序和案件文书规范性要求》
《纪检案件程序和案件文书规范性要求》一、案件调查案件调查的办理程序为。
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
(一)受理1、范围党纪案件受理范围。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条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
政纪案件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2、手续填写受理登记表,包括材料来源、反映的主要问题、涉及人员的姓名、单位、身份、领导批示、收到线索的时间、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职业、联系电话、地址等。
3、受理司法机关移送的违纪问题线索应注意的问题(1)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由案件审理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的司法判决、裁定,提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意见。
1(2)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除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在其他违纪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由案件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后,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转交案件检查部门立案调查。
(3)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虽涉嫌犯罪,但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定终止审理的,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
(二)初核党纪案件称为初步核实,政纪案件称为初步审查。
1、时限。
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经批准后可再延长。
经初核,确需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应当在决定或者报批“两规”“两指”措施的同时决定或者报批立案。
初步核实的时限从初步核实工作实际开始之日算起,至纪检室初核任务完成后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时为止。
2、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初步审查)手续。
凡由承办纪检室直接进行初步核实的,填写《初步核实(初步审查)呈批表》,按照规定报批,重大违纪案件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凡委托下级纪检机关进行初步核实的,应填写《委托初步核实(初步审查)通知书》。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基本规程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基本规程一、违法线索发现(1)举报发现。
通过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网络举报等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2)巡查发现。
按照巡查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间、路线、频率,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3)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
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或者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4)媒体反映。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5)上级交办、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转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6)其他渠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二、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1、对于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应当填写《违法线索登记表》,载明线索来源、联系人基本情况、线索内容等,并提出初步处置建议,报执法监察工作机构负责人签批。
执法监察工作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对违法线索进行核查的,应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核查。
2、线索核查的主要内容:(1)涉嫌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涉嫌违法的基本事实;(3)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4)是否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核查过程中,可以采取拍照、询问、复印资料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3、违法行为制止(1)发现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执法监察人员应当向违法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其行为违法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书面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应当在3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
对因违法用地行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一些重大项目违法用地的(暂定50亩以上违法占地),应当在发现后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
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应以正式文件打印,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A、报告政府文件应当包括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制止查处中遇到的困难、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建设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1)
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格式文书新疆维吾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责令停止建设呈批表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三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条款内容)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九条(条款内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建设。
若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印章)年月日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经查,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三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条款内容)的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九条(条款内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之前自行予以拆除。
逾期未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
若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印章)年月日说明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自然资办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已经部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9日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自然资源部本级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明确部立案查处的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制度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领域违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具体工作由执法局和其他业务司局按照以下执法职责划分实施:(一)执法局归口管理。
1.制度建设归口。
执法局牵头推进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统一立案查处程序、标准、格式文书等内容。
2.重大案件归口。
执法局接收其他业务司局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并移交的中央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跨省级区域违法等重大违法线索,会同相关司局立案查处。
3.对外移送归口。
执法局统筹做好立案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对外移送等相关衔接工作。
4.执法信息归口。
执法局、其他业务司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线索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分别抄送对方以及总督察办和相关督察局,执法局对有关信息进行集成。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
违法线索登记表年 月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你(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的行为,涉 嫌违反了__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 的规定。
根据 ______ (填写责令停止依据的法律 法规名称及条款) _____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 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 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电 话: _______________执法监察工作 机构负责人意见签名:地址:_______________(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抄告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填写当事人、时间和违法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涉嫌违反了_____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_ 的规定,我局(厅)已于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________________ (填写当地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 的规定,米取相应该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立案呈批表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_的行为,涉嫌违反了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