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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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规章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档案室的安全、秩序和管理,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开放时间。

档案室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5:00,节假日闭馆。

二、进出管理。

1. 进入档案室需出示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等。

2. 禁止擅自携带食品、饮料、火种等危险品进入档案室。

3.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档案室。

三、档案查阅。

1. 查阅档案需提前预约,工作人员会根据预约时间安排档案的查阅。

2. 查阅过程中,禁止随意翻动档案,如有需要,需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四、档案保管。

1. 档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档案进行保管和管理,禁止擅自移动或调换档案位置。

2. 查阅完毕的档案需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出档案室。

五、设备使用。

1. 使用档案室内的设备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复印、扫描等需得到工作人员的许可。

2. 禁止私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损坏设备。

六、安全防范。

1. 禁止在档案室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等行为。

2. 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七、违规处理。

违反档案室规章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暂停查阅权限、甚至停止使用档案室等处罚。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进入档案室的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1为有效地保存制度,特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

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2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

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档案规章制度范本

档案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范围和内容第三条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1. 行政档案:包括单位内部行政文件、会议记录、通知、报告、请示、批复等;2. 人力资源档案:包括员工履历、考核、培训、奖惩等;3. 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4. 技术档案: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技术规范、研发记录等;5. 产权档案: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等;6.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指导各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负责档案的保管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安全;4. 组织档案的查阅和利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5.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第七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2. 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编制统一编号;3. 档案目录: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4. 立卷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立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标准归档。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盗、防火。

第九条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者需出示有效证件;2. 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登记表;3. 查阅档案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和完整;4. 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内容。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审批:销毁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2. 清点核对:销毁档案前,应清点核对,确保档案完整;3. 安全销毁:采用安全、环保的销毁方式。

档案室规章制度全套

档案室规章制度全套

档案室规章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档案室管理,保障档案材料的安全性与完整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是机构内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单位,负责所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档案室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任何档案材料不得外泄,不得私自处理、销毁或外借。

第四条档案室管理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档案室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素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第六条档案室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档案室要定期开展档案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室要及时收集机构产生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归档整理。

第九条档案材料要按照机构制定的文件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文件的有序排列。

第十条档案材料存放要注意防潮防火,定期清理保养,确保档案文件的保存质量。

第十一条档案材料的移交流转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填写相关手续,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档案材料不得私自调动或更换位置,如需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档案材料保管与利用第十三条档案材料保管要按照文件密级分类,严格控制权限,确保机密文件不被泄露。

第十四条档案材料的利用需经过授权和申请程序,不得擅自查阅或使用。

第十五条档案材料的复制、扫描及打印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做好记录和追踪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材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分类存储,方便查找和利用。

第十七条档案材料的销毁需经过严格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销毁。

第四章档案室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档案室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第十九条档案室要进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盗窃和损坏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条档案室要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加强巡查和监控,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档案室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档案安全规章制度

档案安全规章制度

档案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档案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档案部门负责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配合档案部门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对产生的档案及时归档,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安全管理第八条档案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档案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部门应当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设施完好,满足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鼠、防光、防尘、防污染等要求。

第十一条档案部门应当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装箱,有序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范围和查阅人员,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部门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第四章档案安全应急第十四条档案部门应当制定档案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第十五条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档案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档案安全事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防止档案安全事故的扩大。

第五章档案安全监督第十七条档案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安全管理的监督,对违反档案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档案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九条档案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考核制度,对档案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所有单位的文件、资料、记录等,不论其形式和载体。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档案管理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流程和程序。

第五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为需要使用档案
的人员提供便利和保障。

第八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明确档案销毁的
条件和程序,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经
单位领导审批后生效。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档: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二)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四)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五)服务至上: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档案服务。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收集单位在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声像等档案材料;(二)及时收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档案材料;(三)规范收集: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档案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目录: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方便查阅;(三)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并按照编号顺序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库房管理:保持库房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二)档案装具: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三)技术保护:对珍贵、易损档案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条档案利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手续:查阅档案应当办理相关手续,遵守档案查阅规定;(二)查阅范围:查阅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查阅禁止查阅的档案;(三)档案复制:复制档案应当遵守国家版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淘汰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二)专家鉴定:聘请档案鉴定专家对档案进行鉴定;(三)审批程序:鉴定结果应当经过审批,方可销毁。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3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3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3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1档案保管制度一、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

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四、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档案借阅制度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

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

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一、凡记录反映本院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二、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

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三、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四、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

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一、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三、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档案管理的范围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

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

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档案馆规章制度

档案馆规章制度

档案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馆的管理,保障档案馆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档案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档案馆是集中保管档案的专门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档案,为科学研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提供档案资料和服务。

第三条档案馆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安全保密、高效利用。

第四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保管第五条档案馆应当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单位档案管理要求,制定档案收集计划,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期限。

第六条档案馆应当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登记、审查、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七条档案馆应当对重要档案实行重点保管,设立专门的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防磁等。

第八条档案馆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和消毒,确保档案的整洁、完好和长期保存。

第九条档案馆应当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服务第十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

第十一条档案馆应当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满足利用者的需求。

第十二条档案馆应当对利用者进行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利用者的档案保护意识。

第十三条档案馆应当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档案利用的需求和效果,不断改进和提高档案服务质量。

第四章档案的销毁与保密第十四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明确档案销毁的范围、条件、程序和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馆销毁档案时,应当组成鉴定领导小组,对档案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

第十六条档案馆销毁档案时,应当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档案工作要坚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可靠性,为单位的发展和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第四条档案工作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规范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档案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设有一位负责人,负责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档案管理员资格。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法律价值和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的资料;2. 外来单位发来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3. 其他应当归档的资料。

第十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收集和整理的具体规定,指导各部门进行档案工作。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归档是指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移交、登记和入库的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等措施的落实。

单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和有效进行。

第三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处理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负责起草和修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向全体员工宣传贯彻。

第十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包括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的责任分工、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便捷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档案资料应当记录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或销毁,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档案资料,不得私自擅自查阅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便捷高效,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方便用户获取和利用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及时更新,定期整理、审查和归档档案,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借阅、销毁等环节。

国家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国家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国家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国家档案,促进国家文化传承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国家档案管理是国家的重要职能,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依法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档案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坚持公开、加强保密、促进利用、保护完整。

第四条国家档案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国家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发挥档案的价值,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国家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开放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可控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国家档案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化建设与传统档案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国家档案管理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为国家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八条国家档案管理应当促进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档案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为国家的社会文明和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第九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收集、整理、保管档案。

第十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档案材料按照文件管理制度,分门别类、整理齐全、加盖盖章,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适当的档案储藏设施,对档案进行分类、标注、编目、整理,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索、清理、鉴定和保护等工作,及时处理档案的借阅和调阅申请。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档案安全有序,妥善处理档案的特殊事故。

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 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精品6篇)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精品6篇)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精品6篇)档案工作规章制度(1)(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

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

炊事人员按规定做好员工就餐登记手续。

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做好登记。

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

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爱护公物。

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运或拿作它用。

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

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

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按时开膳。

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

使用炊事模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种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饭堂工作人员守则为了更好地规范饭堂,管理和做好厨房餐厅工作,使员工有一个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如下守则。

一、严格要求个人卫生,定期去防疫部门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绝对不允许带病作业。

二、上班时音要著装整齐,乾净,穿好工衣,戴好工帽,开饭时戴好口罩。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可利用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移交等任务。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应履行职责,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将形成的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应及时通知移交部门补充完善。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编号和排列,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有序性。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保管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评估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符合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紫外线等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借阅和利用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范围和借阅期限,防止档案丢失和损坏。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移交第十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为各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满足工作需求。

同时,应加强档案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档案意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和实际需要,及时对档案进行清理和销毁。

销毁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当本单位发生机构变动或撤销时,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

档案部门规章制度

档案部门规章制度

档案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档案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档案管理员、档案专员等。

第三条档案部门的工作宗旨是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单位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档案部门的工作任务是按照国家、单位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档案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单位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保护好单位的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六条档案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档案部门要制定档案管理规章,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部门要建立档案管理档案,对档案的数量、种类、存放位置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九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档案的存放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清理档案,删除无用档案,确保档案的整洁和方便查阅。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对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工作,确保档案的使用合法合理。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档案利用第十四条档案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方便用户查阅档案。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要根据用户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查询服务。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员要对档案的利用进行登记和统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员要向上级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档案的利用情况,保证档案的合理利用。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员要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和质量,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四章档案安全第十九条档案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工作,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员要定期进行档案的备份和归档,防止档案的意外丢失。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及目录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及目录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及目录1.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1 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单位制定以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2 档案管理职责•确定档案收集、整理、加工、利用、保管、报送和销毁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制定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组织档案的建立工作,对各部门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核定和编目、分类•负责档案保管,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协调档案利用和档案服务工作•负责档案的移交和交接工作•对各级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进行档案检查和鉴定工作•对各级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资料咨询、服务和复制1.3 档案收集收集机构和责任人: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建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保障有效档案材料的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的收集。

对于涉及重要决策、重要业务、重要会议、重要人员的文件和资料,应当如实记录并及时提交档案管理机构。

1.4 档案整理、加工和编目整理机构和责任人: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建立档案整理和加工制度,对督办文件、决策文书和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文件及资料,要及时进行整理、加工和编目,形成档案目录和档案管理系统,并及时报送档案管理机构。

1.5 档案保管保管机构和责任人:档案管理机构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对建立好的档案材料进行妥善保管。

负责全部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对档案提交的机构,应当会同信访部门协商确定档案的闭架保密期限。

1.6 档案利用和服务机构和责任人:档案管理机构建立档案利用和服务制度,对外提供档案检索、复制、提供资料等服务,并及时解决用户需求,落实档案管理的公开原则。

1.7 档案销毁机构和责任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文件归档制度规定,对已经到达规定保存期限或已经过时的档案做好销毁工作,并按照建档单位的规定程序销毁。

2. 档案目录2.1 机关文件机关文件作为单位内部决策和行政事务的主要记录,本单位对机关文件按照时间、类别、文件号等方式进行了编目和分类,同时编制了相应的机关文件手册、机关文件目录和年度机关文件收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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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与资产管理部规章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社团档案入档时必须由档案部人员放入档案盒,其他部门
人员或非社联人员不得擅自接触档案盒;
2、社联其他部门人员或非社联成员要查阅档案时必须至少有
三个社联人员在旁监督,其中一个必须是档案部人员,否则不可私自翻阅档案,查阅档案时向档案部部长做书面申请,允许之后才可查阅;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社联办公室,若发现有人私自
将档案带离办公室,则交由监察部办理。

特殊情况须向秘书长申请同意后,方可带出社联办公室;
4、活动部只需上交各社团的活动申请表,但表上必须标明是
否有相应活动的活动策划书及活动记录表,活动部上交之前须由监察部审查并且对此次活动评分方可入档;
5、社团的档案每月月初由档案部干事整理一遍,每两个星期
由档案部与社团发展中心更新社团名称,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发现有资料不齐全的社团交由社团发展中心处理.
二、物品借出制度
1、社团的人来借东西时身旁必须有社联的人员在场,社联人
员清点借出的物品数目,并且确保物品的完整性,无论如
何,借出的物品必须提前通知档案部部长,得到同意后,
填写物品申请表,方可借出物品;
2、归还借出的物品时,必须是交由档案部人员手上,若档案
部的人员不在,可以交给其他部门,同时核对借出物品的
数目、物品的完整性,核查后,将借出当日填写的物品申
请表的归还情况填写完整,接手人签字,如果物品有缺失、损坏的情况,则要由借物品的人赔偿,并视情况判定下次
是否还可以将物品借予该社团;
3、若有社团损坏甚至遗失社团物品,须填写相应的表格;
4、不得随意拿走社联的物品,否则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三、档案部人员安排
1、档案部成员须按照值班表以及值日表去社联办公室值班以
及值日;
2、在要求参加院里举办的活动时,除个别同学有特殊情况不
得参加时,其他人员务必到场参与活动,否则将视情况处
理;
3、要求值班以及召开例会时,未到场人员按情况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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